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湖南省自2015年起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征地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新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一、征地补偿范围。
根据新标准,征地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帮助农民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保障其基本生活。
生活补助费则是根据农民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合理补助,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二、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新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将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地理位置进行细化。
对于耕地、宅基地等主要用途的土地,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和农民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林地、草地等特殊用途的土地,也将根据其特殊性进行合理补偿。
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公平的补偿。
三、征地补偿程序。
新标准规定了征地补偿的具体程序,包括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支付、过渡期安置等环节。
在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将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补偿款的支付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农民及时收到应得的补偿款。
过渡期安置将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保障其生活不受影响。
四、征地补偿监督。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新标准规定了征地补偿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农民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征地补偿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征地补偿效果。
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征地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将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土地关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
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4.05.30•【字号】•【施行日期】1984.05.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1983年10月19日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原则批准,1984年5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管好用好土地,对各项建设用地,要严加控制,严格审批制度。
一切建设项目选址要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用地面积,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准占用耕地,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准占用良田,尤其不准占用鱼塘、菜地、果园等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老企业的改建、扩建,要充分利用原有场地。
城镇(包括郊区)建设要严格按照城镇规划安排用地,并同旧城区改造结合起来,以减少新占土地。
第四条征用土地和拆迁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由县、市人民政府的征地拆迁管理机关统一组织办理。
具体程序是:(一)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权批准本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上级机关的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选址,取得同意后,在政府规划部门或征地拆迁管理机关的主持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选址。
(二)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县、市征地拆迁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商定预计用地面积,划出调查红线,提出安置方案,测算补偿安置费用,形成协商纪要,由用地单位作为初步设计的附件,一并上报审批。
用地单位不得与被征地拆迁单位或个人直接洽商征地拆迁条件,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也不得直接向用地单位提出征地拆迁条件或其他要求。
(三)由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和地形图,向征地拆迁管理机关正式申请征地,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在县、市征地拆迁管理机关主持下,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有关部门,确定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落实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湘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执行市州制订并报省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
二、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等参照执行邻近水田(非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征收牧草地参照执行园地的补偿标准;征收其他草地、坟地参照执行邻近林地(非经济林)补偿标准。
非线性工程跨区域(片)征地时,可按适当从高原则执行同一补偿标准。
对国家和省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征地补偿区域(片)以县市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区域(片)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批准征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各地应按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划定征地补偿区域(片)。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各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比例和数额。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不落实的不批准征地。
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省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国家、省、市和县的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下,对
于征收农田的补偿标准规定的具体内容。
