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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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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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形成的结果:
• 我们以心灵的自由联想的方式来获得的关于事实的知识,就 必定要借助因果关系去认识,因此获得的知识就必定是因果 知识。
• ④结论:
• 所有关于事实的知识都是因果知识。
因果知识的形成
因果关系
来源 前提
经验归纳
形成方式
因果知识
中介
因果观念
• 因果关系定义:因果关系是指两个具有某种联系 的事实之间的先后恒常关系。 • 因果关系的来源:因果关系来源于经验归纳
感觉经验是唯一的实在

因果观
• 一、对知识的分析
观念之间的关系 两类知识 含义 构成 正确性标准
现有观念自身之 间的关系 观念关系的知识
通过新的知觉而 发生关联的关系 事实的知识
心灵对观念的思考和推 心灵对于感觉的组合和 理,从而形成关于观念 分解,从而形成了关于 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就 感觉观念的认识。 是关于观念之间的知识。
• 形成的方式:因果关系和因果观念的相互作用 1.因果关系和因果观念之间的关系 区别:因果关系在心灵之外,因果观念在心灵之中 联系:虽然因果关系是因果观念形成的外部原因,但 因果关系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因果观念的特点
2.因果关系和因果观念的相互作用形成因果知识
a、因果关系引发了因果观念的形成,而因果观念一
几何、代数、三角等 自然科学、自然哲学、历 史学等
自身
事实与感觉经验 相符合
意义
前者有必然性,于实际生活无益 后者有或然性,与外部事物密切相关, 对实际生活很有帮助
二、事实知识的形成
①形成的基础:感觉经验 ②形成的方式:分解、组合 • a、类似关系:以外部事物为基础,比较感觉经验 之间的相似性。(相似关系) • b、接近关系:以外部事物为基础,比较感觉经验 之间的时空差距性。(相邻关系) • c、接续关系:直接关注感觉经验之间的先后承接 关系。(因果关系) • d、比较(关系)

休谟

休谟

观念和印象的关系
当下知觉和思维(包括想象和回忆)的差 别,心灵对于两者的知觉的强烈程度,或者它 们呈现在心灵中的生动、清晰的程度,是大不 相同的。
休谟认为在知觉中除了印象与观念的区分 之外,还有简单与复合之别,即简单印象 与复合印象;简单观念与复合观念。 简单印象 复合印象
简单观念
复合观念
认为一切认识归根结底都来 源于感觉印象,但感觉的来源是 不能认识的,是一个知识不能回 答的问题,因此知识是被限制的。
三、怀疑论
1、对实体存在的怀疑
休谟之前的哲学家虽然都对传统的神学和 经院哲学持批判态度,但在知识的基础中仍 保留着“实体”观念的地位, 为理论者甚至还把实体作为知识论的出发点 而休谟否认了实体作为知识对象的可能性, 把“实体”观念从哲学中驱逐出去。 他没有断言实体不可能存在,而是说, 我们关于实体的知觉,无论肯定实体还是 否定实体的断言都不属于知识
感觉印象 按性质 经验的对象 知觉 观念 印象 反省印象
印象
所谓印象指的是一切比较生动的知觉, 包括“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 和欲求时的知觉”,即当下所产生的 感觉、情感和情绪等生动活泼的知觉, 它是一切思想的来源和材料。
1. 感觉印象是原初的,来自不可知的原因。 包括对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感觉以及快乐、 痛苦等感觉
主要著作有: 《人性论》(1739—1740) 《人类理解研究》(1748) 《道德原则研究》(1752) 《宗教的自然史》(1757)等 与约翰· 洛克及乔治· 贝克莱 并称三大英国经验主义者。
关于《人性论》
全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论情感”和“论道德 ”。 正文前有一篇简短的“引论”,主要说明了人性科学的重要性和 意义。 第一卷“论知性”的主题是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 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认 识论的内容。第一卷是《人性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其他部分 的基础,包含了休谟对哲学的主要贡献。 第二卷“论情感”是第一卷的继续,其主题是情感的起源、 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其中对 意志和自由的讨论有相对的独立性。 第三卷“论道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 其中第一章论述了道德的基本原理,属于伦理学的内容;第二章 讨论“人为的德 ”——既是伦理学的内容,也是政治学的内容; 第三章讨论的是“自然的德”。

休谟

休谟

休谟休谟是早期近代哲学中英国经验论的最后一位代表,他与巴克莱一样是从洛克的经验论出发的,不过他在经验论上比洛克和巴克莱更彻底,合乎逻辑地得出了怀疑主义的结论。

罗素称他是英国经验论的“逻辑终局”,[1]康德则认为“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能比休谟所给予的打击更为致命”。

[2]休谟的怀疑论思想不仅使经验论的理想破灭了,而且也使唯理论的理想陷入了困境。

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一个没落贵族家庭。

12岁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由于家庭原因而中途辍学,以后在家中自学,对哲学产生了强烈兴趣。

1732年休谟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代表作《人性论》。

1734年,他东渡法国,继续进行哲学研究和著述。

在法国期间,休谟完成了《人性论》,于1739年至1740年在英国分卷出版,但是无人问津,他曾经沮丧地说:“它从机器中一生出来就死了”。

[3]究其原因,一方面此时的休谟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另一方面他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是当时英国思想界还没有意识到的问题,当然还有宗教方面的原因。

