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额取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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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一、间接费1-17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直接费 4.9 1-18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4.5 1-19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上直接费 5.4 1-20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5.8 1-21 装饰工程人工费 26.0 1-22 构筑物高度10m以上直接费 4.6 1-23 构筑物高度10m以下直接费 3.9 1-24 钢结构工程直接费 2.0 1-25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直接费 3.6 1-26 桩基础直接费 4.0 1-27 仿古建筑直接费 4.9 1-28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人工费 30.0 1-29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24.0 1-30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上人工费 34.0 1-31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27.0 1-32 其它人工费 31.0 1-33 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 5.3 1-34 市政工程桥梁直接费 5.1 1-35 市政工程给水直接费 3.6 1-36 市政工程排水直接费 5.0 1-37 市政工程燃气、热力直接费 4.2 1-38 绿化工程人工费 14.0 1-39 庭园工程直接费 4.1 --------------------------------------------------- 二、企业管理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 2-1 建筑工程单层建筑直接费 5.7 2-2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5.6 2-3 建筑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直接费 6.1 2-4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直接费 5.7 2-5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下直接费 6.8 2-6 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n以上直接费 7.3 2-7 装饰工程人工费 45.0 2-8 构筑物混凝土囱、水塔、筒仓直接费 6.3及500立方米以上水池2-9 构筑物其它直接费 5.2 2-10 钢结构直接费 2.4 2-11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直接费 4.0 2-12 桩基础直接费 3.9 2-13 仿古建筑直接费 5.9 2-14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44.0 2-15 安装工程住宅檐高25m以上人工费 50.0 2-16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人工费 48.0 2-17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下人工费 56.0 2-18 安装工程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上人工费 62.0 2-19 安装工程其它人工费 54.0 2-20 市政工程道路直接费 6.1 2-21 市政工程桥梁直接费 5.7 2-22 市政工程给水直接费 4.7 2-23 市政工程排水直接费 5.8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2-24 市政工程燃气、热力直接费 5.2 2-25 绿化工程人工费 19.0 2-26 庭园工程直接费 5.0------------------------------------------------------------ 三、其它费用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 3-1 利润直接费+企业管理费 7.03-2 税金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3.4------------------------------------------------- 四、分包工程管理费定额编号项目计费基数费率(%)-------------------------------------------4-1 包工包料工程直接费 4.54-2 我工不包料工程人工费 26.0-------------------------------------------- 五、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序号内容比例(%)-----------------------------------------1 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 45.862 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 3.163 办公费 2.404 差旅交通费 1.655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 5.646 工具、用具摊销费 0.397 劳动保护费 0.268 财务费用 2.879 业务招待费 0.7410 劳动保险费 1.8211 税金 1.7212 社会保障等费用 29.1613 其它 4.3314 合计 100.00----------------------------------------。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 取费标注

2021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 取费标注

2021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取费标注2021年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以及取费标注-----------------------------------------在管理财政预算的过程中,消耗量定额以及取费标注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2021年,北京市的预算消耗量定额和取费标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通过介绍和评估这两个概念,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北京市在2021年的预算安排。

一、2021年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1.1 什么是预算消耗量定额?--------------------------预算消耗量定额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为实现预算目标所制定的资源消耗的计划指标。

它反映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效益以及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在北京市的预算管理中,预算消耗量定额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2 2021年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的背景和意义-----------------------------------2021年是北京市“十四五”规划期间的第一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绿色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时期。

北京市的预算消耗量定额具有特殊的背景和意义。

通过合理设置消耗量定额,北京市有望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1.3 2021年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的评估和调整-----------------------------------在制定2021年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时,政府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社会需求以及财政可行性等因素。

根据过去几年的经验和趋势,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模型、制定参考指标等方法来评估和调整预算消耗量定额。

这样可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1.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2021年北京预算消耗量定额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要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绿色发展。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应该在发展经济的保护好环境和生态,为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

