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例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例一、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筹划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金银珠宝除外),而不是流通领域或消费环节。
因此,关联企业生产(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若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单位,可以降低计税销售额,从而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
再者独立核算的销售单位,由于是销售环节,只交纳增值税,不交纳消费税,故此,使整个利益集团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例如:某卷烟厂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A卷烟500箱,每箱不含税价为1000元(市场价为每箱1500元)。
转移定价前应纳消费税=500×1500×40%=30(万元)转移定价后应纳消费税=500×1000×40%=20(万元)转移定价前后应纳消费税之差=30-20=10(万元)二、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筹划消费税条例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组成成套销售的,适用从高税率征收消费税。
因此,如果有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产品分别核算,并分别申报纳税。
例如:某酒厂既生产粮食白酒(消费税率为25%),又生产药酒(消费税率为10%),该厂对生产的上述二类酒应分别核算,才能分别申报纳税,否则按消费税率25%征收消费税。
三、不含增值税的计算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是包含消费税,而不含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销售额中包含有增值税,则应将增值税分离出来,再计算消费税,其计算公式是: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例如:广州市某化工厂2003年3月销售给某连锁超市化妆品一批,总金额为11.7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30%.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11.7÷(1+17%)=10(万元)化妆品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额=10×17%=1.7(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10×30%=3(万元)四、包装物纳税筹划消费税条例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如何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算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v1.0 可编辑可修改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一、纳税人方面的优惠1994年开征的消费税,仅就四大类十一种商品征收消费税,其它产品无论是生产、批发、还是零售一概不征消费税,这四大类商品是:第一类:有余消费品;烟类--酒类--烟花鞭炮第二类:奢侈消费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品--贵重首饰第三类:不可再生资源:汽油、柴油;第四类:高档消费及高耗能:摩托车、汽车、轮胎、小轿车。
二、纳税环节的优惠消费税一般有两类: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
前者一般指消费者本人作为纳税人,当消费者消费应税消费品时,交纳的消费税;后者指的是由生产者缴纳,而不是由消费者缴纳,尽管消费者是该税负的最终承担者。
我国的消费税属于间接消费税,税负将纳税环节选择在生产环节,这样既可达到开征消费税的目的,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征管效率,又可减少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消费税具有高转嫁特征消费税具有转嫁性,凡列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一般都是高价高税产品。
因此,消费税无论采取价内税形式还是价外税形式,其税负都具有转嫁性。
这种转嫁性有利于消费税纳税人运用税负转嫁手段将税收负扭转嫁给消费者从而达到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
四、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方法,由国税总局规定。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如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由报关出口者按规定期限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由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科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缴消费税。
消费税只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这是因为:①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凡开征消费税的国家对其出口消费品都准予免税,故对出口消费品免税符合国际惯例。
②鼓励出口,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除出口消费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减免税,这是由开征消费税的目的所决定的,开征消费税是为了引导消费方向,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为此消费税征税范围只限于非生活必需品、高档消费品和稀缺资源消费品。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委托加⼯⽅式的税负委托他⽅加⼯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本企业继续加⼯成另⼀种应税消费品销售。
例如:A卷烟⼚委托B⼚将⼀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成烟丝,协议规定加⼯费75万元;加⼯的烟丝运回A⼚后,A⼚继续加⼯成甲类卷烟,加⼯成本、分摊费⽤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700万元。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50%。
1.A⼚向B⼚⽀付加⼯费的同时,向受托⽅⽀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75)÷(1-30%)=250(万元)应缴消费税=250×30%=75(万元)2.A⼚销售卷烟后,应缴消费税:700×50%-75=275(万元)3.A⼚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33%):(700-100-75-75-95-275)×(1-33%)=80×67%=53.6(万元)。
如果委托加⼯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运回后,委托⽅不再继续加⼯,⽽是直接对外销售。
仍以上例,如果A⼚委托B ⼚将烟叶加⼯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加⼯费⽤为160万元;加⼯完毕,运回A⼚后,A⼚对外售价仍为700万元。
1.A⼚向B⼚⽀付加⼯费的同时,向其⽀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160)÷(1-50%)×50%=260(万元)2.由于委托加⼯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A⼚在销售时,不必再缴消费税。
其税后利润计算如下:(700-100-160-260)×(1-33%)=180×67%=120.6(万元)可见,在被加⼯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显然⽐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税后利润多67万元。
即使后种情况A⼚向B⼴⽀付的加⼯费等于前者之和170(75+95)万元,后者也⽐前者税后利润多。
⽽在⼀般情况下,后种情况⽀付的加⼯费要⽐前种情况⽀付的加⼯费(向受托⽅⽀付加⾃已发⽣的加⼯费之和)要少。
对受托⽅来说,不论哪种情况,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都与其盈利⽆关,只有收取的加⼯费与其盈利有关。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消费税是一种由消费者支付的税收,通常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一定比例来征收。
