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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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稳步进展的必要条件,为了降低事故率及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企业需要订立安全管理措施,以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培训体系。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便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之一,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的需求。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1. 安全生产费用的形式:安全生产费用应以“安全生产管理费”或“安全费”形式存在。

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企业应订立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依据企业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取比例不应低于总工资的2%。

3.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方式:安全生产费用应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收取,并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予以明细列示,不得混入其他管理费用。

4. 安全生产费用的解释和公示:企业应将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费用明细公布于公司网站或公告栏等公众场所,并提前告知员工认真情况,以获得员工监督和反馈。

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测评估等与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相关的费用。

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原则:遵从“科学合理、公开透亮、节省高效”的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逐一订立使用方案、审批使用预算。

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要求:企业应严格依照预算使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得超出预算范围,且不得将资金用于其他非安全生产的用途。

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负责安全生产的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共同构成。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项目审批、检查及考核等。

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企业应订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细化流程和责任。

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程序:(1)申请:各部门应向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书,阐明使用目的、资金数额、使用范围等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企业需要提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理的费用提取标准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费用提取标准。

同时,应当充分调研和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确保费用提取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应当包括安全设施建设费、安全培训费、安全设备购置费、安全检测费等内容。

各项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风险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和合理确定,确保费用提取标准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执行。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要求执行,确保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费用的挪用和滥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调整。

随着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费用提取标准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改善。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意义。

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合理提取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规模的不同来确定,以下是一个700字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示例: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依据1. 《公司法》、《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规定;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1.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建设、维修费用;2. 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3. 安全检测和监测费用;4. 安全巡查和管理费用;5. 安全事故处理和赔偿费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1.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建设、维修费用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按照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维修的实际需求和费用进行提取。

2. 安全培训和教育费用按照企业员工数量和岗位风险等级,合理提取用于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费用。

其中包括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费用。

3. 安全检测和监测费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安全风险,提取用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监测的费用。

4. 安全巡查和管理费用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提取用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和管理的费用。

其中包括安全巡查人员的工资、巡查器材和巡查车辆的维修费用。

5. 安全事故处理和赔偿费用按照企业所在地区的安全事故处理和赔偿的相关规定,提取用于处理和赔偿安全事故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审核和监督1.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该经过企业内部审核,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该按照提取用途进行,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账;3. 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抽查和监督。

总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确定。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安全风险和预算情况,科学合理地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财政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24〕1号)的规定,我国财政部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以下将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概念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预防和控制事故灾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而计划提取的费用。

它主要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设备维修、安全设备购置、安全培训和宣传等方面。

二、提取标准的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方面规定了许多具体制度,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提取标准。

三、提取标准的具体内容1.按比例提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提取费用的比例。

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费用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至3‰。

对于特定行业和风险大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比例,满足更高的安全投入需求。

同时,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按项目提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项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保护设施建设费用,如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2)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用于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宣传和技术指导。

(3)安全生产设备维修和更新费用,用于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费用,用于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设备和设施。

(5)安全检测、监测和评估费用,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监测和评估。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四、提取标准的批准和监督企业应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财政部门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对企业提取的费用进行监督。

此外,财政部门还可以经常性抽查企业的费用使用情况,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提取标准的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可以对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劳动保护费、职业卫生费、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应急救援费等。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的不同,提取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提取标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劳动保护费:劳动保护费是用于购买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的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每年可提取的劳动保护费的比例通常为1%-2%之间。

2.职业卫生费:职业卫生费主要用于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包
括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购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维护、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等费用。

一般来说,职业卫生费的提取比例为0.2%-0.5%之间。

3.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安全设施设备购置费是用于购买和维
护安全设施设备的费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提取比例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而定,一般在0.5%以上。

4.应急救援费:应急救援费主要用于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包括应急物资的购置、应急演练和培训等费用。

提取比例一般在0.2%之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对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也有可能有所不同。

