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军事职业教育定位构建军事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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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军事职业教育定位构建军事职业教育体系

当今世界军事发达国家普遍认为,军事教育主要由军事高等学历教育与军事职业教育构成,军事职业教育是军事教育的核心与关键,在高度重视军事高等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发展军事职业教育。在海军新型院校教育体系中,如何面向海航部队建设与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创造性地贯彻第十四次全军院校会议与第十二次海军院校会议教育改革精神,搞清军事职业教育的定位,构建分院军事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多层次、多形式人才培养机制,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一、明确军事职业教育的定位

1994年4月,中央军委作出了军队院校要努力转变办学重点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了军队院校必须把办学重点从以生长干部学历教育为主逐步向以生长干部任职教育和现职干部继续教育为主转变。实现军队院校办学重点的转变,就应该解决好军事职业教育定位的问题。我军军事职业教育的定义可拟为:按照军事职业岗位任职需要,给与军队受教育者以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这样定义军事职业教育,需要明确三点:

(一)明确军事职业教育的特点

针对性。一是专业针对性,无论哪个层次的军事职业教育都是以岗位任职需要为培养目标,这样就决定了这个层次的培训必须针对某个专业岗位来展开,二是教学内容针对性,教学内容必须具有适应性、有效性和综合性,除了进行必须的专业培训外,还要针对岗位特点强调品质培养、注重指技合训、强化人文素质等各个方面。

多样性。根据军事职业教育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军事职业教育无论从培训层次、培训对象、培训范围、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以及学制等许多方面都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实践性。军事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很明确:适应岗位任职需要,因此无论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等几个方,面都非常明显地体现了注重实践的特点。

终生性。现代教育是终生教育,为实现军事人才的矢口识结构随时代发展,每个军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阶段将会接受不同内容的军事职业教育,在军人的职业生涯内将享受终生教育。

除了以上四个特点外,军事职业教育还具有教育目标明确、教育任务广、教学内容起点高、高科技含量大、教学组训方式灵活、自主性、研究性学习要求高等特点。

(二)明确开展军事职业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适应需求的原则。军事职业教育的培训范围很广,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是这些班次的设定不是随意的,是按照任职岗位的需求来开设的。能力本位的原则。军事职业教育涉及到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学方法手段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所有的这一切都应该遵循能力本位的原则,从培养学员的综合能力出发,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管理工作,适应军事职业教育针对性强的特点。晋训一致的原则。开展军事职业教育,要进行有计划的院校教育培训,循序渐进的岗位任职,做到“不训不晋,先训后晋,晋训一致”,形成一条进出有序、逐步提高的人才成长渠道,使军事职业教育逐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军事职业教育,除了利用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优势,调动受训人员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因地制宜的远程教育、函授教育以及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等多种方式的军事职业教育,使我军的军事职业教育逐步建立循序渐进的岗位任职,因地制宜的在职自我发展,三者结合,交替进行的良性机制。

(三)明确军事职业教育的分类

1、士兵军事职业教育

主要是针对刚入伍的士兵来开展,其培训内容主要是入伍训练,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上岗前的培训。

2、士官军事职业教育

根据我军目前的土官培训体制,在培训范围上分为士官学历军事职业教育和士官非学历军事职业教育两部分。土官学历军事职业教育主要是指军队专业院校和土官学校承担的士宫中专、大专学历教育。土官非学历军事职业教育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士官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各种培训,该部分的教学任务在士官学校、部分军队专业院校和相应部队完成。

3、军官军事职业教育

我军现行的干部培养体制规定;不进院校培训不允许提干,“2005年后生长干部培养基本实现高等教育”。上述规定从法规上明确了军官任命前必须接受普通高等教育(也可称军官任命前的基础教育)。由于普通高等教育是按学科设置的“大专业”,重在基础性,与职业教育的特点有非常大的不同,因此,为突出军官任命前所接受的高等教育在军官整个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基础性,我们认为在军事职业教育的分类中不应将该部分教育列入其中。

1999年召开的军委扩大会议和全军第十四次院校会议,规定了干部不经过院校培训就不能转换工作岗位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实现了我军干部培训体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使军队在职干部的培训步入科学、正规的发展轨道。军官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的教育,我们认为均属于军事职业教育。

二、建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主要是指有关军事职业教育的培训任务、方式、规格、层次、要求及其相互关系等构成的整体系统。具体构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适应海航部队建设需要;二是符合训练任务规划,三是突出学科专业优势。

依据上述要求,我们具体构建了“三种类型、三个领域和三个等级”的军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三种类型就是:任职教育、晋升培训和专项培训,三个领域就是:政工、指挥(包括军事、后勤、装备指挥官)和专业技术类三个培训领域,三个等级就是:晋升培训均分为初、中、高三个层次等级。

任职教育。任职教育可以定义为我军官兵首次任职或上岗前的专门训练。一般包括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地方高等教育毕业生到部队工作前的岗位培训,二是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模式“4+X”中的X阶段的教育,是任职教育的重点,三是专业技术兵训练,如我院为海航承担的新兵初级预选士官培训,也属于任职教育范畴。

晋升培训。主要是指现职干部和土官为了适应不断成长与进步、由初级到高级等工作岗位转换的需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不同职务而对其进行的晋职晋级前的系统化培训。晋升培训又可分为政工类、指挥类和技术类三个培训领域,指挥类包括军事指挥干部、后勤指挥干部和装备指挥管理类干部。不同院校有不同的侧重领域,而每个培训领域一般又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大致应与岗位任职等级要求相吻合。

专项培训。是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装备为重点,改善现职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新装备维修保障能力,满足部队的建设需求为目标而适时开展的各种各类的短期培训。在具体培训模式上,主要包括换装培训、持证培训、应急培训与定期轮训等各种形式。适应部队装备迅速更新换代的需要,按照海军院校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专项培训的方式、数量将会越来越多,内容将越来越丰富,是今后军事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与发展方向之一。

三、健全军事职业教育组织管理体系

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的法规法律是进行军事职业教育管理的重要保证,也是军事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需要根据部队与院校发展军事职业教育的实际,创造性地构建切实有效的军事职业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

建立“三位一体”的管理机构。遵循全军办院校、合力育人才的军校教育特殊规律,军事职业教育更加需要建立与完善由机关牵头、院校为主与部队防调的“三位一体”的管理组织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机关、院校与部队三方的积极性与优势,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共同研究解决军事职业教育中的一些重大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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