根据《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公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首先,根据征收农田的用途和土地的等级,确定征收补偿的标准。
对于被征收
的农田,应当根据其土地等级和用途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不同等级的土地和不同用途的农田,其补偿标准应当有所区别,以保证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其次,应当合理确定征收补偿的计算方法。
征收补偿的计算方法应当科学合理,不能简单粗暴地按照固定标准来进行补偿。
应当考虑到土地的实际价值、农民的耕种成本以及土地的潜在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补偿的具体数额。
另外,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在确定征收补偿标
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应当加强对农民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农民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
在征收补偿标准
的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征收补偿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综上所述,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确定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研究和完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2416元/亩;旱地/园地:26208元/亩;林地:1310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552元/亩。
二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6800元/亩;旱地/园地:28400元/亩;林地:142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100元/亩。
在进入新中国后,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制度,也就是不为某一个人所有,由国家所有而个人只拥有其土地使用权,当国家对土地有使用时需要进行征地等工作,并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县、市、区Ⅰ区Ⅱ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平江县 41900 37300 32000 0.8 0.5 岳阳县 43800 39000 35000 0.8 0.6 华容县 45700 41200 35000 0.8 0.6 湘阴县 47400 41000 35000 1 0.6 临湘市48400 40000 35000 0.8 0.5 汨罗市 49400 44200 36000 0.8 0.6 岳阳楼区 60500 50000 1 0.6 云溪区 52500 44000 0.8 0.6 君山区 45700 38000 1 1 屈原管理区 43800 38000 1 1注: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岳阳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605001、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洛王街道办事处、洞庭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城陵矶街道办事处、望岳路街道办事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冷水铺街道办事处、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梅溪乡行政区域;2、岳阳楼区郭镇乡行政区域;3、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求索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行政区域;5、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三荷乡随岳高速公路以西的行政区域(含三荷乡的公城村、三荷村、三旗村、洪山村、王桥村,花园村、花果村、芭山村、星光村、二王村,康王乡的木安村、夹铺村、茶蔸村、薛家村、长岭村、建新村、茆山村、茶园村、新园村、木里港村、金山寺村、康王村、熊澎村、新华村、羊角山村);6、南湖风景区附近的月山管理处(隶属岳阳县行政区域)、岳阳楼区湘北水运公司、月山船厂(隶属岳阳楼区行政区域)等区域Ⅱ区50000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随岳高速公路以东(不含随岳高速公路所在村)的行政区域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1900城关镇:城东村、城西村、城新村、城坪村、北坪村、城郊村、北源村、古城村、井坎村、三阳村、天岳村、四方塘村、枫树村、驷马村、三合村、澄潭村;三阳乡:长冲村、葛藤坪村、平源村、狮岩村、碧联村、黛屏源村、大众村、金窝村、西岸村;南江镇:高南村、浆田村、桥东村、凤桥村、桥西村、崇义村、昌江村、汤铺村、农科村、红门村;长寿镇:太坪塅村、东一村、致富村、郑塅村、新园村、东风村、湖坪村、新港村、宝枫村、傅坪村;安定镇:上黄村、边山村、山背村、官塘村、四陌村、横冲村、安定村;伍市镇:伍市居委会、伍市村、塘沙村Ⅱ区37300城关镇:北附村、迎瑞村;三阳乡:万古村、大塘冲村、金花村、张家村、石坪村、谭曹村、南尧村、大洞村、苏白村、甲山村、新仁村、藩坳村、下湾村、仙江村、吭口村、里坪村、兴阳村、美潭村、小洞村、白若村、洪山村、大桥村、密岩村、金塘村、更新村、庆宜村、新源村;南江镇:中心村、柏树村、双溪村、沙铺村、马安村、万家村、罗洞村;加义镇:加义村、三村村、东南街社区、姜年村、早仑村、加义社区、东山村、泗洲村、五星村、献钟村、献钟社区;童市镇:童市居委会、傍上村、童坪村、翠阳村;瓮江镇:水口嘴居委会、瓮江村、三合村、仁胜村、塔兴村、淤泥村、新马村、晋坪村、石坳村、杨源村、仁美村、盘石村、杨梅村、九龙村、小塘铺村;余坪乡:余坪村、张市村、市里村、忘私村;龙门镇:龙门居委会、枫树村、银子村、东塅村、土龙村、高莲村、三十都村、大渔村、丰福村、永福村、福和村、官溪村、南坪村;冬塔乡:丁洞村、红星村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Ⅱ区37300板江乡:板江村、佘家村;大坪乡:大坪村、桂林村、普安村、新义村;向家镇:南街居委会、梅树村、向家村、新石村、黄长村、琅石村;安定镇:长田村、大桥村、正黄居委会、中黄村、安永村、富家村、田家村、青山村、长兴村、水南村、岳田村、江东村;伍市镇:秀水村、公合村、普庆村、青冲村、大滩村、茶鑫村、普坪村、时丰村、君山村、新联村、园艺村、莲华村、武莲村、新合村、石桥村、中家桥村、青源村;岑川镇:金沙村、新开村、包湾村、正北村;大洲乡:安全村、杨家村、都塘村、大江村;梅仙镇:毛泥岭居委会、花坪居委会、钟家村、招贤村、团山村、柘庄村、新霞村、青乔村;福寿山镇:思和村、殷家山村、大和村、北山村;木金乡:木瓜村;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永太村、联华村、肥田村、永安村、下沙村、沙塅村;三墩乡:戴市村、中武村、忠龙村;虹桥镇:东安村、向阳村;浯口镇:四丰村、街道居委会、浯口村、西江村、甘棠村、东港村、新坪村Ⅲ区32000Ⅰ至Ⅱ区以外其它集体土地区域岳阳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3800城关镇;鹿角镇:先锋村、忠信村、大成村、兴无村;麻塘镇:洞庭村、北湖村、畔湖村、和兴村;县原种场;新开镇:毛栗村、胜天村;新墙镇:植山村、方扬村Ⅱ区39000中洲乡、黄沙街镇、黄沙街茶场、新墙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鹿角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新开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长湖乡、筻口镇Ⅲ区35000柏祥镇、步仙乡、杨林乡、公田镇、甘田乡、云山乡、大云山林场、毛田镇、相思乡、月田镇、张谷英镇、饶村乡华容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5700城关镇:环城村、水产场、章台街、李家湖村、桥东街、城兴村、种畜场;马鞍山新区:马鞍村护城乡:城南村、田家湖渔场、蔡兴村、麻里泗居委会;县农科所Ⅱ区41200护城乡:治湖村、普圣堂村、白鼎村;胜峰乡:清水村、石伏村;治河渡镇:治河渡居委会、红光居委会Ⅲ区35000护城乡、胜峰乡、治河渡镇(上述乡镇除Ⅰ区、Ⅱ区外的村场);东山镇、注滋口镇、鲇鱼须镇、操军镇、梅田湖镇、新建乡、宋家嘴镇、万庾镇、新河乡、北景港镇、终南乡、南山乡、插旗镇、幸福乡、三封寺镇、团洲乡(上述乡镇所辖范围的所有村场);。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标准。
