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问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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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工业园区内,有甲、乙、丙、丁四家企业,分别从事化工、制药、纺织和印刷等行业。

近年来,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该工业园区内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化工企业和制药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附近居民反映,工业园区内经常弥漫着刺鼻的气味,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农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某市环保部门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多次检查,并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然而,由于企业整改不力,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基本情况2020年6月,某市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工业园区内某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水污染了附近河流,导致河水变黑、臭味刺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该化工企业存在未按照规定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某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然而,在整改期间,该化工企业并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废水排放问题。

2020年9月,某市环保部门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废水排放仍存在超标问题。

于是,某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第二次处罚,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在第二次处罚后,该化工企业仍然未对废水排放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12月,某市环保部门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废水排放仍存在超标问题。

此时,某市环保部门认为该企业已经构成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第三次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该化工企业是否构成环境违法行为?2. 某市环保部门对该化工企业的处罚是否合法?3. 如何有效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三)案例分析1. 该化工企业构成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修问答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修问答题

1、请结合实际,谈谈作为一名大一学生,在你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过程中有何认识和体会。

(1)从中学到大学,具有很大变化,大学新生要认识到这些变化。

(2)提高独立生活能力。

(3)树立新的学习理念。

(4)培养优良学风。

(5)特别重视认识自我、认识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和责任、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2.简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

(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5)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7)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答:这是《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其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马克思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先进、最严密的思想体系,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支柱。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

理想体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奋力前进的向导。

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没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民族就没有凝聚力,国家就没有前进的动力。

这个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强大的精神支撑和精神动力。

思修答题考试题库及答案

思修答题考试题库及答案

思修答题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哪些方面?A.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B.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C.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D. 以上都是答案:D2.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什么?A. 社会主义制度B. 资本主义制度C. 封建制度D. 共产主义制度答案:A3. 以下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A. 爱国守法B. 明礼诚信C. 团结友善D. 个人主义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财产权答案:ABCD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包括:A. 富强B. 民主C. 文明D. 和谐答案:ABCD三、判断题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公民共同遵循的价值准则。

()答案:正确2.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答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方面,分别对应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

五、论述题1. 论述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答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首先需要深刻理解其内涵和意义。

在个人层面,要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在社会层面,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在国家层面,要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支持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通过教育、媒体宣传、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导向。

六、案例分析题1. 某社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居民积极参与,但有个别居民不遵守社区规定,乱扔垃圾,给社区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请分析这种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答案:这种情况反映出虽然大部分居民能够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但仍有少数居民缺乏公共意识和责任感。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论述题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论述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一、民事行为能力案例: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

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

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

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

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

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

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

、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三、案例分析: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思修考试试题案例分析

思修考试试题案例分析

思修考试试题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张华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他一直以来都是班级里的优秀生,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然而,最近张华遇到了一些麻烦,他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接触到了一些不良信息,并逐渐沉迷其中,导致他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问题阐述1. 张华的行为对他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有哪些不利影响?2. 作为同学和朋友,我们应该如何帮助张华走出困境?3. 学校和社会应该如何预防和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案例分析张华的行为不仅影响了他的学业,还可能对他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长期接触不良信息可能导致价值观扭曲,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因此,张华需要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措施改正。

作为同学和朋友,我们应该主动与张华沟通,了解他的困扰,并给予他正面的引导和帮助。

同时,我们也可以鼓励他参与更多的集体活动,转移他的注意力,帮助他重新找到学习和生活的方向。

学校和社会层面上,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社会也应该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环境,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

四、结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张华的问题虽然严重,但只要他能够认识到错误,并得到周围人的帮助和支持,是完全可以改正的。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思考与讨论1. 你认为张华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2. 如果你是张华的辅导员,你会如何帮助他解决当前的问题?3. 你认为学校和家庭在预防类似情况发生中各自承担哪些责任?请考生结合上述案例,进行深入思考,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准新郎推迟婚期,准新娘状告法庭距婚礼还有4天,准新郎突然悔婚。

