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安全规定(4篇)
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气设施的操作检修作业。
第三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四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禁止无相关资质人员进行操作。
第六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
第八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不得擅自停止、修改、调整设施。
第二章作业人员安全要求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不得私自变更作业程序。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进行防护。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熟悉设施操作流程,并能够正确操作设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不得因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因素,对煤气设施进行恶意操作。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要求第十四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场所应配备灭火器、燃气泄漏探测器等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装备。
第十六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警戒线,禁止外人进入。
第十八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第四章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第十九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在操作前应对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火源,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二十二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清理设施内的积尘。
第二十三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应设立专门的监控系统,及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
第五章紧急救援措施第二十四条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0.31•【文号】建城[2007]250号•【施行日期】2007.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对符合下列资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管理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管理体系:(一)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三)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24小时值班人员。
(四)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2.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3.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4.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5.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五)配备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燃气设备安装规范标准
燃气设备设施安装规范一、燃气球阀及阀井1、燃气用阀门以球阀居多,分为小型聚乙烯阀门(SD63以下),大型聚乙烯阀门(SD63以上,含SD63)。
小型聚乙烯阀门一般不设放散口,,大型聚乙烯阀门可根据不同需要不设、设一个或设二个放散口。
2、PE燃气阀门布置原则:高、中压聚乙烯管道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应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高、中压聚乙烯燃气管支管起点处也应设置阀门,可单侧设置放散管;低压聚乙烯燃气管可不设阀门。
采用PE阀门时,可直埋不用阀门井。
3、PE燃气阀安装注意事项:(1)连接前,按设计要求校对阀门规格、型号,并应在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确保管件、管材的材质一致,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2)保持阀门内部清洁,勿打开放散管阀门上的保护盖。
(3)安装并移动阀门时,阀门应保持放开,勿冲击阀门。
(4)阀门周围应用良好沙土填埋。
4、阀门井的砌筑:PE燃气阀门可直埋,但对于放散型PE燃气阀门或设置于水泥路面的阀门,宜设置阀门井,以便于阀门的操作、维护。
阀门及井座必须座落在实土层,若为虚土层必须进行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超过20cm,其密实度不低于95%,当垫层达到强度,再进行阀门安装;阀门周围应用良好的砂土填埋,并分层夯实;操作井要求先砌筑二四墙30cm厚,再砌C20钢筋混凝土30cm厚;另外,为避免阀门裸露空气中遭紫外线伤害,建议阀门上部采用优质细沙覆盖层。
二、燃气计量表主控项目1 燃气计量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和查阅设计文件。
2 燃气计量表前的过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或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安装。
检查数量:100%.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查阅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
3 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3的要求。
检查数量:100%.检查方法:目视检查、测量。
表3一般项目4 燃气计量表的外观应无损伤,涂层应完好。
检查数量:100%。
检查方法:目视检查。
5 膜式燃气计量表钢支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无倾斜。
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
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厨房已经成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
然而,厨房中使用的燃气设备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良好的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
一、安装规范1.1 燃气设备安装位置: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远离易燃材料,且通风良好的位置,避免发生燃气泄漏引发火灾。
1.2 燃气管道安装:燃气管道应采用优质材料,安装时应避免弯曲、压扁等情况,确保燃气畅通无阻。
1.3 安全阀装置:燃气设备应安装有安全阀装置,一旦发生燃气泄漏,能够及时切断燃气供应,避免事故发生。
二、使用规范2.1 定期检查:使用燃气设备前应定期检查管道是否漏气,燃气灶具是否燃烧正常,燃气热水器是否有异常现象。
2.2 禁止空置:燃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有人在场,禁止空置,避免发生意外。
2.3 合理使用:使用燃气设备时应遵循使用说明书,不得进行违规操作,避免引发事故。
三、维护规范3.1 定期清洁:定期清洁燃气设备,避免积灰、油污等影响燃气燃烧效果。
3.2 检修维护: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燃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3 更换老化配件:燃气设备使用时间过长时,应及时更换老化配件,避免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理规范4.1 燃气泄漏: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切勿使用明火,及时报警求助。
4.2 燃气中毒:如发现燃气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燃气设备,将患者送至医院就医。
4.3 火灾事故:在发生燃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撤离现场,避免被烟雾熏晕。
