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中国国民性思想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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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伦理思想】
孟德斯鸠中国国民性思想探析
陈丛兰
〔摘要〕 孟德斯鸠依据社会现象本身,从气候决定论出发,归纳了不同气候、不同政体下国民的“一般性格”,概括出中国家国同构的组织形式,中国国民群体本位、道德本位的价值取向,以及怯懦服从、宽仁温厚、勤劳俭约等人格特征,并深入地分析了产生中国国民性之根源。其思想开西方思想家批判中国国民劣根性之滥觞,奠定了近现代中西方讨论中国国民性的基本话语框架。
〔关键词〕 孟德斯鸠 国民性 气候决定论 礼教
〔中图分类号〕B82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539(2009)0520052205
西方启蒙运动时期对于中国国民性的讨论,思想界形成了两种基本倾向:“颂华”(Sinop hilie)派和“贬华”(Sinop hobie)派。孟德斯鸠为贬华派的代表。在其主要论著中①,他深入阐析了不同政体下国民的“一般性格”,从价值取向、性格特征层面具体论述了中国国民性,并以气候决定论分析了国民性之成因。
一、国民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由一定社会的价值体系形成,体现主体(个人、社会群体、阶级、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价值观念、理想和信念,从本质上决定着其行为取向及德性。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中国国民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为道德本位与群体本位。
(一)道德本位
孟德斯鸠认为,中国人道德本位的价值取向,可以从他们对待道德、法律、风俗、宗教和教育的态度加以判断。
首先是以道德代法律。在孟德斯鸠看来,法律由国家政体的原则中引申出来,道德集法律、宗教、风俗和习惯而成,两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但是在中国,则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律就是道德。中国人用伦理道德规范取代法律,中国国民无论尊卑贵贱,都必须遵守这些道德规范。
其次是以风俗为道德。与道德相比,风俗为远
古时期某种巫术形式的遗迹,表现为社会的礼仪、人的爱好、习惯等,而并非是一种道德价值。“风俗只当纳入一定的道德体系之后,才成为一种道德规范。”[1]但是中国人将风俗与道德等同———风俗就是道德,道德也是风俗。“中国人受风俗支配”,类似国民蓄什么样发型的问题就不属个人爱好,而是道德法律问题,需要严格遵循。“(礼仪风俗)这些东西一旦经严厉的教师用来当作箴规施教后,便成为固定的东西,像道德的原则一样,永远不能改变。”
再次是以道德代宗教。孟德斯鸠意识到,在中国,对国民的生活、意识和理想影响最大的是儒教。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儒教并非一种真正的宗教,而是一种以伦理说教为教义却具有宗教力量的道德哲学。但是几乎所有的中国文人都信奉它,以其教义为自己的根本行为准则。而且,“儒教与政府合为一体”,受皇帝保护,皇帝亦为实际的教主。因此,中国人崇敬道德甚于其他任何神,甚至将历史上的圣人、贤哲以及某些功勋卓著且道德高尚的文臣武将圣化、神化,塑成偶像,供奉和膜拜他们,使他们享受着与神相同的待遇。
最后是将道德教育视为教育的唯一内容。中国的立法者把中国的法律、政治、风俗和宗教都视为“道德”,并且以这些道德教育国民,即“礼教”。“礼教”内涵广泛,除了政治、法律、风俗和宗教,“生
①本文所引内容如未做出标注的均引自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活上的一切细微的行动都包罗在礼教之内”。孟德斯鸠指出,礼教是中国唯一的教育形式,“文人用之以施教,官吏用之以宣传”。这样,道德便得以“铭刻在国民的心灵和精神里”,成为他们的集体记忆,而追求道德成为他们自觉的价值意识。
