关于课堂期间发生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XXXX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杜绝违背教学规律、扰乱教学秩序、忽视教学质量的现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范围1.凡在从事与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过程中违反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规定,直接或间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事件,均属于教学事故。
2.教学事故认定范围包括:教学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包括课堂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考试环节和教学运行管理环节);课堂教学中因责任心缺失,造成教学质量低下的行为。
3.教学事故的认定对象适用于课程主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事与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个人和部门。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教学事故将依据责任人行为对教学工作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和三级教学事故,其认定标准如下:(一)因教学过程中的违纪行为造成的教学事故1.一级教学事故:(1)课堂讲授内容违反宪法和法律。
(2)课堂教学中违背党中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3)擅自停课或缺课。
(4)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其他商品;以补课名义向学生额外收费。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考试内容泄漏。
(6)擅自改动学生成绩。
(7)因指导教师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习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含2000元)。
(8)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期间离开教室,监考人员无故迟到或擅自离岗,达到20分钟(含2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课堂或考场纪律。
2.二级教学事故(1)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由他人代课、合班上课或擅自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地点。
(2)不按教学大纲授课,擅自减少授课内容和随意删减学时。
(3)违反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的评分标准,不按评分标准阅卷,人为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分数。
(4)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自离岗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800元以上(含800元)。
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制度(2篇)
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提高依法治教水平,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引导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教育教学安全事故,保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____教育法》、《____教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工作失职、违____律法规,引起教育教学秩序混乱,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后果的,均为教育教学安全事故。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般教育教学安全事故:1、学生活动期间,教职工应该到岗,而没有到岗履行职责;2、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负有教育责任而不加劝阻、引导;3、课前未充分备课,教学内容出现明显错误;4、未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布置作业,不按规定批改学生作业;5、考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对学生成绩评定不客观公正;6、教师上课衣冠不整、仪态不端,以及各种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等;7、上课期间勒令学生离开教室,尚未造成不良后果;8、留学生在办公室等场所补做作业或接受教育而影响后续课程学习;9、学生外出活动时带队教师擅自离队;10、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造成教学秩序混乱;1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的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或中离超过三分钟以上。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教育教学事故:1、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使学生身心发展受到不良影响;2、不尊重家长,言行不当,与家长发生大吵大闹;3、拒绝接受分管处室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安全保卫任务;4、不按时拟定或交送考试卷而影响考试工作,或命题不符合要求,拒不按规定改正;5、不按考试评分标准随意评卷或更改学生的考试成绩;6、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教育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用品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7、不遵守监考规定,未按时到达监考岗位,或对学生____视而不见;8、对安全事故隐患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学生____或违法行为;9、移用或过失损坏消防设施和其它安全防范措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10、发现或知道学生未到校或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时,未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11、学习期间勒令学生回家或放学后留学生在校而教师离校;12、管理不善,导致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设施重大损失(价值____元以上);13、妨碍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和教职工正当行使职权;14、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素质报告书》或《留下脚印一串串》,家长有反映。
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五篇)
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制度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杜绝学校一切发生安全的事故,确保学校平安顺利、稳定健康的发展,特制定《白雀园黄冈实验学校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处罚类别:1、一般事故:个别批评、警告或通报批评,扣除班主任班级安全考核津贴或相关人员的安全考核津贴;2、重大事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晋升资格,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对于班主任、学部负责人、相关人员处以____元以上的经济处罚;3、特别重大事故。
相关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事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学校各部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班级管理安全、宿舍管理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1、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配班教师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白雀园黄冈实验学校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
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
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
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学校政教处、教务处、学部领导,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我校实行的是学部部长负责制,学部部长对于本学部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板(6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板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___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本学期绩效工资,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班主任→课任教师综治办主任→教务处→门卫校长→总务处→工作人员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
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
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6篇)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建立责任追究:1.必须在当天以书面报告政教处,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2.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有关老师责任。
3.放学清校后,教师已离校,但还有学生留在学校,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其老师的责任。
____室内外课(包括活动课),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
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5.值夜、双休日值班或护校,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或擅自离校,发生失窃及其它事故,追究值夜、值班老师责任。
6.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的教育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学生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由于班级教育不力,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8.教育不力,造成学生言行不良或防范不落实,导致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9.未征得学校同意,擅自____师生外出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发生意外事故,追究____者的责任。
