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讲义,第四章 叙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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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叙事作品
第一节叙事理论与叙事作品
一、从传统叙事理论到现代叙事学
(一)传统叙事理论
叙事的概念:
叙事:是通过语言组织起人物的行动和事件,从而构成艺术世界的文学活动,叙事的内容是故事。

西方叙事艺术理论:
1.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已是全面研究叙事艺术理论专著。

2.古罗马诗人贺拉斯在《诗艺》中进一步提出叙事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问题。

3.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诗人布瓦洛等人又将贺拉斯的观念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以理性制约。

4.感情表现和类型化人物为中心的完整系统的古典叙事理论。

5.启蒙运动后由法国学者狄德罗、德国诗人莱辛对平民戏剧的推崇,叙事理论逐渐形成了关注现实社会、关注人物性格的现实主义观念。

中国叙事艺术理论:
1.宋元以后,随着通俗叙事文学的发展,对叙事艺术的研究也发展起来。

2.明代后期,评点把具有中国特色的叙事研究形式发展到高峰。

3.19世纪以后,梁启超提出“小说界革命”的口号,倡导一种与社会改造目的直接相关的叙事理论。

4.王国维对宋元戏曲研究方面的著作则是对中国传统的戏剧叙事所进行的系统研究,标志着中国的叙事艺术研究在西方叙事文学和理论的影响下开始形成新的特征。

(二)现代叙事学
什么是现代叙事学?
现代叙事学是20世纪初从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开始的。

普洛普于 1928 年发表的《民间故事形态学》一书中对俄罗斯100个民间故事进行分析研究后指出,这100个故事实质上受到一个恒定结构的制约。

这一结构体现在按照严格的、不可改变的次序前后相接的31个“功能”中。

法国结构主义学者列维施特劳斯把普洛普民间故事研究中功能与结构的观点介绍到法国。

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文学研究领域受到结构主义和普洛普民间故事分析的影响后,出现了大量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尝试,包括以格雷马斯为代表的神话分析,以布雷蒙德为代表的民间故事分析和巴特、托多罗夫、热奈特等人为代表的小说研究。

这些探索通过一系列学术活动逐渐酝酿形成一种新的研究叙事艺术的理论和批评方法,这种新理论被称做“叙事学”。

法国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的研究侧重于形式结构方面,固然有其片面性,但从研究发展的角度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叙事与叙事作品
(一)叙事的意义
叙事:是通过语言组织起人物的行动和事件,从而构成艺术世界的文学活动。

叙事的意义:
叙事与客观世界的模仿关系中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以客观事物的发生规律为依据,二是体现着故事作者对世界的认识和自己的精神需要。

叙事的意义就建立在这两方面关系之上:它既是对外部世界的关注,又是作者自己的认识体验。

(二)叙事作品
随着叙事活动的发展,叙事文学作品从早期的神话传说、史诗之类蜕变演化成越来越多样化的形态。

三、叙事的层面
(一)故事内容与故事叙述
当我们说“叙事就是讲故事”的时候,容易产生一个误解:似乎叙事的基本意义就在于所讲述的故事内容。

然而作为易俗的叙事作品并不那么简单。

重要的不是行为和事件本身,而是对行为、事件如何发生的过程和形态的独特描述,于是如何讲述的问题就比讲述什么显得更为重要。

(二)叙事的三个层面
(1)叙述语言 (2)叙述内容 (3)叙述动作
第二节叙述语言
一、叙述时间
(一)故事时间和文本时间
叙述时间:指的是故事时间与文本时间相互对照所形成的时间关系。

故事时间:是故事中事件持续的长短和前后顺序。

文本时间:是叙述文本中叙述语言的长短和前后顺序。

(二)叙述时间中的时距、次序和频率
1.时距
时距:也可称为叙述的步速,是故事时间长度与文本时间长度相互对照所形成的时间关系。

作家安排时距常见的方法有省略、概略、场景、减缓、停顿。

2.次序
叙述时间中的次序:是故事时间中事件的前后顺序与文本时间中叙述语言的排列顺序相互对照所形成的关系。

一般来说,次序可分为顺时序、逆时序、倒叙和插叙。

3.频率
频率:是叙述时间的另一个方面,是文本中的叙述语言和故事内容之间的重复关系。

重复有两种类型,即事件的重复和叙述的重复。

事件的重复:指的是故事内容的重复,即同一类型的事件反复出现。

叙述的重复:指的是同一事件在故事中被反复叙述。

二、叙述视角
叙述视角:也称叙述聚焦,是叙述语言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特定角度。

