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一、引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预算管理1.项目预算编制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是对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估计和计划,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预算编制需满足以下要求:a.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和标准进行;b.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质量、工期等参数;c.综合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用等各项支出。
2.项目预算审批项目预算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预算编制的依据和方法等。
审批前需充分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程造价控制1.工程造价核算工程造价核算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核实和确认。
核算时应注意以下方面:a.确保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b.核算结果应与项目预算进行比较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控制造价。
2.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进行的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变动。
变更管理应满足以下原则:a.经济合理性原则:变更应符合经济效益和技术要求;b.工程质量原则:变更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
3.节约和优化资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尽量节约和优化资源的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开支。
具体措施包括:a.合理配置材料和设备;b.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浪费;c.推广绿色建筑和节能技术。
四、造价信息管理1.造价信息收集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工程造价的信息,包括市场行情、价格指数以及建设工程的成本变化情况等。
同时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效率。
2.造价信息发布建设单位应定期向项目相关方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包括预算情况、核算结果、变更情况等。
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全面和透明,以便相关方了解工程的造价情况。
五、财务管理1.财务控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预算,并做到合理安排和有效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一、总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施行和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政策、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管理范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计划、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结算核算等各个环节。
三、政策与标准1. 政策:(1)国家推行工程造价核算制度,明确工程造价核算的范围和内容。
(2)加强投资管控,合理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节能环保水平。
2. 标准:(1)建设工程造价测算标准:对于建设工程的预算测算,明确计价基础和测算方法,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标准:明确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流程,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保证工程造价管理的顺利进行。
四、流程与要求1. 规划阶段:(1)建设单位需编制工程规划和预算,明确工程的功能、规模和质量要求。
(2)预算编制要遵循相关的造价标准,详细计算所需的建筑材料、人工、施工技术等费用。
2. 设计阶段:(1)设计单位应根据规划阶段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预估工程造价,并根据造价预算进行设计优化。
(2)设计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材料、人工、设备等成本信息,为后续施工阶段提供参考。
3. 招投标阶段:(1)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的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和造价限额。
(2)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造价计算,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 合同签订阶段:(1)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要求等内容。
(2)合同中应包含工程造价的支付方式、索赔和变更管理的相关条款。
5. 工程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材料、人工、设备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核算。
(2)建设单位应进行工程造价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预算和合同进行施工。
6. 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造价进行最终核算,确保与预算相符。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1. 引言工程造价是指在建设项目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材料、设备、劳动力和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工程造价的核算和管理,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本文将介绍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和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我国最重要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工程造价的核算和控制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该法规,招标单位需要依法公开招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这样可以确保施工单位的选择合理,并减少工程造价的浪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明确了建筑工程的有关要求,包括工程造价的核算和支付。
建筑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造价的明细及结算办法,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这样可以保障施工单位的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工程造价的合理管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合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在工程造价的核算和管理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了工程造价的内容、支付方式、索赔与违约责任等条款,保证了工程造价的有序执行,避免了纠纷的发生。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对招投标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
该法规明确了工程造价的核算方法和标准,要求招标文件中必须有明确的工程造价要求,并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和比选。
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造价的虚高和低于成本,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一项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
该办法明确了工程造价核算的方法和程序,包括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核工程造价、结算工程款项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管理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7.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了对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工程造价制度规定
工程造价制度规定工程造价制度规定的核心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这意味着从项目策划开始,就要对工程的投资预算、成本控制、结算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
制度规定应当明确各阶段造价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他们的职责和权利。
我们来看工程造价制度规定的主要内容。
通常,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编制:规定必须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合理编制工程预算。
预算应当详尽、准确,反映实际施工需求和成本水平。
2. 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控制机制,包括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本预警等,确保项目成本不超出预算范围。
3. 价格调整:考虑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制度规定中应包含价格调整机制,以应对原材料、人工等成本的变化。
4. 合同管理:明确合同中的造价条款,包括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变更处理、索赔规则等,保证合同执行的法律效益和经济效益。
5. 结算审核:规定工程结算的流程和方法,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算审核应由专业的造价工程师或审计机构负责。
6. 质量与造价的关系:强调工程质量与造价的密切关系,任何降低成本的措施都不得影响工程质量标准。
7. 信息公开与透明:要求造价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包括预算、结算等信息,以增强管理的公信力和接受社会监督。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造价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运用中,工程造价制度规定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市场环境进行适当的调整。
例如,对于一些特殊材料或者新技术的应用,可能需要单独制定价格和成本控制的标准。
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制度规定也应当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以保持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基础设施的构建到各类建筑的落成,无一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
而在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关键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成本控制,还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最终的效益。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能够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顺利完成,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所有的造价活动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造价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2、公正性原则在造价管理过程中,要保持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待所有参与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造价结果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价值。