好在休谟天性豁达,很快便恢复了自信,又写作了《道德与政治论文集》(Essays,Moral and Political),出版后很受欢迎,同时也博得了怀疑论和反宗教的名声。

休谟经过反省后认为《人性论》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叙述不当,于是他将《人性论》第一卷“论人性”和第三卷“论道德”改写成《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分别于1748年和1751年出版,获得了广泛的影响。

1757年休谟出版了包括《宗教的自然史》在内的论文集,引起了轩然大波,罗马教会于1761年将他的全部著作列为禁书。

从1752 年起,休谟担任爱丁堡苏格兰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利用那里丰富的藏书写作了多卷本《英国史》,他生前在英国主要是以历史学家而著称的。

1763 年,休谟应驻法公使赫特福德邀请担任使馆秘书,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与许多著名的法国进步思想家如卢梭、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狄德罗等人交往密切。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4.26-1776.8.25)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4.26-1776.8.25)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4.26-1776.8.25)1711 年5月7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卒于1776年8月25日。

11岁进爱丁堡大学。

1729年起专攻哲学。

1732年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1734年去法国自修,继续哲学著述。

1748年出使维也纳和都灵。

1749年回家乡,潜心著述。

1751年移居爱丁堡市。

1763年任驻法使馆秘书;1765年升任使馆代办。

1767~1768年任副国务大臣。

1769年8月退休返爱丁堡。

在苏格兰,如在西方世界其它地方一样,复兴运动是18世纪流行的哲学运动,其特征是对科学和理智的依靠,对传统宗教的质疑和对全球人类进步的信仰。

休谟在童年时代从两个方面看不出他怎么有可能成为这个运动的权威人士:他出生在爱丁堡一个优越的长老会家庭,在童年时代就接受了卡尔文教的神学观点。

作为一个小孩,他看上去很木讷(他自己的母亲说他是个“很精细,天性良好的火山口,但是,脑袋瓜子却不怎么灵”),不过,这种木讷有可能是因为他的迟钝和身体过重的倾向而造成的错误印象;他很聪明,12岁就进了爱丁堡大学。

至于他的卡尔文主义,在15岁的时候,他已经就在热切地阅读他那个时代的哲学著作,而到18岁的时候,他已经就成了卡尔文主义的叛教者。

后来论及此事的人说:“自从他开始阅读洛克和克拉克的作品以后,他就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信仰的快乐了。

”休谟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只继承了很少的遗产。

他因此而攻读法律,可一点也不喜欢法律,以至于后来差点精神失常。

他觉得商人办公室里的吝啬也同样难以忍受。

23岁时,他决定靠当哲学家谋点饭吃,因而去法国谋个便宜生计。

他在拉弗莱奇安顿下来(笛卡儿曾在这里学习过),然后,虽然没有能够上大学,可他终于说服了耶酥会,让他使用这里的图书室。

仅在两年时间内,他就完成了他的两卷本《人类天性论:实验(牛顿)推理法引入道德主题的尝试》(1738 年),在这部著作里,他第一次引入了自己的心理学。

休谟自由观

休谟自由观

• 休谟认为如果在上述意义上理解自由,那么关于 自由与必然性的一切争论都是口头上的,因为人 们在内心里并不会否认人的行动与动机、倾向和 环境之间存在一律性的联系,也不会否认任何人 都可以有不受强制的自由。这样理解的必然与自 由不但不矛盾,而且必然是相容的。“人人都承 认,任何事物只要存在,就有它所以存在的原因; 至于机会,则在严格的考察之后,它只是一个消 极的字眼,它并不指示着自然中任何地方存在的 任何实在的东西。”
• 休谟认为这样来证明自由意志是不成立的, 因为为了证明自己有自由意志这个欲望成 了“我”进行第二次行动的唯一动机,这就 说明了人们这样来行动还是受必然性支配 的。
休谟的自发自由观
• 在《人类理解研究》中,休谟对“自发的自 由”下了一个定义。他说:“所谓自由只是指 可以照意志的决定来行为或不来行为的一 种能力,那就是说,我们如果愿意静待着也可 以,愿意有所动作也可以.”[1] [1]休谟:《人类理解研究》, 关文运译,商 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85页。
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称休谟是哲学 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休谟18岁开始构 思《人性论》,到25岁的时候基本完成该书 的写作。在三十岁以前,休谟已经出版了三 卷本哲学名著《人性论》,从而奠定了自己 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 第一卷“论知性”的主题是认识论,主要 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 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 认识论的内容。第一卷是《人性论》中最 重要的部分,是其他部分的基础,包含了 休谟对哲学的主要贡献。
• 即使各种行为是在没有外力强制下内在品格和情 感所流露于外的标志,我们就能说行为者一定要 对这种行为负责吗?这种行为就一定是自由的吗? 休谟说:“人们由于无知或偶然而作出的那些恶行, 无论有什么样的结果,他们都不因此而受到责 备。”[1]因为这种行为的发生并不和罪恶的情感 经常性地联系,而只是和急躁的性格相联系。 [1]休谟:《人性论》(下),关文运译,郑之骧 校,商务印书馆1991年种对道德自由 问题的不同理解,但概而言之,在休谟之前 西方哲学家讨论这个问题的范式可以归纳 为两种,一种是自由意志的范式,另一种 是自发自由的范式。

休谟问题例子

休谟问题例子

休谟问题例子【最新版】目录1.休谟问题的定义和背景2.休谟问题的主要内容3.休谟问题的例子4.休谟问题的影响和意义正文1.休谟问题的定义和背景休谟问题是由 18 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一个哲学问题,也被称为“休谟之谜”或“经验论的两个问题”。

