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准
国际食品标准以及和法规
完善内容
修订和完善的内容包括标准的更新、 法规的调整、原则和要求的改进等, 以确保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能够适应 新的食品安全挑战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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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际食品标准的核心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的重要依据,包括食品卫生、污染物 限量、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基于科学的风险 评估,并考虑了社会经济、文化等方 面的因素。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国际组织,其制 定的标准被广泛采纳和遵循。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负责监督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实施, 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食品标签标准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 息的重要途径,包括产品名称、 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
质期等。
国际食品标签法规(如《预包装 食品通用标签法规》)规定了食
品标签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负责监督食 品标签标准的实施,以确保消费 者获得准确、全面的食品信息。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执行机构与程序
执行机构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FAO)等国际组织在执行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方面发挥着重 要作用。
执行程序
各国政府根据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制定本国的食品标准与法 规,并由相关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遵 循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规定的原则、要求和程序,确保食品 的安全、质量和合法性。
定义
国际食品法规是一套全球性的标准、准则和规定,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和合法性。
食品标准与法规第四章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与国际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五)食品标准的制定、修订与采纳
1.CAC制定标准的原则及步骤
①CAC或其附属机构经协商决定制定标准;
②秘书处准备推荐标准草案(Proposed Draft Standard);
③推荐标准草案送交各成员国及有关国际组织评审;
第一节 国食品际标准组与法织规第食四章品国际法食品规法规与标准 与国际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四)基本原则 1.公平贸易原则:倾销、补贴。 2.关税减让原则:双边,最惠国待遇。 3.透明度原则:法律、法规等及时实施、发布。 4.针对“国营贸易企业”原则:商业标准和竞争。 5.非歧视性贸易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6.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配额、许可证
• 第一节 国食品际标准组与法织规第食四章品国际法食品规法规与标准
与国际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 (1)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 (2)促进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准方面的 协调一致。 (3)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标准的制 定工作。 (4)将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 CAC标准体系。 (5)修订已出版的标准。
• 第一节 国食品际标准组与法织规第食四章品国际法食品规法规与标准
与国际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技术性贸易措施案例:
有一段时间我国被美国海关扣留的食品批次中,25%左右是由于营 养标签不符合美国食品营养标签法的规定;另有8%的批次是因为使 用了未经FDA(美国食物与药品管理局)认可的添加剂。
(4)在市场准入方面,TBT要求实施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
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是指对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所做出的国际性标准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鲜等特性而向食品中添加的物质,包括色素、甜味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等。
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科学研究的。
在制定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其在食品中的使用安全性。
相关的科学研究成果将成为制定标准的重要依据,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其次,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文化习惯。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制定国际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便使标准更具普适性和可操作性。
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食品工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食品工业不断推出新的食品添加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国际标准,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
在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保护。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可以改善食品的口感和品质,但如果使用不当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需要严格遵循科学原则,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可控。