9 垂直运输
按定额个册规定
京建法〖2004〗243号
3千万以下 1.2‰
最低300元
10 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价 3千万~1亿 0.8‰
1一亿以上 0.6‰
11 环境检测费 实际价
定额报价
序号 项工 人工费
6.7%
6.7% 18.7%(安装23.1%)
2
环境保护 人工费
3千万以下 1.2‰
最低300元
10 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价 3千万~1亿 0.8‰
1一亿以上 0.6‰
11 环境检测费 实际价
3 安全施工 清单合计 0.8%
0.8%
0.95%(安装)
4 临时设施 人工费 18.7% 16.5% 安装23.1、19.8%
5
脚手架
按定额个册规定
6 工程保护 清单合计 0.5%
0.5%
按招标文件规定
7 夜间施工 清单合计 0.5%
0.5%
按招标文件规定
8 二次搬运 清单合计 1.0%
1.0%
按施工组织设计
措施费计取方法
京建施〖2005〗802号、京造定〖2003〗9号、京造定〖2009〗4号
清单报价 装饰工程2.409%、安装工程2.97%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取基数 四环内 四环外
备注
1 文明施工 清单合计 0.809% 0.809%
1.07%(安装)
2 环境保护 清单合计 0.8%
0.8%
0.95%(安装)
6.0%
6.0%
3 安全施工 人工费 6.0%
6.0%
4 临时设施 人工费 18.7% 16.5%
安装23.1-19.8%
5
脚手架

北京市取费费率

北京市取费费率
规费
序号 定额编号
1
5-1


建筑工程
计费基数
费率 (%)
24.09
2
5-2
市政工程
26.50
3
5-3
庭院、绿化工程
人工费 20.19
4
5-4
土建、轨道工程
地铁工程
5
5-5
通信、信号、供电、机电、人防工程
22.89 27.18
6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1-8
37
1-9
38
1-10
39 企业管理费
40 定额 编号
41
2-1
42
2-2
43
2-3
44
2-4
45
2-5
46
2-6
47
2-7
48
2-8
49
2-9
50
2-10
51
2-11
52
2-12
53
2-13
54
2-14
55
2-15
56
2-16
57
2-17
58
2-18
59
2-19
60
2-20
61
2-21
62
2-22
1-4
80
1-5
81
1-6
82
1-7
83
1-8
84
1-9
85
1-10
86
1-11
87
1-12
88
1-13
绿化工程
人工费
13.3 9
庭园工程

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费率表

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费率表

三类工程取费标准费率表很多工程项目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要求很高,这就导致我们对造价计算方法的认识并不完全正确,甚至有些人对造价计算存在误解。

导致我们不知道定额取费是根据项目是否能够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情况制定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定额取费是将工程中必须完成并投入使用、造价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按一定比例计算出该定额中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所需要消耗的成本费用总额后,乘以每个项目所需投资总额确定其取费费率。

从定额取费表来看,主要分为:总投资、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建设期内费用三部分。

总投资是指单项工程或单项专业工程量发生额及金额构成所必须花费而又不包括已完工项目在竣工结算中的资金占用和费用。

如不计利息、税金、利润、亏损等一般为管理费或者概算。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复核,经复核后双方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比例分摊工程量和合理的费用。

1.总投资采用定额取费法时需将一个建设项目投入全部完成所需花费和其所产生费用折算为总投资,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

目前建筑工程定额取费法只适用于新建工程,特别是一些大中型建设工程及特殊工程,如地下建筑工程和钢结构建筑工程中对一些较大建设工程可采用单项金额法,在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项投资包含在总投资里面。

对于单项金额法或单项计价方法在计价时,其费用清单应包括:建筑工程价款调整后的增加额及结算金额调整后的增加额等项目;设计工程价款调整后或已完工项目所产生的部分费用(含利息等);其他费用(含工程变更费)。

对于单项金额方法时应注意:该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造价较高、难以核算、可多次使用、工程变更频繁的建筑工程(包括特殊工程除外)。

施工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计算出相应工程量清单并经施工企业签收(除已完工工程外),编制单项工程和单项专业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发布施工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和参考。

电力定额安装工程取费表(2013版)

电力定额安装工程取费表(2013版)

