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98b142e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98.png)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浙价服[2013]86号•【施行日期】2013.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6号)省建设厅、国土厅、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协商沟通情况的通报》,现就降低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产测绘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236号)规定的标准降低20%,具体为:分户图测绘实测绘,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费,住宅用房0.65元,其它用房1.0元;预测绘,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费,新建商品住宅0.25元,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屋0.4元。
个人住宅定线放样测绘,每件(四个桩为一件)600元收费,每增加一个桩加收150元。
对于联建户3户以上的(含3户),按每户240元收取。
其他测绘收费按国家测绘局印发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字〔2002〕3号)的80%执行。
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房产测绘等收费,仍按规定减半收取。
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从2013年4月25日起执行。
凡在此之前签订合同(协议)、提供服务的项目,若在4月25日后收取费用的,均应执行本通知降低后规定的标准。
三、建设、国土、测绘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房产测绘的行业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贯彻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产测绘服务机构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浙江省物价局2013年4月7日。
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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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环境监测服务部分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函[2014]160号) / 2015/3/2 14:54:48 收费一处处长省环保厅,各市、绥中、昌图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协商确定,取消环境监测服务部分项目,降低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取消环境监测服务中14项、合并31项收费项目。
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一律在原标准基础上下调10%。
调整后的环境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
二、监测报告技术方案编制及审查费和技术报告编制及审查费分别不得超过实际监测费用的15%和25%,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三、生态类调查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确定的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乘以行业调减系数(见附表)确定。
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四、你厅有关单位在实施收费前,要按规定及时到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在收费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辽价函[2011]143号文件到期日至本通知执行日期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多收部分由执收部门退还缴费单位。
附:辽宁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2014年12月5日附件:辽宁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一、现场采样及现场测试收费标准(一)水质采样及测试标准单位:元(二)废气采样及测试(三)大气采样及测试(四)固体采样(五)生物采样二、物理监测收费标准三、样品前处理收费标准四、检测分析收费标准(一)理化检测(二)生物检测(三)辐射检测五、室内环境空气检测收费标准说明:1、有关计费单位的含义:点——监测点、项——监测项目、次——监测次数、样——样品;2、现场监测发生的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监测控制技术白蚁预防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监测控制技术白蚁预防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07a6712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87.png)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监测控制技术
白蚁预防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5.01.28
•【字号】浙价费〔2015〕33号
•【施行日期】2015.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监测控制技术白蚁预
防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15〕33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推广使用监测控制技术防治白蚁,改善我省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31号)要求,现就监测控制技术白蚁预防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用监测控制技术预防白蚁的,白蚁预防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别墅(排屋等)不超过10元,12层及以下的建筑不超过4元,13层(含13层)以上的建筑不超过3元。
采用化学药物白蚁预防收费维持现有标准不变,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元。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部门备案。
二、白蚁预防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各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交财政。
除按国家、省统一的政策权限规定确需减免的外,不得随意减免白蚁预防费。
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8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c45a161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9d.png)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9.30•【字号】浙价资〔2015〕201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环保局,省电力公司: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要求,规范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以下简称“热电机组”)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热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环保设施经有权限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热电机组执行每千瓦时2.7分钱(含税,下同)的环保电价。
其中,脱硫电价每千瓦时1.5分钱,自2013年9月25日起实施;脱硝、除尘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分钱、0.2分钱,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二、热电机组应按规定配备环保设施,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浓度限值。
(一)二氧化硫。
2011年底前建成投运的,排放浓度不超过200 mg/Nm3;2012年及以后建成投运的,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位于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重点控制区且2014年1月7日及以后新建的,排放浓度不超过50 mg/Nm3。
(二)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Nm3;(三)烟尘。