3、准确性原则工程造价的计算和评估必须准确无误,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科学合理,避免出现误差和错误,以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全过程管理原则工程造价管理要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从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到竣工结算阶段,都要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和管理。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1、投资估算在项目决策阶段,要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行估算。
这一估算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因素,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设计概算在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要在投资估算的控制范围内,对项目的建设费用进行更详细、更准确的计算。
3、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定额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单位进行成本控制和施工组织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和工程款支付的重要参考。
4、招投标管理在招投标阶段,要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招标控制价要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招标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投标报价要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成本和利润,保证报价的竞争力。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提高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水平,相关部门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规定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介绍该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标准和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问题频发,给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规定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共分为八个章节,分别是总则、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核算、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与评估、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1. 总则总则章节主要规定了该管理规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守则,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章节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包括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原则、控制方法和措施,明确了各方责任,并提出了工程造价控制的技术要求和经济指标。
3. 工程造价核算工程造价核算章节规定了工程造价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明确了核算的依据和程序,同时对于工程造价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提出了要求。
4. 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章节强调了信息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规定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并提出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要求。
5. 工程造价咨询与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与评估章节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与评估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包括咨询与评估的程序、方法和准则,明确了咨询与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和责任。
6. 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章节强调了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机构和责任。
7.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一、概述建设工程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竣工等一系列活动,在一定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形成可使用的工程产品。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合理经济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二、合同和招标文件中的造价管理规定1. 合同和招标文件应明确造价管理的职责和要求,明确造价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
2. 合同和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造价的计算和估算方法,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价格的评估等。
3. 合同和招标文件应规定合理的造价管理措施,包括造价核算、造价控制、成本分析等。
三、造价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等保障。
2. 经济合理原则: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应当经济合理,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3. 透明原则: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应当透明,确保相关信息公示,并且便于监督和检查。
4. 法律依据原则: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遵守法律纪律。
四、造价管理的重点内容1. 预算管理:在项目前期,进行详细的预算编制和审核,确保项目的资金预算合理、准确。
2. 控制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价格控制措施,确保工程造价不超预算。
3. 结算管理: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合同价款结算和结算审查,确保付款的准确、及时。
4. 统计分析:及时收集和分析工程项目的造价数据,为以后的项目决策提供参考。
五、造价管理的重要性1. 造价管理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
2. 造价管理能够改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时间,确保工程项目按时交付,达到预期的效果。
3. 造价管理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
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落实1.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2.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造价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公开透明:工程造价信息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三)科学合理:工程造价计算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实际;(四)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造价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造价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审批工程造价方案;(二)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签订工程造价合同;(三)监督工程造价执行情况,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四)组织工程造价结算,处理工程造价纠纷。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编制工程造价估算,参与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确保工程造价估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造价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第三章造价管理程序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项费用,确保工程造价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实施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工程造价合同,明确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合同价款调整等事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造价结算,对工程造价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造价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阶段进行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费用分析等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行为,提高行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相关部门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一、总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明确了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职责、原则和基本要求。
1. 职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造价咨询机构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体,各方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确保造价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2)合理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注重费用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3)公平性原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确保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
二、预算编制建设工程预算编制是指在设计阶段,根据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对工程所需费用进行估算和分析,制定合理的预算金额。
1. 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依据进行。
同时还要考虑地理环境、市场行情和战略需求等因素。
2. 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率计算、费用估算和汇总核对等环节,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的各项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工程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1. 成本控制原则成本控制应严格遵守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精细管理各项成本,避免超支和浪费。
2. 成本控制方法成本控制方法包括实时成本监控、费用核算和盈亏分析等,通过不断优化和调整,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四、费用分析费用分析是指对建设工程各项费用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以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和调整。
1. 费用分析内容费用分析内容包括施工设备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进行费用分析和控制。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是指对于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合理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以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首先,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程造价预算,包括工程项目的费用构成、细目、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预算编制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执行。
