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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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奖励办法

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奖励办法

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员工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员工积极提供和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供和举报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消除事故隐患、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有积极重要作用。

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适用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提供和举报信息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章举报范围第三条员工发现或知悉下列情况的,可及时举报: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尚未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发生事故单位上报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四、有助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查清安全事故、排除安全隐患的重要信息和情况。

第三章举报受理第四条员工可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或公司安全管理部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或公司安全管理部受理员工对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的举报,对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的举报进行登记、查证和回复,向公司安委会推荐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名单。

第四章举报方式和途径第六条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信息:(一)电话、短信;(-)公司信息平台;(三)直接到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当面举报;(四)信函等其他有效方式。

第七条员工举报安全信息时,应当提供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便查证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将奖励事宜通知举报人。

第八条举报安全信息应真实、可靠,严禁以举报为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诬告陷害。

第五章保护与奖励第九条未经举报人同意,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或安全管理部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不得泄露举报人情况。

第十条员工举报的有关安全信息,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查处起直接作用或重要作用的,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信息的员工进行奖励:(一)举报一般有价值信息,起重要作用的,奖励500元;(二)举报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且隐瞒未报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奖励IOOO元;(三)举报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价值信息,起重要作用或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四)举报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价值信息,起重要作用或直接作用的,奖励IOOOO元;(五)举报避免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价值信息,起重要作用或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0元。

XXX公司举报、投诉管理办法

XXX公司举报、投诉管理办法

XXXXX公司举报、投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调动和保护员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预防和惩治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报、投诉必须坚持从严治企的原则,及时发现、处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及时教育有违规违纪思想苗头的人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第三条公司员工有权举报、投诉公司所有人员违法、违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投诉人打击报复。

第四条公司外部客户、供应商等相关人员,有权举报、投诉公司所有人员违法、违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投诉人打击报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打击报复是指被举报、投诉的单位或被举报、投诉人利用职权对举报、投诉人进行错误处理,或采取其他手段实施报复,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投诉是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纪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举报、投诉违规违纪事项,依纪依规由有关纪检、审计部门查处的工作。

第二章举报、投诉的主要事项及渠道第七条举报、投诉的主要事项(一)违反公司人力资源引进方面各项制度,面试、评审、选拔、录用程序不公正,私自安排亲友到公司工作的;(二)录用在公司及下属单位违纪、被除名、开除、留职察看、待岗的领导干部或员工,造成恶劣影响的;(三)领导干部安排爱人、子女在其所辖单位或所属部门工作,利用职权搞特殊化的;(四)违反公司招标采购制度,不按程序进行招标,以权谋私的;(五)违反公司资金管理、审批、核准、报销、支付等制度的;(六)违反公司经营、管理规定,收取下属单位、合作单位的折扣费、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的;(七)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做假账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的;(八)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利用公款旅游、非公务宴请或到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参与黄、赌、毒的;(九)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十)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十一)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包庇、纵容的;(十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鼓励企业发动员工主动排查、报告身边事故隐患,实现自查自改,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一、制度目标意义企业员工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设施及其操作规程,对身边的事故隐患可以在初始阶段第一时间发现,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消除,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关口前移,助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通过推动企业开展内部奖励的方式,鼓励企业员工及时发现身边的事故隐患,旨在建立起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的“内循环”机制,着力将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在生产一线,从根源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充分认识通过内部举报及早消除事故隐患是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必然要求,各企业要将其作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抓好落实。

二、制度适用范围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主管领域全面推进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全市重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海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船舶修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高温熔融、非煤矿山、城镇燃气、文广旅体、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等单位和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做到全覆盖。

三、制度具体要求(一)明确制度内容。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有关企业要明确受理内部举报的部门、联系方式,举报流程、整改措施、核查程序、奖励标准、领奖方式等。

(二)畅通举报渠道。

各有关企业要利用本单位宣传栏、电子屏幕等载体,公示企业内部举报受理渠道,明确本单位有奖举报的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使员工清楚对内向谁举报、怎么举报。

