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投资管理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国金融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2. 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3. 保密原则:对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4. 持续改进: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3. 审批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4. 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2. 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3. 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反洗钱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4.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反洗钱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客户进行有效身份识别,收集并核实客户身份信息。
第八条客户身份识别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客户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2. 客户职业和收入来源;3. 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4. 客户交易背景和目的。
第九条对高风险客户,公司应采取加强型尽职调查措施,包括:1. 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2. 调查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3. 跟踪客户交易活动。
第四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可疑交易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大额交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交易日期、金额、币种;2. 交易双方名称、账号;3. 交易目的、用途。
完整版)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完整版)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XXX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预防和打击基金业务中的洗钱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安全和信誉,XXX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反洗钱部门及人员监察稽核部和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
运营保障部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规则,客户身份的识别、核对、登记、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
策略发展部在研发金融产品时,需会同监察稽核部进行洗钱风险评估。
监察稽核部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监督检查、资料和信息的保存以及培训工作,并审查反洗钱业务规则,核实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向相关机构报告,并负责反洗钱宣传工作。
第三章反洗钱工作流程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按照规定要求审查客户提交的文件和交易申请,确定客户身份及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发现可疑交易时,应当向监察稽核部报告。
监察稽核部须及时处理可疑交易的报告,并和运营保障部协商确定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规定,若监察稽核部认为交易存在洗钱嫌疑,应及时向公司督察长和总经理报告,并经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后向反洗钱主管部门举报,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做出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要求运营保障部每日日终后向监察稽核部报告大额交易,监察稽核部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和程序在第十四至第十八条中详细规定。
其中,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负责识别客户身份,并审查客户提交的文件。
客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账户开户、基金账户开户、转托管等业务时,必须提交相关文件并接受审查。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客户在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时,也需提交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应的业务申请表。
同时,运营保障部也要遵守客户的基金账户名称与回款账户名称一致的原则,不允许资金回到其他名称的银行账户上。
客户身份验证和资料变更为了保证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客户在申请基金业务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通过基金业务进行的洗钱和其他条严重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安全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条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二章反洗钱部门及人员监察稽核部、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运营保障部为公司的基金注册登记部门。
运营保障部负责制定我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内容,负责客户身份的识别、核对、登记、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等工作。
第5策略发展部在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时,须会同条监察稽核部进行洗钱风险评估。
第6监察稽核部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负责对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条监督检查、资料和信息的保存以及培训工作。
第7监察稽核部审查反洗钱业务规则,核实运营保障部报告的大额交条易和可疑交易,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必要时经公司批准后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并负责反洗钱宣传工作。
第8运营保障部和监察稽核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中的记录条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反洗钱工作流程第9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按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开放式基金业条务规则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交相关文件,对客户提交的文件和交易申请进行审查核对,确定客户身份及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三篇
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提高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反洗钱义务,将反洗钱工作认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现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三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组员分别为:财务部经理、结算部经理、交易客服部经理、各营业部经理、公司总部反洗钱岗、公司总部合规岗。
第四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由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结算部经理、公司总部反洗钱岗、交易客服部经理、公司总部合规岗组成。
办公室日常负责人员为财务部经理。
第五条业务一线反洗钱工作小组由各业务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和部门反洗钱岗人员组成,业务一线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由各业务部门经理担任。
交易中发现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通过结算风控部向公司反洗钱办公室报告,由反洗钱办公室统一负责向反洗钱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节机构职能第六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对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传达、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及省银监局关于反洗钱工作的精神,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
2、严格按照有关反洗钱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反洗钱内控制度。
3、定期组织检查小组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检查,保障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
4、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对已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取证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整理、复核、检查和报告、反洗钱工作的培训指导以及与反洗钱工作主管部门的日常联系。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2016年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规范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参照公司制订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同时适用于公司营业部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协助配合和执行反洗钱制度的相关要求,旨在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规范公司营业部员工各项日常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反洗钱相关要求,防范洗钱风险。
第二章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及其岗位职责第三条营业部在公司法律合规部及分公司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反洗钱工作,并设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第四条营业部需设立反洗钱专岗,原则上由运营总监兼任,暂时未任命运营总监的营业部由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指定,并将名单向法律合规部报备。
