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合集下载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在案,归档管理。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一)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二)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场所名称、检查事项;(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并经娱乐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娱乐场所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在记录中注明情况。

第三十七条公众有权查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公安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并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状况进行分级管理。

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分级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考核,动态升降。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信息化监督管理。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设施第八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

第九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

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

营业时间内,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

第十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第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

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

警察去娱乐场所的检讨书

警察去娱乐场所的检讨书

您好!在此,我谨以诚挚的心情,向您提交一份关于我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前往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的检讨书。

我深知此次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的纪律规定,给单位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此,我深感愧疚。

以下是我对此次事件的深刻反思和检讨。

一、事件经过2021年10月15日,我作为XX派出所的一名民警,接到上级指令,要求对辖区内某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由于对场所情况了解不足,加之个人思想松懈,我在未向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带领一名辅警前往该娱乐场所进行检查。

到达现场后,我发现场所内气氛热烈,顾客众多。

在检查过程中,我未严格按照检查流程执行,存在以下问题:1. 未向场所负责人表明身份和来意,直接进入场所进行检查;2. 未佩戴警帽、警服,未保持警容严整;3. 在检查过程中,对场所内情况了解不够深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4. 检查结束后,未及时向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存在失职行为。

二、问题分析此次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我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 思想认识不到位。

我未能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纪律规定的重要性,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导致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2. 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在检查过程中,我未严格遵守警容风纪,未佩戴警帽、警服,给场所内顾客造成了不良印象。

3. 工作作风不扎实。

在检查过程中,我对场所情况了解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反映出我在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对工作不够认真负责。

4. 组织纪律观念淡薄。

在检查结束后,我未及时向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存在失职行为,反映出我对组织纪律观念认识不足。

三、整改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决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1. 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规定,深刻认识到违反纪律的严重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底线。

2. 加强业务学习。

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3. 改进工作作风。

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警容风纪,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派出所水上乐园安全检查简报内容

派出所水上乐园安全检查简报内容

派出所水上乐园安全检查简报内容
7月进入暑期以来,高温一直持续,水上游乐场所成为儿童、青少年学生的聚集地,各类不安全隐患随之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此类场所的安全管理,7月10日上午,合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组织民警重点对辖区“水上乐园”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对其运营资质进行了核实,着重对娱乐设施安全状况、安全制度、安全员配备、应急预案等进行了检查。

随后,民警对泳池周边的警示标语、泳池救生员的配置以及水上娱乐项目的安全设备问题一一排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民警当场进行督促整改完成。

同时民警要求水上乐园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务必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一要做好应急演练处置工作,尤其是要对儿童溺水等突发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溺水急救演练;二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培训教育常态化,杜绝安全管理上的疏漏;三要注重日常巡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游乐设施的使用安全。