它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经验知识的来源问题;二是因果关系的问题。

休谟问题源于经验主义哲学的观点,经验主义认为,所有知识都来源于经验,人类认知的基础是感觉和印象。

2.休谟问题的主要内容休谟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所有经验知识的来源问题:休谟认为,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来源于感觉和印象,人类认知的基础是经验。

因此,他质疑一切建立在经验之上的知识,认为它们都是不可靠的。

(2)因果关系的问题:休谟认为,人类对因果关系的认知是基于习惯和联想,而非必然的因果联系。

换句话说,我们无法从经验中直接观察到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只是我们大脑对现象之间关系的一种解释。

3.休谟问题的例子为了说明休谟问题,休谟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当我们看到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我们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因果关系,即树的重量使得苹果从树上掉落。

然而,休谟认为,我们无法直接从经验中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只是在观察到一个现象(苹果从树上掉落)之后,根据习惯和联想得出这个结论。

4.休谟问题的影响和意义休谟问题对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得许多哲学家对经验主义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也催生了许多对知识来源和因果关系的讨论。

同时,休谟问题也对科学领域产生了影响,使得科学家们在研究自然现象时更加注重观察和实证,而非仅仅依赖于理论和猜想。

休谟-情感主义道德学

休谟-情感主义道德学

c.直接使他人愉快的品质
如关心、尊重、机智、性情好、明智、谦逊等
道德善恶的标准是什么呢? 在休谟看来,他认为苦乐感 是判断行 为道德善恶的标准。凡是能给人以快乐并 引起满意情感的行为和品质,就是道德的; 相反就是恶的。我们判断一个行为是善的 还是恶的,不仅仅是因为它使我们产生了 苦乐感,更是因为它本身具有一种有益或 有害的倾向。
(3)道德的分类 a.有益于我们自己的品质 如小心、谨慎、进取、勤奋、刻苦、俭朴、 节约、简练、机智等 b.直接使我们自己愉快的品质 如幽默、自重、骨气、文雅等
•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 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 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 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仁、义、礼、智、信,非由外铄我也,我 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 ——孟子
• 此外,关于休谟的情感主义道德观中,有两个 道德原则,一个是同情原则,一个是比较原则。 • 按照比较原则,一个可以给人以快乐的事物, 如果伴随着羞耻、卑贱的观念,也不能是善; 反之,如果一个可以给人以痛苦的事物,如果 伴随着高尚、光荣的观念,也不能是恶。道德 伦理经常要求人们为了长远的、公共的利益而 牺牲暂时的、个人的利益。 • 那从文化比较的角度看,那比较原则大致相当 于孟子所说的四心中的哪个心呢?
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 (1739—1740)、《人类理解研究》(1748)、 《道德原则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 (1757)等。与约翰· 洛克(John Locke)及 乔治· 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并称英国 的三大经验主义者。
2、情感主义道德学
情感主义:休谟认为,人类的道德实践要 以快乐和痛苦、愉快和不快的情感为基 础,凡是能够增加人们快乐的,就是善, 反之就是恶。

休谟

休谟

• 印象“是指我们的较活跃的一切知觉,就 是指我们有所听,有所见,有所触,有所 爱,有所憎,有所欲,有所意时的知觉而 言。” • 观念“就是在反省上述的那些感觉和运动 时我们所意识到的一些较不活跃的知觉。
• 人类的观念全都起源于简单印象 论证一:“当我们分析我们的观念(不论如 何复杂)时,我们常会看到它们分解成简单 的观念,而且那些简单观念是由先前的一种 感情或感觉来的。” 论证二:一个人如果因为感官有了缺陷,那 他就不能形成于此相应的观念。
• 反例:如果有人从未有过某种色调的印象, 那么当这种颜色的各种色调由浅入深地排 列起来时,就会发现没有印象的那个色调 所处的位置是一个空白。这时,他可以不 需要那个色调的印象而评想象率先得到那 个色调的观念。
• 观念的联系 (1)相似关系,一张画片自然把我们的思想 引导到原物上 (2)时间或空间中的接近关系,我们提到一 所房中的一间屋时,自然就会谈论其余的屋 子 (3)因果关系,我们如果想到一处伤处,便 不由得想到由此引起的痛苦
2、因果关系
• 关于知识的分类 (1)观念的关系,具有直觉和演绎确定性的 知识,如数学、几何。 (2)实际的事情,以经验推理为特征的或然 性的知识,包括自然科学、自然哲学、历史 学等在内。
• 因果关系 “关于实际事情的一切理论似乎都是建立在 因果关系上。”现在的事实和由此推得的事 实之间,必然有一种联系,即因果关系。 • 问:我们是怎么得到因果的知识的? 因果关系在任何例证下都不是由先验的推论 得来的,“完全是因为我们根据经验,看到 某些特殊的物象是常恒的相互连合在一块的”
• 由此可以看出必然性实质是取决于两个因 素:一是对象之间的常恒会合;二是心灵 由观察到一个对象的出现到另一个对象也 将出现的习惯推断。源自•Thank You!

