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定为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面向国内外集聚更多一流人才,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高层次人才作为人才队伍中的高端部分,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优化配置的原则,面向国内外引进急需和紧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在主营业务以及新兴业务领域,引进15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新兴业务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其中,达到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标准的15〜20人,为公司持续有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严格引进标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能力业绩,突出自主创新。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拓创新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谨务实,善于合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担任高级职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重点引进在能源新技术、合成材料新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的科研成果或专有技术的科技人才;引进在战略规划、市场营销、项目管理、国际贸易、金融财务、资本运作、法律咨询、HSSE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国际化经营、重大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
三、完善引进方式(一)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编制年度引进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备案。
人事部根据各单位引进计划,编制集团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现我校师资建设发展规划,依据及XX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人才引进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考虑选聘人才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也要注重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人才引进要依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优先保证重点学科和拟发展的新兴学科,兼顾其它学科,要注重新专业、实验室师资建设及管理队伍建设。
保障我校人才队伍科学、协调、持续、稳定地发展。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一)两院院士;(二)省部级及以上特聘教授;(三)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四)教授;(五)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引进人才的程序(一)各部门根据自身建设发展需要,制定本部门人才引进计划,报人事处并纳入学校人才引进总体计划。
(二)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总体计划,多渠道获取高层次人才信息。
(三)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拟来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学术评鉴,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同意引进的人才,报市人事审批。
(五)人事审批同意引进的人才,由校人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负责落实相关待遇。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一)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1.年薪面议;2.配备专用轿车;3.在学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220平方米左右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40万元;4.提供科研启动金120万元,组建专业研究所并安排2-3名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二)省级及以上特聘教授1.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同时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2.在学校工作期间,在新校区免费提供220平方米左右住房,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3.提供科研启动金60万元;安排助手1-2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给予适当资助。
(三)博士生导师、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1.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津贴按照学校分配办法执行;2.在新校区提供20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万元;3.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文、理、法、管理等软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安排1-2名助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院给予适当资助。
学校人才引进规章制度
学校人才引进规章制度学校人才引进规章制度是为了促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引进对象的确定、引进程序的规定、引进条件的要求、引进待遇的安排以及引进人才的培养和管理等。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内容。
一、引进对象的确定学校人才引进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内外各类优秀高级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
引进对象的确定需经过学校人才引进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二、引进程序的规定学校人才引进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拟引进人才的资格预审、引进申请的递交、评审评估、面试考核、录用决定和入职交接等。
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学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确保引进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引进条件的要求为了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对引进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关岗位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教学经验等。
四、引进待遇的安排学校将为引进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引进人才可以享受到以下方面的待遇: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优厚条件。
具体待遇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岗位等级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调整。
五、引进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学校对引进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同样重视。
学校将为引进人才提供相关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同时,学校也会对引进人才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以确保他们在学校的工作质量和成效。
总结:学校人才引进规章制度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明确引进对象、规范引进程序、要求引进条件、安排引进待遇以及注重引进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学校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推动学校的发展。
这也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学校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改进和完善人才引进规章制度,确保其科学合理运行,为学校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职业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和谐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专兼结合,“刚柔”并重;(三)急需实用,动态管理。
二、引进范围(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符合“优先引进”条件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公认技术成果和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好专业技术发展潜力,能够较快提升所在专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优先引进: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或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等。
(二)专业骨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学术成果在本学科、本专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受到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专业骨干。
(三)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我校急需学科专业且愿意补充到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博士。
(四)高技能人才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技术能手、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并获一等奖、省部级技术能手。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掌握精深专门知识,操作技能精湛,能够在实践中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问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有关优惠政策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分“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类。