第五条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组长:(营业部总经理)副组长:(反洗钱专岗)组员:(营业部其它员工,也可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定责。
)第六条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职责包括:(一)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营业部层面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
(二)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以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工作。
资管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XXXX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规范XXXX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规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一)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二)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三)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第四条.公司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时,根据反洗钱法规相关要求,识别客户身份,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确保基金账户持有人名称与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名称一致,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公司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公司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任何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同时还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移送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通过基金业务进行的洗钱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安全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二章反洗钱部门及人员第三条监察稽核部、运营保障部负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运营保障部为公司的基金注册登记部门。
第四条运营保障部负责制定我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涉及反洗钱工作的内容,负责客户身份的识别、核对、登记、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策略发展部在研发创新型金融产品时,须会同监察稽核部进行洗钱风险评估。
第六条监察稽核部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负责对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资料和信息的保存以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监察稽核部审查反洗钱业务规则,核实运营保障部报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必要时经公司批准后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并负责反洗钱宣传工作。
第八条运营保障部和监察稽核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中的第十一条资金回到其他名称的银行账户上。
第十二条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时,应当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由运营保障部注册登记中心负责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如有代理人,则:1、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投资者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要求代理人出示经公证的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证件名称和号码、以及其他信息,并保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和加强本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开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机制,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维护本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内部控制,覆盖本公司经营管理中可能被利用为洗钱途径的所有业务环节。
反洗钱内部控制要求具体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岗位,确保不存在管理空白或漏洞。
第三条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将充分考虑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要素。
第四条本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将力求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本公司将定期评价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技术、法律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
第五条本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工作将全面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本公司由风控部负责本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外部沟通和内部协调工作。
财务部、产品部、技术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协助反洗钱内部控制工作。
第七条反洗钱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规划反洗钱工作;2、落实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措施;3、在风控部组织下,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组织、安排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建设;4、配合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可疑交易资金的调查;5、定期汇总和分析反洗钱工作信息和动态并提出建议;6、组织反洗钱培训;7、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对大额资金、可疑交易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记录、分析、核实和报告,并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查询与反馈工作,根据要求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所机构报告反洗钱开展情况。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XX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XX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XX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违法 ___利用期货公司从事洗钱活动,保障期货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___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针对违法 ___利用期货炒作或利用期货公司的资金进出来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资金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而制定和实施的防范措施。
反洗钱内控制度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与交易记录的保存、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识别与报告、反洗钱宣传与培训、保密制度、内部监督与检查、考核奖惩、协助调查制度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营业部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营业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营业部内控人员。
第四条营业部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领导营业部反洗钱活动,提出营业部反洗钱活动的重大部署;(二)指导营业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制定及完善;(三)审定营业部反洗钱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营业部反洗钱自评估报告,并向总公司报告;(四)指导、协调、监督营业部反洗钱制度的执行;(五)对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六)指导反洗钱工作的对外合作和交流;(七)接受监管机构的其他反洗钱任务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管理部门,并设置反洗钱专门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
反洗钱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统筹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二)制定反洗钱有关制度(三)制定反洗钱宣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上报营业部反洗钱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营业部反洗钱自评估报告以及各类报表、数据(五)负责反洗钱系统的各项业务的审定(六)负责反洗钱人行专线的各项文件以及资料的上传、下达(七)负责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报送(八)负责指导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九)负责传达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十)负责配合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工作检查(十一)负责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反洗钱相关工作第六条营业部设立相应反洗钱岗位联系人,按照营业部反洗钱要求根据各业务单位实际情况具体落实并做好留档记录。
反洗钱内控制度模板
反洗钱内控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内控制度。
第二条本内控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
