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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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随着社会经济、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社保缴费基数也在不断调整和提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

下面是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以及对应的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 2012年至2015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1729元、5092元。

政策解读:2012年至2015年社会保险标准相对稳定。

其中,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较高,意味着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相对较大,但也保障了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2. 2016年至2017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2104元、6164元。

政策解读:2016年至2017年社会保险标准有所上升,尤其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较大幅度调整,与国家大力推进医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政策方向相符合。

3. 2018年至2019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2363元、6932元。

政策解读:2018年至2019年社会保险标准继续提高。

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较大,这与我国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有关,有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经济生活。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1. 2012年至2015年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29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政策解读: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在这一时期相对稳定。

应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要比城镇职工低,这意味着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

2. 2016年至2017年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4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政策解读:在这一时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升,说明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越来越重视。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的缴费标准仍然低于城镇职工,公司应该在发放工资时多关注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3. 2018年至2019年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63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
0.2-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279-21396元
个体业主缴付20%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8%
个体业主缴付9.5%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2%
个体业主缴付0.5%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0.5%
个体业主缴付1%
个体业主缴付
0.2-1.9%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4279-21396元
28%
11.5%
——
——
——
(注2)
注:
1、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具体缴费标准详见下表: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
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4279-21396元(注1)
20%
8%
9.5%
2%
0.5%
0.5%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可编辑 -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可编辑 -

附件2:
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明细表
注:1、此表参保单位一份、社保局二份:职工2018年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末)个人缴费基数依据上年(2017年1月至12月末)月均收入确认。

2、表中填报2017年1至12月末参保(含减少及新退休)人员:减少人员除“上年月均收入”、“月应缴基数”栏外其他栏应如实填报,备注注明“上年减少”字样
3、市本级医保参保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按上年月均统筹内养老金发放额填报“上年月均收入”栏。

4、2018年1至6月新增且7月仍参保人员也应在本表内填报,且在备注栏中注明“本年新增”字样,用于基数调整。

单位经办人(签字):社保初核人(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年月日社保复核人:
第1 页。

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一、引言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成为了热门话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之一,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深入了解并理解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对于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综述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指在武汉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所需要按照的收入基数标准。

这个标准的制定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普遍性。

三、详细解读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1. 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制定依据: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比如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基数范围。

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调整情况:在特定时间节点,比如经济发展形势发生较大变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也可能发生相应的调整。

这种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行。

3. 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影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参保人员缴费的金额和最终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理解并熟悉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非常重要。

四、总结和回顾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一个关乎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话题。

它不仅仅是一项政策规定,更是对社会保险制度功能的体现,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都能够认真对待这个问题,树立正确的社会保险理念,增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信心和认同感。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文章写手,我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对2018年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社保缴费基数及领取基数对照表

社保缴费基数及领取基数对照表

社保缴费基数及领取基数对照表我们都知道社保有三大险种,分别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可以终身缴纳,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只能在退休时领取。

社保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你减轻生活负担,帮助你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小问题。

其中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每个月会根据职工个人的缴费情况和工资标准给职工本人核定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每年会在社会保障卡中自动扣除一次。

五项保险扣除后的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

1、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不与城镇职工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从事其他非全日制工作,或从事其他职业,或因本人原因中断生活来源,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后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年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领取标准:参保人员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缴费基数×100%)÷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缴费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一次性补齐个人账户储存额后即可办理退休。

2、灵活就业人员由单位缴费一般情况下,个人只需要缴纳5%的养老保险费和8%的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了。

对于城镇户口,社保部门要求单位按50%缴纳。

如果你的单位不给你缴纳这部分费用的话,单位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

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决定呢?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和计发月数。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览表
险种 缴费比例
调整前 调整后
缴费基数下限 (元)
调整前 调整后
缴费基数上限 (元)
调整前 调整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门诊基础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一类) 工伤保险(二类) 工伤保险(三类) 工伤保险(四类) 工伤保险(五类) 工伤保险(六类) 工伤保险(七类) 工伤保险(八类) 生育保险
个人8% 单位13% 个人0.5% 单位2% 个人3% 单位7% 个人0.2% 单位0.3% 个人0.2% 单位0.8% 单位0.2% 单位0.3% 单位0.5% 单位0.6% 单位0.7% 单位0.8% 单位0.8% 单位0.8% 单位0.8% 不变 由社保经办 机构确定浮 动费率 不变
2906 2906
16197 16197 无上限 无上限 无上限 无上限 无上限 无上限 无上限 无上限 16197×职工人数
17010 17010
17010×职工人数
3100 3100 2890 2890 2890 2890 2800 2800
18213 18213
20004 20004
不变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 1510×职工人数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 1720×职工人数

