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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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方案 公示模板

商品房预售方案 公示模板

商品房预售方案公示模板以下是一个商品房预售方案的公示模板,仅供参考:【公示标题】【公示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预售方案】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位于【项目地址】,由【开发公司名称】开发建设。

本次预售房屋共【房屋数量】套,总建筑面积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预售房屋的价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二、预售条件1.购房者需具备【购房者资格条件】,如具有【城市/地区】户籍、缴纳【社保/个税】等要求。

2.购房者需按照规定比例缴纳房屋总价款的【首付比例】作为首付款,余款通过【贷款方式】进行按揭贷款支付。

3.购房者需在签订预售合同后【签订合同后要求时间】内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1.本项目的工作人员;2.与本项目有合作关系的单位或个人;3.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特定人群。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并在签订预售合同前进行确认。

四、公示及登记流程1.在本项目售楼处及网站上公示预售方案;2.购房者需在【登记时间】前按照要求进行登记;3.公示期结束后,按照登记顺序进行选房,选房结果将通过【选房方式】进行公示;4.选房结束后,购房者需按照要求签订预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1.购房者需认真阅读预售方案中的各项条款,并在签订预售合同时仔细核对相关信息;2.购房者需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总价款、契税、维修基金等;3.本项目的交付标准以预售方案中的说明为准。

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统一标准

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统一标准

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明示统一标准为保证商品房公示信息完整、清晰、美观,对公示内容、公示规格,具体要求如下:一、公示内容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附表《商品房共有共有部位明细表?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4、《商品房预售方案》5、购买预售商品房须知6、商品房销售人员明示牌7、商品房销控表8、《南京市居住建筑项目节能公示牌》9、《南京市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表》10、商品房销售委托书11、建筑项目模型或规划总平面图12、不利因素二、明示内容1、《商品房预售合同》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临时管理规约》4、各幢房屋的平面图及各类房屋的套型图三、备查资料1、《建设项目核准决定书》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公示要求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采用写真面KT版衬塑料锒框,其版幅不得小于60*40公分(长*宽);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本原件采用镜框安装、《商品房共有共有部位明细表》原件采用镜框安装或双面覆膜;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正本采用1:1复印件双面覆膜;4、商品房销售人员明示牌,采用双面覆膜统一贴于彩色KT板上,版幅大小根据参与本项目销售的人员数量决定;5、商品房销控表采用喷绘,每行信息的行间距不得小于2.5公分。

凡在建工程抵押的:户室号栏贴紫色“△”标签、已定购签约的:销售情况栏贴“○”红色标签;土地抵押的或“△”、“○”图形含义用文字说明。

6、《南京市居住建筑项目节能公示牌》采用版幅为不得小于60*40公分(长*宽)写真面KT板衬;7、《购买预售商品房须知》不得小于110*60公分(长*宽);8、《南京市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表》采用1:1复印件;9、商品房销售委托书采用1:1复印件(代理销售须贴);10、规划总平面图,采用写真面KT板衬或喷绘图,根据项目规模,确定版幅大小,图中应标注各幢房屋的位置、外形、层数、小区及周边道路、配电设施、配套设施位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粤建房函〔2021〕55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粤建房函〔2021〕55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信息公示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的,应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集中公示和警示以下信息,同时在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以下内容:(一)企业和销售人员信息。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企业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当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经纪服务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代理的范围、期限和权限,以及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3.销售人员信息:包括姓名、相片、上岗证明、工号等。

未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列入其中。

(二)商品房项目信息。

1.在售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文件。

2.商品房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楼幢建筑平面图、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层数、户型详图,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公共配套说明、地下停车位平面图、人防区域平面图,停车位配比等,位于人防防护区范围内的停车位(车库)应注明“人防车位(车库)”。

