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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质量,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分级建设、突出重点、特色发展、追求质量”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课程建设与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课程。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目标第四条课程建设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办学定位,围绕应用型办学定位,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以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程综合改革,积极构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现代课程体系,实现教学内容整体优化,推进教学方法更新和教学手段现代化。

第五条课程建设目标通过分步建设,实现学校所有课程合格,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有重点的建设,遴选一批优秀课程进入校级优质课程和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行列,充分发挥优质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形成符合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同时,实现课程资源开放共享。

第三章建设内容第六条课程建设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类别,即校级、省级、国家级三层;校级合格课程、校级优质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五个类别。

课程建设采取递进遴选制,如省级精品课程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校级精品课程从校级优质课程中择优遴选。

第七条合格课程。

是指连续开满三年,并在课程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几个方面均达到合格等级标准的课程,具体指标见《XX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与等级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等级标准”)。

确认“合格课程”的基本程序是:课程申报、课程自评、学院(部)审议、学校验收。

校级合格课程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学校对所有自评为合格的课程组织验收。

第八条优质课程。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教务发﹝2013﹞6号关于公布2012年组织的教改项目、市重点课程
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结果情况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教务发[2012]21、22号通知的要求,教务处分别组织了校内专家对2010年未结题、2011年全部教改项目、2010年市级重点课程进行了结题验收,对2012年教改项目、2011年市级重点课程进行了中期检查。

现将教改项目及课程建设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结论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
1. 市级重点课程验收
应参加本次验收的2010年市级重点课程6门,2门课程通过验收,其他4门延期验收。

2. 校级教改项目验收
应参加此次验收的教改项目共26个(含1个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18个教改项目参加了验收,4个申请延期验收,3个申请终止,1个项目
未按要求参加验收。

二、中期检查情况
2.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应参加中期检查的教改项目31个。

19个项目参加中期检查,1个项目申请延期,1个项目申请提前验收。

其余10个项目为专业建设项目,按照原定计划专业建设项目组织一次研讨会,因此本年度未组织中期检
教学改革和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已经结题或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和课程,应结合验收评价意见和专业建设、改革的需要,继续推进建设和改革,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保证。

课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课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课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课程建设工作,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规范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基础,对于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主要内容是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

第二章课程建设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委员会对全院的课程建设进行全面指导。

其主要职责:(一)指导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及检查实施情况;(二)对学院课程建设中的重大改革提出咨询意见;(三)评审合格课程;(四)负责学院重点课程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立项与验收评审,遴选、推荐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项目;(五)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课程建设;(六)监控和评议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质量。

第五条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一)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院的教学实际,制订和组织实施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二)协调各教学单位及行政部门开展课程建设工作;(三)对日常课程建设工作给予指导与检查;(四)组织合格课程、重点课程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申报与评审,组织遴选、推荐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项目;(五)组织课程建设立项及项目管理。

第六条教学单位是课程建设的实施者。

其主要职责:(一)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制订本单位的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二)组织本单位合格课程评审的推荐和课程建设水平评估;(三)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四)组织建设与申报重点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五)对新增设的课程进行审查,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开设任务;(六)负责课程的档案建设与管理。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治理方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应用与治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化环境下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治理、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培育质量,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精品课程是指表达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亮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教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辐射推广作用,对学生就业与可持续进展有重要价值的优质课程。

精品课程具有教学内容优、教学团队优、教学方法优、教学资源优、教材质量优、教学治理优“六优”特点。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以科学设计和模式创为关键,以校企合作建设为途径,以表达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内容建设为重点,以系统丰富的课程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教学团队建设为保证,以课程实施与治理为落脚点,着力实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坦体提升。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坚持思想性原则、职业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创性原则。

思想性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全过程;职业性原则:依据学生职业进展所需的学问、技能、素养要求设计课程构造和内容,为学生可持续进展奠定良好的根底;系统性原则:科学系统设计,包括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手段、评价方案、教材等完整的课程资源;创性原则:结实树立创理念,准时融入本行业领城的最科技成果,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课程建设,创课程教学方法、模式和手段。

其次章建设第五条课程教学文件建设。

课程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标准、授课打算等。

课程标准开发要从职业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专业人才培育方案动身,明确课程在专业或专业群的人才培育定位,确定课程的培育目标,整体规划课程的重点教学内容、培育方式、评价要求;课程标准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等课程根本信息,课程培育目标,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学时安排,课程的考核要求,及建议选用的教材、使用的教学资源等;课程标准标准、科学,满足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对课程课时与课程教学内容的要求。

