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玉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玉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玉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1日玉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17年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对早日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7 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财政收入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2017年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措施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7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狠抓重大项目建设,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创新项目工作机制,每年实施100个重点示范项目,夯实发展基础,培育新增长点,以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快速增长,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带动作用,确保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的预期目标。
玉林金港新城规划方案
玉林金港新城规划方案背景玉林金港新城是位于广西玉林市海城区的一个新城区,是玉林市重要的出海口。
该区位于北部湾经济区的东南端,拥有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发展潜力。
为了推动玉林市的经济发展,打造强国宜居城市,该区制定了一份新城规划方案。
建设目标玉林金港新城将通过规划建设,实现以下目标:1.打造现代化、宜居的城市环境,吸引更多人才和企业落户;2.提高区域经济实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3.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4.充分发挥开发区优势,为经济全球化提供平台。
总体布局玉林金港新城总占地面积为320平方公里,其中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50平方公里。
新城区规划以“五堆一片”城市格局为基础,即以五个城市中心区域为节点,其中包括金港中心、港口产业区、金湾生态区、机场片区和城市旅游区,再以一条城市绿心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具体规划1. 金港中心金港中心是玉林金港新城的城市中心,是一个高端商贸及文化聚集区,拥有商住混合功能。
该区域内将建设高楼林立的商住楼、高档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等,同时也会建设公园、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
2. 港口产业区港口产业区是一个面向海洋的工业区,旨在发展现代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提高区域经济实力。
该区域规划包括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建设现代化的港口、码头、堤坝等。
3. 金湾生态区金湾生态区是玉林金港新城的生态中心,旨在打造绿色发展新区,保护生态环境。
该区域规划包括生态公园、湿地公园、观鸟公园等,同时也会建设生态住宅区、生态酒店等。
4. 机场片区机场片区是玉林金港新城的交通中心,拥有玉林新机场。
该区域规划建设机场商业区、航空物流园、机场产业园区等,提高区域交通及物流水平。
5. 城市旅游区城市旅游区旨在打造一个消费、旅游、居住一体的文化旅游区域,包括旅游区、主题公园、商业步行街等。
该区域内的建筑风格以岭南文化为主题,突出地方特色文化。
结语玉林金港新城规划方案旨在打造一个现代化、宜居、文化、绿色的新城,通过规划建设,提高区域经济实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玉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玉政发〔2015〕9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玉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正文:----------------------------------------------------------------------------------------------------------------------------------------------------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玉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玉政发〔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2日玉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发展目标,保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为“十三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如下:生产总值增长8.5%;财政收入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进出口增长12%,其中出口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的范围内。
二、2015 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玉林实现“两个同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
为适应经济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今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发展体制机制。
广西2024用地计划书
广西2024用地计划书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描述广西自治区在2024年的用地计划,涵盖各个相关方面,包括土地使用现状、用地需求分析、用地规划和管理等方面。
2. 土地使用现状2.1 城市用地广西自治区目前的城市用地主要集中在主要城市和县城的建设区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用地需求逐渐增加。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在2024年前,预计广西自治区的城市用地将继续扩大。
2.2 农村用地广西自治区的农村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村庄建设和农村发展。
近年来,农村用地面临着用地集约化、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等新要求。
在2024年前,预计农村用地将逐渐减少,部分转为城市用地或生态用地。
2.3 工业用地广西自治区的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企业和园区的建设。
随着广西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逐渐增大。
在2024年前,将加大对工业用地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以支持广西自治区的工业发展。
2.4 生态用地广西自治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生态用地保护成为广西自治区重要的任务之一。
在2024年前,将加强对生态用地的保护和恢复,建设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3. 用地需求分析基于广西自治区未来的规划和发展目标,对各个用地类型的需求进行了深入分析。
3.1 城市用地需求•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应,以满足人口增长和城市发展需求;•加强土地的综合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3.2 农村用地需求•推进农村用地集约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工业化;•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村庄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3.3 工业用地需求•加大工业用地供应,鼓励优质企业进驻广西自治区;•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工业用地的规划和设计水平,改善用地利用效率。
3.4 生态用地需求•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和恢复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态用地监测和管理,确保生态用地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玉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2年)
玉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2.03•【字号】•【施行日期】2019.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玉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2年)前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增长方式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的趋势加快,具有大国经济的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加快,为玉林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立足新常态,进一步深化对玉林基本市情、发展阶段、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不移实施大城市战略,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深入推进城市建设“一年补短板、两年立框架、三年大变样”行动计划,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田园休闲、生态宜居、组团式融合发展的区域性大城市。
