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4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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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 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 【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 )部门。

A .民法 B .商法 C .经济法 D .诉讼法 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 1.1.2.1我国法的形式【口诀】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 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一级2007-01-C一级2007-100-ADE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精讲2资料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精讲2资料

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主体不合格) (P118)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 定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 月内追认,未最追认表示拒绝;善于相对人有撤销权; ②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最追 认表示拒绝;善于相对人有撤销权; ③无权订立合同事后取得处分权或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
工期顺延(两个14天)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7种情况发生后,14 天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报告后14天予以确认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 工期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P109)
竣工日期
按约定日期 发生争议:
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发承包双方就质量发生争议,经鉴定合格的,要以 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 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 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理解赔偿损失的限制
可预见性原则和防止损失扩大的原则 不可抗力的损失、超出违约方预见到的或应预见到的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没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 一般是不在赔偿范围内的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
合同生效要 具备的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合法

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形式合法)
投标
商业广告
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
要约生效 要约到达生效
要约撤回与要 约撤销
要约人
发出

2014年二级建筑师建筑经济知识知识要点汇编

2014年二级建筑师建筑经济知识知识要点汇编

2014年二级建筑师建筑经济知识知识要点汇编1.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竣工决算价2.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的总和3.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分类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恢复项目国家投资项目、引进外资项目、银行信用筹资项目、自筹资金项目4.项目组成顺序建设项目>单项项目>单位项目>分部项目>分项项目5.一座工厂或一个学校属于建设项目中大网校6.组织施工作业和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施工预算的最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7.价格形成的基础是价值8.从建设过程来看,工程造价是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所需用的一次性费用的总和,同时它也是工程产品本身的价格9.价格(P=c+v+m)构成中的税金和利润,是价值中盈利(m)的货币表现10.产品价格是由产品生产成本和盈利两部分组成,而盈利包括利润和税金中大网校11.价格形成中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是价值中物化劳动(c)和活劳动(v)的货币表现1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一种生产领域价格13.根据工程造价的特点,工程造价具有单件性、组合性、多次性计价特点14.建设工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不能超过可研报告投资估算的±10%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设计概算15.设计概算是对投资估算的落实16.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阶段是前期决策阶段(建设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17.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开发投资决策分析、开发前期工作、开发建筑实施和房地产租赁等18.在基本建设中,一个‘工程项目’(单项工程)系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如一所学校或工厂19.根据建设程序,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可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20.厂区工程中的办公楼属于厂区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中大网校21.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的支出应列入现场经费现场经费由两部分构成,即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22.直接工程费是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23.国产标准设备的原价一般是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24.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中大网校25.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应计入建设单位经费中大网校26.单台设备试车时的所需费用应计入安装工程费27.联合试运转费是进行整个车间的负荷或无负荷试运转时发生的费用大于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

二建复习资料-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二建复习资料-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2Z102036「合同价款的期中支付」▍1. 预付款①额度:10%~30%(扣除暂列金的合同价);②支付程序: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7天内核实后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支付。

若预付款期满后7天内仍未支付,承包方可在第8天暂停施工③起扣点的计算: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T=P-M/N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已完工程价值;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④扣完14天内返还预付款保函;▍2. 进度款支付①支付额度:期中结算价款总额的60%≤ 进度款≤ 期中结算价款总额的90%。

【注】进度款需要扣掉甲供材的费用。

②时间: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内提出支付申请,发包人在14天内核实并签发进度款付款证书,后14天付款;③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程序【注】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进度款(在收到支付申请后28天内支付进度款)。

▍3. 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总结】预付款/进度款付款期满后7天未支付,第8天起可暂停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费付款期满后7天内未支付,若发生事故,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022Z102037「竣工结算与支付」▍一、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1.编制者承包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核对者发包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3.工程结算编制和复核的依据(1)计价规范;(2)工程合同;(3)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4)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投标文件;(7)其他依据。

▍二、竣工结算程序1. 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同竣工验收申请一起提交(被催告后14天内未提交,视为认可发包方编制的文件)2. 核对竣工结算文件:审核、修改、复核——28天内;对结果无异议——7天内签字确认3. 发包人对质量争议的处理①已验收、已竣工未验收但已投入使用的工程,质量争议按保修合同执行。

最新整理二建《施工管理》考点第二章-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最新整理二建《施工管理》考点第二章-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二建《施工管理》考点第二章: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2Z102030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2Z102031合同价款约定一、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根据价款是否可以调整,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具体工程项目选择何种合同计价形式,主要依据设计图纸深度、工期长短、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确定。

