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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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精品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精品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总分9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老年病科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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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消化内科(消化科、老年消化科、腔镜中心)、骨科(骨一科、骨二科)、妇科、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口腔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检验科、放免室、核医学科、中心实验室),病理科、临床药学、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心内一科、心内二科、老年心脏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病科、中医科、呼吸内科(呼吸科、老年呼吸科)、神经内科(神经内一科、神经内二科、老年神经科)、肾病科、普通外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肝胆科)、泌尿外科、烧伤科、眼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内科、急诊外科、院前急救科)、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老年肿瘤、科放疗科)、感染病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老年病科(老年神经科、老年消化科、老年心脏科、老年呼吸科、西院一病区、西院二病区)、器官移植科、医学影像科(CT&MR室、放射科、B超室)、。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一、二、三、四、五、。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一、二、三、四、五、。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老年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评分标准2019版

(老年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评分标准2019版

海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老年病科)评审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总分1000分。

二、申报海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海南省省级医学重点专科(学科)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申报标准:I级重点专科自评分≥700分,II级甲类自评分≥600分,III级不作要求。

九、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5
每年接受来源于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医师、 护士 ( 半年以上 ) 人数超过 5 人得 5 分;少 1 人减 1 分;没有不得分。
5 技术推广项 ( 包括指导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单位 ) 每年超过 2 次得 5 分,1 次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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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受邀在国 ( 内) 外召开的 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情况
医疗事故情况
老年专科 老年专科主要病种质量
17
主要病种 质量 (30)
及费用
诊断符合率
18
病区质量 甲级病案率 (115)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
果评价结果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根据老年医学专科主要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
30 并发症发生率、费用综合打分。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 30
合理性 ( 综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 ) 等评价共 30 分。
创新项目的数量 14 创新能力
(40) 创新水平
20
近 3 年均有创新项目, 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得 20 分;少 1 项扣 5 分, 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 1 名得 2 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得 2 分;3 年内获得省 8 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 第一完成人 ) 得 2 分; SCI 收录临床方向论著 1 篇
得 2 分。
学历结构
医师队伍 7
(15) 职称结构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8
护士队伍 (30) 护士长能力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通化县中医院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临床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注:1、根据考核评分标准,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医技科室大检查,其评分结果纳入当月的质量考核,与奖金挂钩,并作为年终科室各项先进工作评比的主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在周会或科主任会议上通报。

2、如有重大差错或医疗事故年度评先一票否决。

3、“医疗安全制度”项目可以扣至负分,其余项目扣完为止.
4、如考核评分项目内容缺项的,按应检项目分数折算:考评得分/实际开展项目得分×100=最终实际得分。

康复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康复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康复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 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65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 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 4. 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5.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6. 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 ( 包括 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 ) 、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一基础条件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65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5 分;规划欠合理得 3 分;无规划不发展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得分。

1环境(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专科床位数2规模(25)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支撑3条件(30)康复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5政策、措施齐全得 5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3 分;无明需要有医院的红头文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重症医学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重症医学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 15
27 继续教育(20) 习班、论坛)
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培 训)
5
28
编写专著(5)
5年内参加专业专著编写工作,或者由国内 外知名出版社出版的个人专著
5
症医学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得分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 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 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6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4分) 床位数与医院病床总数比5%得5分;4%-5%得4分;3%-4%得3分;2% 得2分;1.0%得1分;<1%不得分。
重症医学科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序号 一
检查内容 基础条件
标准分 15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1 发展环境(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2
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
10
床位数:床位数与医院病床总数比2%-5% 2 专科规模(20) 。
5
每床使用面积≥15平方米,床间距≥1.5
米,最少配备一个单间(面积≥18平方
50
13 技术特色(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4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25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14 诊治能力(90)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15 创新能力(40) 创新水平
2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年出院患者中省外、(市外)患者比例
5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5
16 辐射能力(40) 对口支援情况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
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牙周病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椅(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国家老年医学重点科室风采录 江苏省人民医院 老年医学科

国家老年医学重点科室风采录  江苏省人民医院 老年医学科
国 家 老 年 医 学 重 点 ,I'、科’- _ 室 风 采 录
江 苏省 民 医院 老 年 医学科
江 苏省 人 民 医院 (南京 医科 大 学 第 一 附 属 医 院 )老 年 医 学科 始 建 于 1 987年 ,历任 科 主 任 分别为程 蕴琳 教授 、曹克将教授和杨 志健教授 ,现任科主任 为吴剑卿教授 ..学科 现 有教授 10 人 、博导 1 0人 、硕导 ¨)人 、江 苏省 医学领 军人 才 1人 、医学重点人 才 4人 、333工程培养对 象 7人 、青蓝工程培 养对 象 2人 。
老年 医学科成立 30年 来,不断探 索、加 强学科 建设 ,针 对老年人特 点 ,以 “个体化 和全 人 管理 ” 为理 念 , 以最 大程 度 地 维持 和 恢 复老 年 患 者的 功 能状 态 、提 高其 生 活质 量 为 目标 ,通 过 资源整合 、 多学科协作 ,积 累了较好基础并具有较 强的优 势和特 色 已经形成 3个具有鲜明 特 点 的平 台 : (1)老 年 多脏 器功 能 障 碍 诊 治 平 台 ; (2)衰老 相 关 疾 病 研 究平 台 ; (3)老年 肿瘤 个体 化诊 疗 平 台。
20l 1年 以 来 ,获 中华 医学科 技 奖三 等 奖 1项 ,江 苏 省科技 进 步 三等 奖 1项 ,江 苏 医学科 技 奖 一 等 奖 1项 ,南 京 市科 技 进 步 奖 2项 ,江 苏省 卫 计委 医 学科 技 引进 奖 5项 , 国 家发 明 专利 8 项 ;在研 项 目 4()项 ,其 中 ,国 家 国际科技 合 作 专 项 1项 , 国家 自然科 学 基金 1 6项 ,科 研 经 费 1(1(10余万元,发表论 著 200余篇 ,scI收录 121篇 .江苏省人民医院老年 医学科集 医疗、教 学、 科 研 为一 体 ,是 江 苏省 内处 于领 先地 位 的老 年 医 学研 究基 地

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通化县中医院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页脚内容
科别: 总分: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临床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注: 、根据考核评分标准,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医技科室大检查,其评分结果纳入当月的质量考核,与奖金挂钩,
并作为年终科室各项先进工作评比的主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在周会或科主任会议上通报。

、如有重大差错或医疗事故年度评先一票否决。

、“医疗安全制度”项目可以扣至负分,其余项目扣完为止。

、如考核评分项目内容缺项的,按应检项目分数折算:考评得分 实际开展项目得分× =最终实际得分。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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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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