10.在____活动中,由于班主任或____者未在场,学生出现偶发事故,追究班主任或____者的责任。
11.由于变质食物,引起学生饮食中毒事故的,追究食堂炊事人员责任。
12.如果教育设施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有关老师要及时书面报告总务处。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是指学校对于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安全事故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并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责任主体:学校通过制定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明确校园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
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制定并公布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校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完善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导致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三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一级教学事故)、特大教学事故或事件四种Q由于责任人的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为三级教学事故;由于责任人的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事件为二级教学事故;由于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或事件为一级教学事故;由于责任人的原因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行为或事件为特大教学事故或事件;。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三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三级教学事故:1无正当理由,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内;教师上课途中无故离开教学场所(教室、机房、实验室、实训场地、操场等)在10分钟以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2.教师擅自调课、请人代课或替他人上课,或无特殊原因变更教学时间、地点,影响教学秩序。
3.课堂教学组织不认真,讲述与教学无关的内容,闲谈等;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睡觉、玩手机等做与上课无关的事,影响教学秩序;在授课、考试等教学现场,手机发出响声两次以上;上课期间,教师教学组织不认真,出现学生迟到三人以上、早退或非特殊原因允许学生提前离开教学现场。
4.理论课演示实验、实验课、实训课课前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教学进程;教学过程中,备课不扎实,讲课出现卡壳现象,不能及时理清思路,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准备不充分,严重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进度。
5.教师随意减少实践教学(含实验课、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环节,降低教学要求。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范本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范本引言:近年来,学校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发展。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是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旨在探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的范本,以期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一、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1. 领导责任学校负责人对学校安全事故承担最重要的责任。
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负责人需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负责人需与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共同组成应急指挥小组,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2. 教师责任教师是学生的监护人之一,在学校安全事故中,教师应承担重要的责任。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教师还需定期检查教室设施和学生用品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学生责任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并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
学生在校内校外的行为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参与危险活动。
学生发现他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学生不得故意破坏学校设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家长责任家长需要关注并监督孩子在校期间的安全情况。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参与家长会议,加强家庭与学校的沟通和交流。
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时,家长应及时配合学校的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5. 相关部门责任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还需要有相关部门参与。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二、一票否决制度范本1. 领导层一票否决学校应设立安全委员会,并由学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
安全委员会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对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进行评估和批准。
如果学校领导对某一重大安全决策有异议,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防止这些决策对学校安全造成威胁。
2. 教师一票否决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中重要的力量,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发现一些安全问题。
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
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为确立教学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原则1.教师、教学辅助和教学管理人员凡违犯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规定;在教学工作、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产生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
2.教学事故视情节,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三种。
3.教学事故的认定范围:课堂教学、考试、实验及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成绩管理、教材管理及教学保障等方面。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级别1.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教学事故(1)教师上课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岗(在10分钟之内)。
(2)变动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未按规定报校教务处批准或备案。
(3)教师未按规定完成备课要求;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或填写教师日志。
(4)教师未按规定向学生公布辅导答疑时间、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辅导答疑。
(5)教师在授课、考试、实验等教学现场,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影响教学秩序。
(6)未按规定上报或录入成绩,并造成影响。
(7)主考、监考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
(8)开课一周后仍未能供应教材,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9)教师、教学辅助和教学管理人员凡违犯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规定。
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教学事故(1)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减少课堂教学学时,减少实践教学时间;擅自减少教学内容,减少实践教学环节。
(2)教师未按规定完成备课要求、情节严重并造成影响。
(3)教师上课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岗(在10--30分钟之内),并影响教学秩序;未办理审批手续,脱离教学岗位,并影响教学。
(4)擅自变更教学进程计划、变更主讲教师或变更教学安排。
(5)不按照教学规程进行教学,情节严重并造成影响。
(6)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泄漏考题、涂改试卷、涂改考试成绩,试卷批改重大失误,错报、漏报学生成绩,出具假证明等。
中学关于教学事故、差错处理预案
中学关于教学事故、差错处理预案为了强化我校的教学管理,坚持合格的教学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强化教职员工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并使事故、差错一旦出现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一〕教学事故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受到严重损失等类似状况。
凡属以下状况之一者,定为教学事故: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散布背离党章国法的言论或淫秽内容,或讲课内容有严重错误,在同学中造成极坏影响。
2.教学主管部门在开学前还没有制定好教学计划、校历,使教学受到严重影响和损失。
3.教学主管部门没有按时定购教材,影响正常上课;违规定购学习资料,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4.教学主管部门在学籍管理和证书管理中不严正认真,违规发放毕业证书、出具学历、成绩证实。
6.教师使用实验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等不按规定提前预约,造成教学秩序混乱,耽误上课。
7.实验员准备实验不及时或错误,致使同学实验或教师演示无法正常进行。