同时,鼓励企业开发利用事故隐患内部举报信息化平台,实行平台运行、后台监控、举报核查、信息推送四位一体,有利于第一时间掌握生产一线情况。

企业内部隐患举报和奖惩制度

企业内部隐患举报和奖惩制度

企业内部隐患举报和奖惩制度1 管理范围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和奖惩的一般规定。

2 管理主体及职责2.1 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和外施单位员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公司安全隐患及违章违纪行为。

2.2 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是安全隐患举报的具体受理单位。

2.3 安委会负责每季度统计考核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3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4 管理内容4.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可能造成的危害。

4.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4.3.1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2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3.2.1 维修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工艺、设备、仪表、操作工违章操作等隐患;4.3.2.2 在检维修过程中,操作工发现的维修人员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违章操作、外施单位未按照“双八条”作业等隐患。

4.4 举报范围:安全问题隐瞒不报、谎报、弄虚作假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危害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的现状。

4.5 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用信件、面谈等其他方式向安委会办公室举报。

4.6 安委会应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举报的各种安全隐患,安委会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针对举报奖励管理制度

针对举报奖励管理制度

针对举报嘉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及监督机制的建立,发现和揭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特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嘉奖机制,激励员工乐观参加举报行为,建立健康有序的企业内部环境。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举报行为及相关嘉奖发放管理。

第二章举报嘉奖的认定和申请第三条对于能够发现公司内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员工举报,公司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发放相应嘉奖。

第四条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内控管理部门提出举报恳求,并提交相关的举报料子和证据。

第五条举报料子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方、人员,相关证据的描述和供应方式。

第六条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应当对接收到的举报进行核实,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进行保密处理。

核实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第七条经核实,若举报属实,内控管理部门将向举报人颁发嘉奖证书,并将相应嘉奖金额计入其个人工资及嘉奖记录。

嘉奖金额依据举报的紧要性、实质性、帮助调查等因素进行评定,并由内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金额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员工可以在举报成功后三个月内,向内控管理部门申请嘉奖金额的调配方式,可以选择作为奖金发放,或是捐赠给慈善机构等公益事业。

第三章举报保护与违规处理第十条对于因举报而受到不利影响或打击,公司将对举报人予以保护,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报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有关举报的料子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部泄露,确保举报人的个人利益和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对于有意供应虚假举报信息、恶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声誉或企业利益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违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举报人的嘉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的失实叙述、遗漏事实等,公司将依据情况视为严重或细小,并采取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举报嘉奖制度进行评估并适时进行调整,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全体职工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员工有权向上级部门,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举报公司存在的一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第三条对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分档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200、500、1000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

举报并经核查属实,不属于本条前款规定的奖励情形的,其中一般事故隐患奖励200元至500元;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低奖励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以及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举报人可以采取部门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第五条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

举报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第六条各级有关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执法检查等工作职责,本人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不在奖励之列,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追回奖励并严肃追责问责。

执法检查中聘请的专家或其他有关人员参照执行。

第七条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举报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受理部门应于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

第九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应及时通知其领取奖金。

第十条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公司举报奖励制度(共2篇)

公司举报奖励制度(共2篇)

公司举报奖励制度(共2篇)公司举报奖励制度为鼓励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章用水及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供水秩序,保障供水设施安全,保证全市正常的生活、生产用水,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1、无用水计量器具盗水的;2、供水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用户盗水的;3、拆除、破坏、伪造、倒装供水计量装置的;4、非火警,擅自使用城市公共消火栓取水的;5、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6、工程施工及其它人为损坏、危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其供水设施或机动车撞损消火栓逃逸的;7、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8、擅自在供水干管、支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地下安全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埋设线杆、挖坑取土、种植树木、堆放物品,危害供水安全的;9、以其他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举报方式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直接到诸暨市自来水公司下属分公司(营业所)或通过举报电话、信件进行举报;2、举报盗水的,需详细提供盗水者、盗水地点、盗水方式、盗水规律等情况;举报违章用水的,需提供违章户的详细地址及名称;举报危害供水设施的,需提供危害者名称及危害的具体地点。

