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合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落实好“五公开”,致力打造“阳光政府”(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合肥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底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凡提交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文件起草部门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凡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议题提出部门要确定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森林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8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森林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森林公安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推进森林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林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护的机关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一)确定政务公开的范围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应实行政务公开。

与本单位、本部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应在相应的范围内实行公开。

特定的政务公开范围,需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按规定公布。

(二)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分解1、机构职能类: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能和领导分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由局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负责)。

另外,办公室还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地址和联络方式。

2、规范性文件类:与森林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局办公室、法制室、政工监督室负责)。

3、便民服务类:森林公安办理案件依据和标准(由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负责)。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根据____市~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点,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直接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用户的办事中心,政务公开的窗口;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层面,政务公开面达到____%,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全面推进。

二、工作内容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的有关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1、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2、职责权限、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3、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4、行政处罚依据、投标、审批情况;5、建立的完善办事公开制度;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2、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3、物资采购情况;4、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出勤情况;5、涉及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政策;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形式和时间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通畅公开渠道,讲究公开实效。

政务公开的时间因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广大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公开的内容,便于接受监督。

(一)形式1、通过墙报公示;2、设立政务公开栏;3、建立政务公开网站;4、发布公益广告;5、其他有效形式。

(二)时间1、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推行,在公开的时间上应做到经常性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对事关重要事项,公众普遍____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的动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和《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工程、政务开放参与水平提升工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工程、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助推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刘毅(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俞洋(市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李乐启(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军(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海(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剑(市局调研员)成员: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政务公开是政府推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决策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政府透明度、服务品质和公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政务公开若干措施》文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途径和要求。

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加强政务公开的五大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二、推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政务公开的核心是提升政府的透明度,让公民充分了解政府的政策和决策,促进公共管理和政治制度的改进,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将有助于:1.推动行政权力运作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切实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府决策执行的效率和合法性;2.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充分倾听公众诉求和意见,构建良好的政府和公民关系;3.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带动政府和社会的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推动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4.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防范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构建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1.梳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明确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的政务公开清单和事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2.加强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推广政务公开,如网站公开、电话公开、微信公众号、媒体通报、政策解读等方式,便于公民及时、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3.完善政务公开的机制和制度。

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推广志愿者参与政务公开的活动,建立关于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审核、复审和申诉等一体化服务平台。

4.推进政务公开的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建立标准化的信息库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分类、整合和交互共享,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率和质量。

5.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本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5号)精神,结合公安实际,市局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了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并于9月10日前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2013年8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紧紧围绕公安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本市实际,现就本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一、突出重点,深化主动公开(一)大力推进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局和各分(县)局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加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力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适时公开社会迫切需要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形成操作规范,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

建设开放式“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平台”,及时展示新项目,方便社会公众下载利用。

(三)深入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根据公安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局《关于做好<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推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堂二里镇2012年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为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河北省2012年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廊坊市2012年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廊办字[2012]14号)及《霸州市2012年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霸办字[2012]1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谋划、开拓创新、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开展“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监督检查年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抓深化、抓规范、抓落实,不断加大三项制度执行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事项动态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事项动态公开,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试点单位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进一步优化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抓常规,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强化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社会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性规定的同时,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考核备案,促进“会审会”、“旁听制”、“党政会议纪要”、“乡镇议事会”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牵头部门:镇纪委)。

2、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实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

配合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力度。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二) 抓重点,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事项动态公开。

3、紧紧围绕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以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落实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的动态公开。

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信息化发展,政府公开透明已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趋势。

政府政务公开不仅有利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能够加强政府和民众的互动,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本文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政府公开透明的基础,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程序、时限、方式等。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行“阳光政务”平台,提高政府公开透明度,打破部门利益障碍,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决策和管理。

二、推行政务公开的典型做法政务公开具有可借鉴、可推广的优点。

因此,可以通过推行典型的政务公开做法,来推广其它部门和地区的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的典型做法包括:网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等。

政府应鼓励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学习借鉴成功的公开案例,做到经验共享,将政府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公信力提高到新的高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政府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宣传广告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民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交流。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设立信息公开责任人、监督员、检查员等相关职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

