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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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基本问题
发表时间:2017-03-08T14:55:39.24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第33期作者:闫晓波罗熹[导读] 摘要:文章从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设计的根本概念,防治地质灾害工程项目设计的实质和意旨,预防地质灾害项目的合理设计三方面来阐述。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 650000 摘要:文章从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设计的根本概念,防治地质灾害工程项目设计的实质和意旨,预防地质灾害项目的合理设计三方面来阐述。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基本问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反复调整和不断优化,它区别于常规的建筑工程,它涉及地质勘查﹑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和建设等多个主体,要求这些主体共同努力,通力合作,实时勘察研究,不断调整设计,进而使其更好地造福于人们的生产﹑生活。
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设计的根本概念
1、概念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岩土工程不同。地质灾害是有害于自然或人为地质现象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岩土工程是参与工程建设中对于岩土的加固及开挖。近年来更大的扩大了这一概念——地质工程,它可以包含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但岩土工程的特点反映更为深切,因为岩土工程的研究和施行是及其有限的,非常明显的可以看出是地质灾害的防治项目涵盖了更加全面的地质环境各方面的有关知识。普遍认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是地质工程设计的一部分,是创建一个系统形成的原始系统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或一般满足预期要求的过程。是一个综合运用了各种知识的过程,也常常是对于一个过程的理解。包含了地质研究确定目标和规范,分析、合成、反复论证、建设、测试、评估和实施、监控和修改,或链接和其他阶段,但它的核心部分是分析和合成。
2、项目设计师的素养
对于此类设计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程师具有一般设计工程师的基本素养(如数学、科学、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和计算方法),同时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关于地质灾害的破坏规律的发展,地质材料力学性能相关的各方面内容,并不是机械控制以及掌握的一般规定,是需要灵活的综合分析、判断和决策。
3、项目设计的基本原则
(1)地质原则。关于地质的损伤模式,加强地质灾害体(危险的岩体或滑坡等)天然牢固状态作为一个基本准则,尽量做到少干扰至不干扰,根据对地质体症状的控制,防止机制被模凌两可的被破坏,只考虑地质分析及忽视工程技术的偏见问题,或只从工程的角度考虑其中的问题。
(2)技能原则。在地质体的现实基础体现中,根据实际工程设计具备良好的可实践性,为了便于施工,便于掌握对灾害的整治点可考究性,可访问性。对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有很大影响的,可成立一个科研基地,建立传播防灾意识的教室。 (3)目标原则。鲜明的目标是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控制的关键点,对于地质灾害体的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它的大小和发展现状和趋势设定改进目标,测量工程设计标准,并减少目标和标准扩展任意增加或减少。在现实实践中,设计是其强调的关键,提高整体,确定优化目标函数。
(4)效益原则。地质灾害预防通常需要资金的大量投资,但其所产生的效益通常不是直接显现的,而现有的数据显示控制成本和效益比类是一场“灾难”。由此可见,要在尽可能降低投资的前提下,实现整治的目标完成。 (5)优化全局原则。地质灾害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从整体出发,设计工程的实施主要是服务于全局的稳定性。即便某一部分未达到最优,但全局最优组合,是紧靠这个观点的。也可以说是地质灾害的设计被视为一个系统工程。
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项目设计的实质和意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指的是工程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占有主要位置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做好正确的选择和具体的施工方案,对于是否影响灾害防治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此看来,是值得设立专门研究部门进行研究的。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具有破坏性地质产生的过程中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并对各类建筑物也具有破坏性危害的情况的发生。简而言之,就是地质效应引起的灾难发生。环境地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它的根本任务及目标就是为了及时阻止破坏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地质环境的安全,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得到安全与发展。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意外造成的地质灾害,经常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其受影响的对象(人、材料、设备)有两个链接的形式。地质灾害预防及控制的根本方法是相反的方向和线形式:第一是预防可造成灾害性的地质作用的形成,第二是防止可能受其影响的对象遇到他们。在第一方面,包括地质灾害形成前的预防和控制以及灾害发生时做到的中途制止,第二个方面是包含影响对象移动位置,或是防止对象与致灾的地质灾害相遇。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可以概括为两种类型: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管理技术措施主要是通过行政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活动,防止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做到效果的变化动态监测和预测,并提出建设项目的设施或流动性避开地质灾害高险区。工程措施建设或改造项目是在岩土工程、排水工程和生物工程等过程中,使用增加稳固性调整和控制地质灾害发生及延续,做到控制、调整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及其与受影响的对象。因此,地质灾害防治等同于地质体的改造工程,其主要表现在稳定变形、调整和控制地质灾害,是一项专门致力于制止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如云南地质灾害约占全国总数的1/10,据1949~2000年资料统计,全省地质灾害造成9000余人死亡、2100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72亿元。其中滑坡、泥石流近20年来几乎平均每年造成200人死亡,2亿元以上的财产损失。泥石流给云南省带来的经济损失,一般年份超过5000万元,重灾年可达2~3亿元,分别约占全省年度财政支出的2~10%。如2013年1至10月,昭通、曲靖、文山、红河、昆明、玉溪、楚雄、丽江、大理、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35县次。灾害造成13.1万人受灾,88人死亡,7人失踪;房屋受损10056间,倒塌2304间;直接经济损失3.6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0.8亿元。云南省采取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十大措施,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加大地质灾害投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对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显著效果。
三、预防地质灾害项目的合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