总的来说,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到科学研究、法律法规、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健康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科学、合理、统一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境外销售目的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一、CAC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RCP 1-1969(Rev.3-1997,Amd.1999) 食品卫生实践通则CAC GL 2 1985(Rev.1-1993,Amd.2-2006)食品标签法典准则CAC GL 30 1999 微生物风险评估准则和导则CAC GL 36 1989(2011修订)食品添加剂类名和国际编码系统CAC GL 69 2008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确认指南CAC CODEX STAN 192-1995-2015 食品添加剂标准CAC GL21 1997食品微生物标准建立和应用原则CAC GL 44 2003 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风险分析原则CAC GL 63-2007国际食品法典微生物风险管理(MRM)行为原则和准则CAC GSFA,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CAC CODEX STAN 239-2003 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分析方法CAC 食品中农药残留量2014年7月更新CAC MRL 2 2015食品中兽药残留CAC Codex Stan 193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AC/GL 23-1997营养和健康声称使用指南CAC/GL 24-1997 “清真”术语使用通用导则CAC/GL 019-1995 食品安全控制紧急情况时信息交流的法典导则CAC/GL 020-1995 食品进出口检验和出证原则CAC/GL 025-1997 食品进口过程中拒收情况下两国信息交流导则CAC/GL 034-1999 食品进出口检验与出证系统中增进等同互认性导则XOT 02-1987 有关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转移的原则CACMISC 6 -2001食品添加剂参考规格目录二、欧盟1、欧盟水质标准9883EEC2、欧盟853号规章200404293、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No 852规章200404294、欧盟食品添加剂名单NO1129 201111115、欧盟EC 1441 2007微生物限量中文版200712056、欧盟委员会第EC 2073 2005号条例关于食品的微生物标准7、欧盟委员会183 2005条例关于食品卫生监测的要求制定(内容与EEA相关)8、欧盟委员会第234 2011条例(EU)关于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调味料对共同批准程序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实施条例9、欧盟委员会第80 1089 EEC号建议关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的测试10、欧盟委员会第953 2009 EC号条例关于在食品中添加特定营养用途的物质11、欧洲议会与理事会令2011 91 EU 关于识别食品所属批次的标记或标示12、欧盟委员会条例(EU)为某些食品中二恶英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成分的官方控制和制定取样和分析方法以及修订条例(EC)No 1883200613、欧盟委员会第16 -2011号条例(EU)为食品和饲料的快速警报系统制定实施措施14、欧盟委员会第10-2011号条例(EU):关于用于与食品接触用的塑料材料和物品15、欧盟委员会2007/19/EC 关于对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指令16、欧盟委员会2006年12月22日第2023 2006号委员会条例(EC):预定接触食物的材料和物品的食品制造规范(内容与EEA相关)17、欧盟委员会2009/ 32 /EC 关于各成员国在食品和食品原料生产中有关溶剂萃取的法律一致化18、欧盟委员会指令2010 /59 /EU 修改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关于各成员国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萃取溶剂之近似法律的指令2009 /32 /EC(欧洲经济地区相关文本)19、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规(EC1881/2006号条例)三、美国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USEPA在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美国食品法典2013美国联邦法规21CFR第113部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20110104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8版) Food Chemicals Codex (FCC8)美国食品药品化妆品法20131127美国药品质量与安全法20131127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4章中国贸易20141231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22章商标20141231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47章消费品安全20141231美国法典第15卷商业与贸易第50章消费品质量保证20141231美国21 CFR 117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美国FDA 21 CFR 第110部分关于食品生产企业现行良好操作规范(GMP)法规美国FDA 21 CFR 第172部分已批准的直接用于人类食品的添加剂种类汇总美国FDA 21 CFR 第173部分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辅助性食品添加剂种类汇总美国FDA 21 CFR 第570部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法规§ 570.3 涉及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定义(Definitions)§ 570.6 关于食品添加剂状况的FDA鉴定条款(Opinion letters on food additive status)§ 570.13 源自事先批准用于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包装材料的间接食品添加剂(Indirect food additives resulting from packaging materials prior sanctioned for animal feed and pet food)§ 570.14 源自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包装材料的间接食品添加剂(Indirect food additives resulting from packaging materials for animal feed and pet food)§ 570.15 基于专员决议的食品添加剂法规颁布(Adoption of regulation on initiative of Commissioner)§ 570.17 实验动物获得市场可食产品的认可程序及其研究使用的豁免(Exemption for investigational use and procedure for obtaining authorization to market edible products from experimental animals)§ 570.18 相关食品添加剂的容许量(Tolerances for related food additives)§ 570.19 再制食品中的化学农药残留(Pesticide chemicals in processed foods)B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 570.20 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估的总体原则(General principles for evaluating the safetyof food additives)§570.30 归类为总体安全(GRAS)食品添加剂的资格条件(Eligibility for