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双高双普指标体系修订稿变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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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双高双普指标体系修订稿变化情况说明

一、删去的条款

七、职业教育137.办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

二、新增条款:

一、教育管理9.教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每学期县域内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督查活动;教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首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不得索要或者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不得组织、参与和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七、职业教育143. 班级建设: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培训;通过民主推荐形式产生班、团、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轮换,培养学生民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自主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帮助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参与班、团、社团活动,制定帮扶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实施方案,重点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类活动(办黑板报、表演节目、国旗下讲话、主持节目、播音等)均应让学生全员轮流参与。

三、拆分的条款

七、职业教育 143.体育、卫生、艺术教育:144.体育与健康:(新增)明确分管体育工作的校级负责人,设立体育教研组,设置办公地址;体育课各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其中健康教育课每学期应至安排6-7课时;大课间和下课期间全体学生必须走出教室、实训、实习场所活动,一年四季保证学生充足的午休和课间休息时间;(更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传染病防控、应急与信息报送机制,无流行性传染病发生。

145.音乐、美术:(新增)明确分管音乐、美术教育的校级负责人,分别设立音乐、美术教研组,设置办公地址;将音乐、美术纳入公共基础课程,各完成36课时;“成立有艺术代表队”(改为)’成立学生艺术社团”

四、发生变化的条款对照比较

大类原验收标准对应条款新验收标准条款及变化部分

一、教育管理1.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的制度

1.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新增)均衡发展、科学发展的制度

3、坚持依法治教3、坚持依法治教:(新增)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建立有关方面落实

教育法律法规分解目标责任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和管办评

分离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

4.制定规划和成立机构 4.统筹领导与奖励问责:(新增)成立县域教育改革发展和“双高双普”

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改革发展方案及保障措施,具

体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幼儿园布局调

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双

高双普”实施方案,县级政府召开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部门、

乡镇(街办)、村组工作职责;建立“双高双普”奖励与问责机制。

5.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5.(标题变化)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新增)县级政府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县

级政府分管领导每学期不打招呼检查指导2次(每次半天)教学活动和

保教工作;“切实做到”不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教育

评优奖励必须向义务教育学校、农村边远学校、非毕业年级、体音美学

科倾斜;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要分别成立男、女学生篮球、足球、乒乓球、

田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等社团组织;创建2所以上省级语言文

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6、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6、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新增)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章程;县级政

府每年督查1次学校、幼儿园落实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情况,并形成督查

报告。

一、教育管理8、教师队伍建设:8、教师队伍建设:(新增)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

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落实农村边远

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

师、教学能手梯队,高级职称评审打破学校界限,全县统一管理和使用;

(更改)每年至少表彰奖励一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9.教育环境 10.教育环境:(新增)落实有关部门、乡镇(街办)校园周边环境治

理工作职责;严禁在校园内设置无线通讯塔架,严禁高压线穿越校园,

已建成的由县级政府负责半年内迁移、拆除或关闭。(半年内三字为新

增)

10.安全稳定11.安全稳定:(新增)所有学校、幼儿园建设必须考虑残疾儿童少年及

少数民族需求;(新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

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不得扰乱学校教学秩序;

11.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12.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新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学期检查

指导教学活动和保教工作不少于10次(每次半天);成立学前教育管理

机构,明确管理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工作负责人,副局长每学期下学

校、幼儿园检查指导相应工作不少于20次;每人每学期结合本职工作

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12.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13、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新增部门)体育、物价、环保。(去掉部门)监察

13.乡镇(街办)教育工作职责14.乡镇(街办)教育工作职责:(新增)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教育工作;

及时处理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财产的违法事件。

14.村组(社区)教育工作职责15.村组(社区)教育工作职责:(新增)协助乡镇(街办)及时处理侵

占、破坏学校幼儿园财产的违法事件;督促留守少年儿童的父母关爱子

女,经常关心子女学习生活情况,定期回家看望子女,履行父母责任和

义务,满足子女亲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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