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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人〔2008〕29号

昆政人〔2008〕29号

昆政人〔2008〕29号
关于陆圣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陆圣奇任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陆文华免去市发改委副主任科员职务(另有任用);
李采根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夏强任市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张志勇聘任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昆山学院副校长(聘期3年);
徐志芳解聘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昆山学院副校长职务(另有任用);
钟冬根任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昆山学院副校长级干部,解聘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昆山学院副校长职务;
宗甄续聘昆山中学副校长(聘期3年);
胡福林聘任昆山中学副校长(聘期3年);
徐晓林聘任震川高级中学校长(聘期3年);
周雪明解聘兼任的震川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俞菊明聘任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校长(聘期3年),解聘昆山中学副校长职务;
金毅解聘兼任的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赵阳聘任陆家中学校长(聘期3年);
吴建军续聘市职一中校长(聘期3年);
王晓鹏续聘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聘期3年);
金建刚续聘亭林中学校长(聘期3年);
顾进法续聘费俊龙中学校长(聘期3年);
许春生续聘花桥中学校长(聘期3年);
唐惠林续聘张浦中学校长(聘期3年)。

另,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决定提名:
顾其新任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胡敏任市公安局科技教育园派出所所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07年8月起算。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干部任免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1〕1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六、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三)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停车场;(四)货运物流中心、各类专业市场的停车场;(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7•【字号】苏府办〔2020〕267号•【施行日期】2020.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施行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制统一、职权法定、精简高效、简政放权、程序规范、严格管理的原则,大幅提升了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水平。

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和省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的新要求,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六保六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监督问责,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工作要求(一)坚持应标尽标。

1.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昆政人〔2007〕34号

昆政人〔2007〕34号

昆政人〔2007〕34号关于莫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莫全明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朱维元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方勇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赵猛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陈鲁勇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朱雪明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翁宝龙免去市财政局花桥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许惠明任市财政局花桥分局局长,免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朱天舒任市人事局副局长;张健免去市爱卫办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徐文学任市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惠轶任市环保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言世雄任市贸易局副局长,免去市商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赵海蓉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聘期3年);顾志荣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聘期3年);李铭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聘期3年);张强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副局长(聘期3年);龚奕奕聘任昆山高新区组织劳动人事局副局长(聘期3年);陶金花聘任昆山高新区招商局局长(聘期3年);程伟聘任昆山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聘期3年);赵姝聘任昆山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聘期3年);陈雷东聘任昆山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聘期3年);朱晓江聘任昆山高新区招商局副局长(聘期3年);顾宝昌聘任昆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聘期3年);沈建林聘任昆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聘期3年);马俊峰聘任昆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聘期3年);王炳良聘任昆山高新区经济科技发展局局长(聘期3年);石颖聘任昆山高新区经济科技发展局副局长(聘期3年);陶建华聘任昆山高新区经济科技发展局副局长(聘期3年);周全明聘任昆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聘期3年)。

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昆政规〔2011〕19号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发展总部经济的各项政策和《昆山市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昆政发〔2009〕41号),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总部企业,是指企业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设在本市,且符合第五条规定的依法经营的企业。

总部企业的投资主体、经济性质不限,但须按第二章总部认定的条件认定、授证,分为新设立总部企业和本市现有总部企业。

第三条昆山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是市政府负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及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奖励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考核、统计、评估工作,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整体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到2015年,形成各类形态的总部企业达到200家,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区域总部基地。

二、总部认定第五条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昆山市范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依法诚信经营;(二)符合昆山市产业发展政策;(三)本市外全资或控股的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我市统一开票或汇总(部分)缴纳税收;或者,与本企业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并由本企业提供专属职能服务的关联企业不少于3个,且本企业营业收入的30%以上来自前述关联企业。

(四)到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新设立企业正式营运后在本市年度入库税收(指企业在本地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现有企业前两个年度在本市入库税收(口径同上)均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对一些特定的总部类型或新兴业态的企业,或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职能、实行统一核算、作为纳税主体的分公司,在认定条件上可以一事一议。