五、安全意识培养5.1 教育宣传:定期对家庭成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
5.2 紧急演练:定期组织家庭成员进行燃气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3 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家庭可邀请专业人员对家庭成员进行燃气安全管理的专业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商业用燃气用具及设施安装验收技术要求规范
1围本技术规规定了商业用燃气灶具及设施的总则、术语和定义,灶具安装场所、灶具及连接管和排烟设施的安装、室燃气管道安装、试验的相关技术要求、验收程序集方式。
本技术规适用于城镇燃气商业用户计量总表或调压装置之后的室燃气管道、燃气灶具、排烟设施、燃气泄露警报装置等安装及验收。
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CJJ94城镇燃气室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3总则3.1 为保证商业用燃气灶具及设施安装工程质量,保障商业用燃气灶具场所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技术规。
3.2 承担商业用燃气灶具安装的单位应具有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其作业人员应取得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承担室燃气管道安装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燃气管道安装资质。
3.3 商业用燃气灶具及设施安装质量资质应符合国家、省、市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3.4 商业用燃气灶具及设施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燃气供应企业方可正式供气。
4术语和定义4.1 商业用燃气灶具指宾馆、酒店、餐馆、公共食堂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中餐灶具等。
4.2 商业用燃气设施指宾馆、酒店、餐馆、公共食堂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计量总表或调压装置之后的室燃气管道设施和为保证燃气灶具正常、安全使用而设置的室进排风、排烟、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配套设施。
4.3 泄压面积避免爆炸时造成建筑主体结构遭受破坏而在建筑上设置的易于释放爆炸压力的轻质墙体、轻质屋盖、孔洞、或门窗等设施的面积。
4.4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当燃气泄漏时能检测导并能发出警报的装置。
报警装置由气体探测器和报警控制器组成。
4.5室燃气管道商业用户建筑物容燃气计量总表或调压装置至灶前支管的燃气管道等设施。
一般由供气主管、灶前主管、灶前支管和放散管组成。
4.6连接管与燃气灶具进气管和室燃气管道灶前支管相连的管道。
4.7商业用户商业用燃气灶具及设施的使用者呼投资者4.8安装单位承担商业用燃气灶具、室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扥安装的单位4.9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商业用燃气灶具及设施安装质量和用气场所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模版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燃气设施检修对于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确保检修作业的高效、安全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模板。
二、目的本规定模板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确保检修作业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燃气设施的运行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模板适用于所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燃气公司、燃气设施检修工作人员等。
四、主要内容1. 检修计划的制定1.1 检修计划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1.2 检修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检修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
1.3 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具体内容、工作任务、人员配备等信息。
2. 检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2.1 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2.2 检修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实际操作经验。
2.3 检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水平和技能。
3. 安全措施的落实3.1 在进行检修作业前,应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3.2 检修现场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保持通畅的疏散通道。
3.3 检修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
3.4 检修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4. 检修记录的完整和及时性4.1 检修作业应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检修设备的情况和检修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4.2 检修记录应按照规定内容和格式填写,内容包括检修设备的编号、检修内容、检修时间等。
4.3 检修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一定期限。
五、责任和监督5.1 所有参与燃气设施检修的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检修作业。
5.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3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燃气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燃气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气特殊作业的安全和人身财产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燃气特殊作业的执行和管理。
第三条燃气特殊作业包括燃气设施维护、维修、改造、安装和拆除等工作。
第四条燃气特殊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燃气特殊作业的安全责任由燃气供应企业和特殊作业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条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定期组织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
第七条燃气特殊作业必须由持有特殊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八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燃气特殊作业:(一)未取得或者被吊销特殊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二)身体条件不适宜从事燃气特殊作业的人员;(三)在近一年内曾因违反燃气安全规定受到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
第九条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作业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指导。
第十条在燃气特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特殊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顺序。
第二章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的管理第十二条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特殊作业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设备,并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以及做好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燃气设施维护和维修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爆要求。