classification 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570.35 食品添加剂总体安全(GRAS)状态的确定(Affirmation of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status)§570.38 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确定(Determination of food additive status)美国FDA 21 CFR 第109部分关于人类食品及其包装材料不可避免污染物的法规汇总A部分总则§109.3 人类食品及其包装材料中不可避免污染的法规相关定义与释义(Definitions and interpretations)§109.4 人类食品及其包装材料中不可避免污染物的容许量、法定限量和使用水平的确定(Establishment of tolerances, regulatory limits, and action levels)§109.6 外加毒害物的使用规范(Added poisonous or deleterious substances)§109.7 污染物的不可避免性法规(Unavoidability)§109.15 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中多氯联苯的使用(Use of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in establishments manufacturing food-packaging materials)§109.16 观赏装饰用陶瓷污染物(Ornamental and decorative ceramicware)B部分不可避免毒害物的容许量§109.30 多氯联苯容许量(Tolerances for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美国FDA 21 CFR 第104部分关于食品营养素质量准则的法规汇总A部分总则§104.5 食品营养素质量总则(General principles)B部分营养强化政策§104.20 营养强化目的说明(Statement of purpose)C部分特定营养质量准则§104.47 “加热即食”的冷冻方便食品营养素要求(Frozen “heat and serve” dinner)美国FDA 21 CFR 第101部分食品标签法规汇总A分部总则§101.1 包装食品标签的主要显示版面(Principal display panel of package form food)§101.2 包装食品标签的信息版面(Information panel of package form food)§101.3 包装食品特性的标识(Identity labeling of food in packaged form)§101.4 食品配料的标注(Food; designation of ingredients)§101.5 食品制造商、包装商或销售商企业名称及地址(Food; name and place of business of manufacturer, packer, or distributor)§101.9 食品的营养标签(Nutrition labeling of food)§101.12 每餐习惯消费参考量(Reference amounts customarily consumed per eating occasion)§101.13 营养素含量声明:一般原则(Nutrient content claims—general principles)§101.14 健康声明:一般要求(Health claims: general requirements)§101.15 食品:所需说明的显著性(Food; prominence of required statements)§101.17 食品标注中的警告语及注意事项说明(Food labeling warning, notice, and safe handling statements)§101.18 食品的错误标识(Misbranding of food)B分部特殊食品标注要求§101.22 食品香辛料、调味料、着色剂及化学防腐剂的标注(Foods; labeling of spices, flavorings, colorings and chemical preservatives)§101.30 水果汁或蔬菜汁的饮料食品中果蔬汁百分率的标注(Percentage juice declaration for foods purporting to be beverages that contain fruit or vegetable juice)D分部营养素含量声称的特殊要求§101.54 关于“良好来源”、“高”、“较多”及“高价”的营养素含量声明(Nutrient content claims for “good source,” “high,” “more,” and “high potency”)§101.56 关于营养素含量“清淡”的声称(Nutrient content claims for “light” or “lite”)§101.60 关于食品营养素含量中热量的声明(Nutrient content claims for the calorie content of foods)§101.61 关于食品营养素含量中钠含量的声明(Nutrient content claims for the sodium content of foods)§101.62 关于食品营养素含量中脂肪、脂肪酸和胆固醇含量的声明(Nutrient content claims for fat, fatty acid, and cholesterol content of foods)§101.65 暗示的营养素含量声明和相关的标签说明(Implied nutrient content claims and related label statements)§101.69 营养素含量的申请(Petitions for nutrient content claims)G分部食品标签要求的豁免§101.100 食品标注要求的豁免(Food; exemptions from labeling)§101.105 豁免情况下内容物净含量的说明(Declaration of net quantity of contents when exempt)§101.108 为进行以授权的食品标签试验而设置的临时豁免权(Temporary exemptions for purposes of conducting authorized food labeling experiments)四、新加坡新加坡食品条例Food Regulations—Part3.5 标签通用要求2013年食品条例(修正案)(Food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13)食品销售(食品工厂)条例(Sale of food (food establishments )regulations) (29th February 2004) 新加坡食物销售法(第283章)五、加拿大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法1994C38S2加拿大食品与药品条例CRCC870加拿大人食品安全法20121122六、英国英国食品安全法19900629英国食品标准法19991111英国食品法19840626PAS 2202008食品安全生产前提方案七、其它国家日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4年8月8日)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Law No. 48澳大利亚食品法案2005年澳大利亚食品标准法2011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管理局修正法案1999年冰岛食品法19950628俄罗斯食品质量与安全法20031001法国公共健康法典2015立陶宛食品法20000404马来西亚食品法1983挪威食品法20000623乌克兰食品与食品原料质量与安全法20021024 新西兰食品法2002年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法2006年越南食品卫生与安全条例20030726。
食品添加剂使用基本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2020/11/14
广义上讲,任何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都属于食品添加剂。 “无论有无营养价值,其本身通常不作为食品食用,也不作