最后,所民警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各工作人员也一致表示,积极配合派出所工作,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好安全制度,确保游客能玩得高兴,玩得安全。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与整改方案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与整改方案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与整改方案第一章:概述 (3)1.1 检查目的与意义 (3)1.2 检查范围与内容 (3)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4)2.1 安全检查领导组 (4)2.2 工作人员职责分配 (4)2.3 职责履行与监督 (5)第三章:安全检查程序 (5)3.1 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5)3.1.1 确定检查范围与内容 (5)3.1.2 成立检查小组 (6)3.1.3 准备检查工具与资料 (6)3.1.4 员工培训 (6)3.2 检查实施过程 (6)3.2.1 按照检查清单进行逐项检查 (6)3.2.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6)3.2.3 与场所负责人沟通 (6)3.2.4 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 (6)3.3 检查结果的记录与报告 (6)3.3.1 检查记录 (6)3.3.2 检查报告 (6)3.3.3 报告提交 (7)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 (7)4.1 消防设施设备检查 (7)4.1.1 检查范围 (7)4.1.2 检查内容 (7)4.2 火源管理检查 (7)4.2.1 检查范围 (7)4.2.2 检查内容 (7)4.3 消防通道与疏散指示检查 (8)4.3.1 检查范围 (8)4.3.2 检查内容 (8)第五章:电气安全检查 (8)5.1 电气线路检查 (8)5.2 电气设备检查 (9)5.3 电气安全管理 (9)第六章:建筑安全检查 (9)6.1 结构安全检查 (9)6.1.1 检查范围与内容 (9)6.1.2 检查方法与程序 (9)6.2 建筑设施设备检查 (10)6.2.2 检查方法与程序 (10)6.3 建筑安全管理 (10)6.3.1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11)6.3.2 加强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 (11)6.3.3 完善应急预案 (11)6.3.4 定期开展建筑安全检查 (11)6.3.5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改机制 (11)第七章:公共卫生安全检查 (11)7.1 环境卫生检查 (11)7.1.1 检查范围 (11)7.1.2 检查内容 (11)7.1.3 检查方法 (11)7.2 食品卫生检查 (11)7.2.1 检查范围 (11)7.2.2 检查内容 (12)7.2.3 检查方法 (12)7.3 公共卫生设施检查 (12)7.3.1 检查范围 (12)7.3.2 检查内容 (12)7.3.3 检查方法 (12)第八章: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 (12)8.1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12)8.1.1 培训目标 (12)8.1.2 培训内容 (13)8.1.3 培训方式 (13)8.1.4 培训周期 (13)8.2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13)8.2.1 培训目标 (13)8.2.2 培训内容 (13)8.2.3 培训方式 (14)8.2.4 培训周期 (14)8.3 安全知识考核 (14)8.3.1 考核目的 (14)8.3.2 考核内容 (14)8.3.3 考核方式 (14)8.3.4 考核周期 (15)第九章:安全隐患整改 (15)9.1 整改方案制定 (15)9.1.1 确定整改目标 (15)9.1.2 制定整改计划 (15)9.1.3 整改方案编制 (15)9.1.4 方案论证与审批 (15)9.2 整改措施实施 (15)9.2.2 整改措施执行 (15)9.2.3 监督与检查 (15)9.2.4 资料归档 (15)9.3 整改效果评估 (16)9.3.1 评估指标设定 (16)9.3.2 评估方法选择 (16)9.3.3 评估数据分析 (16)9.3.4 评估结果反馈 (16)第十章:安全检查与整改效果评估 (16)10.1 安全检查效果评估 (16)10.1.1 评估指标设定 (16)10.1.2 评估方法 (16)10.2 整改效果评估 (16)10.2.1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6)10.2.2 整改效果评估方法 (17)10.3 持续改进与优化 (17)10.3.1 建立安全检查与整改长效机制 (17)10.3.2 加强安全培训与宣传 (17)10.3.3 借鉴先进经验与技术 (17)第一章:概述1.1 检查目的与意义为保证我国娱乐场所的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的发生,提高娱乐场所安全管理水平,本次娱乐场所安全检查旨在对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娱乐场所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娱乐场所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娱乐场所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一、引言娱乐场所作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必须确保安全规范。

为了保障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娱乐场所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是必要且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关于娱乐场所安全检查的具体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娱乐场所经营方应根据场所类型和规模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明确检查频率和内容。

2. 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娱乐场所应选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准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安全检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如安全帽、检测仪器等。

三、安全检查的基本步骤1. 环境检查:检查娱乐场所的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建筑物结构、疏散通道、紧急照明等。

2. 消防设施检查:检查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识等。

3. 电气设备检查:检查场所内的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电线、插座、开关等。

4. 检查员工的安全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员工是否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等。

5. 检查娱乐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娱乐设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6. 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情况,包括食品贮存、加工、卫生等,以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四、安全检查的注意事项1. 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取消或延期。

2. 安全检查应全面覆盖各个区域,不得有遗漏。

3. 安全检查人员应全程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整理和归档。

4. 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经营方。

5. 经营方应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六、结语娱乐场所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场所安全至关重要。

娱乐场所经营方应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要点文化娱乐场所作为公共场所之一,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确保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相关经营单位要注重安全生产。

以下是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要点:一、消防安全1.1 确保场所内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火栓等。

1.2 确定火源、易燃物位置并规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1.3 清理走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1.4 确保灯具、电缆等电气设施完好,电线路不得敷设于易燃物体表面。

二、设备设施安全2.1 对于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设备,要及时更换,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修。

2.2 对于高空作业、维护、保养等工作,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具。

2.3 对于开放式设备,要进行围栏或护网措施,防止人员误入或发生事故。

三、人员管理安全3.1 通过严格的招聘、录用、培训等措施,确保人员的素质合格。

3.2 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保证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

3.3 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场馆安全4.1 场馆重要部位如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需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私自擅自操作。