未来五年,玉林将由低中等收入向中上等收入跨越,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工业由中期阶段向中后期阶段发展,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玉林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不断增长。
2017年1月3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地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空置楼宇、厂房等存量资源再利用。
”当前和今后土地管理工作重心已从新增建设用地的增量开发转向存量建设用地的配置优化上。
在当前建设用地供应如此紧张的背景下,玉林市城镇土地利用却存在着土地布局不合理、人均用地水平偏高、单位土地经济产出率偏低等诸多不合理现象,尚未完全发挥城镇土地资源的潜力,玉林市存在一定的城镇低效用地,违背了城镇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规律。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等3个镇街5个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等3个镇街5个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0•【字号】玉政土〔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等3个镇街5个村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根据玉林市市辖区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拟征收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村民委员会、排榜村村民委员会,南江街道七一村村民委员会,仁厚镇上罗村村民委员会、下罗村村民委员会等3个镇街5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玉林市玉州区罗竹小学迁建工程项目、玉林国际陆港一期项目(新增地块)、玉林市中医药健康养生街项目、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项目玉州段安置区项目、玉林市玉州区仁厚教育集中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面积、用途经初步调查,拟征收土地分以下5个地块:地块1位于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有林地以东,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有林地以南,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果园、有林地以西,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的果园、有林地、农村宅基地以北。
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城北街道罗竹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0.4798公顷,土地用途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作为玉林市玉州区罗竹小学迁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地块2位于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的水田、沟渠以东,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的农村宅基地以南,已征国有土地(玉林火车站站北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以西,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的水田、有林地以北。
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市辖区南江街道七一村村民委员会,面积约0.1412公顷,土地用途拟为工矿仓储用地,拟作为玉林国际陆港一期项目(新增地块)建设用地。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规〔2020〕2 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加快推进城市旧城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推进土地、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深挖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级统筹、城区主导。
市人民政府统筹指导全市旧城区改造工作,在政策制定和财政支出方面给予支持;成立玉林市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旧城区改造工作。
城区政府(含玉东新区管委,下同)负责旧城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实施。
加强规划在旧城区改造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市自然资源局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依据,编制玉林城区旧城区改造专项规划。
(三)坚持分类推进、市场运作。
采取政府主导和自主改造并行的方式,根据年度改造计划分片分步合理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旧城区改造,参与改造的企业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四)坚持公益优先、利益共享。
在改造开发中要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地,用于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公益事业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
对涉及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改造项目,可根据实际配建保障性住房或公益设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移交当地政府统筹安排。
对参与改造开发,履行公共性、公益性义务的,可给予适当政策奖励。
切实贯彻共享发展理念,鼓励旧城区土地使用权入单独或通过转让、合作等多种方式组建实施主体,充分实现利益共享。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07•【字号】玉政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玉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7日玉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玉林教育现代化2035》和《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全面开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新征程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
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达417.34亿元,年平均增长9%。
召开了全市教育大会,印发《玉林教育现代化2035》《玉林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及《玉林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和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全面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市教育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
全市所有县(市、区)均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
自治区认定我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达标市”。
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1.8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6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22%,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17.87、4.60、17.22个百分点。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重大项目策划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重大项目策划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3•【字号】玉政办发[2009]160号•【施行日期】200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重大项目策划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重大项目策划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玉林市重大项目策划推进工作方案为策划并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现提出玉林柴油轿车整车生产等10个重大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落实领导跟踪推进,明确工作时间计划。