“新娘”拿着男友打的“精神欠条”告上法庭。

30岁的任某和比自己大8岁的申先生,原来商定在2004年4月24日举行结婚仪式。

任某将结婚日期提前通知了家长及亲朋好友,并为结婚准备了酒席、购置了家具,部分亲戚朋友还送来了贺礼。

2004年4月20日,准新郎突然提出推迟婚期。

女方无法接受该事实,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

准新郎向女友任某出具了一份“精神欠条”,同意因推迟婚期赔偿女友精神损失1万元。

因为婚期一再推迟,2005年4月10日,“新娘”任某手持男友写的“精神欠条”,将男友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准新郎辩称,他所写的赔偿欠条,是在女友家被逼写出的,不能作为赔偿的依据。

分析: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准新郎无故推迟婚期,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

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

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

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

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

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

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

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

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

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

思修重点问答题(1)

思修重点问答题(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复习题1、初入大学的大学生应如何尽快适应新的大学生活?1.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

(学习要求的变化,生活环境的变化,社会活动的变化)2.提高独立生活能力。

(确立独立生活意识,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3.树立新的学习观念。

(自主、全面、创新学习理念)4.培养优良学风。

(勤奋、严谨、求实、创新)1.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德在青年人成长成材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

智是大学生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本领,是能否成为对国家人民有用人才的重要基础。

3.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健康的体魄是大学生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条件,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

4.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

美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修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简述道德和法律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反映,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在许多方面都是想通的,法律为道德提供了保障,道德建设为法律建设提供了目标区别:表现形式: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道德规范的内容它存在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调节领域:道德所涉及的范围极其广阔,包括人们的行为、思想法律之调整人们有关法律的行为.调节方式: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靠人们自觉遵守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1)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

人的理想信念,反映的是对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期望。

因此,有什么用的理想信念,就意味着以什么样的期望和方式去改造自然和社会、塑造和成就自身。

在大学阶段,“做什么人”是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会时时面对的人生课题,只有树立起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一重要的人生课题。

大学思修考试分析案例分析题

大学思修考试分析案例分析题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甲,某幼儿院教师。

一日,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

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

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

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

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

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

(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

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

(3分)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

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分)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

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

(3甲确有救助的能力,客观上已知粪池不太深,甲奋不顾身跳入粪坑是根本不可能危及其生命的,当然毫无疑问,甲不救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3如果甲确无救助的能力,如粪池太深等等,是不能定甲故意杀人罪的,而应按民事责任处理。

(2分)青年小伙子丙的行为,因为没有义务,”见死不救”仅仅受道德谴责。

(5分)案例二: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

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

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

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2023年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必备资料

2023年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必备资料

案例分析【1】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旳 4 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 2 万。

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二分之一遗产 6 万;剩余 6 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 2 万。

缘由:《继承法》第 10 条:遗产依据以下次序继承:第一次序: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旳继子女。

【2】答:宋某旳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旳早,因此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旳,因此宋丁旳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旳财产。

宋某旳弟弟宋丙是其次继承次序,当第一继承次序旳继承人照旧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旳状况下,作为其次次序旳宋丙也没有继承权。

因宋乙去世旳比宋某早,因此宋乙旳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旳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重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

宋甲是宋某旳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

姚小甲是宋某收养旳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因此,宋某旳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 4 人均分,每人 2.5 万元。

【3】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 间旳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 间房(另2 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被继承人李山,遗产 1 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全部〕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终死。

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旳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次序旳,假设各自均有继承人旳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步死亡。

3、宋明依据李树刚旳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余旳遗产10 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

具体继承措施可以协商,不适宜分割旳遗产可以承受折价、适宜赔偿或者共有等措施处理。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旳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旳遗产——平分【4】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合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

思修考试试题及答案

思修考试试题及答案

思修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提倡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

A.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B.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C.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D. 改革、创新、协调、绿色答案:C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包括()。