4.2 对于人员密集处,如散座区域,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四、检查措施5.1 定期安全检查、设备检测、安全维护、隐患排查,对于存在的风险要及时消除。

5.2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范意识。

以上是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要点,这些要点将有助于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的安全。

同时,经营单位也要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实施,保障人员安全迎来更好的发展。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一、工作目标1.维护娱乐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2.保障公众在娱乐场所的安全和权益;3.强化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责任,加强管理措施和安全措施;4.推进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二、工作职责1.娱乐场所:负责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的治安检查,包括人员、设施、消防安全情况等,以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健康;2.部门合作: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娱乐场所治安维护;3.信息化管理:建立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比对,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流程1.预警工作:建立娱乐服务场所的预警机制,对于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等进行预警;2.日常巡查:定期组织巡查娱乐场所的治安情况,包括入口、大厅、包间、消防通道等重要区域;3.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检查,如人员背景排查、设施设备合规性检查等;4.协助调查:配合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5.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娱乐场所治安情况的信息,保持信息畅通。

四、工作要求1.严格执法: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保障公众的安全和权益;2.服务导向: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娱乐场所管理者的沟通和协调,帮助其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3.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娱乐场所治安检查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的程序和要求;4.信息保密:对于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5.培训提高:加强治安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提高,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工作效果评估1.统计分析:对于娱乐场所治安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2.社会评价:通过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公众对于娱乐场所治安检查的评价和期望;3.监督考评:建立娱乐场所治安检查工作的监督考评机制,对个人和单位进行评估和奖惩。

六、工作保障1.资金保障:确保娱乐场所治安检查工作有足够的经费支持;2.人员配备:合理配置治安检查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3.技术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娱乐场所治安检查的效率和效果;4.法律支持:制定娱乐场所治安检查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范,为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1. 背景和目的娱乐场所是人们进行休闲娱乐活动的场所。

然而,由于人员密集、设备复杂以及活动形式多样化,娱乐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娱乐场所的安全性,保护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2. 安全检查的目标- 确保娱乐场所内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故障和事故。

- 防止火灾、泄露、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 保障顾客在娱乐场所的人身安全。

- 促进员工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3. 检查内容- 检查娱乐场所内设施的维护状况,包括电气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施等。

- 检查场所的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是否明示。

- 检查场所内的安全消防设备是否完善,并进行定期测试和维护。

- 检查是否有防止溺水和摔倒的措施,如防滑设施、护栏等。

- 检查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如易燃材料存放、人员密集区域等。

4. 检查频率- 娱乐场所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备案相关检查记录。

- 对于新开业的娱乐场所,应在开业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 对于重大活动或活动前,应进行临时的安全检查。

5. 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 隐患整改后,应重新检查确认。

- 对于无法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应暂停娱乐场所的运营,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6. 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逃生、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理等。

7. 管理责任- 娱乐场所负责人应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 相关责任人应负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不合格的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8. 监督和评估-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 监督部门应对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不合格的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以上为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确保娱乐场所的安全运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娱乐需求的增加,公共娱乐场所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人员密集、设备复杂等原因,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十分必要。

下面将介绍一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消防设施设备
同时,还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线、电器设备和明火等情况,是否存在电源线裸露、电线乱拉等电气隐患。

3.逃生通道安全
4.烟雾防控措施
5.防火安全制度
6.应急疏散预案
7.定期维修检查
8.消防安全责任
综上所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逃生通道安全、烟雾防控措施、防火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维修检查和消防安全责任等方面。

通过自查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标准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标准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的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娱乐服务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设置歌舞、游戏游艺等娱乐项目和提供洗浴、按摩、住宿、棋牌、美容美发、演艺演出等服务项目的场所。

第三条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应当遵循公开检查与暗访侦察相结合、属地检查与异地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干扰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依法进行的治安检查工作。

第五条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应当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二章检查主体第六条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上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

第八条除统一组织的检查行动和综合执法等情况外,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不得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因办理案件、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况确需以治安检查名义进入娱乐服务场所开展工作的,应当报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场所所在地治安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协助实施。

第九条组织县级以上区域性集中治安检查行动,应当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除上级公安机关组织或者批准外,不得跨辖区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

第三章公开检查第十条公开检查是指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警种对娱乐服务场所公开性、日常性的治安检查执法活动。