“刚性”引进:是指符合学校引进条件并自愿全职应聘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考核合格后,学校按人员调动、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学校编外聘用程序办理有关录用、聘用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或编外聘用的人员。
“柔性”引进:是指符合学校引进条件,兼职来我校参与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的政策另行制定。
“刚性”引进全职来校工作的各层次人才,除按相关政策和规定,享受正常的国家档案工资和校内分配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给予以下待遇:(一)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引进人员:1.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2.提供工作所必须的办公用房及实验室,并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在2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类在10万元以内;3.在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条件的前提下,其配偶可随调并在校内妥善安排工作;若不符合,学校协助安排社会工作。
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最新)
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X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X发〔X〕2X号)、《X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X发〔X〕1X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是指通过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聘用单位负责高层次人才的直接管理,在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培养方面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新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报到后,由县人社局做好衔接,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制度:(一)学习座谈会制度。
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高层次人才学习座谈交流会,听取本人工作学习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
(二)谈心谈话制度。
聘用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与高层次人才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工作、生活方面实际情况及困难,并酌情解决。
对表现一般、群众意见较大的高层次人才,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约谈,必要时报告县人社局备案。
第七条新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第三章培养和继续教育第八条培养。
(一)传帮带。
聘用单位应采取结对子的办法,为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选定1名科级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作为直接和间接的指导老师,根据高层次人才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其快速成长。
(二)学习锻炼。
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政府办、其他县级部门跟班学习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提高其在不同层次、不同环境下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多岗位历练的复合型人才。
南充技师学院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引进方案
南充技师学院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引进方案南充技师学院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引进方案南充技师学院是2014年5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为主的专门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加快专业建设步伐,加强一体化教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专业负责人(系主任)2名、管理骨干2名、学科带头人3名、课程建设负责人3名、一体化骨干教师15名。
一、引进职位二、引进条件(一)专业负责人(系主任)1.资格条件(1)年龄60岁以下,身心健康;(2)学历标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副高以上或至少具有中级职称的高级技师。
2.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管理经验或3年以上教学业务管理和专业建设管理经验;2年以上行业从业或兼职经历。
3.职业道德及管理能力(1)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师德高尚;(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4)原则性强,讲纪律,讲民主。
3.专业建设能力(1)能够根据当代产业人才需求,制定科学规范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绩效激励方案,有效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一体化课程建设等工作。
(2)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教研教改能力;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个人独立注册专利发明1项以上。
(二)管理骨干1.资格条件(1)年龄55岁以下,身心健康;(2)学历标准:本科及以上学历;(3)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副高以上或至少具有中级职称的高级技师(人力资源总监岗位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以上资质)。
2.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管理经验。
3.业务能力:教务长岗位须具备领导教研教改、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课程开发等工作的能力;人力资源总监岗位须具有院校、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相关资源,具备人才选拔、人才测评、人才的合理使用与管理、劳资关系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实用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材强校”战略,加大专业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材资源开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材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尊重人材、公开选拔。
人材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材。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
人材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谨慎、体现实效。
积极开展人材引进工作,谨慎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材。
二、组织机构成立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一)高学位人材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
(二)双师型人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 企业(或者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辟,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5、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学院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管理规定
学院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战略部署及XX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研究型大学目标建设进程,提升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XX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重点引进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博士后;进一步推进学院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高端人才引进;提升我院高端人才的质量和数量。
2、优先录用针对高端人才,利用学校政策建立绿色通道,成熟一个,引进一个,把高端人才的引进置于优先地位。
3、资源倾斜创新机制,设立学术特区,为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团队资源及各项优惠政策。
4、统筹实施学院各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协调有力、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全面有效的支持。
二、引进对象1、级杰出人才、学科带头人、知名教授,特别优秀人才、学科建设急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取得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三、引进目标根据学校人事指标,学院每年引进各类高端人才8-10名。
四、岗位设置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全职进校高端人才,设置资格教授、资格副教授等岗位;五、岗位条件1、资格教授岗位取得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
2、资格副教授岗位取得海外著名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研究经历,并取得相当于我校副教授评审条件中的科研业绩。
3、长、短期外聘专家岗位具有海外背景,人事关系不能进入学校,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岗位需要;能长期在我校开展全职工作,或短期在我校开展全职工作。
六、岗位职责1、资格教授须履行我校教授相关岗位职责。
2、资格副教授须履行我校副教授相关岗位职责。
七、引进方法1、媒体宣充分发挥各大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在行业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海外媒体和等杂志,及时发布各类高端人才招聘信息,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决定精神,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层次专业扶本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务培养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服务。