法律、宗教、风俗和教育的道德化,其前提在于中国人将道德政治化。中国的立法者将伦理道德立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基本的政治原则,使道德与政治浑然一体,从而形成德治的政治、德治的社会。道德是指导政府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道德又成为国民加入到社会管理阶层的唯一通行证。道德政治化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道德实现社会高度自律下的整体和谐。对此,孟德斯鸠尚持肯定态度。认为“中国的统治者就是因为严格遵守这种礼教而获得成功的”。但是孟德斯鸠又指出:“当中国政体的原则被抛弃,道德沦丧的时候,国家便将陷入无政府状态,革命便将到来。”
(二)群体本位
孟德斯鸠从专制主义理论出发,首先肯定中国国民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同时,他又指出,不同于亚洲其他的专制主义国家,中国人的整体主义表现出以血缘为核心的家本位特征。对此,孟德斯鸠主要从中国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原则两方面进行了论述。
一方面,中国人将家族本位视为根本的政治原则。孟德斯鸠看到,中国“除了一个个小家庭,天下就是一个大家庭”。而且“中华帝国的构成,是以治家的思想为基础的”,中国帝王用“家天下”的模式治理国家,臣民视皇帝为最大的父亲,帝王以臣民为子女,“这个政府与其说是管理民政,毋宁说是管理家政”。帝国的终极目的在于“维持人民内部和平和良好秩序”,即家族和谐、家族团结等。这成为中国立法者制定法律的主要目的。由此,国家制定了意在维护等级秩序、保证帝国和平的“礼”。赋予父亲、君主、丈夫在家庭、国家和婚姻中的绝对权力。同时还规定他们必须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即“子女犯罪,父亲是受惩罚的”。
另一方面,中国人将家本位看作根本的道德原则。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家族本位体现出相互依赖、尊重服从、崇拜祖先、男女有别等四种行为倾向。其中,“相互依赖”为中国人道德观产生的基础,“礼”的功能就在于“要每个人时时刻刻都感到对他人负有许多义务;要每个公民都依赖于其他公民”。“礼”让人们从心里形成对家庭、他人的责任感和依赖感,这种依赖感决定着个体对社会的认同。而“尊重服从”、
“崇拜祖先”和“男女有别”为主要的道德规范。家本位最终指向具体的利益,由此需要一种普遍的道德规范来协调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对此,孟德斯鸠认为,中国人强调的“尊重”起到了这一调节功能。作为大家庭的臣民,应当尊重皇帝这个父亲,以及一切可以视同为父亲的人物。作为小家庭的子女,则应当尊重自己的父亲或相当于父亲的人。因为治家是治国的基础,如果放弃对父亲的尊重,也就削减了对君主的尊重,这样就会动摇国家的基础。尊重的具体表达是“服从”,当人人都服从的时候,国家就算是幸福了。至于“崇拜祖先”和“男女有别”,孟德斯鸠看到,儿女在父亲生前生后都当其为神祇,祭以牺牲。而且,中国人规定“妇女和男人是绝对分开的”。妇女通常被幽闭在深闺里,不能参加任何社交活动,绝少对社会产生影响。孟德斯鸠认为,这样杜绝了两性由互相腐化而丧失其特有的和主要的品质,有利于良化风俗与大、小家庭的稳定。
所以,家本位既是中国的政治原则,又是国民之道德原则,一切道德规范都由其产生。其中,前者关乎中国人对家族的认知,强调家族和谐、家族团结;后者涉及中国人对家族的意愿、情感、个体的行为倾向等相互关联的事项。前者决定后者之合理、合法及绝对性。总之,在中国,家庭的血缘观念占有支配的地位,国民无论在个体的道德取向、社会取向和政治取向等诸方面都体现出一种深刻的家本位倾向。而中国的皇帝正是用这种来自家的情感治理国家,调节不同等级之间的关系,使整个帝国的专制政治充满了世俗的、家庭的温情。同时,家本位的整体主义加强了君、父、夫的绝对权威,形成君、父、夫的专制统治,剥夺了他们之外的所有人的自由。
二、国民的性格特征
关于中国国民的性格,孟德斯鸠立足于其气候理论,同时依据他所能了解到的事实,演绎和归纳出四个主要性格特征。
首先是怯懦顺从。孟德斯鸠认为,“怯懦顺从”既是中国人的政治品德又是其道德品质。其表现有三。其一,面对征服的怯葸顺从。中国屡屡为鞑靼等少数民族所征服。面对侵略和征服,中国国民
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