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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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儒法之争与思想传统

中国古代儒法之争与思想传统

中国古代儒法之争与思想传统中国古代的儒法之争是中国思想史上一场重要的辩论,涉及到儒家与法家两种不同的思想传统。

儒家强调以仁爱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而法家则强调以法律为准则的治理方式。

这场辩论不仅影响了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也对中国的思想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仁爱为核心价值。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儒家强调的仁爱思想,使得中国古代社会注重家庭伦理、尊重长辈和孝道。

儒家的中庸之道也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政治家应当以中庸之道为准则,避免极端主义的政策。

相对而言,法家思想则更加强调法律的作用。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准则,以权威和惩罚为手段,实现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韩非,提出了“法者,治国之大宝也”的观点,强调法律的重要性。

他主张以法律来规范社会,实现国家的统一和治理。

儒家与法家的思想传统在中国古代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儒家认为,法律虽然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是无法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他们认为,仅仅依靠法律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还需要道德伦理的引导。

儒家批评法家过于强调法律的权威,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法家则认为,儒家的仁爱思想过于理想化,无法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

他们认为,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惩罚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治理。

法家批评儒家过于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忽视了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的重要性。

儒法之争的结果是,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形成了一种儒法合一的格局。

儒家思想成为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主流,儒家的伦理道德成为了社会行为的准则。

同时,法家的法律思想也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律成为了治理社会的重要手段。

儒法之争对中国思想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注重道德伦理和人性的发展,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法律思想之对比摘要:以古为鉴,可以知兴衰.通过比较春秋时期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我们可以对法律与道德的作用做一个对比,亦能有助于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儒家法家德治法治正文: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政治最动荡的一个时期,相应的在思想界也出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

这一时期,儒法墨道等各种学说先后产生壮大,其中儒法两家其法律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尤为巨大。

因此有必要加以对比研究,以为今日之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借鉴.一、先秦儒法两家法律思想概述(一)儒家代表人物法律思想儒家代表人物主要有孔子,孟子和荀子,他们主张人治和德治,即依靠贤人的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他们重视礼义教化的作用,相对轻视刑罚的作用。

孔子曰: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①.在儒家看来,经过礼义道德教育和感化,人们可以遵循统治阶级心目中理想的社会秩序,成为守法的顺民。

而刑罚只能惩办犯罪行为于后, 无法从根本上真正改变犯罪思想, 亦不可能真正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孔子尤为重视礼义道德对民众的感化作用,认为通过教育感化可以使人为善,知耻而无奸邪之心。

孔子把德和礼作为本,把政和刑作为末, 即以德礼为上策, 以政刑为下策, 寄希望于通过德化和礼教来禁乱之所由生, 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

孟子继承了孔子为国以礼为政以德的思想, 认为统治者应该依靠礼义道德教化进行统治.《孟子 尽心》上载: 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善政,民畏之; 善教,民爱之。

①孝经 广要道章善政得民财, 善教得民心。

意思是说良好的政令不及良好的教化更得民心。

孟子生活的时代是战国中期, 当时各诸侯国为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刑罚十分严酷,除继续沿用奴隶制五刑外, 刑罚制度中还出现了车裂、腰斩、枭首、连坐、夷三族等诸多酷刑。

对此, 孟子从其仁政的思想出发,坚决反对统治者严刑峻法、滥杀无辜, 提出了慎刑戒杀的省刑罚主张, 认为“以力服人者, 非心服也, 力不赡也。

以德服人者, 中心悦而诚服也”。

儒家、墨家、法家、道家思想对比

儒家、墨家、法家、道家思想对比

儒家与法家的对比其他答案(1)相同点:一、从产生背景来看,儒、法家的思想都是在社会动荡且四分五裂的春秋和战国时期产生的;二、从内容来看,这些思想无疑都是孔子以及孟子、荀子,墨子,和韩非子的对治理国家的各自的态度;三、从产生的作用来看,都是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作用。

不同点:一、具体的思想不同:儒家: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的所提倡的社会规范思想是“礼”,其核心是“仁”;孟子是孔子之道的忠实捍卫者,他提出了“性善论”,包括“仁”、“义”、“礼”“智”四个“善端”;而荀子则主张人性恶,认为人的恶性本身是无法根本改变的,但是可以用“伪”来抑制人的恶性而使之归于善;荀子和孟子的人性论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他们都是对孔子“性相近,习相远”之人性论的发展法家:法家的集大成者就是韩非,他支持性恶论,提出人际关系的本质是“自力自为”,与孔子的“克己复礼”相反,韩非提倡“不期修古”并且要“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以法用人、以法制定社会契约的法制社会。