位于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等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不超过20mg/Nm3,其他区域不超过30mg/Nm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整或地方政府制订、执行更加严格标准时,执行环保电价应满足的考核限值相应调整。
热电机组配备的环保设施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及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刷卡排污系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实际年度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企业排污许可证登载的许可排放总量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53dea99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77.png)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气象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气象服务收费,促进气象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满足社会对气象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规范我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是指气象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气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防雷检测、防雷设计技术评价、电磁环境检测评估、雷击风险评估等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1;其他气象服务收费由气象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根据现有气象资料提供气象灾害证明的,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气象服务机构提供下列公益气象服务,不得收取气象服务费:为各级政府组织防灾抗灾、指导生产建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各级政府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等内部提供的气象材料;为军事活动、紧急救援和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公益性电话咨询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众天气预报、警报等。
三、气象服务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严格按国家、本省的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有关防雷检测服务对应的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气象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管理,气象服务机构应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检测和鉴定,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四、专业气象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委托提供气象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等内容。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935650f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f8.png)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4.09.23•【字号】浙价监〔2004〕256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监〔2004〕256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测质量管理,促进价格监测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04]7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浙江省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浙江省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上报监测信息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和《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质量,指价格监测报告单位履行价格监测职能,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开展规定的临时性监测工作,采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及反映动态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三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价格监测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价格监测机构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对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催报、录入、审核、校对、汇总、上报等各环节都要明确岗位责任,实行专人负责。
第五条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应严格按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进行。
不得擅自减少监测调查事项,对需要多次采集而后计算平均价格的,严禁不得用一次采集得到的数据替代。
第六条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实行派员实地采集与定点单位上报采集相结合的制度。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5e6ead7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e3.png)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4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安监局: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及相关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浙监明电〔2013〕1号)要求,现就规范安全评价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所列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要求和工作量由委托双方在下浮不超过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安全评价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机构接受委托,应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具体收费标准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以上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浙江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浙江省物价局2013年9月26日附件浙江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一、一般项目安全评价基准收费表总投资额(亿元)≤0.050.05-0.10.1-0.20.2-0.50.5-1.0基本收费(万元)1.61.6-2.82.8-5.25.2-6.86.8-9总投资额(亿元)1.0-2.02.0-5.05.0-10≥10基本收费(万元)9-12.612.6-2121-31.5×0.2‰+11.5总投资额计费说明:(1)安全预评价的总投资额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征用费和流动资金;(2)安全验收评价的总投资额为实际总投资额;(3)安全现状评价的总投资额为实际资产规模;(4)专项安全评价的总投资额为安评直接涉及的生产和储存装置及公用工程的资产规模。
浙江省检测收费标准
![浙江省检测收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c48d213ddccda38376bafda.png)