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是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按性质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是指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课、实践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是指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选读的课程,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按培养要求分为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模块课程和素质能力拓展活动模块课程。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符合学生认识发展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

2.应用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以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体现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行业通用标准和学院标准的有机统一。

3.思想性原则。

课程教学内容应注意思想性,把先进文化引入课程,杜绝不良教学内容进入课堂。

4.刚性原则。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教学大纲、学时学分及课程进程上有刚性要求的,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

第四条课程设置的规范要求1.课程名称使用应规范合理。

课程名称应规范用词,不用简称,不同学时课程、分不同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在课程名称上有所区分。

2.课程设置应明确课程基本属性,必修、选修(限选、任选)、学时学分、面向专业、学期安排等。

3.课程设置应有与其匹配的任课教师,教师新开课、开新课都要达到学院相关要求。

一门课程一般应有2个以上可以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4.课程设置必须有教学大纲作为教学指导文件,实践教学环节的也应制定实践教学大纲。

5.课程设置应具备开展课程教学所需器材、实验设备等,如达不到硬件条件要求,应暂缓设置。

第五条课程设置程序1.新设置课程或变更课程设置,应由相关教学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批量课程设置可暂缺),交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必须从实现提高人才培养整体质量的高度出发,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充分发挥师生在教与学两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健全课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第三条我院课程建设实行学院、系、课程负责人三级管理。

课程建设经费按项目管理的方式运作。

第四条学院对课程建设实施目标管理。

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是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务处协助主管副院长开展全院课程建设的规划计划、立项审批、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评价奖励等工作。

其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教学系负责对本系课程建设进行日常管理。

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副主任)是本系课程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调本教研室所开课程之间的课程、师资、实验室等建设工作,支持和指导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教学系课程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本系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课程负责人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计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根据教学要求提出任课教师聘用建议,并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计划;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本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负责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每学年至少承担一轮本课程的全过程教学;对在课程建设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教研室、系反映,以便尽早得到解决。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内容第七条课程建设应当针对构成教学质量的要素、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进行系统的建设。

课程建设包括树立正确的课程教学质量观念、提高教学队伍整体水平、改善教学条件、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课程教学管理等建设内容。

建桥学院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稿)模版

建桥学院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稿)模版

建桥学院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稿)课程表是学校组织与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秩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为规范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各类课程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如下:一、排课原则及要求1. 与教学计划相一致课表中课程、教学环节的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及学时分配必须与教学计划一致。

2. 合理合班上课除外语和某些不能合班上课的课程外,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均应合班上课。

3. 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在教室资源的使用上,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以及教学方式和手段的要求,安排合适的教室(类型、大小),保证资源适用。

教师对上课有特殊要求(指需使用CAI课件、需上机、使用语音室等)的应事先提出,以便在排课时考虑。

安排上有困难的应服从统一安排。

4. 保障学习效果、平衡学生学习负担为保障学生学习效果,院级、系级必修课程应尽量安排在上午;每周三下午原则上不排课,用于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安排在周二、周三晚上9至12节,此时间段内不安排本科其他课程;周六、日原则上不排课。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在学生上午有空闲时,教师不能要求在下午排课;重要理论课程一般不安排在7-8节上课。

除实验、实训、研讨、设计类课程以及理实一体化课程外,同一教学班同一门课程连排一般不得超过3节课;同一教师每天连排一般不得超过4节课;专职教师每个白天排课不得超过4节;教师每天排课原则上不超过6节课。

5. 合理安排、兼顾教师诉求在排课时为照顾全局安排,对开课学院和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确保教学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下,尽量兼顾。

每周四下午不安排专职教师上课,用于开展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每周四上午不安排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上课。

鼓励教师住校,为学生辅导答疑或开展第二课堂的活动。

教师每周应安排固定的时间为学生答疑或辅导,每门课程安排的答疑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每周2学时。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院一项基本的教学建设,它对提高教育质量,保证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

为规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课程是组成教学计划的基本单元。

课程建设就是要从学院的培养目标和学科发展出发,依据教育教学规律对课程的实施条件(师资队伍、教学大纲、教材、设备与手段)及方法(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而进行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

只有坚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才能不断优化课程教学条件,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课程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体现专业特点和职教特色。

课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学部领导应统一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创造性地开展教程建设工作。

第四条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是以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制定科学的课程建设标准,运用一切有效的评价方法,对课程建设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测量、分析、比较、,并给以价值判断的过程,其目的是促进课程建设。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课程教学大纲1、课程教学大纲应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教学内容,并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2、课程教学大纲应体现学科与行业发展的最新成果。