二、结果影响不同:(1)儒家思想在四分五裂的春秋战国时期,不适用于具体社会的情况,因而没有被各个国家的君王所重用。

但是到了社会安定、国家稳定发展的时期,如汉代等,儒家的思想就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且在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下,使社会得到空前的发展,国家繁荣昌盛。

并且到了后期,董仲舒将儒家与道家相结合,产生出新的社会思想,更加促进社会的发展。

(2)韩非的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受到的秦统治者的重用,秦始皇利用韩非的法家思想统一了四分五裂的中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国的人,这与韩非的法家的以法治国的思想有重要的关系,也充分体现了韩非的法家思想的重要作用以及适应当时代的发展。

(3)我们国家现在充分将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也是对儒家和法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墨家和道家,儒家与法家的对比关于墨家和道家:一,墨家代表小生产者的利益,道家则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二,墨家的影响主要限于先秦(至少表面上如此),道家的影响则一直延续到今天,是中国仅次于儒家的第二大学派;三,墨家提倡生产劳动,道家则是脱离生产劳动的;四,墨家的影响主要限于下层社会,而道家在知识分子中有较大影响;五,墨家的核心思想是"兼爱"和"非攻”,但主要是通过和平方法和个人行动来阻止战争;而道家则主张清静无为,并不反对战争,且对军事思想有贡献;六,在哲学上,墨家主要贡献是逻辑,而道家的长处则体现在直觉上;七,两家都对科技有贡献,都主张节欲.八,墨家是集体主义,道家则可以说是个人主义;九,墨家主张”明鬼”,而道家则从鬼神的影响中跳了出来.十,墨家为达到目的往往不惜牺牲自己,而道家则把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十一,墨家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全部成员只服从于”巨子”一人,而道家则没有严密的组织.十二,墨家主张用贤能治国,道家则反对”尚贤”,主张无为政治.关于儒家和法家:一,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儒家主张”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法家主张”导之以政,齐之以刑”;儒家主张人治,法家主张法治;儒家维护血缘关系,法家破坏血缘关系;儒家主张德治,法家主张法治;二,早期儒家里,荀子吸取了法家的思想.秦朝,法家取得了统治地位,在秦以后的大多数时期里,是儒表法里,儒家占主导地位;三,在哲学上,儒家的贡献主要在伦理学上,法家的贡献主要在逻辑学上;四,儒家学说的出发点是人性本善,法家则认为人性本恶,当然基本上是这样,也不排除少数例外,如荀子也认为人性是恶的.但这是在他吸取了法家的思想之后.五,法家的成就和目标主要在政治领域,而儒家的建树除政治外,还有艺术,历史,伦理,社会等领域.六,先秦时期,儒家代表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法家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后来两家都被用来为地主阶级的统治服务.七,法家主张”农战”,奖励农业生产,儒家则鄙视生产生产劳动;墨家和道家。

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思想一、儒家思想儒家思想以孔子为代表,强调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责任。

其核心价值观是仁、义、礼、智、诚,强调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和谐与稳定。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人治”,即通过人的自觉和自律来实现社会秩序。

儒家思想注重教育培养,强调孝道、忠诚、质朴等美德,以求达到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二、道家思想道家思想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强调“道”和“无为而治”。

道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追求心灵的宁静与自由。

道家思想主张顺应自然,不争不抢,以达到塑造完善个人和社会的目的。

其核心思想是“无为而治”,即只有不去干预事物的流动变化,才能使事物自然而然地达到平衡与和谐。

三、墨家思想墨家思想以墨子为代表,强调兼爱和反对战争。

墨家思想以“兼爱”为核心,主张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关爱、和睦相处。

墨家思想反对战争和暴力,主张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纷争。

其倡导的“非攻”思想强调道德影响力,主张善行善举,以示人类质朴善良的一面。

四、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以韩非子和商鞅为代表,强调法律和秩序。

法家思想主张依靠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其核心思想是权力集中和法家为政,主张奖罚分明、法治优先。

