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销售与经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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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式酒店销售与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开发商):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投资商):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事宜及酒店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物业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
三、房产性质:;
四、项目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一、销售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包销形式对甲方所属物业进行销售,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策划推广。
二、销售期限: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销售达到既定销售目标(既定销售目标指实现可售物业80%的销售比例),未能销售部分乙方以毛呸房租赁价格向甲方按年支付租金,租金价格为25元/平米/月,但前期需免租一年。
三、经营责任:乙方与产权式酒店受买人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受买人的投资收益由乙方与受买人自行约定,并按期向受买人支付,甲方不承担对产权式酒店受买人后期收益责任。
四、经营期限:乙方负责产权式酒店经营责任,期限为10年,起止时间由乙方与受买人自行约定。
第三条费用与税费
一、销售价格:甲乙双方约定,所有房产销售底价为4000元每平方米;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及装修投入自行确定销售价格。
二、销售费用:乙方销售溢价部分作为乙方销售费用,包含乙方人员工资、佣金、及差旅等,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它佣金等费用。
三、营销推广: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中心用房,并提供办公用家具及设备、网络等,保障乙方能正常开展销售工作;乙方策划的营销活动由乙方组织实施,但营销推广费用和活动奖品等由甲方承担;乙方设计的宣传品又甲方负责印刷制作。
四、税收承担:甲方负责4000元每平米底价部分的房产销售税费责任,高于4000元每平米以上且进入甲方账户的收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统一提供装修发票抵扣,甲方在收取等额装修发票后将超出部分款项返还给乙方。
五、经营费用:酒店正常经营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费用、税收等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担所有经营费用开支与税费等,甲方不予干涉也不承担乙方任何经营风险。
六、物业费用: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或甲方小区聘请的第三方物管公司不再向乙方收取物管费及商管费。酒店区域的设施、安保、卫生等由酒店自行维护。公共区域水电等物业设施由甲方维护。
第四条合作方式
一、酒店品牌: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自行取得酒店品牌经营授权,乙方负责根据项目所在地市场情况合理选择知名连锁酒店品牌并自行缴纳相关品牌使用费用,实施酒店后期经营。
二、酒店经营:乙方邀约连锁酒店经营团队入驻项目酒店,对后期经营负责。
三、酒店装修: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品牌酒店相应装修要求在销售前完成样板间装修,开业前完成整体装修及设备安装等;甲方有权对装修的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基础结构及安全的情况下开业对物业做必要打改动,并对装修的消防、材料、设备的安全与正常使用负责。
四、款项支付:乙方在进行房产销售后,所收取的房产销售底价部分直接进入甲方财务账户,其余部分进入乙方账户(该部分中60%作为装修费,其余40%作为销售佣金),该账户由甲乙双方共管,该款项用于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及装修费用,根据销售及装修进度需要,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后进甲方核实后支付。该账户进入资金由乙方自行计入
收入核算并缴纳相关税收,甲方不承担该部分税收。
五、样板间装修费用:乙方完成样板间甲方暂不予支付装修费用,该装修费用作为乙方前期履约保证,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启动销售工作的,则该装修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但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实现后期合作,则甲方需及时支付该装修费用。
六、支付进度:合同开始执行后乙方按进度付给装修单位款项,甲方审核后需同意在共管账户中支取,甲方同意按月按进度在共管账户中支取相应费用,酒店开业时支取共管账户中剩余全部款项;销售按月进行结算,根据乙方销售情况,每月由乙方提出支取申请经过甲方审核销售面积后在共管账户中支取相应销售佣金。
甲方账号:
共管账号:
第五条权力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组织专业酒店销售团队保证项目及时完成既定销售目标任务。
2.负责规范监督、指导置业顾问对客户的接待、谈判,在甲方规定的物业预/
销售条件内促成与客户达成物业预/销售合同。
3.乙方负责所销售物业的认购、预售合同签订,并协助在甲方执行预售登记、
抵押登记、银行按揭、交房等具体工作。
4.根据甲方要求及项目业务开展情况,拟定营销工作所需的推广方案及宣传
品,经甲方审批后实施。
5.乙方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及优惠体系进行销售,并及时完成销售。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购房者签订与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各类销售法律文书
范本不一致的条款,由此产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购房者签订产权酒店预(出)售合同后,乙方即与甲方约定时间,并及时将相关贷
款资料全部移交甲方指定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8.乙方营销代理的物业一旦销售成交,乙方应继续积极做好或协助做好本项目的催款、
按揭等售后服务工作。
9.督促客户支付按揭款项和合同涉及的所有款项并及时发送催款函件,积极协助甲方
进行本项目的按揭贷款、预/销售登记、交房、产权证办理等执行工作。
10.乙方不得为了促销楼盘,擅自对客户做出任何虚假、扩大的承诺,如因乙方销售人
员虚假、扩大承诺所引起的退房、降价、让利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根据违反此条的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1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产权式酒店,自行选择酒店经营品牌并向品牌方获取经营相关
授权。
12.乙方有权自行决定产权式酒店房产销售价格及购房者后期收益及收益支付方式。
13.乙方需与购房者签订书面协议,确定由乙方负责酒店后期经营并向购房者支付后期
经营收益。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了解乙方销售及装修工作,并提出意见,要求乙方执行。
2.负责项目的预/销售合同条款审批。
3.负责项目预/销售底价部分款项的收取以及对其余款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
用。
4.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之物业销售的合法性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确保本项目产权清晰、无纠纷,可供销售,包括:国土证、建筑规划许可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法律证书及文件。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预售所需的手续,并确保工程进度,确保交付日期。
6.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图、施工图、景观设计图及施工图、房
屋交房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各种销售法律文书范本等所有相关文件资料。
7.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派出专人协助乙方销售,负责收款并
审定预/销售合同,办理预/销售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办理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