香湖印小区预售房源价格备案表

香湖印小区预售房源价格备案表
香湖印小区预售房源价格备案表
序号
幢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备案单价
备案总价
用途
1
3#
201
123.52
18085
2233859
住宅
2
3#
202
88.45
18100
1600945
住宅
3
3#
203
88.45
18100
1600945
住宅
4
3#
204
123.52
17885
2209155
住宅
5
3#
301
123.52
18385
1714161
住宅
35
3#
1003
88.45
19380
1714161
住宅
36
3#
1004
123.52
19485
2406787
住宅
37
3#
1101
123.52
19885
2456195
住宅
38
3#
1102
88.45
19460
1721237
住宅
39
3#
1103
88.45
19460
1721237
住宅
40
3#
1202
143.16
19820
2837431
住宅
23
12#
1301
143.16
20070
2873221
住宅
24
12#
1302
143.16
19920
2851747
住宅
25

商品房预销售现场公示

商品房预销售现场公示
信息
规划平面图缩印
节能信息公示牌缩印
主要技术指标缩印
备注
商品房明码标价信息按市物价部门要求公示
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商品房预(销)售现场公示制作说明
1、商品房预(销)售现场公示应美观大方,放置在醒目位置。
2、相关证件信息要扫描原件、彩色打印,统一用镜框镶嵌,整齐排列。
3、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信息要包含抵押范围、时间、金额等内容。
4、售后服务信息除在本栏列出,还要在其他明显位置公示。
5、“其他信息”空白栏可公示未列出的公示内容,如返迁安置信息。
6、监督单位为受理单位名称,投诉电话为受理单位电话。
商品房预(销Leabharlann 售现场公示开发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项目
证照信息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开发企业
资质证书
国有土地
使用证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预售
楼盘信息
楼号
用途
套/间数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其他信息
开竣工时间
施工单位
物业服务单位
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信息
售后服务机构信息
公共设施公共部位信息
工程技术

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 正本11

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 正本11
预售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栏目制作要求
1 0 1 企业投诉处理信息
说明事项:
2 5
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
监督投诉电话:86229290 物价投诉电话:12315Leabharlann 2 9 . 5 1 0 1 5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
一、公示栏按照(佛建房市[2010]2号)要 求安装在售楼部门口(或沙盘)旁边显眼位 置。公示栏可以在售楼部墙上安装,也可以 用铝合金(或铁)支架安装。公示栏外框底 部离地面高度60CM。 二、公示栏框内尺寸范围:[218~203]CM (宽)×[183~168]CM(高)。框内底色建 议采用浅米黄色;公示栏边框颜色自定。公 示栏内资料按图标注位置摆放。 三、“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字样采用高 范围[10~15]CM红色宋体字。 四、公示资料按图中标注的尺寸位置摆放, 具体要求:1、2、4位置公示资料用A3纸尺 寸复印镜框镶嵌。3、5、6、7位置公示资料 用A3纸尺寸复印过塑,用铁圈打孔安装固定 。8A、8B、9、10、12位置公示资料用A4纸 尺寸复印过塑,用铁圈打孔安装固定。11位 置公示资料用A3纸尺寸复印不需过塑,打孔 安装固定。13位置为楼盘利弊因素。14位置 预留摆放开发企业温馨提示。15位置公示资 料图纸按剩余位置缩放复印安装固定好。 (提示:同类资料要按文件形成时间次序重 叠摆放) 五、《佛山市购买预售商品房指南》要固定 安装在公示栏旁边,安装高度底边线离地高 150CM。
六、图中标尺寸单位为厘米。
12
公示栏内框线 公示栏外框线
10
10
21
21
42
60
1
2
3
4
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鄂价检规〔2014〕69号 2014-07-14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公开、公平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应当按照本细则实行明码标价。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商品房是指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企业开发,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车库(位)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不高于申报价格明码标价。

降价、打折销售的,应标明优惠幅度和折扣率、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及优惠期限。

第六条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楼盘基础信息公示牌》的格式,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楼盘基础信息与收费:(一)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房源数量、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二)楼盘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三)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如有多项优惠措施,应标明能否同时享有;(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五)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第七条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湖北省商品房销售单套价格一览表》的格式,实行一套一标,明确标示每套商品房的以下信息:(一)当期销售的商品房的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二)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三)商品房销售总价。