法家思想主张权力的集中和严谨的法律制度,以解决社会矛盾和保持社会稳定。

这四种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体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产生了重要影响。

儒家思想强调和谐、稳定和道德修养;道家思想强调自然与人的和谐;墨家思想强调兼爱和和平;法家思想强调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这些思想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为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树立了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

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

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儒家、道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什么不同?一、儒家扬善儒家还是很有理想的,《礼记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猛地一看这段话,是不是跟共产主义的理想长得很像?然而在那个时代,实现这个理想的最大障碍是国家权力的世袭制,首先“选贤举能”就不可能彻底实行。

孔子的主要思想,首先从一个“爱”字出发,由近及远,从亲到疏,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是美好的人间。

礼,选贤举能之后的各安其职,各守其分。

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孟子花了更多精力劝说君主施行“仁政”,提出了一个超前的口号:“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孔孟的思想主要在于“扬善”,然而恶人不听你这套怎么办?荀子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提出“隆礼重法”,“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礼以定伦”,法能“定分”,二者可以相互为用。

二、法家惩恶荀子的两个学生韩非子和李斯最终都成为法家,韩非子更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法家认为靠道德教化感悟人是行不通的,“利害”才是关键,要通过法令强制规范人的行为。

法家主要在于惩恶,法令是社会的底线,既然是底线就不宜定的过高过细,否则就容易让整个社会绷得太紧而失去韧性,一旦遇到强力冲击就会瞬间崩溃。

秦朝很快灭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独尊法家,严刑峻法,遇到冲击很快崩溃。

底线定的低,也有问题,会有人在模糊地带行小恶而无所顾忌。

对于模糊地带,此时应辅以道德教化,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使人自觉规范行为,或顾及舆论而不愿为小恶。

自汉代以后的中国帝国时代,有提法说中国实行的是“阳儒阴法”。

其实颁布法令和推行道德都是明面上的事,不存在“阴法”的问题,倒不如说“隆礼重法”更加客观。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

论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异同(转载)2007年07月02日星期一 01:03 P.M.一、所谓的儒家,是以“兴经”为理论经,以“仁义”作为理论核心,以尧舜作为祖先,以周文王周武王作为圣君,以孔子作为创始人,最注重道德的学派。

儒家的法律思想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推崇礼治,主张“为国以礼”。

先秦主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孔子-以人入理,突出礼的伦理性和强制性。

他的思想主要包括等级法律观;重德轻刑观;“为政在人”论;犯罪预防观;用刑适中论;“父子相隐”论。

孟子-倡导“仁政”,使礼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

他的思想主要有养民富民的经济立法主张;省刑慎刑的法刑观;辅贤伐暴的君臣关系论;贤人和良法并重的人法关系论。

荀子-沟通礼法,使礼理论化,系统化,制度化。

荀子的思想主要包括礼法论,德刑论,人治论。

2.德礼为主、法刑相辅的礼治观。

主要内容:德礼优于行政;注重教化,恤刑慎刑;为政在人,贤人治国。

3.强调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认为人治是由德治和礼治派生的。

二、所谓的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法家的法律思想特点主要表现在:1.关于法的概念法家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规范,包括赏与罚两种手段,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

2.关于法的性质法家认为法具有强制制裁性,法具有客观公平性,法具有严格等级性,法具有时代民情性。

3.法的起源是与国家的起源联系在一起,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4.法的作用主要有定分止争,禁恶止乱,制民胜民和尊君、独裁。

三、由此比较得出儒家和法家的异同点如下:1.先秦儒家和法家所产生的历史背景基本相同,他们的思想里都闪烁着民本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性。

2.在对待当时社会的现实方面:儒家坚持传统的治道,认为治理百姓应该以礼以德,不应该以法以刑。

儒家在治国之时没有认识当初的实行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点上看来,儒家面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是保守消极的。

儒家与法家的差别

儒家与法家的差别

儒家思想形于春秋,法家思想形于战国。

两种思想曾在战国时期有过激烈的交锋,对当时、后世乃至今天的中国法律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虽然,汉朝“独尊儒术”之后,法家思想衰落,但即使今天我们重新阅读儒法两家思想,仍能感受其思想之“真知灼见”,看到两种思想对中国法律的深刻影响。

从本质上来说,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完全对立的。

下面我从两个部分比较两家思想。

一、礼与xx儒家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在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1)、社会秩序的看法儒家根本否认社会是整齐平一的。

