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用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零星用工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零星用工是指临时性、不固定的用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合同工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合理分配、科学考核。
第二章用工管理流程第五条公司建筑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零星用工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各部门用工需求、招聘用工、管理用工等。
第六条建筑工程部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提前确定零星用工需求,并将需求报告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确认。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建筑工程部门的用工需求后,应及时组织招聘工作,择优选拔用工,确保用工的质量。
第八条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第九条用工工作期满或工程需求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整。
第十条用工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劳动合同、考核记录等。
第三章用工管理规范第十一条用工应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第十二条用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用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等行为。
第十四条用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第十五条用工应主动接受考核,积极提升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违纪处罚第十六条若用工存在违纪行为,建筑工程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违纪处罚应遵循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第五章审查评估第十八条公司建筑工程部门应定期对零星用工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审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公司领导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建筑工程部门负责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一: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三、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四、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聘用一、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
三、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四、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五、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六、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
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试用一、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
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二、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二)体检健康证。
三、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临聘人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聘用(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管理,保障临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岗位上从事工作,但与公司员工身份不同的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应当尊重和保障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选拔标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与选拔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七条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招聘职位、人数、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事项,并通过适当渠道发布。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
第九条选拔方式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选拔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薪资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培训、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制定,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当参加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纳入公司员工管理体系,接受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管理。
第十七条所在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公司临时用工制度
工程公司临时用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临时用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范围1. 工程公司临时用工是指在用工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使用雇员工作时间不定、工作形式不固定、工作时限不明确的临时员工。
2. 临时用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用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招聘员工;(2)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招聘员工;(3)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之外临时外派员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1. 临时用工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审批程序由公司内部规定。
2. 临时用工需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标准等条款。
3. 临时用工的工作安排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
4.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工薪酬1. 临时用工的薪酬由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协商确定,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临时用工的薪酬支付由用工单位负责,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3. 临时用工的薪酬计算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内容,详细规定由公司内部制定。
第五章临时用工福利1. 临时用工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具体内容由公司内部规定。
2. 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可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3. 公司可为临时用工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基本社会保障权益。
第六章临时用工维权1. 临时用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诉等。
2. 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有权要求用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条件,确保工作安全。
3. 临时用工有权拒绝违法违规工作安排,保护自身权益。
第七章临时用工解除1. 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经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合同协议。
2. 如因临时用工自身原因引发合同解除,需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如违反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责任。
3. 临时用工在解除合同后,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结算,并及时退还公司财产。
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 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的员工;2. 公司因业务需要,临时聘请的专家、顾问等;3. 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临时聘用人员。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离职等管理工作;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3. 临时聘用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四、招聘与录用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临时聘用人员招聘计划;2. 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3. 人力资源部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4. 临时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培训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3.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4. 临时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人力资源部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后,可予以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与福利1. 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根据其工作性质、岗位和工作量确定;2. 临时聘用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3. 人力资源部负责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发放和福利待遇的落实。
七、离职与解聘1. 临时聘用人员因合同期满、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2.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临时聘用人员的离职手续,包括劳动合同解除、薪酬结算等;3.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临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4. 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后,公司有权对其离职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建立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合同签订、薪酬福利、考勤管理等流程,提高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效率和顺畅度,保障公司业务运营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三、聘用标准1. 所聘人员应是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的专业技能人员,或拥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普通工人;2. 聘用人员应符合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无不良记录;3. 聘用人员应全面知晓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要求。
