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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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
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
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 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 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 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 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 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评价主体应通过分类评价,查找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使用 单位应当运用分类评价结果,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持续改进特种设 备使用管理。
第三方机构可在委托范围内确定评价的设备种类、项目和内容,实施 分类评价。
评价主体为使用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 机构。
监管机构可应用本标准,对使用Leabharlann Baidu位和第 三方机构的评价活动进行验证性评价。
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 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 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 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 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 设施除外。
摩天轮
大摆钟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 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 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核查。
风险类别划分 高风险特种设备(代号:H) 中风险特种设备(代号:M) 低风险特种设备(代号:L)
根据特种设备潜在的风险大小,综合考虑特种设备种类、环境、人员密集程度和发生 事故可能造成危害严重性,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类别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划分为:高风 险特种设备、中风险特种设备和低风险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 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 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 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垂直电梯
扶梯
观光电梯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
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 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 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 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 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 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 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Q7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是指《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的,对 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 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 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盛装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第Ⅱ类压力容器,除纳入高风险特种 设备之外的低温液化气体储罐及第Ⅲ类压力容器;
——GB1 级燃气管道、GB2 级热力管道和 GC2 级工业管道; ——叉车; ——简易升降机; ——除纳入高风险特种设备之外的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货梯; ——除需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制造等级为 A 级的起重机械; ——游乐场所中的 B 类大型游乐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发改委令第21号) 中发[2016]32号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 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除纳入高风险特种设备和中风险特种设备 范围之外的特种设备
实施分类评价时,应根据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风险类别,按下列规 定抽取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
——H 类特种设备≤5 台,应全部实施评价;5 台<H 类特种设备 ≤100 台,至少抽查 5 台; H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10 台;
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TSG 08 《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直接引用了TSG 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 则》的定义,是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 构、车站、机场、客运中心、商场、餐饮 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 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 池、养老机构等。按照《特种设备安全 法》,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应当实 施重点监督检查。
高风险特种设备包括: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锅炉、医用氧舱; ——额定蒸汽压力≥3.8MPa 的蒸汽锅炉;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液化天然气储罐,盛装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第Ⅲ类压力容
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
——GA 级油气输送管道和 GC1 级工业管道; ——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吊运剧毒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起
.................................. (1)
式中:
Y——总得分;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 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的 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主体、评价方式、 分类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
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
——游乐场所中的 A 类大型游乐设施; ——旅游景区使用的观光车; ——客运索道(拖牵式索道除外)。
注: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为TSG Q7016 中列入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 型起重机械目录的大型起重机械。
——0.8MPa﹤额定蒸汽压力﹤3.8MPa 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 Q﹥4.2MW 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注:使用单位的范围: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 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 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 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特种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 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 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注1:评价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抽查数量,并按照覆盖所有在用特种设备种类的原 则,确定每类特种设备的具体抽取数量。
注2:气瓶充装单位的气瓶数量按 1000 只为 1 台压力容器折算,不足 1000 只按 1 台 折算。抽查时应当覆盖气瓶种类,抽查数量单位为只。
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评价。按照附录 A,对使用单位安全管 理情况(包括否决项 、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 技术档案、应急管理和加分项)进行评价评分,附录 A 评价得分为 S。
——M 类特种设备≤4 台,应全部实施评价;4 台<M 类特种设备 ≤100 台,至少抽查 4 台; M 类特
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8 台;
——L 类特种设备≤3 台, 应全部实施评价;3 台<L 类特种设备 ≤100 台,至少抽查 3 台; L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5 台。
电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附录C: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报告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于2018年7月6日发布 本标准于2018年8月6日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浙质特发[2017]91号、 浙质特便字[2018]9号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 的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 用技术条件
门式 桥式
门坐式 塔式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 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 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叉车
场(厂)内观光车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 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 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 客运索道除外。
立式、卧式压力容器
气瓶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 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 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 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 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 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 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 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 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 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 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特种设备
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DB33/T 2126-2018)
解读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 评价规范共分两个部分,共九条 第一部分:《评价规范》主体,共分八条 第一条:范围 第二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基本要求 第五条:评价主体 第六条:评价方式 第七条:分类评价 第八条: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部分:规范性附录 附录A、B、C 附录A: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表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分类评价表 列举8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评价。按照附录 B.1-B.8 对抽查的特 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分种类逐台进行评价记分,得到每 台设备的评分,分别计算出高、中、低风险特种设备平均 分 h、m、l 以及附录 B.1-B.8评价综合得分 W。
分数计算
附录 A 分值为 100 分,占总评价得分的 40%,附录 B 分值为 100 分,占总评价得 分的 60%,总得分计算方法见公式:
立式锅炉
卧式锅炉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
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 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 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 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 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 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 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评价主体开展评价活动应组织评价组,评价组应有两名以上熟悉特种 设备使用和管理的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评价组应对照《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表》(附录 A)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 种类评价表》(附录 B)的要求对单位安全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分别 进行量化评价,并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报告》(附 录 C)。评价组应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评价结果真实、 可靠,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是指依法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 出机关(机构)的总称。
依法设立的,具备一定数量特种设备相关 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公正评价的服务 机构。
为实现安全使用的目标,进行决策、组织、 管理、控制、监督和检查等活动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