具体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下:一、玉林柴油轿车整车生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亿元。
组长:李克民副市长副组长:陈家勋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沈强市经委主任陈尚强玉柴工业园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梁和平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成员:罗杏福市经委副主任宁红容玉柴工业园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陈敏锋市发改委副主任陈家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吕仕华市建规委总规划师玉林柴油轿车整车生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柴轿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联系电话:2824150。
主要职责:具体组织项目策划、前期工作和项目推进等各项工作,对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度。
二、广西南方农业机械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亿元。
组长:李克民副市长副组长:陈家勋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沈强市经委主任成员:罗杏福市经委副主任吕文德市发改委副主任吕敏市建规委副主任何绍玉柴工业园区工委副书记广西南方农业机械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农机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联系电话:2824150。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辖区南江街道等3个街道7个村社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辖区南江街道等3个街道7个村社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7•【字号】•【施行日期】2017.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玉林市辖区南江街道等3个街道7个村社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根据玉林市城市发展需要,拟征收玉林市辖区南江街道岭塘村,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玉豸村,名山街道二泉村、和睦村、绿杨社区、太阳村等3个街道7个村社部分集体土地作为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面积及用途经初步调查,拟征收土地分以下6个地块:地块1位于玉林市辖区南江街道岭塘村第18、19村民小组的坑塘水面及岭塘村第1、6村民小组的有林地以东,南江街道岭塘村第15、18、19村民小组的有林地以南,南江街道岭塘村第6、15村民小组的有林地、水田、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14年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三)及广西省道S212以西,南江街道岭塘村第1、2、6、8、9村民小组的有林地、其他草地、旱地、水田以北。
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辖区南江街道岭塘村第1、2、5、6、7、8、9、15、18、19村民小组,面积约242.85亩,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位于玉林市辖区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第6、7居民小组的坑塘水面、旱地及玉豸村第8、19村民小组的农村宅基地以东,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第6、7居民小组的坑塘水面以南,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第6居民小组的坑塘水面及玉豸村第8村民小组的坑塘水面、其他草地以西,城西街道玉豸村第8村民小组的坑塘水面及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07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以北。
拟征收地块的集体土地权属为:玉林市辖区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第6、7居民小组,玉豸村第8、19村民小组,面积约50.75亩,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位于玉林市辖区名山街道太阳村第1、2、3、4、5、6、7、8、9、10、11、12、13村民小组的水田及国有土地(玉林市2016年第二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二)以东;名山街道二泉村第6村民小组,太阳村第1、2、3、4、5、6、7、8、9、10、11、12、13村民小组,和睦村第4村民小组等名山街道3个村15个组的水田以南;名山街道和睦村第4、5村民小组的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及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以西;名山街道太阳村第1、2、3、4、5、6、7、8、9、10、11、12、13村民小组,绿杨社区第2、7居民小组等名山街道2个村社15个小组的水田及已征国有土地(玉林市2016年第十一、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以北。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调整)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01•【字号】玉政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调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切实做好我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3〕6号)精神,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新一轮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玉林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0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20〕2号)公布的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0年更新调整)同时停止执行。
2023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一律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征地,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得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相关工作(一)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本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二)明确适用范围。
玉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玉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玉政办发〔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玉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十三五”时期我国将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为主线,探索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的发展方式,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经济社会从外需向内需、从高碳向低碳,从强国向富民的三大转型。
从生产的角度看,供给侧改革将激发消费倾向,导致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占比进一步上升,而第二产业中的传统工业部门占比将明显收缩。
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向发展型和休闲享乐型升级,居民消费升级是未来经济持续增长主要动力之一,消费经济的刺激将进一步拉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十三五”规划提出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玉林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胜阶段和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时期。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现代服务业的新型业态,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规划布局与发展建设是我市加快建成“两城市一中心”的重要抓手和战略举措,是先进制造业发展、自然环境保护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引导经济转型和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升玉林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的有效途径。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18•【字号】玉政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玉林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18日玉林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端,是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期,也是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玉林新篇章的重要支撑。