附件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表类别序号试验项目单价(元)备注土1.1 颗粒分析试验(筛分法)100/样1.2 颗粒分析试验(比重计法)200/样2 液限塑限联合测定180/样3 重型击实1500/样4 轻型击实500/样5 承载比(CBR)1800/样不含击实试验6 天然稠度200/样7 室内回弹模量1000/样8 粗粒土和巨粒土的最大干密度2000/样9 自由膨胀率300/样10 有机质含量200/样11 含水率50/样12 比重40/样13 综合毛体积密度400/样14 密度30/样环刀法15 三轴压缩(UU)1000/样16 三轴压缩(CU)1500/样17 土的剪切100/样直剪18 土无侧限抗压强度300/样19 烧失量200/样集料20 筛分120/样21 针片状颗粒含量150/样22 压碎值250/样23 磨耗值600/样24 磨光值2200/样25 含泥量80/样26 砂当量200/样27粗集料表观密度、饱和面干密度、毛体积密度、含水率、吸水率250/样简易法28 堆积密度、振实密度、空隙率80/样29 细集料饱和面干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150/样30 细集料密度100/样31 坚固性700/样32 碱活性1000/样33 软弱颗粒含量250/样34 棱角性150/样集料(续)35 含水率80/样36 有机物含量150/样37 亚甲蓝300/样38 氯离子含量250/样39 碱集料反应2000/样快速法40 云母含量100/样41 轻物质含量120/样42 三氧化硫含量200/样43 粗糙度150/样44 膨胀率100/样45 方解石含量250/样46 矿粉筛分试验200/样水洗法47 矿粉密度试验100/样48 矿粉亲水系数试验250/样49 矿粉塑性指数350/样50 矿粉加热安定性200/样岩石51 单轴抗压强度800/组52 抗冻性1600/组53 含水率200/样54 密度100/样55 毛体积密度200/样56 抗折强度1000/组57 吸水率100/样58 饱水率100/样59 坚固性700/样水泥60 密度100/样61 比表面积300/样62 标准稠度用水量50/样63 凝结时间120/样64 安定性150/样65 细度50/组66 胶砂强度300/样67 强度快速测定400/组68 胶砂流动度200/样69 烧失量200/样70 三氧化硫300/样71 氧化镁1000/样72 不溶物120/样73 氧化钙180/样水泥(续)74 氯离子含量500/样75 碱含量500/样76 铝酸三钙含量300/样77 硅酸三钙含量300/样水泥混凝土78 抗压强度50/组79 抗折强度90/组80 抗压弹性模量600/组8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C40)2000/个不含原材料试验81.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C40)4000/个81.3 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4000/个不含原材料试验,每加一种外加剂增加50082 拌和物配合比校验800/个83 拌和物维勃稠度80/样84 拌和物毛体积密度50/样85 拌和物坍落度50/样86 拌和物凝结时间300/样87 含气量800/样88 抗渗性1000/组不含制件89 抗氯离子渗透1200/组90 劈裂抗拉强度90/组不含制件91 电通量2000/组92 收缩率600/组93 混凝土与钢筋握裹力500/组94 氯离子扩散系数3000/组95 氯离子总含量测定(芯样)700/样96 耐碱性1000/组97 干缩性1500/组98 抗磨性300组99 芯样氯离子扩散系数1500/组100 抗弯拉弹性模量600/组不含制件101 动弹性模量300/组不含制件102 抗冻性2000/组103 泌水率与压力泌水率700/样104 混凝土钢纤维体积率200/样105 膨胀率3500/样9个试件砂浆106 配合比设计800/个不含原材料试验107 稠度180/样108 分层度150/样109 密度50/样110 含气量600/样砂浆(续)111 泌水率150/样112 抗压强度50/组113 劈裂抗拉强度60/组114 拌合物含气量800/样115 拌合物表观密度55/样116 抗渗试验200/组117 保水性200/样水118 水质分析150/指标外加剂119 PH值50/样120 氯离子含量500/样121 减水率1200/样122 泌水率1000/样123 抗压强度比1600/样124 固体含量100/样125 含水率150/样126 总碱含量2000/样127 硫酸钠含量200/样128 含气量800/样129 含气量变化量1200/样130 凝结时间差1200/样131 外加剂的钢筋锈蚀800/样132 细度60/样133 密度100/样134 收缩率比600/样135 水泥砂浆工作性350/样136 水泥净浆流动度300/样137 坍落度变化量150/样138 相对耐久性1000/样139 坍落度保留值150/样掺合料140 粉煤灰细度50/样141 粉煤灰烧失量200/样142 粉煤灰比表面积300/样143 含水率50/样144 流动度比250/样145 粉煤灰需水量比200/样146 粉煤灰三氧化硫200/样147 粉煤灰安定性250/样148 粉煤灰活性指数400/样149 粉煤灰碱含量500/样150 粉煤灰粒度试验250/样151 粉煤灰游离氧化钙350/样152 粉煤灰密度100/样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153 混合料击实1200/剂量154 无侧限抗压强度600/组155 芯样无侧限抗压强度200/个156 水泥或石灰剂量100/样157 剂量标准曲线1000/样158.1 无侧限试件制件80/个静压法158.2 无侧限试件制件120/个振动成型法159 粉煤灰化学分析1000/样160 石灰氧化镁300/样161 石灰有效钙镁含量200/样162 石灰有效氧化钙300/样163 稳定土含水量50/样164 间接抗拉强度400/组165 配合比设计2000/个不含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166 室内抗压回弹模量700/组167 石灰细度50/样168 石灰未消化残渣含量100/样169 配合比设计(振动成型法)3000/个不含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170 干缩率800/组沥青171 沥青密度180/样172 沥青针入度250/样173 沥青针入度指数1000/样174 沥青延度380/样175 沥青软化点380/样176 沥青旋转薄膜加热1500/样177 沥青薄膜加热1200/样178 沥青闪点与燃点400/样沥青(续)179 沥青蜡含量3200/样180 沥青与矿料黏附性150/样181 沥青动力黏度1500/样182 改性沥青旋转黏度1800/样183 改性沥青离析、软化点差800/样184 沥青标准黏度150/样185 沥青蒸发损失200/样186 改性沥青弹性恢复300/样187 乳化沥青储存稳定性(1d、5d)500/样188 乳化沥青破乳速度150/样189 乳化沥青筛上剩余量150/样190 乳化沥青微粒离子电荷150/样191 乳化沥青与矿粉的黏附性200/样192 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量200/样193 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性质1000/样194 乳化沥青恩格拉黏度600/样195 运动黏度1500/样196 黏韧性2500/样197 布氏旋转黏度1500/样198 沥青溶解度300/样199 沥青含水量150/样200 乳化沥青与矿料的拌和200/样201 沥青结合料PG分级22000/样202 沥青断裂性能试验(DT)10000/样203 沥青弯曲蠕变试验(BBR)11000/样204 沥青流变性质试验(DSR)11000/样205 沥青发泡性能1000/组206 沥青脆点200/样207 配合比设计6000/个不含原材料、混合料试沥青混合料验208 最大理论密度1800/样真空法209 试件密度80/件除蜡封法外210 试件密度100/个蜡封法211 马歇尔稳定度200/组不含制件212 矿料级配检验150/样213 抗压强度150/件不含制件214 劈裂强度150/件不含制件215.1 击实成型制件200/件215.2 轮碾成型制件400/件215.3 静压成型制件800/组216 沥青含量1200/样离心分离法217 沥青含量400/样燃烧法218 抗压模量600/组不含制件219 冻融劈裂4000/组含制件220 车辙6000/组含制件221 弯曲蠕变900/个不含制件222 弯曲5400/组轮碾成型223 标准肯塔堡飞散1000/组224 浸水肯塔堡飞散1500/组沥青混合料(续)225 浸水马歇尔试验500/组226 渗水600/组不含制件227 析漏试验1000/组228 抗剥落剂性能评价8240/样含沥青与矿料黏附性、浸水残留稳定度、冻融劈裂229 表面构造深度3000/组轮碾成型230 单轴压缩4200/组静压成型231 旋转压实成型制件500/个232 Superpave配合比设计15000/个三级配,不含原材料和混合料性能233 回收沥青试验6400/样含三大指标234 泡沫沥青冷再生配合比设计50000/个235 纤维稳定剂4000/样灰分含量、PH值、吸油率、含水率236 路面芯样马歇尔100/个不含取芯费钢筋(含接头)237 钢筋反复弯曲80/根238 钢筋拉伸(D<25mm)40/根239 钢筋拉伸(D≧25mm)50/根240 钢筋冷弯40/根241 焊接钢筋拉伸40/根242 焊接钢筋冷弯40/根243 焊接网焊点抗剪力1250/样244 精轧螺纹钢拉伸800/组245 钢管拉伸500/样不含加工费246 中空锚杆拉伸500/样247 钢筋重量偏差200/组锚具、夹片248 探伤200/件249 洛氏硬度50/件250 锚固效率系数、总应变500/孔钢绞线、钢丝251 钢绞线拉伸250/根252 钢绞线松弛(100h)6000/根253 高强钢丝拉伸150/根波纹管波纹管(续)254 尺寸50/件255 金属螺旋管集中荷载径向刚度300/样256 环刚度600/样257 局部横向荷载300/样258 柔韧性200/样259 抗冲击性600/样260 金属螺旋管荷载作用后抗渗漏300/样261 金属螺旋管抗弯曲渗漏300/样262 抗渗漏性能500/样263 不圆度100/样橡胶支座264.1 板式橡胶支座(荷载<5000kN) 1500/指标264.2 板式橡胶支座(荷载≥5000kN) 2000/指标265.1球形、盆式橡胶支座竖向承载力<3.5MN1500/指标265.2球形、盆式橡胶支座竖向承载力≥3.5MN3000/指标266 摩擦系数2500/样267 转动力矩2500/样268 胶料物理机械性能3000/样土工合成材料269 塑料排水板400/指标270 土工布400/指标271 高分子防水材料400/指标272 遇水膨胀橡胶物理性能400/指标273.1 路面摩擦系数(横向力系数测试车)500/车道公里273.2 路面摩擦系数30/点摆式仪法274.1 芯样钻取(沥青路面)300/个274.2 芯样钻取(竖向水泥混凝土路面)400/个275 道路几何参数400/车道公里道路自动检测车276 路面车辙及构造深度500/车道公里激光车辙、构造深度仪277 路面厚度1500/车道公里车载路面雷达法278.1 弯沉(落锤弯沉仪)45/点278.2 弯沉(贝克曼梁)30/点路基路面路基路面(续)278.3 弯沉(自动弯沉仪)1500/车道公里279 路面平整度400/车道公里激光平整度仪280 灌砂法测定压实度150/点281 路面构造深度50/点铺砂法282 路面渗水系数50/点283 土基回弹模量测定300/点284 路面病害调查(自动路况摄像)1600/车道公里285 路面病害调查(人工)400/车道公里286.1 道路自动多功能检测车台班8000/台班286.2 其他检测车台班4000/台班287 