对于企业来说,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消费税纳税筹划的例题:假设某企业在一年内销售了一批商品,销售额为1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
企业在税前成本为80万元,税前利润为20万元。
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应该如何操作,使得税负最小化?首先,我们来计算企业的税前利润为20万元,销售额为100万元,税前成本为80万元。
按照消费税税率5%,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100万元 * 5% = 5万元。
然后,我们来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
在消费税的筹划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降低税负:1. 合理调整销售价格: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销售价格来影响税负。
如果销售价格较高,税负也会相应增加;如果销售价格较低,税负也会相应减少。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税率和税前成本来调整销售价格,以降低税负。
2. 合理安排税前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税前成本来影响税负。
税前成本越高,税负越低。
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税前成本来降低税负,例如通过降低生产成本、采购成本等方式来增加税前成本,从而降低税负。
3. 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在税收方面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降低税负。
例如,对于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政府可能会给予税收减免或税收优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综合上述筹划方法,针对这个例题,企业可以通过调整销售价格、合理安排税前成本以及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税收最小化的目标。
消费税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税负影响非常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税收政策和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筹划方法,实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在国家税收体系中,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它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
消费税税收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合理规避或减少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以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竞争力、增加利润的目的。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介绍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和效果。
案例背景: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自有品牌化妆品,产品涵盖护肤、彩妆、个人护理等多个品类。
由于消费税率较高,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需要支付大量的消费税,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决定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寻求合法合规的减税途径。
筹划目标:1. 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提高盈利能力;2. 合法合规,避免触犯税法,避免税务风险;3.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销量。
筹划方案:1. 产品结构调整,根据不同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不同的特点,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减少高税率产品的销售比例,增加低税率产品的销售比例。
例如,将护肤品产品线进行扩大,减少彩妆产品线的销售比例,以降低整体税负。
2. 渠道优化,通过调整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转移到消费税税率较低的渠道,如跨境电商、免税店等,以降低税负。
3. 产品定价策略,对产品进行合理定价,结合消费税税率进行考虑,避免过高的定价导致税负过重,同时保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 进口原料优化,对进口原料进行筛选和替代,选择税率较低的原料进行生产,以降低成本和税负。
实施效果: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该化妆品企业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 消费税负减少,企业成功降低了消费税负担,有效提高了盈利能力。
2. 增加销量,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渠道优化,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销量得到提升。
3. 降低成本,通过进口原料优化,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利润率。
总结:消费税税收筹划是企业在面对高税负时的一种有效应对手段,但是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触犯税法和导致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税法法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合适的筹划方案,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5篇)第一篇: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1.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
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
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
该种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
该汽车厂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2.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信义公司采取多样化生产销售策略,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组成的礼品套装进行销售。
2012年6月,该厂对外销售700套套装酒,单价100元/套,其中粮食白酒、药酒各1瓶(若单独销售,粮食白酒30元/瓶,药酒70元/瓶)。
假设此包装属于简易包装,包装费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该企业对此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筹划?3.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甲委托某酒厂乙为其加工酒精10吨,委托方甲企业提供粮食,成本为800 000元,委托加工的加工费为72 000元,缴纳增值税12 24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受托方乙企业无同类酒精销售价。
甲企业将收回的全部酒精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50 000元,当月全部销售。
计算委托加工方式下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甲企业的税负。
4.红叶卷烟厂是一大型卷烟生产企业。
2013年3月接到一笔7000万元,计2 000标准箱的卷烟生产订单,原材料(烟叶)价格1 000万元。
如何生产这批产品,公司管理者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全部卷烟各生产流程均由企业自行完成;加工成本、分摊费用1 700万元。