8.教师误课、擅自停课,私自找人代课、代监考,代人上课、监考等。
9.不按时上交命题试卷(含答卷、答案以及听力磁带等)。
10.未按要求布置考场、发放试卷、装订试卷或遗漏试卷。
11.监考不负责任,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如看书看报、做题改卷、拨接等〕等。
12.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因试卷印刷、保管不当造成试题丢失泄密;在阅卷评分中不按评分标准评分、任意更改成绩。
13.无故不参加市、校教研活动〔开会、听课、学习、集体备课等〕。
14.不上交教学计划、总结、各种报表、登记簿、教案、听课记录本等。
15.其它一切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状况。
经学校领导研究认定为教学事故的。
〔二〕教学差错是指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影响、教学效果不好的状况。
1.教务员排课不当,造成场地、时间冲突,致使同学不能按时上课。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教学事故鉴定与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障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教育教学责任事故,保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责任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因本人过错或过失造成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性文件的教育教学行为。
第三条教学责任事故责任只能由过错责任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承担,不得以部门、单位或集体名义代替.教学责任事故追究是对教学责任事故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行政问责。
第四条教学责任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原则;(二)坚持违规必究、失责必追原则;(三)坚持惩教结合、教育为主、处置适当原则;(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小学、幼儿园在职或在聘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
第二章教学责任事故分级第六条根据教学责任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一)一般教学责任事故;(二)较大教学责任事故;(三)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四)特大教学责任事故。
第七条一般教学责任事故:1、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提交教学组织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教师教学实际进度与教学进度表无故相差一周以上;2、教学管理人员因人为原因未及时提供教学资料、教学用品或教师教学需要的辅助设备,教师未按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组织教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教学效果;3、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离场、拖堂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紧急情况除外);4、一般性教学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试卷分装分发错误、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按时到岗、考场外工作人员未按时到岗、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阅卷失误等、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阅卷、评分、报送成绩;5、其它带来轻微负面影响的情形。
第八条较大教学责任事故:1、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整等事项,因未能及时通知或妥善安排,升旗仪式、课间操或大课间活动、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教学秩序混乱;2、人为原因导致较大范围师生缺课、停课,漏考、停考。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
一、教学事故认定制度
1.定义: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因教师、学生或其他
教育工作者的过失或意外导致的不良后果。
根据不同情况,教学事故可分
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和其他不良后果事故。
2.事故认定条件:教学事故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事故发生在学校或教学活动场所;
(2)事故具有因果关系:事故结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关联;
(3)事故有明显后果: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
3.认定程序:
(1)事故报告和调查:发生教学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
报告,并由学校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认真调查取证;
(2)证据收集:调查小组应收集相关事故证据,包括事故发生过程、责任认定、被损害人的证言、现场图片等;
(3)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教学事故的责任
进行认定;
(4)事故报告:调查小组应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学校,并将结果告
知当事人。
二、教学事故处理制度
1.对当事人处罚:根据教学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认定,对教师、学生或其他教育工作者进行相应处罚。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等。
2.赔偿责任明确:对于因教学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向受害者或其家属给予合理的赔偿。
学校可以购买教育责任保险,用于赔偿教学事故的受害者。
永利小学责任追究制度
永利小学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宁东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教师敬业、学生勤奋、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教学管理行为,全面落实“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争创和谐校园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责任追究制1、及时处理、报告课堂突发事件,预防课堂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件。
2、教师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课堂中不接听手机。
3、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禁止随意停止学生上课。
5、注意观察、发现学生病情、疫情并报告管理人员。
6、禁止为自己所教的学生有偿补课。
7、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发现学生缺席时要了解学生去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学生出现矛盾或纠纷时要及时化解和教育矫正。
课堂教学管理责任追究制的总原则是谁的课堂谁负责。
对以上7点要求,教师应当作为而没有作为,应当履职而没有履职或者履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追究相关教师或者班主任责任。
二、考试责任追究制1、严格试卷保密制度,不得出现丢题、漏题、泄题现象。
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监考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追究相关监考教师责任。
3、试卷不漏发、不漏收、不漏装、不倒装、不混装。
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追究相关监考教师责任。
4、阅卷标识清楚,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统分、登分准确。
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阅卷教师责任。
5、试卷制题准确无误。
如因履职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命题教师责任。
三、学生思想工作及教育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1、加强师德修养,关心关爱学生,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精神;教育谈心时不得侮辱学生人格与自尊,坚持正面教育、鼓励教育为主;学生犯错时,不得动辄请学生家长,非重大问题不得频繁请学生家长到校;对待家长要热情,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和矛盾。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一、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
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何老师不能擅自调课。
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四、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六、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龙城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
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
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十堰市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首遇有责”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
民办幼儿园由办园主体负责,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监管,同时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指导。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安全教育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明确责任、教管结合”的方针,做好教育、预防、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条各学校应结合“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制定年度和学期安全教育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应急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技能。
并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最后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集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六条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要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对师生进行至少一次法制教育,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七条学校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计划,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
