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第一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1. 简介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处方权的管理对于提升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人民医院特制定了处方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处方权的界定处方权是指医务人员在合法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开具药品处方的权利。
3. 处方权管理的目标第一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3.1 提升用药安全性合理使用药物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医院要求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循临床指南和相关规定,确保每一项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2 优化药物利用通过规范处方行为,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要,精确、准确地选择药物,并合理控制药物的使用量,以达到治疗效果最大化的目的。
3.3 保护患者权益合理开具处方可以有效保护患者的权益,避免虚假处方、过度开药等情况的发生。
医务人员应做到公正、透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处方权管理的原则第一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4.1 医务人员执业尊重原则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尊重患者符合法律和伦理规范的选择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2 临床决策依据原则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权威的临床指南、疗效评价和药物安全性评估等科学依据,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3 处方审查监控原则医院将建立严格的处方审查制度,对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进行监控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4.4 药品警示信息原则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警示信息,包括禁忌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5 审查和检查原则医院将定期进行处方管理的审查和检查工作,对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
5. 处方权管理的具体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处方权,第一人民医院采取以下具体措施:5.1 制定处方开具规范医院制定处方开具规范,对医务人员开具处方的要求、流程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规范,确保处方符合合理用药的标准。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在医疗领域,处方权是医生的一项基本权限,是医生根据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
然而,由于处方权的特殊性,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医院需建立相关的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
一、处方权管理制度1.明确处方权范围:医院应当明确规定哪些医生具有处方权,并且规定处方权的具体范围,例如限定在某个科室、诊疗范围或者药品种类等。
2.规范处方权限利用:医院应当明确处方权的使用规范,规定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对症用药、合理用药、规范签字等。
3.建立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当建立处方审核机制,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降低患者用药风险。
4.督促处方规范执行:医院应当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生按照规范执行处方,杜绝滥用处方权的行为。
二、处方权授权程序1.资质审核:医院应当对具有处方权的医生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持有合法的执业证书。
2.授权范围确定:医院应当根据医生的专业水平和临床经验,确定其开具处方的范围和限制,确保医生开具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培训考核:医院应当对获得处方权的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用药知识和技能,降低用药风险。
4.定期评估:医院应当定期评估具有处方权的医生的开具处方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医生及时进行整改和监督,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
综上所述,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对处方权的管理和授权,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原则处方的开具与调剂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范围处方权授予、处方开具与管理、处方审核与调剂管理。
四、定义处方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以下简称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五、处方权的管理(一)处方权授予。
1、普通处方权。
(1)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注册、被本院聘用者具有普通处方权。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或者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和中成药。
中草药处方权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专门提出申请。
(3)试用期或者进修、实习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有效。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知识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4、计算机管理中心按医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在 HIS 系统中将医师相应处方权与其工号进行捆绑,开通相应电子处方权。
(二)处方权取销医师在本院行使处方权时浮现以下情况,医院可酌情取销其处方权:1、处方书写时常不规范,或者时常浮现严重的使用错误,医务部可报请医院取销其处方权。
2、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方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
13.1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药品知识的认识,增强自我药疗管理能力。
13.2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讲座、手册等,向公众普及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对处方管理的认识。
13.3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公众参与处方管理,通过意见箱、公众开放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处方管理工作。
九、药品使用监测与评价
9.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问题。
9.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药品使用评价,包括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用药的合理性、药品费用的控制等,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药品目录和处方行为。
9.3医疗机构应当将药品使用监测和评价结果作为药品采购、库存管理、临床应用管理的依据,促进合理用药。
八、患者权益保护
8.1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向患者充分说明处方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用途、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8.2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处方复印件或者电子处方信息,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便利。
8.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患者合理诉求。
(2)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查询、统计等基本功能;
(3)合理用药提示,对可能存在的药物相互作用、过敏反应等进行警示;
(4)处方保存,确保处方数据的完整、真实、可追溯;
(5)提供数据分析,支持医疗机构进行用药管理、药品采购决策等。
5.3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处方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防止处方信息泄露或丢失。
七、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7.1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水平。