第二,委托其他企业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收回后本企业再进一步加工成卷烟;双方协议加工费680万元。
加工烟丝收回后,红叶卷烟厂继续加工成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1 020万元。
第三,全部生产流程委托其他企业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委托加工费用1 700万元。
红叶卷烟厂收回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售价7 000万元。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巧用包装物节税【案例1【案例简介】恒生轮胎厂经营各种型号的汽车轮胎。
2009年4月,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销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
【案例筹划】根据恒生轮胎厂的情况,财务人员可以在包装物上“做文章”,寻求节税的途径。
其关键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
这样做,可以给企业带来三个好处:一是可以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从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降低了产品成本。
二是在产品的售价中可以扣除原来包装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售价,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三是可以节税。
对于包装物,企业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连同应税消费品出售;二是收取租金;三是收取押金。
这三种处理方法的征税情况有所不同。
1.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
2.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面条件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现行税法规定:凡随同销售应税消费品有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因此,纳税人采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应将包装物租金换算成不合增值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计缴消费税及增值税。
3.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税。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案例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案例1.独立核算的门市部纳税筹划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乙类卷烟,市场销售价为每箱50000元(不含增值税)。
该厂以每箱400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调拨给非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150+50000×100×45%=2265000元如果将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转为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150+40000×100×45%=1815000元这样,将使卷烟厂减少450000元税负。
2.兼营的纳税筹划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税产品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因为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
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酒厂既生产比例税率为20%的粮食白酒,又生产税率为10%的汽酒、药酒等,还生产上述两类酒的小瓶装礼品套酒。
该厂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两类酒的销售额,如果该厂没有分别核算而是将两类酒及礼品套酒取得的销售额混在一起计税,则混在一起的销售额必须按20%的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额(从高计税的原则)。
3.外购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用外购的已纳消费税的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但扣除的范围是:(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6)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7)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1)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
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
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
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
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
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
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
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
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
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
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000
•
贷:原材料
800 000
•
借:委托加工物资
230 000
•贷Βιβλιοθήκη 应付账款230 000•
借:原材料
1 030 000
•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30 000
• ③乙企业对应收取的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作会计分 录如下:
•
借:应收账款
80000
•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消费税
80000
•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11
• ①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 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000
•
贷:原材料
800 000
•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000
•
贷:应付账款
230000
•
借:原材料
950 000
•
贷:委托加工物资
950000
• ②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企业应 作会计分录如下:
• 税负比较: 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 (120+40+60+100+32+10+5)×30%=110.1(元) 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 负: (120+40+60)×30%=66(元) 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 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能单独核算,最好 单独核算,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 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消费税避税筹划案例
消费税避税筹划案例消费税是一种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支付的一种税费。
消费税的目的是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税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然而,对于一些大规模消费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消费税可能成为负担。
因此,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消费税避税筹划,以减少其税务负担。