3、对机动车撞损消防栓逃逸的,需准确提供肇事车辆的牌照号码;4、对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用水单位盗水的,提供相关证据、协助人员姓名及工作部门。

三、举报、报漏奖励标准凡属首报上述各类盗水和违章用水以及供水管道和设施漏水的第一人(指同一处问题,经证实在此之前无他人举报或报漏的),经查证核实后,给予奖励。

具体举报奖励标准如下:1、凡举报第一项第1—2条内容的,偷盗水为居民生活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1000元;偷盗水为工业用水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5000元;2、凡举报第一项第3—5条内容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元;3、凡举报第一项第6—7条内容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元;4、凡举报第一项第8条内容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200元的;5、凡举报第一项第9条内容的,按具体情况奖励;6、对管网口径DN300以上(不含DN300)公共供水管道及供水设施报漏的,奖励报漏人人民币200元;7、对口径DN300以下(含DN300)公共供水管道及供水设施报漏的,奖励报漏人人民币100元;集团内部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问题的按最低档奖励金额予以奖励。

关于公司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奖励举报规定

关于公司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奖励举报规定

关于公司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奖励举报规定
背景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效率,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奖励举报规定。

奖励举报规定
1. 公司将设立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发现并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

2.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匿名举报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电话等。

3. 公司将对每一份有效的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并确保举报人的匿名性和个人隐私。

4. 对于提供有价值的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
适当的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经济奖励:对于提供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线索的员工,公司
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奖励金。

- 荣誉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的员工,公司
将给予荣誉证书或者奖状。

5. 奖励的发放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6. 若员工提供的举报信息经核实后属实,将依据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的虚假举报,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
律处分。

总结
通过制定奖励举报规定,我们希望能够凝聚全体员工的力量,
共同预防和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我们也将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并对恶意虚假举报进行严肃处理。


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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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文档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和细节应根据
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调整。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严格杜绝“三违”,治理隐患,激励全员参与,相互监督,齐抓共管,强化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范围
凡公司内各岗位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实施举报。

二、举报内容:
《安全生产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所列的违法行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其它行为,现场作业违法、违章行为,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装置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及与临淄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长效机场所列内容不符的行为或现象等。

三、举报程序
举报人可向车间主任、安全科、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安全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车间主任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管部门7788488/7782253
四、注意事项
1、举报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客观真实,具有可查证性。

2、举报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3、举报所涉违法行为应有确切的责任人、时间、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五、举报受理
1、接到举报信息的各组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2、不得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泄漏,违者追究受理人的责任。

六、奖励办法
1、对举报经核查属实的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视情况对举报人给予50-500元奖励。

2、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受理的举报,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条例实施奖励。

山东胜亚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内部举报奖励办法

公司内部举报奖励办法

油品调运分公司内部奖励处罚办法
为了加强对偷盗油(气)、混拉油品行为的规范,推动大整顿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是举报承运车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如发现承运车辆有偷卖油(气)等违规、违法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主动检举揭发,且经分公司巡查小组成员现场核实确认无误后,为单位挽回或减少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按案件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的程度进行1000元起步的奖励,如发现:
1、偷卖油品100公斤以内给予举报者奖励1000元
2、偷卖100公斤以上1吨以内给予举报者奖励3000元
3、偷卖1吨以上给予举报者奖励5000元
4、私改车型的不予以举报者奖励
三、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的发放原则是: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者贡献最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掌握;重复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

实施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在巡查小组对所举报的案件查证属实后进行。

四、本奖励办法长期有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油品调运分公司巡查小组负责解释。

油品调运分公司。

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人
公司全体员工。

二、举报对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机关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

三、举报内容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

2、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

3、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5、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区措施整改的行为。

6、各级领导未按照规定跟班带班作业的。

7、员工违章作业的现象。

8、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的。

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1、举报、投诉地点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2、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开了以直接到公司安全管理部举报。

3、举报电话:
五、举报奖励办法:凡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公司将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公司内部有奖举报模板

