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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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工作的规范性、可跟踪性及完整性,以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及药品与服务所达到的水平而制定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而凭证主要指购进凭证和销售凭证。

门店所有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记录和凭证的设计统一由总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各连锁门店分别对各自分店的记录和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或打印,由各门店质管员每年整理,并按规定归档并妥善保管。

质量记录可以以表格、台帐、磁盘、光盘等形式记录和保存,而凭证应以票据形式记录和保存。

质量记录的原始资料应由该质量记录的使用部门负责按规定年限保存。

装订的封面应标明质量记录的名称、编号、时间范围和保存期限。

属保密和受控的质量记录应在装定封面注明“保密”或“受控”标识。

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
整(不空格、不漏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有关记录人员应签全名。

填写发生错误
需更改时,应用“──”划去原内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并注明更改的理由、日期、更改人签名,保持原内容应清晰可辩,确保质量信息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质量记录可用手写,可用计算机打印,应便于检索。

台帐尽量采用计算机管理,便于检索,其数据不得擅自更改。

药店凭证管理制度

药店凭证管理制度

药店凭证管理制度一、凭证的分类及管理1、进货凭证进货凭证是药店从供应商处购进药品时的重要凭证,包括进货订单、发票、验收单等。

在进行采购时,药店工作人员应当与供应商签订进货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

同时,需要及时收集好和保留好进货凭证,以备查验和核对。

2、销售凭证销售凭证是药店售卖药品时的重要凭证,包括销售订单、发票、处方、销售记录等。

在进行销售时,药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处方审核、药品配药和售卖,并及时开具销售凭证。

销售凭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以备查验和核对。

3、库存凭证库存凭证是药店对于药品库存管理的重要凭证,包括库存清单、库存记录、盘点记录等。

药店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药品的入库和出库管理,并及时更新库存凭证,以保证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凭证的存档和保管1、存档要求药店凭证的存档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包括进货凭证、销售凭证和库存凭证。

药店应当根据要求及时将凭证进行归档和存储,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保管期限药店凭证的保管期限通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进货凭证、销售凭证和库存凭证的保管期限为3-5年不等。

药店应当根据要求对凭证进行及时整理和保管,并做好相关的备份工作,以备查验和核对。

三、凭证的使用和核对1、凭证的使用药店凭证在日常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正确使用。

进货凭证、销售凭证和库存凭证在使用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填写和管理,不得出现错误和遗漏。

2、凭证的核对药店凭证在使用以后需要进行核对和审查,以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特别是在进行库存盘点和核查时,药店需要对进货凭证和销售凭证进行详细的核对,以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疏漏。

四、凭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内部监督药店凭证管理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凭证的归档、存储和管理,加强内部的审核和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外部检查药店凭证管理还需要接受外部监督和检查,包括药品监管部门、质检部门和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连锁药店药品记录与凭证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药品记录与凭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质量工作的规范性、可跟踪性、完整性。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质管部按GSP要求设计相关的记录、凭证和样表,各岗位人员规范填写,定期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与妥善保管备查。

3.责任: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4.1记录的定义4.2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其记录要求:4.2.1质量记录格式由质管部统一制定。

4.2.2质量记录由各岗位操作人员填写。

4.2.3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记录及签字应由操作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

4.2.4记录填写人应填写完整的姓名,不得只写姓氏或简称。

4.2.5按照工作顺序步骤及时填写记录。

4.2.6原始数据只能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转抄。

4.2.7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或随意涂改。

更改错误时,不允许在原有的字母、文字或数字上进行改写,应在原错误的地方画“—”横线,使原数据仍可辨认,并在原数据上方空白处更改,在更改处签署更改人姓名,并注明理由、日期。

4.2.8记录表格不得有未填的空项,如无内容可填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2.9填写日期一律按年、月、日顺序填写。

