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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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立井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额制度
直接工实行计件工资,辅助工实行联产计酬,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标准如下:
1.炮工:
月成巷达到30米,每人每米150元。
2.辅助工:
3.绞车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四十支付工资。
4.把勾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六十七支付工资。
5.班长:按直接工的百分之百计算工资外,每米加20元带班费。
二.交接班制度
1.由于施工需要,炮工与出渣工实行滚班作业制。出完渣,炮工必须及时下井作业,如果出完渣5分钟炮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出渣工在响炮时必须等在井口,如果响炮后5分钟出渣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班长罚款100元。
2.如果因迟到被罚而不上班,按旷勤处理,罚款200~500元。
3.交接班由队长把关,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安排。罚款也由队长当天出罚款单,并交给会计。
三.请假制度
所有上岗人员,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队长在准假时及时做好人员安排。凡是不请假的人员一律按旷勤处理,罚款50~100元。
四.出勤奖罚制度
每月出勤够29天及以上者,奖励50~100元;每月出勤不足26天者,罚款50~100元;出勤不足10天者,按计时工结算工资。
五.队长的职责
1.认真抓好交接班工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不得随意升井,违者罚款50~100元。
2.严把工程质量关,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工程。
3.抓好各道工序的衔接工作,有效利用作业时间。
4.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确保施工场地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和指挥,队长有处罚权和开除权。
7.队长全权负责井上下的全面工作。不得营私舞弊,必须一视同人。
六.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1.安全:
(1).提放吊桶时必须进行稳罐,否则不得运行。
(2).任何人不得乘坐装有物料或矸石的吊桶升入井。
(3).一次乘坐吊桶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每超1人对把勾工罚款100元。
(4).所有乘坐吊桶的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系牢。否则,每人罚款100元。
(5).放炮后,出渣工出渣前必须首先清理吊盘、模板上的浮矸,清净后方可进行出渣作业。
(6).出渣工必须及时清除岩帮上的浮矸活块,避免其掉落伤人。
(7).把勾工必须经常清扫井盖,确保井口3米以内无矸石、杂物。如果发现井盖上有矸石、杂物,对把勾工罚款50~100元。
(8).每天必须有专人对绞车、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其连接装置、稳车及悬吊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9).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500~1000元。
(10).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绞车房,否则,每人罚款200元,对绞车工一并处罚。
(11).吊桶不得装的过满,桶梁必须挂正。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
(12).必须保证连续通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13).把钩工兼职检身,如发现有人将烟、火带入井下,对把钩工罚款100—500元。
2.质量:
(1).炮工必须准确掌握炮眼位置、深度和数量,不得严重超挖或欠挖。超欠挖允许100毫米,每超出规定10毫米罚款20元。
(2).出渣工必须把帮底清理干净,为支模作业创造条件。
(3).浇注砼时,每浇注500--600毫米必须捣固一次,砼必须对称浇注。
(4).砼必须严格按配比进行配制,并用搅拌机搅拌。
(5).浇注砼前,必须用水清洗砼接茬,否则,不得进行浇注作业。
(6).支模时必须用井筒中心线校对井筒半径,并将钢模加固牢固。
(7).超挖过大时,浇注砼时必须用毛石进行壁后充填。
(8).浇注的井壁不合格时,必须崩掉重新浇注,由施工人员包工包料。
(9).必须保证井壁的砼厚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0毫米。
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井筒周长的五分之一。
(10).井筒的几何尺寸不合格、井壁厚度不合格、砼配比不合格的,对班长罚款200~500元。
七.其他
1.严禁酒后闹事,一经发现,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造成后果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班后严禁过量饮酒,一经发现,罚款200—500元。
3.尽量少与非本工队人员交往,以免发生纠纷。否则,后果自负。
4.带家属的职工不得在工地吵架,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矿籍。
5.严禁在工地赌博,违者,罚款200—1000元。
6.严禁乱搞男女关系或骚扰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7.杜绝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不正当言论,否则,一经核实,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矿籍。
8.搞好宿舍及其周围的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适当处罚。
9.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罚款1000--5000元,并开除矿籍。造成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每班的班长升井后,必须将当班的生产情况(包括安全、影响、进度、质量等)向队长如实汇报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和解决。
11.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各小班领用或的工具、设备、器材要认真维护和保养,人为损坏的设备、器材按价赔偿;工具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价在工资中扣除。
八.安全处罚
1.发生重伤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15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2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200元。
2.发生死亡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3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50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8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500元。
职工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