大卫休谟

大卫休谟

大卫·休谟休谟1711年出生在苏格兰的一个贵族家庭,曾经学过法律,并从事过商业活动。

1734年,休谟第一次到法国,在法国他开始研究哲学,并从事著述活动。

1763年,休谟又去法国,担任英国驻法国使馆的秘书,代理过公使。

1752年至1761年,休谟曾进行过英国史的编撰工作。

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1739——1740)、《人类理解研究》(1748)、《道德原则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1757)等。

休谟和贝克莱一样,也不是一个“为哲学而哲学”的人,他与贝克莱不同的是一生的主要经历不在宗教方面而在社会政治方面,其学术生涯与自身的社会活动有着紧密的联系。

休谟做为贝克莱主观经验论的继承者,同样主张人的“知觉”是知识的唯一对象,他的哲学也是从分析感觉或知觉开始的。

休谟认为,人心中的知觉有两种:一种叫“印象”,另一种叫“思想或观念”。

所谓印象,就是较强烈、较活跃的知觉。

用他在《人类理解研究》中的话来说,就是人在“有所听,有所见,有所触,有所爱,有所憎,有所欲,有所意时的知觉”。

所谓“思想或观念”,则是比较弱的、模糊的印象,是印象的“摹本”。

按照休谟的说法,印象和思想都是观念,但这两种概念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

我们的思想虽然是一面“忠实的镜子”,它可以把我们过去的印象(感觉或情感)按照实在的样子摹拟出来,但是——休谟说:“思想所用的颜色是微弱的,暗淡的,还不及我们的原来知觉所有的颜色……诗中的描绘纵然很辉煌,它们也不能把自然的物质绘画得使我们把这种描写当做真实的景致……最活跃的思想比最钝暗的感觉也是较为逊弱的。

”在休谟看来,思想或观念所反映的不是客观经验世界,而是印象。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这些印象的混合和配列的集合。

观念摹拟印象,印象产生观念,思想可以没有被反映物从“观念摹拟印象”中产生,这就是休谟主观经验论的前提。

那么,什么是印象,它是怎样产生的呢?休谟认为,感觉“最初是由于一种未知的原因产生在心中的”。

英国哲学家:休谟人物简介

英国哲学家:休谟人物简介
休谟的政治观点对英国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观点对英国的政治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观点对英国的外交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对启蒙运动的政治观点
休谟是启蒙运动的重要人物之一,他的政治观点对 启蒙运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主张,政治应该受到理性的指导, 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 他主张,政府应该尊重宗教和言论自 由,以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 他的经验主义和怀疑论观点对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产 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道德哲学观点对亚当·斯密等经济学家产生了重要影 响
休谟的学术成就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 他在1756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 他在1763年被授予爱丁堡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 • 他的著作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对欧洲大陆的启蒙运动产 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的怀疑论观点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 响
• 他的观点对康德的先验哲学产生了重 要影响 • 他的观点对现象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的道德哲学与情感理论
休谟认为,道德观念源于人类的情感
• 他反对当时流行的理性主义道德观,认为道德观念并非来自理性 • 他提出,道德观念是由同情心和道德感产生的 • 同情心使我们能够理解他人的感受,道德感使我们能够评价行为的好坏
05
大卫·休谟的影响与现代哲学
休谟对后世哲学家的 影响
• 休谟的哲学思想对后世哲学家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经验主义观点对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怀疑论观点对康德、现象学等哲学家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道德哲学观点对亚当·斯密、情感主义伦理学等哲学家产 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的哲学思想在现代哲学中
休谟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他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和诗歌等
• 他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是一部经典之作,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 他的散文和诗歌作品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 三原则

休谟 三原则

对印象与观念区分的争议
印象与观念的界限模糊
休谟认为印象是感觉经验的直接产物,而观念则是印象的再现或回忆。然而, 在实际思考和感知过程中,很难明确区分印象和观念,它们的界限显得模糊。
主观感受与客观认知的混淆
印象和观念的区分涉及到主观感受和客观认知的关系。一些哲学家认为,这种 区分可能导致主观感受和客观认知之间的界限模糊,影响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和 理解。
观念
指在记忆中复现的形象,是印象的再现,具有抽象、概括 的特点。
区分意义
休谟认为,印象是先于观念产生的,是观念的来源和基础。通过 区分印象和观念,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认知的形成过程和局限性

情感与理性的区分
情感
指人类对于外界刺激所产生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反应。
理性
指人类对于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和思考。
在认知科学中的应用
感知与认知
认知科学关注人类如何感知和认 识世界,休谟三原则中的经验主 义和归纳逻辑为这一领域提供了 重要的理论支持。
记忆与学习
认知科学中的记忆和学习机制与 休谟三原则中的经验主义和归纳 逻辑相呼应,探讨人类如何通过 经验和学习形成知识。
语言与思维
语言和思维是人类认知的核心, 休谟三原则中的语言哲学和逻辑 推理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 要的理论框架。
休谟的哲学背景
经验主义
休谟的哲学思想受到经验主义的 影响,认为人类的知识来源于经
验。
理性主义
理性主义强调人类的理性能力,认 为通过推理和演绎可以获得知识。
怀疑主义
怀疑主义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有限 ,无法确定外部世界的真实性质。
02
休谟的三个原则
印象与观念的区分
印象

【西方哲学】休谟

【西方哲学】休谟

休谟休谟是英国经验论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合乎逻辑的得出了怀疑主义结论,罗素称其为“逻辑终局”。