四、招聘流程1. 招聘对象确认:按照公司的用工需求,主管部门确认所需职位及人数;2. 招聘方式:公司可采用多种渠道开展招聘活动,如在公司官网、社交平台等网站发布信息,通过个人推荐等方式招聘;3. 招聘资料要求: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4. 面试及录用:主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面试,并选定合适人员进行录用。
五、合同签订1. 合同内容:公司应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福利待遇等相关事项。
2. 签署时间:公司应在招聘合适人员确定后,尽快与临时聘用人员签署《劳动合同》。
六、薪酬福利1. 薪酬标准: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应与同岗位、同工作年限人员薪酬相当,公司应保证薪酬的公正、合理。
2. 支付方式: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保保险费用。
七、考勤管理1. 考勤制度:公司应制定临时聘用人员考勤制度,制定考勤规则、考勤流程和考勤奖惩措施等工作。
2. 考勤记录:公司应建立临时聘用人员考勤记录,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及时进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3. 考勤统计:公司应及时完成临时聘用人员考勤数据统计,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并将相关数据及时上报。
八、违纪处罚1. 违纪行为:临时聘用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玩手机、吸烟等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如扣发工资、取消奖金等。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一、综述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公司为了满足项目需求,临时雇用且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人员,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他们与公司正式员工的权利、义务和聘用方式有所不同。
为了科学、规范、公正地管理临时聘用人员,落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维护员工权益,保证公司正常工作,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聘用程序1、人事部门按照公司需求,与聘用单位综合研究后,提出聘用计划;2、人事部门发布聘用信息并向招募途径发布招聘信息;3、递交简历及符合公司要求的岗位条件的申请人,人事部门进行初步筛选合格者初步面试;4、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签署临时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5、临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超过六个月;6、到期前,聘用单位和临时雇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聘用;7、未续聘的临时聘用人员,其劳动合同自动解除,退回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三、权利与义务1、临时聘用人员享受法律规定之基本权利,包括劳动报酬、休息时间、保险福利等;2、聘用单位必须给予临时聘用人员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临时聘用人员须遵守聘用单位及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聘用单位的管理,按时上下班,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4、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聘用单位的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
四、劳动报酬1、临时聘用人员应按期领取工资,不得拖欠;2、工资支付期限为月末;3、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聘用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4、临时聘用人员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保险福利。
五、劳动纠纷处理1、因工作岗位及劳动条件引起纠纷,应当优先通过与聘用单位协商解决,申请人可寻求公司人事部门的协助;2、原则上,对于聘用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之间的收入及劳动条件纠纷,公司人事部门不予干预,应由聘用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双方自行解决;3、对于临时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工作岗位及职能引起的劳动纠纷,应寻求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结语临时聘用人员作为公司的人力资源之一,在公司正常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临时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聘任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临时聘任的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岗位、辅助性岗位、后勤服务岗位等。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三条临时聘任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 年龄、学历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四条临时聘任人员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聘任程序如下: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时聘任人员申请,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要求、任职期限等。
2. 人事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3. 领导批准后,人事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4. 合同签订后,将相关资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六条临时聘任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第七条临时聘任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和任职期限确定。
2. 奖金:根据工作表现和单位效益确定。
3.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 其他福利:按照单位实际情况提供。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临时聘任人员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九条临时聘任人员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条试用期考核:1. 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2. 试用期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3.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1. 年度考核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协作等。
2.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薪酬待遇、续签合同、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解聘与终止第十二条临时聘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聘用人员。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 临时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公司及部门的安全管理。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2. 临时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临时聘用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
3. 隐患整改应遵循“谁检查、谁报告、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安全防护用品1. 公司应按规定为临时聘用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临时聘用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
3. 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维护由公司统一负责。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
2. 公司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临时聘用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临时聘用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中的临时用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劳动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用工的情况。
三、管理人员1. 总经理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2.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监督工程中临时用工的工作;3. 施工队长负责管理和指导临时用工的具体操作。
四、临时用工招聘1. 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需求,通过招聘网站或广告,招聘临时用工;2. 招聘过程中,需要对临时用工进行面试,核实其工作经验和技能;3. 在招聘过程中,需优先考虑本地劳动力,避免外来人员对当地劳动力的冲击。
五、合同签订1. 公司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合同中需注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等关键信息;3. 临时用工在签订合同前需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保险购买。
六、工作安排1.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安排,对临时用工进行工作安排;2. 施工队长负责对临时用工进行具体操作指导;3.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七、绩效考核1. 公司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时用工是否继续合作的重要依据;3. 向表现优秀的临时用工提供晋升和奖励机会。
八、安全管理1. 公司需要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中的风险和应对措施;2.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协助解决。
九、保障劳动权益1. 公司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临时用工的劳动权益;2.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削临时用工,确保其合法薪酬和福利;3. 临时用工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劳动要求,公司应积极响应。
十、维护工作环境1. 公司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临时用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2. 公司将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调查,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3. 如有意外事件发生,公司需及时处理和疏导,保障临时用工的生命安全。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