第三章燃气设施改造、安装和拆除作业的管理第十九条燃气设施改造、安装和拆除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特殊作业人员进行。
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详细管理办法
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详细管理办法总则为加强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的管理。
工作职责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应按照《燃气安全条例》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职责:1.对于燃气用具的安装、调试、使用的重点设置、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方法要充分了解。
熟知燃气设备的程序和操作规程。
2.技术水平要求高,工作要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应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燃气用具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3.必须遵守《燃气安全条例》要求,认真执行燃气用具安装验收标准。
4.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燃气连锁经营企业和燃气行业协会的业务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每次在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燃气用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安全性能,将漏气问题、压力问题等明显问题处理好后才能启用燃气设备。
工作规范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必须遵循以下工作规范:1.保证工具的清洁和整齐,工具配备应符合专业标准。
2.工程施工前,应先到现场熟悉气源位置、气管线走向和阀门位置等情况,然后根据客户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好相应的安装、调试方案。
3.安装前,必须认真检查燃料气源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4.安装时,必须定位准确、安装整齐、接口严密。
安装过程中,必须测量和检验相关安全措施。
5.每次维护、检修、更换配件和汇接单元前,必须关掉相应阀门,放空或放掉管道内压力,避免气体释放。
6.需要进行操作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操作步骤要正确,操作监控要到位,维护记录要详细,检查合格后才能启用燃气设备。
奖惩制度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如果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严重的燃气事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安装检修工施工人员不遵守规范化的管控措施,没有按照要求执行检修维护程序、不按照要求使用作业劳动保护用品、不认真进行安全培训等行为,将给予相关处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四章 燃气使用
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燃气供应单 位与燃气用户之间形成了民事合同关系, 燃气用户在获得燃气供应单位提供的燃气 供应服务、使用燃气进行生产、生活的同 时,应当向燃气供应单位支付相应的燃气 费用。燃气用户拖欠或者拒绝交费,构成 违约行为,燃气供应单位可通过协商或者 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追缴燃气费用。
第四章 燃气使用
国家为此制定了多项国家、行业标准对户内燃气设施实 施安装、改装、拆除作业予以规范。包括:《城镇燃气 技术规范》(GG504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JJ94-2009)、《燃气工程制图 标准》(GJJ/T130-200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 规程》(GJJ63-200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 抢修安全技术规程》(GJJ51-2006)、《城镇燃气输配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05)等。需要对户内 燃气设施进行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时,必须委托具 备资质的单位或者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并按照有关工程 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四章 燃气使用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 内燃气设施。实践中,由于燃气用户擅 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引 起的用户处失火以及人员伤亡,均占燃 气事故的前列。对此,燃气企业应加强 用气安全的宣传与指导,加强燃气设施 的维护与管理,并且明确告知用户安全 责任与禁止行为,对保证用户的人身财 产安全十分必要。
第四章 燃气使用
本条第二款规定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 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及 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 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 举报和投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群众 监督的作用,掌握燃气供应、服务等环节中的情 况和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从而有 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安装维修作业标准1.目的为了规范燃气具安装、维修作业,保证燃气具安装、维修工作能够全面、细致、准确开展,工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安装、维修工作,为了客户提供有差异化优质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销售开展,特制定本作业标准。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燃气具的安装、维修作业3.燃气具安装作业标准步骤3.1 检查所需安装工具是否带齐全;3.2 设备检查:开始作业前应根据《燃气具安装、调试确认单》所填写品牌、型号与客户一起确认需要安装设备的品牌、型号是否正确,并开箱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好,以及包装箱内的配件、说明书是否齐全;3.3 安装人员勘察房屋,设计最合理的安装方法,并征求客户意见,尊重客户的意见,客户的要求如果影响安全的,要耐心解释为什么不行的原因;3.4 按规范操作,对客户提供的帮助要及时表示感谢;向说明免费安装范围及超范围的费用收取价格,不得向客户乱收费用,如一经发现双倍返还;3.5 安装完成后需用肥皂水、洗洁净水等进行检漏,确保无漏气现象发生;3.6 完工后清扫现场,与客户确认后填写《燃气具安装、调试确认单》;3.7 完工资料交接:安装人员向客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3.8 离开客户家后向客户道别。
4.燃气具维修作业标准步骤4.1 出发前,向客户了解设备故障表现,并根据初步判断带上备用配件;4.2 根据判断进行检查设备,检查时要求客户在现场,避免客户与维修人员推诿扯皮;4.3 维修设备:如现场无法维修或需要等待维修配件,且客户着急使用时,应提供备用机给客户使用;4.4 维修后进行设备调试,调试OK后需经客户确认;4.5 完工后清扫作业现场;4.6 完工后资料交接:请客户在维修《派工单》上签字,确认设备故障排除;4.7 离开客户家时向客户道别。
xxx厨具有限公司。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1、燃气具安装维修人员应经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入户维修前必须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室内杜绝火源。
3、维修中严禁用铁器敲打燃具和管道,防止火星迸出。
4、安装燃气具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安装规范要求进行,不得图省
事,凑合敷衍。
5、维修中不得带气操作,一定要关闭燃气表前阀门或立管总阀门,还要
关闭水、电源,表内或管道内残留燃气要用胶管连接在喷嘴上,排放在室外。
6、一旦维修中出现漏气(或出现漏气事故),要迅速切断气源,严禁开
关电器,杜绝明火,并待室内燃气排尽之后再处理事故。
7、维系完毕,要用肥皂水试漏,严禁用明火试漏。