4.3记录的印制、装订:4.3.1记录模板由质管部负责存档,质管员负责日常管理。

4.3.2记录应由责任部门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归档并保存。

4.4实行计算机录入数据的质量记录,操作人应使用自己的号码及密码登陆后进行记录和审核,数据的更改应当经质管部部长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要在计算机系统中留有记录痕迹。

4.5对于应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记录、数据、表格,必须经质管部审核授权给指定岗位的指定人员操作。

4.6记录至少妥善保管5年,防止损坏、丢失。

4.7票据凭证定义;4.7.1本制度中的票据主要指与药品购进和销售环节相关的票据4.7.2票据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管部、销售部门、财务部、网络信息部等部门会签审核,并统一印制。

药品记录与凭证管理制度

药品记录与凭证管理制度

药品记录与凭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药品经营过程中各项活动有记录、有凭证,保障药品质量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二、记录管理1.记录是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应认真、及时、准确填写相关记录,不得伪造、篡改。

2.记录的填写应规范、完整,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记录的修改应按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涂改。

3.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三、凭证管理1.凭证是证明药品经营各环节真实性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2.凭证的填写应规范、完整,包括涉及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

3.凭证的传递应按规定进行,确保传递过程中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审批与审核1.各部门填写或修改记录时,须经过审批程序,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审核人员应对记录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记录符合相关规定。

3.审核人员应按规定签署意见,对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档案建立与维护1.各部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2.档案的建立应与药品经营各环节相衔接,确保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整理。

3.档案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六、报告与公示1.各部门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2.对涉及公众利益的药品质量信息,应及时进行公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七、药品质量追溯1.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可追溯。

2.追溯信息应包括药品生产、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关键数据,确保问题能够迅速定位和解决。

3.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药品追溯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更新,提高追溯体系的效率和准确性。

八、培训与考核1.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药品记录与凭证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法规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对于新入职员工,应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大药房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大药房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大药房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大药房记录和凭证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安全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药房所有相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包括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库存记录、处方记录等。

三、管理要求1.准确记录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地记录药品信息,包括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厂商等必要信息,以保证追溯和质量管理的需要。

2.完整保留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完整保留,不得私自删除、涂改或伪造,以确保历史信息的真实可信性。

3.科学分类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管理。

如进货记录按照进货日期和供应商编号分类,销售记录按照销售日期和顾客编号分类等。

4.保存安全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防止丢失和损坏,以保留完整的数据资料和证据。

5.及时登记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及时登记,不得拖延,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审核确认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经过合格人员的审核和确认,以确保数据和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管理流程1.进货记录管理(1)进货记录的登记:药品进货时,保质期、批号、产地、数量等信息必须准确登记。

(2)进货记录的归类:按照进货日期和供应商的编号,将进货记录归类存档。

(4)进货记录的保留:所有进货记录都必须完整保留,以备后续追溯和查询。

2.销售记录管理(1)销售记录的登记:药品销售时,准确登记商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2)销售记录的归类:按照销售日期和顾客的编号,将销售记录归类存档。

(4)销售记录的保留:所有销售记录都必须完整保留,以备后续追溯和查询。

3.库存记录管理(1)库存记录的登记:每次进货或销售后,必须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库存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库存记录的归类:按照药品分类和名称,将库存记录归类存档。

(4)库存记录的保留:所有库存记录都必须完整保留,以备后续追溯和查询。

4.处方记录管理(1)处方记录的登记:每次收到患者的处方时,必须及时登记处方的编号、药品名称、使用剂量等信息。

医药公司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1.目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可追溯性,有效控制质量记录和凭证;2.范围: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记录和凭证的管理;3.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4.内容:4.1有关概念:4.1.1本制度所指记录是指:与药品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种过程记载;4.1.2本制度所指凭证是指:围绕药品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来往票据;4.2记录和凭证的内容:包括书面资料、计算机系统内存储的资料以及其他储存载体所存储的资料;4.3公司从事药品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质量记录和凭证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和编制;4.4公司的各种质量管理记录和凭证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质管部统一审核,公司质量负责人审定后由行政部印制、下发;使用部门按照记录、凭证的管理职责,分别对管辖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4.5记录和凭证管理要求:4.5.1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能体现时间、逻辑顺序性;4.5.2书面记录及凭证填写、录入应及时,做到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随意修改和撕毁;4.5.3书面记录和凭证须更改时应划单线或双线后在旁边重写,保持原来信息清晰可辨,并注明理由、日期、更改人签字;计算机系统内数据不得随意删除和修改;4.5.4书面表格内容要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要用“——”划掉。

