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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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高管薪酬制度模板范文

制药高管薪酬制度模板范文

制药高管薪酬制度模板范文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制药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吸引和留住行业优秀人才,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高管薪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薪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研发总监、营销总监等。

三、薪酬结构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根据高管的职位、职责和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旨在保障高管的基本生活水平。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旨在激励高管积极实现公司年度目标。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利润分享等,根据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高管贡献确定,旨在引导高管关注公司长远利益。

4.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通信补贴等,旨在保障高管的福利待遇。

四、薪酬决定因素1.基本年薪:根据高管职位、职责和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参照行业平均水平确定。

2.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业绩完成情况,设定相应的绩效系数,绩效年薪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三倍。

3.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高管贡献,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制定。

4.福利补贴: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规定执行。

五、薪酬管理1.薪酬委员会: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高管薪酬政策,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薪酬评审: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评审,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高管业绩等因素,调整薪酬结构和相关金额。

3.薪酬支付:高管薪酬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规定支付。

六、薪酬保密1.公司高管薪酬实行保密制度,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2.高管本人应严格遵守薪酬保密规定,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酬情况。

七、附则1.本薪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薪酬政策,并报薪酬委员会审批。

3.违反本薪酬制度规定的高管,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高层薪酬制度.doc

公司高层薪酬制度.doc

公司高层薪酬制度1公司高层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本地区同类企业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管理层是指:(一)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第四条管理层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管理层的薪酬收入坚持“先考核、后发放”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司高层管理岗位考核及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负责。

实行年终考核。

第四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经年度董事会考核后发放。

第九条总经理年度薪酬总经理年度薪酬=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总经理月基薪=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7/12总经理绩效薪酬=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3*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第十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薪掌握在总经理年薪的0.8倍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月基薪=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7/12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绩效薪酬=副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3*董事会年度考核系数其中: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总经理年度薪酬基数*0.82011-2012年度高层年度薪酬基数见附件1。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一条高层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第十二条高层在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时在任不足一年的,或者发放期间内职务发生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公司文件通知的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职时间长短计算薪酬(以年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年的按月计发)。

(完整版)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完整版)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仅适用于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经营业绩为中心,同时充分体现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特殊价值以及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

二、对象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总部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具体人员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

三、薪酬结构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

高管人员的年薪有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与基本目标挂钩,效益年薪与公司效益挂钩。

将来条件成熟,由董事会研究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年薪的标准及支付1、高管基本年薪的标准,基本年薪由基本工资、津贴组成:职位名称基本年薪津贴标准总额董事 96万/年 24万/年 120万/年总裁 76万/年 24万/年 100万/年副总裁 68万/年 12万/年 80万/年总经理 42万/年 12万/年 60万/年副总经理(包括财务总监) 30万/年 6万/年 36万/年监事 12.4万/年 3.6万/年 16万/年2、基本年薪的发放:基本工资按照确定的基本年薪标准,其中30%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另40%按月以费用补贴方式支付,另30%年底考核,如能完成基本目标,一次性支付,如未完成目标,则按比例扣除后支付。

津贴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

五、高管人员效益年薪的确定高管人员的效益年薪来源于依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提取的奖励基金。

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计算如下:奖励基金总额=年度利润增加值×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年度利润增加值=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基准利润考核年度实际利润=计算净利润+利息支出计算净利润=年度会计利润率×现金回款(不含税金)基准利润=(期初负债+期末负债)/2×考核当年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6%六、具体奖惩办法(1)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小于基准利润的50%(不含50%),扣减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3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模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指根据交易中心《合资合同》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由股东单位委派交易中心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交易中心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管理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奖金组成。

年薪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交易中心的经营业绩,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

第四条年薪发放标准:1.董事长、总经理,参照延长石油集团产品经销公司年度处级干部奖励发放标准执行;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参照延长石油集团产品经销公司年度副处级干部奖励发放标准执行。