A. 只能信仰国家规定的宗教B. 可以信仰宗教,但不能参加宗教活动C. 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D. 宗教信仰自由只针对少数民族公民答案:C3. 以下哪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C. 尊重社会公德D. 有权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管理答案:D4. 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是()。

A. 个人利益B. 集体利益C. 社会利益D. 国家利益答案:B5.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不包括()。

A. 工作日休息时间B. 法定节假日C. 带薪年休假D. 无薪事假答案:D二、简答题1. 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这些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 阐述我国宪法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规定及其限制。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这些自由并非无限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 描述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措施。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主要包括: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保障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以及确保劳动者在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

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题

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题

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题一、简答题1.什么是世界观?2.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什么?3.什么是价值观?4.如何正确对待自我?5.什么是人的自由?6.为什么说人的行为有目的性?7.如何正确对待科学技术的发展?8.怎样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9.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0.怎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论述题1.请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2.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列举几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并解释它们的意义。

3.感恩、奉献和谦虚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请谈谈你认为这些价值观念在当代大学生中的现实意义。

4.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和改变,请说说你身边的一个科技创新对你生活的影响,并阐述你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态度。

三、案例分析题1.某大学举办了一场讲座,邀请了一位社会名流进行演讲。

该名流的言论中存在一定的政治倾向,部分学生对其言论的观点提出质疑。

请你以一个学生的身份,谈谈你如何理智、客观地对待这种情况,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维护了学术自由和思想多样性。

2.某大学社团组织举办一次义卖活动,旨在筹集善款用于支援当地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

然而,在活动现场,发生了一起突发事件,一位参与者因为不慎滑倒受伤。

请你以该社团成员的角色,谈谈你应该如何正确处理这一事件,保护受伤者的权益,并且继续顺利开展义卖活动。

四、综合题1.思修课程是大学生的一门重要课程,请谈谈你对思修课程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它对你的成长和发展有何影响。

以上是大学生期末思修考试的题目,希望同学们认真复习,准备充分,以获得满意的成绩。

祝各位考试顺利!。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可选)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可选)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5篇可选)第一篇: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部分(法律部分为主)1.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

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

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

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

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

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

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

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

1980年平反出狱。

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

宋甲在外地工作。

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

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

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

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

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

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

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

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

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

大学思修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大学思修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小李是某大学法学专业的一名大三学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积累实践经验,小李决定在课余时间兼职打工。

经过一番努力,小李在一家餐厅找到了一份兼职服务员的工作。

工作期间,小李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得到了餐厅管理层的认可。

然而,在兼职打工过程中,小李与餐厅发生了劳动争议。

具体争议如下:1. 工资问题:小李认为餐厅承诺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餐厅以各种理由拖欠小李的工资。

2. 工作时间:小李与餐厅在兼职工作时间上存在分歧,小李认为餐厅安排的工作时间过长,影响了其学业。

3. 工作环境:小李认为餐厅的工作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要求餐厅进行整改。

二、案例分析1. 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餐厅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小李的工资。

然而,餐厅以各种理由拖欠小李的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 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小李认为餐厅安排的工作时间过长,影响了其学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餐厅应当合理安排小李的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小李加班。

3. 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餐厅的工作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餐厅有责任保障小李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餐厅应当及时整改工作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三、案例分析结论1. 餐厅拖欠小李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餐厅支付拖欠的工资。

2. 餐厅安排小李加班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餐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3. 餐厅工作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餐厅有责任及时整改。

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餐厅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启示1. 大学生在兼职打工过程中,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案例以某知名餐饮企业涉嫌欺诈消费者为例,探讨诚信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

二、案例描述某知名餐饮企业,以其独特的菜品口味和优质的服务在市场上享有盛誉。

然而,近日该企业被消费者举报,涉嫌在菜品中添加违禁物质,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具体表现为:1. 在鱼头汤中添加了禁用的食品添加剂,使汤色更加鲜亮,口感更加鲜美,但实际上对人体健康有害。