《计价规范》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的影响。

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

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的工程量一般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

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2Z102032工程计量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参照单价合同计量。

一、单价合同的计量(1)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

2014工程计价新版教材内容: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

2014工程计价新版教材内容: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

2014工程计价新版教材内容: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百手整理起驾为您第三节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一2011一0216(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和索赔款项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对于合同价款的结算,《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进度款的支付以及竣工结算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调整1.变更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

(1)变更的范围。

针对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对设计变更、采购变更、施工变更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对发包人要求的赶工、工程暂停造成的变更作出了规定。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①对生产工艺流程的调整,但未扩大或缩小初步设计批准的生产路线和规模,或未扩大或缩小合同约定的生产路线和规模;②对平面布置、竖面布置、局部使用功能的调整,但未扩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初步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未扩大合同约定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③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④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基准标高和基准线的调整;⑤对设备、材料、部件的性能、规格和数量的调整;⑥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⑦其他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⑧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2)采购变更。

采购变更的范围包括:①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与相关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或已开始加工制造、供货、运输等,发包人通知承包人选择另一家供货商;②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范引起的变更;③发包人要求改变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地点和增加的附加试验;④发包人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试验物资的采购数量;⑤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笔记(17)

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笔记(17)

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笔记
(17)
2013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考完了,考生们又要准备2014年的二建考试,为了能让大家更好的掌握知识点,以更好的状态去考试,松鼠哥为大家整理了其二建施工管理相关辅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大捷!
51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5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主要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工程预付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3工程预付款额度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

54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d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5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d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d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按实际价格结算法;按主材计算价差;调价系数法;调值公式法(又称动态结算公式法)。

2014二建教材合同管理重点

2014二建教材合同管理重点

合同管理1.劳务分包合同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获得保险的是(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

2.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中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

3.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

4.有关分包人的工作,正确的说法有(分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有关分包合同价款,正确的是(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6.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以下关于分包合同中再分包问题的表述,(分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是错误的。

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承包人)负责编制。

9.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属于劳务分包人义务的是(完成水、电、热、电信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10.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所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劳务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

1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承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3.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劳务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劳务分包人(无需)支付保险费用。

15.劳务分包合同中,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的是(施工场地内劳务分包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

16.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由(承包人)负责协调。

2014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数字知识点汇总

2014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数字知识点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①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②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⑤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建-施工管理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中)(一)

二建-施工管理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中)(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上)
本节主要考点:
1.合同价款约定
2.工程计量
3.合同价款调整(14项)
4.工程变更
5.索赔与现场签证
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7.竣工结算与支付
2Z102033合同价款调整
十一、物价变化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
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该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和设备费。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高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低者。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有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总结】物价变化:谁的责任,谁承担。

1.价格指数调整法。

1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重点笔记

1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重点笔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二级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的法律、法规涉及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应采取恰当的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复习建议 :1,吃透教材、构建体系 2,掌握重点、理解难点 3,记忆精准、重视细节 4,注重真题、研习领会(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1.1.2.1我国法的形式【口诀】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 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一级2007-01-C一级2007-100-ADE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2014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最新考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

2014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最新考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

《》在中变化较大,本文章帮助您系统复习,全面了解的相关重点!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另一方;(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三)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够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家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借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部分,是指施工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发包人接收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合同价款及支付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合同价款及支付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合同价款及支付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至2月,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7月至12月陆续公布,具体考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建造师行业中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知识点,供考生朋友们学习!1.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中的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价款的支付:(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d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在发包人不拖延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29d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管理1v1基础班: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一)

二建管理1v1基础班: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一)

专题十一: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2Z102030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本节主要考点:1.合同价款约定2.工程计量3.合同价款调整4.工程变更5.索赔与现场签证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7.竣工结算与支付五、索赔与现场签证(一)索赔1.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①增加工作内容,人工费按计日工费计算。

②停工损失、效率降低损失,按窝工费计算。

(2)设备费①增加工作内容按机械台班费计算。

②窝工:自有机械按机械折旧费计算;租赁机械按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增加的费用、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价格上涨。

(4)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

(5)利润:①工程变更、文件有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

②一般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不同意索赔利润(业主原因造成的暂停除外)。

(6)延迟付款利息。

【习题演练】考前超押“三页纸”资料,详询老墨微信SDS1-8【例题1】根据国际惯例,承包商自有设备的窝工费一般按()计算。

A.台班折旧费B.台班折旧费+设备进出现场的分摊费C.台班使用费D.同类型设备的租金【答案】A【解析】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例题2】施工现场主导机械一台,台班单价1000元/台班,折旧费50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100元/工日,窝工补偿50元/工日,由于电网停电,导致停工2天,人工窝工10工日,则施工企业可索赔()元。