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机制,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足和改进性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撑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持和技术应用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开设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更为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实现公众全程、多角度、高效率地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创新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着力推进“五公开”(一)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各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先由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对没有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厅可按规定实行退文处理。

(二)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部务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已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2024年三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三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三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三务公开实施方案第一部分: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民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的行政透明度和公开程度成为衡量政府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我市决定在____年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制度。

本方案旨在规范各级政府的行政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____年三务公开实施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程度,增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公正、平等的公共服务。

第三部分:具体举措1.加强三务公开法律法规建设(1)制定三务公开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市三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标准。

(2)建立三务公开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公开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具体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推进政务公开(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平台,确保市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便捷获取。

(2)推动政务公开申诉工作。

建立政务公开申诉制度,对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诉及时受理和解决,确保公众的监督权益。

3.加强决策公开(1)对重大决策进行公开。

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公开,公众可以在政府公开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参与度。

(2)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和考核机制,确保决策的公正公平。

4.促进资金使用公开(1)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公开使用制度,将政府资金的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加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2)加强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管。

对公共资源的开销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5.加强政府服务公开(1)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完善政府服务的标准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满足市民群众的需求。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5•【字号】•【施行日期】2019.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厅直各单位:现将《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2019年7月15日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公开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全力推动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

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加强与社会各界以及公众的交流和沟通,确保政策出台和实施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

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按照抽查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内容项目统一、抽取方法统一、检查方式统一、结果公示与运用操作统一的要求,明确相关工作规程和标准,确保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围绕群众办事难点堵点,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活动。

全面清理省级行政许可中的各种证明和手续,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一律剔除,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通过其他证照能证明的一律不再复验,对有网络信息登记的一律共享认可,努力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2024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____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来临,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务公开是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参与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为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透明度,促进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和沟通,本方案制定。

二、总体目标____年,我国政务公开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日趋完善,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目标如下:1. 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制度;2. 建设全面覆盖且互联互通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透明度;3. 加强政府内部信息管理和公开意识,提升政府部门公开能力;4. 提升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和合作。

三、重点任务1. 完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现有的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加强对政务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

2. 建设全面覆盖且互联互通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标准化和可检索性,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效率;(3)加大技术投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加强政府内部信息管理和公开意识(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收集、处理和存储;(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技能;(3)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4. 提升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1)加强公众政策参与意识的宣传和培养,提高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能力;(2)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3)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合力;2.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政府部门的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3. 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威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09.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威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局、分局,市局各部门、警种: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 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61 号)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推进公开(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经略海洋、乡村振兴做好公开。

1.关注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转发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中涉及市公安局的事项。

2.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市公安局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成效。

(二)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做好公开。

1.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

及时向社会发布金融风险防范重点,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2.及时公开并解读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

3.及时公开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包括工作部署、进展及成效情况。

4.及时公开环境保护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包括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举报及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等。

5.及时公开精准脱贫工作情况。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开。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与公开。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削减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6.01•【文号】教厅闻函[2005]33号•【施行日期】2005.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教厅闻函[2005]33号)中央纪委办公厅:我部自1996年开始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我部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工作推行面,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现将我部有关工作情况函报如下:一、部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部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中央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意见》下发后,部党组即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部党组要求各司局、单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不断推进。

部党组特别强调推行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公安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 活动实施方案

公安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 活动实施方案

XX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XX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持续落实国务院和区、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把政民互动作为基本形式,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起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不断增强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情感和职业认同,进一步调动起广大群众支持平安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二、活动主题服务零距离•平安“警”相随三、活动时间地点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XX市公安局院内统一乘车。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一)参加活动人员1、邀请市民代表25人。

邀请在市区工作、生活、学习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代表。

主要包括专家、学者、职工、企业家、社区工作者、群众代表17人;市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6人,媒体记者2人。

2、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交警分局、刑侦支队、治安支队、指挥中心、特警支队、缉毒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安支队、警保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一)活动内容在市公安局1号楼门前提前10分钟集合,统一乘车观摩基层公安工作开展情况。