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

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

儒家心目中的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出自《中庸》)便是写照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

若考虑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因素,则违背此种原则,不能达到一赏一刑的目的。

所以,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韩非子云:“法不阿贵,绳不饶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达到各自理想的方法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礼者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负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

论语与法家——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比较论语和法家是中国古代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这两个流派都对中国古代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儒家和法家的思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本文将通过比较两个流派的政治哲学思想,探讨这些差异背后的本质。

一、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儒家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哲学流派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

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治国安邦,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

儒家强调人的尊严和尊重,提倡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并强调“仁者爱人”。

这些观点反映了儒家的思想核心:人本主义。

儒家认为,只有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儒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也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

儒家认为,“有教无类”,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有受教育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稳定。

儒家认为,政府应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

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法家是中国古代另一个重要的思想流派,与儒家不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等级制度、严格管理和高压统治。

法家认为,统治者应该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来实行权力,并严厉惩罚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因此,法家也被称为“法制主义”。

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实用性和功利性。

法家认为,统治者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实力的增长。

因此,他们应该制定能够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无论这些政策是否公正或者道德。

法家认为,政府的目的是提高国家的实力,而不是考虑是否合理或者是否为人民谋福利。

三、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的比较儒家和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价值观不同。

儒家注重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强调仁义礼智信的“五常”,而法家则强调统治者的权力,强制性的法律和威慑力量。

其次,儒家侧重于教育,而法家强调权力和惩罚。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规范,社会可以更加稳定和和谐,而法家则认为只有通过强大的权力和惩罚行为才能达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最后,儒家和法家对政府的功能和目标之间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

诸子百家思想的异同

诸子百家思想的异同

诸子百家思想的异同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诸子百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流派。

这个流派包括了众多不同的思想家和学派,每一个都有独特的见解和观点。

本文将讨论诸子百家思想的异同之处。

一、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主流,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

儒家强调道德伦理和社会秩序,提倡仁爱、孝道和忠诚。

孔子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注重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

二、道家思想道家思想追求自然和谐,主张“无为而治”和“道法自然”。

老子是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主张顺应自然,不要过度干预。

道家注重内观和个人修养,强调减少欲望和功利主义。

三、墨家思想墨家思想强调兼爱和无私,反对战争和暴力。

墨子是墨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主张宽容、公正和和平。

墨子提出了“非攻”和“亲亲”两个主张,力图消除社会矛盾和促进和谐。

四、法家思想法家思想注重法律和秩序,主张严格的法治。

韩非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性本恶,只有严厉的法律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

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中得到广泛应用。

五、兵家思想兵家思想主要关注战争和军事战略。

孙子是兵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孙子兵法》被誉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军事文化典籍之一。

兵家思想追求胜利和战略优势,注重计谋和智慧。

六、名家思想名家思想注重辩论和言论自由,主张以智慧和才能来评判个人和事物。

公孙龙是名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强调言辞的影响力和知识的重要性。

名家思想在古代的政治和社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七、纵横家思想纵横家思想追求权谋和政治智慧,主张灵活应变和多样化。

鬼谷子是纵横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强调战略和计谋的重要性。

纵横家思想对于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具有重要影响。

总结起来,诸子百家思想在许多方面存在异同。

儒家思想注重道德和伦理,道家思想注重自然和个人修养,墨家思想注重兼爱和无私,法家思想注重法律和秩序,兵家思想注重战争和战略,名家思想注重辩论和智慧,纵横家思想注重权谋和灵活应变。

先秦时期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之比较

先秦时期儒家与法家刑法思想之比较

《韩非子》则指出,法的不平等适用令人产生不满:"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

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贱。

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诉。

"因此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在批判"人治"的同时,法家又指出"仁政"的不可恃,并认为忠孝仁爱等伦理观念不适用于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

《商君书》说:"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

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治主无忠臣,慈父无孝子。

(8)法应公布、清晰、易明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

春秋时代,刑律掌握在贵族手中,供他们任意运用,故有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传统。

