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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讲解ppt课件
16
既坚持从严控制地方政府债
务的原则,又适应了地方经济社
3
会发展的需要,从法律上解决地
3
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
么还的问题,
有利于把地方政府融资引导到阳光下,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举 债融资机制;有利于人大和社会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17
亮点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预算法学习
五常人大
1
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 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
律制度。
2
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 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 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 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 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 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 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
目录
CATALOG
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财政
体制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对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
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
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存在的问题:专项转移支付设置过多、
3
配套资金压力过大、资金下达不及时等。
18
新预算法增加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均衡 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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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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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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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3
34
1 为什么说预算法是“经济宪法” 2 为什么要修改预算法 3 新预算法的九大亮点 4 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4
5
迈向现代财政的 坚实一步
6
7
新预算法更加切合我国新常 态下的财政经济运行规律,对政 府的预算行为,做了更严格的细 化和规范、主要表现在对政府全 口径预算、政府债务管理、转移 支付以及预算信息公开等几个方 面。
既坚持从严控制地方政府债
务的原则,又适应了地方经济社
3
会发展的需要,从法律上解决地
3
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
么还的问题,
有利于把地方政府融资引导到阳光下,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举 债融资机制;有利于人大和社会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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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预算法学习
五常人大
1
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 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
律制度。
2
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 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 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 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 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 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 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
目录
CATALOG
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财政
体制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对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
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
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存在的问题:专项转移支付设置过多、
3
配套资金压力过大、资金下达不及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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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增加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均衡 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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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什么说预算法是“经济宪法” 2 为什么要修改预算法 3 新预算法的九大亮点 4 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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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现代财政的 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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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预算法更加切合我国新常 态下的财政经济运行规律,对政 府的预算行为,做了更严格的细 化和规范、主要表现在对政府全 口径预算、政府债务管理、转移 支付以及预算信息公开等几个方 面。
新预算法解读(ppt文档可编辑修改)
•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 (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 善预算审查监督。
• 预算法修订是敏感问题?
• 在目前不断深化的改革过程中,经济体制 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间的联结点就是财政 体制改革。
• 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预算体制改革(预 算法修订)
• 预算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 如何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是改革的 关键。
• 修订预算法实际上就是把过于集权行政 运作的体制分散在一部预算中,让其妥 善处理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政府 与人大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同时允许更 多的公民参与到预算决策和预算监督的 过程中。
• 这实际上是分权的过程,关进笼子的过 程,是法治化的过程。
《预算法》修订解读
《预算法》修订解读
一、预算与预算法 二、新预算法的修订为何一再推延 三、新预算法修订的主要问题 四、新预算法的修改的主要内容 五、新预算法下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进一步 做好预算工作
引言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 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 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 日起施行。
三、预算法修订的主要问题
• 中国预算管理主要存在“三不”问题, 即不完整、不规范、不严格 。
• 现有政府收支未能全部纳入政府预算, 而且已经纳入预算的政府收支也并未 全部受到同样严格的预算管理与控制。
• 预算法的修订,将重点解决预算管理 的统一完整性、预算执行的严格规范 性以及预算监督的严肃有效性三大关 键问题。
• 会议确定预算法修订基本原则
• (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 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 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 法向社会公开。
• (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 善预算审查监督。
• 预算法修订是敏感问题?