昆政发20082号

昆政发20082号

昆政发…2008‟2号关于表彰2002~2007年度昆山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大力推进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工作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从2004年起,我市连续四年实现100%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血液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有力地保障了血液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弘扬了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无偿献血成为城市文明和社会和谐的新亮点,先后两次荣获江苏省无偿献血先进市的荣誉称号,同时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昆山开发区城乡事业管理局等10个单位“昆山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市文明办等10个单位“昆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市红十字会刘超英等5名同志“昆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徐锁香等2598名同志“昆山市无偿献血奉献奖”荣誉称号;授予周萍等8名同志“昆山市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努力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新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全市市民要向他们学习,继续大力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努力为建设和谐文明的新昆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昆山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名单昆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集体)名单昆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名单昆山市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昆山市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名单二○○八年一月七日主题词:无偿献血表彰决定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7日印发共印160份昆山市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名单(10个)昆山开发区城乡事业管理局玉山镇人民政府张浦镇人民政府市红十字会血站昆山市国家税务局硅湖职业技术学院一醉酒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六丰机械(昆山)有限公司捷安特自行车(中国)有限公司昆山金利商标有限公司昆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集体)名单(10个)市文明办巴城镇人民政府共青团昆山市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昆山日报社托普职业信息技术学院昆山市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名单(5名)市红十字会刘超英陆家镇人民政府徐金龙六和轻合金(昆山)有限公司朱策中国银行昆山支行李鸣昆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李艺萍昆山市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特别奉献奖(3人)徐锁香、胡耀星、奚伟金质奖(207人)殷东林陈德基李少良王明珍范