公司内部有奖举报模板

**公司内部有奖举报制度模板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严厉打击事故瞒报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实行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在本公司内存在下列行为的,每位职工均有权举报:(一)生产安全事故;(二)重大隐患;(三)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二、举报办法举报人可以采用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公司**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受理和查处举报电话:0531-∙********。

我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对举报人的举报进行登记、处置、答复、督办、统计和报告等制度。

根据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予以受理和查处。

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办,对举报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举报奖励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五、举报人的保护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受举报单位不得以非正当理由辞退、开除本单位举报人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有限公司2022年月曰。

公司安全威胁与事故举报的奖励策略

公司安全威胁与事故举报的奖励策略

公司安全威胁与事故举报的奖励策略
背景
公司安全威胁和事故的举报对于保护公司的利益以及员工和客户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一项奖励策略,以鼓励员工主动举报安全威胁和事故。

奖励策略细则
1. 匿名举报奖励:员工可以选择匿名举报安全威胁或事故。

对于经过核实的匿名举报,我们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将根据举报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2. 奖励金额标准:奖励金额将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
- 威胁或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
- 举报所提供的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和详尽程度;
- 举报对公司的利益和安全所产生的影响。

3. 奖励发放程序:经过核实的举报将由公司内部的安全委员会
审查并决定是否发放奖励。

如果决定发放奖励,相应的奖金将迅速
支付给举报人。

4. 保密性和保护:公司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身份和相关信息的
保密性。

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举报人不会遭受任何负面后
果或报复,并保证其职业生涯和个人安全不受任何威胁。

5. 奖励宣传和认可:公司将在内部宣传奖励策略,并公开表彰
那些为公司安全作出杰出贡献的举报人。

这将激励其他员工积极参
与到公司的安全保护中来。

总结
我们公司非常重视安全威胁和事故的举报,因此制定了该奖励
策略。

通过这一策略,我们希望能够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的
保护,并为他们的努力和贡献提供适当的奖励。

同时,我们也将确
保举报人的身份和信息的保密性,以及给予他们应有的保护和认可。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内部举报管理制度样本(2篇)

内部举报管理制度样本(2篇)

内部举报管理制度样本为了加强内部监控,防止公司财产被盗,依法鼓励和保护____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鼓励本单位员工____偷盗公司财物的不法行为。

在防盗工作中,一是需要保安队忠于职守,二是需要设置必要的摄像头进行监视,三是需要发动群众监督、依靠群众____,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二、对____人进行必要的鼓励。

凡____查证属实者,不论被盗物品价值多少,一律处罚偷盗者____元,奖励____者____元,另____元奖励保安队执行抓获的保安队员。

三、____方式。

____人可以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当面____等方式____。

____内容包括被盗物品及藏带部位、抛扔围墙外或出大门大约时间等等。

四、绝对做好保密工作。

____人仅限于向公司指定的保安队队长____(保安队队长:____、____电话:____、),接受____的保安队长必须保守____,不能向第三方泄露____人姓名、____号码。

向____人核查情况和兑现奖金时,应当在不暴露____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保安队长泄露____人姓名、____号码等个人信息,扣罚____个月以上的工资,承担相应的赔偿,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保安队长接到____后,立即展开布控,重大、紧急____案件,应当向公司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六、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____人分别____的,奖励最先____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____人联合____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投诉、____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奖励____有功人员,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厂、职能管理部门一切涉及____和乱收费行为的投诉、____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投诉、____的管理单位。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方针,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实施指南》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安全施工奖励制度,以此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管理目标。

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励内容:1.安全生产严格按施工规范及要求施工,表现突出的奖励200元。

2.安全施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时制止无果并及时上报,对吹哨人奖励50-200元。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项目部和安全部,对吹哨人员按隐患风险登记进行相应奖励:一般风险50元以上;较大风险200元以上;重大风险500元以上。