第五条年薪发放标准的确定1.参照延长集团产品经销公司年度的干部奖励标准,结合交易中心经营状况,经会议研究后确定对应年度年薪发放标准;2.当年年薪标准未确定的,暂按上一年度年薪标准执行,待交易中心本年度标准出台后多退少补。

第六条具体支付办法1.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委派方直接支付的。

交易中心按照当年确定的发放标准计算应支付金额,分期支付到委派方指定账户;2.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交易中心支付及代付的,交易中心按照当年确定的发放标准,按月支付基薪,年终经核算后,未付部分作为奖金一次性支付;3.产品经销公司对应本年度年薪标准出台后,与已支付的金额计算差额,按本条1、2的规定在当年支付时多退少补;4.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福利(防暑降温费、取暖费、过节费等)由交易中心直接支付个人。

第七条年薪的扣除1.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委派方直接支付的。

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个人应扣应缴由委派方负责缴纳及扣除;2.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交易中心直接支付的。

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个人应扣应缴由交易中心负责缴纳及扣除;3.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交易中心代付的。

社保、公积金的个人应缴及企业应缴部分全部核算后,交易中心支付给委派方,由委派方统一缴纳,个税由交易中心代扣代缴。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业绩,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的对象为:(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董事长;2.公司董事;3.公司监事;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水平与发放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三)责.权.利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7.1采用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7.2 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业绩增长奖励).福利性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区别职位确定,可每年调整一次;绩效年薪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福利性收入,指公司为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中长期激励收益另行出台管理办法;7.3 基本年薪按照职系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

7.4 绩效年薪: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基本公式为:绩效年薪=岗位绩效年薪标准*Σ(公司绩效得分*权重+ 岗位绩效得分*权重),其中不同岗位的公司绩效权重值和岗位绩效权重值根据分管工作性质确定;7.5 公司绩效指标主要指公司级KPI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现金净流量等,岗位绩效指标主要指分管工作的KPI指标。

【参考文档】制药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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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经营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北京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部门,以及经营公司的外地办事机构。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能力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设计的思路薪酬设计的思路在于:薪酬改革重在结构调整,结合适当的总量调整,打破既有工资体系重新设计,采用多种薪酬模式,实现对员工的有效激励。

第五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

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三)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四)经济性原则:人工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完整版)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完整版)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仅适用于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以企业经营业绩为中心,同时充分体现高管人员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特殊价值以及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

二、对象主要对象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执行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总部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具体人员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

三、薪酬结构本公司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

高管人员的年薪有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与基本目标挂钩,效益年薪与公司效益挂钩。

将来条件成熟,由董事会研究股票、期权等长效激励机制。

四、基本年薪的标准及支付1、高管基本年薪的标准,基本年薪由基本工资、津贴组成:职位名称基本年薪津贴标准总额董事 96万/年 24万/年 120万/年总裁 76万/年 24万/年 100万/年副总裁 68万/年 12万/年 80万/年总经理 42万/年 12万/年 60万/年副总经理(包括财务总监) 30万/年 6万/年 36万/年监事 12.4万/年 3.6万/年 16万/年2、基本年薪的发放:基本工资按照确定的基本年薪标准,其中30%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另40%按月以费用补贴方式支付,另30%年底考核,如能完成基本目标,一次性支付,如未完成目标,则按比例扣除后支付。

津贴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

五、高管人员效益年薪的确定高管人员的效益年薪来源于依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提取的奖励基金。

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计算如下:奖励基金总额=年度利润增加值×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年度利润增加值=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基准利润考核年度实际利润=计算净利润+利息支出计算净利润=年度会计利润率×现金回款(不含税金)基准利润=(期初负债+期末负债)/2×考核当年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6%六、具体奖惩办法(1)考核年度实际利润小于基准利润的50%(不含50%),扣减高管人员基本工资的30%。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薪酬方案.doc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薪酬方案.doc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薪酬方案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酬方案为健全、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激发高级管理人员创新工作激悄,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发展竞争能力,确保股东利益,依据公司章程,特制定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及特别奖励实施办法。