胡适指出:"须知中国古代的成文的公布的法令,是经过了许多反对,方才渐渐发生的。

"台湾学者张伟仁指出,春秋时郑国的子产把刑书铸在铜鼎上并把它公开展示的意义,在于向人民保证法律定将贯彻执行,其运作将有高度的可预见性,再不会被官员恣意运用。

当时晋国的叔向却写信给子产说:"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

后来晋国的范宣子也把刑书铸在鼎上,孔子评论说:"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

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由此可见成文法的公布在当时是争议的。

法家认为,法的目的在于调控国人的行为。

如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使国人清楚明白法律对他们的要求。

所以法律不单要公布,而且要写得清晰和易于明白,并要设立把法律知识普及化的机制。

(9)法的可遵守性如上所述,法律的功能在于调控、导引人们的行为,但如果法律要求人们做的事是他们根本没有可能做到的、属他们能力范围以外的,那么这条法律便是注定失败的了。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

儒家与法家之争讲述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与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两大流派,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治理方式。

儒家主张仁义道德,强调人伦关系和社会和谐,而法家则强调法制和刑罚,注重法律的权威和实施。

这两种思想之间的争论和较量贯穿了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

1. 背景介绍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相争,社会动荡不安。

这种动荡促使人们思考如何治理国家,于是便形成了儒家和法家这两种不同的思想流派。

儒家代表着传统的礼仪伦理道德,而法家则崇尚刑罚和法律的权威。

这两种思想开始展开了长达数百年的争论和较量。

2. 儒家思想儒家以孔子为代表,主张仁爱和道德。

儒家认为,通过塑造自己的良好品行,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同时,儒家也强调家庭伦理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通过个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达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孔子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中庸之道的思想。

这种思想认为,人们应该追求和谐与平衡,避免极端和过度。

此外,儒家还提倡了君子之道,即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他们将仁义礼智忠信作为君子应具备的品质。

3. 法家思想法家以商鞅为代表,主张严厉刑罚和法律的权威。

法家认为,只有通过强制力量和明确的法律规则,才能够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严明的,对所有人都应该平等适用。

法家的思想强调政治手段和实际行动。

他们认为唯有使用法律和刑罚来统治社会,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国家。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加强君主的权力,加强集权统治。

4. 争论与较量儒家和法家两种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较量。

儒法之争主要围绕着国家的治理、社会道德和人伦关系展开。

儒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道德的引导,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他们主张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达到这一目标。

儒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人的尊严和价值。

他们认为,人们应该以仁爱为基础来处理彼此的关系。

而法家则认为,仅仅依靠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

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差异及对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影响

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差异及对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影响

儒家和法家法律思想的差异及对中国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影响从整体上说,儒家的思想比较守旧,推崇“德治”“礼治””人治”的思想,重伦常,认为应该慎用刑罚,讲求“仁”“爱人”,反对苛政,强调应该以古为法,至少应该保持现状。

而法家主张改革,提倡“法治”,认为只有严厉的法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家的功能,有效制止犯罪的发生,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在短时间内使国家富强起来。

首先,在用刑的对象上,儒家和法家就有很大的区别。

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法家主张“刑无等级”春秋时代,周室衰微、社会动荡、礼崩乐坏。

面对这种现象,孔子痛心疾首,主张“复礼”、“正名”,大一统的王道才能拯救社会。

“正名”就是定名分,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孔子复礼就是想恢复社会的等级差别,西周天下一统的法律秩序,主张人有智愚贤不俏之分,社会应该有分工,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

荀子曰:“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

曷为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可见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的上下有别、贵贱有差的等级社会。

所以儒家在礼治秩序下的刑法适用上也就主张别贵贱,分等级,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法家虽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但是法家认为奖赏刑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标准,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

商鞅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

[10] 所以法家倾向于法不阿贵、一断于法,即“刑无等级”。

商君云:“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韩非子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很明显,这些和儒家所谓刑不上大夫的主张都不相容。

商君云:“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

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

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如何区分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这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领域中五大家族派别,代表了不同的哲学思想和价值观。

虽然这些家族派别在某些方面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思想观念、道德伦理和政治体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它们的核心观点、价值追求以及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区分。

一、儒家儒家思想以孔子为代表,强调礼仪、仁爱和道德行为的规范。

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认为通过个人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达到社会的福祉。

在儒家思想中,强调家庭伦理、仁爱和忠诚,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正义观念的培养。

二、道家道家思想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强调顺应自然、追求无为而治。

道家主张返璞归真,摆脱尘世的束缚,通过悟道而达到超越世俗的境界。

在道家思想中,人们被鼓励以柔性而非强制的方式生活,追求内心的平静与宁静,强调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佛家佛家思想以佛陀为代表,强调涅槃和轮回的解脱。