3.文明施工以身作则,积极宣传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200元。

4.举报酒后上岗、聚众赌博、盗窃等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人奖励200元。

5.生活环境卫生工作表现突出的,每月每人奖励50元。

6.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水壶、小太阳等)、燃气灶等危险品和人走电未断,对检举揭发人奖励50元。

7.安全事故应急抢救中表现突出、舍己救人,减少公司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对当事人奖励100-1000元。

8.对节能减排,杜绝浪费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并切实有效的,奖励500元以上。

9.施工中发现不顾成本、浪费工料行为,对检举揭发人奖励100元。

10.其他具有代表性的优良、突出表现者,视情节给予适当奖励。

二.奖励流程:以上奖励事迹经过安全部核实查证无误后,填写《奖励申请表》存档登记,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管理办法:项目部建立奖罚台帐,以备后期对证。

安全管理部建立各项目部奖罚台帐,以便汇总管理,(附件《奖励申请表》各项目部自行打印) 安全管理部将提交的《奖励申请表》存档保存。

此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分明,有奖就有罚,奖励的同时,也会根据相关处罚制度处罚违法违规者。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一、举报受理部门企业内部的事故隐患举报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一受理。

其他部门在收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及时转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举报方式为保证举报的及时有效性,举报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举报:1. 直接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2. 通过公司内部电子邮件系统报告;3. 向公司领导反映;4. 通过工会或其他组织反映。

三、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设定以下奖励标准:1. 重大事故隐患,奖励xxx元;2. 较大事故隐患,奖励xxx元;3. 一般事故隐患,奖励xxx元。

四、奖励发放程序在确认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奖励应以现金或等值物品的形式发放。

发放时,应填写“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单”,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五、保护举报人权益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同时,对于恶意诽谤或诬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举报查处与反馈接到举报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

对于属实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若因各种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告知举报人。

七、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供。

奖励资金的支出情况应定期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八、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若涉及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制度监督与执行本制度的监督与执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员工可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

同时,企业领导应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十、制度修订与解释权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及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制度。

第二章举报范围与条件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隐患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第三条举报条件:1.举报人应为企业的员工、客户、合作伙伴或社会公众;2.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具体,并具备可查性;3.举报的隐患应尚未被企业相关部门发现或处理。

第三章举报方式与途径第四条企业设置多种举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电话举报: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2.网络举报:设立企业内部举报平台;3.邮件举报:提供举报专用邮箱;4.面对面举报:设立举报接待点。

第五条举报途径应确保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挠、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四章举报处理流程第六条企业成立专门的隐患举报处理小组,负责接收、核实、处理举报事项。

第七条处理流程:1.接收举报:确保24小时内对举报进行响应;2.初步核实: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调查;3.现场查证: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举报地进行现场查证;4.隐患处理:根据查证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5.反馈举报人: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章奖励标准与发放第八条对于核实确认的隐患举报,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对安全的潜在威胁、发现隐患的及时性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奖励发放应公开透明,确保举报人能够及时、足额获得奖励。

第六章保密与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确保举报人的安全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举报人权益保障第十二条举报人享有以下权益:1.举报过程受到公正、公平对待;2.举报信息受到严格保密;3.获得应有的奖励;4.在举报处理过程中,得到企业的支持和协助。

第八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三条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或滥用举报权利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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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分公司内部奖励处罚办法
为了加强对偷盗油(气)、混拉油品行为的规范,推动大整顿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是举报承运车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如发现承运车辆有偷卖油(气)等违规、违法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主动检举揭发,且经分公司巡查小组成员现场核实确认无误后,为单位挽回或减少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按案件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的程度进行1000元起步的奖励,如发现:
1、偷卖油品100公斤以内给予举报者奖励1000元
2、偷卖100公斤以上1吨以内给予举报者奖励3000元
3、偷卖1吨以上给予举报者奖励5000元
4、私改车型的不予以举报者奖励
三、对举报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的发放原则是:奖励最先举报者或者贡献最大的举报者;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金总额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掌握;重复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

实施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在巡查小组对所举报的案件查证属实后进行。

四、本奖励办法长期有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油品调运分公司巡查小组负责解释。

油品调运分公司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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