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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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特制定东莞市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四个全面”为方向,紧紧围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发挥政府公共培训平台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技能、实用型产业技能人才队伍,为打造国际制造业名城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围绕我市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型显示器、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微电子、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2015年到2020年,我市技能人才总量从2015年的92万人次增加到11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1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18.6%以下。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培养技能人才主体作用
1、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全员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结合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训规划,鼓励企业建立面向全体职工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岗前、在岗及转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等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学员经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省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给予补贴。
2、鼓励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引进急需外地高技能人才。按照新兴产业发展需法度,鼓励企业引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奖、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并取得较大成效的外地高技能人才,从事技能人才培训、生产技术服务、制造项目合作等工作。市对企业引进的外地高技能人才经评定后,按引进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能手每人分别给企业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
3、鼓励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企业可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等高技能带头人职衔,培养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对年内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首席技师”,由市财政给予1000元/月职闰津贴。对高技能人才代表东莞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访问、技术技艺交流以及组织选派短期进修,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二)发挥职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
1.实施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从2015年起,本市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院)选择与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技术关系紧密的骨干专业开办国际班,通过与国外(境外)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合作,采用联合举办国际课程班、师生互换、交流访问、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引进先进的专业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引进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优质师资,组织派遣中职毕业生赴国外(境外)应用型大学或职业院校留学,力争用五年时间培养5000明具有国际职业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所开办国际课程班的生均经费标准按市定中职大生均标准提高30%拨付;就读国际班的中职学生毕业后被国外(境外)高等院校录取的,由市财政根据其在学年限提供资助,每生每年资助学费人民币5万元,资助年限最高不超过三年。本市职业院校与国外行业联合会、高校在国内开展联合办学,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由市财政每人补贴0.5万元。
2.促进职业院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各类职业院校要紧密结合新兴产业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明确办学方向,调整专业结构。各职业院校至少与10家以上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和制订教学计划。鼓励企业在职业院校设立新兴产业技能实训室。鼓励我市中职学校与市外中职学
校联合办学,采用“1.5+1.5”学制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一年半在市外中职学校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后一年半到我市中职学校学习专业技能及顶岗实习,毕业后推荐在莞就业,市财政按学生在莞学习年限提供资助,每生每年资助7000元。
3.推动职业院校重点招收培养工科学生。配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主动引导职业院校调整专业,逐步扩大工科专业招生比例,到2020年全市各类职业院校工科类专业比例要达70%以上,其中新兴产业类专业学生人数达到50%以上。进一步提高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打破学生地域、户籍限制,工科类专业学生市财政每年补助7000元,文科类专业学生市财政每年补助3500元,切实提高我市民办中职学校的竞争力。
4.发放民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师从教津贴。鼓励民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师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教学水平,市财政对取得“双师型”资格的专任教师发放津贴,具体标准如下:(1)对取得初级职称和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2)对取得中级职称和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3)对取得高级(含副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另外,对未取得“双师型”资格的专任教师发放从教津贴,具体标准如下:(l)连续从教满一年不足三周年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2)连续从教满三年不足五周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3)连续从教满五年
不足八周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4)连续从教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
5.大力在职业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支持和指导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及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参照公办中职学校推广实施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教学质量奖制度,按考取初级工150元/人、中级工250元/人,高级工350元/人,技师800元/人、高级技师1000元/人给予负责培训的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扶持奖励。
(三)加强技能人才公共培训平台建设
全面提高公共实训基地培养产业技能人才综合能力。市公共实训基地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技能实训室。充分发挥政府公共平台培养技能人才的先进性和引领性作用,到2020年,市公共实训基地组织20万人次参加技能实训。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到市公共实训基地参加实训,市财政对实训合格的员工按100元/人补贴给企业。
(四)推动全市技能人才鉴定评价工作突破发展
1.健全全市技能人才鉴定评价体系。加快建立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