本文将介绍两个消费税避税筹划案例,旨在帮助读者了解这些筹划案例的基本原理和作用。
案例一:跨国企业的消费税避税策略公司A是一家跨国公司,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
其中,国家X对某一特定商品征收高额的消费税,而国家Y对该商品的消费税较低。
公司A发现,如果将该商品在国家X的销售降低,然后在国家Y进行高额销售,他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在消费税上节省大量资金。
为了实现这个策略,公司A决定将商品在国家X的销售量控制在最低限度,然后通过向国家Y的分公司大量转移商品,使其在国家Y实现高额销售。
由于国家Y的消费税较低,公司A可以避免支付国家X高额的消费税。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A成功地实现了消费税的避税,为公司节省了大量的成本。
案例二:个人的消费税减免策略个人B是某国家的一位富有的商人,他经常购买名牌奢侈品。
然而,这些奢侈品通常会受到高额的消费税的影响,使得个人B需要支付更多的税款。
为了避免支付过高的消费税,个人B采用了一种减免策略。
个人B注册了一家旅游公司,并购买了大量的奢侈品,在每次出国旅行时带上这些商品。
根据该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出国旅行时,个人可以免税带回一定数量的商品。
因此,个人B将商品带回国内后,可以避开消费税的征收。
然后,个人B 将这些商品在国内销售,并获得高额利润。
通过这种减免策略,个人B成功地避免了支付过高的消费税,并获得了丰厚的盈利。
虽然这种筹划案例在法律框架内是合法的,但个人应当注意其筹划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以上两个消费税避税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税避税筹划并非违法行为,而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减少税务负担。
公司A通过在国家间进行商品转移实现了消费税的避税,而个人B通过利用免税规定进行消费税减免策略来节省税款。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卷烟企业的筹划案例案例:青山卷烟厂是A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成立以来一直是A市纳税大户,1995年6月、7月青山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1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卷烟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25万元、集资费10万元,包装押金5万元,并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但青山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并作为运输装卸费5万元等价外费用。
2.青山卷烟厂7月生产的甲类卷烟是由卷烟厂生产出的烟丝。
其中烟丝价值总额为10万元,卷烟的销售额为20万元。
3.受B市卷烟厂委托,为其加工卷烟。
青山卷烟厂利用B市卷烟厂提供的烟丝加工出价值总额60万元的两类卷烟。
收取加工费10万元。
A市税务机关在核定青山卷烟厂应纳税额时,计算如下:(1)6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0%=50(万元)(2)7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50%=15(万元)(3)受委托加工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60×50%=30(万元)对此,青山卷烟厂表示异议,并向上一级C市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市税务机关在审理后,决定撤销A市税务机关的核定。
分析:1.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规定,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来 说 ,A公 司可 以通过 纳税 筹划 方法 来 降低税 收负 担 ,帮 助企 (元 )
业 更好 地 发展
方案 2:A公 司设立 独 立核 算 的运 输 部 门后 ,酒 的 价格 可
根据 2009年 1月 1日我国正式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 定在 9000元 每吨 。
列 “税 收金 额 ”根 据 税 法 规 定允 许 在 所 工 福 利 费 数 额 之 和 ;第 5列 “纳 税调 整 目,贷记“应付职T薪酬—— 职工福利
得税 前扣 除 的职 工福 利 费金额 填 报 ,金 金 额 ”填 报 第 1列 “账 载 金 额 ”减 第 4列 费 ”科 目。
额等 于本 年 度 “应 付职 工薪 酬— —职 工 “税 收金 额 ”的差额 数额 ,正数 表 现为 多
上 述所 称 企业 职工 福利 费 的计提 、
福利 费 ”的借方 发 生额 中实 际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放 本年 提 ,应予 调 出 ,借记 和红字 贷记 “应付 职 支 付 、调 整 、补 提 ,均 指对 汇算 清缴 年 度
行业 就 在消 费税 的征 收范 围 内 ,而且 其 消 费税 的税 负 整体来 设 立 自己 的运 输 车 队 ,设 立 独 立 核算 的运 输 部 门 ,经 过 这 样
说 比较重 。本 文 主要 以 白酒 企业 A公 司为例 探讨 消费 税 的纳 的操作 ,所 出售 商 品的 成本 会减 少 ,商 品 的定 价 会相 应减 少 ,
税筹 划 ,在生 产 、销 售 过 程 中 ,成功 的 消费税 纳税 筹 划 不仅 可 从 而达 到降低 消费 税 的 目的。
以帮 助 企业 减 少 税 负 成本 ,向利 润 最大 化 的 财 务 目标 靠 近 ,
消费税筹划案例
消费税筹划案例消费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征收的税收制度,它直接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的消费行为。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如何进行有效的消费税筹划,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就以某企业为例,探讨一下消费税筹划的具体案例。
某企业是一家生产和销售家具的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家具属于应税消费品,适用消费税率为10%。
在进行消费税筹划时,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
企业可以根据消费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避免在税负高的时期大量生产和销售商品。
比如,在消费旺季之前提前生产,避免在消费淡季大量滞销,从而降低税负。
其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
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提高售价,减少销量,降低消费税纳税额。
比如,开发高附加值的设计款家具,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吸引高端消费者,降低对中低端产品的销售量,从而降低税负。
再者,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家具行业,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这些政策,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
比如,政府可能会对绿色环保家具给予税收优惠,企业可以加大研发和生产绿色环保家具的力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最后,加强税务合规管理。
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筹划时,必须加强税务合规管理,严格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偷逃税、漏报税等违法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通过以上措施的合理运用,该企业可以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降低消费税负,提高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
当然,消费税筹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税法规定,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以达到最佳的税收效益。
综上所述,消费税筹划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企业在进行消费税筹划时,应当充分了解税法规定,合理制定筹划方案,加强税务合规管理,以实现税收最大化和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消费税纳税筹划课堂教学案例