内容与上项相同的,应重复填写或填“同上”;4.5.5书面记录和凭证中,品名不得简写,要注明通用名,如有商品名,可加注在通用名后;4.5.6书面记录和凭证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应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4.5.7书面记录和凭证中记录者、审核者均要填写全名,不能只写姓或名;4.5.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如:某月某日不得写成某日/某月;4.5.9书面记录和凭证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4.6各种记录和凭证的保存:4.6.1各种记录和凭证至少保存五年,特殊管理药品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的各种记录和凭证保存至该药品有效期满后至少五年;财务凭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4.6.2各种质量记录和凭证应由该记录和凭证的使用部门负责按规定年限保存。

药企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企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 77 -1.总则1.1为了规范药品经营过程中台帐、记录、票据、凭证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台帐与凭证的范围、保管方法、保管地点、保管人员等。

2.有关记录与凭证的范围2.1购进记录、购进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养护记录、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

2.2药品进货和销售票据2.3质量管理部门仪器的使用、维修保养记录、药品验收单、签定记录等。

2.4药品的购进合同、用户走访、质量信息的收集有反馈。

2.5供货方开据的药品供应凭证及公司财务与业务开出的入库与销售结算凭证。

3.有关记录凭证的管理办法3.1购进药品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药品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等要项目齐全,完整,保存期至少5年,但随时备查。

3.2药品入库验收单、药品养护记录、入库凭证、药品退回记录等要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保存期至少5年。

3.3药品进、销票据要项目齐全,按年月份整理装订成册。

进销票据保存保存期至少5年。

3.4不合格药品确认后,报告、报损以及销毁证明等要有完善的手续,记录保存5年。

3.5各种记录、凭证均由各职能业务部门设专人妥善保管。

4.附则4.1适用范围:各岗位记录、票据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4.2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仓储部、销售部、物流部对本制度负责。

4.1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2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检查。

*****药品有限公司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文件编码 XWL-GLZD-011-2019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发放范围公司各部门 执行日期 修改原因新法规颁布、标准提高 变更记录 - 77 -。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采购、存储和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药品采购、存储和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二、药品记录票据管理1.药品采购记录(1)公司药品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合同和采购方案进行药品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要填写采购申请单,并通过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确认。

(2)药品采购申请单应包括以下信息:药品名称、规格、产地、供应商、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

并应由采购人员、采购负责人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3)采购人员在收到药品后,应核对实际收到的药品与采购申请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应及时报告采购负责人。

2.药品入库记录(1)药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记录入库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供应商等。

并应盖章和贴上“入库”标识。

(2)入库记录表应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填写,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并保存至少3年。

(3)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药品库存,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3.药品使用记录(1)使用药品的部门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表,记录药品的领用、使用和归还情况。

(2)药品使用记录表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使用日期、领用人员和归还日期等。

(3)领用药品的员工应在药品使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4.药品退库记录(1)如有药品因过期、损坏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库,应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报告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

(2)药品退库申请单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退库原因和退库日期等,并应由领用人员和采购负责人签字确认。

(3)退库药品应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登记和入库操作,同时将退库记录保存至少3年。

三、药品凭证管理1.药品采购凭证管理(1)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药品采购凭证的核销和归档。