佛教主张通过修行、悟道和追求菩提心来解脱众生,超脱红尘世界的苦难,达到灵性的觉醒和智慧的境界。

佛家思想强调慈悲心、舍弃欲望和过度执着,追求智慧和心灵的解放。

四、法家法家思想以韩非子和商鞅为代表,强调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法家思想中,理性和功利主义被强调,政治权力和法律规范被看作是维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统治目标的有效手段。

五、墨家墨家思想以墨子为代表,强调兼爱和非攻的原则。

墨家主张普遍的爱、公平和和平,反对战争和暴力。

墨家思想中强调全人类的平等和社会公义,倡导普及教育和实用技术,追求和平与安定。

通过对儒家、道家、佛家、法家、墨家的核心观点、价值追求和影响范围等方面的区分,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各自的特点。

儒家注重人伦道德和社会秩序,道家追求虚无和无为而治,佛家强调解脱和慈悲心,法家重视法治和秩序,墨家倡导和平与公平。

尽管这些家派有时会对立或相互影响,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后世的思想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

通过详尽的对比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借签意义。

关键词: 功利思想;农耕思想;自为好利;稳定和谐。

儒家与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两大著名学派,两者都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他们在理论观点上有所不同,其不同点主要是在治国方法上。

儒家侧重礼义教化,法家侧重严刑峻罚,体现在功利思想上,法家较为明显,而儒家较为隐性。

现将二者功利思想的异同简单分析一下。

一、儒家与法家功利思想的相同之处法家出于其功利的目的,非常重视”耕战”,尤其重视农耕。

法家的经济思想就是以耕战为中心。

早在春秋时期的管子主张寓兵于农,已有耕战思想的萌芽。

到战国初期的李悝用”尽地力之教”以奖励”耕”,用射箭中的与否来判定民事案件的是非,以奖励射,即奖励”战”。

吴起在楚国变法时继承了李悝的这种思想,把奖励”耕战”两者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耕战”政策。

战国中期的商鞅及其后期的法家,对”耕战”思想有较大的发展。

商鞅认为实行耕战政策,使民心向农,老百姓就会质朴”易使”,”可以守战”。

从”耕战”出发,他提出”重农抑商”和”奖励军功”的政策。

他确认农民的小块土地私有权,让他们安心于农战。

同时规定除农战以外别无获得官爵的途径。

只许”利出于地”,”名出于战”,即只允许从农业耕作中获得利润,只允许从战争中获得名声(军功章)。

商鞅还天真地认为,如此这般,人们就会”喜农而乐战”了。

正因为如此,商鞅鼓吹农业至上论,鄙视其他一切职业,并对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口总是力图加以限制和压缩。

他甚至把农民以外的食者比喻为”害虫”。

重视农耕也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所重民食,祭丧”(《尧曰》),从政在”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等言语中,我们看出孔子对农业生产是很重视的。

而且,他对参加农业生产的人也是很尊敬的。

他很羡慕”耦尔耕”的长沮和桀溺,如果要不是天下无道,他将和他们同样。

对于骂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植杖而芸的丈人,孔子与子路对他都很尊敬”(见《阳货》)。

浅论儒墨法教育思想的异同

浅论儒墨法教育思想的异同

浅论儒墨法教育思想的异同儒墨法是中国古代三大主要思想流派,其教育思想也各有特色。

以下是儒墨法教育思想的异同:相同点:1.重视教育的作用:儒墨法都重视教育的作用,认为教育是培养人才、改善社会的重要途径。

2.强调道德教育:儒墨法都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认为道德是人性的基础,通过教育可以培养人的品德和道德修养。

3.注重实践应用:儒墨法都注重实践应用,认为学习的目的不仅是获取知识,还要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不同点:1.教育目的不同:儒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圣人君子,强调个人修养和社会责任;墨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兼爱非攻的武士,强调个人武艺和社会正义;法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忠诚守法的官吏,强调法律意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2.教育内容不同:儒家注重经典文化、诗词歌赋、礼仪规矩等方面的教育;墨家注重自然科学、实践应用、军事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法家注重法律制度、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3.教育方法不同:儒家强调因材施教、启发诱导、言传身教等教育方法;墨家注重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自力更生等教育方法;法家主张严格管理、惩罚惩戒、强制执行等教育方法。