路面错台100/块288 水泥路面基层当量回弹模量300/点289 接缝传荷能力调查300/点290 脱空调查1200/块板落锤弯沉仪法291 脱空调查6300/测线公里雷达法地基基础、基桩292.1 钻孔取芯法检测(钻径101/110mm)400/米292.2 钻孔取芯法检测(钻径76mm)300/米292.3 钻孔取芯法检测(钻径91mm)350/米293 高应变检测6000-10000/根294.1 低应变法检测(桩径≤120cm)200/根294.2 低应变法检测(桩径>120cm)250/根295.1 声波透射法检测(2管)800/根295.2 声波透射法检测(3管)1500/根295.3 声波透射法检测(4管)2500/根296 地基承载力(静载)4000/处297 桩基成孔质量检测3000/根298 桩基静载100/吨299.1 水下探摸检测(桩长<10m)3000/根299.2 水下探摸检测(桩长≥10m)5000/根结构混凝土300 钢筋保护层200/测区301.1 混凝土强度200/测区超声回弹法301.2 混凝土强度50/测区回弹法302 混凝土强度350/个取芯法303 混凝土缺陷200/测区304 钢筋分布状况800/测区305 钢筋锈蚀电位400/测区306 混凝土电阻率200/测区307 裂缝检测2000/处308 氯离子含量400/测区309 碳化深度200/测区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310 索结构索力检测1200/根311 结构(断面)尺寸50/处单个指标312 结构表面平整度50/处313 结构高程、高差、垂直度50/处单个指标314.1 单梁静载试验(梁长≤20m)8000/片314.2 单梁静载试验(20<梁长≤35m)10000/片314.3 单梁静载试验(35<梁长≤45m)12000/片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拱桥)315.1 静载(新小桥)30000/跨315.2 静载(新中桥)70000/跨315.3 静载(新大桥)100000/跨315.4 静载(新特大桥)160000/跨315.5 静载(旧小桥)35000/跨315.6 静载(旧中桥)80000/跨315.7 静载(旧大桥)120000/跨315.8 静载(旧特大桥)180000/跨315.9 动载(小桥)20000/跨315.1动载(中桥)25000/跨315.1动载(大桥)35000/跨315.1动载(特大桥)45000/跨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简支梁、板桥)315.13静载(新小桥)30000/跨315.14静载(新中桥)40000/跨315.15静载(新大桥)50000/跨315.16静载(旧小桥)35000/跨315.1静载(旧中桥)45000/跨7315.18静载(旧大桥)60000/跨315.19动载(新小桥)20000/跨315.2动载(新中桥)22000/跨315.21动载(新大桥)25000/跨315.22动载(旧小桥)24000/跨315.23动载(旧中桥)28000/跨315.24动载(旧大桥)30000/跨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T形刚构桥)315.25静载(新小桥)30000/跨315.26静载(新中桥)50000/跨315.2静载(新大桥)90000/跨7315.2静载(新特大桥)140000/跨8315.2静载(旧小桥)35000/跨9315.3静载(旧中桥)55000/跨0315.3静载(旧大桥)100000/跨1315.3静载(旧特大桥)160000/跨2315.3动载(小桥)20000/跨3315.3动载(中桥)25000/跨4315.3动载(大桥)30000/跨5315.3动载(特大桥)40000/跨6桥梁结315.3静载(新小桥)35000/跨构检测及监测(连续梁桥)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连续梁桥)(续)7315.38静载(新中桥)55000/跨315.39静载(新大桥)90000/跨315.4静载(新特大桥)130000/跨315.41静载(旧小桥)40000/跨315.4静载(旧中桥)60000/跨315.4静载(旧大桥)100000/跨315.4静载(旧特大桥)150000/跨315.4动载(小桥)20000/跨315.4动载(中桥)25000/跨315.4动载(大桥)35000/跨315.4动载(特大桥)45000/跨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连续刚构桥)315.49静载(新小桥)35000/跨315.5静载(新中桥)55000/跨315.51静载(新大桥)100000/跨315.5静载(新特大桥)150000/跨2315.53静载(旧小桥)40000/跨315.54静载(旧中桥)60000/跨315.55静载(旧大桥)120000/跨315.56静载(旧特大桥)170000/跨315.57动载(小桥)20000/跨315.58动载(中桥)25000/跨315.59动载(大桥)35000/跨315.6动载(特大桥)45000/跨桥梁结构检测及监测316.1 桥梁检测车台班(平台≦18m)8000/台班与单次工作量相关316.2 桥梁检测车台班(平台﹥18m)12000/台班与单次工作量相关隧道317 隧道衬砌质量15000/线公里隧道雷达318 锚杆拉拔力250/根319 照度100/(点·次)320 一氧化碳100/(点·次)321 烟雾浓度500/(点·次)322 风速100/(点·次)323 噪声100/(点·次)324 锚杆注浆密实度、长度200/根325 锚杆间距40/(点·次)交安设施共性检测326 外观质量及结构尺寸2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327 色度性能3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328 耐盐雾试验1600/样波形梁329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2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330 立柱竖直度100/处现场331 立柱基底金属厚度2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332 立柱埋入深度(现场无损检测)350/根或处333 立柱埋入深度(现场人工)150/根或处标线涂料334 密度200/样335 抗压强度400/样336 不黏胎干燥时间150/样337 耐磨性500/样338 玻璃珠含量200/样339 逆反射系数400/样340 黏度150/样341 涂料细度100/样342 涂料热熔状态100/样343 厚度100/样或处试板或现场344 抗滑性能100/样或处试板或现场345 标线剥落面积100/样或处试板或现场标志标346 标志尺寸与竖直度20/处单个指标347 标线、防护栏尺寸15/处单个指标反光膜348 逆反射系数600/样349 标志耐溶剂性能400/样350 耐高低温性能500/样351 耐弯曲性能200/样352 收缩性能200/样353 附着性能200/样354 抗拉荷载200/样突起路标355 整体抗冲击性能250/样356 逆反射器抗冲击性能250/样357 抗压荷载250/样358 发光强度系数2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标志板359 标志面光度性能6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360 标志面与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150/样361 立柱竖直度100/处现场362 立柱基底金属厚度2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玻璃珠363 粒径分布100/样364 密度200/样365 耐水性200/样366 成圆率100/样367 折射率200/样368 磁性颗粒含量100/样隔离栅369 网格焊点抗拉力500/样370 立柱竖直度100/处现场371 立柱基底金属厚度200/样或处产品或现场372 镀(涂)层厚度200/项或样373 镀锌量(化学法)500/样374 镀锌量(测厚仪)100/样金属构件防腐性能375 锌层均匀性200/样376 锌附着性300/样377 耐冲击性100/样378 耐化学药品性600/样379 耐湿热性200/样钢结构380 自然腐蚀电位300/处381 保护电位300/处382 防腐涂层厚度300/处383 钢材厚度200/处384 表面粗糙度200/处385 除锈清洁度100/处386 漆膜附着力100/处387.1 焊缝射线探伤<12mm 70/张387.2 焊缝射线探伤12-30 mm 90/张387.3 焊缝射线探伤>30mm 100/张387.4 焊缝射线探伤>42mm 120/张388.1 焊缝超声波探伤<20mm 50/米388.2 焊缝超声波探伤20-40 mm 60/米388.3 焊缝超声波探伤>40mm 80/米389.1 磁粉探伤<100cm2 30/件389.2 磁粉探伤100-200 cm2 50/件389.3 磁粉探伤201-300 cm2 60/件砖390 抗压强度300/样391 抗折强度150/样392 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100/样393 含水率、吸水率150/样聚苯乙烯泡沫394 EPS堆积密度200/样395 EPS颗粒混合轻质土配合比设计10000/个396 EPS颗粒密度200/样管道压浆材料397 水泥浆配合比设计800/个398 凝结时间150/样399 流动度(初始、30min、60min)500/样400 泌水率500/样401 压力泌水率400/样402 自由膨胀率400/样403 充盈度550/样404 压力充盈度1200/样405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360/样406 对钢筋的锈蚀作用450/样407 预应力张拉力1000/束预应力张拉力与管道压浆密实度检测408 预应力灌浆密实度(壁厚≤50cm)150/米/孔409 预应力灌浆密实度(壁厚≥50cm)250/米/孔橡胶410 胶料性能300/样不含老化411 胶料老化性能600/样机电工程共性检测412 基础尺寸80/处413 立柱竖直度100/处414 设备安装水平度100/处415 设备安装垂直度100/处416立柱、避雷针(接闪器)、法兰和地脚几何尺寸100/处417 机箱和地脚防腐涂层质量150/处418 壁厚150/处419 绝缘电阻150/处420 安全接地电阻200/处421 防雷接地电阻200/处422 接地联接可靠性50/处423 电缆埋深150/处424 线芯直径150/处425 接线端子(PE端子除外)150/处426 光纤接头损耗平均值800/芯427 低速误码率500/处428 同轴电缆衰耗800/根车辆检测器429 交通量计数精度1000/处430 