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销售活动的准确记录和合规管理。

该制度适用于负责销售药品的所有工作人员,并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

2. 销售记录要求为了确保药品销售活动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销售人员应遵循以下记录要求:2.1 销售记录表格销售人员应使用指定的销售记录表格,记录每次销售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日期等。

2.2 客户信息销售记录表格还应包含客户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记录。

2.3 药品来源销售记录表格还应包含药品的来源信息,包括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销售人员需在销售记录中明确注明药品的来源。

2.4 签字确认销售人员在每次销售完成后,应要求客户在销售记录表格上签字确认销售的药品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销售人员本人也应在销售记录表格上签字确认。

3. 凭证管理要求为了确保销售活动的合规性和可审计性,药品销售的凭证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3.1 销售每次销售药品后,销售人员应开具销售,并在上记录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价格等。

销售应按规定流程加盖公章,并妥善保存。

3.2 销售清单销售人员应当在每日结束时,将当天的销售记录整理成销售清单。

销售清单应包含销售日期、销售笔数、销售金额等信息,并由销售人员负责妥善保管。

3.3 报表统计销售记录和销售清单应定期进行报表统计,以便管理层对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和分析。

报表统计应涵盖销售总额、销售数量、销售占比等重要指标。

4. 监督与惩罚为了保证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监督和惩罚机制如下:4.1 监督上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销售记录和凭证进行审核和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销售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培训。

4.2 惩罚对于违反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甚至解雇等。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是指公司管理极其重要的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的制定所需遵循和执行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目的在于保证药品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真实性,防止因记录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二、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单位、准确、完整、规范2.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对记录进行审查、审核、归档和检索,以便于对有争议的数据进行验证,适用于持久保存应用。

三、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的分类1. 采购票据和凭证(1)采购订单(2)采购合同(3)进口凭证(4)进口合同(5)清关单(6)报检单(7)验收单(8)发票(9)付款凭证2. 库存票据和凭证(1)成本计算表(2)入库单据(3)出库单据(4)盘存单据(5)库存清单(6)车间转移单3. 销售票据和凭证(1)销售订单(2)销售合同(3)发票单据(4)收款凭证(5)退货单(6)调换单四、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的具体流程1. 采购票据和凭证管理(1)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接洽前,需出具采购订单或签订合同,作为一份重要的凭证。

(2)验收人员根据验收单审核入库数量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同时核对采购订单和发票单据是否相符,保证入库的药品品质和数量正确。

(3)财务部门根据发票单据,核对价格和数量是否一致,同时按规定公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出具付款凭证,办理付款结算。

2. 库存票据和凭证管理(1)入库人员根据药品的来源,将相关票据和凭证记录下来,并填写入库人员签收单,入库单据、质检报告等。

(2)出库人员根据出库单,将药品或器械出库,并将出库单据、库存清单做出记录,以便进行盘点。

(3)成本核算员利用入库单、出库单、采购订单、发票等相关单据,进行成本核算,同时进行产品库存的余额计算,形成成本计算表。

3. 销售票据和凭证管理(1)销售人员接到订单后,将订单和销售合同记录进系统,并根据订单出具相应的发票单。

药品零售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规定

药品零售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规定

药品零售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规定一、有关记录的管理规定:1.质量验收记录:按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填写包括:到货日期、供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注册商标、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到货数量、质量情况、验收结论(或处理意见)、验收员签章;填写形式:台帐式,依验收日期为序,按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分批次填写;填写及保存部门:质量验收组;记录保存期限:五年。

2.营业场所温湿度记录:按温湿度内容记录填写包括:店名、室内温度(℃)相对湿度、超标采取措施的办法、养护员签名;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日期顺序,每天上下午各定时记录一次;填写及保存部门:质量养护组;保存期限:五年以上。

3.养护检查记录:按养护检查记录内容填写包括:检查日期、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存放库区(或货柜)、外观及包装情况、处理意见、养护员等;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养护检查日期顺序,按养护检查记录内容分批次填写;填写及保存部门:质量养护组;保存期限:五年。