名称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材料费 装置性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大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临时设施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间接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管理费 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利润 编制基准期价差 人工费价差 材料价差 机械价差 装置性材料价差 乙供设备不含税价 税金 安装费 主材费 安装工程费
基数说明
费率%
6.24 1.97 8.85
7.07 2.63
29.8 12 2.31 24 1.79 2
合计 117460.01 110420.27 17139.23 9142.77 65689.70 18448.57 7039.74 1069.49 337.64 1516.82 0.00 0.00 1211.74 2904.05 18074.58 11858.63 8171.98 3290.73 395.92 4113.42 2102.53 2710.69 0.00
序号 一、 (一) 1 2 3 4 (二) 1 2 3 4 5 6 7 二、 (一) 1 2 3 (二) (三) 三、 四、 1 2 3 4 五、 六、 七、 八、 九、
费用代码 A B B1 B2 B3 B4 C C1 C2 C3 C4 C5 C6 C7 D D1 D11 D12 D13 D2 D3 E F F1 F2 F3 F4 I G K M H
计算基数 B+C B1 + B2 + B3 + B4 + QTF RGF CLF ZCF JXF C1 + C2 + C3 + C4 + C5 + C6 + C7 B1 B1 B1 B1 B 1 B D1 + D2+ D3 D11 + D12 + D13 B1*1.6 B1*1.6 B1 B1 A A+D F1+F2+F3+F4 RGJC YGCLJC_BHS+JGCLJC_HS JXJC YGZCJC_BHS+JGZCJC_HS YGSBF_BHS+YGSBJC_BHS A+D+E+F+I-JGCLF-JGCLJC_HS-JGZCF-JGZCJC_HS (A-B3)+D+E+(F-F4)+I+G+CPGJF+YCXFY-JGCLF+JGCLF_HS JGZCSCJ_HS+YGZCSCJ_BHS K+M

北京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北京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北京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一、目的本标准旨在规定北京地区施工措施费的取费标准,以确保在建筑工程中各项措施费用合理、规范地使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取费标准1. 环境保护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

费率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和地区差异而定,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

2. 文明施工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

费率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和地区差异而定,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2%。

3. 安全施工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

费率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和地区差异而定,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

4. 临时设施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

费率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和地区差异而定,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的2%。

5. 夜间施工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设备、夜间施工人工加班等费用。

6. 二次搬运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因施工需要而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因冬季和雨季施工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8.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等费用。

9. 施工排水、降水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为保证正常施工而进行的排水、降水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已完成工程的保护以及设备维护保养所产生的费用。

11. 工程定位复测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定位、复测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12.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该费用包括在特殊地区施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定额取费标准

定额取费标准

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通信建设工程费用构成第一条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总费用由各单项工程项目总费用构成;各单项工程总费用由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四部分构成。

具体项目构成如下:单位:条第二条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构成。

具体内容如下: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仪表使用费。

(一)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员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⒈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人员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

⒉工资性补贴:指规定标准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⒊辅助工资:指生产人员年平均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⒋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⒌劳动保护费:指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等保健费用。

(二)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实体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用与采备材料所发生的费用总和。

内容包括:⒈材料原价:供应价或供货地点价。

⒉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⒊运输保险费:指材料(或器材)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保险费用。

⒋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材料采购及材料保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⒌采购代理服务费:指委托中介采购代理服务的费用。

⒍辅助材料费:指对施工生产起辅助作用的材料。

(三)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

内容包括:⒈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⒉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⒊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定额取费表

定额取费表
附件:费率调整表
一、施工组织措施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下限
中值
上限

建筑工程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A1-1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非市区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4.63
5.15
5.66
A1-12
市区一般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4.97
5.53
6.08
A1-13
市区临街工程

A2-71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16~12

A2-72
利润
人工费+机械费

8~7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指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定额所列项目以外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专业工程资质的企业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综合费用费率(%)
一类
二类
三类

装饰工程
34~25
26~21
24~17
C2-4
炉窑砌筑工程
人工费
72~52
55~40

C2-41


企业管理费
人工费
43~31
33~23

C2-42
利润
人工费
29~21
22~17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综合费用费率(%)
一类
二类
三类

市政工程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说明一、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形,编制了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治理费、企业治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治理费,与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治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截了当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爱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职员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低值易耗品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修理等费用。

5.劳动爱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0502版)一、可行性研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另:勘察费一般民用建筑6层以下的按3~5元/m2计算,高层建筑按8~10元/ m2计算,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部[1992]价费字479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