平均车速精度1000/处431 传输性能1000/处432 技术功能测试600/处气象检测仪433温度误差、湿度误差、能见度测量范围、能见度测量误差、风速误差、风向测量范围、风向准确度、降水量精度、数据传输功能、功能验证、复原功能5500/处能见度检测仪434能见度测量范围、能见度测量误差数据传输功能、功能验证、复原功能3500/处路面状态检测器435传感器安装高程,温度测量范围,温度分辨率,温度精度,积雪厚度测量范围,积雪厚度测量精度,路面结冰状态识别2500/处闭路电视监视系统436 传输通道指标2500/通道437 系统性能主观评价600/中心或站438 摄像机监视范围、清晰度、安装稳定性检查400/处439 功能测试600/处可变标志440 视认距离120/处441 发光单元色度坐标(x,y) 1000/处442 显示屏平均亮度1000/处443 显示屏发光均匀性1000/处444 数据传输性能1000/处445 技术功能测试600/处监控中心446监控室内环境测试(温度、湿度、新风、防尘、照度)200/项447 设备技术状况检查800/中心448 系统功能测试(含软件)2000/中心大屏幕投影系统449拼接缝、亮度、亮度不均匀度、图像显示、窗口缩放、多视窗显示2500/处地图板450 整板尺寸,安装质量,静态显示、动态交通状态显示,设备工作状态显示,可变标志内容显示,与在线监控系统计算机通信,紧急电话呼入显示,交通量、气象参数、时间、日期等显示,发光单元亮度、自检功能2000/处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451 双绞线传输性能150/根452 同轴电缆特性阻抗150/根453 网络维护性测试1500/处454 网络健康性测试1500/处通信管道455管道地基,管道铺设,回土夯实,人(手)孔、管道掩埋,人(手)孔的位置,分歧形式及内部尺寸,通信管道的横向位置,主管道管孔试通试验,硅芯塑料管孔试通试验,管孔封堵,积水罐的安装1500/千米光、电缆线路456 中继段光纤总衰耗800/芯457 音频电缆直流环阻150/根458 音频电缆串音衰减150/根459 信号电缆直流电阻150/根460 音频电缆传输误码率1000/处光纤数字传输系统461 系统设备安装联接的可靠性120/处462 接地连接的可靠性120/处463 系统接收/平均发送光功率500/项/光口464 光接收灵敏度700/光口465 误码指标(2M电口24小时)2500/通道466 误码指标(2M电口)1000/通道467 电接口允许比特容差1000/处468 输入抖动容限1000/处469 输出抖动1000/处470 2M支路口漂移指标1000/通道471 网管及技术状况检查2000/处数字程控交换系统472 工作电压80/处473 系统功能测试1500/处474 技术状况及功能检查800/处475 局内障碍率1000/处476 接通率1000/处477 处理能力(BHCA)1000/处紧急电话与有线广播系统478 音量200/处479 分机安装质量检查300/处480 分机技术功能测试600/处481 控制台功能检查1500/处482 广播系统功能检查1000/处无线移动通信系统483发射功率,接收灵敏度,覆盖范围,通话功能,群呼、组呼、选呼功能15000/处通信电源系统484开关电源的主输出电压,开关电源输出杂音,电池组供电特性,电源系统报警功能,远端维护管理功能,不间断电源2500/处出入口车道设备485 信号灯色度和亮度2000/车道486 车道设备技术状况检查1000/车道不含计重收费车道487 环形线圈电感量1000/车道488 车道车辆检测器计数精度偏差500/车道489 车道系统功能检测3000/车道不含计重收费车道收费站设备及490对车道的实时监控,原始数据查询统计,图像稽查,报表打印,费率表查看,与车道数3000/站软件据通信,数据备份,字符叠加,与收费中心的通信,断网实验的数据上传,报警录像,主监切换显示各车道及收费亭摄像机,查看特殊事件报表,数据完整性收费中心设备及软件491与收费站的数据传输功能,费率表、车型分类参数的设置与变更,系统时间设定,图像稽查,报表统计管理打印,对各站及车道CCTV图像切换及控制,与监控中心计算机通信,双机热备份,通行卡管理,数据完整性,通行费拆分3000/中心IC卡发卡编码系统492发卡设备安全性测试,兼容性测试,发放身份IC卡,发放公务IC卡,发放预付IC卡,预付卡业务查询、统计与打印,发放通行IC卡,防冲突测试1500/处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493 系统功能测试1500/站494 设备技术状态检查800/站车牌自动识别495 图像导出功能150/车道496 图像采集与存储150/车道系统497 图像处理与识别150/车道498 整牌识别率2000/车道计重收费系统499 设备技术状况检查2500/车道500 收尾线圈电感量300/车道501 系统功能测试2000/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502 物理性能测试3000/车道503 入/出口正常交易流程800/车道504 可靠性测试5000/车道505 RSU兼容性测试600/车道506 ETC交易处理时间800/车道507 防拆卸、黑名单处理300/车道508 RSU通信区域5000/车道509 车道基本控制逻辑600/车道510 数据传输300/车道清分结算管理中心系统511主要硬件设备参数、数据传输、参数下发、报表查询及打印、通行费清分记账、通行费拆帐对账、通行费结算、通行费划拨、争议数据处理、黑名单管理、参数管理、日志管理、数据库备份恢复功能测试2500/处联网收费系统512基础数据管理系统、IC卡发行管理系统、现金结算系统、非现金结算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数据备份恢复系统、软件功能、路径识别功能系统测试5000/处中心(站)内低压配电设备513 发电机组启动及启动时间400/台514 发电机组相序400/台515 发电机组输出电压稳定性400/台516 自动发电机组自启动转换功能测试500/台517 机组供电切换对机电系统的影响500/台518 电源室接地装置的施工质量的检查500/处519 功率因数400/处520 供电电压偏差400/处521 三相电压不平衡400/处522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400/处523 公用电网谐波(电网标称电压380V)400/处风光供电系统524 监控功能600/处525 蓄电池管理功能600/处526 保护功能600/处527 状态检测1000/处528 输出交直流电压、电流500/处电力监控系统529通信管理,遥测、遥信、遥控功能,环境监控,报表功能测试5000/处照明设施530 灯杆横纵向偏差120/座531 灯具的安装偏差120/座532 高杆灯灯盘升降功能测试150/座533 亮度、总均匀度及纵向均匀度1500/处534 照度及总均匀度1500/处535 线路功率因数800/处536 眩光限制阈值增量/眩光控制等级600/处537自动、手动两种方式控制全部或部分照明器的开闭150/处538 亮度传感器与照明器的联动功能150/处539 收费车道平均显色指数1500/站540 定时控制功能150/处541 启动、停止方式150/处542 应急照明功能/持续时间150/项/处543 LED照明相对色温/显色指数1000/项/处544 路墙亮度比1000/处545 照明灯具调光功能150/处环境检测设备546安装质量检测、数据传输性能、传感器灵敏度、传感器精度偏差、数据采样周期、信号输出方式、联动功能测试4500/处报警与诱导设施547安装质量检测,数据传输性能,诱导设施亮、色度,报警信号输出、联动功能测试4500/处通风设施548 净空高度120/组549 风机运转时隧道断面平均风速300/组550 响应时间300/组551 方向可控性150/组552 运行方式150/组553 本地/远程控制模式150/组554 轴流风机功能测试1500/处消防设555 安装位置120/处556 供水设施水压300/处557 火灾探测器功能测试1500/处558 消火栓的功能150/处559 其它灭火器材的功能150/处560 火灾探测器与自动灭火设施的联合测试1000/处本地控561 数据传输性能1000/处562 系统功能测试1000/处隧道管理所设备及软563 系统设备安装联接的可靠性150/中心564 系统功能(含软件)测试3000/中心件交(竣)工外观质量检查565 路基工程1000/公里路基土石方、排水工程、圆管涵、支挡工程566 小桥2000/座567 通道、盖板涵1000/座568 路面工程面层800/公里含交安设施569.1 桥梁工程(下部工程、上部工程及桥面系)50/单幅延米不含登高车、桥检车、交通封道台班费,竣工569.2 桥梁工程(下部工程、上部工程及桥面系)60/单幅延米570.1 隧道工程(衬砌、总体、隧道断面)三车道40/单幅延米570.2 隧道工程(衬砌、总体、隧道断面)三车道50/单幅延米571 码头与岸壁工程8/平方米不含船只等检测费用572 防波堤和护岸工程3~5/米573 道路、堆场工程(面层)1万平方米(含)以下:3元/平方米;1-5万平方米:1元/平方米;5-10万平方米:0.8元/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0.6元/平方米574 翻车机房与廊道工程翻车机房1000/座,廊道20/米575 起重装卸设备安装工程800/座不含登高设备等检测576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20/米577 翻车机安装工程800/座578 电气系统安装工程5000/项目579 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20/米不含登高支架等检测费用580 干船坞工程3000吨级以下:10000/座;3000 -10000吨交(竣)级:20000/座;10000吨级以上:35000/座581 船台滑道工程5/平方米不含登高支架等检测费用582 航道整治工程12/米583 船闸工程500吨级(含)以下:15000/座;584 引航道及导航、靠船建筑物10/米585 内河航道护岸工程3/(米·单侧)586 航标工程内河:200/座沿海:1000/座桥梁结构施工监控587.1 梁桥(大桥)100000/跨①“大桥”、“特大桥”是指所监控部分“总长”和“单孔”按通用规范中的分类的上限(如总长为大桥,单孔为特大桥,则按特大桥计)。
环保部: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保部: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39fd706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a1.png)