为食品中常见配料的任何物质,在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原因 是出于生产、加工、制作、处理、打包、包 装、运输或盛放 过程中技术〔包括感官上〕原因,或希望它〔直接或间接〕 合理地成为食品的一局部,或其副产品成为食品的一局部, 或影响食品的特性。本术语不包括“污染物〞或为保持或提 高营养品质所添加的物质。〞〔CAC法典程序手册,第15版〕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 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参加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 然物质。〔GB2760-2007及?食品平安法?第九十九条〕 食品营养强化剂: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参加食品中的天然的 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GB14880-1994〕
合成 较多 较低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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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范畴
2020/11/14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用香料 加工助剂 胶基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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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
2020/11/14
基于法典:?食品添加剂分类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 (INS)?(CAC/GL 36-1989)的功能类别。将食品添加剂 功能类别分为2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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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根本原那么
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伪造目的而使用食 品添加剂。
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或残 留量。
应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包括物理 性状、鉴别、杂质限度、纯度〔即含量范围〕 及相应的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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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
2020/11/14
食品添加剂在食物中起到各种各样的作用,甚至为某一食品 带来消费者认为其理当具有的特性。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准
九、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6、出口报检 、 • 报检材料: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 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 文件等。 • 出口食品符合出口要求的,由检验检疫 机构按照规定出具通关证明。 • 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依法可 以进行技术处理的,技术处理合格后方 准出口;依法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 技术处理后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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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入原则
• 1、由复合食品的配料所带入的食品添加剂; • 2、由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制剂和食品用香料 带入食品; • 3、专用于生产复合食品的食品,如果该复合 食品允许使用某一种食品添加剂; • 4、婴幼儿食品不适用; • 5、不得具有技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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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味剂的许可原则: • 非致龋齿的食品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中用于替 代糖;替代糖以提高保质期;生产特殊营养 用途食品 • 甜味剂的使用原则: • 1、以94/35/EC的附录为基本条件 • 2、婴幼儿食品禁用甜味剂 • 3、有限的带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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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味剂的许可和使用规则
• • • • • • •
甜味剂的带入原则仅在以下情况中允许: 1、无糖复合食品; 2、降热量复合食品; 3、低卡路里复合特殊膳食; 4、非致龋齿的复合食品; 5、延长保质期的复合食品; 6、上述复合食品的配料允许使用甜味剂。
甜味剂的带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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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味剂的使用规则
山梨糖醇;甘露糖醇;麦芽糖醇; 山梨糖醇;甘露糖醇;麦芽糖醇; 餐后甜点和类似产品 麦芽糖醇;乳糖醇;木糖醇; 麦芽糖醇;乳糖醇;木糖醇;赤藓糖 糖果点心类 醇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 ); 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 );糖 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糖 精及其钠、 钙盐; 精及其钠、钾、钙盐;新橘皮苷二氢 查尔酮;阿斯巴甜- 查尔酮;阿斯巴甜-安赛蜜盐 无酒精饮料 餐后甜点和类似产品 糖果点心类 以糖浆或可咀嚼形态提供的食品补充 品 无酒精饮料 餐后甜点和类似产品 糖果点心类 糖果点心类 以糖浆或可咀嚼形态提供的食品补充 品
国外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规及安全标准现状
在美国, 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规格必须符合美国食品
用化学品法典 ( o d C e c l Co e , C 。 F o h mi s a d x F C) 该
隶属于美国卫生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D 法典在美国具有 “ F A) 准法律”的地位 , 是F DA评价食品添 是管理食品添加剂的负责机构 ,13 年实施的 《 8 9 联邦食 加剂质量是否达标的一项重要依据。 C (I 于 16 F C ) 6 9
02 并于20 年进行了修订。 03 新食品法 准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认可,许多食品用化学品的 20 法规正式生效 , 食品添加剂是其关 制造商 、销售商以及用户将 F CC中的标准作为他们销 是欧盟迄今出台的最重要的食品法 ,
售 或购 买合 约 的基础 。
注的重点领域之一, 这一新法为欧盟保障食品添加剂的
除 F &C外 , D 美国联邦法规 ( d fF d r l Co e o e e a
R g l in C R) 2 卷下收纳的是美国 F A的食 eut , F 第 1 ao D
一
.