第三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案例3-1】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
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
每箱对外销售价格500元。
请问:如何进行该厂的消费税筹划?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0%。
方案一:酒厂直接对外销售方案二:酒厂设立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答::筹划思路方案一:酒厂将白酒直接销售给客户,则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5000×12×0.5+5000×500×20%=530000(元)方案二:该厂设立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该厂按销售给其他批发商的产品价格与经销部结算,每箱450元,经销部再以每箱5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方案二节约消费税额:530000-480000=5000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5000×12×0.5+5000×450×20%=480000(元)【案例3-2】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同时,为拓展销路,该酒厂还将粮食白酒与药酒包装成精美礼盒出售(白酒、药酒各一瓶)。
2008年4月份,该酒厂的对外销售情况如下:请问,如何进行该厂的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三类酒是否单独核算)?答::粮食白酒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无论是否单独核算均不变,只考虑从价定率部分◆如果这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为:(30×15000+60×10000+85×1000)×20%= 227000(元)◆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1,粮食白酒:30×15000×20%=90000(元)2,药酒:60×10000×10%=60000(元))3.礼品套装酒:85×1000×20%=17000(元)◆合计应纳税额:90000+60000+17000=167000(元)◆单独核算比未单独核算可节税:227000-167000=60000(元)【案例3-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现成套的化妆品销路更广,于是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工具等产品组成包装成套的化妆套件进行销售。
第五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五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案例一一、案例名称:消费税计税依据有讲究二、案例适用:“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北京市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经营项目包括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痱子粉、爽身粉和民用洗涤灵等日常用品。
去年2月,该化工厂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化妆品20万元,痱子粉、爽身粉5万元,民用洗涤灵10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本月该厂各项进项税额为3万元,月末该厂财务人员申报应纳消费税为8.55万元,其计算方法如下:20某30%+5某17%+10某17%=8.55万元应纳增值税为:(20+5+10)÷(1+17%)某17%-3=2.1万元。
该项销售业务共应纳税10.65万元。
本月该厂生产上述各产品成本为25万元,由此企业本月经营亏损0.65万元。
上述该厂财务人员的核算结果是否正确?该厂可以从哪些方面减轻消费税税负?案例二一、案例名称: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二、案例适用:“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三、案例内容:天长卷烟厂是A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成立以来一直是A市纳税大户,1996年6月、7月天长卷烟厂销售情况如下:1、销售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1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卷烟时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25万元、集资费10万元,包装押金5万元,并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但天长卷烟厂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并作为运输装卸费5万元等价外费用。
2、天长卷烟厂7月生产的甲类卷烟是用该卷烟厂自产的烟丝。
其中烟丝价值总额为10万元,卷烟的销售额为20万元。
3、受B市卷烟厂委托,为其加工卷烟。
天长卷烟厂利用B市卷烟厂提供的烟丝加工出价值总额60万元的两类卷烟。
收取加工费10万元。
A市税务机关在核定天长卷烟厂应纳税额时,计算如下:(1)6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0某50%=50(万元)(2)7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某50%=15(万元)(3)受委托加工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60某50%=30(万元)对此,天长卷烟厂表示异议,并向上一级C市税务机关申请复议,C 市税务机关在审理后,决定撤销A市税务机关的核定。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
消费税纳税筹划例题
1. 王先生在某家电商购买了一台价格为8000元的电视机,该
电视机的消费税税率为5%,请计算王先生应付的消费税金额。
解答:消费税金额 = 电视机价格 ×消费税税率 = 8000元 × 5% = 400元
王先生应该付出的消费税金额为400元。
2. 张女士购买了一台价格为60000元的轿车,该轿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请计算张女士应付的消费税金额。
解答:消费税金额 = 轿车价格 ×消费税税率 = 60000元 ×10% = 6000元
张女士应付的消费税金额为6000元。
3. 李先生购买了一台价格为5000元的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
行车是属于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0%,
请计算李先生应付的消费税金额。
解答:李先生不需要支付消费税金额,因为该车是属于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不收取消费税。
以上是消费税纳税筹划的一些例题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请注意税率和纳税规定因地区和年份不同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实行的税收,旨在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同时调控经济和消费行为。
消费税的实施需要合理的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并确保税收收入的最大化。
下面是一个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某国决定对烟草产品征收消费税,以减少对公共卫生的负面影响。
该国政府希望通过税收筹划来最大化征收的消费税收入,同时平衡烟草行业的发展和公众健康的需要。
首先,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他们可以选择按照消费数量或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为了确保税收的最大化,政府可以选择将税率设置在价格弹性较低的烟草产品上,这样即使价格上涨,消费者的需求量也不会显著减少。
其次,政府可以设立一个“税收优惠区域”或“税收优惠时间段”,对烟草产品消费额度或销售额度进行限制,以达到平衡公众卫生和税收收入的目的。
政府可以通过与烟草生产商和商家合作,设立专门的销售点,限制烟草产品的销售量和时间,以减少对公共健康的负面影响。
此外,政府可以与烟草生产商合作,设立一些“社会责任项目”。
这些项目可以是针对吸烟人群的健康教育和戒烟项目,也可以是针对烟草生产商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项目。
通过这些项目,政府可以提高公众对烟草产品消费的认知,并向烟草生产商传达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此外,政府可以设立烟草产品消费税收收入专项基金,将征收的消费税收入用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改善。