环保部: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在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督执法、排污许可审批等监测工作中,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为减轻企业负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仍然存在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不规范等现象。
为贯彻落实**总理主持召开的第13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有关问题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事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监督执法监测与企业自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其他执法类监测是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
按照《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相关监测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不得向企业收取。
自行监测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购置、安装、运维以及开展其他监测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均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监测2015年2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环境影响咨询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及其所含的现状监测等费用均由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议价决定。
目前,我部已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及《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6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fe578ede009581b6bd9ebac.png)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省环保局,各市、地、县物价局:为了规范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88]环监字第085号)和《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和制定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的专业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由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委托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收费按国家有关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的规定执行。
二、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环境监测机构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浮动25%的范围内,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应按照国家环境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
凡接受委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由委托方付费。
监测服务均应提供书面监测报告。
四、下列情况不得收费:㈠上级下达的例行环境监测工作、污染源监督检测任务;㈡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㈢已有明确经费开支渠道的外省市和本省协作进行的科研课题;㈣为下级环境监测单位作技术指导或解决疑难问题;㈤机动车年检等强制性检验中的机动车尾气测试;㈥其它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项目。
五、今后新增加的专业服务收费项目,根据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性质、难度和实际消耗,由省环境保护局审核后报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六、本通知自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点”—监测点“项”—监测项目“个”—样品个数,“单样”—单个样品“次”—监测次数“孔”—专门设置的监测孔“单源”—单个污染源监测点、孔的设置、样品个数和监测次数均按照国家发布的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575e3b8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40.png)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浙价服[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5号)省环保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协商沟通情况的通报》,现就降低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等环评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等环评咨询服务收费按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5%,具体为:建设项目行业调整系数、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按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
各环评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在上述降低收费标准基础上再减按80%执行。
按市、县(市、区)地方政府的规定,现行实际收费已经低于降低后收费标准的地方,应继续执行,不得提高。
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从2013年4月25日起执行。
凡在此之前签订合同(协议)、提供服务的项目,若在4月25日后收取费用的,均应执行本通知降低后规定的标准。
三、环保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贯彻执行。
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7c9bc7dbb14e852458fb575c.png)
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二○○○年四月目录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2000]147号《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附件一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附件二采样费收费标准一、水质采样二、土壤及固定废物采样三、环境大气采样四、污染源废气采样附件三样品测试费收费标准一、水质、水生生物、底质、土壤和固体废物测度费(一)理化测试(二)生物测试二、环境空气测试三、污染源废气测试四、放射性监测附件四其它相关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浙江省物价局(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环保局,各市、地、县物价局:为了规范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88]环监字第085号)和《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和制定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的专业技术技术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
由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委托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收费按国家有关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的规定执行。
二、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批导价,环境监测机构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浮动25%的范围内,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应按照国家环境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
凡接受委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由委托方付费。
监测服务均应提供书面监测报告。
四、下列情况不得收费:(一)上级下达的例行环境监测工作、污染源监测检测任务;(二)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三)已有明确经费开支渠道的外省市和本省协作进行的科研课题;(四)为下级环境监测单位作技术指导或解决疑难问题;(五)机动车年检等强制性检验中的机动车尾气测试;(六)其它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项目。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00c61de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b4.png)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10.16•【字号】浙价费[2008]333号•【施行日期】200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8〕333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社会的收费负担,经研究,现就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降低部分计量检定收费标准。