企业在确定提取标准时,应根据当地政
策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并且按照规定将提取的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课件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课件
依据企业营业收入,按更高比例提取 。
中型企业
依据企业营业收入,按较高比例提取 。
风险等级标准
低风险企业
依据企业风险评估结果, 按较低标准提取。
中风险企业
依据企业风险评估结果, 按中等标准提取。
高风险企业
依据企业风险评估结果, 按较高标准提取。
03
CATALOGUE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管理要求
提取流程管理
05
CATALOGUE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常见问题 与解决方案
问题一:如何确定合适的提取标准?
总结词
合理确定提取标准是关键
详细描述
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规模、危险程度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标准。同时,应定期评估和调整标准,确保其符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求。
问题二:如何确保费用的有效使用?
总结词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经验
详细描述
某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注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强化费用的预算管理 和使用监督。该企业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费用的有效利用。
案例三
总结词
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策略
详细描述
针对高风险行业的特点,某企业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制度、强化费用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等。该企业还通过引入先进的 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安全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总结词
建立严格的费用使用规范和管理制度
详细描述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范,明确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 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费用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 滥用。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规使用。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规定(3篇)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费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安全生产;(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科学合理,确保资金投入与安全生产需求相适应。

第二章提取标准第四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五条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三章提取和使用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

第八条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确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二)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申报。

第九条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所需费用;(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费用;(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健品发放所需的费用;(五)应急救援设备、实施的投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品支出;(七)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实施、防触电、防雷、防噪声、防粉尘实施所的费用;(八)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费用;(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的到位。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服从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每吨提取1元安全费用。

第七条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九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本办法对一些用语进行了定义,如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危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等。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是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计算,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企业规模确定。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费用使用方案,按照使用方案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费用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安全费用的使用效果。

第五条规定了煤炭生产企业按月提取单位产量安全费用的标准。

其中,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每吨煤提取30元;其他井工矿每吨煤提取15元;露天矿每吨煤提取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规定了非煤矿山开采企业按月提取单位产量安全费用的标准。

其中,石油每吨原油提取17元;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提取5元;金属矿山中,露天矿山每吨提取5元,地下矿山每吨提取10元;核工业矿山每吨提取25元;非金属矿山中,露天矿山每吨提取2元,地下矿山每吨提取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提取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提取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提取1.5元。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是1、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与计算方法超额累退,应当比照个税的计算方式计算应该就可以了。

比如营业收入为1200万,其中1000万按照3%提取,剩余200万按照1.5%提取,然后相加就可以了。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中,平均逐月提取是什么意思?按字面意思,就是先计算出当年应提取的总额,然后分摊到每个月提取。

计算公式为:年提取额/12。

(1)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是扩展资料: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
财务负责人安排财务人员一定按月足额提取,督促相关 部门及时使用,千万不要踩安全红线。
完毕谢谢
安全阀校验收、压力容器检测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 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
第二十七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 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 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 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警钟长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警钟长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
职业健康评价、安全标准化 认证等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现场作业人员防毒面具、口罩、手套、绝缘鞋等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特种作业培训取证、学习,安全生 产宣传教育光碟、电影等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 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 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1、提取 2、使用 3、会计处理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 和《危 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1、提取 2、使用
3、会计处理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财企 2012 16号第八条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财务负责人安排财务人员一定按月足额提取,督促相关部 门及时使用,千万不要踩安全红线。
完毕谢谢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 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 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 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 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混业经营企业能按分业别务核类算别 为计提依据,按
可以按各业务营业收入
文件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
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 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 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3.“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库存 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由于安全生产费用在提取时计入成本费用,税法规定该项安全生产 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这样就产生了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 异。所以在年末尽量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完,结余调整应纳所 得额,超过提取比列的直接进成本。

20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20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20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一、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矿山工程3.5%;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总包单位应当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将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支出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或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防护、临时安全防护、支护及防治边坡滑坡、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和通风、保障安全的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设施设备支出。