经验论发展至今,已经日薄西山,经验论者休谟最终以怀疑论的方式,使经验论陷入绝境。

1 温和的怀疑论1.1“印象”和“观念”洛克把经验的对象统称为“观念”,休谟则将它们叫做“知觉”。

“知觉”分两类,即“印象”、“观念”。

所谓印象,指比较生动的知觉,如“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或欲求时的知觉”,也就是当下所产生的感觉、情感、情绪等活泼生动的知觉,它们是一切思想的来源和材料。

印象又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

感觉印象是由于我们不知道原因产生于心中的;反省印象是直接或间接从感觉印象得来的。

所谓观念,是印象在心中的“忠实摹写”,是我们的感觉、情感、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影像。

印象最先产生,在心中留下一个复本,印象停止以后,复本却依然存在,这个复本就是观念。

这样,休谟消除了洛克将反省与感觉并立为认识的两个来源的双重经验论,归根结底休谟看来,一切认识的最总来源是感觉印象,至于它的来源则无从回答。

在讨论这个根本问题的时候,休谟采取了“温和的怀疑论”的态度。

1除了印象和观念之外,我们的知觉还有一种区别,那就是简单与复合的区别。

简单观念直接摹写简单印象;复合观念是来自对复合印象的摹写,或是对简单观念的排列组合。

由此,休谟提出了“人性科学”的两个原则:第一条是“印象在先原则”,强调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一切知识最终来源是感觉印象,这也是经验论的基本原则;第二条是“想象自由原则”,虽然观念来自印象,但都是在心的作用下可以自由组合,所以无论多么荒谬的观念都能在印象中找到根据。

1.2 对实体存在的怀疑根据休谟的“印象在先原则”,一切知识都是以感觉经验为基础,因而他对实体的态度比以往的任何近代哲学家都要激烈,他一次否认了物质实体、心灵实体、上帝的可知性。

对待物质实体的存在,他的怀疑理由是:我们对于物质实体的观念都是一些虚假观念,并找不到支撑这些观念的感觉印象。

哲学家休谟是谁

哲学家休谟是谁

哲学家休谟是谁休谟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下面是搜集整理的哲学家休谟的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卫;休谟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

休谟早期写下的论文“论迷信与宗教”就已经立下了几乎所有他之后有关宗教历史的著作根基。

1763年至1765年间,休谟担任巴黎的哈特福伯爵的秘书,在那里他受到了伏尔泰的钦佩并且被捧为巴黎社交圈的名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哲学家休谟的生平大卫;休姆(David Home)(后来改名为休谟〔Hume〕),休谟在长大后偶而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言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

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

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家人想像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

”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

”自然定律。

在那个时代,一个贫穷的苏格兰人能选择的生涯途径相当少,休谟面对的是成为家庭教师或是成为商人的职员这两个选项,他最后选择了后者。

1734年,在于布里斯托经商数个月之后,休谟前往了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La Flèche)旅游,在那里休谟经常与来自Prytanée军事学校的耶稣会学生进行哲学讨论,勒奈;笛卡尔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

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人物简介

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人物简介

03 大卫·休谟对后世哲学的影响
大卫·休谟对启蒙时代哲学的影响
休谟的经验主义思想对启蒙时代的哲学家产生了深 远影响
• 如康德、黑格尔等,他们的哲学思想 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休谟的影响 • 休谟的经验主义为启蒙时代的理性主 义和科学精神提供了理论支持
休谟的怀疑主义思想也对启蒙时代的宗 教信仰和道德观念产生了影响
大卫·休谟的怀疑主义哲学思想
休谟认为,人类对知识的把握是有限的
• 他提出了休谟之问,质疑人类能否确 切地知道因果律等基本原理 • 对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持怀疑态度, 认为它们缺乏理性的基础
休谟的怀疑主义并非彻底的怀疑,而是 一种审慎的怀疑
• 他主张在怀疑的基础上,寻求合理的 信仰和道德观念 • 认为怀疑是人类理性发展的重要推动 力
• 这些论文对当时的哲学问题进行了深 入的探讨,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大卫·休谟的其他著作与贡献
休谟的其他著作包括:《政治论》、**《经济论》** 等
休谟的贡献不仅体现在他的著作上,还 体现在他对后世哲学家的影响上
• 这些著作涉及政治、经济等领域,体 现了他的哲学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 • 这些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为 后世的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提供了理论借 鉴
休谟在爱丁堡 大学学习,主
修法律
02
• 对哲学、文学和历史等领域 也有浓厚兴趣 • 在大学期间,他开始发展自 己的哲学思想
休谟在23岁时 离开爱丁堡, 开始了他的欧
洲之旅
03
• 在法国和瑞士等地居住和学 习 • 结识了许多当时的知名学者 和哲学家
大卫·休谟的教育背景与学术成就
休谟在爱丁堡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 位
02 大卫·休谟的主要哲学思想
大卫·休谟的经验主义哲学观点