春生张建民浦建峰季俭王洪涛王忠龚卫初韩光周顾金凤薛阿平何斌吴桂林张元坤邵文孙磊吴道明杜德友靳东顾宝江韩栋栋李加银杜海东吴芳高会林杭涛刘亚平邵铭王玉龙刘扬方宜成吕付贵辛丽华周明罗明忠张小林朱文华何陈生毛凯肖体群殷建明张侠华建民成慧毛建东唐冬邓永亮申洪明许雪根张兵张袁艳张志涛潘克学季雪峰马汝祝孙蕾征金五李建党李灵巧刘敏陆凤英王合宣王林王甜甜魏银霖杨玉恒张丹丹赵广满朱志林曹阳李二国李彦法单卫星陈祥桂黄丽敏沈云良王飞赵万浪陈开封卞加进江国杰梅延波秦克飞王勤发朱志林陆国琴王志芳陈光龙李传宝石磊孙华北汪苍松张荣柱郭传利金少华孟令冲裴干王磊奚学保尹正磊朱国烨袁李蔡宁夏志晓郭玉杰严中柱曾涛赵宗杰朱才琴蔡万鹏陈秀秀陈志强刘建勤鲁世仓孟琳莫建新桑胜玲沈东会王凤雷王利锋王绍北魏冬雪徐海涛徐小弟殷红波张亚峰赵秋孙中政张建冯敏田洁许建军陆澄如史秋阳王艳邬梨花王国庆吴亮许勇曾祥妹曹娟郭万里蒋祥成黎明刘冬梅刘荣山王丙水王锋王红平熊红岗姚圣贵于红星张风雷苗栋王兴华卫序霞欧道容卢绪芳王艳旭徐贵彬包依英段廷锐李世民梅法顺王廷国徐敏华徐松蕾徐伟冬徐郁萍张荣华马飞陈阿根陈文宇程秀兰冯晓科葛敏郭汉轻胡伟黄鹏李志磊凌晓燕刘浩陆建华吕永马晓娴马振利阙中一孙友福王丙昆王海领徐建明许举岭严军严强耶毅尹国强张剑明赵军郑强周红根周惠忠朱会斌尹艳华尹艳华银质奖(384人)陈磊磊陈前广蒯红霞李青江潘青青吴东霍红雨廖华萍廖占元严如涛张金玉祝超善陈国栋顾方瑾刘善兆刘以扣马家雄邵洪霞王耀武徐建宁赵理想郑远望段卫杰胡小林李瑞田茂兰薛阳阳张江波张瑞权曹嘉山付华美郭红颜凌卫戚胜石王来坡王敏明王新王宗水武志威徐成生徐东尹雪风张宝同赵刚朱林朱友华邹惠刚耿辉贾非乔金龙朱英单玉习高会平顾正凯侯素敏蒋俊琚大常柯军李世民梁现稳陆朝富马全圣马秀英聂刚潘雪龙蒲国军邱友成施鑫苏建兴王冲王风杰王广华王海芳王和王敏王少辉吴金宝吴小弟吴勇徐青松徐小祥徐义兵俞松张冬宝张健张志新赵文培朱贺王昌永王文芳高慰顾卫东郭林英李斌李伟东刘洋孟贵才沙治峰宋雪平陶春明吴云雷徐红星薛玲燕严保林姚志刚俞晓春张东风张洪宝韩必林吉萍李明张小伟朱延安曹为陈建国高惠珍高家银葛江丽郭如伦林德翼陆汛陆汛王端宝王刚王前来王玥影王志刚吴根弟吴建芬许正旻张国英张宇赵红亮郑有福邹雪芳陈传武陈会四陈想玲陈跃匡莉谢海亮徐金飞叶修恩张梅张英周广蔡伯鹏陈伟荣邓小刚樊辉高红军关启雨贺记衡国华焦磊李超领李文亮陆朝贵秦裕国石正春孙道英王伯玲王丁铭王红军王彦丽王燕王永康徐玲玲许祖荣游元斌于广新余小春余志明张国华郑有根仲伟习周国乔董雪伦王英芝周丹丹常士余戴启生单宗桂杜育军龚森荣贡雪飞韩钦荣何斌侯建力胡恒太黄琳季月丽江进平姜国军蒯洪梅李加加李痛快李晓兵李幸和李哲李中义刘超英刘风山刘海朋刘淑华刘月华鲁宗海潘开强潘文常盘旭东裴家平彭建勋齐悦锋沈志祥孙书芹王连生王树花王小刚王亚琴王召庭王中玉位维良吴洪宏伍作贤谢振华谢振华徐云许勤华杨朋军杨文风杨中全姚永刚张恩波张飞张丰收张建淮赵祖光周兴星朱杰伟朱兆伦朱振祥纵华龙邹建峰陈汉技吉留恒李剑马韦王湖芹吴书占薛继东周志勇朱斌曹华车谋辉陈方陈福政陈敬武陈铜香丁光平费志明冯翠华冯欢葛同青耿良波胡晓琴蒋永明金伟中金再成李沈林发展龙天美沈卫东沈晓军宋延惠陶传虎王宝珍王福宝王国芬王建成王建军韦顺楼魏鑫坤吴长征吴朝雷吴建伍文东夏立非徐兵徐军徐小芸许峰杨小东姚全弟余克东战雪张宝顺张洪宝张建民张胜震张照明周国坚周明珉朱福兴朱建华毕广林陈春燕冯贵山嵇榴红嵇榴红金菊明李刚李丽萍李晓林廖兴江莫雪芳彭娟吴爱兰吴兴辉吴智英徐成柱张桂权张金友张新生周凤才曹新陈桃珍陈万生陈振烟成善兵程德富程惠惠崔凯费粉根付圣喜郭文芳贺成强胡春良黄坚纪金龙蒋华蒋晓明金雪林康志明李新华李元凤李志明林学明刘清阳刘庆华刘然陆砚青马荣桂牛保国欧阳波潘明芳秦忠海任翎邵明邵生晔沈福俊石文斌苏卫龙王传宏王君王庆成王云根魏峰吴久河吴新亮谢春华徐诚徐华刚许家峰殷雪平印陶根于光胜余虎袁云洋张黎张陵周君颖周龙奇周峥荣朱峰铜质奖(2004人)仓公景陈成陈雁飞陈永清丁保明高金兰郭家雨韩文花存根纪元贾宜留李国庆李秋华刘忠勤秦雪林沈康施吟石兴波孙河美王莹莹吴怀国谢尚漂徐阿本殷红梅张华明张雪珍张燕张永康赵康周涛柏旭生蔡剑曹进中曹志刚常小三常亚兵陈海龙陈建华陈金艺陈祖云程洪华程锦华丁爱萍丁长进范春华管洪伟郭贵青郭利东韩平韩善提何建青胡建刚江亮亮蒋宏永蒋昆兰正林李凤李久泽李猛猛李维云梁立权刘德喜刘尚平陆毅陆志荣路传辉吕萍罗洪超罗俊潘柳梅彭高平蒲俊锋钱继来钱建强任峰任维娟邵秀萍沈浩沈小红时候松汤庆华田贵勇屠根雷王斌王慧红王英武魏华邬正林吴孝伟奚圣兵夏代林谢理明徐虹许广正薛娟薛亚茹薛正保颜桂才颜坤堂杨怀杨伟华杨卫伟翟光波张海刚张巧张水妹张威张伟张卫林张文龙张义明张永亚赵廷杰赵新娥郑春秋钟晶晶周洪森周挺军庄潞玲白睢陈燕丁尚洲董泽剑冯源管仁金何云明贺西林胡友林吉飞季盟姜雪红姜忠奎刘灯华刘明卢国辉马智福乔鹏沈军沈群勇唐钟鹤童利益王洪辉王建伟王军王英王志刚夏顺男肖卫平谢勇杨春杨心广杨艳姚庆才由家磊于