XX医院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授权审批及监督管理办法
XXXXXXX医院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授权审批及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加强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凡在我院从事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所有医师及药师。
二、制定意义凡在我院从事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所有医师及药师,必须在取得处方权(调剂资格)后才能行使处方开具、调剂活动,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三、处方(调剂资格)权限类别(一)处罚权限类别1、普通处方药:普通西药、普通中药饮片、普通中药成药;2、抗菌药物处方权: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3、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二)处方调剂资格类别1、普通处方调剂资格:调配、审核;2、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调配、审核;3、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调配、审核。
四、处方权(调剂资格)获得(一)处方权(调剂资格)申请条件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医师,试用期满且聘任至相关岗位,可申请相应处方权。
2、临床医师,经培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3、临床医师,经培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4、见习、实习等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无独立处方权。
5、进修医生由本科室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可申请相应的处方权。
6、外院调入医师,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后,在我院工作满1个月方可申请相应处方权。
7、药师(药士)经培训相关知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相应处方调剂资格。
(二)各级医师(药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权限)标准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可申请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处方权限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师、药师、药剂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处方权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审批;(二)明确权限,规范行为;(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处方权限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处方权:(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注册在我院,从事医疗活动;(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备临床诊疗能力;(四)通过医院组织的处方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权:(一)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医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抗菌药物处方权:(一)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医院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七条处方权限的申请流程:(一)医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二)科室审核并签署意见;(三)医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四)主管院长审批。
第三章处方权限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严格按照处方权限开具处方,不得越权开具处方。
第九条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开具处方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确保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二)开具处方时,应规范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三)开具处方时,应注明患者的年龄、性别、诊断等信息;(四)开具处方后,应及时告知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第十条药师在调配处方时,应严格审核处方,确保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药剂人员应做好处方登记、保存工作,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绩的医师、药师、药剂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医院为了规范医师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了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
下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1. 处方权限1.1 医师处方权的范围按照《医师法》规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师具备开具药物处方的权限。
除草药外,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西药和中药处方。
1.2 处方权的限制医师在开具处方时需遵循诚实、严谨、负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不得开具禁止使用的药物或剂量过大的药物,以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医师要在合理范围内开具处方,不得开出无必要的处方药。
2. 处方管理流程2.1 处方开具医师在诊断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用药需求,开具相应的处方。
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医师姓名和资格证号等基本信息,以及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和购药数量等明细。
2.2 处方审核医院设立药学部门负责处方的审核工作,包括对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判断处方是否符合医学常识和规范。
若处方存在问题或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审核人员会与医师沟通讨论。
2.3 处方核对药师在配药过程中,需要与处方进行核对,确保所配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与处方一致。
如发现差异,药师应立即与医师或药学部门联系,以便及时纠正错误。
3. 处方管理制度3.1 处方备案医院对所有开具的处方进行备案管理,以备药事管理、医保结算等需要。
3.2 处方查询患者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医院内部的处方查询系统,查询患者的处方记录。
这有助于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医疗质量评价。
3.3 处方审查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查机构,负责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定期或随机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药物选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滥用、重复用药等问题。
4. 处方违规处理4.1 处方违规的认定处方违规包括开具无必要药物、剂量不当、频繁更换药物、超量开药等行为。
当医师的处方行为被认定为违规时,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处方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权限规定1.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需到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取得独立处方权。
《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由有关科室(医务部门、药学部、划价收费科)存档备查。
2. 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3. 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
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才能有处方权。
4. 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考核、批准。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 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签章,二者缺一不可。
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
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三、处方书写规范1. 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除医疗机构名称外,处方格式的其他项目不得做任何改动。