第十二讲 休谟及其哲学

第十二讲    休谟及其哲学
过的。从小休谟性情 文静,天资聪慧,喜欢读书与思考,尤其是文学。
1722年休谟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期间受洛克的影 响,怀疑精神萌芽。1725年辍学回家。
从1725年—1734年,休谟自学时期,方向有法 学、文学、哲学及其美学,后来慢慢集中于哲学。
第十二讲 休谟及其哲学
一、休谟生平与著作 二、论知性 三、论情感 四、论道德
一、休谟生平与著作
大卫·休谟(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 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经验论哲学家、怀疑论者, 他同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一样,是 对西方哲学的发展有持久而深远影响的哲学家。
休谟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家系名门,但到休谟 时家境已经衰落。其父亲约瑟夫·霍姆是律师, 其母凯瑟琳·福尔克纳是法院院长之女,另外他 还有一哥一姐。
信念之所以产生,一般而言是由于经验,是由于 经验到的类似关系、接近关系、因果关系。或者 说是由于“习惯”(不经过任何新的推理而单是 由过去的重复所产生的一切)。如一个人遇到一 条河,立即根据习惯就可预见到继续前行的结果, 并不需要心灵依据理性去进行推断。因为习惯马 上呈现如下观念:沉没的观念与水的观念;窒息 的观念与沉没的观念密切联系着。要知道,相似 的对象在处于相似的环境下时,永远会产生相似 的结果。
1746年至1748年,休谟受远亲克莱尔将军之邀 两次光顾欧洲大陆,一次是无功而返的军事征伐, 一次是几无成效的外交出使(维也纳和都灵)。 但休谟因此而获得了对上层社会的认识和丰厚的 收入两项好处。而且在都灵时,还与孟德斯鸠成 为好友。
1749年至1751年休谟写作《政治论》、《自然 宗教对话录》等书。
“一切开始存在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存在的原因”。 对于这个命题,休谟认为它既没有直观的确实性, 也没有论证的确实性。而且现行的证明方式如霍 布士、克拉克、洛克的,都是错误的、诡辩的。 所以休谟认为上述命题必然是由观察和经验得来。 心灵根据原因或结果进行它的推理时,虽然可以 暂时离开原因结果观念所涉及的对象,但从根源 上讲还是不能离开它。当我们由原因推到结果时, 我们必须确立这些原因的存在,或者记忆,或者 感知,或者由其他原因加以推断。我们不可能把 我们的推断无限地进行下去,而惟一能阻止我们 推断的乃是一个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超出这些 印象以外,就没有怀疑和探究的余地。总之,因 果的一切推理都是由某种印象得来。

休谟

休谟

• (三)关于归纳思维与因果性知觉相关的 思想引发了关于心理主义的争论 • (四)对现代心理学的某些理论和观点产 生了预见性的影响.如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 学说,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
பைடு நூலகம்
(五)因果关系说
• 休谟的因果关系学说是其经验主义心理学 思想中最重要、最具特色的一个部分。他 把传统的经验主义原则引入到因果关系理 论中,深刻揭示了经验推理的性质、特点 和局限性,使经验哲学获得了某些新的重 要含义。
三、对后世的影响
• 休谟的经验主义心理学思想比洛克和贝克 莱更加彻底,其主观主义色彩也更加浓厚。 但是,由于其学说中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 混杂,以及他所持的温和的怀疑论立场, 致使他的学说引起了各种不同观点的人和 学派的长期争论。时至今日,休谟的某些 观点仍在心理学、哲学等学科中广泛地讨 论着。 • 休谟的主要思想影响如下:
• (一)关于因果关系的起源和本质的观点 成为现代心理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 (二)关于因果关系的经验论与先天论之 争引发了康德和19世纪科学的反驳
• 他们主张在科学研究中不要追寻事物的原因,科学家应注 意的是各种表述规则的一致性。例如,牛顿的运动定律告 诉我们物体是怎样运动的,而没有告诉我们它们为什么运 动。同样的道理亦可适用于光学、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 学。因此,他们认为自然科学应该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解 释性的。科学不应该关心形而上学问题,也不关心对存在 的最终实质的思考。作为描述性的科学,它应该是讲究实 际的、实证主义的。 • 19世纪自然科学所采取的这种研究倾向对于以自然科学为 楷模的现代实验心理学亦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一些心 理学家主张应研究心理现象是“什么” (what)和“怎 样”(how)的问题,而不应关注“为什么”(why),应该多 描述心理现象的事实,而不要寻求对它们作出解释。这正 是休谟的经验主义心理学思想对现代科学,进而又对心理 学产生的间接影响。

休谟

休谟

休谟休谟,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

休谟的哲学是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

中文名:休谟外文名:David Hume国籍:英国出生地:苏格兰爱丁堡出生日期:1711年4月26日逝世日期:1776年8月25日职业: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主要成就:首倡近代不可知论提出著名的“休谟机制”最先讨论到了伦理学目录简介人物信息简历人物生平哲学思想学术思想著作历史地位和影响简介人物信息简历人物生平哲学思想学术思想著作历史地位和影响评价展开市。

1763年任驻法使馆秘书;1765年升任使馆代办。

1767~1768年任副国务大臣。

1769年8月退休返爱丁堡。

编辑本段人物生平大卫·休姆大卫·休姆(David Home)(后来改名为休谟〔Hume〕)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

休谟在长大后偶而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言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

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

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

”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

”在十八岁时休谟的哲学研究获得了重大突破,使他得以让自己彻底面对这个“全新的思考领域”,也使他下定决心“抛弃其他所有快乐和事业,完全奉献在这个领域上。

”休谟并没有说明这个重大突破为何,但一般推测很可能是他在因果上的理论—亦即我们对于世上因果关系的认知是取决于我们的情绪、习俗、和习惯,而不是取决于理性、也不是取决于抽象、永恒的自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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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一、人物简介和著作大卫休谟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怀疑论者,是西方哲学史上作出重要贡献的思想家之一。