3、课程教学大纲要按照工学结合的原则,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要求。

4、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要明确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安排,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教材与教学资料1、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要尽可能选用近三年获省级、部级、国家级奖的教材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类的教材。

2、要有能体现学科与行业发展新成果的供学生阅读的教学参考资料,或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供学生阅读的参考书目。

3、应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教学活动的指导书与任务书。

三、教学方法1、教师应根据教育规律和课程的特点,选择最适宜的教学方法。

XXXX大学优质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优质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优质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使课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更为科学规范、有序合理、有据可依,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优质课程建设主要包括上海市“精品课程”和上海市“重点课程”等市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其中上海市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主要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

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优质课程的申报、评审、推荐上报、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优质课程建设工作以学院(系)为实施主体,各学院(系)在学校统一管理下负责本单位的优质课程建设和规划工作。

第二章优质课程建设目标第四条通过优质课程建设,课程组要逐步成为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科研水平高、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教学队伍。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要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

第五条优质课程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

教学内容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知识结构合理,注重学科交叉,及时引入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在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方面有显著成效。

第六条优质课程应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自编教材。

实践教学条件不仅满足教学要求,而且可进行开放式教学。

网络教学资源具有一定规模,内容经常更新,在教学中切实发挥作用,并具有建设成为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的潜力。

第七条优质课程应重视研究型教学、面向问题的教学、探究性学习、翻转课程等现代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重视新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恰当、充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取得实效,注意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鼓励教师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时间。

第八条优质课程应获得学生好评,享有校内外专家的赞誉,起到示范引领作用O第三章课程申报和管理第九条学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每年组织一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每两年组织一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1.教学文件为了规范课程建设,学院将制定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教学评价等,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合理、规范。

2.教学条件学院将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为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包括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加强教师培训等方面。

二)课程体系建设学院将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科学、合理设计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应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

三)教学内容改革学院将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

通过课程建设,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素质教育推进学院将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建设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将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课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加强教师培训和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课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学院将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加强课堂管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四)加强质量监控学院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课程建设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课程建设的保障学院将加强对课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课程建设提供充分保障。

同时,学院将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课程建设提供实践基础和就业保障。

1.教学文件的保存应该完整,包括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学生考核分析等。

课程标准应该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和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教学目的、要求、基本内容、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最新成果和教改思路。

实验课程标准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

上海建桥学院文件

上海建桥学院文件

上 海 建 桥 学 院 文 件沪建院教〔2013〕20 号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对 2012-2013 学年在质量工程建 设与 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的决定各学院(系) 、部门: 2012-2013 学年, 在全校教职工的努力下, 我校教师在 质量工程建设和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 个专1 / 15业被教育部列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 个项目获上海市 本科重点教改项目立项,多项学科竞赛获得不同级别的奖 励。

此外,评出了 21 项校级教学成果奖。

为鼓励教师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海建桥学院 教学、科研、学科和队伍建设奖励办法(试行) 》 (沪建院办 〔2012〕2 号)精神,对我校在质量工程建设与学生竞赛指 导等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

学校号召全校教职工向获得奖励的教师学习,努力工 作,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而努力。