美国
品和药物行政法规。 美国每年都要对CF 中的每卷进行 R
美国是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国和使用国, 其食品 修订 , 2 卷的修订版一般在每年的 4 1 第 1 月 日发布。最 添加剂的产值和种类在世界上都位居榜首 。美国规定 , 新版 (0 5 4 20 年 月)CF R中的 7 ~7 ,8 -8 部分是 0 4 0 2
维普资讯
圈 食 添剂 状 管法及全 准 国 规加标现 外 品安 的 理
作者 :柴秋儿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最活跃 、 最有创造力的一 法案要求食品添加剂在上市前必须通过F A D 审批 , 同时 个领域 ,它对食品工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 需要生产者提供资料证实其使用安全性 。 如果申报的添
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保鲜等特性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命名、标识、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限量等内容。
其中,食品添加剂的分类是根据其功能和用途进行划分的,主要包括色素、香料、甜味剂、增稠剂、抗氧化剂、防腐剂等。
每一类食品添加剂都有相应的命名和标识规范,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和了解食品中所添加的成分。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其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国家标准也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以防止过量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
制定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需要经过严格的科学评估和实验验证,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的要求。
在制定过程中,还需要充分考虑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实际情况,以便更好地适用于食品行业的生产和经营。
此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食品行业的不断变革,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也需要不断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科学发展。
最后,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是确保其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
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合格的食品产品,避免食品添加剂超标使用对健康造成危害。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总之,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规和规范。
我们应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学习和了解,做到知法懂法,自觉抵制不合格的食品产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健康。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大家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的认识和重视,共同为建设食品安全的社会做出贡献。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准
原框架
21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则
• 1、允许使用的品种及条件由特定指令作 出详细规定
• 2、允许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 3、允许用于食品用香料,但不得在食品
中具有技术功能作用。 • 4、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限量根据是食品销
售时状态确定。对于干燥、粉末、浓缩 的食品,最大限量根据按照使用说明进 行复原后的食品进行计算。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 准
培训转训教材
转训时间:7月29日;参加人员:技术中心、质量中心
徐华孝
1
食品添加剂知识点
• 肯定列表原则(大多肯定列表,有些是否定列表)。 • 带入原则(日本的TBHQ和香港的甜蜜素该条不适用) • 比例原则 ( ) 同功能比例添加小于1 • 出口从严原则
2
第一部分
食品出口情况介绍
19
一、新规主要内容
• 1、食品添加剂种类扩大到26类 • 2、重新审议所有食品添加剂 • 3、甜味剂只能用于下列目的:在降热量食品、
非致龋齿的食品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中用于替代糖; 替代糖以提高保质期;生产特殊营养用途食品 • 4、着色剂只能用于下列目的:对于由于加工、 储存、包装和经销中颜色受到影响的食品,用于 恢复这些食品的原有外观;使食品在视觉上更具 吸引力;对无色食品着色。 • 5、婴幼儿食品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 • 6、建立食品添加剂用食品添加剂清单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通报原料情况。 • 种植、养殖场应当建立原料的生产记录
制度,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 • 每一批原料出具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
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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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进出口食品全管理办法 简介
• 6、出口报检
• 报检材料: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 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 文件等。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是指国家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所制定的法定标准,其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等特性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定标准,否则将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范围。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了可以在哪些食品中使用哪些种类的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的最大限量。
不同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有不同的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要求。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纯度、杂质限量、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进行了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有效使用。
四、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和使用说明进行了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在食品包装上必须清晰标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用量,以便消费者正确选择食品。