第三条本内控制度所称反洗钱工作,是指预防、监控和打击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
办公室挂靠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员工管理部和保卫部等部门组成。
反洗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辖内的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业务发展部:负责反洗钱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反洗钱工作。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培训等工作。
(三)稽核监察部:负责对反洗钱工作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反洗钱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员工管理部:负责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保卫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信息安全工作。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确保能够有效识别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
第八条客户身份识别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集并验证客户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等。
(二)了解客户的职业、行业、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三)评估客户洗钱风险,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第四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九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测、识别和报告。
反洗钱内部控制核心管理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核心管理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核心管理制度是用于管理和预防洗钱活动的制度和控制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核心管理制度:
1. 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建立完善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包括了解客户身份、背景、活动及风险等信息,以确保与客户进行业务交易前的背景清楚。
2. 内部审查和监控:建立系统性的内部审查和监控措施,包括对交易和活动进行实时监控,检测和识别可疑的交易行为。
3.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反洗钱培训,提高其对洗钱风险的认识和敏感度,使其能够及时识别和报告可疑的交易行为。
4. 内部报告和报告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报告和报告机制,使员工能够轻松报告可疑的交易行为,并确保报告能够得到适当的处理和跟踪。
5. 内部合规和监管程序:建立合规和监管程序,确保公司遵守相关反洗钱法律和规定,包括提交相关的报告和记录,如可疑交易报告等。
6. 风险评估和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定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监控策略,以减少洗钱风险。
7. 外部合作与合规:与相关机构和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合作,共享信息和资源,以加强反洗钱措施的有效性。
总之,反洗钱内部控制核心管理制度是一套管理和控制框架,旨在预防和识别洗钱活动,保障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并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这些制度和控制措施在预防洗钱活动和降低洗钱风险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反洗钱内控制度范本
反洗钱内控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预防洗钱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内控制度。
本内控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条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担任组长,副理事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成员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开展反洗钱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客户身份识别1. 在开立账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前,应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
2. 对高风险客户,应进行更为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包括获取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了解客户的职业、经济来源、资金来源等信息。
3. 定期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1. 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2.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如下:(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入金、出金、转账等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的;(2)单笔或者当日累计外币交易金额达到等值人民币10万元的。
3. 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如下:(1)客户身份不明或者身份信息不真实的;(2)客户拒绝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的;(3)客户资金来源、用途不明或者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五条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1. 对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2. 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如下:(1)客户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其成员的;(2)客户拒绝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的;(3)客户资金来源、用途不明或者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六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1. 保存客户身份证明文件、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
2.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采取电子或者纸质形式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反洗钱培训与学习1. 定期组织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公司员工的反洗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范结合;(二)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三)依法合规,责任明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二)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三)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四)对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对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第六条反洗钱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反洗钱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二)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反洗钱相关信息;(三)负责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核实;(四)负责对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分析、报告和处置;(五)负责对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与核实第七条公司员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客户身份识别内容包括:(一)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二)客户的职业、收入来源、资产状况等财务信息;(三)客户的交易背景、目的和性质等交易信息。
第九条客户身份核实方式:(一)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客户身份证明材料;(二)利用公司内部系统查询客户信息;(三)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核实客户身份。
第四章可疑交易监测与分析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加强对可疑交易的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可疑交易。
第十一条可疑交易监测内容包括:(一)客户身份异常;(二)交易金额异常;(三)交易频率异常;(四)交易方式异常;(五)其他可疑情况。
对本机构建立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对本机构建立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而本机构自行建立的一系列措施和规范。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本机构能够遵守相关的反洗钱法律和法规,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以及保护本机构免受洗钱风险的侵害。
下面是一个关于本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详细描述。
1. 高层管理层的承诺:本机构高层管理层将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反洗钱工作,并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该机构的反洗钱政策和程序。
他们将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支持,并定期审查和更新内部控制程序。
2. 反洗钱政策和程序:本机构将制定详细的反洗钱政策和程序,包括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监控、报告可疑交易和员工培训等方面。
这些政策和程序将符合国内外反洗钱法律和监管要求,并在内部广泛宣传和应用。
3. 客户尽职调查:本机构将采用全面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以确保所有新客户和现有客户的身份和背景信息得到充分验证。
这包括检查身份证件、获取经济来源和风险评估等信息。
所有客户的尽职调查结果将被记录和存档。