预售商品房公示牌

预售商品房公示牌

附件一商品房基本情况公示牌
开发企业名称(盖章):
楼盘名称坐落位置
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性质建筑结构
房屋类型预售许可号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优惠拆扣及享受的条件
可供销售房屋总套数:
房源概况
本期销售推出商品房总套数:
小区水、电、气、暖、
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石家庄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监制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二石家庄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楼盘名称:开发企业名称:
幢号单元房号户型套内面积公摊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销售单价
(元/平米)
销售总价
(万元)
装修状况销售状况
备注1、房价含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安装、入网费用等;
2、商品房最终面积以产权部门核定的面积为依据。

石家庄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监制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三石家庄市商品房(非住宅)销售价目表楼盘名称坐落位置
名称编号类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单价
(元/平米)
总价
(万元)
销售状况
备注非住宅指商用房、地下储藏室、车库、车位等。

石家庄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2011]78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2011]78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201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发〈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1〕72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房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商品房预售价格和信息公示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需提交的预售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及竣工交付日期,预售商品房的房源套数,每套房屋的预售价格和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用设施和公共部位的具体范围,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与车库的范围和归属及分配处置方案,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开发商保留房源的范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业主临时公约等内容。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人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应制作《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示牌样表》和根据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填写的《商品房预(销)售价目表样表》。

商品房明码标价及销控表公示牌(栏)制作要求

商品房明码标价及销控表公示牌(栏)制作要求

商品房明码标价及销控表公示牌(栏)制作要求一、画面制作说明(一)内容要求:按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可售房源总套数,每套商品房的位置、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均应注明),单价、总价、销售状况(采用不同标记对待售、已售等销售动态信息)进行公示。

(二)制作要求:1、画面尺寸:画面高度和宽度可根据所售楼栋的楼层高低和单层户数多少自由调节(建议尺寸为:1800X1200mm)。

2、表格及文字要求:表格线及文字均使用黑色,字体采用黑体,表格线与文字留适当间隙,保持美观。

其中,“项目名称”应与预售许可证批准的名称一致,字体、颜色各企业可做个性化设计。

3、制作工艺:写真覆膜。

二、公示要求:开发企业可根据售房现场情况,选择将商品房销控表公示牌(栏)公示或上墙公示三、公示栏(牌)制作安装说明(一)选择制作支架公示的,公示栏支架制作安装说明1、制作形式:按设计文件中效果图所示样式进行制作。

2、制作尺寸:长度尺寸与制作画面相符,倾角15度,全高1600mm。

3、制作工艺:不锈钢、铝合金及铁艺组合烤漆制作。

画面面板使用3mm透明亚克力材料;画面背板使用PVC背板。

4、安装说明:将制作好的写真画面夹装至公示栏支架亚克力面板与背板之间。

(二)选择上墙公示的,公示牌安装说明1、制作形式:按设计文件中效果图所示样式进行制作。

2、制作尺寸:长度尺寸与制作画面相符。

3、制作工艺:不锈钢、铝合金及铁艺组合烤漆制作。

画面面板使用3mm透明亚克力材料;画面背板使用PVC背板。

4、安装说明:将制作好的写真画面夹装至公示牌亚克力面板与背板之间,画面上沿离地高度不低于1500mm,不高于2000mm,公示牌前不得有遮挡物,方便购房者阅读。

2。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鄂价检规〔2011〕36号

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鄂价检规〔2011〕36号

附件1: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鄂价检规〔2011〕36号)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实行明码标价。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参照本细则实行明码标价。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四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其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物价局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

第五条商品房经营者在销(预)售新建商品房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商品房在销售中,降价、打折的,应标明优惠幅度和折扣率,上调价格应重新申报。

第六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示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七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及各项税费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

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各县、区房地产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现通知如下:一、加强商品房预售、现售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发放VIP卡、吸纳会员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摇号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定金、首付款、贷款及全部售房款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定金、首付款、贷款及全部售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由监管机构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预售资金;情节严重的,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凡在我市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承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商品房销售。

四、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并领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通知书》。