在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的,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性质来确定的。
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征收补偿标准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例如,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的地类、等级、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而林地、草地、水域等不同类型的土地也有着相应的补偿标准。
这样的做法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利益,避免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其次,土地的用途也是确定征收补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征收补偿上也有着不同的规定。
例如,农田、工矿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在补偿标准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此外,地理位置也是影响征收补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土地的地理位置不同,其价值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中心地段的土地价值更高,而位于偏远地区或者山区的土地价值较低。
因此,在确定征收补偿标准时,也会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因素,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土地性质、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度,其目的是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征收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建设、开发等活动而需要征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首先,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到林地的类型和用途。
不同类型的林地具有不同的生态和经济价值,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林地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例如,对于保护林地和特殊用途林地,其补偿标准应更加严格,以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
其次,补偿标准还应考虑到林地的面积和质量。
林地的面积和质量是衡量其价值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林地的面积和质量情况,对于面积较大、质量较高的林地,其补偿标准应相应提高,以体现其更高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此外,补偿标准还应考虑到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林地对于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贡献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林地,其补偿标准应相应提高,以体现其重要性和特殊性。
最后,补偿标准的制定还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不同,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既要保障林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又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和社会情况,以确保补偿标准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总的来说,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到林地的类型和用途、面积和质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民是湖南省的重要人口群体。
在城市化和工
业化进程中,土地征地是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制定了相关的征地农民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其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权益。
首先,针对农民因征地失去耕地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湖南省规定了相应的补偿
标准。
根据征地土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对农民失去的耕地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土地的实际价值,确保了农民在经济上得到合理的补偿。
其次,针对农民因征地失去的房屋和其他固定资产,湖南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补
偿标准。
对于被征用的房屋、果树、菜地、鱼塘等固定资产,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农民因征地失去的固定资产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不受影响,湖南省还对因征地而导致的生产
经营损失进行了补偿。
对于因征地导致的农作物、养殖业等生产经营损失,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权益,确保了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
了他们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希望在实际执行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已经2014年1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杜家毫2014年2月22日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乡缜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指导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县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予以指导,对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方案拟定、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征收成本核算等工作予以监督。
湖南省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
湖南省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湖南省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过程中,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和赔偿方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对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顺利进行。