4. 交易监控:本机构将通过使用先进的交易监控系统来监测所有涉及资金流动的交易。
该系统将包括自动报警功能,以便及时识别和报告可能的可疑交易。
本机构将定期审查和更新监控系统,并确保员工能够适当地运用该系统。
5. 可疑交易报告:本机构将建立一个专门的可疑交易报告部门,负责识别、记录和报告可疑交易。
员工将接受相应的培训,以便能够正确识别并报告可疑交易。
该机构将确保报告程序的保密性和及时性,并与相关监管机构合作,提供报告所需的支持和信息。
6. 员工培训:本机构将为所有员工提供全面的反洗钱培训,包括认识洗钱风险、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程序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员工将定期接受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来确保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7. 内部审核和风险评估:本机构将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合规性。
同时,也将进行定期的洗钱风险评估,以确定任何新的洗钱风险,并相应地更新和加强内控措施。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反洗钱内部控制要求,确保公司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反洗钱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规模设立反洗钱工作岗位,负责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六条在开展业务前,必须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对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业务,应进行更为严格的身份识别,包括采集客户面部特征、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信息。
第八条定期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九条对于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应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第十条对于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的交易,应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第五章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第十一条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应采取电子或者纸质形式保存,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可查询。
第六章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通过公司内部宣传渠道,加强对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第七章保密与协作第十五条员工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和反洗钱监测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八章考核与问责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反洗钱工作考核机制,对反洗钱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
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控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为了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和洗钱行为,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700字的反洗钱内控制度范例:反洗钱内控制度范例一、总则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洗钱活动对我行的不良影响,保障银行的声誉和利益,制定本内控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1.设立反洗钱执掌委员会,负责洗钱风险管理和内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管;2.设立洗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开展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等工作;3.明确员工的洗钱相关职责,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客户尽职调查1.制定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和标准,对所有新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类管理;2.对高风险客户进行更加严格的尽职调查,包括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经济来源等,并使用合理的手段核实这些信息的真实性;3.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
四、交易监控与报告1.建立交易监控系统,对可疑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包括大额现金交易、频繁转账、虚假交易等;2.设立合规报告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可疑交易,包括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内部报告;3.对于可疑交易的报告,应持续跟进调查,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内部控制与审计1.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洗钱防控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权限分配、制度流程等;3.开展内部培训,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风险评估1.定期对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范策略;2.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风险信号,采取措施预防或降低风险。
七、外部合作与宣传1.与公安、监管机构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2.参与行业内的洗钱风险防范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洗钱防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八、违规处罚与监管1.对于违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甚至离职等处理;2.接受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洗钱防范检查,遵守监管规定。
以上是一个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范例,具体执行时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4)第三章投资人身份识别 (5)第四章投资人风险等级划分 (7)第五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0)第六章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 (11)第七章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11)第八章反洗钱保密义务 (12)第九章培训与宣传 (13)第十章检查与监督 (14)第十一章反洗钱工作档案 (14)第十二章考核与处罚 (15)第十三章可疑交易线索和案件协查 (16)第十四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反洗钱工作,监测恐怖融资行为,规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防止利用我公司开展的业务从事洗钱活动,建立有效的反洗钱管理体系和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工作,是指我公司为了预防、监控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按照国家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为履行我公司反洗钱义务,公司所做的工作包括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反洗钱工作机构、投资人身份识别、投资人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投资人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私募基金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私募基金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模版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 维护金融秩序, 规范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规经营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反洗钱,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一) 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二) 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三) 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 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第四条公司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违法洗钱行为, 对违法主体进行严密监控, 公司相关部门在为客户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时, 严格按照反洗钱法规相关要求, 识别客户身份, 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 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确保基金账户持有人名称与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名称一致, 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公司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履行反洗钱义务。
公司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 任何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将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同时还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将移送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一、概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强化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因此,本文制定了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二、反洗钱组织架构XXX营业部建立反洗钱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反洗钱控制制度,规划和协调反洗钱工作,具体组织架构如下:1.反洗钱办公室:主要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落实反洗钱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制度规范。