1、基本模式1.1、与绩效挂钩的原则,经营业绩考核是指按照一定的指标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

1.2.为激励企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竞争能力稳步增强,在上市氯碱企业中取得领先地位,公司战略推进、技术进步方面取得突破等重大成绩,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特别奖励。

2、运行和管理机制2.1、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和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经营者年薪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根据市场高级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提交董事会审定,年薪及考核方案一年一审定。

2.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莆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及考核的执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莆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

3、实施范围年薪制和特别奖励实施范a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及其他公司级高级管理人员。

4、莆事长、CEO、总裁年薪及特别奖励的组成、计算、考核、确认和发4.1、年薪及特别奖励的组成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山基本年薪、业绩年薪和特别奖励组成。

计算公式:高级管理人员年收入=基本年薪+业绩年薪+特别奖励4・2、年薪的计算4.2.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经营者有能力履行经营岗位基本职责的基本报酬,即职位所得薪酬。

根据类似企业市场化高级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经葷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提±2010年宜宾天原经营者基本年薪设定为30万元(税前)。

4・2・2、业绩年薪在风险、责任特别大,公司经营难度不断增加的悄况下,经营者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才有可能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权益。

制药有限公司薪酬制度

制药有限公司薪酬制度

制药有限公司薪酬制度1. 薪酬制度概述制药有限公司致力于建立一套合理、公正、透明的薪酬制度,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本文将重点介绍公司的薪酬制度,包括薪资构成、薪资水平与绩效挂钩以及薪资发放等方面。

2. 薪资构成公司薪酬制度主要由月薪、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三部分构成。

2.1 月薪月薪是员工基本薪资的核心部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采用市场定位的方式来确定月薪水平,保证与同行业相近职位相比具有竞争力。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对员工业绩的物质激励,旨在奖励那些突出表现的员工。

公司将绩效评估与绩效奖金挂钩,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和贡献度进行评定,以确保公正性和公平性。

追求卓越的员工将获得更加丰厚的绩效奖金。

2.3 福利待遇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丰富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员工旅游、职业培训等。

这些福利待遇不仅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也提升了员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 薪资水平与绩效挂钩公司实行绩效导向的薪酬制度,即员工的薪资水平与其个人绩效密切相关。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

公司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升四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薪资晋升幅度。

3.1 优秀员工优秀员工是那些在岗位上表现出色、取得卓越工作成果,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的员工。

公司将向优秀员工派发额外的绩效奖金,同时给予更高的薪资晋升幅度。

3.2 良好员工良好员工是那些工作稳定、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将根据良好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度的薪资晋升。

3.3 合格员工合格员工是达到基本工作要求但亟需改进的员工,需要继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表现。

公司会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并在改进后给予适当的薪资晋升。

3.4 待提升员工待提升员工是那些表现不佳、工作需加强的员工。

公司将制定个别的培训计划,帮助这些员工改善工作表现。

薪资晋升将与改善的工作表现有关。

XX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总经理;(二)副总经理;(三)董事会秘书;(四)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收入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对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决定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对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二)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第七条高管人员年薪包括基准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

第八条基准年薪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由公司按基本年薪的1/12,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

基本薪酬约占年薪的60%-70%。

第九条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以绩效薪酬基数为基础,根据公司高管团队完成董事会下达的总体年度绩效目标及高管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获得的薪酬。

绩效薪酬在完成年度审计后一个月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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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7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稿)(修订一、薪酬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1、薪酬方案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

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吸引与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2、激励方案注重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充分保障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3、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年薪已经涵盖了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补贴和福利性收入。

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完成董事会经营目标情况计算。

4、本方案所涉及的财务指标应为年终审计报告数据。

5、本方案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直接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6、其他特殊奖励以及股权激励方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订。

二、薪酬结构(一) 基本年薪总经理基本年薪为18万元。

其他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为总经理的60%~80%,比例系数由总经理提出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原则上,两年内不调整基本薪酬标准。