首先,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湖南省规定了一系列的补偿内容,包括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结构、房屋的装修、房屋的附属设施等。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参照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同时,对于因征收而导致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过渡期生活补助等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被征收人在搬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其次,对于赔偿方式,湖南省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等值的房屋安置,政府应当根据被征收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赔偿方式。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的农户,还可以选择通过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进行赔偿,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过程中,湖南省还规定了征收补偿的程序和责任主体。
征收补偿的程序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确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责任主体包括征收单位、评估机构、有关部门等,各方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湖南省房屋征收与赔偿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好征收与赔偿标准,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序进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发[2013]9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发〔2013〕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湘政发〔2012〕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扎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二、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
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对专业菜地、专业渔池和集体建设用地,给予高附加值补助:一类专业菜地58000元/亩、二类专业菜地40000元/亩;一类专业渔池22000元/亩、二类专业渔池11000元/亩。
专业菜地、专业鱼池的认定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企业建设用地(砂石场、预制场、砖厂等用地除外)补助费,根据合法建设用地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
四、征地补偿区域(片)的划分作相应调整(见附件)。
五、坚持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分配指导意见。
六、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落实。
一是征地时在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中提取10%作为社保资金。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第103号令)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08-02-27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剑飞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拟订征地方案;(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一)发布预征地公告;(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各区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各县(市)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但应当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The easiest thing in the world is to give up. It takes hard work. Who makes people want to be a not easy pers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2416元/亩;旱地/园地:26208元/亩;林地:1310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552元/亩。
二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6800元/亩;旱地/园地:28400元/亩;林地:142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100元/亩。
在进入新中国后,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制度,也就是不为某一个人所有,由国家所有而个人只拥有其土地使用权,当国家对土地有使用时需要进行征地等工作,并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县、市、区Ⅰ区Ⅱ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平江县 41900 37300 3 0.8 0.5 岳阳县 43800 39000 35000 0.8 0.6 华容县 45700 41200 35000 0.8 0.6 湘阴县47400 41000 35000 1 0.6 临湘市 48400 40000 35000 0.8 0.5 汨罗市 49400 44200 36000 0.8 0.6 岳阳楼区 60500 50000 10.6 云溪区 52500 44000 0.8 0.6 君山区 45700 38000 1 1 屈原管理区 43800 38000 1 1注: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岳阳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605001、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洛王街道办事处、洞庭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城陵矶街道办事处、望岳路街道办事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冷水铺街道办事处、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梅溪乡行政区域;2、岳阳楼区郭镇乡行政区域;3、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求索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行政区域;5、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三荷乡随岳高速公路以西的行政区域(含三荷乡的公城村、三荷村、三旗村、洪山村、王桥村,花园村、花果村、芭山村、星光村、二王村,康王乡的木安村、夹铺村、茶蔸村、薛家村、长岭村、建新村、茆山村、茶园村、新园村、木里港村、金山寺村、康王村、熊澎村、新华村、羊角山村);6、南湖风景区附近的月山管理处(隶属岳阳县行政区域)、岳阳楼区湘北水运公司、月山船厂(隶属岳阳楼区行政区域)等区域Ⅱ区50000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随岳高速公路以东(不含随岳高速公路所在村)的行政区域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1900城关镇:城东村、城西村、城新村、城坪村、北