2.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兰、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
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4.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
5. 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
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监督管理,规范医保处方行为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权力,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医保处方权是指本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我院为医保患者开具医保处方的权力。
医保处方是指具有医保处方权的医保医师为医保患者所出具的医疗文书。
第三条医师与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的细则。
第四条医师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和《医保药品目录》有关规定为医保患者用药。
第五条医师在开具处方中应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
医保处方限量规定,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患者每张处方量不超过15日用量。
在诊疗过程中,不得使用特殊疾病申报目录外的药品或诊疗项目等。
第六条医师在为医保门诊病人诊治时,必须核对患者的身份证件,如其他人员代办则应按核实代办人员的身份并在病历中记录代办人的姓名,与患者本人的关系。
医保处方为成都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和处方,医师为患者所写病历时应如实写清患者的病因和病情。
第七条特殊门诊处方刷卡时,刷卡工作人员应核对医保病历记载情况。
特殊门诊处方应单独装订保管,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八条医师要加强对医保病人的入院宣教和管理,严禁特殊门诊病人升级住院、空挂床位。
第九条确因病情需要,医师建议使用的药品而医院缺药时,应由医院替患者组织药品,不应开具外配处方。
成都复兴医院医疗保险人员工作职责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医保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计划并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2、检查临床各科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保病人的医疗收费,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3、掌握和了解医保病人的入院、出院标准,对医保病人的转诊、转院条件进行审核;4、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5、负责和医保中心进行门诊费用核对;6、负责将病人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结算;7、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核算办法、核算比例及不予补偿及自付项目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8、对待门诊病员做到礼貌、热情服务。
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
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医疗保健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被制定和实施。
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和阐述。
一、医保处方的定义与要求医保处方是医生开具的,用于申请医保支付报销的药品和治疗项目清单。
为保证医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医保处方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处方填写规范:医生在开具医保处方时,需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病症诊断、药品和治疗项目等内容。
信息填写必须准确、清晰,避免模糊或不完整的情况。
2. 药品和治疗项目选择规范:医生在开具医保处方时,需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医疗需要,选择符合规定的药品和治疗项目。
药品和治疗项目的选择应基于科学、客观的依据,并尽可能遵循医疗最佳实践。
3. 使用限制控制:医保处方应遵循医保政策的规定,对特定药品、特定病种或特定治疗项目的使用进行限制。
这可以通过制定医保目录、制定审查机制等方式来实现,以避免滥用和浪费医疗资源。
二、处方权的管理与保障处方权是指医生合法开具医保处方的权力。
为保证医生在行使处方权时的合法性、责任性和规范性,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和保障措施:1. 医生职业素养的培养: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医疗知识的培养,提高医生的执业水平和规范意识。
只有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医生才能适应处方权管理要求。
2. 处方审核制度: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医保处方进行审核和监督。
审核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合规性,确保处方权的正确行使。
3. 处方监管机制:医院与医保部门可以建立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电子处方的共享和监管。
通过监管机制,可以实时监测医保处方的开具情况,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医保处方管理的挑战与解决虽然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为医疗服务提供了规范和保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1. 医保政策的调整:医保政策会不定期地进行调整和修改,此时医院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医疗服务流程,以适应政策的变化。
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
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准确、高效、公正的医院医保处方管理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优化医保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为此,制定并严格执行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这一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
一、医院医保处方管理原则为确保医保处方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临床实践指南。
医保处方应符合临床实践指南和治疗指南的规定,确保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提倡综合治疗。
鼓励医生在开具医保处方时综合运用药物、手术、康复等多种治疗手段,以达到最佳疗效。
3. 确保合理用药。
医生在开具医保处方时应考虑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费用,推荐使用经济、有效的药物。
4. 保护医生合法权益。
医生在开具医保处方时应依法享有处方权,并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医院医保处方管理措施为有效管理医保处方,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 许可医生开具医保处方。
医生需要获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和医保处方开具许可,才能合法开具医保处方。
2. 建立医保处方审核机制。
医院应设立医保处方审核部门,负责对医保处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3. 加强医保处方监督。
医院应定期对医保处方开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具医保处方的医生进行惩处,并及时纠正错误。
4.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医院应建立医保处方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对医保处方进行电子记录、查询和统计分析。
5. 推广互联网医保支付。
鼓励患者使用互联网医保支付方式,减少纸质医保处方的使用,提高管理效率。
三、医院医保处方管理的挑战和建议尽管上述管理措施可以有效管理医保处方,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以下是一些建议:1. 促进医生规范用药。
医院应加强医生的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生的临床用药水平,减少虽合理但不必要的药物开具。
2. 完善医保处方审核机制。
医院审核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医保处方,避免漏审和乱审现象的发生。
3. 加强医保处方统计分析。
通过对医保处方信息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医生开具医保处方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为规范医师处方权管理,加强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处方权的获得(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试用期满聘任至相关岗位,经医务部审核并在我院注册的临床医师具有处方权。