他继承和发展了洛克、贝克莱等人的思想,将英国经验哲学发展到完成形态。

他总结了自笛卡尔以来近代西方哲学的成果,为康德批判哲学的形成做了准备。

他的思想对后来包括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分析哲学、现象学、科学哲学等在内的各种科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有深刻的影响。

《人性论》是休谟主要的哲学著作,该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伦情感”“伦道德”,其中第一卷是关于认识论的,分为四章:前两章主要讨论了观念的起源、性质、分类问题,第三章讨论或然性即因果关系问题,第四章对怀疑进行了论证。

二、印象、观念和知识休谟的人性哲学首先讨论的是人的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即知识的起源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当时的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当时人们将心中出现的一切东西都称为“观念”,因此,知识的起源问题也被称为观念的起源问题。

1、普遍命题的提出①休谟将心灵中出现的一切东西都称作“知觉”印象:是强烈的生动的知觉对两者的区分是休谟论知识起源的第一步观念:不那么强烈和生动②印象与观念的关系A、所有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都是一一对应的。

(如红色简单印象和红色简单观念)B、简单印象与相应的简单观念总是“恒常会合”在一起出现的。

C、简单印象总是出现在与相应的简单观念之前。

由此得出:简单观念一定是有简单印象引起的,即简单印象是原因,简单观念是结果。

于是,休谟提出了“普遍命题”:“我们的全部简单观念在初出现时都来自简单印象,这种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相应,而且为简单观念所精确复现”(他也称简单观念是简单印象的“摹本”,就像我们用复印机复印一样,复印件与原件精确相似,但又不是同一个东西。

)最后得出“第一原则”:人心中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简单印象发源的,这个简单印象是感觉。

③结论:据上所述,休谟得出了和洛克一样的结论,一切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

2、意义理论①语言在表达思想时往往是不准确的,不能确切表达说话者的真正意思,有的语言表达甚至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此,在理解一个思想之前,首先确定表达这个思想时所用的词、概念、乃至整个句子的意义成为关键。

②由此形成意义理论:即确定意义的标准,确定语言表达中,什么样的词、概念和句子是有意义的。

③接着,他提出了以感觉经验为依据的意义标准:一切词或概念都与一定的观念相联系,一切观念都来自于感觉印象,而且感觉印象是清楚明白不容争议的,因此,感觉印象可以作为一个词或概念是否有意义的终极标准。

④对于没有意义的语言表达该如何处理一种办法是拒斥,另一种办法是给他们以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地位,比如将他们看做情感的表达,用于与情感活动相关的价值判断领域。

休谟主要关心的是知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问题,所以他强调的是第一种办法。

3、知识①感觉印象是知识的原始材料,知识是以判断、推理、命题、逻辑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它是关于对象之间的关系的,或者说它是一个关系的概念。

因此,知识不可能由感觉印象来表现,只能由留在心中、可以在记忆中唤起的概念来表现。

②知识有七种关系,分为两类,人们把休谟这种对知识的两分法成为“休谟之叉”A、具有直观的和演证的确定性关系,包括类似、相反、性质程度、数量比例四种关系。

只涉及事物的数量关系和逻辑关系,与事物本身的状态无关,只要观念本身不变,观念之间的关系就不会变。

(比如对于两种颜色是否类似,是否完全不一样,是否有深浅差别,一眼就可看出,不需要任何推理。

)B、不绝对确定的关系,包括同一、时空、因果三种关系。

即使相关概念是确定不变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确定的,这三种知识是对事实的断定,而事实总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这些知识也是不确定的,这三种知识构成了或然性的基础。

三、因果关系理论在上述两类知识中,休谟把不确定的关系作为研究的重心,在其中他又主要关心因果知识。

1、因果知识能超出对过去的记忆和对当下感到的事实,对将来的事实作出判断,对人类的活动起指导作用。

(比如,当我们知道火灼烧手时会感到疼痛,即火的灼烧与手疼痛有因果联系,我们会在将来的活动中避免手被火灼烧。

)提出了事物变化发展所依据的“四因说”。

2、因果关系的观念从何而来因果关系的观念不是直接从原始经验中来的,而是从相关观念的关系中得来的。

休谟发现,因果观念间原因和结果的接近关系(对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接近)的三种关系原因和结果的接续关系(原因在结果之前)原因和结果的必然联系关系→如何说明形而上学:提出“每一个开始存在必最根本转↓化然有其存在的原因”命题认识论:“为什么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然要有原因”命题3、例子:一个弹子球A向另一个静止的弹子球B滚去,两球相撞,B开始运动。

人们说“A 的碰撞是原因,B的运动是结果”①证明→(通过两类知识):直观的知识无法发现这个前提,因此无法证明经验事实知识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每一个事物必定有其存在的原因因此,我们只能在经验范围内找证据,对经验进行观察和分析→三种情况:A的碰撞和B的运动在时间和地点上是接近的A的碰撞在B的运动之前只要A的碰撞类似事物出现,B的运动类似事物也会出现→恒常会合→恒常会合起决定作用↓逻辑证明:以“自然一律性”为前提不成立P47-48如何做出这种推断生活证明:不成立,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休谟认为由两个事物的恒常会合推出两个事物有因果联系的缘由在于某种心理状态,即习惯。

人关于因果关系的推理不是根据思辨,也不是根据直接经验,而是根据同类现象的反复发生而形成的习惯。

习惯是认得经验认识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既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从反省和推理中得到的,而是从多次经验的反复中产生的,它是一种不假思索,由多次重复而形成的相对固定的行为方式。