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
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办法向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
第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第二章临时聘用人员的权限与义务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待遇。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聘用人员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合同、工作评价等。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异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并予以鼓励。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临时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就是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规范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建筑工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提高施工效率,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聘用人员,包括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是公司对聘用人员管理的根本要求。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聘用条件:1.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聘用程序:1. 各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2. 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活动,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考核等;3.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4.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聘用合同管理第六条聘用合同期限:1. 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至3年;2. 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可以续签合同。
第七条聘用合同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2. 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5.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6.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聘用合同管理:1. 人力资源部负责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2. 各部门应加强对聘用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聘用人员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培训:1. 公司对新入职的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岗位工作;2. 公司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3. 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条考核:1. 公司对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2. 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与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聘用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或晋升机会;2. 对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聘用人员给予表彰。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临时小工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搬运工、清洁工、劳务工等。
三、管理权限1. 项目经理对工程临时小工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监督其工作情况。
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种临时小工进行统一调配和安排工作任务。
3. 安全员负责对临时小工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指导。
4. 财务负责对临时小工的工资发放和工时统计。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临时小工的招聘、录用及培训工作。
四、招聘录用1. 项目经理按照工程需要确定所需临时小工人数和工种。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广告发布、面试等工作。
3. 符合要求的临时小工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入岗。
五、培训考核1. 入岗后,工程部负责对临时小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等内容。
2. 岗前培训合格后,临时小工方可上岗工作。
3. 工程部对临时小工进行日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警告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工资待遇1. 工程临时小工的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行日结算。
2. 工资发放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于每月底结算上月工资并发放。
3.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影响工资待遇。
4. 工程临时小工在工作期间如有病假等情况,需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七、劳动纪律1. 工程临时小工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2. 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自离岗等行为。
3. 临时小工须按照工地要求配戴安全帽、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八、安全生产1. 安全员负责对工程临时小工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工程临时小工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
3. 工程临时小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报告。
九、离职流程1. 工程临时小工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提出离职申请,并正常完成剩余工作任务。
2. 离职前须进行工作结算,返还工作用具并办理离职手续。
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中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用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临时用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外包工、劳务派遣工等。
三、用工程序1. 项目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需求申请,明确用工数量、用工性质等需求信息;2. 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部的需求安排合适的临时工人,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定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事宜;3. 项目部接收安排好的临时工人,进行相关培训和安全告知;4. 临时工人按照项目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部负责对其工作情况及时检查和评估。
四、用工管理1. 临时用工的安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采取低于劳动标准的用工方式;2. 项目部应当对临时工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临时工人在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 项目部应当保障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并及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5.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安全规定等行为的临时工人,项目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五、安全保障1. 项目部应当对临时工人进行入岗前的岗前培训,包括对工地的安全告知、紧急处理措施等;2. 项目部应当为临时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和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3. 临时工人应当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 对于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当进行及时处置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监督检查1. 项目部应当定期对临时用工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 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有权对工程项目的临时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异的临时工人,项目部可给予奖励,如表扬、奖金等;2. 对于违反规定的临时工人,项目部可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建筑公司招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招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建筑公司招工管理工作,提高招工效率,保障招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招工管理工作。
二、招工范围建筑公司招工范围包括各类技术、施工、管理、服务等人员,主要包括施工人员、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材料管理员等。
三、招工条件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2.无不良记录,品行端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建筑施工环境和工作强度;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招工流程1.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工程需求确定招工计划,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2.发布招工信息:招工部门发布招工信息,向内部员工及外部求职者公开招工岗位;3.招聘筛选:根据招工条件筛选合适的人员,安排面试;4.面试评定:由招工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面试,评定应聘者的能力及背景;5.录用审核:择优录用合适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签订劳动合同;6.岗前培训: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五、招工管理1.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福利待遇,及时发放工资,确保员工权益;2.工作评价: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岗位或培训;3.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确保员工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机会;4.保障安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5.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倾听员工意见和建议,解决员工问题。