本规划是贯彻落实《广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全市现代服务业各领域专项规划和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战略重点,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要素保障、加快产业集聚、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全市服务业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0•【字号】玉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0日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玉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的关键时期。
玉林东联粤港澳,背靠大西南,是粤港澳进入西部和西南地区东向出海的重要便捷通道之一,在推动开放合作中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编制《玉林市扩大开放合作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推动玉林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实要求,是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题中之意,是提升玉林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
本规划依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编制,规划范围为玉林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规划重点衔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广西经济体制改革“十四五”规划》等上位规划,同时协调玉林市本级《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重点谋划强抓RCEP机遇、强化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等。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0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优惠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决定》(桂发[2003]17号)、《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桂发[2003]18号)文件精神,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加快玉林市经济开发区(包括经济开发区东区和南区玉柴工业园,下同)开发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投资优惠暂行办法。
第一条凡在玉林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办高新技术、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商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在享受自治区有关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享受本优惠办法。
第二条土地优惠办法(一)工业用地1、工业用地原则上按土地成本价或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金。
2、投资者到经济开发区创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咨询中介机构及所属的新产品新工艺中试基地,或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所办的企业属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或高新技术的,根据实际所需的生产用地和投资规模大小,地价另议。
3、外商投资者可租赁开发区的国有土地投资办企业,租金另议。
4、为了确保土地合理使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1)投资商在经济开发区内获得土地之日起,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投资者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设计规模和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依照合同约定按原土地实际价格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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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设 计等 6 0 余个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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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1 0 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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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城市总体规 划编 制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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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河 池市商 业 网 点规 划获 2 0 0 7 年度 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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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表学术
广西 欠 发达地 区 农 村建 房 问题 剖 析及 对 策研 究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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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2.26•【字号】桂建规园[2013]88号•【施行日期】201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桂建规园[2013]88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各规划设计单位:由广西城市规划协会、广西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广西风景园林学会联合组织的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评选活动按城市规划类、村镇规划类、风景名胜区规划类(含园林景观规划)、城市勘测类和规划信息类五类分别进行,共收到145个项目参加评选。
经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3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50项,总计87项。
其中城市规划类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4项;村镇规划类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7项;风景名胜区规划类(含园林景观)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城市勘测类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规划信息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评选结果经由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和广西城乡规划信息网公示结束,公示结果无异议。
现将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获奖项目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2月26日附件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二〇一三年度广西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第一篇: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发布时间:2008-11-11来源: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2005年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广西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初步方案,并征求了玉林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
该《纲要》于2005年9月经二届二十次会议审议,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报自治区建设厅审查。