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只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定标准来使用食品添加剂,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也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定标准,其制定对于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规_标准状况及分析_续完_李晓瑜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规、标准状况及分析(续完)李晓瑜 王茂起(1.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北京 100007;2.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北京 100021)摘 要:介绍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日本、中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家和国际组织不同的食品添加剂管理模式和法规标准概况,着重从不同的食品添加剂范畴、评价要求、使用规定以及标识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为加强我国食品添加剂管理以及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法学;参考标准The review of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n food additive w orldwideLi X iaoyu Wang Maoqi(National Center for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China,Beijing100007)Abstract: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n food additives am ong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European Union,Australia,Japan,China and C odex Alimentarius C ommission,especially com pares the range of control,evaluation requirements,provision on use and labeling.S ome recommendations and sug2 gestions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food additives and to adopt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were made at the end.K ey Words:F ood Additives;Jurisprudence;Reference Standards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专项基金项目作者简介:李小瑜 女 硕士This w ork w as supported by the Special Founds of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 echnology,China.6 中国(大陆) 我国最早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是1954年卫生部“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剂量的规定”,对糖精在清凉饮料(包括汽水、冰棍、水果酒)、面包和供给孩童食用的蛋糕及饼干中的使用限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外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介绍
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用于改变、保持或改善食品的性质、味道、外观、口感、营养价值或提高食品的保藏期的物质。
在国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的。
常见的国外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包括:
1.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食品添加剂规则》(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
2.欧盟的《食品添加剂指令》(Directive 89/107/EEC)
3.日本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法》(Food Additive Use Law)
4.加拿大的《食品和药物法》(Food and Drugs Act)
在这些法规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均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并且需要进行安全评价和批准。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第五章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减少环境风险,实现企业永续经营
我国实施ISO14000标准的注意事项
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
章制度以及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环境保护 的决定为依据 要与全过程污染控制,清洁生产及企业管理 相结合 要与现行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要有 关制度要求纳入环境管理体系中 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和各自职 能分别开展相应工作
官员和各成员团体指定代表组成
一次/年
理事会
主要官员和18个成员团体组成,负责ISO日常运营
政策发展委员会
合格评定、消费者政策、情报服务委员会、发展委
员会
技术委员会
我国加入ISO情况
ISO创始国之一、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1978年,以标准化协会名义参加 1985年,以中国国家标准局参加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为实施全面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五、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0的特点
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但对环境行为不作具体规定 要求对组织的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 广泛适用于各类组织 与ISO9000兼容
ISO14000的适用性
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续前
宗旨
促进经济与贸易发展,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 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 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 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 除国际贸易中的其实待遇 总部:日内瓦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 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
第一节 国际食品法典
一、发展历史
中世纪欧洲等国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1897-1911 匈牙利食品法典形成 1955 成立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 会 1961年11月,FAO第11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 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第一篇:《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规定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四十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四十八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国际标准(CODEXSTAN)《食品添加剂销售标识》法规
食品添加剂销售标识的法典通用标准CODEXSTAN107?1981[1]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标识,无论是以零售还是以零售以外的方式销售,包括售予饮食业者或食品制造商用于他们的商业目的。
本标准亦适用于食品“加工辅助剂”,凡食品添加剂均包括食品加工辅助剂。
2.术语定义用于本标准时:(a)食品添加剂指任何不管其是否具有营养价值,但其自身不以食品被正常消费,亦不以典型的食品配料被正常使用的物质。