第三人称叙述:是从与故事无关的旁观者立场进行的叙述。

由于叙述视点可以游移,这种叙述也可称作无焦点叙述。

传统叙事作品采取的主要叙述视角是第三人称叙述。

第一人称叙述:是指叙述者同时又是故事中一个人物,从故事的参与者角度进行的叙述。

第二人称叙述:是指故事中的主人公或某个角色是以“你”的称谓进行的叙述。

在传统的叙事作品中,叙述人称一般是不变换的。

有的理论家相信视角应当始终如一。

事实上,视角的变换并非不可以。

即使在古代作品中,叙述视角的变换也不是没有。

三、叙述标记
(一)叙述标记与写作意图
叙述标记有时是用来提示写作意图或宗旨。

叙事文本中最重要的标记就是他的标题。

还有一些醒目句段也具有标记意义。

(二)叙述标记与人物性格塑造
除了提示创作意图的标记之外,还有一些标记的作用是使故事中的人物形象特征得以凸显出来。

另外有些标记是叙述者并未直接说出,而是间接暗示出的引导标记。

第三节叙述内容
一、故事
故事:是人类对自身历史的一种记忆行为,人们通过神话、史诗、英雄传奇、民间传说和童话故事等种种故事形式,记忆和传播着一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引导着社会性格的形成。

从这个角度来说,故事通过对“过去的事”的记忆和讲述,构建着一定社会的文化形态。

(一)事件
事件:是由故事中所叙述的人物行为及其后果构成。

一个事件就是一个叙述单位。

事件大小都必须要与人物行为有关。

作品中的事件可以由若干层次构成。

从事件在整个故事进展中的作用看,主要有两种类型: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塑造生动的形象。

就事件的重要性而言,有的是故事发展线索中的必要环节,处于核心地位,有的只是个过渡,是辅助单位。

(二)情节
情节:是按照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

也就是把表面上看来偶然地沿着时间先后顺序出现的事件用因果关系加以解释和重组。

情节是按照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这并不是说任何按因果逻辑关系组织起来的逻辑事件都会成为叙事作品的情节。

情节不仅是按照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而且要求在事件的发展中表现出人物行为的矛盾冲突,由此而揭示人物命运的变化过程。

(三)情景
情景:是由人物的行为与环境组合起来的实际场面和情况,也就是用于塑造生动形象的事件组织成的具体情境。

一部叙事作品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各种不同详略、速度的叙述方式如省略、概略、场景、停顿和减缓,这几种时距可以结合运用,但叙述故事中必须要有情景描写。

而不同作品对叙述过程中的变化有不同要求,因而情景在作品中的安排是不同的。

二、人物
(一)“扁平”人物
“扁平”人物:是具有单一或简单性格特征的人物。

(二)表意型人物
表意型人物:是不具有性格内涵而仅仅表示某种抽象观念的人物。

(三)“圆形”人物
“圆形”人物:是指具有多种复杂性格特征的人物。

(四)典型人物
典型人物通常被称做“典型”,按照恩格斯的意思,典型人物是与典型环境联系在一起的概念。

也就是说,典型人物的性格特征是在历史、社会和自然的大环境以及个人生活的具
体环境中产生的。

(五)“性格”人物
“性格”人物:指中国古代叙事理论中所说的“性格”,即表现出真实生动的性情气质,给人以感觉上的亲切逼真的人物。

三、行动
行动是人物的有目的的行为,它是事件发生和发展的直接原因。

现代叙事学有关叙事中行动的研究有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式,这里主要概略介绍从叙述功能和叙述逻辑这两个角度对叙事作品中的行动进行研究的方法。