2. 在炒菜中使用劣质油,以降低成本,但未告知消费者。

3. 在菜单上标注虚假价格,以吸引消费者消费。

消费者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经调查,该餐饮企业确实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本案例中,餐饮企业添加违禁物质、使用劣质油等行为,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例中,餐饮企业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生产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思修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25岁,汉族,某市人。

被告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

2017年7月,原告李某入职被告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原告每月工资为8000元,公司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018年8月,原告李某因个人原因向被告公司提出辞职。

在离职前,原告李某向被告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其未休年假工资。

被告公司认为,原告李某在合同期间未休年假,且双方劳动合同中未约定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因此拒绝支付原告李某未休年假工资。

原告李某不服,遂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李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如果有权,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天数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未休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工资的数额为劳动者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四、案例分析1.关于原告李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原告李某在被告公司工作满一年,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因此,原告李某有权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2.关于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休年假工资的数额为劳动者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原告李某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每月工资为8000元,故其未休年假工资应为8000元×20%=1600元。

历年自考思修试题及答案

历年自考思修试题及答案

历年自考思修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第一个价值准则是()。

A. 爱国B. 敬业C. 诚信D. 友善答案:C2.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

A. 集体主义B. 和谐理念C. 道德修养D. 法治思想答案:C3. 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属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

A.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B.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C.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D. 改革、创新、协调、绿色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A.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B.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C.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D. 改革、创新、协调、绿色答案:A B C2.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

A.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B.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C.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家庭美德D. 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答案:A B C三、简答题1. 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答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普遍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

它包括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以及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这些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凝聚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精神力量。

2. 阐述如何在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案:在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需要从个人做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爱国: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参与国家建设。

- 敬业:尊重劳动,勤奋工作,追求卓越,实现个人价值。

- 诚信:诚实守信,言行一致,遵守社会规范,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 友善:关爱他人,助人为乐,促进社会和谐,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思修法律部分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法律部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21年6月15日,某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小型客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定小型客车驾驶员为李某。

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案例分析(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采取措施救治受伤人员。

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或者采取措施救治受伤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 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或者采取措施救治受伤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2. 李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故意躲避公安机关调查,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三)李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李某的赔偿责任1.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损失。

2.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中,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还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案反映了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严厉打击,旨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思修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思修案例分析题1(含100个经典考题)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

xx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

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

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

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

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

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

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

xx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

思修自考考试题库及答案

思修自考考试题库及答案

思修自考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属于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

A.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B.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C.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D. 改革、创新、协调、绿色答案:C2. 在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

A. 为人民服务B. 集体主义C. 社会公德D. 个人品德答案:A3. 以下哪项不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公平正义C. 尊重和保障人权D. 权力不受制约答案:D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

A. 完全相同B. 互不相干C. 相互补充、相互促进D. 相互对立答案:C5.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

A. 有特权B. 平等C. 有差别D. 有特殊权利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要求包括()。

A. 诚实守信B. 依法经营C. 公平竞争D. 唯利是图答案:ABC7. 以下哪些行为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A. 遵守社会公德B. 尊老爱幼C. 损人利己D. 助人为乐答案:ABD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

A. 坚持党的领导B.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C.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 坚持权力不受制约答案:ABC9.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

A. 为人民服务B. 集体主义C. 爱国主义D. 社会主义荣辱观答案:A10. 以下哪些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要求?()A. 有法可依B. 有法必依C. 执法必严D. 违法不究答案:ABC三、判断题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是相互排斥的。

(对/错)答案:错1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要求是一致的。

(对/错)答案:对13. 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个人品德的培养是最重要的。

(对/错)答案:错1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的是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而不是法律的道德性。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小明,男,18岁,某中学高三学生。

小明自小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长大。

母亲为了维持家庭生计,长期在外地打工,小明则由祖父母照顾。

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小明在学校里表现出了叛逆的性格,经常违反校规,与同学发生冲突。

在一次校园暴力事件中,小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一、道德伦理分析1. 孝道观念缺失:小明自小父母离异,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导致其孝道观念淡薄。