六、责任制度1.公司领导对招工工作负总责,保障招工质量,提高招工效率;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招工工作负责,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及问题;3.招工部门负责具体的招工工作,保证招聘流程的顺利进行;4.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全力配合招工工作。
七、处罚制度1.违反招工条件,提供虚假信息,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2.员工擅自变更工作或离职,公司有权追究责任;3.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多次接受警告不改,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7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精选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年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5、录用程序⑴ 各部门需使用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⑵ 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⑶ 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项目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6、录用条件⑴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58周岁。
⑵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⑶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7、聘用管理⑴ 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特别是专业性强、特种作业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需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建筑公司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人员聘用流程,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员聘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3.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5.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第五条以下人员不得聘用为公司员工:1. 未满16周岁者;2. 经医院体检不合格者;3. 被开除或免职者;4. 被通缉或服刑期内之罪犯。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招聘1.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及报名方式;2. 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3. 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第七条面试1. 公司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方面的考察;2. 面试结束后,公司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第八条体检1. 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2. 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签订劳动合同1. 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试用期第十条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第十一条试用期内,公司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2. 职业道德、团队合作;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第十二条试用期内,试用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利,但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应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工资、福利待遇等。
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薪酬、福利、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一定期限内由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二章招聘与使用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招聘计划进行。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明确岗位需求、任职条件、薪酬待遇等;2. 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任职要求、招聘时间、联系方式等;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合适人选;4. 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5.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6. 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任务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其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具体。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公司对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考核方式:1. 定期进行工作绩效评估,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2. 对临时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九条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解聘与离职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临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满后,如公司需要继续聘用,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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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
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
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我XX委托巴南区贝思特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XX工作。
我XX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无人事劳资关系。
第五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坚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符、人员能进能出,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应聘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体检,身
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七条应聘人员品行端庄、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八条临聘人员除个别岗位外,文职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对口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驾驶岗位具有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及驾驶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厨师岗位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辅助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如特殊工作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聘用程序
第九条凡拟聘用临时人员,用人科室须提前将聘用岗位、聘用条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并说明聘用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十条经批准同意聘用临聘人员后,由综合科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接洽,由综合科和用人科室共同完成考试、面试等工作,并由综合科与劳务派遣单位办理临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工。
第四章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薪资待遇实行按岗定资的原则,根据
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
XX科室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2200元,大厅窗口由XX负责聘用的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1800元,专业技术岗保底工资为2500元,驾驶员保底工资为2500元,厨师保底工资为2500元,厨房勤杂工1700元。
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另:厨房帮工属于XX后勤服务使用的钟点工,协助厨房勤杂工做好餐后碗筷清洗工作,不属于XX临聘人员,每月由XX支付其钟点报酬600元。
第十二条 XX财务科每月按时将临聘人员的工资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第十三条 XX根据重庆市有关政策为临聘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将应缴费用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缴纳手续。
由临聘人员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在XX工作期间,须遵守XX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各相关科室负责对其实行考勤和考核,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不得参加我XX的岗位聘任,可参
加地方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鉴定。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在XX工作期间,通过自学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职称且与XX聘用岗位相关的,视情况可在原工资基础上适当上调。
高级职称工资每月上调500元,中级职称工资每月上调300元,初级职称工资每月上调200元;通过自学取得重庆市人事劳动局颁发的职业资格,高级工工资每月上调300元,中级工工资每月上调200元,初级工工资每月上调100 元。
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可以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XX,参加XX党支部、团组织活动。
第十九条临聘人员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具有经过必要的培训并且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第六章劳务解除
第二十条违反我XX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影响XX正常秩序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
第二十二条其它应依法依规解除劳务关系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