4.教育对象不同:儒家教育的对象比较广泛,包括士人、官吏、百姓等各个阶层;墨家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武士和手工业者等劳动人民;法家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官吏和统治者。

5.教育价值观不同:儒家强调人文主义,重视人的品德和道德修养,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墨家强调实用主义,重视实践应用和技能训练,追求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法家强调法治主义,重视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追求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综上所述,儒墨法教育思想在教育目的、内容、方法、对象和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异同。

这些思想流派的教育思想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贡献,对于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同时,这些思想流派的教育思想也为现代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简论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从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看中国传统文化1082010126 黄仁芬华夏文化历史悠久, 灿烂辉煌, 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思想瑰宝, 很有发掘弘扬的必要。

华夏文化时空跨度大, 有记载的就有儒、法、道、兵、墨、易等众多学派, 号称诸子百家。

其中, 尤以儒家和法家对我国历史发展影响最大。

由于其著述丰盈, 博大精深, 难以概全, 本文仅从人治的角度, 就两者用人政策方面的异同, 展开比较研究, 以达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古为今用之目的。

一、儒家思想的人治特征儒家学说自开始起就是讲求个人的修养,首先从个人出发以个人感受的角度来寻求个人内在和谐与平和。

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句就是讲“说”、“乐”、“不愠”,达到这样的境界才是有德有养的君子。

按照同样的模式,整个论语就是以孔子自己的行为表现和道德修养活动来教诲他人。

而个人修养的最终目的除了使得个人感觉到愉悦之外,还在于达到社会本身的和谐,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十二句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因此,孔子非常讲求“礼”。

个人修养和良好品德还要服从于礼,以礼服人,以礼度人。

只有讲求“礼”,符合“礼”的要求的人才属于“君子”,脱离了低俗品味和野兽生活的达到文明状态的人。

而“礼”原意指的是对神上和祖上的祭祀,祭祀就要强求次序和秩序。

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在祭祀活动中具有确定的次序,从而在祭祀中可以这样的次序来向神上和祖上表示自己的敬意。

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次序进行祭祀活动,就可以做到井然有序,而有序就表示祭祀活动顺利、成功地举行和完成,达到了祭祀表示敬意的目的。

而且,祭祀活动也是表明参与祭祀者之间亲密关系的方式,不仅提醒祭祀者之间具有亲密关系,而且通过祭祀活动来加强之间的亲密关系。

周公制礼就是根据祭祀活动所具有的这种功能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将祭祀中人人之间关系的指导准则运用到其他的方面,如婚姻、军事、生产、活动等。

根据“礼制”设计者的愿望,按照“礼”进行社会生活就能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这就成为社会层次上的“礼治”。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异同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异同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异同儒家和法家是中国古代两大重要的学派,它们对于法律思想的理解和应用有着不同的观点与偏重。

儒家注重道德和个人修养,法家则重视法律和国家管理。

本文将分析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的异同之处。

一、儒家的法律思想儒家强调以德治国,认为法律只是道德教化的补充,必须建立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上。

孔子提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要以道德和正义为准绳,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道德规范。

儒家观点认为领导者应该以身作则,通过德行和高尚的品质赢得民众的敬重和归从,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秩序。

儒家的法律思想还体现在家庭伦理和家族观念的重视上。

儒家强调家庭的和睦与尊重,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石。

孟子提出的"仁者爱人,仁者爱物"的观点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倡导亲情和仁爱。

因此,在儒家法律思想中,家庭法律都占据了重要地位。

二、法家的法律思想法家则更加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法治的观念。

法家的创始人商鞅提出的"法不阿贵,民不贵财"的观点强调了法律要面对所有人,贵在公正无私。

法家的法律思想特别注重通过法律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法家追求的是以严明的法规和惩罚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法家强调了权威和统治,认为权力集中和严格的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社会,使人们害怕违法的后果,从而维护国家的稳定。

同时,法家还注重实用主义的推行,强调法律的实效性,倡导以法律为基础的行政管理。

法家提倡重罚轻赏,以刑罚的威慑效果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维护。

三、儒家与法家的法律思想的异同1. 定位不同:儒家将德治放在首位,法律只是补充;而法家则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和法治的推行。