附件:2012-2013 学年质量工程项目与学生竞赛指导等表彰名单2 / 15附件2012-2013 学年质量工程项目与学生竞赛指导等表彰 名单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序号项目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项目负责人级别奖励金额1刘锦高国家级10000 元2.上海市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3 / 15序号项目名称 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毕业设计 创新研究负责人级别奖励金额1徐方勤市级10000 元3. 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 序号 学院 成果名称 主要成员 等级 微电子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 模式的创建 《会计学》课程建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 改革探索与实践 提高民办高校数学教学质量 培养应用型人才 对话教学模式在《毛泽东思 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概论》课程中的应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 论》课程建设 工商管理创业创新型人才培 养的研究与实践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实践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 ----基础英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 革研究与实践奖励 金额1机电学院吴庆彪、崔葛瑾、张秋香等一等奖5000 元2商学院刘爱香、周蓓蓓、石启辉等一等奖5000 元3信息技术学院刘锦高、汪燮华、陈莲君等一等奖5000 元4基础部王美娟、董鸽、李生文等二等奖3000 元5思政部宋艳华、杜秀玲二等奖3000 元6思政部杜秀玲、宋艳华二等奖3000 元7商学院尹卫华、张润兴、朱瑞庭等二等奖3000 元8商学院郭薇、李翼、杨崇礼等二等奖3000 元9外国语学院胡卫卫、朱万玉、马晓彦等二等奖3000 元10信息技术学院杨晓芳、徐安东、张娜娜等二等奖3000 元4 / 1511信息技术学院多学科交融实践平台的构建 及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探索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工作 室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张嗣萍、矫桂娥、郭新华等二等奖3000 元12艺术设计学院董斐然二等奖3000 元13党委办公室学 生处文明修身活动——大学生德 育践行品牌课程蒋威宜、夏雨、张宁等二等奖3000 元14机电学院共建联合实验室 实现校企 合作共赢夏义本、吴庆彪、陈进来等三等奖1500 元15 16商学院 外语学院旅游管理本科高地建设 大学英语教学与改革余炳炎、富丹江、杨玲等 刘丽霞、张艳春三等奖 三等奖1500 元 1500 元17新闻学院注重应用能力,提高文秘学 生英语口语冯修文、陈梅、莫玉羚等三等奖1500 元18信息学院职业资格证书融入计算机应 用技术专业建设的实践谷伟、陈莲君、张嗣萍等三等奖1500 元19信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课程群的 建设余莉、矫桂娥、李玮莹等三等奖1500 元20信息学院能力导向的三维主线课程建 设研究实践毛霄萌三等奖1500 元21信息学院《网络综合布线实训教程》王磊三等奖1500 元4. 指导学生竞赛 序号 竞赛名称 指导教师 获奖等级 全国赛区一等奖、三 等奖各 1 项 奖励金额1第五届全国 3D 创新设计大赛毛霄萌8000 元5 / 152第五届全国 3D 创新设计大赛毛霄萌上海赛区一等奖、三 等奖各 1 项5000 元2013 年(第五届)上海市计算机 3 应用能力大赛 2013 年(第五届)上海市计算机 4 应用能力大赛 2013 年(第五届)上海市计算机 5 应用能力大赛 第十三届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上海市选拔赛 毛霄萌 上海市一等奖 1 项 4000 元石潇、李泓渊、 矫桂娥上海市二等奖 3 项6000 元矫桂娥、毛霄萌 戴智明、李玮莹上海市三等奖 5 项5000 元6陈莲君上海赛区三等奖 1 项1000 元7第六届上海科普多媒体作品大赛(动画组)矫桂娥上海赛区二等奖 1 项2000 元8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网页设计)矫桂娥全国赛区一等奖 1 项6000 元9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平面设计)矫桂娥全国赛区二等奖 1 项4000 元10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广告组)矫桂娥全国赛区三等奖 1 项2000 元11全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谷伟全国赛区三等奖 1 项2000 元12 设计与创业大赛朱丽娟、戴智明全国赛区二等奖 2 项8000 元13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蒋中云、王磊上海赛区一等奖、二 等奖各 1 项6000 元1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信息安全技术与应 用赛项)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 创 业”挑战赛(全国赛)蒋中云、王磊全国赛区二等奖 1 项4000 元15赖碧云全国赛区特等奖 1 项6000 元6 / 1516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 创 业”挑战赛(全国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 第一届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意、 创新、 创业”挑战赛朱瑞庭全国赛区二等奖 1 项4000 元17赖碧云上海赛区一等奖 1 项4000 元18朱瑞庭上海赛区一等奖 1 项4000 元19郭薇上海赛区二等奖 1 项2000 元20李翼上海赛区二等奖 1 项2000 元21李翼上海赛区三等奖 1 项1000 元22包海飞上海赛区三等奖 1 项1000 元23杨崇礼上海赛区三等奖 1 项1000 元24第四届全国管理决策实践大赛 2013 年“金蝶”杯首届上海大学生郭薇全国赛区二等奖 