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抚恤金发放审批表3份(单位审核盖章),XX年”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明细表和”和“xx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

审核表”(个人档案中复印),死亡人员火化证明,领取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无经济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与前妻或前夫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周岁、无生活来源;或虽满18周岁,但正在普通高校(不包括研究生或休学工作的)、中专、技校、中学读书无生活来源的;或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需提供材料: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调查表1份(分别到居保股和社保大厅查询后盖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2份;申请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与死者关系证明(事实婚姻的由村居证明并镇盖章),遗属申请人申请报告(写明申请人基本信息、收入和供养情况,户籍所在地村居证明并盖章),其他相关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