其次,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不得擅自增加或削减预算中的费用。
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并及时调整预算,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选取质量和造价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以降低工程造价,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和延期风险,保证工程造价在可控范围内。
第五,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和效
率,减少工程造价。
总之,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了细致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造价在可控范围内,是保障工程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一、总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的成本核算和控制,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施工效益的实现。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市政工程等。
二、造价编制1. 项目造价编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投标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编制。
造价编制应涵盖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类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建筑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核算。
2. 建设预算编制在项目造价编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还需编制建设预算。
建设预算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费率计算、单价分析等内容,确保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的造价可控。
三、造价核算1. 工程款项支付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支付承包商工程款项。
工程款项应以成本核算和实际施工进度为依据,确保承包商的合理利益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2. 施工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工程变更,应进行相应的造价核算和管理。
工程变更造成的费用差异应及时调整,并纳入相关合同和支付机制中。
四、成本控制1. 人力成本控制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的人力成本进行精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配备、工资水平、工时安排等。
人力成本的控制能够有效提升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
2. 材料成本控制建设单位应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同时,还需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核算,以控制材料成本的增加。
3. 设备成本控制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中使用的设备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利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成本。
设备的合理使用能够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降低施工过程中的不必要成本。
五、质量评估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应与造价管理相结合,通过对质量要求和成本控制的综合考虑,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措施。
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应共同承担造价管理的责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升。
工程施工造价管理规定最新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最新《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
其中,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涵盖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以及确定和调整合同价款等。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招标投标1. 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工程量计算标准等编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公布总价、编制依据和方法。
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应考虑市场价格信息和企业对招标工程成本的分析与预测。
三、施工过程结算与竣工结算1. 施工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应当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或进度节点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进行价款计算、确认。
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
2. 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1. 合同价款确定: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和工程变更的影响。
对于设计图纸完善、技术标准明确、工程变更风险小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2. 合同价款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1)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的工程成本变化;(2)生产要素价格变动;(3)工程变更;(4)其他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
五、全过程造价管理1. 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2. 鼓励发包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通过以上对最新《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梳理,可以看出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正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这些改革举措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风险,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和控制。
这既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也是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面将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结算支付管理三个方面来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
一、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控制造价至关重要。
为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合同签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合同签订来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签订时,应当明确工程的建设内容、工期、质量要求以及价格等关键条款。
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作,合同的执行履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同时,合同管理也包括了合同变更的管理和索赔的处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涉及到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成本管理要求如下:1. 预算编制在建设工程项目启动前,应进行详细的预算编制,对各项费用进行精确估算。
预算编制要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预算合理、准确。
2. 成本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成本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造成成本超支的问题。
成本控制需要对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要素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确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 成本核算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总结整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情况,并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成本核算能为后续项目提供有价值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质量和成本效益。
三、结算支付管理结算支付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对项目各方权益的保障。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了以下结算支付管理的要求:1. 结算编制在工程项目完成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编制。
结算编制要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工作完成情况、成本支出情况、质量验收情况等,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工程造价合同法律规定
工程造价合同法律规定在我国,工程造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约定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的合同。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工程造价合同进行了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根本法,对工程造价合同也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工程合同,明确工程的内容、质量、期限、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同时,发包人和承包人还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的总则,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造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工程的内容、质量、期限、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同时,《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为工程造价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法,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据中标结果签订工程造价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法》是我国价格管理的基本法,对工程造价合同中的价格行为进行了规定。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据市场规律和国家政策,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同时,《价格法》还规定了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保障了工程造价合同中价格条款的履行。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了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解释》。
《解释》对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合同无效、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这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司法依据。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10.本规定所称特殊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特殊性、特殊要求或者特殊情况的工程项目。