对收费标准偏高、涉及面广、社会反映较大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予以降低。
收费标准降低后我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经专项授权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开展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按本通知和《浙江省计量检定收费有关规定》(附件1)、《浙江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附件2)的规定执行。
二、今后新增的计量器具检定项目,其收费标准由新增项目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原则,参照本通知规定的同类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制定,并报省价格、财政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原则:扣除财政拨款后补偿计量检定成本,并兼顾缴费者承受能力。
计量检定成本包括:直接用于计量检定的检定用房折旧费及维护费;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及附属设备折旧费及维护费;能源消耗费(包括计量检定环境条件保证费);原材料费;人工工时费;计量基准、标准溯源考核费;管理费。
其中管理费按不超过前6项费用之和的10%计算。
三、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行为。
各级计量检定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肢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也不得将计量检定收费转为计量测试收费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计量检定收费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环境检测专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环境检测专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1b63ef492f60ddccda38a098.png)
固体废物
计算单位
个项 个项 个项 个项
三、环境大气采样
采样项目
SO2、NOx、TSP
8:00-20:00
计算单位 次点项
收费标准 (元) 20 20 20 25 25 20 30 100 20 25 50 300 300 500 700 30 100 80
收费标准 (元) 35 70 150 60
每数据
单样 单样 单样
单样.项
收费标准 (元) 1000 1000 2500 4000 1000 2500
收费标准 (元) 180 320 190 330 370 320 360 410 520 100 100 110 110 150 4500 4000 1700 400
300
5800 1200 2400 5000
110
方案二、按照实际工作量计费: 对于不便采取以项目预(决)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的项目,可以采取按照实际工作量计 费。可按评估及报告编制人员的职称情况确定每人的收费标准,并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而定。
浙江省环境检测专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六年十二月
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 “点”—检测点 “项”—检测项目 “个”—样品个数,“单样”—单个样品 “次”—检测次数 “孔”—专门设置的监测孔 “单源”—单个污染源 检测点、孔的设置、样品个数和检测次数均按照国家发布 的国家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
风向、风速、气压
气体专业分析仪
24 小时连续采样
二噁英采样
苏码罐采样项目
气袋采样项目
四、污染源废气采样
采样项目
锅 锅炉4 吨
炉
窑 烟尘
炉
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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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目录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2000]147号《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附件一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附件二采样费收费标准一、水质采样二、土壤及固定废物采样三、环境大气采样四、污染源废气采样附件三样品测试费收费标准一、水质、水生生物、底质、土壤和固体废物测度费(一)理化测试(二)生物测试二、环境空气测试三、污染源废气测试四、放射性监测附件四其它相关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浙江省物价局(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环保局,各市、地、县物价局:为了规范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88]环监字第085号)和《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和制定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的专业技术技术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
由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委托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收费按国家有关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的规定执行。
二、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批导价,环境监测机构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浮动25%的范围内,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应按照国家环境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
凡接受委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由委托方付费。
监测服务均应提供书面监测报告。
四、下列情况不得收费:(一)上级下达的例行环境监测工作、污染源监测检测任务;(二)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三)已有明确经费开支渠道的外省市和本省协作进行的科研课题;(四)为下级环境监测单位作技术指导或解决疑难问题;(五)机动车年检等强制性检验中的机动车尾气测试;(六)其它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项目。
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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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是指对环境监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环境监测是指对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质进行监测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合理的收费标准是保障环境监测服务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收费标准制定依据。
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和环境监测服务的成本情况进行科学制定。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效益,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平、透明。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大气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大气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监测点位的不同、监测参数的不同、监测频次的不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监测费用。
2. 水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水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监测断面的不同、监测项目的不同、监测频次的不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监测费用。