8、燃气热水器故障排除之后,一定要检查前后装置。
9、为用户更换燃气表或拆除燃气表,必须先关燃气表前阀门,当燃气表
安装就位之后,再打开表前阀门,把管中混合气排放干净,确认无任何隐患,点火成功后,再教用户使用。
10、没有自动点火装置的商用燃气具点火时,一定要先点火,再开启
燃气阀门。
11、维修时,不得将带故障的设施交给用户使用。
12、维修后的燃气具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的草案:
1. 检修状态作业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所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2.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a. 在进行检修前,必须对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状况。
b. 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3. 检修状态作业期间的管理:
a. 检修状态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
b. 在进行检修状态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操作。
c. 检修状态作业必须进行记录,记录包括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信息。
4. 检修状态作业结束后的管理:
a. 在检修状态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设施进行再次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b. 检修状态作业的记录必须妥善保存,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 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a. 如果发现有人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b. 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 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份草案,具体的管理规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气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及检修要求范本(2篇)
煤气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及检修要求范本煤气设施安全是保障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煤气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检修。
下面是煤气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及检修的要求范本:1. 设施检查要求1.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对煤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
检查内容包括:1.1.1 燃气管道的连接情况,是否存在泄漏、松动等现象。
1.1.2 燃气表的安装是否牢固,表盘指针是否正常运转,表壳是否有损坏。
1.1.3 燃气灶具的连接情况,是否存在漏气、燃烧不完全等问题。
1.1.4 燃气热水器的连接情况,是否存在漏水、燃烧不完全等问题。
1.2 日常检查在日常使用中,应随时注意煤气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检查内容包括:1.2.1 燃气管道是否有异味或泄漏现象,如发现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1.2.2 燃气表的指针是否正常运转,读数是否与用气量相符合。
1.2.3 燃气灶具点火是否正常,燃烧是否均匀。
1.2.4 燃气热水器的点火是否正常,热水出水是否满意。
2. 设施维护要求2.1 燃气管道维护2.1.1 确保燃气管道的连接牢固,垂直敷设,避免弯曲或扭曲。
2.1.2 定期清理管道内的杂物和积水,并检查管道是否有腐蚀、磨损等情况。
2.2 燃气表维护2.2.1 定期清洗燃气表的外部表面,防止灰尘和杂物积累。
2.2.2 检查燃气表的密封性能,确保表盘指针运转正常。
2.3 燃气灶具维护2.3.1 定期清洗燃气灶具的表面和内部部件,确保燃烧孔通畅。
2.3.2 定期更换燃气灶具的橡胶软管,避免老化和漏气。
2.4 燃气热水器维护2.4.1 清洗燃气热水器的水管和过滤器,确保热水畅通。
2.4.2 定期检查燃气热水器的燃烧情况,如有不完全燃烧现象,应及时进行清洗和维修。
3. 设施检修要求3.1 燃气管道检修维修燃气管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3.1.1 在进行燃气管道的拆卸和连接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材料,确保牢固可靠。
煤气设施操作检修安全规定
煤气设施操作检修安全规定1.资格要求1.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煤气设施操作检修培训证书,并持证上岗。
1.2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体格检查,身体健康,并接受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
2.安全防护2.1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2.2所有煤气设施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安全提示语、设备操作说明等,以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备,预防事故的发生。
2.3煤气设施操作过程中严禁穿插其他非相关工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2.4煤气设施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防止杂物堆积引发意外。
3.检修程序3.1煤气设施检修前必须进行停气操作,并对设施进行安全隔离。
3.2检修前必须对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泄漏检测、温度检测、压力检测等。
3.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修操作。
3.4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5在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设施的恢复操作,并进行再次检查确认。
4.紧急处理4.1在煤气设施操作中,如果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情况。
4.2发生煤气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封闭开关、通风散气等,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4.3在煤气设施操作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或故障,操作人员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
5.灭火措施5.1煤气设施操作区域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5.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随时掌握灭火技巧。
5.3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灭火,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保持现场秩序。
6.应急预案6.1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制定煤气设施操作检修安全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6.2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并能够迅速正确地应对突发情况。
总结:以上是针对煤气设施操作检修安全规定的一些建议,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严格执行,并不断进行相关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规范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和设施运行的可靠性。
2.本规定适用于燃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状态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更换设备等工作。
3.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作业人员管理1.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操作或违规操作。