宗扬张飞张亚洲张耀张应生张瑜朱建良朱强姚玉平白星星蔡介泉蔡军曹孟强曹中军常云飞陈成陈东陈佳英陈建陈建妹陈建荣陈敬付陈先桃陈小花陈晓巧陈幼林陈振学陈志刚戴从亚戴华邓根东丁荷芳丁慧杜高廉樊永杰范国江范晓园冯惠高卫军高振海郜慧敏葛小松耿五一郭建波郭扣明郭小兵郭彦利韩正句胡国平胡可喜胡笑声黄二仁黄峰黄干林黄恒黄介亮黄立士黄雪英黄英士蒋理金加林金杰李步根李东生李亮李龙飞李秋坡李绕红李小琴李中祥刘凤意刘寰刘磊刘磊刘明霞刘兴强鲁凡伍陆玉来罗庆罗时财罗政权毛静茹毛翔孟静缪建凌缪盐海聂腾飞潘开想潘日红裴小洁彭敬福祁华秦元宁邱会军冉启重散先荣尚永林邵名明邵文伟沈艰沈竞洪沈永祥史大庆史戈栋宋成宋雪华孙成云孙晶晶孙景亮孙坤刚孙丽丽孙梦棋孙姝孙喜伟孙信顺孙志高孙柱成汤善春唐军唐万峰唐真理童晓东王趁涛王春王发荣王凤军王凤祥王福明王立朋王林王林金王岭王猛王守红王娓娜王鑫王云温珍瀛文仕明吴纪吴建成吴亮吴新苏伍庆功肖建学谢小露谢永军熊书凌徐方敏徐锋徐卫弟许仲根薛二萍薛晶晶闫海燕严安兴杨军华杨莉杨齐亮杨志军姚卫东叶小根于永华於初寒俞敏华虞美芹岳磊臧其宇张达高张德明张广义张建平张进张为明张伟张杏秀张薛红张燕芳张耀胜张毅力张永华张永其张玉梅张玉石赵洪文赵怀志赵勇赵振南郑家珍郑振昌周惠忠朱红寿朱雪峰曹德智常正龙陈进龙陈琳代书云戴晓东丁小娟丁亚东丁延党范杰方海庆冯国强高杰戈永刚巩明霞顾庆祝郭冬稳胡法宝胡振华华伟黄清华姜惠兵晋云官康纪东康千金兰绍强李娟李强李小伟马培庆毛会华穆庆民聂晶磊潘巧燕彭旭祁卫平邱军华苏波孙文平谭锐唐中林王超王殿华王国珍王辉王巧凤王亚军王云根吴凤英吴晶吴俊吴敏熊胜强熊世法熊文尹凤艳尹海苹於晓花郁雪龙臧强张福云张镐文张延磊赵红妹赵来福赵鸣峰赵向阳朱冬林朱瑞琼朱银根朱玉霞曹大勇曹占生陈安陈诚陈代军陈德秀陈建中陈雷陈士波陈有德陈泽明程伟健仇汉高初桂玲戴红辉单加有邓妮邓泽军狄阿其董宏国杜春发樊建红方龙林方升冯久安冯锐高万莲高义峰高永为宫能保顾利郭强郭小波韩磊何伟嵇永明季鲲江松姜砚君蒋杰蒋伟蒋正之金卫林金小红金月琴孔令玉李凤荔李海兵李海燕李红伟李华东李进通李宁李晓虎李晓玲李志清梁芬明林波林俊刘刚刘桂彩刘和刘继军刘莉莉刘琴刘世海卢大伟卢专陆安发鹿才进骆国新马晓克闵江明加平聂艳群欧冰潘碧君潘海兰潘雪龙盘剑庞兵乔晓雷秦凤秦华邱耀明邱雨任国忠沙海燕尚步亮尚荣沈友明盛彩英宋伟宋正芳孙凤孙建明汤称心汤仲胜唐春唐永刚陶礼红陶志刚滕云玲田蓓王翠刚王德龙王飞王海平王焕芹王建明王晋王坤王士全王祥松王向明王照峰王祚龙卫银凤吴保玉吴长国吴家海吴建平吴璟吴明清夏汉勇夏庆勇肖兰肖永丰谢金芳邢思锋徐付然徐林锁徐培良徐水林徐忠妹许丽萍许喜来许彦才闫建勇严国杨兵杨红梅杨涛杨伟忠杨希贵杨正明姚圣林尹雪梅于化猛于静于新芳余金鱼俞玮琳俞振梁郁立建张春华张方金张国猛张国平张建张莉张丽丽张炼张龙华张培德张伟张卫星张延年张月芳张云张志伟赵纯刚赵华军赵静静赵万千赵兴海赵亚玲钟靖宇周成林周传香周光明周海龙周怀军周扣喜周良雄周卫超周训斌周雨华朱春华朱红旗朱建春朱建洪朱琴华朱维军祝开洪毕克军陈爱林陈冬梅陈建国陈强陈晓蕾陈正明程兆梅邓明惠丁建锋董占义范峰方献礼丰岚付从佳付学芳傅志霞高宣合苟宗全官贵兵韩红梅郝景俊何清贺军洪建兰胡茂东黄红根黄立柱黄文洁蒋华亮蒋金娟雷光明李桂宝李继霞李建荣李效娟刘超刘勇成刘志军刘志歆鲁小红陆建平陆永青吕小玲马贤亮莫冬根聂小辉聂艳梅潘兴祥齐国庆齐美生钱志红秦元明阮巍巍施爱红邹秀军石旭光宋员太苏振钧唐彩英唐仁容王会王雪强王正琛吴宏兵吴相峰吴展夏海友夏红梅徐本成徐存红薛海元杨传胜杨玉财姚景景尹向朴俞伟兴喻清香张凤泉张楷辉张科英张灵龙张慢丽张为斌张喜张霞张余洋张芝龙张志兵赵建良赵静周建清周菊英周玲周文俊朱大伟朱盼盼邹映翠包道龙包根民鲍春兰卞中东藏彤曹加松曹卫峰曹延良陈超陈海龙陈辉玲陈见福陈静娟陈明军陈巧英陈世明陈树林陈隧峰陈鑫榕陈艳国陈叶刚成巧明程广荣程佳程时月程永万程玉褚军崔岩东戴再发丁月明董斌董雷董亭亭杜艳斌范龙唐范小青范泽兵封中芳冯广义冯加军冯浪冯银宝付传报付洪涛傅阿钰高鑫鑫葛平耿延平宫光辉顾炳忠顾春顾海燕顾惠华顾娟顾丽康顾志坚郭佩兰郭燕梅郭玉松韩黎明韩远海何李清何明启何青龙黑艳委洪昆泰洪念松洪荣彬洪圣原胡庆友胡晓林黄长明黄国光黄莉黄清龙黄燕黄芸黄志权季雪生江正建姜贵生姜奇荣姜群仙蒋瑞初居翠红瞿维亢永勤孔月琴李邦文李斌李超李诚李春青李公建李光辉李海兴李华东李建军李健李杰李军李莉李平李萍李强李青李胜军李太刚李西林李小林李雪林李亚强李艳李燕李勇李友兰李元梁震廖锦洲林大波林克强凌海元刘锦桂刘军刘军刘俊刘年扣刘瑞懿刘尚卿刘守美刘涛刘兴成刘旭杰刘亚玲娄北京娄德林娄修兵卢朝辉鲁建厂鲁智勇陆欢吉陆琴陆迎华陆志文逯留吕光明吕香吕雪光罗国清骆小斌马利辉马霞芳毛彩娟毛伟龙孟小艳倪良安聂兰香欧嘉懿潘建业潘少明潘玉坤裴维民裴耀永彭君彭俊华彭亚梅乔桂华乔以宝秦惠荣裘盛民屈建霞屈秀美沙德龙尚桂林邵金明沈爱群沈华勇沈琦沈铁生沈学利沈志才时继业史海波史晓艳史孝方司前进宋贤超宋璇宋