坪村、城郊村、北源村、古城村、井坎村、三阳村、天岳村、四方塘村、枫树村、驷马村、三合村、澄潭村;三阳乡:长冲村、葛藤坪村、平源村、狮岩村、碧联村、黛屏源村、大众村、金窝村、西岸村;南江镇:高南村、浆田村、桥东村、凤桥村、桥西村、崇义村、昌江村、汤铺村、农科村、红门村;长寿镇:太坪塅村、东一村、致富村、郑塅村、新园村、东风村、湖坪村、新港村、宝枫村、傅坪村;安定镇:上黄村、边山村、山背村、官塘村、四陌村、横冲村、安定村;伍市镇:伍市居委会、伍市村、塘沙村Ⅱ区37300城关镇:北附村、迎瑞村;三阳乡:万古村、大塘冲村、金花村、张家村、石坪村、谭曹村、南尧村、大洞村、苏白村、甲山村、新仁村、藩坳村、下湾村、仙江村、吭口村、里坪村、兴阳村、美潭村、小洞村、白若村、洪山村、大桥村、密岩村、金塘村、更新村、庆宜村、新源村;南江镇:中心村、柏树村、双溪村、沙铺村、马安村、万家村、罗洞村;加义镇:加义村、三村村、东南街社区、姜年村、早仑村、加义社区、东山村、泗洲村、五星村、献钟村、献钟社区;童市镇:童市居委会、傍上村、童坪村、翠阳村;瓮江镇:水口嘴居委会、瓮江村、三合村、仁胜村、塔兴村、淤泥村、新马村、晋坪村、石坳村、杨源村、仁美村、盘石村、杨梅村、九龙村、小塘铺村;余坪乡:余坪村、张市村、市里村、忘私村;龙门镇:龙门居委会、枫树村、银子村、东塅村、土龙村、高莲村、三十都村、大渔村、丰福村、永福村、福和村、官溪村、南坪村;冬塔乡:丁洞村、红星村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Ⅱ区37300板江乡:板江村、佘家村;大坪乡:大坪村、桂林村、普安村、新义村;向家镇:南街居委会、梅树村、向家村、新石村、黄长村、琅石村;安定镇:长田村、大桥村、正黄居委会、中黄村、安永村、富家村、田家村、青山村、长兴村、水南村、岳田村、江东村;伍市镇:秀水村、公合村、普庆村、青冲村、大滩村、茶鑫村、普坪村、时丰村、君山村、新联村、园艺村、莲华村、武莲村、新合村、石桥村、中家桥村、青源村;岑川镇:金沙村、新开村、包湾村、正北村;大洲乡:安全村、杨家村、都塘村、大江村;梅仙镇:毛泥岭居委会、花坪居委会、钟家村、招贤村、团山村、柘庄村、新霞村、青乔村;福寿山镇:思和村、殷家山村、大和村、北山村;木金乡:木瓜村;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永太村、联华村、肥田村、永安村、下沙村、沙塅村;三墩乡:戴市村、中武村、忠龙村;虹桥镇:东安村、向阳村;浯口镇:四丰村、街道居委会、浯口村、西江村、甘棠村、东港村、新坪村Ⅲ区32000Ⅰ至Ⅱ区以外其它集体土地区域岳阳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3800城关镇;鹿角镇:先锋村、忠信村、大成村、兴无村;麻塘镇:洞庭村、北湖村、畔湖村、和兴村;县原种场;新开镇:毛栗村、胜天村;新墙镇:植山村、方扬村Ⅱ区39000中洲乡、黄沙街镇、黄沙街茶场、新墙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鹿角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新开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长湖乡、筻口镇Ⅲ区35000柏祥镇、步仙乡、杨林乡、公田镇、甘田乡、云山乡、大云山林场、毛田镇、相思乡、月田镇、张谷英镇、饶村乡华容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5700城关镇:环城村、水产场、章台街、李家湖村、桥东街、城兴村、种畜场;马鞍山新区:马鞍村护城乡:城南村、田家湖渔场、蔡兴村、麻里泗居委会;县农科所Ⅱ区41200护城乡:治湖村、普圣堂村、白鼎村;胜峰乡:清水村、石伏村;治河渡镇:治河渡居委会、红光居委会Ⅲ区35000护城乡、胜峰乡、治河渡镇(上述乡镇除Ⅰ区、Ⅱ区外的村场);东山镇、注滋口镇、鲇鱼须镇、操军镇、梅田湖镇、新建乡、宋家嘴镇、万庾镇、新河乡、北景港镇、终南乡、南山乡、插旗镇、幸福乡、三封寺镇、团洲乡(上述乡镇所辖范围的所有村场);其它土地(未列入的国营、集体农林渔场等)湘阴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7400文星镇:文星镇区、东湖社区、高岭社区、长岭村、黄金村、望滨村、东湖渔场、南泉村、南泉办;白泥湖乡:大冲村;石塘乡:双桥村、板桥村Ⅱ区41000城西镇:全部集体农用地;石塘乡(不含板桥村、双桥村);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洋沙湖;袁家铺镇、长康镇、玉华乡、界头铺镇、静河乡、樟树镇:全部集体农用地;省园艺场全部农用地;县原种场;三塘镇、东塘镇、六塘镇、白泥湖乡(不含大冲村)Ⅲ区35000湖滨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杨林寨乡;县湖洲管理局:全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县水利局(含各区乡水管会):全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青潭乡:全部集体农用地;县林业局:全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临湘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8400长安镇:围城居委会、长安居委会、金河居委会、桥头居委会、长城居委会、三角坪居委会、南华居委会、南山居委会、向阳居委会、飞跃村、五里村、石咀村;白云镇区域:集庄村、张牌村、麻塘居委会;五里乡:新群村、新球村;城南乡:王禾村、大岭村等城郊全部集体土地Ⅱ区40000桃林镇、忠防镇、羊楼司镇区域范围内全部集体土地及五里乡、城南乡、白云镇未划入Ⅰ区范围的其他区域等全部集体土地Ⅲ区35000江南镇、詹桥镇、长塘镇、黄盖湖镇、儒溪镇、聂市镇、定湖镇、坦渡乡、白羊田镇、源潭镇、乘风乡、横铺乡区域内全部集体土地汨罗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9400城郊乡:大路村、双塘村、双托村、上马村、城南村、汨罗村、百丈村、城北村、归义村、城东村、窑洲村、荣家坪村;汨罗镇:瞭家山社区;城关镇Ⅱ区44200新市镇:坡子村、元宵村、团螺村、福兴村、新桥村、新书村、合心村、新粟村、八里村、丛羊村;汨罗镇:北托村、龙塘村、李家坪村、南托村、茶木垅村、黄家坪村、蟠龙桥村、雁塘村、夹城村、九龙山村、大坪李村、童家(塘)村、鱼腮塘村、眠羊山村;白水镇:西长村、王家(坪)村;屈子祠镇:枫树村、农科村、金沙村、周家垅村、楚塘村、楚南村、金钩村、双(翁家)桥村、白水塅村、屈子祠村;原种场:天华村、华中村、前进村、全民村;白塘乡:仁义村、移风村、穆(木)屯村民、拦河村、五塘村、曹家村、万红村、白塘村、裘明(鸣)村、大塘村;桃林寺镇:居委会、东塘村、双法村、三彩村、南林村、双墩村、古塘村、三塘村、塘坊村、占桥村、青山村、亦仁村;桃林林场Ⅲ区36000汨罗镇、白水镇、桃林寺镇、屈子祠镇、白塘乡(上述乡镇除划入Ⅰ、Ⅱ区外的其他村场);三江镇、大荆镇、红花乡、古培镇、高家坊镇、长乐镇、黄柏镇、李家塅镇、川山坪镇、弼时镇、火天乡、新塘乡、古仑乡、智峰乡、天井乡、沙溪镇、范家园镇、磊石乡、黄市乡、玉池乡、八景乡、范家园茶场、磊石鱼场、玉池林场、白水苗圃、营田办事处(上述乡镇所辖范围的全部村场)云溪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52500云溪镇,永济乡,云溪乡所属的胜利村、东风村、八一村、新铺村、友好村、荷花村、滨湖村、黄泥沟渔场、扬琪湖渔场、芭蕉湖渔场、坪田村桃李村建军村107国道以西区域,道仁矶镇所属的滨江村、泗垅村、基隆村、大田村,路口镇所属的长岭村、路口村、长炼居委会、路口居委会、新建村,文桥镇所属的小桥村、和平村、文桥居委会Ⅱ区44000其他没有列入Ⅰ区的乡镇、村君山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5700柳林洲镇、西城街道办事处,岳阳监狱Ⅱ区38000广兴洲镇、钱粮湖镇、采桑湖镇、许市镇、良心堡镇屈原管理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3800营田镇:推山咀居委会、青山寺居委会、虎型山居委会、余家坪居委会、槐花居委会、边山社区、尚林村、凤山村、义南村、千秋村Ⅱ区38000营田镇:玉湖村、新民村、三洲村、荷花村、新堤村、黄金村、港南村、团湖村、宝塔村、北港村、八港村;黄金乡、河市镇、凤凰乡、琴棋乡综上所述,如果有遇到自己所使用土地被征用的情况,大家一定要对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一个具体的了解,这毕竟关系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标准,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一种规定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内容的规定。
其中,土地补偿款是指政府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经济补偿,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