4.销出退回药品验收记录:按销出退回药品内容记录填写包括:退货日期、退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商、注册商标、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单位、退货数量、退货通知单号、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员签章等内容;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退货日期顺序,按销出退回药品验收记录内容分批次填写;填写及保存部门:验收组;保存期限:五年以上。

5.出库复核记录:按出库复核记录包括:出库日期、购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商务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商、注册商标、产品批号、有效期、单位、出库数量、质量状况、出库通知单号、发/提货人、保管员、复核人;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出库日期为序,按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分批次填写;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仓储部;保存期限:五年。

6.药品销售记录:按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填写包括:销售日期、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产品批号、有效期、单位、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货值金额、供货单位、发货人、提货人以及销售人员,备注;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药品销售日期为序,按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分批次填写;填写及保存部门:各门店;保存期限:长期。

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质量法》,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验收结论和验收人签字。

二、购入的品种,需要入机的,由库房管理员验收签字,办公室负责入机;不需要入机的,由库房管理员验收签字并建帐,做到帐、物相符;销售清单(发票)原件由医院财务保管,销售清单副联由库房管理员保管。

三、药品购进记录应保存至效期后1年,不得少于3年。

急救药品基数管理制度一、急救室与治疗室备用药品仅限于抢救用药和治疗过程中必需备用的药品。

二、根据临床实际工作严格控制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

三、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由办公室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双签字,以备检查。

四、备用药柜中药盒标签必须标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生产批号或有效期,如有变动须及时更换标签。

五、急诊室和病房备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柜加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需按基数清点,在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护士长及办公室。

六、急救室与治疗室备用药品由护士长负责,专人管理。

抢救药品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药品使用后随时补充,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生产批号、效期及数量,对需特殊保存的药品应按储存条件严格管理。

七、药库定期检查各科备用药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造成小药柜过期作废的药品,需填写报损单,经科主任,院长签字后方可报损,同时由保健科按规定的程序销毁并做记录。

报损单交财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

八、如需要更改药品基数,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与办公室研究后再做更改。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保障药店运营的合法合规,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店内各类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采购记录、库存记录、会计凭证等。

三、记录和凭证的要求1、记录和凭证应真实、完整、准确、清晰,不得篡改、涂改,涉及药品的记录和凭证应符合药品监管相关规定。

2、记录和凭证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并做好相应的归档、备份和保管工作。

3、记录和凭证应用规定的格式和规定的语言文字书写。

四、记录和凭证的管理1、销售记录(1)销售记录应按照销售单、购药者信息表等相关格式记录,对于处方药应保存处方原件,并在销售记录上进行相应记录。

(2)销售记录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2、采购记录(1)采购记录应按照采购单的规定格式记录,对于进口药品应保存进口许可证,并在采购记录上进行相应记录。

(2)采购记录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3、库存记录(1)库存记录应按照库存清单的规定格式记录,记录库存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2)库存记录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4、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应按照财务档案和凭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凭证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五、记录和凭证的归档和保管1、记录和凭证的存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分不同类别、不同时间段的记录和凭证。

2、记录和凭证的保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便于长期保存。

3、记录和凭证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过期的记录和凭证应当及时销毁。

六、记录和凭证的查询和复核1、对于需要查询和复核的记录和凭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查询和复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于异常情况和疑点,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监督检查及后果1、上级主管部门对本药店的记录和凭证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和处理。

医院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及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及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及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
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1.药房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涉药品的质量档案管理.
2.所涉及药品质量的资料,包括供货企业所提供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GMP 或GSP证书、质量保管协议、单位委托书、推销员资格证书、批次药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检验报告书、随货清单、验收记录按年月归档保存。

3.中药饮片除外供货单位的资质,还要保存生产企业的cpm 证书和各品种的检验报告、合法票据及验收记录,都按年月归档保存至规定期限。

二、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药品经营中的记录,做到一切行为有准则,一切行为有记录,一切行为可追溯。