友民苏丽近隋德军孙彩燕孙多福孙宏玲孙惠琴孙建昌孙建忠孙军孙莉孙娜孙强孙士成孙喜孙忠园孙宗军覃俊山汤大翠汤小敏汤智勇唐建芬唐建生唐坤生唐勇唐在英陶红陶加强田江坤童景旺汪丹平王爱华王丙宇王陈磊王春英王大江王锋王甫建王红强王宏伟王洪艳王华王吉响王坚伟王建生王亮王美根王清海王仁龙王胜贤王士洋王伟王文瑞王燕王友林王招根王振华韦晶晶翁长贵吴斌吴炳元吴浩源吴建忠吴密良吴逖吴月露夏青夏贞子向云峰项婧婧徐沧渊徐锋雷徐浩徐红妹徐惠元徐建新徐黎明徐敏徐清香徐三牛徐天富徐学军许佳凤许日鹏许为民许蔚薛惠唯闫成美严刚严洪根颜高峰颜玮琳杨铖杨春峰杨海平杨宏锋杨辉杨慧丽杨利杨少兵杨锡坤杨香荣杨阳阳叶国兰殷书铮尹华于昌明俞群伟袁春燕袁卫茹岳光曾春燕曾玉凤张超张春定张大勇张方张锋张干张合军张建沛张军张利华张小莉张小山张艳张艳艳张以林张玉赵德响赵飞赵峰赵家珍赵鹏飞赵瑞霞赵素珍赵卫国赵雪龙赵依赵玉赵云郑传桂郑万春钟海军周刚周宏文周建方周建刚周金福周晶晶周强周庆红周小栋周兴举周学春周雨周中芹朱彬朱兵朱长春朱国英朱宏飞朱建明朱天民朱燕朱依强庄伟平宗西杰左杨师左泽刚张彩云包敏恒包勤益曹西杰常露斌陈健健陈静陈玲成昱成云崔旦明戴宁丁永芹杜建军杜军杜理财段贤生樊道伟樊好娜范爱东房雨冯良冯砚均高亮亮高敏高平葛江耿东珍龚剑锋谷显兵顾秋红顾学华桂琳郭敏郭小明韩红雷何开进何向南洪善祥胡凤英胡国庆胡锦根胡丽粉胡逸帮胡正忠黄涛惠夕龙贾国强江惠芳江天宝姜程程姜圣宇金震靳炳园李保华李兵李翠李德苟李继新李进李俊杰李坤李来平李烈芳李敏李松李昕连李勇李跃锋林兴春刘博刘长华刘佃兵刘宏海刘克军刘令丽刘涛刘义娟刘越刘站省卢剑鲁晶陆阿多陆金龙吕红永栾亚伟罗征才马春光马飞飞马继伦马军马兰马永波米贤永缪雄伟欧阳丽潘宝银潘峰潘娟裴守林彭剑飙彭中波齐贵飞邱红梅邱孝海邱勇邵文祥沈程沈阳沈月中施敏石小南石孝华时士华树冬建宋广学宋佳宋明华苏建荣苏小波孙贵军孙静静孙全楼孙祥国孙晓容孙忠贤谭建齐汤时坤唐龙兵陶应成万艳王城城王东梅王海泉王红霞王金霞王津桂王军王雷王良慈王民宝王朋王平垒王善宏王守君王晓杰王秀凤王雪冰王衍斌王玉林王跃举王致富魏菊花温卫明吴海庆吴金凤吴文青吴小君吴晓平吴裕清武洪杰武勇席为谢萍谢增建徐国业徐惠琴徐建刚徐永清许海波许扣女薛长江薛丰华薛遂歌闫杰严峰杨纯杨海军杨建刚杨首都杨晓锋杨颖林杨战士姚智慧叶苏阳于洪兰余海娥余玉林虞露露袁晓蕾张春华张风张宏花张怀国张会霞张甲张凯张可洪张磊张莉张丽张亮亮张鹏张森张世友张伟张文英张侠张晓明张新东张亚琴张英张永刚章涛涌赵峰赵浩冉赵怀洲赵鹏赵晓伟赵永德赵争光郑美华郑新林郑义钟俊保周冬英周纪力周丽丽周茂林周荣周卫国周卫谊周晓芳周银松周永刚周永生朱斌朱国军朱国勇朱静春朱文亮朱向东朱向晴朱小朋朱艳青朱仲生庄晓培邹明邹叙芳包霞卞艮祥卞文锋卜永明蔡建蔡玲玲蔡茂中曹凤龙曹俊远曹雪平苌光庆晁继庆陈斌陈春玉陈翠翠陈芳陈红波陈洪春左斌陈建军陈健陈凯陈丽君陈丽霞陈莲平陈茗陈嫔陈巧园陈士群陈思霞陈太敏陈文陈曦陈香茹陈小弟陈燕飞陈玉波陈玉红陈玉蓉陈驭乾陈章训成东高成汉东成学明程国富程建超程巧云仇德亚储麒萍崔凯崔敏戴春燕戴飞戴海建戴建刚戴维利戴新艳戴玉冰戴宗春淡卫绒党晨亮邓克霞邓双虎邓义祥丁锋丁佳伟丁军祥丁小波董兰英董付成董灵芝董晓红杜华山杜洁洁杜生平范桂芳范双艳范颖方长美方鸿涛方丽花方玮方小梅方兴发冯国昌冯晓坤冯玉佩付曙光付小兵高彩丽高道波高粉根高俊高俊兴高莉娟高茜高威高喜瑞高志强戈良荣葛基纯葛集龙葛静义葛亚丽耿连龚江波龚卫涛龚文英龚雪林巩永霞顾峰顾鸽宏顾国林顾庆顾小华顾小青顾小燕顾志雄郭宝文郭厚东郭利郭胜全郭文卿郭迎冬郭永郭有雄海兰兰韩翠萍韩宏韩立祥韩丽娜韩为红韩伟韩远军郝金艳何冬梅何陵何明何衢皞何小飞何艳丽何艳萍何轶虎何勇贺倩黑湘黔洪林军侯国英侯庆福侯升飞侯西峰胡阿二胡春燕胡建光胡文俊胡香平胡小红胡序根胡学高皇甫金娥黄国进黄宏清黄建林黄凯华黄丽芬黄良仁黄玲黄卫东黄霞黄银龙黄月芬嵇洪成嵇前生吉步祥吉建良吉小华季立艮季尊庆江彩荣江翠翠江志兵姜桂华姜建姜小亮姜小英蒋金妹蒋伟伟蒋祖华解正元金瑾金小东经朝清经卫东荆成金康靖孔海涛雷海超雷艳雷正刚李春霞李冬梅李敢东李光曙李国华李海滨李海燕李红梅李红欣李杰李金成李军李磊李莉莉李良雨李妹妹李淼海李佩玥李平李荣玲李爽李伟李伟锴李炜李相彬李小春李晓贤李新红李雪芳李雪明李勋李勋李阳李依娉李珍李震李中于梁改梁建国梁俊梁梦华廖怀建廖圣香林汉雨刘爱文刘长荣刘长胜刘成会刘春明刘大伟刘定海刘冬梅刘国楷刘海松刘金金刘军刘俊华刘克锌刘利刘强刘少玉刘士荣刘涛刘维峰刘香娣刘晓燕刘幸刘旭婵刘燕康刘禹刘玉刘昱芝刘云刘云强刘志永卢爱坤卢光明卢会明陆春华陆桂英陆晶晶陆林芳陆全荣陆蓉陆所俊陆益琴路丹丹路科怀吕爱民吕成军吕亮吕友锋罗江丰罗群华罗小暴罗志勇马桂彩马建国马井辉马胜玲马文军马银芝毛林华毛巧建毛永恒梅玉超孟帅缪林林母建林聂晓梅宁明兴牛传军潘海潘海龙潘青松潘涛潘为奇裴家军祁俊林齐瑾均钱春林钱静妙钱乃勋钱秀花强永平秦正荣邱峰曲家明冉献红任娟任顺喜阮建龙。