• 在目前不断深化的改革过程中,经济体制 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间的联结点就是财政 体制改革。
• 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预算体制改革(预 算法修订)
• 预算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 如何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是改革的 关键。
• 修订预算法实际上就是把过于集权行政 运作的体制分散在一部预算中,让其妥 善处理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政府 与人大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同时允许更 多的公民参与到预算决策和预算监督的 过程中。
• 这实际上是分权的过程,关进笼子的过 程,是法治化的过程。
《预算法》修订解读
《预算法》修订解读
一、预算与预算法 二、新预算法的修订为何一再推延 三、新预算法修订的主要问题 四、新预算法的修改的主要内容 五、新预算法下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进一步 做好预算工作
引言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 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 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 日起施行。
三、预算法修订的主要问题
• 中国预算管理主要存在“三不”问题, 即不完整、不规范、不严格 。
• 现有政府收支未能全部纳入政府预算, 而且已经纳入预算的政府收支也并未 全部受到同样严格的预算管理与控制。
• 预算法的修订,将重点解决预算管理 的统一完整性、预算执行的严格规范 性以及预算监督的严肃有效性三大关 键问题。
• 会议确定预算法修订基本原则
• (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 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 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 法向社会公开。
最新预算法课件
(二)钱从哪里来,可以花到哪里去
• 既然财政管的钱是从人民那里征收而来的,那么,花 到哪里去也就必须由人民来做主,由人大依据法律和 全体人民的集体偏好以及人民的共同需要来确定。我 国新预算法第27条明确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 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 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 他其他支出”。
• 就一般公共预算而言,由于社会的总服务供给是由民 间服务和公共服务两部分构成的。也就是说,如果
(二)钱从哪里来,可以花到哪里去
一个社会生产过程,没有使用任何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那就 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即属于民间服务而不是公共服务。民间行 为是不能花财政的钱的。政府体现和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公共 资源则是由国家所有的各种资源和资金。如果一个社会生产过 程,政府以某种方式(如财政资金、产权或特许等)介入,并 在某种程度上贯彻着国家的意志,那么,这就属于一般公共服 务。花在这方面的钱就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例如,不仅政府 提供的教育是公共服务,民间教育机构假如有政府特许或者使 用了公共资源,也就是在提供公共服务。
目录
1 与预算法有关的基本问题 2 预算法概述 3 预算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4 预算法修改的重大突破
一、与预算法有关的基本问题
一 、与预算法有关的基本问题
预算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政府帐本,是经权 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一是财 政管的钱究竟是谁的,应该由谁来做主? 二是财政管的钱主要从哪里来,可以花到 什么地方去?三是预算的本质是什么,为 什么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四是 现代预算制度的特征有哪些?
(一)财政管的钱究竟是谁的钱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显然,财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 部分,所以财政管的钱理所当然属 于人民,应该由人民做主。
全文解读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教学课件PPT模板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一还般有是情在绪基、本行的为说方、面写的、问读题、。算而、学推习理困数难学儿方童面最能典力型不最足一显。般著他是的们在表还基现有本是情的学绪说习、、成行写绩为、不方读良面、,的算学问、习题推能。理力而数较学弱习方。困面难能儿力童不最足典。型他最们显还著有的情表绪现、是行学为习方成面绩的不问良题,。学而习学能习力困较难弱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 还有情 绪、行 为方面 的问题 。而学 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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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一。般他是们在还基有本情的绪说、、行写为、方读面、的算问、题推 。理而数学 习方困面难能 儿力童不最足 典。型他最们一显还般著有是的情在表绪基现、本是行的学为说习方、成面写绩的、不问读良题、,。算学而、习学推能习理力困数较难学弱儿方。童面最能典力型不最足显。著他的们表还现有是情学绪习、成行绩为不方良面,的学问习题能。力而较学弱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一他般们是还在有基情本绪的、说行、为写方、面读的、问算题、。推而理学数习学困方难面儿能童力最不典足型。最他显们著还的有表情现绪是、学行习为成方绩面不的良问,题学。习而能学力习较困弱难。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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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解读 PPT课件
• 全口径预算体系,从横向上来讲,即预算 的组成,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 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 金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从纵向上来 讲,就是每一级政府一级预算,预算层级 包括中央、省、市、县、乡的“五级预算”
(二)财政管理体制:“进与退”
• 财政管理体制是规范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和 财力分配关系的制度,是国家财政的基本 制度,与政府预算有着紧密的联系,也是 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的基础。只有明晰政 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中央和地方收 入划分,实现上下级政府的财力余缺的有 效调节,才能实现财政预算制度的有效运 转。
• 当前,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模过 大、项目繁杂、配套过多、资金下达不及时 等问 题。为此,新预算法从三个方面对规范了财政转 移支付制度。一是明确了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 即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为主体。二是规范了专项转移支 付,要求设立要有法律依据、运行要有定期评估 和退出机制、资金配套要有严格限制。三是规范 了转移支付的预算,要求编制要符合 规定的标准 要求,下达时间要符合规定的时限等。
一、预算与预算法
(一)预算是什么? •简言之:预算是法定的国家财政收支 计划。
对预算的深入理解
1、预算不只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 问题
• “国家的钱袋子” • 政治权力的核心 • 国家政治体制的血液循环系统 2、预算是连接政府与国民的纽带,
是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中枢 利益博弈与分配
——了解一个国家看预算就可以
(一)全口径预算体系:“横与纵”
• 预算的完整性,就是要把所有的政府收支统一纳 入预算管理,这是政府预算管理一项基础性要求。 为此,新预算法删除 了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 代之以全口径预算,明确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 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四条),各级政府、各 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 为依据, 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第十三条),从而在法 律层面上确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
新预算法讲座ppt课件
新预算法讲座
• 4、明确了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方法(381-3)。
• 新的预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般 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 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 地区、分项目编制。第三款规定,地方各 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 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
新预算法讲座
• 这些规定,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 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 公开性,有利于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 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 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提高地方预算编 制的完整性。
• 这样的制度安排,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 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 出了空间。
• 我省规定:市县各级当年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 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 后仍不能实现平衡,市县政府通过申请省级财政临时救助 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
•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 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 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第二款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 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新预算法讲座
• 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公共预 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 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政府报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 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 补。
• 今后,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用钱必有责、支出必 问效、低效必问责”的机制,增强预算绩效管理 的有效约束力。
新预算法讲座
• 第十二条把讲求绩效作为预算的五大原则之一。
•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把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 预算编制的六大要素之一。
• 4、明确了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方法(381-3)。