第三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木办法备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备类不同经济成份的组织。
第二章培养范围、形式第五条培养范围为高层次专业扶本人才培养开发项目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第六条高层次专业扶术人才培养开发项目钮括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专业扶本人员高级研修班、有示范作用的培训。
(一)紧缺实用人才的培养与开发项目是指备级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企业依托高等院校、高新扶术项目、科技园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采取多种形式,对经济发展中高新扶术产业、支柱型产业、农业产业化、经济臂理、国际商务、旅游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我区急需的实用型人才开展的培训项目。
(二)高级研修班是指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青年专业扶术骨干进行的高层次继续教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和生产、科研的技术难点,学习新理论、高新扶术并进行研修。
(三)有示范作用的培训项目是指在培养理念、模式、方向、培训方法、内容等方面有创新和指导意义的培训活动。
第七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 人先;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
第八备培养采取进修、访问学者、学术活动、参加高级研修班或主持科研项目等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曲备用人单位确定。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九条各市、备部门根据自治区人才培养计划(具体申报通知另发),将培养项目及人才培养人选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自治区人事厅。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1—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章条件层次第四章引进认定第五章使用培养第六章考核评价第七章薪酬福利第八章附则—2—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XXX(以下简称“公司”)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满足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创新型国际化企业公司人才需求和智力支撑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第十条培养引进条件,按第十三条规定程序经认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与公司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的高、精、尖人才。
(一)突出重点。
围绕公司财产发展和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以开阔的视野,突出开展急需、紧缺人材培养引进,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多渠道、多方位网罗高层次人材,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层次人材及团队。
(二)以用为本。
坚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贯穿于人才发展始终,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特事特办。
针对高层次人材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实行“一人一—3—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办法策”、“按人设岗”和“合同管理”。
(四)统筹兼顾。
坚持高层次人才内部培养和高端引进并重,以培养促成长,以引进带培养,发挥现有人才优先培养挖掘和高端人才引进的双重导向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单元(以下简称“各单元”)。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党委组织、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小组在公司人材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材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受上级人材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具体指挥、统筹协调;(二)编制高层次人才工作规划,专项计划及实施方案,报人才委审定;(三)向人材委会报告高层次人材规划、专项打算的执行效果,承受人材工作委员审议;(四)制订高层次人材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打算,经人材委审批后组织实施;—4—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办法(五)对高层次人材工作的重大问题,向人材委提出建议方案;(六)审核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确定引进过程中的关键事宜;(七)审核高层次人才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八)落实人才委授权或决议的其他事项。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一、引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学院的发展至关重要,可以提升学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推动学院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
本工作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有效的引进渠道和激励措施,为学院培养和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助力学院的长远发展。
二、目标1.增强学院的学术领域影响力:引进一批在学术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学者;2.提升学院的研究能力:引进一批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突出成就和潜力的人才;3.改善学院的教学水平:引进一批具有优秀教学经验和方法的高层次人才。
三、政策和措施1.引进渠道的拓宽: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引进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长期合作项目;(2)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广泛宣传学院的研究成果和合作意向,吸引有潜力的学者关注;(3)通过学院自身的网络平台和招聘网站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4)采取猎头招聘和推荐等方式,积极主动寻找有潜力的高层次人才;(5)与人才引进政策相关部门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
2.激励措施的完善:为吸引高层次人才,需要提供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2)科研经费支持:为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并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机制;(3)住房和子女教育支持:提供优惠的住房政策和子女入学优惠;(4)职称晋升机制:建立透明、公正的职称晋升机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职业发展空间;(5)研究条件保障:提供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研究条件,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6)团队建设支持:为高层次人才搭建良好的团队合作平台,促进交流和合作。
3.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除了引进已经有较高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外,还需要注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即引进一批潜力股,并给予充分培养和发展的机会。
(1)设立研究生项目:为优秀毕业生提供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并培养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途径;(2)赴国内外学术机构交流:通过派遣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交流学习,培养自身的学术能力;(3)设立科研启动基金:设立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刚加入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开展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考核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
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考核引进原则及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学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考核引进的职位、人数及要求计划公开引进博士学历人员40名。
三、考核引进的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四、公开考核引进的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xx年5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扫描件发送至贵阳学院组织部邮箱。
邮箱。
现场报名: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报名地点:贵阳学院组织部人才科(九思楼607室)(节假日不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电话:0851—85231868联系人:宋老师(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三)考核主要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授课的能力、以及是否能承担高校的教学工作。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由引才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院党委研究讨论对经考核合格人员,提交院党委研究是否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吸引和管理高端人才,促进国家的科技和经济发展,制定了本《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二、引进资格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相关领域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的;- 在相关领域取得硕士学位,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 在相关领域具备显著的创新能力和成果的。