安置补助费是指政府对被征收农民提供的安置补助,用于帮助农民进行重新安置。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在土地征收后,政府对农民进行生活补助,以保障农民在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
其次,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土地征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科学测算的。
在确定土地补偿款时,一般会考虑土地的地块面积、土地的肥沃程度、土地的位置等因素,以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安置补助费和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的确定上,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制定,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实施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在征收土地和进行补偿时,需要公开透明地向农民公布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确保农民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政府在实施征收补偿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理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落实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理。
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关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确保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执行,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岳阳市最新征收方案
岳阳市最新征收方案岳阳市是湖南省的一个城市,近期制定了一项最新的征收方案,旨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提升生活质量。
该方案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交通收费等。
以下将详细介绍岳阳市最新征收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一、土地征收方案1. 根据岳阳市的城市发展规划,部分土地将被征收以建设新的商业区和住宅区。
这些土地将被政府用于市民的福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根据土地原值、市场价格和土地用途等因素确定。
受影响的农民和土地所有者将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房屋征收方案1. 部分老旧住宅区的房屋将被征收,并在征收后进行拆迁和重建。
这将促进城市更新,并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
2. 征收住房的补偿标准将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实际使用年限和产权状况等因素确定。
政府将确保受影响的居民在征收后能够有合适的住房安置。
三、交通收费方案1. 岳阳市将引入新的交通收费制度,以改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这将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来提升道路管理和交通状况。
2. 交通收费标准将根据车辆类型、行驶距离和道路状况等因素确定。
政府将依据收费所得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岳阳市最新征收方案的实施将对城市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首先,土地征收能够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福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和生活环境。
新的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建设将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和便利的生活条件。
其次,房屋征收和拆迁重建将促进城市更新,提高老旧住房区的居住条件。
政府将确保受影响的居民有合适的住房安置,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最后,交通收费方案的实施将改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道路管理和交通状况。
收费所得将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交通环境。
总之,岳阳市最新征收方案旨在推动城市发展和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这个方案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交通收费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划和标准,确保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相信在这个方案的指导下,岳阳市将会迈向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未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湘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旱地、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旱地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5倍执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1.68倍执行。
征收“恢复属性”地类(指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将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等非耕地,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经国土调查认定可通过清理和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土地)的,按本标准的0.8倍执行。
上述补偿标准在执行中同时满足适用条件的,按照有利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适用补偿水平相对较高的标准。
三、征地补偿区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具体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另行公布。
四、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五、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及时更新,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六、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征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必须给予被征收农民合理的补偿。
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首先,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到土地的类型和用途。
一般来说,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会高于其他类型的土地,因为耕地是农民的主要生计来源,征收会对农民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也应该有相应的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土地的位置和市场价值。