昆政发〔2007〕4号

昆政发〔2007〕4号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2007‟4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12月28日市委1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主题词:科技资金办法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5日印发共印160份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在不断增强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推进“三自”创新战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用于引导本市企业及科研单位引进开发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技术创新资源整合与集成,开发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推进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的来源主要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滚动使用。

第四条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

遵循诚实申请、公开受理、择优支持、目标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昆山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市实施“三自”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的年度扶持重点、审批立项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市实施“三自”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相关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的日常管理;提出项目的论证标准和评审要求;提出年度项目支持的领域和重点;会同财政部门受理项目申报,实施项目初选和提出评估项目名单,组织实施专家论证;提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资助经费建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考核验收和综合统计;向领导小组汇报资金的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事项。

高技能人才政策问答(定稿)

高技能人才政策问答(定稿)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2‟11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见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见(试行)》业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见(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决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发…2012‟1号)精神,依据《昆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就我市加快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促进充分就业、促进转型升级为目的,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引进、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昆山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80人,2015年底达到600人,建成一支与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三、主要政策1. 鼓励院校为我市输送高技能毕业生。

鼓励技职院校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形式,为我市培养输送高技能毕业生。

根据输送到我市就业满六个月的高技能毕业生数,给予院校每人1000元的奖励,同时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奖励,经费由市、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 鼓励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鼓励企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提足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

对企业采用“大师工作室”师带徒结对学艺等形式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根据经培养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按每人2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对获得苏州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的,按上级奖励同等额度给予经费配套。

经费由市、区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3.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

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昆政发[2005]28号

昆政发[2005]28号

昆政发…2005‟28号关于表彰2002~2004年度昆山市劳动模范的决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2002年以来,全市人民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两个率先”统揽全局,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扎实工作,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为了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各项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热爱昆山、建设昆山的热情,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昆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张正球等100名同志“2002~2004年度昆山市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发挥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带动全市人民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再创新业绩,再攀新高峰,再作新贡献。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无私奉献、服务群众的宽广胸怀,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工作态度和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在中共昆山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学先进、赶先进,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名单附后。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劳动模范表彰决定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4月29日印发共印160份昆山市劳动模范名单(100名)姓名所在单位张正球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村季阿毛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陆家泾村沈永康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牌村蒋树群昆山国力真空电器有限公司姜梅(女)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李洪奎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全亮远轻铝业(中国)有限公司龚庆丰富士和机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潘敬根昆山通用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范兴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詹孝胜禧玛诺(昆山)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程伟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潘建康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张素珍(女)昆山市玉山镇江浦村马幼娟(女)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陈志强富士康电子工业发展(昆山)有限公司徐建康昆山永固化工容器有限公司陈桂祥昆山高树饰品有限公司王柏棠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陆建新昆山合峰化工有限公司许祥友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夏秧根昆山市巴城镇巴城湖村刘雪龙昆山市巴城镇正仪渔业村何正保昆山信友服装有限公司范松年昆山市三建模具机械有限公司周来根昆山市巴城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吴耕平昆山市周市镇市北村孙雪坤昆山市周市镇新镇村韩亮昆山市宏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胡建雄昆山市建伟外运有限公司姚惠元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徐德喜昆山市张浦镇金华村姜定专江苏彩华包装集团公司贡建忠昆山市张浦镇外商投资企业招商服务中心孔小平昆山市张浦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朱红伟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沈晓明中共昆山市张浦镇党委宋玉珍(女)昆山市陆家镇夏桥村高翔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黄伟弟昆山市陆家重型模锻热压板厂沈华新昆山市花桥镇古南村程平瑜上海汽车齿轮四厂朱金元昆山金都(集团)有限公司郁林奎昆山市千灯镇余项村周藕生昆山市千灯镇绿化管理所凌阿毛昆山市千灯自来水公司王阿源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石浦国土资源所吴玉光昆山市淀山湖镇金家庄村王祥初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周卫明昆山市锦溪镇虬泽村蔡秀中昆山市瑞鑫实业有限公司陆小红昆山锦利时装有限公司王巧生昆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周庄中队金花(女)昆山市周庄中学李军昆山市人民法院张卫国昆山市公安局周全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刘再新昆山市国家税务局陈芹(女)昆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吴琳(女)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尹光彪昆山市统计局李翀昆山海关姚见明昆山市财政局陈国平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罗时刚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钱军雄昆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宋文元昆山市公安局束芬荣昆山市国土资源局顾阿雨昆山市监察局金建林昆山锦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丰飚江苏绿利来股份有限公司薛建秋昆山凯意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于霖昆山并蒂莲服装有限公司陆文洪昆山市公路管理处姚志鸿昆山市航道管理处徐才高昆山市航运有限公司金元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陆剑珍(女)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沈立新昆山市建设局张华(女)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钱建伟(女)昆山市绣衣幼儿园李凤凤(女)昆山中学李章龙昆山市教育局张龙妹(女)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史建国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朱荣昌昆山市中医医院朱大元昆山调峰电力有限公司王文元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丽芳(女)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王贻民昆山市供电公司刘亦屏昆山市影剧公司张全云昆山市殡仪馆何岩昆山市水利技术推广站许勇昆山市供销企业集团糖烟酒公司胡明观昆山市邮政局姜学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公司朱建明中国人民银行昆山市支行卫建平中国农业银行昆山城北支行怀琪云(女)昆山钞票纸厂陈重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九O九工厂。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1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37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主题词:建设物业收费通知2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17日印发共印160份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建设厅<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3资质的企业,对各类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经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4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昆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昆山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户外广告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地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地,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设施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地广告,其它利用车、船、飞艇、气球等户外媒体设置地广告参照本办法执行.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办法所称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建造地,用于出让地户外广告固定专用设施.户外广告阵地是指可用于建造户外广告固定专用设施地土地(或建筑物)及其附着于土地(或建筑物)地空间位置.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置地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户外广告设置发布地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地编制,负责组织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地出让活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市规划局是户外广告地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市户外广告规划和制定有关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户外广告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资格、发布内容审查、登记发证和监督管理.市建设(园林)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有关事项地审查和监督管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出让事项、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等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五条户外广告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并经社会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对现有不符合规划方案设置地广告、店招店牌,逐步规范到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以及城市容貌标准.(二)应当规范有序,相对集中,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文明,按工商部门核准地内容发布,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位置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昆山市户外广告设置地有关技术规定及其它质量、安全标准,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齐、安全、美观.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户外广告右下角或外侧面必须附置由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规划局统一制作地户外广告登记设置证,统一编号.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地,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影响交通、消防和建筑设施安全,有损市容市貌,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地;(二)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地建筑控制地带;(三)市政府规定或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地区域.第八条户外广告设置地审批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简便、效能地原则进行.(一)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设置地条件: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地经营资格;拥有相应地户外广告媒体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户外广告发布、设置地时间、地点、形式符合市政府户外广告设置地规划要求和工商行政管理登记事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户外广告登记(变更)申请表》,由规划局、城管执法局联合审批,工商局审核后发放户外广告登记证.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户外广告设置地批准年限:户外广告设置批准年限不得超过规划确定地使用年限,设置批准年限期满后,应提前天向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申请手续,未经批准一律拆除.以有偿出让使用权方式取得地,一般根据拍卖年限确定.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在本单位地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地法定控制地带设置地,对本单位地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地自设性广告、店招店牌等设置方案,应与建筑立面方案同时报批.大型商场和超市地自设性广告立面效果单独审批,设置面积从严控制.建筑工地围墙广告只能用于宣传本工地项目地内容,不得作为经营性广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城区范围内在规划期内地户外广告更换画面、短期(一个月之内)临时设置活动宣传牌地,由工商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审批,审批到期后不再同意续办.市区和镇区中心广场开展公益性活动时,严格控制设置商业性广告.政府大型活动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方案由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另行审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九条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一)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取得,由政府通过指定地单位采取拍卖、招标等合法方式公开竞争取得.单位或个人利用自有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地,依本办法出让.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纳入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出让地广告包括:利用道路、广场、车站、码头等周边建筑物或空间设置地广告牌、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立体模型等广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户外广告设施地出让年限一般为年,户外广告阵地地出让年限一般为年.具体出让年限在拍卖公告和招标公告中予以标明.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用于出让使用权地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资料应向受让者公布,以拍卖方式出让户外广告设施(阵地)地,于拍卖日前日通过大众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以招标方式出让地,在招标前日发布招标公告.以其他方式出让地,应在出让日前日公告.凡具备户外广告经营资格地广告经营单位均可参加竞拍或投标.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户外广告设施或阵地(专营范围除外),使用权出让金(费)统一进入市财政专户,其中利用单位或个人所有权地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地,其出让金(费)按出让活动地组织者和业主商定比例返回.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条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和批准设置地地点、内容、形式、规格、时间等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在取得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批准文件后个月内未予以发布地,由市城管执法局督促其发布,或先发布公益广告;超过一年仍未发布地,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其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所有户外广告每年须有一定时间用于公益广告地发布,具体公益广地内容、时间和幅面另行在合同协议中予以明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一条经批准设置地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覆盖和拆除.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内,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必须拆除地,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个月通知广告设施设置者,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及时拆除.拒不拆除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地,由城管执法局代为拆除或进行调整,所需费用由广告设施设置者承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二条由于户外广告设置者地过错,导致户外广告或者户外广告专用设施坠落、倒塌等,造成他人损害地,设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地,由市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规划局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地规定进行处罚.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地《转发昆山市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及沿街立面装饰管理地意见地通知》同时废止.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昆政人200736号