A.0B.500C.1000D.1500【答案】D【解析】人工费索赔=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机械费窝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总的索赔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例题3】下列引起索赔的情形,承包商不可以列入利润的是()。

A.业主提供的文件有技术性错误B.工程范围变更C.业主未能提供现场D.工程暂停施工【答案】D【解析】利润的索赔:工程变更、文件有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一般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不同意索赔利润。

二建复习资料-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上)

二建复习资料-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上)

01「 2Z102031 合同价款约定」▍一、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计价规范》中规定,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

无论采用二者当中的哪一种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均为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只不过约束效力不同。

①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不具合同效力(量可调)结算时按完成合同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②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效力(量不可调)▍二、合同价款的约定1.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2.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后者优先)。

02「2Z102032 工程计量」1.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并按国家计量规范计算得到工程量确定。

2.单价合同、总价合同计量过程中双方彼此核量的时间均为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3.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工程变更除外)。

03「 2Z102033 合同价款调整」▍一、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1.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中各个环节涉及到的时间是14天。

2.合同价款调整原则:谁的责任,谁承担。

▍二、法律法规变化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相关部门公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调整,调减的调整。

【总结】谁的责任,谁承担▍三、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或新变措施项目需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四、工程量偏差(掌握)1.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超出15%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2.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剩余的全部)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014年二建法规终极重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2014年二建法规终极重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精选全文完整版1、债的消灭: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2、诉讼时效期间:普通2年,短期1年:人身伤害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海上运输;4年:涉外合同。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强制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1)矿山企业;(2)建筑施工企业;(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取证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建建筑工程合同价款

二建建筑工程合同价款

二建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款。

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工程的质量。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目前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有以下3种:1.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单价和工程总量,双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款。

这种合同方式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合同纠纷。

2.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工程总价款,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一切费用。

总价合同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程量较明确、工程周期较短的项目。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个工程成本基价,再加上一定的酬金比例,计算合同价款。

这种合同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大、工程周期长、工程风险较高的项目。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因素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

引起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发生、开发及设计变更、承建双方未尽责任与义务等。

合同价款调整之前必须完备相应的手续,否则会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时效。

合同价款的调整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以变更估价程序为例,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批完毕。

总之,二建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并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程序和条件。

通过合理的合同价款约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合同纠纷,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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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管理》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

2014年二级建造师《管理》知识点: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1.合同价款约定
根据合同计价方式施工合同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

常用的固定单价合同,即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约定条件外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价款约定应包括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风险、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的内容。

2.工程计量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单价合同计量时,若发现施工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采用施工图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参照单价合同计量。

工程计量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计量结果须获得双方的认可。

3.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掌握各种事项发生时调整合同价款的相关规定。

(2)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承(发)包人应在合同价款调增(减)事项发生后的l4天内向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

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3)价格指数调整公式:
4.工程变更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按原单价变更价款;只有类似的,参照类似单价变更价款;其余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单价,发包人确认。

(2)分部分项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调整原则:工程量增加l5%以上时,调低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调高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

5.索赔与现场签证
(1)索赔费用的组成: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延迟付款利息。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①实际费用法:以承包商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
②总费用法:索赔额一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费用
③修正总费用法:索赔额一某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一该工作报价的费用
(3)现场签证的范围和程序: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发包人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1)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其他结算方式。

(2)预付款额度:包工包料工程不低于合同价的10%且不高于30%;重大工程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按合同约定比例分别确定。

(3)预付款的扣回方式
①按照承发包双方的合同约定,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②从计算的起扣点扣起。

起扣点T=P—M/N,其中P为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为工程预付款数额;N为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

(4)进度款的支付
①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发包人收到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天内核实申请内容;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l4天内支付进度款。

②进度款支付计算的基本思路:确定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一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一当月工程量价款一扣除预付款、滞留金等一当月应签证的进度款一累计本月工程进度款。

7.竣工结算与支付
(1)竣工结算程序: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一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并出具核对结果一对核对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在7天内完成竣工结算文件的签认。

(2)竣上结算款支付程序: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一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一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结算款。

在办理竣工结算与支付的过程中,应注意有关的时间要求,明确相关事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应采取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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