第三章安全工作责任第八条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校长是本辖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本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主要包括: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六篇)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体育设施,消防器材,线路照明等,学生公共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罗松)。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由政教处负责人主管。
(赵燕春)(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张晓云)(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主管。
(郭丽君)(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张晓云)(六)教师备课室、实验室、仪器室、多媒体教室、档案室、财务室等各室的防盗安全由各室负责人主管。
(七)分管卫生的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并履行上级文件精神。
(刘玉林)(八)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安全工作总体监督管理。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是所部门、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____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____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管理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XXXX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努力防范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XX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教学活动有关人员和部门在教学活动中因主观或过失出现失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进程、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均属教学责任事故。
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及后果,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为三级:一级为重大事故,二级为较大事故,三级为一般事故。
3、事故认定范围包括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活动组织、考试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等方面。
4、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必须按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客观公正,重在教育,旨在提高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二、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第一类教学实训一级:1、在教学、实训过程中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因教学、实训组织管理人员失职、教学人员擅自离岗、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受伤,产生恶劣影响。
3、未经学校批准,随意通知全体(或全班)学生停课。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坏社会影响。
5、强行向学生推荐学习资料,从中牟利,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6、参与有偿家教,影响正常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7、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出走、斗殴等重大事故发生。
8、重大事故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
9、一学期发生较大教学责任事故达三次。
二级:1、未经系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删减教学内容四分之一以上,未完成教学计划预定内容,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2、未按教学大纲要求收交作业或不批改作业或批改作业不足l∕2o3、不认真组织教学,教学秩序混乱,或以各种理由(借口)不进行课堂教学而安排学生自习。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各类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是本年级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员工为具体负责人。
第三条按照安全工作要求,明确安全分工,确定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人,形成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并以此为依据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抓好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事故,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根据事故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条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力而出现学生意外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职称评聘资格。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由安全办负责,要勤于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若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或对其他部门上报的问题不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在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上,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依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相应的组织或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课堂教学事故处理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保障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师生安全,针对可能发生的课堂教学事故,制定本预案,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所有课堂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验课、实习课等。
三、事故分类1. 人身伤害事故: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2. 财产损失事故: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发生的物品损坏、丢失等事故。
3. 课堂秩序事故: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发生的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四、事故处理原则1. 生命至上原则: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优先处理人身伤害事故。
2. 及时处理原则: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事故。
4. 责任追究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五、事故报告程序1. 发现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任课教师报告。
2. 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3. 班主任应立即向学校教务处报告。
4. 学校教务处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校长报告。
六、事故处理流程1. 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流程(1)任课教师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校医或拨打急救电话。
(2)班主任和校医组织学生疏散,确保其他学生安全。
(3)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责任。
(5)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7)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包括学生家长沟通、赔偿等。
2. 财产损失事故处理流程(1)任课教师立即向班主任报告事故情况。
(2)班主任组织学生调查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
(3)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估损失。
(4)根据事故原因和损失,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做好财产损失赔偿工作。
3. 课堂秩序事故处理流程(1)任课教师立即制止学生违规行为,维持课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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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堂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在深入落实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基础上,为了彻底杜绝教师责任心差和侥幸心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减少学生课堂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对出现以下十种课堂行为者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包括财产损失、伤亡赔偿、法律追究等)。
一、因未候课(迟到)、早退、旷课造成事故者。
二、违反规定,课堂期间擅自外出接待外来人员、打手机等造成事故者。
三、教师私自调课,导致未能正常衔接造成事故者由原课堂教师负全部责任。
四、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不服从安排造成事故者。
五、敷衍了事、课堂上实行“放羊式”管理造成事故者。
六、因体罚、责骂等现象造成事故者。
七、实验操作和计算机教师应指导而放松管理者。
八、课堂上对本班离校学生不管不问造成事故者。
九、课堂上对突发急病的学生不管不问者。
十、候课时发现学生有危险活动时不制止和放学、节假日因教师安排来学而教师本人不在现场或其他因素造成事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