商品房预售楼盘表式样

商品房预售楼盘表式样

预定套内建筑 套内建筑面积每/㎡ 套内建筑面积每/㎡单
面积单价 与建筑面积每/㎡价 价与建筑面积每/㎡单 备 注
(元/㎡)
差绝对值(元)
价对比值(%)
758205
4500
5401
901
83%
763260
4530
5437
907
83%
768314
4560
5473
913
83%
773369
4590
5509
919
面积单价 与建筑面积每/㎡价 价与建筑面积每/㎡单 备 注
(元/㎡)
差绝对值(元)
价对比值(%)
1-1-403
66.37
55.29 20034 11.08 298665
4500
5402
902
83%
1-1-503
66.37
55.29 20034 11.08 300656
4530
5438
908
83%
1-1-603
66.37
55.29 20034 11.08 302647
4560
5474
914
83%
1-1-703
66.37
55.29 20034 11.08 304638
4590
5510
920
83%
1-1-803
66.37
55.29 20034 11.08 306629
4620
5546
926
83%
1-1-903
1-1-2201 168.49
140.37 20034 28.12
1-1-2301 168.49
140.37 20034 28.12

二手房公司公示牌内容

二手房公司公示牌内容

二手房公司公示牌内容【实用版】目录1.导语:介绍二手房公司公示牌的内容及其重要性2.二手房公司公示牌的具体内容2.1 公司基本信息2.2 房源信息2.3 交易流程2.4 费用说明2.5 服务承诺3.公示牌的作用及其对消费者的意义4.结论:总结二手房公司公示牌的内容及其作用正文导语: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成为了许多购房者的选择。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交易透明度,二手房公司都会设置公示牌,向消费者展示公司的相关信息以及交易流程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二手房公司公示牌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二手房公司公示牌的具体内容1.公司基本信息:公示牌上会显示公司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营业执照编号等基本信息,让消费者对公司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房源信息:公示牌上会列举公司所拥有的房源,包括房源名称、位置、面积、价格等,方便消费者进行选择。

3.交易流程:公示牌上会简要介绍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包括房源核验、签订合同、支付定金、办理过户等环节,让消费者对交易过程有清晰的认识。

4.费用说明:公示牌上会列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如中介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帮助消费者做好资金准备。

5.服务承诺:公示牌上会明确公司的服务承诺,如保证房源真实性、提供专业咨询等,让消费者感受到公司的诚信和专业。

二、公示牌的作用及其对消费者的意义公示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交易透明度:公示牌可以让消费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交易流程,避免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透明度。

2.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示牌可以让消费者了解费用说明和服务承诺,有利于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3.增强公司信誉:通过公示牌展示公司的信息和承诺,有利于树立公司形象,提高消费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结论:二手房公司公示牌对于消费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更好地了解公司和交易流程,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二手房公司来说,设置公示牌也有利于提高自身信誉,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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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由物业管理供业主使用
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扩大砌块使用量,使用灰砖,外墙进行保温
前期物业服务情况
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标准,停车位收费标准,业主临时公约
多层0.3元/㎡.年地下室0.15元/㎡.年
开发商自留房范围
物业服务用房
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4592552 4511036预售方(章):
1
预售房源总数
51
竣工交付日期
2011.12.30
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入户
面积预测及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0.073
装修状况
外墙涂料
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漆
代收
代办
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是否自愿
质量承担主体和方式
柱、梁、及承重墙、砖混和框架
天然气
3000元/户
附件1:
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示牌样表
预售许可证号:






开发企业
河南恒达瑞实业有限公司
预售楼盘名称
易居公馆小区
房屋性质及规划用途
住宅、商业
楼盘坐落位置
振兴路南段东侧
土地性质
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2010年10月12日至2079年10月10日
建筑结构
砖混
容积率
2.6
绿化率
38%
车位配比率
8:1
楼盘总栋数
查档费
100元

有线
260元/户
评估费
100元
契税
住房2%,商业4%
抵押登记费
总房款的4‰
测绘费
住房1.36元/㎡,商铺1.5元/㎡
他项权证工本费
80元
维修基金
多层30元/㎡
按揭合同工本费
10元
办证费
100元/套
抵押服务费
贷款额的2‰
档案利用费
20元
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备范围
健身器材、消防栓
停车位车库范围、归属及处置方案
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12358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房屋全部销售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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