1 项4000 元25 创业之星大赛 第七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 26 创业计划大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 2013 民办高校学生酒店管理专业学生英语 交流技能竞赛汪婙金奖2000 元汪婙上海赛区铜奖1000 元27汪婙全国赛区二等奖4000 元28沈依慧上海市一等奖4000 元7 / 15292010 年金泰红杯第二届电子商务 “三创赛”李人晴上海赛区二等奖 本科组二等奖 1 项, 二等奖 2 名、本科组 三等奖 1 项,三等奖 2 名; 专科组三等奖 1 项,三等奖 2 名2000 元302013 民办高校学生专业英语竞赛梁迎利9000 元2012 年上海市“远恒杯”外贸职业 31 技能竞赛 周英芬、叶婕上海市二等奖、二等 奖 7 名、三等奖 1 名9000 元322012 年全国外经贸职业院校外贸技能竞赛周英芬、 刘美霞、 全国三等奖、二等奖 胡玉婷 1 名、三等奖 2 名9000 元2013 年上海市“远恒杯”外贸职业 33 技能竞赛周英芬、 刘美霞、 上海市三等奖、二等 叶婕 奖 2 名、三等奖 5 名9000 元342013 年全国外经贸职业院校外贸技能竞赛周英芬、 刘美霞、 全国二等奖、二等奖 叶婕、闫淑敏 2 名、三等奖 1 名9000 元35东方之星“香港永发杯”包装设计大赛金晓磊上海赛区银奖 1 项2000 元36东方之星“香港永发杯”包装设计大赛孙勇上海赛区铜奖 1 项1000 元37东方之星“香港永发杯”包装设计大赛 第四届全国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景观设计赛决赛 第四届全国高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景观设计赛决赛汤美娜上海赛区铜奖 1 项1000 元38蔡燕婕上海赛区二等奖 1 项2000 元39崔旋上海赛区三等奖 1 项1000 元40第二届申通德高杯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光明食品杯”中国之星食品包装创意王峙清上海赛区银奖 1 项2000 元41 设计大赛汤美娜全国赛区铜奖 1 项1000 元8 / 15422012 第六届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范瑾全国赛区银奖 1 项4000 元43全国 3D 创新设计大赛(上海赛区)叶维中上海赛区一等奖 1 项 上海赛区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 项4000 元44全国 3D 创新设计大赛(上海赛区)吴奕昊6000 元45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范瑾全国赛区一等奖 1 项6000 元46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汤美娜全国赛区二等奖 1 项4000 元47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李薇全国赛区二等奖 1 项4000 元48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王峙清全国动画类三等奖 1 项2000 元49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汤美娜全国动画类三等奖 1 项2000 元50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董斐然全国动画类三等奖 1 项2000 元51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范瑾全国动画类三等奖 2 项 全国微电影类4000 元52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董斐然、王峙清 三等奖 1 项 全国微电影类2000 元53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李薇 三等奖 1 项 全国微电影类2000 元54全国大广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竞赛董斐然 三等奖 1 项2000 元55“我们的节日”南京公益广告片大赛王珏上海赛区一等奖 1 项 全国一等奖 1 项4000 元56全国 3D 创新设计大赛总决赛李旦 上海赛区特等奖 1 项9000 元9 / 15572012 中国(上海)钻石首饰创意设计大赛吴奕昊上海赛区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 上海赛区银奖 1 项、 铜奖 1 项 上海赛区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5000 元58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赵靖娜3000 元59第三届“上图杯”先进成图技术大赛罗中华、谢征恒3000 元2012 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0 (上海赛区)李剑南、 刘利文、 上海赛区三等奖 1 项 吴磊1000 元612012 年大学生英语竞赛孙文抗等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3项 上海赛区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3 项 女子团体第一名4000 元622013 年大学生英语竞赛孙文抗等9000 元63上海市第一届市民运动会定向运动比赛 2012 年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林恬300 元64 定向运动比赛林恬女子团体二等奖、男 子团体三等奖300 元2012 年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 65 体育舞蹈比赛 王慧R 组第二名、 T 组第三 名;二等奖、三等奖 各1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三等奖各 1 项 女子团体一等奖、男 子团体二等奖 女子佩剑个人第一 名、第二名;男子佩 剑个人第三名;女子 佩剑团体第二名、男 子重剑团体第三名300 元662012 年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篮球比赛钟涛、刘彬200 元672012 年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中长跑比赛倪仲贤500 元682012 年全国大学生击剑比赛岳志强2000 元10 / 15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13年9月13日印发。