将其加入食品是出于对生产、加工、制作、处理、包装、打包以及运输等技术(包括感官方面的)方面的考虑,或使食品保持不变,或期望作为食品的组成部分或影响食品特征的成份在食品或其副产品中发挥(间接地或直接地)作用。
食品添加剂不包括污染物或为了保持或提高营养质量而添加的物质,亦不包括食盐;(b)加工辅助剂指设备和器皿以外的自身不作为食品配料被食用的物质或材料。
在原料、食品或其配料加工中使用辅助剂是为了在处理或加工过程中达到某种技术目的,但可能导致在成品中出现非有意的但却是不可避免的残留物或衍生物;(c)污染物指任何并非有意添加于食品,而是由于在食品生产(包括家畜和作物生产以及兽药的使用)制作、加工、处理、打包、包装、运输或储藏过程中进入食品或因环境污染的结果所至;(d)标签包括书写、图画、模板印刷、标记、模压、印盖或附带在一个包装容器上的附签、商标、标志、图形或其它的描述性材料;(e)标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及与食品添加剂有关并随附的任何书写、印刷或图解性材料。
该定义不包括帐单、发票及食品添加剂其它可能随附的类似材料;(f)包装容器指单件销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任何包装形式,不论其内是否全部或部分装满食品添加剂,还包括包装纸;(g)配料指用于生产与制作某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的任何物质,不包括食品添加剂;(h)零售指销售给以非再出售为目的而购买的个人,不包括向配餐供应商用于配餐业务或生产商用于食品制作业务的销售。
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令第73 号)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二)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第四条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应当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二)不应当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三)不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四)不应当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五)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六)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允许残留量的除外。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查许可工作,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评价和审查规范。
第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三)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四)安全性评估材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五)标签、说明书和食品添加剂产品样品(六)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
第七条申请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除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添加剂在该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法规介绍_OK
➢有INS的物质只是作为参考,并不表示CCFA批准作为食品
添加剂使用。
➢INS码包括3或4位数字,INS号的编号是从100号至1521号。
例如:姜黄素为100和胆碱盐类为1001。
➢在一些数字后加字母标注,例如,150a表示普通法焦糖色素
10
基本概念
➢ 一般公认为安全的 (GRAS)。美国FDA规定
凡属于GRAS者应符合下述一种或数种范畴:
✓ 在某一天然食品中存在; ✓ 已知其在人体内极易代谢(一般常量范围); ✓ 其化学结构与某已知安全的物质非常近似者; ✓ 在广大范围内证实已有长期安全食用历史(在某些国家
已安全使用30年以上者)。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 法规标准介绍
1
前言
2
➢ 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加工食品不可缺少的基料。附加价值远远大于其自身经济价值。 ➢ 对改善食品质量和色香味、原料至成品保质保鲜、提高食品营养价值、新产品开发、满
足加工工艺进行起着重要作用。
➢ 成为食品生产企业化、标准化不可或缺的助手。使食品加工场地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由
蔬菜。
21
一、急性和慢性中毒
亚硝酸盐——案例
近16年文献报告亚硝酸盐中毒达130篇。在1983~1998年, 山东省各市地报告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共计86起,1096人中毒, 39人死亡,分别占同期全部食物中毒起数,发病人数,死亡 人数的4.99%,2.13%和13.22%。
➢某个体户加工狗肉超量使用亚硝酸盐致43人中毒,1人死亡,
24
一、急性和慢性中毒
维生素D过量
• 口服维生素D后经胃肠道吸收,在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 约50%口服剂量由粪便排出。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标准对比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标准对比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为食品的色、香、味和保存时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一直备受争议,各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范围和标准也存在差异。
本文将对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标准进行对比,以便更好地了解不同国家的食品添加剂管理政策。
一、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的限制和允许范围主要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和发布。
这些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的毒性、用途、使用范围、最大残留量等进行了规定。
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参照国际标准制定了本国的食品添加剂标准。
二、国内食品添加剂标准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也非常严格。
我国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残留量等。
此外,地方管理部门还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添加剂的使用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三、对比分析从总体上来看,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标准均以安全为前提,对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管理。
然而,在具体规定上,国内外标准存在一些差异。
1. 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存在差异。
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添加剂的毒性、用途、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存在差异。
2. 使用范围:一些添加剂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允许使用范围也存在差异。
例如,某些添加剂在某些国家被允许用于某些食品中,但在其他国家则被禁止使用。
3. 最大残留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对食品中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量有不同的规定。
一些国家对某些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量要求较为严格,而其他国家则相对宽松。
四、结论综上所述,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标准虽然存在差异,但总体上都是以安全为前提,对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管理。