3.作业人员应穿着符合相应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装备并正确使用。
4.作业人员应通过通讯设备与作业指挥中心、相关人员保持联络。
5.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作业,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
三、作业准备1.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设施的检修情况进行确认,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步骤。
2.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所需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并按照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
3.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没有杂物和危险物品。
4.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警示标志、隔离区域等。
四、作业操作1.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步骤。
2.作业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工具和设备。
3.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并处置作业中的安全隐患。
4.作业中发现设施存在问题或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作业指挥中心或相关负责人。
五、作业结束1.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进行设备的清理和整理,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
2.作业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关的记录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作业指挥中心或相关负责人报告作业情况。
4.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收集并整理作业中的经验教训和问题,并进行汇报和反馈。
六、安全管理1.作业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
2.作业管理人员应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2024年内燃修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内燃修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场所安全:
- 确保工作场所干燥,无杂物堆积,避免易燃易爆物品靠近机械设备。
- 保持工作区域的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 确保工作区域的照明充足,减少事故的发生。
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 在进行内燃修理工作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眼镜、手套、耳塞等。
- 穿着合适的工作服,不要穿着宽松的衣物,以免被机械设备卷入。
3. 安全操作:
- 在进行内燃修理工作前,必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停止状态,插拔电源或关闭燃气源。
- 严禁随意更改或修理机械设备的电线、管道等部件。
- 在进行任何维修、清洁或调试工作时,必须先将机械设备固定好,避免移动或滑动。
- 使用正确的工具进行维修工作,严禁使用损坏或不合适的工具。
4. 安全储存与处理:
- 合理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并确保其与机械设备的距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定期检查储存的燃油、润滑油等化学品的储存容器,确保其完好密封,避免泄露。
5. 废物处理:
- 将废弃的油漆、溶剂、废弃零件等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确保废物收集箱等容器的密封和固定,避免废物泄漏。
请记住,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可能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场所存在差异。
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处理。
此外,在进行内燃修理工作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有关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的相关规定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年检。
第二十八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定期向燃气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9、燃气具售后服务作业标准手册
华润燃气客户服务管理体系燃气具售后服务作业标准化手册(CSMS–BZ09/VER:1.0)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2012年11月燃气具售后服务作业标准一、目的为了规范燃具安装、维修作业,保证燃具安装、维修工作能够全面、细致、准确开展,工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安装、维修工作,为客户提供有差异化优质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销售的开展,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燃气燃具安装、维修作业。
三、权责文件由集团市场发展部组织编制小组负责制订,经分管领导审核,在集团内实行。
四、定义客户购买的本公司提供的燃气具,由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五、参考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安装及验收规范CJJ12-99(1999年版)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035.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5.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范CJJ51-2006六、作业程序与要求6.2 作业标准步骤工作人员填写工单,或需要等待维修配件,6.3 重点作业步骤的工作细节要求6.3.1 灶具安装注意事项燃气热水器烟管安装,,避雷针及电话线上。
软管是否穿墙、温度调节、6.4 作业相关注意事项七、附属资料7.1 员工应遵循制度:《售后服务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安装服务制度》、《维修服务制度》、《售后服务监督实施方案》、《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客户回访和意见调查制度》、《服务承诺实施方案》、《服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客户咨询制度》、《服务人员培训制度》、《产品退换制度》、《保外产品维修收费制度》、《质量处理管理制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仓库管理制度》、《零部件领退管理办法》、《物资盘点管理制度》、《工具领用制度》、《各类报表填写、统计、上报规定》、《售后服务提成管理办法》、《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激励制度》、《物资借用管理办法》《售后服务部票据管理办法》7.2 相关表单附件一:百尊产品安装施工单附件二:任务单附件三:安检单八、关联文件《客户服务礼仪标准手册》CSMS -BZ01/VER:1.0附件一:XX燃气公司百尊产品安装施工单附件二XX燃气公司任务单燃具作业标准化作业流程 CSMS –BZ10/VER:1.0附件三:民用客户燃气设施(备)安全巡检单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国家燃气管理法规及规程的要求,现对您户内的燃气设施(备)安全状况实施检1 / 31。
煤气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气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3.1检修设备先切断电机电源或甩开传递动力电源。
9.3.2检修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独立操作,检修时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3.3拆装大型零件时底部应垫木板。
9.3.4在机器上拆装零件时,其它连接部分必须卡紧或脱离,不得滑动或转动。
9.3.5拆装零件时,不得用钢铁等硬质锤头或其他硬脆性打击物直接敲击零部件,必要时,应垫木板或钢板(棒)等较被击件软的材料,特别是对配合精度高及较薄、较脆的零部件更应小心操作。