2. 道德观点不同:儒家认为道德是法律的根基,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而法家更注重法律的规范和公正,更强调权威和统治。

3. 社会管理方式不同:儒家更注重个人改造和家庭关系的维护;法家则通过严格的法律和刑罚来管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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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比较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

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儒家与法家属于当时的“显学”,两家所持政治思想迥异,却都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法家思想为秦王朝所用,统一了六国,而儒家思想再后来的两千多年历史长河中,成为中国的正统思想。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礼、德、法、中央集权
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分别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因为两家从根本上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利益,因而提出了不同的政治主张。

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从其哲学基础,人性观念,平等思想,政治统治思想以及民本和战争思想等方面均表现出不同点。

一、阶级立场和哲学基础
儒家思想代表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提出的政治主张是不符合当时的时代潮流的;法家思想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锐意改革,主张征战,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的。

儒家从自己阶级立场出发,崇尚周朝“礼”,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仁”,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家思想的哲学基础源自于道家的“道”的观点,认为人应该遵道行事,即法家所主张的“法”。

二、政治思想的主要观点
儒家认为,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是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做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自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而臻于治平。

儒家提倡的礼崇尚节制,杜绝争乱,使贵贱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是一种伦常的理想,渴望建立起儒家理想的西周初年的政治统治。

法家认为,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理想的工具,主张“以法治国”,“一断于法”。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在执法上,主张赏罚分明,轻罪重罚。

重视法律作用忽视仁义、教化。

法家主张实行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认为君主应当拥有绝对的政治权利,主张君主利用法、术、势来家与群臣,统治民众。

总之,儒家以礼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法家以法律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儒家以道德为维持礼之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为推行法律之力量。

三、人性论与政治统治方法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故而以人为本,提出一些民本思想,主张德治与人治。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

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
“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

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

“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

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法家认为人性自利,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

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以此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从这一观点出发,也认为君主应当实现王权的专制,利用各种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力。

法家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四、历史观
儒家的历史观是保守倒退的,孔子希望社会能退回到西周初年,继续“礼”治,而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已然出现,这一历史观是背历史潮流而去的,因而在春秋战国时间儒家思想不受青睐。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
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平等思想
儒家虽然提出人不分贵贱,都可以通过修身来达到“贤”,进而步入仕途。

但儒家否认社会是平等的,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

劳力的农、工、商贾是以技艺生产事上的,劳心的士大夫是以治世之术治理人民食于人的,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认为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儒家认为,上述两种差异之分同为维持社会秩序所不可缺。

儒家心目中的社会秩序,即上述两种社会差异的总和。

法家并不否认也不反对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法家注意的是法律、政治秩序之维持,人为有功必赏、有过比罚,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应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必须有同一的法律,一赏一刑,才能使人人守法,而维持公平。

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但是法家的平等思想只是体现在法治方面,而且对于君主没有限制,相反,君主应当凌驾于法律至上,借助法律统治臣民。

儒家和法家的平等思想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都是有差别的平等。

六、法家的耕战思想
儒家传统思想将社会各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重农抑商,
主张实行富民政策,但没有提出实际的操作办法。

法家自商鞅起,便主张抑工压商,使人民出于农耕一途;而农耕与战斗,又紧密地连结在一起。

法家采用军事组织与人民平时生活相结合的方法,即耕又战,在加上连坐与战时军法的实施,遂将臣民牢牢控制在主君手上。

对民众的控制比起儒家更加的紧密,这也是为其大一统政权服务的需要。

儒家反对不义之战,希望实现礼治。

惟有法家彻底主张武力统一,而且统一后的政治形态,是彻底的中央集权。

即所谓:“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韩非子•扬权》,最后也被商鞅在秦国应用,成就了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

七、尚贤思想
儒家主张尚贤,认为尚贤是为政之本,理想政治就是贤人政治,主张教民,选贤任能,实现为政以德。

法家不尚贤,认为臣子权力过大会祸及君主专权,不利于统治。

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臣下不得行使,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皇帝本人则凌驾于法之上,超越于法之外。

后人评述: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这极大的削弱了法
家在中国统治思想上的地位。

而之后的各个朝代,大多的以儒家思想治国,法家被吸收在儒家之中,成为统治思想的一部分,儒法两家,也成为中国政治思想,乃至中国文化思想中最为有分量的思想流派。

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

我们国家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体现了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对我国当今政治思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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