(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签名留样存医务部和药学部备案,由医务部统一授予相应的处方权,并通知信息管理中心开通电脑权限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的规范化培训医师,经继教办审核,医务部同意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四)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师,由所在科室考察3-6个月,经科主任同意并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审批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外院调入医师,经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并工作满3个月后,医务部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六)临床医师需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七)临床医师需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二条处方权的使用(一)我院处方为电子处方,医师应对本人的电子处方录入密码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改,其效力等同签名,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医师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53号)、《xx省立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具处方。
(三)具有麻精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xx省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核医学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经医务部审核授予部分人员处方权,且只能开具本专业范围的药品处方,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处方管理,根据卫生部2007年2月14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医师处方权管理部门:医务部、备案部门、门诊办公室、药学部、财务部。
三、临床各级医师的处方权由医务部审查批准;返聘医师的处方权,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医务部批准。
部分医技科室医师的处方权由医务部限定其使用范围,通知药学部。
医师的签字及印模要留样于医务部、药学部和财务部,各药房凭此配发药品。
四、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直系亲属开具处方。
不开“超量方”“人情方”“四同方(同一日、同患者、同药品、同医师)”。
五、开出的处方限当日生效。
过期处方需经医师重新签字确认后方可取药。
原则上处方不得随意修改。
如需修改,一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一处,医师须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签字。
超剂量处方,医师必须附加签字,以示负责。
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的,要退经治医师修改确认后才能调配。
六、处方权的获取(一)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地点注册在医院;2.医师本人提出申请,科室内进行诊疗常规、合理用药考核。
对于考核合格者,由科主任签署意见,由医务部审核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授予处方权。
3.专用签章由医院统一刻制,以医师工号为专用章编号。
4.医师本人应认真填写签名留样卡,该签名字样留医务部、药学部中西药房备案、门诊办公室。
5.药学部以医师签字样章为依据来确认处方的真实性。
(二)轮转医师的处方权由本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授予处方权。
(S)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进修医师需经所在科室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考核后,由科室提出申请,医务部审核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授予病房处方权,但不可用于门急诊诊疗活动。
(四)返聘医师需重新申请,方可开通处方权。
外聘专家原则上不予以开放处方权,特殊情况可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予以开放。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处方权管理办法院属各科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处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施《处方管理办法》,为了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现制定出我院处方权管理办法,内容如下:一、管理对象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所有医师、药师。
二、管理目标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的医师(或药师),必须在取得处方权(或处方调剂资格)后才能行使医疗、预防、保健的处方开具(或调剂)活动。
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三、管理机构1.处方权审批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医师处方权的审查、考核、批准、备案及通知工作。
2.处方管理专家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医院各科室处方管理的培训、检查、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报医办备案。
四、处方权授权标准及范围1.医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调配,忠于职守,工作勤奋主动,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各项指令性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
3.调入本院的医师,处方权授权过程与本院医师的要求相同。
4.麻醉处方权:(1)对象: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医师,方可申请麻醉处方权。
(2)申报手续: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办,由医办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再送主管院长批准,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
五、处方权审批程序1.医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2.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3.报医办,组织考试,报送主管院长批准;4.医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下达处方授权通知单;5.本人签字留样。
六、医师(或药师)留样备案管理1.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和医务办备案保存;2.人员变动后应当及时更新;3.留样备案表要一年更新一次;4.留样备案表必须保存3年以上;七、监督管理(一)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处方权: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
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1. 引言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处方权的行使和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节。
2. 管理目标人民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的目标是: - 确保医生在行使处方权时按照相关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进行,并且确保处方合理、科学。
- 加强患者用药安全管理,避免药品滥用、过度用药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 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 加强医患沟通,增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3. 管理流程3.1 处方权行使流程医生在行使处方权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患者就诊并描述症状。
2. 医生进行初步诊断,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
3. 医生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药物进行治疗。
4. 医生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开具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5. 医生将处方交给患者,并向患者解释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6. 患者到药房凭处方购买药物。
3.2 处方审核流程为了确保处方的合理、科学性,人民医院设立了处方审核环节。
1. 药师收到处方后,会对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是否合理等。
2. 药师审核通过后,将处方交给药房进行发药。
3. 药房在发药前也会对处方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发药准确。
3.3 处方管理与记录人民医院建立了完善的处方管理和记录制度。