(一)叙述功能研究
普洛普叙述功能研究。

对叙述功能研究问题是俄国形式主义学派的普洛普在民间故事和童话的形态研究中提出的。

他共列举出三十一种功能,这三十一种功能分布在七个行动范围内。

这七个范围是:反面角色、捐献者(施主)、助手、公主(被寻找的人)和她的父亲、送信人、英雄、假英雄。

格雷马斯叙述功能研究。

法国学者格雷马斯提出了由六个行动素组成的三对范畴:①主体对客体。

②送信者对受信者。

③助手对敌手。

(二)叙述逻辑研究
布雷蒙德分析方法。

按照布雷蒙德的分析方法,可以把一般故事行动逻辑的基本形式表述为三段式序列:可能性、变为现实、取得结果。

从叙事的形式方法。

即从叙述句型出发,把故事分解、化简为一系列基本句型,最小单位叫叙述句。

一个故事从行动展开的角度讲可包括若干作为核心单位的基本行动,可以把这些行动化简为句子中的谓语动词。

这样一来,故事内容就转换成了由一系列叙述句构成的行动序列。

第四节叙述动作
叙述动作:是指讲故事这一行为本身。

如果所叙述的内容是存在于外部世界的真实事件,那么叙述的意义就在于把这些事件本身叙述清楚;如果内容是虚构的,那么如何讲述便非常重要。

叙述动作在叙述的过程中会以各种方式影响读者的态度和评价。

叙述动作包括三个基本要素:故事的叙述者、叙述声音和接受者。

一、作者、隐含的作者与叙述者
(一)真实的作者和隐含的作者
真实的作者和隐含的作者:真实的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作者本人,当作者进入作品中的叙述活动时,便进入了一种与日常现实生活有所不同的特殊精神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作者的“第二自我”,也就是在作品整体中起支配作用的意识,这就是隐含的作者。

(二)隐含的作者和叙述者
隐含的作者不同于真实作者,也不等于作品中的叙述者。

叙述者是讲述出作品中语言的人,而隐含的作者则是在叙述者背后使叙述者和他的讲述行为得以存在的一种意识。

一般情况下,叙述者所说的语言往往就体现了隐含作者的态度或认识,因而人们不大容易将叙述者与隐含的作者区分开来。

但二者毕竟不能混为一谈。

隐含的作者自己在作品文本中从不露面,我们只能通过对整个作品的意图来间接地意识
到他的存在。

作品文本中实际存在的是叙述者,而能够表明叙述者这个角色存在的根据是叙述声音。

二、叙述声音
叙述声音:是指那种能体现叙述者的叙述动作的口气或情感态度。

从叙事的一般意义而言,叙述声音的功用只是传达内容意义,声音的表情特点也只是为了更准确、生动地表达内容的情感意蕴。

然而有时叙述者的声音情态并不是为了表现故事内容,而是脱离叙述的故事内容,通过吸引读者对声音的注意而把叙述者自己凸显出来。

根据在不同风格的叙事作品中叙述声音的不同表现情景,我们可以把叙述者大致区分为两种情况:
(一)显在叙述者。

显在叙述者是指读者在文本中明确地倾听到叙述者声音的情形。

在比较传统的带有讲故事色彩的叙事风格中,叙述者的声音往往或多或少地可以被接受者听到。

显在叙述者的极端表现是通过干扰甚至打乱故事叙述而使叙述者自己显现出来。

(二)隐在叙述者。

隐在叙述者是与上面所说相反的另一种情况,指读者在叙事文本中难以发现叙述者声音的情形。

隐在叙述者进行叙述的最典型例子是戏剧文学即剧本,有的小说也采用这样的叙述方式。

但应当注意的是“隐在叙述者”并不是说不存在叙述者,而是说叙述者处于一种“隐在”即不在场的状态。

三、接受者与真实读者
(一)接受活动的参与者
叙述活动的参与者区分为六个,其中在接受者方面区分为三个,即接受者、隐含的读者和真实读者。

根据前面关于接受者的区分方法,除了真实读者外还可划分出接受者和隐含的读者两个层次:接受者是与叙述者相对的概念,而隐含的读者则是与隐含的作者相对的概念。

(二)叙述者与接受者
为什么会出现“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情况?
不同的叙述者对接受者有不同的要求。

但总的说来这些接受者都是由叙述者所设定的,是隐含在叙述动作中的倾听故事者。

在叙述行为中叙述者期待着自己的语言被理解,而真正的、完全的理解只能发生在叙述者自己设定的这种隐含的理想接受者的接受中。

真实的读者不可能完全达到这种理想接受者的理解,尤其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读者由于语境的差异,与隐含的理想接受者之间存在更大距离。

真实读者与隐含的接受者之间的差异导致了误读的可能,因此真实读者只有尽可能地向隐含的理想接受者靠拢才有可能相对比较正确地理解作品。

当然,实际上不同语境中的读者几乎不可能真正达到作者所要求的理想接受者的水平,因而形成了对作品文本理解的多样性,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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