11.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1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以下为部分文档内容示例: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应依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
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按照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控制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
五、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管理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3.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
1.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作为项目决策的依据。
3.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工程造价纠纷案件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公正、公平地处理。
4.造价咨询机构在处理工程造价纠纷时,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出具的结论性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九、工程造价改革与创新
1.鼓励工程造价活动中的改革创新,推动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
4.对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对信用不良的,依法予以限制和惩戒。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 前言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的一项工作。
为了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关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筑施工许可等内容,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法律地位和原则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建筑施工许可和验收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用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标和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之一。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招标和投标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个法律法规对于确保招标和投标的公平竞争、保障优质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文件的准备和公告招标评标和中标确定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合同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各方的权益、规范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等。
5.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范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些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范,这些规范是由国家和行业组织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其中,比较重要的规范有: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标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规范。
这些规范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流程、报价、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对于提高造价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6. 结语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只有充分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才能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对各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环保第一的理念,坚持节约用地、节约用材、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方针。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应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造价预算、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阶段,确保工程造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相关经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做到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持续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职称评审和培训,保持行业竞争力。
第七条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应加强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共同推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造价预算管理第九条工程造价预算是工程项目实施前的重要工作,应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材料、工程工艺等因素,制定预算金额。
第十条工程造价预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合理确定各项费用,严格控制预算范围,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预算应公开透明,相关资料应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公开,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预算应及时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应对变化做出调整。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预算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预算程序,不得私自调整预算金额,不得泄露预算信息,不得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预算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第三章工程造价核算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造价核算是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重要环节,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造价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条文
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条文1、《建筑法》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1、《建筑法》第18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招标投标法》第41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4、《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5、《合同法》第269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6、《合同法》第275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7、《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从规划到竣工整个过程中合理、高效地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1. 造价管理目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可行性。
通过对投资规划、预算编制、支付审计、成本控制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造价管理的责任方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有三个主要责任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总预算,并监督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预算进行设计和施工。
设计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和预算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报告,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 预算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预算编制是建设单位的职责,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材料成本等因素。
编制预算时,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考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预算审核是由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支付审计支付审计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支付款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建设单位在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款项前,需要进行支付审计,核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费用是否一致。
支付审计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有效的成本范围内进行。
成本控制包括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建设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计划,并对项目进行定期的成本核算和分析。
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控制措施。
6. 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情况。
变更管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要对变更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费用调整。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项目造价进行综合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规定和手段。
它涉及到各个环节,包括项目前期调研、设计、施工、验收以及项目运营阶段。
下文将从工程项目立项、造价控制、成本核算等方面展开,详细介绍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在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应该进行工程预算编制工作。
工程预算是基于项目需求,对项目造价进行估算和测算,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在编制预算时,需要考虑到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工期等因素,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工程造价控制阶段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项目造价,防止造价超支和资金浪费。
具体的控制手段包括:1. 成本控制:对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各个环节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在施工阶段,应及时审批和管理变更设计,避免过多的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增加。
2. 资金控制:按照项目进度和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按时供应所需资金并及时支出,避免资金浪费和滞留。
3. 供应商管理:合理选择供应商,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成本的合理性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4. 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对各个阶段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程项目竣工与结算阶段在工程项目竣工与结算阶段,需要进行工程结算和决算工作。