现设计单位根据自治区的意见并参考报批中的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纲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纲要》的指导下编制完成了《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予以公示。
一、本轮《规划》对城市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思考(一)规划编制重点城市发展战略问题、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城市产业空间布局问题、如何做大做强玉林中心城的问题、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二)城市发展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规划至2012年玉林GDP约为1000亿元,人均GDP为15000元;2020年GDP为2300亿元,人均GDP为34000元。
2、社会发展目标:规划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
到2020年,全市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以上,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
3、生态发展目标:在规划期内,全市环境质量在总体上明显改善,三废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工业污染达标排放。
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建成和改善一批自然生态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4、城镇化目标:2012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2%,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5%。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以玉林中心城为核心,各县城为副中心,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规模等级有序的城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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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11-05-20 来源: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一、规划背景
根据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玉东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目标要求,为了科学指导玉林经济开发区整体良性发展,我局根据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的部署,组织编制了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二、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北起人民路,南至洛湛铁路,东至文体路,西达广场东路,总面积为13.10平方公里。
其中,南流江北片为玉东新区管辖范围,面积约
8.96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人口规模
(一)规划定位
1.经济全球化时代广西吸引外资和尖端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以物流配送、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医疗器械、机械配件等为主的低碳健康产业基地;
2.玉林城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高新技术的集聚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以及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生态居住区。
(二)发展目标
1.做大做强以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等为主的健康产业。
2.完善开发区配套服务业,到2015年实现开发工业用地规模达200公顷,吸纳企业员工约8万人,实现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
3.将玉林经济开发区打造成玉林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物流经济的先导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
(三)规划规模
参考玉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玉林市近期建设规划对人口规模的预测,并综合考虑该区的规划定位、生态环境条件、人口与用地建设条件等诸多因素,本规划区的物流及工业就业人口规模为6.5万人,居住生活人口14.9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为12.69平方公里。
四、规划结构
玉林经济开发区规划结构为:“一带、两心、三轴、八区”。
1.一带:
城市绿带——依托东西流向的南流江构建滨水景观带
2.两
“公园绿心”——规划在二环东路东侧区域规划一处综合性的城市公园,形成城市“绿心”。
“服务中心”——规划在二环东路西侧区域结合体育、文化、商业、绿地、广场等用地,综合开发形成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中心。
3.三轴:
发展主轴——交通联系轴。
沿二环东路南北向贯穿整个规划区,是开发区各片区的交通发展联系轴线。
发展次轴——南流江南北两岸东西向发展次轴。
沿胜利大道、二环南路形成开发区内部发展次轴,同时也是反映开发区起步阶段新兴发展形象的轴线。
4.八区:
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以产业集聚为第一要务,各类产业在规划工业用地中构成产业集聚中心,其他功能均是围绕其四周,为其提供高效服务的。
工业物流区:结合物流、工业的发展,集中建设玉林物流转运基地。
综合居住区:根据开发区的区位及交通条件和工业用地的布局情况,设置六个综合居住区。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路网分四级建设,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红线宽度为分别为100米、40-70米、30-40米、 15—25米。
(一)公共交通规划
公交线路设在各城市主要干道上。
站距400—800m,服务面积以5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90%。
规划结合长途汽车客运站设置了一处公交用地,用地面积为0.83 公顷。
(二)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社会停车场
规划设置6处大型的社会停车场,占地面积共4.91公顷,结合配套服务设施设置。
2.加油站
规划保留人民东路现状加油站,并在二环东路两侧设置四处加油站。
3.客运站
规划1处客运站位于火车站北侧,占地面积4.38 公顷,主要服务玉林中心城与广西区内各城市、市域各乡镇、县城的客运交通及广西区外城市的客运交通联系。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一)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在人民东路与纵四路交叉口设置一处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约2.51公顷。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28.3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24%。
主要结合公共活动中心和居住区级公建布置,沿二环东路、人民东路、胜利大道及广场东路等重点路段布置。
(三)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1.69公顷,设置1个区一级文化中心,6个居住区级文化活动场所,安排公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艺术团体、影剧院等。
(四)体育用地
规划在二环东路西侧胜利大道北侧设置一处体育用地,面积2.50公顷,安排区级室内外体育场馆、游泳馆等。
(五)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共设置两处社区门诊医院,面积为2.03公顷。
规划区内不设综合医院,通过区域共享合用在二环东路和胜利大道交叉口附近的红十字会医院。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玉林第一职业中等专科学校,扩建玉林商贸技工学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面积约8.97公顷。
七、规划修编公众参与方法
为提高玉东新区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水平,使城市规划能更好地表达广大市民的意愿,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局组织开展了本次规划公示活动,拟向社会征集意见。
希望您能参与本次城市规划公示活动,并真诚期待能收到您的宝贵意见。
如您除以上问题外还有其他建议或意见的,请于2011年6月20
日前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局,邮寄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6号门三楼,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邮编:537000,电子信箱:YLYDGJJ@,联系电话:2672802。
附件一:土地利用现状图附件一土地利用现状图.jpg
附件二:功能结构分析图附件二功能结构分析图.jpg
附件三: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三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件四:综合交通规划图附件四综合交通规划图.jpg
附件五: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附件五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