3. 土壤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土壤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监测点位的不同、监测项目的不同、监测频次的不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监测费用。
4. 噪声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噪声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监测点位的不同、监测频次的不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监测费用。
5. 辐射环境监测收费标准。
辐射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监测频次的不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监测费用。
三、收费标准的调整。
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收费标准与监测服务的实际成本相适应,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及时调整。
四、收费标准的公示和监督。
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和公平性。
五、结语。
浙江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合理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环境监测服务质量、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标准,确保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fe578ede009581b6bd9ebac.png)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省环保局,各市、地、县物价局:为了规范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88]环监字第085号)和《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和制定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的专业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由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委托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收费按国家有关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的规定执行。
二、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环境监测机构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浮动25%的范围内,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应按照国家环境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
凡接受委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由委托方付费。
监测服务均应提供书面监测报告。
四、下列情况不得收费:㈠上级下达的例行环境监测工作、污染源监督检测任务;㈡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㈢已有明确经费开支渠道的外省市和本省协作进行的科研课题;㈣为下级环境监测单位作技术指导或解决疑难问题;㈤机动车年检等强制性检验中的机动车尾气测试;㈥其它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项目。
五、今后新增加的专业服务收费项目,根据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性质、难度和实际消耗,由省环境保护局审核后报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六、本通知自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点”—监测点“项”—监测项目“个”—样品个数,“单样”—单个样品“次”—监测次数“孔”—专门设置的监测孔“单源”—单个污染源监测点、孔的设置、样品个数和监测次数均按照国家发布的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172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172号](https://img.taocdn.com/s3/m/d4877365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00.png)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172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企业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7〕147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二、招标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三、测绘机构为企业提供定线放样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四、气象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雷击风险评估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五、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的标准降低50%。
上述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暂行一年。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和收费单位认真执行。
浙江环境检测专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pdf
![浙江环境检测专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pdf](https://img.taocdn.com/s3/m/f9110acb336c1eb91a375de9.png)
次点项 次点项 次点项 次点项
次点项
次点项 次项
日点项 次点
次点项 次点项
计算单位 孔、次
孔、次
孔、次
单样项
孔、次 单样、项
收费标准 (元) 55 70 25 115 115 55 55 130 115 70 70 300 300 45 70 50 70
监测方法
简单过滤、抽滤等
絮凝、过柱分离等
萃取、吸收、浸提、离心分离、蒸馏、灼 烧、溶剂稀释、加热消解(油浴、水浴、
沙浴)、干热灭菌等前处理 干(湿)式消解、高压灭菌、KD浓缩、 干扰掩蔽、加热回流、高压消解等复杂前
处理 顶空富集、吹脱-捕集、热解析、低温浓 缩、固相微萃取、微波消解、微波萃取、 超声波提取、超临界萃取、旋转蒸发、氮 吹浓缩、凝胶渗透色谱、高效液相色谱等
降水
废水
流量测试
河流(≤50 米) 河流(50-150 米)
河流(≥50 米)
水深
底质
水生生物
点个项 点个项 点个项 点个项 点个项 点个项 点个项
点样 点个项 点个项
单样 点次 点次 点次 点次 点次 个项 单样
二、土壤及固体废物采样
采样项目
土壤
表层(深度≤0.15 米) 中层(0.15 米<深度≤0.5 米)
风向、风速、气压
气体专业分析仪
24 小时连续采样
二噁英采样
苏码罐采样项目
气袋采样项目
四、污染源废气采样
采样项目
锅 锅炉4 吨
炉
窑 烟尘
炉
4 吨<锅炉10 吨
烟 锅炉>10 吨
道
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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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浙价费[2000]14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04.18
【实施日期】2000.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0]147号2000年4月18日)
省环保局,各市、地、县物价局:
为了规范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下发的《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88]环监字第085号)和《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和制定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的专业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由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委托的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收费按国家有关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的规定执行。
二、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环境监测机构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上下浮动25%的范围内,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服务应按照国家环境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
凡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