工程结算是指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造价进行实际核算和计算,形成最终的造价报告。
工程决算是在结算基础上,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等进行评估,并形成终结报告。
在工程结算和决算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 准确记载:结算和决算报告应准确地记录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包括工程量、合同价款、增减项等。
2. 相关凭证:结算和决算报告应提供相关的凭证材料,如合同、施工档案、收支票据等。
3. 标准执行:结算和决算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保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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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有关规定关于发布《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建[2008]147号各市建委、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为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及招投标工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依据,促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现制定《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二○○八年五月十五日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 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充分发挥计价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及相关单位合理确定价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是指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指数等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各专业各类别工程不同时期工程造价指标和指数。
第三条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凡从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分为信息价格、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
1、信息价格,是指“辽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指定品种的材料价格信息、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建筑工程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租赁价格;2、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是指经过综合测算,反映建筑材料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3、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是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综合单价中材料价格承担风险的幅度。
第二章信息价格第五条材料价格信息,是市场加权平均价格的预算价格,可作为承发包双方在确定工程造价时的参考价格。
第六条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见每期“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除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品种外,还包括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补充的部分材料品种。
第七条材料的信息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未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材料的信息价格=(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1+采购保管费率)采购保管费率按下列规定:1、一般建筑材料为0.5%,其中采购费率为0.2%,保管费率为0.3%;2、钢材、管材、电缆、水泥、木材为 0.3% ,其中采购费率为 0.1% ,保管费率为0.2%;3、暖卫设备(锅炉、水泵、大型阀门)为0.2%,其中采购费率为0.1%,保管费率为0.1%。
第八条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是以收集的建筑劳务企业的平均每日人工单价为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测算的,是引导建筑市场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基础,是建筑业企业合理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和调解、处理建筑工人劳动工资纠纷的依据。
第九条建筑工种人工成本共有五种表现形式:1、按日工资计价的每工日单价是按8小时作业计算,共设有20个工种,此外还单设3个代表性工种即综合工、技工、力工;2、按平方米计价的共设有9个工种;3、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共设有9个工种;4、按吨计价的设有1个工种;5、按立方米计价的设有2个工种。
第十条建筑工程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按分部工程划分为:土石方工程、架子工程、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抹灰工程、木作与木装饰工程、油漆工程、玻璃工程、金属制品制作及安装工程、其它工程共十三项。
实物工程量按2008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人工单价按各市上报的人工成本信息综合取定。
第十一条机械台班租赁价格,是指以8小时为一个台班计算的机械租赁市场的平均台班单价。
机械品种为常用建筑机械,如塔吊、卷扬机、搅拌机和特种机械等。
第十二条 2008年计价定额中确定的人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按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信息进行调整。
第三章材料价格综合指数第十三条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是指以2008年计价定额中取定的材料价格为基期价格,不同时期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报告期价格测算的材料价格综合的变动情况。
第十四条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向社会发布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装饰、安装(与建筑工程配套的采暖、给排水、电气工程除外)市政、园林工程,暂不发布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第十五条招投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第十六条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的标准和依据。
在投标报价或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按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或材料价格综合指数,对2008年计价定额中取定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在竣工结算时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与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的差,超过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时,可对材料费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禁止投标人承担无限风险,价格风险应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承担。
我省规定材料价格风险系数为±5%。
第十八条综合单价中材料费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材料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或材料价格综合指数进行了调整,并包含±5%材料价格风险;2、基准日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与调整时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指数的差,超过 5% 材料价格风险时,方可对综合单价中材料费进行调整。
定额计价方式材料费的调整,可参照执行。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会同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统一管理。
为了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1名站(处)长和1名专业人员配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综合平衡后,将信息传送到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部门。
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会同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审核后,授权有关机构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
第二十一条辽宁工程造价信息实行网员制管理。
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施工、建设、设计、中介咨询及建设管理等单位均可注册入网,网员单位可享受本信息网的服务,同时将定期收到本信息网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与以前的文件规定有抵触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7]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规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供,尔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1-2007,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
标规程由中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7年2月8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7]0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2-2007,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七年二月八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7]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编审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3-2007,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09]0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程序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编号为CECA/GC 4—2009,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的通知中价协[2010]0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执业或从业行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5-2010,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建价发[2007]16号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现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七年七月五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和从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造价员资格证》是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和专业水平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
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工作,受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专业、级别与标准第四条造价员资格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园林工程七个专业,每个专业设一级、二级、三级及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