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不同国家的食品添加剂管理政策,从而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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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国的主要差异
• 1、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等 • 原则性差异:
• 4-苯基苯酚;TBHQ;联苯醚;仲丁胺;过氧 化苯甲酰
• 品种性差异:
• 对羟基苯甲酸酯及盐类;没食子酸及酯类;有 机酸及盐类
• 条件性差异:
• 苯甲酸及盐类、山梨酸及盐类;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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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主要差异
• 2、甜味剂国际通行禁用 • 阿力甜;糖精;甜蜜素、纽甜
22
带入原则
• 1、由复合食品的配料所带入的食品添加剂; • 2、由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制剂和食品用香料
带入食品; • 3、专用于生产复合食品的食品,如果该复合
食品允许使用某一种食品添加剂; • 4、婴幼儿食品不适用; • 5、不得具有技术功能。
中国香港
1PPM)
1.7mg/kg(标准
9
典型违规案例
• 3、甜蜜素 • 世界上有包括美国、日本等国在内的40多个国
家禁止使用甜蜜素作为食品甜味剂;另外有我 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80多个国家允许 在食品中添加甜蜜素。 • 黄金梅糖 墨西哥 2.3g/kg GB 2760 • 甜橄榄 中国台湾 超标 GB 14884 • 泡菜 日本 26.5mg/kg 不得检出 • 酱腌菜 美国 750mg/kg 禁用
3
一、拟出口不合格食品检出情 况
350 343
300
308
250
200
150
100
50
0 日本
235 208
183175
美国 中国香港
2007 2008
4
二、不合格原因分析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微生物污染 农兽
残超标 重金属超
标 天然 食品添加毒剂素不污染
合格 标签不
合格
添加剂、包装材料容器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档案。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 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15
九、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5、种植养殖场所 • 备案种植、养殖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对备案种植、养殖场实施监督、检查。 • 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向备案
19
一、新规主要内容
• 1、食品添加剂种类扩大到26类 • 2、重新审议所有食品添加剂 • 3、甜味剂只能用于下列目的:在降热量食品、
非致龋齿的食品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中用于替代糖; 替代糖以提高保质期;生产特殊营养用途食品 • 4、着色剂只能用于下列目的:对于由于加工、 储存、包装和经销中颜色受到影响的食品,用于 恢复这些食品的原有外观;使食品在视觉上更具 吸引力;对无色食品着色。 • 5、婴幼儿食品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 • 6、建立食品添加剂用食品添加剂清单
• 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依法可 以进行技术处理的,技术处理合格后方 准出口;依法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 技术处理后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17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6、小结 • 明确了出口食品依据的技术要求; • 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加强出口食品原料监控
18
第二部分 欧盟篇
• 香菇粉 美国 二氧化硫126 mg/kg
• 新竹米粉 马来西亚 二氧化硫61.1 g/kg
8
典型违规案例
• 2、苯甲酸
• 苹果味汽水 比利时 220mg/kg
•醋
日本 6.6mg/kg
• 调和软饮料 澳大利亚 404mg/kg
• 素黄鱼 中国香港
8mg/kg
• 大饼
中国香港
9.2mg/kg
• 炒面
20
原框架
21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则
• 1、允许使用的品种及条件由特定指令作 出详细规定
• 2、允许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 3、允许用于食品用香料,但不得在食品
中具有技术功能作用。 • 4、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限量根据是食品销
售时状态确定。对于干燥、粉末、浓缩 的食品,最大限量根据按照使用说明进 行复原后的食品进行计算。
7
五、典型违规案例
• 1、二氧化硫
• 香菇柄粒 韩国 二氧化硫33.3mg/kg(标准30)
• 单冻虾仁 韩国 二氧化硫58.3ppm(标准30)
• 咸宝塔菜 日本 二氧化硫超标
• 萝卜干 日本 二氧化硫42.05mg/kg(标准5)
• 草菇老抽 中国香港 二氧化硫214mg/kg(标 准50)
• 脱水蒜粉 奥地利 二氧化硫547mg/kg
• 3、着色剂国际禁用 • 喹啉黄、新红、偶氮玉红、苋菜红、胭
脂红、赤藓红、柠檬黄
12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1、适用对象
• 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进出口食品的生 产企业、收发货人、进出口商和代理商。
• 2、管理制度
• 备案管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 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 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 检。
13
七、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3、标准要求 • 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
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及合同 要求。 • 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 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4
九、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4、生产企业管理体系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料、辅料、食品
2008 2007 2006
5
三、按食品种类
大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比例
动物源性食品 17%
加工食品 61%
植物源性食品 22%
6
四、检出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主
4% 要项目
2%
2% 4%
14%
3%
5%
4%
7%
55%
苯甲酸(钠) 二氧化硫 甜蜜素 柠檬黄 亚硫酸盐 山梨酸 日落黄 胭脂红 糖精钠 其他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通报原料情况。 • 种植、养殖场应当建立原料的生产记录
制度,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 • 每一批原料出具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
证明文件。
16
九、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6、出口报检
• 报检材料: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 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 文件等。
• 出口食品符合出口要求的,由检验检疫 机构按照规定出具通关证明。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 准
培训转训教材
转训时间:7月29日;参加人员:技术中心、质量中心
徐华孝
1
食品添加剂知识点
• 肯定列表原则(大多肯定列表,有些是否定列表)。 • 带入原则(日本的TBHQ和香港的甜蜜素该条不适用) • 比例原则 ( ) 同功能比例添加小于1 • 出口从严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