在家庭中,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小明的行为违背了这一道德伦理。

2. 社会责任感不足:小明在学校里经常违反校规,与同学发生冲突,显示出其社会责任感不足。

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维护社会和谐。

3. 道德认知能力欠缺:小明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涉嫌故意伤害罪,说明其道德认知能力欠缺。

他不能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道德伦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

二、法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明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刑事责任能力:小明年满1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小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未成年人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主体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

在本案中,小明家庭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漏,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足。

三、教育对策1.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家长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关心孩子的成长,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 完善学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3. 强化社会教育:社会要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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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例分析题
1、以下是当代著名诗人流沙河的一首长诗《理想》中的片段:
“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温饱的年代里,理想是文明;离乱的年代里,理想是安定;安定的年代里,理想是繁荣。


请结合以上诗句,谈谈理想具有的特征以及理想对人生的意义. 参考答案:理想具有时代性的特征。

理想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总是同一定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是一定社会的历史条件和经济政治关系的产物。

生活在一定时代的人们的理想必然会被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

饥寒的年代、温饱的年代、离乱的年代、安定的年代,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不同的。

理想对于人生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2、李某,十六周岁。

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

她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

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李某的买卖行为有效。

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已满十六周岁,虽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受他人的意志约束。

3、赵某,男,21岁,某学校二年级学生。

赵某平时爱好集邮。

一天,他看到收发室有封信是本班女生李某的,信封上的邮票很新颖,自己还没有,同时又觉得这封信的笔迹像男孩子写的,认为李某在谈恋爱。

于是,他把信带回宿舍。

在拆信时,被另一位同学看见,当即受到同学的批评。

赵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哪项权利?
答:赵某为了集邮和好奇,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显然是违反我国宪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理应受到严肃的批评。

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4、何某,初中毕业后,就顶替父亲在厂里当学徒工,月收入1000元。

17岁那年,何某在街上骑车逆行,将王某撞倒,造成王某颅骨骨折,共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

后来,王某要求何某赔偿,何某以自己未成年为由,拒赔。

王某又向何某的父母索赔,其父母认为儿子已参加工作,应由本人承担,也不赔。

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及其父母赔偿。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何某赔偿。

何某已满十六周岁,虽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
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其父母无须赔偿。

5、2003年5月1日黄某向叶某借钱5000元,说好半年后归还,但黄某逾期不还,叶某多次催讨未果,叶某在2005年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法院是否会支持叶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2)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本案中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答: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黄某2003年5月1日向叶某借钱5000元,说好半年后归还。

半年期满后的2003年11月1日,叶某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从此时起为两年,即到2005年11月1日。

到2005年6月1日叶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在诉讼时效期间,未超过两年,法院会支持叶某的诉讼请求。

五、论述题: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怎样成为坚定的社会主义爱国者?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爱国者,大学生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在社会实践中加深自己热爱祖国的感情。

四、简答题:
1、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有哪些?
现代健康的概念主要是指人的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

增进心理健康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三、合理调控情绪;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2、爱情的本质是什么?
爱情是指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3、如何把握恋爱与学习的关系?
(1)学习是大学生的首要任务,大学生应该把爱情作为奋发学习的动力,同时还应把是否有利于促进学习,作为衡量这份爱情的价值的重要的、特殊的标准。

(2)在恋爱与关心集体的关系方面,恋爱中的双方不应把自己禁锢在两个人的世界中。

脱离集体,疏远同学,会妨碍自身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3)在恋爱与关爱他人以及社会的关系方面,爱的情感丰富博大,不仅有恋人之爱,还有对父母、兄弟、姊妹、同志的爱,更有对社会和、国家的爱。

专注于恋爱而忽视对他人和社会的爱,自己的爱情也会显得很自私和庸俗。

相反,对他人和社会具有爱心则会使爱情变得高尚和稳固。

4、恋爱中包含了哪些道德要求?
要点: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
5、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6、简述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
统一。

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7、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罪刑法定原则2.罪刑相当原则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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