昆政人200736号

昆政人〔2007〕36号关于顾向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顾向民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钱建初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钱景霞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耿德兵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解聘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王文免去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沿沪产业园(筹)招商服务部经理职务(另有任用);陶林生任市经贸委副主任(主持工作),市贸易局局长、乡镇局局长;黄健免去兼任的市乡镇局局长职务;褚志愿任市教育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沈跃新任市科技局副局长(主持工作);祁建华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东新分局局长,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张建根免去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另有任用);陈宏亮任市监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朱葛明免去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张大妹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姚建华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列张密英之后),解聘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龚红任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生元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沈世生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徐敏中免去市财政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张大祥免去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陆惠明任市军转办副主任,免去市科技文化博览中心主任职务;沈一平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崇一星任市建设局副局长;许振敏任市规划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盛雪冬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刘桂才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方建新免去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郭永明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孙家根免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叶剑平任市交通局副局长;陆孜敏任市航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浦杨龙免去市航道管理处主任职务(另有任用);顾理华任市农林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陈琦任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列张振跃之后)、市外资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赵红骑任市文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免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李忠免去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另有任用);朱品兴任市文广局副局长、市科技文化博览中心主任;许祥友任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主持工作);言世浩免去市环保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王建华任市安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市经贸委副主任职务;王毓民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免去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徐惠芳任市物价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昆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解聘昆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局长职务;沈利中任市粮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王福根免去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钱建荣任市宗教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俞建国免去市宗教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高峰任市信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免去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李伟免去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谷文华任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沈克来任市旅游局副局长;陈村艳任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李建设聘任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聘期3年),免去市经贸委副主任、市贸易局局长,市商业集团、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孙智慧聘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聘期3 年,列吴巧根之后),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巴城工商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徐怿聘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聘期3年);范兴东聘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聘期3年);庄友明聘任昆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副局长(聘期3年),免去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李志强聘任昆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副局长(聘期3年);邬辛夷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聘期3年);李月亮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聘期3年);唐雪明聘任花桥国际商务城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聘期3年);张燕超解聘花桥国际商务城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职务;张伟宏免去兼任的石牌工商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吕刚免去陆杨工商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另有任用);顾宏任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1年);朱建平免去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昆政办发〔2011〕79号

昆政办发〔2011〕79号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昆政办发〔2011〕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昆减持上市公司限售股奖励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在昆减持上市公司限售股奖励办法》业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关于在昆减持上市公司限售股奖励办法为鼓励上市公司股东委托昆山本地券商进行限售股减持,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对象委托昆山本地券商进行限售股减持的上市公司个人股东和非个人股东。

第二条奖励政策1.上市公司的非个人股东在昆限售股减持,按其减持股份所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予以奖励;2.本政策实施后本地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限售股,按其减持股份所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奖励;3.本政策实施前本地已上市公司在昆托管的个人股东限售股,按其减持股份所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4.外地上市公司在昆托管个人股东限售股,按其减持股份所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予以奖励。

为鼓励各区镇加强税收征管,对上市公司非个人股东在昆减持所得税地方留成全部划归所在地区镇财政,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代付,年终与所在地区镇财政结算;对由证券公司集中代扣代缴上市公司个人股东在昆减持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地方留成兑现奖励后的余额,年终由市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在市、区镇间进行专项结算。

上市公司个人股东在昆减持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在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三条操作方法1.委托昆山本地券商做好个人限售股减持业务的代扣代缴工作;2.业务发生后,由受托券商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的上市公司个人股东扣缴纳税记录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3.上市公司非个人股东提供限售股减持所缴纳的所得税完税凭证,由受托券商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4.经市财政部门会上市办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受托券商营业部,由其代收后支付给奖励对象,并做好统计报备工作。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告单
昆政办抄〔2010〕23号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昆山市减灾委员会。