2.所有药品的采购均应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可视同为购进记录,有质量管理部门建立购进药品的验收档案,留存至超过所有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3.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处方有要是负责建档存放,不得少于两年。

4.购进药品时供货单位提供的来货凭证,应保存值超过所有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有关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记录和凭证的式样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负责人统一审定、印制、下发。

使用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由各人员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3、记录要求
①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②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负责人统一审定;
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规范填写;
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

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4、凭证要求
①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销售票据和内部管理相关凭证。

购进票据主要指采购员购进药品时由供货单位出据的发票,以及入库验收的相关凭证;
销售票据指销售药品时开据的药品零售发票;
内部管理凭证包括入库交接、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环节,明确质量责任的有效证明。

②各类票据由相关岗位人员根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填写。

③严格票据的控制、保管、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

④购进票据应至少保管5年。

5、质量负责人、采购员根据职责分别对相关的记录和凭证进行监督检查。

药品相关票据、原始凭证、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药品相关票据、原始凭证、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药品相关票据、原始凭证、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医院药品相关票据、原始凭证、记录、档案的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票据和原始凭证指证明所使用药品购进、销售合法性的原始证明材料,包括发票、随货同行单据等。

发票联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交财务科保管备查,随货联由库房保管备查。

三、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时,应当索要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四、药品的相关记录、档案等由医院统一审定、印制、下发,使用部门负责使用、保存及管理。

五、相关记录、档案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字迹清楚,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在更改处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更改处签字。

六、各种票据、记录、档案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妥善保管,至少保留3年备查,超过保存期的票据、记录、档案等,经科主任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有记录。

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一、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控制管理的目的是证明本院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及商品与服务达到的水平。

并保证在需要追溯的情况下可以追溯。

二、各相关部门按照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的职责、分工对各自的管辖范围的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三、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整理,并按规定期限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记录要求
1、本制度中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仅指质量体系中涉及
的各种质量记录。

2、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填写。

b、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楚、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撕毁记录、不得擅制
涂改,如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划线处本人签字,具有
真实性、规范性及可追溯性。

3、质量记录可用文字、可用计算机,应易于检索。

4、药品相关票据、记录、台帐、档案、原始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5、应在有关程序中规定各种质量记录的保有时间。

五、凭证要求
1、本制度中的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购进凭证、包括采购合同和购进发票。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3、购进凭证应妥善保存三年。

六、药剂科负责对记录、凭证的日常检查,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改进意见。

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药品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责任:公司办公室、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的监督检查;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财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1、记录和凭证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印制、下发。

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各部门负责人收集整理、按月归档妥善保管。

3、记录与凭证内容应真实,填写及时,不得把记录当成回忆或备忘录,提前填写或推后填写。

4、记录要求:4.1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包括手工记录和计算机录入数据的质量记录;4.2不得随意更改记录与凭证,如确定需要更改时,必须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同意,同时注明理由、日期,签字确认,保持原有信息清晰可辩;4.3填写记录与凭证应字迹清晰、整洁,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不得撕毁;4.4属表格样式的记录,按内容逐一填写,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时,要用“—”表示。

内容与前项相同时,应重写,不得用“…”或“同上”、“同前”来表示;4.5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应明确清晰,不得使用代号、英文字头等来代替;4.6各种记录应做到具有一致性、连贯性;4.7计算机系统操作人员、复核人、单位审核人等签名时均应写全名,不得只写名或姓或工号;4.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注明年、月、日,不得竖写;4.9实行计算机系统录入数据的质量记录,按质管部授权的身份进入系统操作,使其操作活动能追踪到相应的责任人;部分签名手工填写,以明确责任。

同时应采用数据备份的方法,妥善保管数据。

5、记录与凭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5.1记录及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5.2疫苗购销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5.3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部分含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所用的专用账册的保存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6、办公室、质量管理部、销售部、储运部、财务部负责对记录和票据的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提出改进意见。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药品记录标准,确保公司药品相关的票据和凭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药品管理的规范和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公司药品记录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处理药品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药房管理员、财务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等。