在城市郊区或交通便利地段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该相对较高,因为这些土地具有较高的开发潜力和市场价值。
而在偏远农村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也不能低于农民的生活保障线。
此外,对于被征收农民的补偿方式也需要合理安排。
除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考虑给予农民转移就业的帮扶政策,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安置房、土地流转等方式,以确保农民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最后,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
对于存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土地类型、位置、市场价值等,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补偿标准的执行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研究和执行,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
最新湖南省农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But everyone has forgotten that, no matter how warm and happy, and no matter how spring is approaching, it will also not be able to prevent the coming of the next winter.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湖南省农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湖南省农田征地的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相关性质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旱田是补偿5.3万元每亩,水田是补偿9万元每亩,菜田是补偿15万元每亩。
林地的征收一般是13.8万元每亩。
一、湖南省农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湖南省青苗费补偿标准
湖南省青苗费补偿标准
湖南省青苗费是指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为需要占用农田或者破坏农田,导致农田无法正常耕种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民支付的一定费用。
青苗费补偿标准是指在湖南省范围内,对于不同类型的农田和不同情况下的青苗费补偿标准进行规定和执行。
下面将对湖南省青苗费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农田,青苗费补偿标准是有所区别的。
对于水田、旱地、果园、菜地等不同类型的农田,青苗费补偿标准都有相应的规定,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进行查询和了解。
其次,青苗费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情况。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农田的面积、作物的种类和生长情况、影响程度等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够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青苗费补偿标准的执行也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利益。
在进行补偿时,应当与当地农民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意愿,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
最后,对于违反青苗费补偿标准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支付青苗费或者支付不足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田的正常生产秩序。
总之,湖南省青苗费补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田生产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执行,确保其有效实施。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努力,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青苗费补偿标准体系,为农民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
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怀化市作为湖南省的一个重要地级市,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迅速。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征地补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怀化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征地补偿合理、公平、透明。
本文将对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被征地土地的类型、土地面积、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计算,确保农民能够合理获得被征地土地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主要是针对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安置,包括安置地的购房补助、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则是为了帮助农民在征地后的过渡期内维持正常生活,确保他们不会因征地而陷入生活困境。
其次,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农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在制定补偿标准时,政府部门会进行充分调研和评估,确保补偿标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
同时,政府还会积极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这样一来,征地补偿标准不仅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怀化市政府还建立了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一旦发现存在问题,政府将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的有效实施。
同时,政府还会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农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他们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补偿。
总之,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农民合法权益的关心和保护。
通过合理的补偿标准,政府不仅能够推动城市化进程,也能够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权益。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得征地补偿,共同分享城市化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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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