②因果关系的定义和特征A、特征:一是两类事物的恒常会合,即凡是有因果关系的两类事物,总是恒常会合的;二是心灵的习惯性推移,即当我们看到两类事物恒常会合后,就会根据习惯,自然而然的从一类事物推出另一类事物。

B、定义:一个是当一类事物总是出现在类一类食物之前并与之接近,这两类事物有因果关系。

另一个是当一类事物总是出现在类一类食物之前并与之接近,使心灵在前一类事物出现时就想到后一类事物也会出现,那么两类事物有因果联系。

根据定义一,得出因果关系的“规则性理论”,是说只要两类事物接连出现是有规则的,那么就处于因果联系中;根据定义二,得出因果联系的“主观必然性”理论,是说因果活动在于思想活动或心理倾向的一种必然性。

C、对定义的评价:休谟的因果定义是对传统因果概念的颠覆。

传统概念中,因果关系是指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和产生作用,我们说一个事物是另一个事物的原因时,就是说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而且作为原因的事物必定产生作为结果的事物。

而休谟的定义却是说,对于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我们没有经验的证据,我们无从知道一个事物为什么及如何产生另一个事物。

从休谟的两个定义看,第二个定义将因果关系归结为人的习惯显然是荒谬的,而第一个定义着眼于两类事物恒常伴随出现的现象,为因果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解,具有某种合理性。

③因果必然性必然联系的观念是从类似事例的反复中产生的,并且与引导我们作用因果推断的习惯和心理倾向有关,休谟将必然的本质同习惯联系起来。

休谟的基本意图是要把主观心理的东西和客观外界的东西分开,但他毕竟否认了主观必然性概念是客观必然性概念的反映,他的观点最终滑向了唯心主义。

四、归纳:休谟的问题1、相关归纳理论①归纳的定义:与演绎从一般原理推出个别结论不同,归纳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普遍的结论。

归纳法是经验推理的基本方法。

归纳有两种主要形式:完全归纳和不完全归纳。

完全归纳所考察的是某类对象中的全部个体,它的结论是必然的,不完全归纳所考察的是某类对象中的部分个体,它的结论是或然的。

②亚里士多德:着重讨论完全归纳,鉴于它的结论是必然的,亚里士多德把它看成特殊形式的三段论推理,认为它只适用于辩论,不能用于证明。

③培根:将归纳法当做认识的工具而不是辩论的工具,他尝试设计归纳程序,但他没有意识到归纳前提与结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蕴含关系,因此,无法改变归纳推理的或然性本质。

2、休谟归纳问题休谟在关于因果关系的陈述中,提出了科学理论中,归纳方法的有效性问题,即在归纳推理中,对于从以观察到的事实到未观察到的事实的推断,我们有什么恰当的证据?其他表述为:我们有什么理由从对个别事物的观察中引出普遍性结论?休谟对此提出了严厉的责难,他认为归纳推理的有效性不可证,并宣称这类涉及事实的推理不是推理,而是一种心理上的习惯。

波普尔将这个问题概括为“归纳推理是否得到证明或在什么条件下得到证明”,他最先将归纳问题称作休谟的问题。

3、解决方案①辩护方案A、大前提策略:弥尔的“自然齐一性原则”:自然中存在着相同的情形,曾经发生过的东西,在相似程度足够的情况下会再次发生,并且还不仅如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它还将永远发生。

这实际上把自然齐一性原则作为一大前提硬塞入归纳推理中,把归纳推理变成了演绎推理,将演绎与归纳置于循环论证的境地。

罗素的“归纳原则”:在大量事例中,如果一类事物以某种方式与另一类事物相联系,那么该类事物有可能始终以类似的方式与另一类事物相联系,而且随着事例的增多,这种或然性会无限地接近必然性。

在此,罗素引进了“必然性”和“或然性”两个概念,从而弱化了休谟问题,但无限接近必然并不等于必然,因此不能说解决了休谟问题。

B、实证主义:莱欣巴赫认为,自然进程有一律和非一律两种情况,那么,如果是一律的,归纳推理有效;如果是非一律的,那么归纳推理无效。

对于我们所能采取的各种方法而言,若不一律,归纳不成功,其他方法也不会成功;若一律,归纳方法一定成功,其他方法却不一定成功,因此,在不能确定是否一律的前提下,采取归纳方法有得而不会有所失,由此说归纳原则的正当性。

(例如,一个人患有严重的疾病,医生说,我不知道动手术是否能挽救这个人的生命,但在可行的各种方法中,只有手术可能成功,因此应当动手术。

)他的意思是说,尽管归纳推理不一定能得出必然的结论,但总可以提供一个对未来的最佳设想,但是,这种证明和休谟的要求是有差距的。

C、新归纳之谜纳尔逊古德曼认为休谟根据现象的恒常会合和习惯原理来说明因果推理,就是要找出对未来事实最有效的预断,为了说明他的观点,他提出了“蓝绿悖论”:即t表示未来某个时刻,对于个体x,Grue(x)成立,当且仅当x在t时刻前被看到并且Green成立或x在t时刻前未被看到并且Blue成立,假设x 为宝石,至今为止我们看到的宝石都是Green的,那么Grue成立,进而推出迄今为止我们看到的宝石都是Blue的,这便形成一个悖论,那么我们到底期待下一个被发现的宝石应该是绿色的还是蓝色的呢?被称为新归纳之谜,当然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又会引出新的困难,但也为归纳问题的研究开辟了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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