• 新的预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般 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 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 地区、分项目编制。第三款规定,地方各 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 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
新预算法讲座
• 这些规定,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 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 公开性,有利于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 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 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提高地方预算编 制的完整性。
• 这样的制度安排,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 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 出了空间。
• 我省规定:市县各级当年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 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 后仍不能实现平衡,市县政府通过申请省级财政临时救助 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
• 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 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 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第二款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 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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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公共预 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 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政府报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 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 补。
• 今后,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用钱必有责、支出必 问效、低效必问责”的机制,增强预算绩效管理 的有效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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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把讲求绩效作为预算的五大原则之一。
•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把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 预算编制的六大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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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细化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内容。规定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 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 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 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 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贰
《条例》在预算编制 方面新规定
二、《条例》在预算编制方面新规定
预算法对预算编制主体、程序、内容、依据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为落实 预算法有关规定,《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预算编制作了细化规定:
• 一是明确预算草案编制时间。《条例》分别规定了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编制 预算草案的时间。财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 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 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包括有关报表格式、编报方法、报送期限等。
• 一是统一部门预算管理口径。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 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 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 二是明确部门预算收支范围。规定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 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为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本级预算拨款 收入和其相对应的支出。
三、《条例》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规定
• 三是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式。规定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 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各级政府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规定 开展预算评审。
贰
《条例》在预算编制 方面新规定
二、《条例》在预算编制方面新规定
预算法对预算编制主体、程序、内容、依据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为落实 预算法有关规定,《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预算编制作了细化规定:
• 一是明确预算草案编制时间。《条例》分别规定了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编制 预算草案的时间。财政部于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 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 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包括有关报表格式、编报方法、报送期限等。
• 一是统一部门预算管理口径。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规定各部门预算应当 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 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 二是明确部门预算收支范围。规定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 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为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本级预算拨款 收入和其相对应的支出。
三、《条例》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规定
• 三是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式。规定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 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各级政府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规定 开展预算评审。
预算与预算法.ppt
2019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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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 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 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 做到以收定支。”
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 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2019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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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预算与地方预算
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全国预算由中 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 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 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 有下一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算法 〉的决定》修正, 自2015年1 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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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预算法的六大亮点
一是立法宗旨的突破,从“健全国家对预 算的管理”到“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凸 现预算法从管理法向控权法转变。
原预算法的立法目标为“强化预算的分配 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 带有鲜明的计划经济特色,这种强化政府 管理权力的管理型预算已经与当今时代的 新形势严重脱节。
2019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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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 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 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对依照本条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 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 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预算法ppt【2024版】
2015.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算法的决定》施行
二、预算法概述
(二)预算法修改历程
新旧《预算法》之间共有82 处变化,集中体现了《财税改 革总体方案》的要求。 原预算法11章 79条 修改后的预算法11章 101条, 其中,保留20条,修改53条, 新增28条。全文1.42万字
20年首修预算法:阳光财政管住政府账单
二、 预算法概述
(三)立法宗旨调整
管理法
控权法
三、预算法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三、 预算法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五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八章 决算 第九章 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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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管的钱究竟是谁的钱
按照代议制思想和原则, 社会共同体即全体人民,对 财权保留所有权和终极控制 权,钱的使用应该以全体人 民的同意为基础,关涉大家 的事应该得到大家的同意, 即预算的安排必须依据全体 人民的集体偏好进行。
(二)钱从哪里来,可以花到哪里去