(二) 绩效奖励1、根据董事会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公司经营目标由董事会下达,经营目标分两部分:1、财务指标,以合并报表的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三个为主要考核指标。

2、以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为导向的指标(该项指标折算成财务指标的比例原则上按10%-15%折算,如:有具体定义的科研投入,固定资产投入等等,具体由董事会在年度经营目标中下达),该指标对上述财务指标进行调整后作为考核计算依据。

(1)根据“以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为导向的指标”调整后的实际利润总额完成值低于考核指标值80%时,不得提取绩效考核奖励。

(2)实际利润总额完成值达到考核指标值80%以上(含80%)时,绩效奖励按以下比例分段提取:A、完成的利润总额在考核指标100%以内(含100%)部分,按调整后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5%提取绩效奖励;B、完成的利润总额超过考核指标100%~120%(含120%)之间部分,按调整后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2%提取绩效奖励;C、完成的利润总额超过考核指标120%以上部分,按调整后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提取绩效奖励;(3)其他任一指标完成值低于考核指标值80%时,绩效奖励按(2)款对应值的80%提取;如两项指标完成值均低于考核指标值80%,绩效奖励按(2)款对应值的64%提取。

2、根据综合达标考评情况调整绩效奖励每年,公司大股东和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组成考评组,对高管层的团队工作进行综合达标考评。

高管人员最终的绩效奖励总额为前述绩效奖金计算结果乘以考评系数。

考评方法详见《附件1:高管层综合达标考评方法》。

3、绩效奖金的分配绩效奖金根据不同岗位的各位高管对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的贡献程度设置个人贡献系数。

具体贡献系数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总经理的贡献系数为0.2左右,其他高管人员的贡献系数由总经理拟定并报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若高管人员年终个人考核不合格,其比例系数相应下调。

全体参与绩效奖金分配的高管贡献系数之和不超过1。

高管个人绩效奖金额为绩效奖励总额与个人贡献系数的乘积。

4、当下列任一情况出现,绩效奖励全部取消:(1) 高管层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当年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5%);(2)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或涉及违法违纪或在媒体产生重大不良影响;(3) 其他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受到国家有关部门查处。

三、薪酬发放(一) 基本年薪发放基本年薪的72%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剩余部分作为高管层管理保证金,如当年公司实现盈利,于次年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以年终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二) 绩效奖励的发放1、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综合考评结果,计算当年绩效奖励总额。

2、当年绩效奖金在该年年度报告公示后,一次性发放。

四、方案实施1、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实施。

2、因非可控的重大因素影响当期公司经营状况时,董事会有权对绩效年薪作出相应调整。

3、执行本方案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本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享受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其他货币性福利,有关劳动保险等福利待遇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方案自实施后,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进行修订。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附件1:高管层综合达标考评方法综合评价是为了考核高管层完成管理目标的情况。

由公司大股东、董事会以及监事会成员组成考评组,按照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院管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由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对公司高管层的团队工作进行综合达标考评打分。

考评系数即为得分除以100。

上海消防器材四厂诉上海东方安全设施公司、上海《人民警察》社读者服务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担保纠纷案-(2000)卢经初字第13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消防器材四厂,住所地上海市虹梅路17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沪生,厂长。

委托代理人经树人,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东方安全设施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绍兴路21号104室。

法定代表人季兆成,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人民警察》社读者服务部,住所地上海市绍兴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周伯钦,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住所地上海市人民路261号。

代表人纪万林,行长。

委托代理人刘民豪,该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司雷,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消防器材四厂因担保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2000)卢经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于2000年10月24日审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11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上海消防器材四厂(以下简称消防四厂)委托代理人经树人,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二支行)委托代理人刘民豪、司雷到庭参加诉讼。

被上诉人上海东方安全设施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上海《人民警察》社读者服务部(以下简称读者服务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1997年6月12日,上海市南市区人民法院(1997)南经初字第222号判决书判决消防四厂在强制执行东方公司财产仍不足清偿债务时负赔偿责任。