这些基金可以用于改善吸烟人群的健康状况,提高戒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并用于预防和治疗吸烟相关疾病。
最后,政府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鼓励烟草生产商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以减少对公共健康的负面影响。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或者其他经济激励措施,鼓励烟草生产商研发和推广低焦油、低尼古丁和低致癌物质含量的烟草产品。
总之,消费税的征收对于国家税收和公共卫生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筹划和措施,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平衡税收收入和公众健康的需求。
以上是一个消费税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消费税是一种针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在销售环节征收的税费,它是按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
消费税的征收是为了调节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量,控制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了解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负担,增加个人或企业的收益。
1.商品选择:了解消费税的税率和税务政策,对于不同税率的商品做出明智的选择,可以降低税负。
有些商品享有减免税、免税或特定税率的优惠政策,可以通过购买这些商品来减少消费税的支付额。
2.消费时间安排:合理安排购买商品的时间,可以降低税款额。
例如,在消费税税率有望调整的时候,可以推迟购买商品的时间,以享受较低税率。
3.消费地点选择:不同地区的消费税税率可能存在差异,选择税率较低的地区进行购买,可以减少消费税的支付额。
4.发票管理:积极管理和保存购物发票,及时索取发票可以用于抵扣消费税,提高税务减免额。
以下是一个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消费者小李打算购买一辆名牌汽车,他了解到不同地区的消费税税率存在差异,于是决定购买城市A的汽车,该城市的消费税税率较低。
他还知道购买该汽车需要支付20%的消费税,但是购买豪华品牌的汽车可以享受较低税率的优惠政策。
小李经过比较后,决定购买一辆豪华车,该车辆享受10%的消费税税率。
假设这辆车的售价为100万元,则小李需要支付的消费税如下计算:购车税额=车辆售价×消费税税率=100万元×10%=10万元如果小李购买的是非豪华品牌的汽车,需要支付20%的消费税,则应支付的消费税额为20万元。
通过这样的消费税纳税筹划,小李成功地减少了10万元的税负,实现了税务方面的优惠。
总之,消费税纳税筹划可以通过合理选择商品、消费时间和地点,积极管理购物发票等方式来降低税负,增加个人或企业的收益。
然而,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税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操作,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
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
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
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
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
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
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
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
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
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
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
,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
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
(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A厂销售轮胎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3%-15=15(万元)
A厂总共负担的消费税=15+15=30(万元)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3%)=1.5(万元)
A厂税后利润如下:
税后利润:(1 000-300-1 85-1 45.5-l 5-1 5-1.5)×(1-25%)=253.5(万元)
(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假设本案例的条件变为:A厂委托B厂将橡胶原料加工成轮胎成品,橡胶原料价格不变,仍为300万元,支付B厂加工费为330.5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1000万元。
完全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
消费税=(300+185)/(1-3%)×3%=19.5(万元)
A厂销售轮胎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税后利润为:
税后利润=(1000-300-330.5—19.5)×(1-25%)=262.5(万元)
以上两种情况相比,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加工费用相同,最终售价也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消费税1 0.5万元(30-19.5)。
税后利润增加厂9万元(262.5-253.5)。
(3)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
A轮胎厂将购入的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自行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费共计330.5万元,售价仍为1000万元。
分析哪种加工方式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销售轮胎成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 000×3%=30(万元)
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
税后利润=(1000-300-3300.5-30-3)×(1-25%)=252.38(万元)
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利润最大。
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
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
其他税种的情况下)
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
销售利润=75×6000-29.5×6000-255600-8000=9400(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
销售利润=68×6000-29.5×6000-150480-8000=72520(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000(75×6000-68 ×6000),但应
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l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
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
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
(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
)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
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
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
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72.86(元)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 50-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