2、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一、目的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我矿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管理原则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因我矿为低瓦斯井工矿井,我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吨煤15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 、安全费用的使用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旨在保障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安全设施建设费用。

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按照工厂、矿山、建筑施工工地等不同行业和生产工艺的需要,投入资金建设和维护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防爆设备等。

安全设施的建设费用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其次,安全培训费用。

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培训的费用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并用于培训师资的工资、培训场所的租金以及培训材料的购置等。

再次,安全宣传费用。

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隐患,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宣传的费用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并用于宣传材料的制作、宣传活动的组织以及宣传媒体的投放等。

最后,事故应急费用。

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投入资金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事故应急的费用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主要包括安全设施建设费用、安全培训费用、安全宣传费用和事故应急费用等方面。

这些费用的提取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保障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资金,并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是指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提取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2. 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费用;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费用;4. 安全生产检测和监控费用;5.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演练费用;6.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1. 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确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比例,一般不低于企业年度总产值的1%;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跟进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3.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合理有效。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挪作他用;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建立专门的账户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效益评估。

1. 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效益;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优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结构;3.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效益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他们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检查。

1.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费用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合法合规;2. 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1、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费提取比例是多少呢?0.5%-1.5%。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

并且规定: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1)安全生产经费提取的标准扩展资料;计提:计提标准:划归为高危行业的部分企业,认为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标准过高,企业难以承受。

其中有些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意识不强,未将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视为必要的投入。

但计提标准的合理性也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有些行业或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投入或支出需求与计提标准不匹配。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

并且规定: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

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I)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②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③露天矿吨煤5元。

(2)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①石油,每吨原油17元。

②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③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④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⑤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3)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①矿山工程为2.5%。

②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③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L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4)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①营业收入不超过IoOO万元的,按照4%提取。

②营业收入超过IOoO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③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④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7)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8)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总结:矿产量,建造价,其它按营收。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生产费用。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1. 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企业需要投入一定的费用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培训、检查等工作。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标准,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制定本标准。

2. 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2.1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每月按照企业销售总额的3%提取作为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上缴至企业专设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 安全生产费用账户的余额应随时公示,并接受内外部的监督检查。

2.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 安全设备的购置和更新:按照安全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更新需要,合理规划购置和更新安全设备,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对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宣传和宣传材料的制作:制作相关安全宣传材料,向员工和外部人员传达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要求;-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使用。

3. 费用核算和监督-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应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费用的合理提取和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内外部的监督检查;- 对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滥用和侵占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4. 生效和修订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 注意:本文档仅为示例,具体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以上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指导意见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指导意见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各项目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增强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依法合规。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第三条 依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市政工程施工提取标准为1.5%。

第四条 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第五条 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支出1.“五临边”防护设施支出: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支出(防护栏杆、密目式安全立网、安全挡板等);2. “四口”防护设施支出: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设施支出(防护栏杆、固定栅门、定型盖板、防护钢筋网、防护棚等);3.交叉作业防护设施支出(防护棚、支护设施、防护网、警示围栏等)。

4.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支出(安全绳、安全网、防坠落器、防护栏等);5.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6.起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7.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支出(现场夜间施工照明设施及电费等)。

(二)警示、照明等灯具支出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警示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支出(安全警示灯、爆闪灯、指示灯等)。

(三)警示标志、标牌支出施工现场各类警告、提醒、指示支出(限速牌、转向指示牌、警告牌等)(四)安全用电防护支出1.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支出(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防水电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2.用电(变电)设备、线路、机具配装的各类漏电保护装置、接零接地保护装置、触电保护装置支出;3.变压器、配电盘、低压照明的灯、线,裸露导线的防护支出:如配备防护罩、防护网、线路架空或敷设、设置配电房、及其他采取的隔离措施等;4.用电配合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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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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