建桥学院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稿)模版

建桥学院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稿)模版

建桥学院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试行稿)课程表是学校组织与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秩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为规范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各类课程排课原则及实施办法如下:一、排课原则及要求1. 与教学计划相一致课表中课程、教学环节的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及学时分配必须与教学计划一致。

2. 合理合班上课除外语和某些不能合班上课的课程外,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均应合班上课。

3. 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在教室资源的使用上,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以及教学方式和手段的要求,安排合适的教室(类型、大小),保证资源适用。

教师对上课有特殊要求(指需使用CAI课件、需上机、使用语音室等)的应事先提出,以便在排课时考虑。

安排上有困难的应服从统一安排。

4. 保障学习效果、平衡学生学习负担为保障学生学习效果,院级、系级必修课程应尽量安排在上午;每周三下午原则上不排课,用于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安排在周二、周三晚上9至12节,此时间段内不安排本科其他课程;周六、日原则上不排课。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在学生上午有空闲时,教师不能要求在下午排课;重要理论课程一般不安排在7-8节上课。

除实验、实训、研讨、设计类课程以及理实一体化课程外,同一教学班同一门课程连排一般不得超过3节课;同一教师每天连排一般不得超过4节课;专职教师每个白天排课不得超过4节;教师每天排课原则上不超过6节课。

5. 合理安排、兼顾教师诉求在排课时为照顾全局安排,对开课学院和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确保教学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下,尽量兼顾。

每周四下午不安排专职教师上课,用于开展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每周四上午不安排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上课。

鼓励教师住校,为学生辅导答疑或开展第二课堂的活动。

教师每周应安排固定的时间为学生答疑或辅导,每门课程安排的答疑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每周2学时。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对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师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课程质量,突出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体现学校专业特色,有计划地扶植已有一定基础、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重点专业主干课及新专业的某些新开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课程建设应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追踪学科前沿,着力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原则,注重理论研究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特色课程为重点,积极推进学校整体课程体系改革;重视网络化、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

第三条申报与审定(一)申报条件1.有较强的学科基础,以学生受益面大、对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示范作用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特色课程或新专业的新开课程为主。

2.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人,其中2名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主讲教师)和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梯队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

3.有科学的建设方案,包括该课程重点解决的教学问题、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思想和教学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设计与组织、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考核方式改革等教改方面的设想,课程建设实施规划、进度及阶段目标、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和预期效益等,方案应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4.教学文件齐备,教学环节完整。

有完整的符合学校要求的教学大纲;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教案、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

5.有适应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6.考核手段科学,符合课程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

7.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过学校“教学示范岗”称号、示范教研室、优秀教学团队中的年轻教师,以及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工作,且所授课程教学效果优秀(须提供教务处认可的证明材料)的讲师,经所在部门推荐也可申报;同等条件下,获得教学示范岗或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是教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搞好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

其宗旨是提高课程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使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方法,有意识地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要把课程建设作为教学基本建设的中心环节和重点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为了加强和指导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课程建设的组织第三条课程建设是综合性的建设工作,需要人、财、物协调配合才能做好,必须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校教学委员会是课程建设与评价的组织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受理申请、汇总材料、传递信息、安排会议、组织验收等工作。

各学院(系、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课程建设组织与领导工作。

第五条校教学委员会的课程建设职责(一)审议课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二)审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三)审议课程建设项目和计划;(四)审定年度经费投资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五)检查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和执行情况;(六)组织课程建设项目评估和验收;(七)评定并推荐课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等)。

三、课程建设的规划第六条对于课程建设,各学院(系、部)要统筹安排、总体规划,提出近期和远期的目标。

学校要制定5—10年的课程建设规划,1—3年的课程建设计划。

各学院(系、部)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划与计划。

各门必修课程要制定本课程建设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并按照课程建设指标体系进行建设,使各级的课程建设工作有明确的奋斗目标。

第七条课程建设规划的内容(一)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二)课程建设的近期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条件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等;(三)为达到目标而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四)需要学院(系、部)和学校提供的条件(含经费)。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规范(意见稿)
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管理,本着将面授课程做精做细的原则,特制定此规范。

一、教师上课前要准备教案,期末送教务处。

(20分)
二、授课时间
课程辅导教师可以自行安排课程辅导时间,并在国开学习网发布面授辅导安排。

原则上,辅导次数不低于两次。

(20分)
三、辅导方式
课程教师可以通过实地课堂进行面对面辅导,也可以通过qq视频,yy视频等工具进行网络远程授课。

实地课程要有学员签到表(教务处统一发放),qq视频,yy视频等工具要有视频授课截图。

(20分)
授课完成后做成微课的加10分
四、课后答疑
教师授课完成后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答疑主要以国开学习网平台进行。

(20分)
五、考前复习
期末考试前,课程教师要准备复习资料供学员参考学习。

主要以历年试题为主必须要有答案,也可以使用学习平台授课学期的形成性考核任务。

(20分)
满足以上五项的100分为合格授课,足额发放授课课酬,少项的按比例扣减授课课酬,教师做成微课课件的加20%课酬。

微课将用于对外出售,加注个人及学校版权。

微课出售所得归教师所有。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使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2年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三条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

凡属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应当进行学期考核,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应当进行考核。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的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含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的本科学生还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一章考核组织工作第五条考核工作由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依照本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原则上考试课程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查课程及实训实践课程的考核工作由各开课单位自行组织。

第六条考核时间依据当学年校历安排,其中考试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安排在集中考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排定。

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集中考试阶段的监考人员原则上由各教学单位提供,报教务处统一编排。

非集中考试阶段的监考人员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自行编排,报教务处备案。

各院(系、部)办公室应提前向监考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监考任务。

第八条监考人员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因故确需变更时,必须由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出变更申请。