• 财政管的钱是人民的钱,应当由人民做主。但财政 管的钱并不是政府印出来的,而是通过税收和收费 等手段从人民那里获取的。
(一)预算法修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是规范预算行为,推进预算 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 化的迫切要求;
最新预算法课件
• 预算法第27条明确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 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 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四 种类型。其中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钱从哪里来,可以花到哪里去
• 法国前财政部长柯尔伯特曾对税收作过一个生动比喻,他 说:征税就像拔鹅毛,你想要以最少量的反对的嘘嘘声得 到最大数量的鹅毛,几乎是不可能的。从政治的观点看, 征税肯定是不得民心的。特别在现阶段,基层财政困难, 不少地方政府把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 作为财政收入重要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收入 的随意性,客观上导致了政府巧取豪夺现象的发生。钱从 哪里来必然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通过增加非税 收入来缓解财政困难的做法必须适度。
第一章 总则
全部收入
(三)全口径预算
全部支出
(四)公开透明
财政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三、预算法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 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 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 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 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 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 明。 •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 社会公开。 •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 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三、 预算法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二)钱从哪里来,可以花到哪里去
• 法国前财政部长柯尔伯特曾对税收作过一个生动比喻,他 说:征税就像拔鹅毛,你想要以最少量的反对的嘘嘘声得 到最大数量的鹅毛,几乎是不可能的。从政治的观点看, 征税肯定是不得民心的。特别在现阶段,基层财政困难, 不少地方政府把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 作为财政收入重要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收入 的随意性,客观上导致了政府巧取豪夺现象的发生。钱从 哪里来必然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通过增加非税 收入来缓解财政困难的做法必须适度。
第一章 总则
全部收入
(三)全口径预算
全部支出
(四)公开透明
财政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三、预算法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 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 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 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 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 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 明。 •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 社会公开。 •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 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三、 预算法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预算法解读ppt课件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 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 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 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 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 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 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 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 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 方式。
预算法解读
转移支付类型:
• (1)一般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 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不 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
• (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 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 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 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 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预算法解读
2、积极财政政策:
•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 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 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 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 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增加政 府支出来扩大社会总需求。积极财政政 策的主要局限是挤出效应,即增加财政 支出会使私人投资和个人消费减少。
7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74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预算法解读
可用财力测算
• 可用财力 = 一般预算收入 + 返还性收入
预算法解读
转移支付类型:
• (1)一般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 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不 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
• (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 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 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 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 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预算法解读
2、积极财政政策:
•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 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 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 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 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增加政 府支出来扩大社会总需求。积极财政政 策的主要局限是挤出效应,即增加财政 支出会使私人投资和个人消费减少。
7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的由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退还或者追回国库库款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74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预算法解读
可用财力测算
• 可用财力 = 一般预算收入 + 返还性收入
预算法律制度范本(PPT 42张)
【提示】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都称为 地方预算。
• 【例题· 单选题】我国国家预算体系中不包括( • A.中央预算 • B.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 C.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 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 • 『正确答案』D
)
• 『答案解析』我车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包括:(1)中央预算;(2)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 预算;(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 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 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县级以 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 作为一级预算。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 (一)预算收入分类 • 1、按收入来源分: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 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 、其他收入(罚没收入、规费收入等) • 2、按分享程度划分 :中央预算收入 、地方预算 收入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 (二)预算支出分类 • 1、按内容划分 :经济建设支出 、科、教、文、卫、体等 事业发展支出 、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国防支出 、各项补 贴支出 、其他支出 • 2、按级次划分 :中央预算支出 、地方预算支出 • 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确需设立专用基金项目的, 需经国务院批准。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 【例题· 判断题】由于我国中央预算收入采 用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因此我国国家 预算收入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 入两种形式。( )
• • 【答案】× 【解析】我国国家预算收入划分为中 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以及中央和地 方预算共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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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资收益、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
17 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上级地方政府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章 预算收 支范围
第十五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应
15
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缴国家 的利润收入、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国有产权转
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