第十一条公开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情况;(二)经营场地、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情况;(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四)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五)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落实情况;(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其他情况;(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八)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情况;(九)是否存在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淫秽、色情陪侍情况;(十)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十一)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公安机关娱乐场所检查方案

公安机关娱乐场所检查方案

公安机关娱乐场所检查方案为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抽查工作,按照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会议精神,根据分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队工作,决定开展一次对辖区内所有正常营业娱乐场所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2022年**月**日至**月*日二、抽查对象及范围针对全辖区范围应该双随机抽查的对象,抽查比例30%。

三、抽查内容重点抽查内容: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隹;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四、抽查依据抽查依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我局负责对辖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五、工作要求1、执法民警检查坚持依法办事、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实现“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分局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3、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

积极配合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4、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被检查对象的负担。

5、抓好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

加强宣传“双随机”联合抽查目的意义,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辖区各娱乐场所业主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提高社会公众休闲娱乐的安全保障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特制定本《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娱乐场所的单位或个人。

一、检查的目的和原则娱乐场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工作应依法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二、检查内容(一)场所及设施的安全性检查:1. 检查娱乐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和自动报警系统)、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记录。

娱乐场所场内安全巡查制度

娱乐场所场内安全巡查制度

娱乐场所场内平安巡查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以下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4、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5、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的控制开关应设置在自动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9、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0、在包房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1、外墙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9、利用宣传栏、LED屏、广播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开展警示教育。卡拉OK厅、电影院应当在开机视频中和电影放映前播放消防宣传片。
10、根据建筑规模、员工人数、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置的程序和措施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确定的人员应明确职责任务、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预案内容,演练记录留档备存。
7、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
消防控制室
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场所,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并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2、布置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且应持证上岗。
3、实行租赁时,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应与产权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员的合法权益,是现代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关于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起来看看吧!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第三⼗三条公安机关及其⼯作⼈员对娱乐场所进⾏监督检查时应当出⽰⼈民警察证件,表明执法⾝份,不得从事与职务⽆关的活动。

公安机关及其⼯作⼈员对娱乐场所进⾏监督检查,应当记录在案,归档管理。

第三⼗四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以书⾯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辅以录⾳、录像等形式。

第三⼗五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 (⼀)执⾏监督检查任务的⼈员姓名、单位、职务; (⼆)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场所名称、检查事项; (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三⼗六条监督检查记录⼀式两份,由监督检查⼈员签字,并经娱乐场所负责⼈签字确认。

娱乐场所负责⼈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员应当在记录中注明情况。

第三⼗七条公众有权查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公安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建⽴娱乐场所违法⾏为警⽰记录系统,并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状况进⾏分级管理。

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标准,由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第三⼗九条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分级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考核,动态升降。

第四⼗条公安机关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员实⾏信息化监督管理。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设施 第⼋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间除外)。

第九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于1.2⽶。

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1.2⽶以上应当部分使⽤透明材质。

透明材质的⾼度不⼩于0.4⽶,宽度不⼩于0.2⽶,能够展⽰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

营业时间内,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一、建筑结构1.检查建筑物外部防火墙、隔火墙、防火分区等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疏漏;2.确保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栓、自动喷淋系统等是否齐全、完好;3.检查建筑物的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门等是否正常运作;4.检查建筑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是否存放规范、安全。

二、消防设施1.确保消防设施的数量、位置符合规定要求;2.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作,如消防水泵、消防栓、消防水池等;3.检查自动喷淋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疏散指示灯等是否正常运行;4.检查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灭火器、消防龙头、消防水枪等。

三、消防通道1.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堆积、障碍物阻挡等;2.确保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符合规定要求,通道标识是否清晰可见;3.检查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的保持室、避难室等是否符合规范。

四、电气设备1.检查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是否存在老化、过载、短路等隐患;2.确保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及时、有效;3.检查电气线路的设计、布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避免火灾风险。

五、用火用电1.检查场所内的火源、燃料是否合理使用,如燃气、明火等;2.确保用电设备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3.检查用电线路的敷设、连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人员疏散1.确保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标示清晰,是否存在堵塞、碍事等情况;2.检查疏散通道和出口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如应急照明、指示灯等;3.检查出口的开启方向、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避免人员挤压和堵塞。

七、消防培训1.检查场所工作人员的消防培训情况,是否有消防知识、自救技能;2.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措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备;3.检查场所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响应能力。