4 临时设施 人工费 18.7% 16.5%
5
脚手架
6 工程保护 人工费
4%
4%
7 夜间施工 人工费
4%
4%
8 二次搬运 人工费
8%
8%
9 垂直运输 京建法〖2004〗243号 3千万以下 1.2‰
10 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价 3千万~1亿 0.8‰ 1一亿以上 0.6‰
11 环境检测费 实际价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施工组织设计 按定额个册规定
四环内 0.809%
0.8% 0.8% 18.7%
四环外 0.809%
0.8% 0.8% 16.5%
备注 1.07%(安装) 0.95%(安装) 0.95%(安装) 安装23.1、19.8% 按定额个册规定
6 工程保护 清单合计 0.5%
0.5%
7 夜间施工 清单合计 0.5% 8 二次搬运 清单合计 1.0% 9 垂直运输
最低300元
备注 18.7%(安装23.1%)
安装23.1-19.8% 按定额个册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施工组织设计 按定额个册规定
最低300元
措施 费计 取方 法
京建 施〖 2005 〗802 号、 京造 定〖 2003 〗9号 、京 造定 〖 2009 〗4号
清单 报价 装饰 工程 2.409 %、安 装工 程 2.97%ຫໍສະໝຸດ 序号123
4
5
项目名称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 脚手架
计取基数 清单合计 清单合计 清单合计 人工费
0.5% 1.0%
京建法〖2004〗243号 3千万以下 1.2‰
10 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价 3千万~1亿 0.8‰

《2012年北京预算定额专业取费》

《2012年北京预算定额专业取费》

01第一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附录(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标准一、适用范围(一)建筑工程1.单层建筑:适用于单层工业厂房;锅炉房;其它各类使用功能的单层建筑;如车棚、货棚、站台等。

2.住宅建筑:适用于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3.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建筑的其它各类用途的公共建筑。

(二)钢结构工程:适用于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除第七节金属制品外)。

(三)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竖向土石方工程。

(四)施工降水工程:适用于第十七章措施项目中的施工排水、降水工程。

(五)边坡支护及桩基础工程:适用于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工程。

二、有关规定(一)多跨联合厂房应以最大跨度为依据确定取费标准。

单层厂房中分隔出的多层生活间、附属用房等,均按单层厂房的相应取费标准执行。

(二)多层厂房或库房应按檐高执行公共建筑的相应取费标准。

(三)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为依据确定取费标准。

(四)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即建筑面积比重大的确定取费标准。

(五)独立地下车库按公共建筑25m以下的取费标准执行;停车楼按公共建筑相应檐高的取费标准执行。

(六)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各项取费标准见附表。

(八)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三、计算规则(一)预算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组成。

(二)企业管理费:以相应部分的预算价为基数计算。

(三)利润:以预算价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五)税金: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为基数计算。

(六)专业工程造价:由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七)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附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标准一、企业管理费二、利润三、规费四、税金五、总承包服务费4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附录(一)附录(二)通用安装工程费用标准—、适用范围(一)住宅、公共建筑:适用于动力、照明、防雷、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水、排水、燃气等工程。

(新)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新)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表
说明:1。

工程结算审查项目的计算方式按(1)+(2)计算,其中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
2。

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增加20%;
6。

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
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及《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的相关规定计取费用;
8。

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按照本表所对应的咨询项目编制费率的90%计取费用;
9.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

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论文联盟 编辑。

京建经[2001]664号各有关单位:建立在国家宏观宏观调控前提下,右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已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深化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要求。

为此,我市组织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审定的依据。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目录说明一、现场管理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其他费用四、分包工程管理费附表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各项费用包括:(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设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技术、试验、警卫消防饮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北京12定额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取费表

北京12定额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取费表
企业管理费
序号 1 2 3 4 5 檐高 6 7 8 9 10 11 其他 公 共 建 筑 45m以下 80m以下 120m以下 200m以下 200m以上 人工费 65.75 67.69 69.23 70.65 72.02 63.56 28.54 30.12 31.49 32.87 34.25 26.71 序号 1 2 3 项目 住 宅 建 筑 项目 计费基数 25m以下 45m以下 80m以下 80m以上 25m以下 费率% 58.42 63.45 65.01 66.19 60.61 其中:现场 管理费率 24.63 27.44 28.84 序号 30.04 25.69 1 规费 项目 序号 1 项目 利润
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 备费) 配合、协调、服务
Hale Waihona Puke 利润计费基数 人工费+企业管理费 费率% 24
规费
其中 计费基数 费率 社会保险费率% 住房公积金费率% 人工费 19.52 14.23 5.29
税金
计费基数 费率%
市区区域 县城、镇区域 其他区域 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 规费
总承包服务费
序号 1 2 内容 配合、协调 计费基数 费率 1.5%~2% 3%~5%

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

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

《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一、引言在建筑工程中,概算定额是指按照施工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点,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得出的施工定额标准,用于指导工程造价估算和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而概算定额中的措施费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