三、制度内容:1.药品入库记录:在药品入库时,药房管理员应当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并将其记入药房药库账簿中。

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地、进价和数量等基本信息。

如有退货、报废等情况,同样应记录并存档。

2.药品出库记录:在药品出库时,药房管理员应当填写药品出库记录,并将其记入药房药库账簿中。

出库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购买单位、使用单位、销售日期和售价等基本信息。

如有退换货、损毁等情况,同样应记录并存档。

3.药品领用记录:公司内部各部门如需领用药品,应当填写药品领用记录,并将其记入药房药库账簿中。

领用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日期和领用人等基本信息。

如有退还、返还等情况,同样应记录并存档。

4.药品盘点记录:药房管理员应定期对药库内的药品进行盘点,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库存情况等基本信息,并比对药房药库账簿,发现库存不符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并存档。

5.药品出售凭证:药房管理员应对每一笔药品销售进行记录,需要开具药品销售凭证,凭证上应包含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售价、销售日期及购买单位等信息,并通过药品销售报表进行统计分析。

药品销售凭证应为正式发票或收据,并按规定保留备查。

6.药品采购凭证:公司采购药品时,计划书和采购单应该是必要的最基本手续,采购单应当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价格、采购单位和发票抬头等信息,并经签字确认。

药品发票应为正式发票,必须符合税务规定,并按规定保留备查。

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规程

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规程

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规程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药品管理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药品记录管理2.1 药品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药品名称- 规格- 批号- 生产日期- 购进日期- 供应商信息- 购进数量- 领用数量- 领用日期- 领用人员信息2.2 药品记录应当按批次进行管理,每批次的药品应有唯一的标识。

2.3 药品记录的更新应当及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3. 凭证管理3.1 药品领用凭证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领用日期- 药品名称- 规格- 领用人员信息- 领用数量3.2 药品领用凭证应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并由领用人员和库存管理员共同保管。

3.3 药品领用凭证的核对应当在领用时进行,确保与实际领用数量一致。

3.4 凭证应当保留在合适的存档系统中,并按要求进行归档和保管。

4. 异常情况处理4.1 如果发生药品记录错误或凭证遗失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并进行纠正和补充。

4.2 对于涉及错误记录或凭证遗失的批次药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查和追溯。

5. 监督和审核5.1 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的执行应当受到监督,并定期进行内部或外部审核。

5.2 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6. 处罚措施6.1 对于故意篡改记录或凭证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6.2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的人员,应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7. 附则7.1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7.2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药品记录和凭证管理规程》的内容。

请按规程执行,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严谨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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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质量法》,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验收结论和验收人签字。

二、购入的品种,需要入机的,由库房管理员验收签字,办公室负责入机;不需要入机的,由库房管理员验收签字并建帐,做到帐、物相符;销售清单(发票)原件由医院财务保管,销售清单副联由库房管理员保管。

三、药品购进记录应保存至效期后1年,不得少于3年。

急救药品基数管理制度
一、急救室与治疗室备用药品仅限于抢救用药和治疗过程中必需备用的药品。

二、根据临床实际工作严格控制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

三、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由办公室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双签字,以备检查。

四、备用药柜中药盒标签必须标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生产批号或有效期,如有变动须及时更换标签。

五、急诊室和病房备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柜加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需按基数清点,在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护士长及办公室。

六、急救室与治疗室备用药品由护士长负责,专人管理。

抢救药品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药品使用后随时补充,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生产批号、效期及数量,对需特殊保存的药品应按储存条件严格管理。

七、药库定期检查各科备用药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造成小药柜过期作废的药品,需填写报损单,经科主任,院长签字后方可报损,同时由保健科按规定的程序销毁并做记录。

报损单交财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

八、如需要更改药品基数,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与办公室研究后再做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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