规定标准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形成的收入。
第十三条 转移性支出包括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13 调出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支出的给予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 援助。
第十四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的各项目支出和转移 性支出。
18 分以及上解、补助的具体办法,按照统筹层次由上级地方政府规定,报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部分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三章 预算编府、各部门、各单 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第二十条 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
第五条 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 他收入。各部门预算支出为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 支出。 本条第二款所称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称项目支出,是指各部 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本级预算拨款收入和其相对应的支出应当在部门预算中 单独反映。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具体办法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规定。
第七条
第七条 预算法第十五条所称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 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 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央和地方 分税制的原则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本级政府 对下级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
第三条
第三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可 以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四条
第四条 预算法第六条第二款所称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 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条例》细化了 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公 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共8章97条,对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 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 2020年8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01
第一章 总 则
02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03
第三章 预算编制
04
第四章 预算执行
05
第五章 决 算
06
第六章 监 督
07
第七章 法律责任
08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 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
第十条
第九条
第九条 预算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所称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 (二)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 (三)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第十条 预算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 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评估后的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下列情 形分别予以处理: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有必要继续执行的,可以继续执行; (二)设立的有关要求变更,或者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够完善的,应当予以调整; (三)设立依据失效或者废止的,应当予以取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第六条 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 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 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 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预算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收纳和支付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二部分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章 预算收 支范围
第十二条 预算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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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实施社 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
17 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上级地方政府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章 预算收 支范围
第十五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应
15
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缴国家 的利润收入、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国有产权转
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投
规定标准向特定对象收取费用形成的收入。
第十三条 转移性支出包括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13 调出资金以及按照财政部规定列入转移性支出的给予无隶属关系政府的无偿 援助。
第十四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各项目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包括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对应的各项目支出和转移 性支出。
18 分以及上解、补助的具体办法,按照统筹层次由上级地方政府规定,报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部分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三章 预算编府、各部门、各单 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
第二十条 预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
第五条 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 他收入。各部门预算支出为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 支出。 本条第二款所称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称项目支出,是指各部 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本级预算拨款收入和其相对应的支出应当在部门预算中 单独反映。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具体办法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规定。
第七条
第七条 预算法第十五条所称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 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 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央和地方 分税制的原则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本级政府 对下级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
第三条
第三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可 以根据需要和财力适当安排资金补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四条
第四条 预算法第六条第二款所称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 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条例》细化了 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公 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共8章97条,对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 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 2020年8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01
第一章 总 则
02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03
第三章 预算编制
04
第四章 预算执行
05
第五章 决 算
06
第六章 监 督
07
第七章 法律责任
08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 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
第十条
第九条
第九条 预算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所称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 (二)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 (三)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第十条 预算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 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评估后的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下列情 形分别予以处理: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有必要继续执行的,可以继续执行; (二)设立的有关要求变更,或者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够完善的,应当予以调整; (三)设立依据失效或者废止的,应当予以取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第六条 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 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 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 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预算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收纳和支付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二部分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章 预算收 支范围
第十二条 预算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机
12
关、事业单位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在实施社 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