我们今天就来探讨一下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

二、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定义和范围1. 定义:措施费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维护环境和保证工期进度等需要发生的费用的统称。

2. 范围:措施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费、工地临时设施费、劳务费、设备使用费等。

三、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根据16年的北京概算定额,措施费的取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费的取费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费按照概算总价的3‰计取。

2. 工地临时设施费的取费标准:工地临时设施费按照概算总价的2%~4%计取,具体取费标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3. 劳务费的取费标准:劳务费按照概算总价的10%计取。

4. 设备使用费的取费标准:设备使用费按照概算总价的4%计取。

以上便是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措施费作为保障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费用,在概算定额中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和国家政策的要求,合理确定措施费的取费标准,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总结和回顾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16年北京概算定额中措施费的取费标准,以及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合理确定措施费的取费标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对概算定额中措施费有更深入的理解。

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文章总字数大于3000字,不含字数统计。

)扩展内容:六、措施费的合理性和重要性1. 措施费的合理性措施费的取费标准是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国家政策要求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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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3、建筑管理费0.4%;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综合测算北京市平均取费标准,按下表计算:工程类别计费基数费率(%)建筑工程人工费 20.71市政工程人工费 22.18庭院、绿化工程人工费 16.80地铁工程土建、轨道工程人工费 20.71通信、信号、机电、人防工程人工费 23.30(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参照以上述表格中的费率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行确定或参照以上方法计算规费。

2009年4月1日以后招投标的工程,若参照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01年预算定额)》进行综合单价组价时,按以下标准扣除相关规费:费用名称 2001年预算定额费率(%)现场经费现场经费费率 14.45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费率 29.16自2009年4月份开始,《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格中不包括规费。

二、工程计量的原则和规定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计量及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漏项是指在承包范围内合同、图纸中有工作内容,《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洽商(含设计变更)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施工进度进行计量,并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工程量的计量时间、程序、方法和要求作出明确约定;若双方在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时,应按《计价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三、综合单价编制及调整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清单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一)综合单价编制1.综合单价应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要求编制。

2.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依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本市现行的预算定额以及市场价格等确定综合单价;3.对于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包括: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

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执行:(1)消耗量:可参照现行定额相关项目的消耗量确定;定额缺项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作补充定额并报造价处审批。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原投标费率确定;(二)综合单价调整1.综合单价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及幅度。

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风险幅度建议在±3%~±6%区间内考虑。

变化幅度应以《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

若发、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

发、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人工、材料和机械计算后的差价只计取税金。

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变化幅度以及超过约定幅度时的调整方法。

四、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原则及标准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一)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投标人可按分包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2%计算。

(二)招标人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投标人可按分包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5%计算。

(三)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若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合同未约定时,按分包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五、发包人供应材料的结算办法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并运至承包人指定地点,应按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进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内;结算时,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的99%退还发包人材料、设备款;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六、暂估价(一)材料暂估价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是招标采购的,应按中标价调整;若为非招标采购的,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调整。

材料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

(见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1 分部分项工程1.11.21.32 措施项目2.1 安全文明施工费3 其他项目3.1 专业工程结算价3.2 计日工3.3 总承包服务费3.4 索赔与现场签证4 规费5 材料暂估价价差6 人工、材料、机械价价差7 税金竣工结算总价合计=1+2+3+4+5+6+7表-07(改)(二)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应包括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投标报价时,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是通过招标分包的,分包费按中标价计算;若是非招标分包的,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结算确认的金额计算。

七、竣工结算书上报时限发、承包双方依据相关文件办理竣工结算后28日内,发包方应将竣工结算资料(结算书、工程概况、变更洽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综合单价组成等及结算资料电子版)一份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室备案。

八、2001年预算定额中其他费用的有关说明(一)材料二次搬运费2001年预算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场内外运输费。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等施工现场外的二次搬运费用(包括运输及装卸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001年预算定额基价中,所包括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期间防雨、保温、保证工程质量等所需费用以及冬雨季施工的人工降效。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雨季防洪采取防洪措施或冬季施工采用的供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三)成品保护费2001预算定额基价中,已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于竣工验收前,为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四)夜间施工费2001年预算定额中,已包括了正常施工过程中夜间施工照明所消耗的电费。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由于业主要求缩短工期,增加夜间施工等原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费等费用,则应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五)工程水电费1.工程水、电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范围,可以单独编码列项,也可以综合到分部分项清单的各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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