1998年2月16日至7月13日,消防四厂共被执行51万元。

消防四厂代东方公司履行债务后,向东方公司行使追偿权未果而涉讼。

原审又查,1993年6月5日,读者服务部与案外人上海翔飞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翔飞公司)登记成立联营体上海市机动车安全设施公司,后更名为东方公司,联营期限5年,注册资金人民币53.4万元,读者服务部出资10万元,翔飞公司出资43.4万元。

1998年10月8日,东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季兆成致函读者服务部,称读者服务部注册资金未到位,不能承担利息共享、风险共担的条款,不论是否脱钩,所有欠款都与读者服务部无关。

1998年11月26日,读者服务部与翔飞公司订立终止联营协议,协议载明读者服务部的10万元实际未投入,东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翔飞公司及东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和负责处理。

1999年6月2日,读者服务部向上海市工商局卢湾分局书函中表明,组建联营体东方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3.4万元全部由翔飞公司投入,要求按实际情况办理脱钩手续。

同年6月25日,东方公司申请变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3.4万元,但未验资。

原审另查,案外人翔飞公司于1993年4月26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于1999年4月6日注销。

1993年6月5日,建行二支行根据翔飞公司1993年5月20日出具的东方公司注册资金的总金额和货币资金和实物投资的组成公函为东方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证明流动资产内存款人民币20万元、库存材料折价人民币25万元、固定资产设备折价人民币8.4万元、验资注册资金总额人民币53.4万元,但该公函未附投资实物的购货发票、实物调拨单以及投资人翔飞公司资金变化的财务帐册记录和原始凭证。

原审认为,消防四厂为东方公司的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后请求东方公司清偿债务,符合法律规定。

东方公司是读者服务部与翔飞公司成立的联营体,读者服务部应投入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但其两次书面承认未投入。

对翔飞公司的库存材料和设备等实物投资,由于既未附购货发票亦无调拨单,而翔飞公司财务帐册上也无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转为长期投资的原始凭证和会计帐册的增减记录,因此翔飞公司出具给建行二支行的函不足以证明其已将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库存材料和人民币84,000元的固定资产投入东方公司。

建行二支行未核实财产所有权归属便出具报告,显有过错,应当在验资不实的人民币33.4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判决东方公司偿还消防四厂人民币51万元;东方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读者服务部以出资额为限度承担人民币10万元的有限责任;上述两项仍不足清偿时,建行二支行在人民币33.4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0,113.87元,由东方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后,上诉人上海消防器材四厂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诉请部分撤销原审判决,由被上诉人建行二支行在验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人民币53.4万元。

上诉人称,一审判决确认了翔飞公司投资20万元现金给东方公司,从而认为建行二支行只是部分验资不实而不是全部不实。

但翔飞公司的工商登记日为1993年4月26日,其成立仅比东方公司早一个多月,因此翔飞公司无能力向东方公司投资。

上诉人向翔飞公司股东作调查时发现,翔飞公司不仅未对东方公司投资,其自身的资本也是虚假的。

一审判决所采用的20万元验资款证明,存在书写错误,且进帐日期晚于出具验资报告书的日期。

因此,一审判决采用的证据互相矛盾。

被上诉人建行二支行辩称,验资申请日为6月5日,进帐单日期为6月7日,验资报告写明结束的日期为6月10日,因此我方的操作是规范的。

翔飞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与验资无关,我方只对资金是否到位进行验资,进帐单已载明20万元是作为验资款项进帐,且已实际收到,因此我方验资是真实的。

被上诉人东方公司、读者服务部未作答辩。

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

本院经审理认为,在一审中由读者服务部提供的进帐单与验资报告表明,被上诉人建行二支行所称的验资结束日期为6月10日等均为属实,而上诉人对验资证明书写及日期等方面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因此被上诉人建行二支行并无对人民币20万元验资不实的责任。

上诉人对翔飞公司投资不实的另一诉称,即以翔飞公司与东方公司成立日期相差不远为由认为翔飞公司无能力投资,系属其自身猜测,并无证据佐证,因此本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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