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井施工合同(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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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审批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深水井施工合同)

填写注意事项:

1、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正笔楷书填写,并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2、合同内容需填写完整。对标有符号“□”的条款,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内容在符号“□”内分别打上“√”或“×”;合同空白地方均应填满,如无内容则应以斜线划去或注明“此处空白”、“下文空白”。

3、合同协议书中有关于工期、合同总价等工程基本情况的约定,而专用条款中也有这些内容的详细约定,应注意保持合同协议书与专用条款的内容前后一致。

4、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如对通用条款有不同约定,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明确。

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简称发包人):

施工单位(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施工地点及工程设计

一、项目名称:深水井施工。

一、施工地点:

二、施工内容及要求:

2.1、含设计、找井位、成孔、下管安装、洗井、水泵及其配套电气的安装、调试,抽水试验、水质试验、封井等全部内容。

2.2、深水井成孔的直径(一般为 mm)、井壁管下端岩层以下采用 *5mm 钢管,上端岩层以上采用2 *4.5mm钢管,岩层以下出水口范围内需对井壁管钻滤孔形成花管,实际花管长度根据实际岩层以下井深确定;深水井滤料规格直径2-3毫米,填砾数量不得少于设计用量。

2.3、若实际施工时,承包人根据地质情况,深水井方案采用非全程钢管井壁管时,承包人应对深水井施工过程中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塌井、塌壁承担全部责任,并采用合理方案无条件恢复深水井直至达到发包人的使用要求,发包人不予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2.4、承包人必须确保水源来自岩层以下,保证枯水期正常供水,确保每口井每小时最小出水量;深井成型后,须作72小时以上连续抽水试验。

2.5、深水井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三级标准,承包人按行业规范检验标准,完成水质检验,并向发包人提交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2.6、承包人确保枯水期流量不低于10方/小时;

三、工程量及含税综合单价:

3.1、工程量:每口深水井设计尺寸为米以上,共口深水井。

3.2、按验收合格,实际达产达标深水井的实际深度办理结算,但最大结算工程量不得大于深水井的设计尺寸。

3.3、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承包人实施的不出水的深水井、完工验收时不能达产达标的深水井、水质不满足要求的深水井,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损

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施工要求

按《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钢制供水井井管》(DB62/33-1999)执行。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付款办法

一、合同预估总价: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不含税金额:(¥:元)本合同总价为暂估价款,最终按发包人优化方案后的图纸及承包人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如实办理工程结算,由此所造成的合同履约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含税综合单价:全程下钢管作井壁管的深水井含税综合单价元/米;非钢管作井壁管的深水井含税综合单价每米减元/米;

三、付款办法:

3.1、工程完工并经72小时连续抽水达标,水质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双方已确认结算款项85%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付至双方已确认结算款项的85%;经集团及第三方审计完成,付至审计确认款项的95%;质保期为1年,若水量、水质经质保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支付5%质保金。

3.2、本工程款项的支付发包人采用网银或承兑汇票等方式,发包人只与承包人办理结算,不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结算。

3.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同时若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赔偿发包人的税款损失(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赔偿金额为:未开发票含税金额*(1/(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发包人适用三项附加税税率之和)+发包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支付方式:电汇

第四条、施工日期

一、开工日期:2020 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20 20 年月日,工期为 30 天。以上工期为绝对工期,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工期均不予以调整。

第五条、合同双方责任

一、发包人责任:

1、必须在施工设备进点前,做好施工现场的路通、施工场地的平整;并指派

人员协调现场管理。

2、按合同要求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3、发包人指派为现场施工管理代表。

二、承包人责任:

1、严格按合同及设计施工要求组织施工,认真做好成井工艺,保证成井质量。承包人指派为项目经理指挥现场施工;

2、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发电机及远程取水措施,确保打井的连续性,上述措施的相关费用已综合在合同含税综合单价中。

4、若承包人所施工深水井用水不能达产达标,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成井质量保修壹年。若在质保期内出现井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付现场进行维修,若承包人不按照发包人通知要求及时进场进行维修,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井的质量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将从承包人质保金中双倍扣除,若质保金不足用于支付第三方的质量处理费用,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第六条、工程验收标准及要求

―、钻孔完工后,合同双方及质量检验单位应对井深、井孔垂直度、井管质量、过滤器质量等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

二、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由项目所在地(县、市)水利局、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验收标准按《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钢制供水井井管》(DB62/33-1999)执行;

三、验收当日,承包人必须向验收单位提交钻孔综合柱状图。主要内容:孔径、下管深度、地层类别、材料数量,洗井台班、静水位、动水位、出水量等资料,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手续,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合同双方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发包人没有按合同要求为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期顺延,但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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