2018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新规定

2018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新规定

2018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新规定社保是大家都需购买的保险,这样才能享受到很多的社保福利。

但是社保的缴费比例每年都在变化,很多人都不清楚2018年的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咨询或者投保保险就上保险同城网。

养老保险:单位14%; 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 个人0.2%生育保险:单位0.85%; 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 个人无需缴纳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5年1月1日起,原20%和12%两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

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个人缴费比例:8%2、工伤保险的费率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费率由3档变8档,即工伤保险费率从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2%调整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2%、1.3%、1.4%。

3、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3月1日起下调,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1.2%、0.9%对应降为0.8%、0.64%、0.4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

养老金怎么领取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购买社保的时候就要按着规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相关的费用缴纳,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2018电力定额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

2018电力定额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

2018电力定额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在2018年,电力行业的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和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额度。

本文将对2018年电力行业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读。

一、电力行业社会保险费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电力行业的社会保险费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

每项保险的费率都有相应的计算公式和缴费基数。

1. 养老保险费率养老保险费率是按照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计算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计算基数是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例如,某电力公司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养老保险费率计算基数为6000元。

2. 医疗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也是按照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计算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计算基数是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以前述例子为例,医疗保险费率计算基数为6000元。

3. 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是按照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计算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2%。

计算基数同样是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以前述例子为例,失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为6000元。

4. 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由单位承担,没有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确定,一般在0.5%到2%之间。

计算基数是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以前述例子为例,工伤保险费率计算基数为6000元。

5. 生育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由单位承担,没有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1%。

计算基数是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以前述例子为例,生育保险费率计算基数为6000元。

二、电力行业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的意义电力行业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的确定,直接影响到企业和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额度。

计算基数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和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确定社会保险费率计算基数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是用于核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表格。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重要依据,因此,核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进行核定。

具体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核定,对于新入职员工,则按照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定。

月工资收入:填写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社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月工资收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

备注:对于特殊情况(如新入职员工、工资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等),需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

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及时更新信息:对于职工工资收入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应及时更新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表中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在填写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表时,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定是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要环节,务必认真对待。

在填写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基础进行核定。

应当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并及时更新信息,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是用于确定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依据。

该表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缴费基数:是指社保缴纳费用的计算基准,一般以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

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缴费基数存在差异。

缴费比例: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

不同险种和地区的缴费比例也各不相同。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企业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企业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失业保险
0.5%
最低为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即3055
0.5%
15.28
2018年1月起不分户籍性质,职工个人都需缴纳。
工伤保险
0.3-1.6%
参保职工个人不缴纳
女工生育保险
0.5%
备注: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5092元/月)。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企业社会保险费费率表
险种
企业缴费基数
企业缴纳基准费率
企业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确定办法: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不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
月缴费基数
费率
月缴费金额(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个人账户计账标准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申报
14%
最低为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即3055
8%
244.40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月3055*8%=244.40元
企业基本医疗保险
5.5%
5092
2%
101.84
划入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为101.84元/月。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7月至次年6月)门诊统筹报销限额1500元。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的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参保单位: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保障功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09〕16号)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8日起,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审核范围和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注:按赣府发〔2015〕52号、洪府厅发〔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调整另行发文,不纳入本通知调整审核范围)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均属于本次基数审核的范围。

二、调整审核内容和方法1、审核内容包括:2017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及其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额、《2018年度南昌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缴费基数汇总表》)、《2018年度职工缴费基数花名册》(以下简称《缴费基数花名册》)。

用人单位办理基数审核时,应携带用人单位2017年会计总账及工资明细账、2017年度财务年报表等材料。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 )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参保单 位名称
参保单 位性质
社会保 险代码
参保单 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人数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月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元/月) 单位按缴费基数 %缴费 个人按缴费基数 2%缴费
合计
人 数 月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元/月)