1. 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将处方信息记录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并进行归档保存。
2. 药房在发药后,将处方信息与发药信息进行匹配,确保发药准确,并记录发药记录。
3. 医院药物管理部门对处方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处方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 处方权管理要求4.1 医生的处方权行使医生在行使处方权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 依法、合规开展医疗工作,遵守相关法规和伦理规范。
-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处方方案。
- 保证处方的科学性和安全性,避免滥用和过度用药。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修改版)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 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 前写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 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 具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 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 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 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 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 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 量、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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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 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 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 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 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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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范本1: 处方权管理办法 (医院)一、引言(在这个部分介绍该的目的和背景,以及该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患者处方权的定义和范围(详细介绍患者的处方权以及其适用范围,包括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三、医院处方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详细介绍医院处方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处方审核、处方统计和分析等)四、患者处方权的行使流程(详细介绍患者处方权的行使流程,包括处方开具、处方审核和患者处方权的维权途径)五、医院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罗列并详细解释医院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等)六、医院处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详细介绍医院处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包括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和指导意见)七、医院处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罗列并详细解释医院处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要求)八、附件(列出本所涉及的附件)附件1:患者处方权保障流程图附件2:医院处方管理机构职责清单附件3:患者处方权维权指南九、法律名词及注释(罗列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相应的注释)十、结语(在这个部分总结该的主要内容,并强调患者处方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范本2: 处方权管理办法 (医院)一、引言本旨在建立和规范医院患者处方权的管理办法,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并确保医院处方管理的规范和公正。
患者处方权的行使对于患者的健康和治疗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患者处方权的定义和范围2.1 患者处方权的定义患者处方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包括选择是否接受药物治疗以及接受哪种药物治疗等权利。
2.2 患者处方权的范围患者处方权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具处方的患者,无论是住院患者还是门诊患者,都享有处方权。
三、医院处方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3.1 医院处方管理机构医院处方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组织和管理医院的处方工作,并监督处方的开具、审核和执行。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医院的处方权管理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处方权行使,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我国制定了《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本文将围绕该主题展开论述。
一、处方权管理的重要性处方权是指医生开具处方的权益。
医生具有合理合法地行使处方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处方权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规范的处方权行使可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避免过度用药或滥用药物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有效管理处方权有助于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建立和维护医疗信任。
二、处方权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法律合规性原则处方权行使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不得违法开具虚假处方或违反药品使用规范。
2.科学准确性原则医生在行使处方权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预期疗效、不良反应风险等因素,科学准确地判断药物的使用和剂量。
3.患者权益优先原则在进行处方权管理时,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自主决策权,充分听取患者的需求和意见。
4.信息化管理原则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处方电子化管理,可以提高处方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方便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5.持续优化原则管理办法需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提高处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处方权管理办法具体内容1.合理用药指导医院应建立合理用药指导小组,制定合理用药的标准和指南,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引导医生合理行使处方权。
2.处方审核制度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专门机构或人员,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处方。
3.全面信息化管理医院应建立处方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电子记录、查询和共享,提高处方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4.患者知情权保障医生在行使处方权时,应向患者充分解释处方内容、疗效、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知情权的落实。
5.处方统计与研究医院应开展对处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以了解处方的情况和趋势,为合理用药和临床研究提供依据。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_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_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是现代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一种,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节点。
在医院中,处方权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是指有资质开具处方的医生在医院中开处方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
这些规定和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患者的药物治疗安全和高效性。