以上所列点仅是常见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具体的检查内容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公共娱乐场所类型、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此外,注意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记录并整理发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保障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的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娱乐服务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设置歌舞、游戏游艺等娱乐项目和提供洗浴、按摩、住宿、棋牌、美容美发、演艺演出等服务项目的场所。

第三条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应当遵循公开检查与暗访侦察相结合、属地检查与异地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干扰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依法进行的治安检查工作。

第五条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应当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二章检查主体第六条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公安机关消防、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上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

第八条除统一组织的检查行动和综合执法等情况外,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不得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因办理案件、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况确需以治安检查名义进入娱乐服务场所开展工作的,应当报本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场所所在地治安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协助实施。

第九条组织县级以上区域性集中治安检查行动,应当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除上级公安机关组织或者批准外,不得跨辖区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

第三章公开检查第十条公开检查是指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警种对娱乐服务场所公开性、日常性的治安检查执法活动.第十一条公开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情况;(二)经营场地、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情况;(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四)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五)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落实情况;(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其他情况;(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八)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情况;(九)是否存在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淫秽、色情陪侍情况;(十)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十一)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的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根第六条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上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

第八条除统一组织的检查行动和综合执法等情况外,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不得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治安检查。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因办理案件、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况确需以治安检查查。

(四)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五)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落实情况;(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和其他情况;(七)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八)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情况;(九)是否存在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淫秽、色情陪侍情况;(十)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十一)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娱乐服务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实行分级检查管理制度。

理。

份。

定和标准的公开检查原则上在非营业性时间内进行;对实行24小时营业的服务场所,公开检查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娱乐服务场所开业或者变更的备案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公开检查。

第十八条公开检查应当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实行“逢查必填”,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由实施检查的人民警察和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签字后,留存备查;对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拒绝签字的,由实施检查的人民警察在检查记录中注明情况。

第四章暗访侦察的;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除批准暗访侦察的主管负责人外,实施暗访侦查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访工作意图、方案和身份。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

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检查工作规范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法制原则:依法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保护娱乐服务场所的合法权益。

2.公正公平原则: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检查时,要公正、公平、客观地进行评估和判断,不偏袒,不歧视。

3.预防为主原则:通过治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潜在的治安隐患,减少事故和犯罪发生的可能。

4.便民原则:在检查工作中,要与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助他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维护和监督。

二、工作程序和流程1.整理资料:对待检娱乐服务场所进行调查和搜集相关资料,明确该场所的营业范围、经营时间、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

2.制定检查计划:根据治安工作需要,制定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配备等。

3.走访调查:对待检娱乐服务场所的负责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安全管理措施、员工培训等情况。

4.现场检查:对待检娱乐服务场所进行翻查,对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防护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检查人员签字等。

6.处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制止或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7.完善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待检娱乐服务场所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工作要求和标准1.信息共享: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信息共享,合理利用各方力量,开展治安检查工作。

2.专业素质:治安检查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3.周密部署: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检查要提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准备,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保证检查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4.细致入微: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检查要严格按照检查要点进行,仔细观察和收集证据,确保发现问题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及时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现代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下面是 ___为大家的关于公安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一起来看看吧!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活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在案,归档管理。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
(一)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场所名称、检查事项;
(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并经娱乐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娱乐场所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在记录中注明情况。

第三十七条公众有权查阅娱乐场所监督检查记录,公安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并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状况进行分级管理。

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分级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考核,动态升降。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信息化监督管理。

第八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

第九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

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

营业时间内,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

第十条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第十一条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

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

第十二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台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第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安装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应当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的压缩格式为H.264或者MPEG-4,录像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CIF(704×576)或者D1 (720×576);保障视频录像实时(每秒不少于25帧),支持视频移动侦测功能;图像回放效果要求清晰、稳定、逼真,能够通过LAN、WAN或者互联网与计算机相连,实现远程监视、放像、备份及升级,回放图像水平分辨力不少于
300TVL。

第十四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设置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监控室,由专人负责值守,保障设备在营业时间内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安全检查设备。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 ___ ___等内容的警示标志。

标志应当注明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

警示标志式样、规格、尺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制定。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从事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项目备案的,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告知补齐;拒不补齐的,由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原备案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娱乐场所保安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经警告不予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
理的,依照《中华人民 ___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