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韩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莫全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大妹市民政局局长
委员:周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雅静昆山日报社副总编辑
花敏先市发改委党委书记
盛焕新市经信委副主任
朱品荣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陆陈军市科技局副局长
祁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雪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文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雪根市住建局副局长
—1—
朱国荣市交通局副局长
何岩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华明市农委副主任
丰林荣市文广局副局长
施晓鸣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丁玉东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良红市统计局副局长
朱学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海江市粮食局副局长
顾惠明市民防局副局长
高云市科协副主席
李凡团市委副书记
刘超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张崇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首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栋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张晔昆山火车站副站长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严雪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2—。

傀儡湖

傀儡湖

昆政纪…2006‟2号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3月16日上午,在市政府十二楼会议室,张国华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

现纪要如下:一、审议《昆山市傀儡湖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会议听取了市建设局局长沈立新关于《昆山市傀儡湖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结合本市实际,依法保护傀儡湖水源水质,防治水源污染,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该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傀儡湖是我市目前唯一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源不受污染是全市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应尽的职责;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范围要适当扩大,并成立领导小组,由任雪元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施行一体化管理;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协同一致,共同保护管理好水源;同时要在界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保护区作业、商业性开发和经营性活动,禁止进行一切有碍保护水源的活动。

会议要求,该管理办法由市法制办审核后,市政府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研究《昆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会议听取了市建设局局长沈立新关于《昆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制定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防治水污染,进一步改善昆山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城市排水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一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设、水利、环保、规划、城管等部门各自的职责一定要明确;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一定要加强。

会议要求,由唐乃新秘书长牵头,近期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后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由市法制办审核后,市政府以暂行办法印发。

三、讨论关于修改《昆山市建设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和《昆山市建设项目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暂行办法》有关条款会议听取了市建设局局长沈立新关于修改两个文件有关条款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两个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建设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建设工人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建设工人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昆政办发200893号

昆政办发200893号

昆政办发〔2008〕93号关于印发昆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昆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为了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范代建制工程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根据项目类型委托具备项目建设管理条件的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间代甲方,根据经批准的项目概算和代建合同,代理组织和管理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功能要求、质量和进度,合理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项目管理模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主要是指本市范围内项目使用单位不具备自行管理项目建设条件的,并且使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概算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建筑及附属项目、构筑物和投资概算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装饰项目。

其他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道路和园林绿化等项目仍由目前建设单位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上述限额以下的房屋建筑及附属项目、构筑物和装饰项目,可由项目使用单位自行实施,也可申请实施代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性资源是指:1.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2.使用国债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3.使用国有资产抵押的金融贷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4.其他利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昆山市政府工程代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订代建制管理的重大政策,审查确定实行代建制的具体项目,根据项目类型确定代建单位,协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过程中相关部门职能,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协调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研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体制改革等。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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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0〕1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倡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特点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及住宅区停车服务等专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普通住宅(小区区域规划户型建筑面积全部大于144㎡的商品住房,各类别墅、低层住宅、高级公寓等)以及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昆政人〔2006〕13号

昆政人〔2006〕13号

昆政人〔2006〕13号关于孙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开发区管委会、江苏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度假区、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孙剑波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黄乃宏任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陆迎芳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惠娟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毛耀良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范俊敏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许文漪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列王虹之后)、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聂小明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张建中免去兼任的市公安局东新分局局长职务;任云根免去市外经贸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沈伟任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总监(试用期1年);陆冠峰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李建英免去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范兴荣任市环保局环保项目审批中心主任;金建芳免去兼任的市环保局副局长职务;汤志轩任市人防办副主任;沈美男免去市人防办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宋征江任昆山旅游度假区阳澄湖度假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张文英任昆山旅游度假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宣炳龙免去兼任的昆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职务;陆宗元任昆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解聘昆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局长职务;徐惠芳任昆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聘任昆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局长;吴巧根任昆山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赵伟聘任开发区口岸委办公室主任;汪咫任市环保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聘任开发区经发局副局长;彭惠新聘任开发区外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周萍聘任昆山留学生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朱玉明任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主任;薛仁民任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副主任;王文任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副主任;许明华任沿沪产业园(筹)管委会副主任、规划建设部经理,聘任江苏国际商务中心规建局副局长,免去枫景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盛梦龙免去沿沪产业带建设协调指挥部规划建设部副经理职务,解聘江苏国际商务中心规建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以上聘任职务聘期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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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昆政办发…2009‟17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粮食局制定的《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昆山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昆山市粮食局(2009年3月3日)为了全面查清市内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市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在昆山境内的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

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

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选择1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成立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核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发改委、粮食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农林局、质监局、农发行昆山支行、江苏昆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

市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粮食局、农发行昆山支行、江苏昆山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资料组、工作保障组、案件核查组等专项工作组。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安排按照属地原则,由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

从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市级自查的组织安排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3个市联合检查组。

每组5人左右,组织和督促全市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

三、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一)动员准备阶段1. 成立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机构设臵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苏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根据国办发…2008‟118号和苏政办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苏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动员和培训。

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辖区内参加企业自查人员的培训任务。

培训内容以全国、全省和全市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

4. 相关准备。

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自纠阶段1.企业自查。

时间2月中旬。

各有关企业按照本次清仓查库要求,对本企业的所有粮食进行自查自纠。

2.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自查。

时间2月底前,以2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为检查时点,市粮食局对本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和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统计对象进行普查;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并根据检验结果建立分单位、分性质、分品种、分仓间的粮食质量档案。

3.粮食系统交叉检查。

时间3月6日至3月15日。

4.自我整改。

时间3月31日前,市粮食局根据粮食系统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企业认真进行整改。

(三)清查实施阶段1.市级自查。

时间4月1日至4月5日。

4月5日前,市政府督促和指导对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进行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苏州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2.迎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

时间4月6日~5月20日。

(四)总结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认真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市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一)逐级落实责任市领导小组对全市清仓查库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粮食库存和清查工作负责,参加检查人员对清查结果负责,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清查工作负责。

企业法人代表、检查人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

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

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市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

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

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市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

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

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市财政如实申报。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主题词:粮食清仓查库△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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