2. 申请人应在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等单位工作。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应向所在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2. 所在机构应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估,并出具评审意见。
3. 经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所在机构将申请材料和评审意见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和单位需求,做出最终决定。
5. 批准引进的申请人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和优惠政策。
四、待遇和保障1. 引进高端人才应享受与其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经济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住房等。
2. 引进高端人才的子女可享受就学倾斜政策,包括入学随迁、学费减免等。
3. 引进高端人才应享受协助配偶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就业、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
五、监管和评估1. 所在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引进高端人才的工作情况评估和管理监督。
2. 对于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引进高端人才,可取消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3. 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之前相关规定。
以上为《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内容,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
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
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效益最佳。
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发展。
(四)拓宽渠道。
立足市内,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引进对象(一)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等。
(三)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紧缺(学院每年公布)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高等院校认可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下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行业认可的高级技师。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般不超过40周岁,其余引进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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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优势,打造特色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总体发展目标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引进高层次人才。
2.高层次人才引进与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相结合,充分考虑学历、年龄、学缘等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
3.注重学术、德才并重。
既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业务能力,更要注重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4.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对高层次人才要明确工作任务,实行目标任务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5.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建立灵活多样、规范高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1.特聘人才;
2.急需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3.急需专业的高技术技能人才;
4.博士。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2.适应学校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特聘人才包括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前三名),或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持人等,来校后能承担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社会知名度较高、业绩突出的领军人物;正高级职称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行业(企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高技术技能人才为掌握精深专业知识,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博士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应与学校发展相符。
4.正高级职称人员、高技术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特聘人才、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引进方式
1.选聘。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学校通过选聘的方式申请增人编制,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柔性引进。
对于暂不正式调入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根据具体工作任务与其签订柔性引进协议。
高层次人才按照协议规定定期到学校从事教学、科
研等工作,为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四、相关待遇
(一)选聘的高层次人才待遇
1.特聘人才。
(1)提供住房补贴及安家费,待遇面议;
(2)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工作室(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3)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4)到学校后按正高级兑现校内相应待遇。
2.急需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高技术技能人才。
(1)提供住房补贴及安家费20万元;
(2)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5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到学校后按正高级兑现校内相应待遇。
3.博士
(1)根据专业需要,提供住房补贴及安家费15-45万元;
(2)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到学校后按专业技术职务兑现校内相应待遇;
(4)符合XX市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的可享受XX市给予的补贴待遇及优惠政策;
(5)享受一定的博士奖励性绩效,期限为6年。
4.高层次人才配偶如需帮助解决工作的,学校将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协助解决。
5.对外地市来校应聘者,予以报销往返车(船)票。
(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吸引高层次人才通过聘用方式指导教学和科研工作,其工作任务和待遇由学校与其在协议中约定。
五、引进程序
1.各用人部门根据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拟定高层次人才年度需求计划,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审议,拟定高层次人才选聘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拟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2.人事处对外发布高层次人才选聘计划。
3.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查。
4.人事处组织选聘。
5.校长办公会议拟定。
6.党委会议决定。
7.人事处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工作职责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完成相应的工作职责。
1.完成部门安排的岗位职责;
2.每年须在学校范围内举办至少1次讲座;
3.聘用在教学部门的高层次人才,每个聘期内(每3年为一个聘期)须建设一门优质核心课程或院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主编1部国家规
划教材,或参与学校重大教改项目研究,或负责一个专业建设;
4.每个聘期内须完成相应科研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七、考核与管理
对于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管理,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周期为2个聘期。
高层次人才应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接受相应的考核。
高层次人才按考核结果享受有关待遇,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全额享受相关待遇,超额完成任务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奖励;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按学校考核办法处理。
凡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学校将收回所给予的待遇,直至终止聘用合同。
八、服务期限及违约赔偿
高层次人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照适度制约的原则,高层次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工作服务协议,须连续在校工作八年。
来校工作后,参加脱产学习进修超过6个月的,该段时间不计入服务期。
在服务期限内,高层次人才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协议,要求调离、辞职、自费出国或被学校解聘等,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在学校工作的配偶同时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