2.反洗钱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反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对交易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
3.反洗钱培训部:主要负责培训全体员工的反洗钱知识,提高员工的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能力。
三、客户尽职调查1.客户身份识别:XXX营业部必须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要求客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材料,对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客户要予以拒绝开户。
2.客户尽职调查:XXX营业部应在开户前对客户进行认真的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的身份、经济活动和交易目的,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备份,防止非法交易的发生。
3.客户可疑交易监测:XXX营业部必须建立客户交易监测机制,定期进行交易情况分析,发现可疑交易及时报告,防止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反洗钱内控制度1.交易资金监管:XXX营业部应制定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定交易操作人员控制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交易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交易信息保护:XXX营业部应建立健全交易信息保护制度,对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保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被不当使用。
3.内部人员管理:XXX营业部应做好内部员工的管理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员工培训,防止员工参与洗钱犯罪活动。
4.反洗钱审计:XXX营业部应定期进行反洗钱审计,对反洗钱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投资管理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反洗钱工作,监测恐怖融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规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的行为,建立有效的反洗钱管理体系,防止利用本公司开展的业务从事洗钱活动,建立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工作,是指本公司为了预防、监控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为履行本公司反洗钱义务所做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反洗钱工作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反洗钱培训和宣传、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应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积极履行反恐怖融资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有权机关对涉嫌洗钱犯罪和涉嫌恐怖融资的个人或单位的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并记录存档。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知悉的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以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洗钱的情况等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建立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财务部组成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制定
反洗钱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各分支机构组织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及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积极配合基金销售业务反洗内部控制工作组,对本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培训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流程。
1、审核客户身份。
2、建立客户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新客户信息。
3、对客户存入或取出资金,严格把关审核。
核对进出身份、姓名是否一致。
4、发现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及时向公司工作组汇报,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
第九条公司在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办理业务时,需严格审查、核对并登记客户身份。
第十条对于个人客户,需要识别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业、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十一条代理他人办理其他业务的,应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核对,检查代理行为是否真实有效,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证件名称和号码,并保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十二条对于机构客户,需要识别的信息包括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等信息。
第十三条应建立客户信息的存档机制,当客户信息发生变化时,做到及时更新,同时将更新信息通知其所开户的基金公司。
第十四条发现客户交易行为可疑或者对已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产生怀疑时, 应当采取实地查访、电话查询、查阅工商登记资料、要求客户提供说明等方式进行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并保存调查记录。
第四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五条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方法。
公司发现大额现金交易和可疑现金交易时,应及时核对登记客户身份的有效证件、授权书等,保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同时向公司反洗钱内控工作组汇报,向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反洗钱内控工作组、稽核员、财务部等有关监管人员,要坚持做到每日审查、监督客户资金的交易情况。
发现可疑交易,做到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必
要时应配合好对涉嫌洗钱客户的司法调查和行政调查。
第十七条基金销售业务有以下情况应特别关注并深入核查,发现涉嫌洗钱的,按规定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1.长期闲置的基金交易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发生频繁基金交易。
频繁基金交易定义为:连续5日之内,每日至少有一笔基金交易,或一日之内有5 笔(含)以上的基金交易。
2.频繁开立和撤销基金账户。
频繁开销户定义为:连续5日之内,每日至少一次开立或撤销基金账户,或一日之内有5次
(含)以上的基金开销户。
3.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频繁基金转托管定义为:连续5日之内,每日至少有一次基金转托管,或一日之内有5次(含)以上的基金转托管。
4.客户要求变更其资料信息,但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有伪造、变造嫌疑。
5.购买的基金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第十八条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范围,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九条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第二十条发现交易金额、频率、方式、流向、用途与客户身份、账户用途、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的,怀疑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应向公司反洗钱内控工作组报告。
第二十一条反洗钱工作组对发现的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注明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的报告范围,按《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对基金公司反洗钱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对与我公司开展任何实质性业务往来的基金公司,我公司均须按内部程
序进行合规、反洗钱尽职调查。
第二十四条对于信息可靠度、透明度较低的基金公司,特别是我公司从未接触过、或业务合作可能性很低的基金公司提出与我公司建立上述关系时,我公司必须严格要求其提供所有必要的财务数据,并要求它提供更多的有关信息,以便我公司了解该公司的背景信息、经营状况和金融信息。
第二十五条与基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时,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审慎性调查。
原则上,应要求合作基金公司提供其关键的背景信息,特别是主营业务范围、关键财务数据和合法经营基金业务的许可。
第七章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系统数据逐日备份并异地存放,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至少十五年。
第二十七条依据《基金销售业务资料挡案管理办法》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妥善保管相关业务资料。
1.档案管理保管期限:账户类资料永久保存,交易类资料保存15年。
2.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开户凭条、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机构证件、经办人证件复印件;交易业务凭条、交易申请书、特殊帐户业务相关文件以及其他业务所需的申请书、必要证件等。
3.开放式基金业务电子数据的备份与保存工作依据公司信息技术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反洗钱培训与学习
第二十八条反洗钱工作要持续开展下去,公司反洗钱内控工作组人员及稽核、审计、财务、监控人员要做到经常学习、探讨有关监管知识,有机会走出去,分批参与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识别、分析、报告与处理等反洗钱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技能。
第三十条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反洗钱培训,并做好培训时间、内容、对象、参
加人数、签到表等培训工作的记录并留档保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