9.3.6拆装应合理有序,拆卸时记清各零部件的顺序关系,必要时先做好标记,擦洗干净后按顺序存放在干净避静处。
装配时一般按拆卸的相反顺序进行(需润滑之配合面涂适量润滑油脂),不得错装或漏装。
9.3.7多人多工种(两人以上)工作时应有统一指挥,相互间配合默契。
9.3.8检修强度大,难度大或特殊高精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周密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等有关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卸或动工。
9.3.9检修完毕,要安装好各部件的防护罩,进行检修完的最后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通知电工接通电源,检修人员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后,按要求进行试运转。
9.3.10检修时的停送电,必须按停送电有关规定进行。
9.3.11需要起吊,运输操作时,执行有关相应规定。
9.3.12检修工应熟悉掌握设备性能,检修前分析故障原因,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检修方法,认真检修,确保设备达到质量标准。
9.3.13高空作业应携带安全带,传递工具应注意安全,下方不得站人,在地坑或罐内作业,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9.3.14检修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运转中的设备不得检修。
9.3.15严格执行润滑规定,油质合格,油量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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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目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目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章从业资格
第七条从业人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人数
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白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年检。
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中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取
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第十一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岗位证书》
(一)停止安装、维修业务一年以上的
(二)违反标准、规范进行安装、维修的,
(三)欺诈用户乱收贽的。
第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应当在一个单位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第十三条《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任何卑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第三章安装维修
第十五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应当由持有《资质证书》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进行。
第十六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受理用户安装申请时,不得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
第十七条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材料和配件。
第十八条对用户提供的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提出不符合安全的安装要求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拒绝安装。
第十九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在家用燃气计量表后安装燃气燃烧器具,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不得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
第二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完毕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当给用户出具合格证书。
台格证书应当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出具时间等内容并盖有企业公章,检验人员应当在台格证书上簦名。
第二十一条未通气的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后,还应当向燃气供
应企业申请通气验收。
通气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通气验收不合格,确属安差质量问题的,原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免费重新安装。
第二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应当设定保修期保修期不得低于1年。
第二十三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维修的企业、应当是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设立的,或者是经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
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应当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签订维修委托协议。
第二十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接到用户报修后应当在24小时内或者在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内派人维修。
第二十五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企业对本企业所安装、维修的燃气燃烧器具负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标准。
第二十七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赘用。
第二十八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定期向燃气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后,应当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道风、防火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
确属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燃烧器具赛装维修企业进行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
(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三)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
(四)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
燃气管理部门吊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当提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二)聘用无<《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安装、维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无《赍质证书》的企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遣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无<《岗位证书》擅自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二)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第三十五条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原因造成燃气事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