监考人员无故不到或因迟到贻误考试的均按教学事故处置。

第二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九条考核方式(一)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

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

(二)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

应避免不结合课程实际的考核方式。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本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的关键,对于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与改,涉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师资队伍、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建设与改。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建设标准第四条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以及课程建设与改的实际,课程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课程:由各学院(部)研究确定,一般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等;(二)重点课程:由各学院(部)和学校共同研究确定,作为教学基本建设的课程;(三)精品课程:由校级及校级以上立项作为重点建设的课程。

第五条一般课程建设标准:(一)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二)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符合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文件齐备;(三)有明确的课程建设规划及保障措施;(四)尽可能公开出版的高质量教材(教育部的优秀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规划的重点教材等),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安排合理;(五)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六)严格规范考试(考查)过程;(七)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为合格以上。

第六条重点课程建设标准:(一)具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和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二)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教学改、因材施教、素质培养、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成果;(三)有建设规划,且科学可行,有明确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建设目标;(四)尽可能优秀教材(教育部的优秀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规划的重点教材等);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开列并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五)有多媒体网络教学课件,且使用效果良好;(六)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开设有高质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效果好;(七)考试有高质量的试题(卷)库、合理的评分标准以及严格规范的管理;(八)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九)课程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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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建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中极其重要的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课程建设的管理,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保证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课程建设要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体现能力为本、成果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

学校课程建设分为达标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为了更好地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应在专业建设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不断充实专业建设的内涵并形成专业特色。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是课程建设的核心要素,教学文件、课程网站、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教学效果、课程改善过程是课程建设验收的主要项目..学校和二级学院都要建立课程建设管理机构,统筹课程建设的各管理事项。

学校课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选聘教学(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威望的教师作为专家,负责课程建设的指导、验收、抽查复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确定课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院长,明确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明确年度目标,选聘合适人员成为课程建设指导与验收专家,组织本单位的课程建设及验收工作,监督课程建设质量。

第二章达标课程建设与管理.建设目的:课程教学文档齐整规范,落实能力本位、成果导向的课程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不断自我完善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

.建设对象: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各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作为达标建设和验收的对象。

每门课程由开课学院归口建设。

四年内完成全校课程达标建设和验收。

每门课程原则上都以团队形式来建设,并明确一名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须为本校专职教师。

若由助教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的,必须讲授该课程满一轮,且教学评价得分良好以上,并需配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课程建设指导教师。

.各学院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及时对完成建设的课程进行验收。

学院验收完成后的课程资料文档学校组织专家抽检复核,比例不低于,验收通过后的课程名单上网公示。

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验收通过,可以替代达标课程验收通过..达标课程建设和验收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资料和教师授课状态两个方面。

课程建设相关资料由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使用教材及相关辅助参考书、教案(教学设计)、、个以上微课、课程网站、授课教师资料、课程改善历程档案等文件组成,评价验收方式为专家审阅.教师授课状态评价验收方式为听课(含专家现场查阅教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查阅学生评教结果等形式.在完成材料审阅、听课、召开座谈等项工作后,需要组织教师说课和答辩,集中呈现教师教学设计理念和专家反馈。

.验收未通过的课程要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应追究课程负责人和系主任责任.验收结果与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挂钩。

.达标课程验收评分等级与教师教学绩效评价、职称晋升、储备干部培养等挂钩。

第三章重点课程建设与管理.建设目的:实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设,建成一批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水平有示范作用的课程或课程群,以支撑本校高质量的教育教学。

.建设要求:“十三五”期间,以重点课程建设为抓手继续推进“五个一"工程,即:一份体现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教学大纲;一支专兼结合校企协同的课程教学团队;一套有利于知识掌握和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一本(套)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校本教材;专业课建一处水平较高、配套齐备的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或建立仿真教学环境,引入企业真实任务)。

建设对象:每个专业门核心课程和通识课程中的主要课程,但不局限在此范围内。

.建设内容:()重点课程建设目标全面覆盖达标课程建设目标(达标课程建设验收指标见相关文件).()与教学团队建设紧密结合。

形成一支专兼结合、校企协同、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围绕课程教学,学校和企业教师有不同的任务分工.()贯彻能力本位、成果导向的指导思想,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和内容,重组知识点、梳理能力要素,形成可操作、可检验的知识点和能力要素体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

教学大纲与教案撰写规范.()形成适用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校本教材。

()改革课程教学方法,凸显能力本位、以学生为中心,以项目制、任务引领、翻转课堂为主要教学方式,提高学习效率。

()强调知识和理论的应用性,注重实践环节设计,着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鼓励学生参加教师项目、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创新活动。