1、现场观摩。

相关部门提前做好讲解工作。

14:30-15:00 前往开城派出所观摩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15:20-15:40 前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观摩车驾管便民利民服务工作;15:50-16:10 参观XX市禁毒教育基地;16:20-16:40 前往特警支队观摩小单元作战及特警装备建设情况;16:45-16:50 前往110指挥中心观摩“情指行” 一体化机制建设运行情况。

活动方案之公安机关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之公安机关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之公安机关工作方案公安机关工作方案【篇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任务(一)信息类别:领导信息公开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责任部门:政工部门(二)信息类别:法规文件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三)信息类别:行政依据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四)信息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牵头单位:后勤装备部门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五)信息类别:人事信息公开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公开民警考录公告、表彰表彰命令、人事任免等情况。

责任单位:政工部门(六)信息类别:公共服务公开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七)信息类别:工作动态公开本级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社会治安状况,促经济、保平安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中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八)信息类别:公告公示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公安部a、b 级通缉令,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发布的通缉令、协查通报。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潍政办字〔〕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和政民互动,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做好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有关工作政策措施,公开相关解读材料。

及时公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等政策落实情况、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公开农业生产、经营和组织体系建设,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农业净土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情况,公开平安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服务中心、市供销联社、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安丘分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动态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进展信息。

(牵头单位:市农村经济指导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农民返乡创业、农民职业教育、农村专业人才培养等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6.06.06•【字号】沪公发〔2006〕229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的通知沪公发〔2006〕229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现将《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纠风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规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决定》[沪委(1998)14号]、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的通知》[公通字(1999)43号]和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的通知》[沪政务公开办(2001)1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公安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实行政务公开,重在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安执法、管理、服务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解决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办事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

二、实行政务公开的机构职责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市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听取实施情况的汇报。

市局纠风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和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规范的具体实施情况。

主要职责分工是:市局指挥部负责有关信访投诉、举报接待等政务公开的检查、指导。

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有关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安门户网站的策划、管理、运行和维护,督促有关业务部门保管、维护、更新、流转、移交公安政府信息;负责网上“公安热线”、“在线咨询”栏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汇总、指导市局部门和区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上办事推进工作。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年月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于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部门部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任务
(一)信息类别:领导信息
公开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责任部门:政工部门
(二)信息类别:法规文件
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三)信息类别:行政依据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

牵头单位:法制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四)信息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开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牵头单位:后勤装备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五)信息类别:人事信息
公开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公开民警考录公告、表彰表彰命令、人事任免等情况。

责任单位:政工部门
(六)信息类别:公共服务
公开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七)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公开本级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社会治安状况,促经济、保平安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中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信息类别:公告公示
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公安部A、B级通缉令,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发布的通缉令、协查通报。

牵头单位:办公部门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九)信息类别:新闻发布
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政治部宣传处
(十)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逐步推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网上办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

牵头单位:纪委
责任单位:各业务警种
二、工作步骤
(一)调研梳理阶段。

(9月1日至9月10日)
分警种开展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市直各单位组织编写本警种市、县、所(队)三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审批程序和公开形式,清理和完善本部门、本警种政务公开目录,加强对基层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集中填报阶段。

(9月10日至20日)
根据梳理的政务公开目录,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填报、公开和更新一批政务公开信息,完善公开形式,向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联系人:刘景川)。

(三)检查督促阶段。

(9月20日至30日)
对本级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检查情况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提高阶段。

(10月1日至30日)
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完善信息报送、审批、公开机制和有关制度,形成常态化。

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局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法制处和相关警种协助实施,并负责分阶段、分工作项目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本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另发。

各县(区)公安机关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市局牵头实施的有关单位是落实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既对完成本级工作任务负责,也对指导基层完成对应业务工作任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各警种、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清理和填报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材料。

(二)完成公开任务。

各警种、各部门,在调研梳理的基础上编写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填报、公开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政务公开内容和目录,及时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开,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促考评。

各级公安机关办公部门要组织政治部、纪检监察、督察和法制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验收,以平时考核和阶段性检查为主,加大奖惩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对工作进展缓慢,欺上瞒下、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处。

附:《政务公开目录参考范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