同时,这些规定和管理办法也可以防止滥用处方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处方权管理的重要性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必须要有完善的处方权管理机制,这是确保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保证。
处方权是医生行使职责的一项特权,也是一项重要的责任。
因此,医生必须对自己所开出的处方负责任,确保患者在使用药品时得到合理的保护和有效的治疗。
三、处方权管理的规定1、滥用处方权是违法的医生如果滥用其处方权开具不必要的药品,或是因为私人收益而随意开药,都是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药物过敏、副作用等问题。
因此,医院应该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生开具的处方是合理的,有一定的科学依据。
2、复查和审查医院应该建立起处方复查和审查制度。
这样可以确保开出的处方是科学合理的,而且具有可操作性。
此外,对于重症患者,医院应该建立起医师连续照顾制度,确保病人在药物使用的全过程中获得最好的照顾。
3、药品购买监管因为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和其他原因,有些医院在采购药品时并不是最合理、最优惠的方案。
因此,医院应该建立起药品采购的监管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且采用最合理的方案进行采购。
4、医生培训医生应该被培训,了解如何正确地开处方,以及对某些种类的药品如何进行评估和使用。
医生应该明白,开具处方权是一种巨大的责任,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敬业精神。
五、总结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的执行是整个医院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院领导应该对这些管理办法加以重视,让医生和患者都可以获得最优质的服务。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一、简介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是医院为加强药品处方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规章旨在确保医师合法合规地行使处方权,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患者的权益。
二、医师处方权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医师处方应优先考虑患者的安全,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个性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要,个体化地开具处方,避免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3. 责任原则:医师应当对开具的处方负责,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合规原则:医师应遵守有关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不得违反处方约束规定。
三、医师处方权的限制和约束1. 禁止乱开处方:医师不得滥用处方权,禁止开具与患者病情不符的处方,禁止私自向亲友、合作伙伴等开具无病需要的处方。
2. 限制使用特殊药品:医师在开具特殊药品处方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得违规使用。
3. 处方篡改和冒用:医师不得私自篡改处方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开具处方,必须对开具处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 处方审查和监督: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查部门,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处方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四、医院的责任与义务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医院应制定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医师的规范操作。
2. 加强信息化管理:医院应建立电子处方管理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存储和查询,提高处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审查与监督: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查部门,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提供必要的药品知识培训:医院应定期开展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师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认识。
五、医师的责任与义务1. 遵守规章制度:医师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规范处方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开具处方。
2. 提高专业水平:医师应不断学习和更新药物知识,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准确判断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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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管理办法
院属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处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施《处方管理办法》,为了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现制定出我院处方权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管理对象
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所有医师、药师。
二、管理目标
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的医师(或药师),必须在取得处方权(或处方调剂资格)后才能行使医疗、预防、保健的处方开具(或调剂)活动。
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三、管理机构
1.处方权审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医师处方权的审查、考核、批准、备案及通知工作。
2.处方管理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医院各科室处方管理的培训、检查、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报医办备案。
四、处方权授权标准及范围
1.医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调配,忠于职守,工作勤奋主动,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各项指令性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
3.调入本院的医师,处方权授权过程与本院医师的要求相同。
4.麻醉处方权:
(1)对象: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医师,方可申请麻醉处方权。
(2)申报手续: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办,由医办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再送主管院长批准,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
五、处方权审批程序
1.医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3.报医办,组织考试,报送主管院长批准;
4.医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下达处方授权通知单;
5.本人签字留样。
六、医师(或药师)留样备案管理
1.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和医务办备案保存;
2.人员变动后应当及时更新;
3.留样备案表要一年更新一次;
4.留样备案表必须保存3年以上;
七、监督管理
(一)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处方权:
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
(二)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试用人员开具处方,应经过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并签字后方有效。
(四)进修医师由医院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可授予相应的处方权(进修医师处方权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此管理办法自200**年**月**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时间:年月日带班领导:
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若遇事不能到位值班,应事先请假,幼儿园派人顶替。
3.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
4.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校门是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
及时制止外人进入校园干扰、破坏。
6、此表由值班人员记录,幼儿园收存备查。
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