()形成一套学习成果导向的评价方式()。

()制作个以上的教学视频(不含课堂教学实录),并尝试翻转课堂混合课堂。

()在学校平台上建立课程网站,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并充分运用网络资源进行教学与管理,教学文档要上网开放,并被有效使用。

()专业课不断充实完善课程教学条件,如建立仿真教学环境、高水平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任务)。

()专业课需结合课程内容积极拓展四技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对外培训服务。

()完成教学改善历程文档制作,且内容丰富,真实有效,确实起到改善教学的效果。

()教学效果获得明显提升,学生评教或者麦可思调查评分前后对比有提升.()结合教改,完成符合学术规范的教学研究论文。

()制定课程质量管理和提升的相应文件和流程,并留下实际操作证据..申报管理:重点课程建设采取立项建设的方式进行,归属“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遵同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原则上申报的课程开设时间不少于年。

()具有一定建设与改革基础,有完整、规范的教学文档,课程教学管理规范。

()有一个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内容科学合理和能体现课程发展要求的课程改革和建设方案。

()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本门课程在国内外的建设情况,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作风严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一位教师最多同时担任两门重点课程建设负责人。

立项流程:()项目申报工作一般每年一次。

学院初审后交教务处统一评审。

()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价意见。

()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定立项名单,经分管校长批准后予以立项,并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管理责任:重点课程建设的管理实行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以过程管理为主,负责本单位课程建设管理工作,教务处以目标管理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协调、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

建设周期:重点课程建设的完成周期一般为年。

立项一年后中期评估,两年后验收。

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但最长延时不能超过两年。

两次未能参加验收或验收延时两年的课程项目将终止。

课程负责人更换:因客观原因(如课程负责人换岗、离职等),需要更换负责人的,应由课程所在学院在个月内落实接替者,并报教务处备案。

超过个月未落实接替者的,课程建设项目将被终止。

.经费使用: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管理遵循《上海建桥学院关于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下达和使用方法》。

.验收组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重点课程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资料和教师授课状态两个方面,验收指标详见附件。

教师授课状态评价验收方式为听课或观看课堂教学实录、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查阅学生评教结果等形式。

在完成材料审阅、听课、召开座谈等项工作后,组织验收答辩,验收中发现的不足项需整改,专家根据整改结果最终给与评定成绩。

.绩效管理:项目验收评分情况与课程负责人工作绩效评价、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验收通过率将和学院绩效考核挂钩。

副高职称教师必须通过至少一门重点课程建设才能申报正高职称(通识学院、高职学院及科研型教师除外)。

申报校精品课程和市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必须是校重点课程建设验收达到“优良”等级的课程。

第四章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校级精品课程不单独建设,学校对列入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给与配套经费支持建设。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由教务处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教学大纲模板.教案(教师设计)模板.学生问卷(课程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调查)。

达标课程验收表。

重点课程验收表附件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进行质量评价、教学管理、教材编写和选用的主要依据。

一、教学大纲制定原则.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

教学大纲所涉及的内容和观点,必须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原则,大纲的制定必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毕业要求(专业学习成果),体现本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

课程学习成果与专业毕业要求一致的原则.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为知识点与能力要素,并制订相匹配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

知识点与能力要素应该可操作、可检验,并对专业毕业要求(专业学习成果)形成有效支撑。

.系统性、完整性、实践性原则。

要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前提下,处理好知识体系(知识点)和基于工作过程的能力体系(能力要素)之间的关系。

要优化课程结构,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大纲切勿按现成教材编写,要体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的项目导向、任务导向、研究性学习、自主学习的特征.要强化实践教学,除应规定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实验、上机、课程设计、教学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相应的要求。

.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教学大纲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应以中等程度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同时根据学生能力不同,明确教学基本内容、选修内容及其要求,以利于因材施教。

教学大纲的课程内容体系应遵循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浅入深,使教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教改的原则。

教学大纲要突出体现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教学手段更新上所突破,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要明确安排学生自主学习的环节,突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要根据学校要求实施强化过程和实践的“"学生评价改革。

二、教学大纲制定范围教学大纲制定范围应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综合素质选修课、院定平台课、系定专业课和各实践教学环节等,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三、教学大纲体例和撰写要求见教学大纲模板。

四、教学大纲管理.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组织教师(团队)编写,教师(团队)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初稿,由系(教研室)全体教师集体讨论制定,需经学院课程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改动.课程教学大纲一式三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由教务处转交校档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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