本 在职 医 职工
单位

1%
2%
失业保险缴费金额(元/月)
按户口分类
合计
个 人 单 位 城 镇 农民工
参保单位(章) 法人代表: 劳资负责人:
武川县社保中心(章) 业务经办人: 复核人:
单位按缴费基数 %缴费
疗 退休 保 人员 险
个人按缴费基数 2%缴费
合计
合计
大额医疗保 险(元/年)
个人账户 金额(元/
月)

人数




人数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0.70%
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缴费金额(元/月) 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元/月)
缴费比例
失 业 保
人数
月缴费

石家庄2017年7月--18年6月社保基数

石家庄2017年7月--18年6月社保基数

上限单位个人合计比例金额比例金额14246.752849.351139.743989.09养老2849.3520%569.878%227.95797.82工伤2849.35 1.20%34.1934.19失业3028.30.70%21.200.30%9.0830.28医疗4666.678%373.332%93.33466.67生育4666.670.50%23.3323.331021.93330.371352.29公积金330812%396.9610%330.8727.761418.89661.172080.05石家庄市【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合计五险一金合计1、单工伤: 工伤· 【单位34.19,个人0,合计34.19】2、三险:养老失业工伤· 【单位625.26,个人237.03,合计862.29】3、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 【单位1021.93,个人330.37,合计1352.29】4、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公积金· 【单位1418.89,个人661.17,合计2080.05】5、个人灵活就业:养老医疗· 【灵活养老:570(60%) 950(100%) 1900(200%) 2849(300%)】· 【灵活医疗:385】6、工伤费率按照八大行业费率核定,具体是由参保企业营业执照内营业范围所决定的,一般在0.5%~2%之间。

1.2%属于人力资源行业费率。

7、失业险上限15141.51元。

五险合计单位保险基数下限个人。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2018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1.引言本文档为2018年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

它包含了各种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基数及相应的规定,以供参考使用。

2.缴费基数的定义缴费基数是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金额,它根据一定的规定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根据国家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5.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6.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7.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也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确定的。

国家规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附件:1.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表2.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缴费基数:用于计算社会保险费用的基础金额,根据一定的规定进行确定。

3.养老保险:为职工提供退休福利,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种保险制度。

4.医疗保险: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障,支付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制度。

5.失业保险:为失业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帮助他们重新就业的一种保险制度。

6.工伤保险: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治疗、康复以及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

7.生育保险:为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医疗保障以及其他相关福利的一种保险制度。

四川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四川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四川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摘要:1.四川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概述2.2013-2017 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范围3.2017-2018 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4.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及比例5.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6.结论正文:一、四川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概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参加社会保险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用的基础。

四川省的社保缴费基数历年来有所调整,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2013-2017 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范围根据相关资料,2013-2017 年四川省的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如下:- 2013 年:上限14076 元,下限2815 元- 2014 年:上限15108 元,下限3022 元- 2015 年:上限16353 元,下限3271 元- 2016 年:上限17817 元,下限3563 元- 2017 年:上限19512 元,下限3902 元三、2017-2018 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从2017 年开始,四川省的社保缴费基数有了新的调整,具体如下:- 上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9512 元- 下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902 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四、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及比例对于个体参保人员,其缴费基数可在2011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的范围内自选缴费基数,征缴费率为20%。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地方上可能有些差别,最好拨打12333 社保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咨询。

五、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会对企业和职工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将增加企业的负担,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而对于职工来说,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将增加个人的社保缴纳金额,实际收入将会减少。

六、结论总之,四川省的社保缴费基数历年来有所调整,企业和职工需要关注这些变化,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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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2018)年度
缴费申报单位(公章)
缴费单位代码
申报日期
用 人 单 位 缴 费 申 报 情 况(人、元/月)
项 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申 报 数
申请核减数及核减原因
缴费人数
在岗职工
其他从业人员
社保卡办理人数
单位工资总额
财务报表工资总额
应付工资明细账工资总额
劳资报表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项 目
确定的工资总额
核减工资金额
核定数额
核减原因
单位缴费基数总额
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退休人员退休费(养老金)总额
核定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单位缴费基数为 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 元/月。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缴费申报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
2、“其他从业人员”指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离退休人员。
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之和
退休人员退休费(养老金)之和
(机关事业单位填报)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关政策规定,我单位提供的报表和申报的数据真实、准确。
单位经办人员 单位负责人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公章)
经 办 机 构 核 定 缴 费 基 数 情 况(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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