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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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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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词。

原告,XXX。

被告,XXX。

法院审理中,原告XXX因XXXX一案,委托本所XXX为其代理人,现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1.原告XXX系我所委托代理人,其XXXXX一案,系因XXXXX引
起的行政纠纷,特向贵庭申请行政诉讼。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原告XXX在XXXXX方面享有XXXXX权益,但被告XXXXX的XXXXX行为侵犯了原告的XXXXX权益,造成了XXXXX损失。

3.根据《XXXXX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XXXXX的XXXXX行
为违法XXXXX,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综上所述,原告XXX的XXXXX权益受到了XXXXX侵害,被告XXXXX的XXXXX行为违法XXXXX,故原告XXX要求贵庭判令被告XXXXX赔偿原告XXXXX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XXXXX赔偿原告XXXXX损失,共计XXXXX元。

2.被告XX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代理意见。

1.本所XXX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已经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
法律法规,认为原告XXX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请求贵庭依法
判决。

2.希望贵庭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本案,保护原告XXX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以上为原告XXX的代理词,请贵庭审慎考虑,依法公正裁判。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xxx法院:我是被告xxx的代理人,谨代表被告xxx行政机关,对原告xxx的起诉进行答辩,并在此提交我方的辩护词如下:一、事件背景我方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职责,对于行政行为的采取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案中,原告对我方进行了行政诉讼,其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我们对此进行辩护。

二、我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我方行政行为是合法、合规的。

举例如下:1. 我方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授权和程序要求。

在本案中,我方的行政行为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的。

2. 我方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目的和原则。

我方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法行政。

我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没有滥用权力、违背公正原则的情况。

三、我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理性本案中,我方的行政行为也是合理、合理的。

具体分析如下:1. 我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我方的行政行为是基于合理的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的。

我方在采取行政行为之前,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理性。

2. 我方行政行为的合规性。

我方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超越法律的底线,也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原告主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反驳原告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事实和法律依据如下:1. 原告主张我方未按照程序进行行政程序。

事实是,我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审批,没有违反程序。

2. 原告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没有合法的事实和证据支持。

事实是,我方的行政行为是基于合法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的,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原告主张我方的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的底线,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事实是,我方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没有超越法律底线,更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分析,我方对原告的主张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反驳,希望法院能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判决本案,维护法律、维护公共利益。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篇一:行政诉讼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东方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邢某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邢某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本案的事情经过本案原告邢某在某年某月某日早上八时,照常骑电动车上班,刚行出150米即看见有交警设岗查车,为避免麻烦,掉头往回走却被交警H和L警官从后赶上拦截,随后在未进行其他询问下,就被执法交警X警官即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实施扣车。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记载如下事项:车辆类型-----电动摩托;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

原告邢某由于琐事缠身,遂委托林某代其办理接受处罚、领车等手续,林某代邢某办理相1关事宜并领取了下列材料:扣车证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车辆放行条。

邢某依放行条领取了电动自行车,并交保管费30元。

同时“巡逻大队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一份也由林某代邢某签。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大队向“邢某”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载如下事项:车辆类型----“两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理决定----各处罚款100元,合并执行200元罚款;当事人(签字)----邢某(林某代),办案人员(签名或盖章)-----杨和(打印)。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庭:我是(代理人姓名),作为(原告姓名)的法定代理人,我在此代表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就以下事实和理由向法庭陈述如下:一、事实陈述(一)原告系本市居民,持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享有本市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具体时间)起,原告在其居住地发现了(具体情况),经过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得到合理的解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具体问题),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要求被告部门赔偿原告因被告部门失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诉讼理由(一)被告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具体条款)规定,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据证明(一)原告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证据材料),证明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

(二)原告要求法院依法调取被告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证明被告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诉讼费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附则本代理词系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词,代理人将本代理词提交给法院,并请法院依法审理本案,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代理词。

代理人:(代理人签名)日期:(具体日期)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词(行政诉讼)

代理词(行政诉讼)

代理词(行政诉讼)法律文书2021年8月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代理其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请求撤销其为第三人**、**颁发房产证一案的代理人。

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代理意见如下,请法庭审查、考虑。

1、被告的行政登记行为违法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山东**司法鉴定中心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中关于“**”的签字是否是其本人所写、手印是否是其本人所按进行鉴定进行鉴定,山东**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鲁永司鉴中心(2013)文鉴字112号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的结果是《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审批表》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申请表》中的“**”的签字不是第一原告**本人所写,手印不具备鉴定条件。

在第一原告诉第三人**、**赠与合同纠纷二审(2012济民一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开庭笔录中,第三人***承认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第一原告没有去,是第三人***和其姐姐拿着公证书去办理的。

按照建设部第57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由权利人申请。

而在本案中,**是房屋所有权人,是权利人,而且第一原告也没有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给第三人,所以被告受理第三人拿着公证书去办理行政登记的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应予以撤销。

2、被告为第三人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为侵犯了第一原告的合法权利“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在合同签订后,还需要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才能够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所以,基于赠与的房屋登记,需要赠与人申请;如果不是赠与人申请,登记机构就无法完整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登记结果的正确性就无法保证,从而影响公信力。

从笔迹和指纹鉴定报告和济民一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开庭笔录可以看出,当时办理房产过户时,第一原告没有到场,是第三人冒用了第一原告的笔迹。

行政诉讼代理词精选5篇

行政诉讼代理词精选5篇

行政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或作为非律师的受托人)接受本案原告(被告)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

我的委托权限是……我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先例代理权[如果是法定代理人,写为“我是本案原告(被告)________的……(或监护人),系他的法定代理人,为了证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全部情况。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仪庭参考。

……(写明具体的代理意见)。

综上所述……(对上述代理意见进行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______条第______款的规定,请求法庭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或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行政诉讼代理词范例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接受本案被告__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

我的委托权限是特别授权代理,我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受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开展了调查,走访了证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全部情况。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________县公安局对原告所作正确的处罚裁决是正确的。

2021年5月19日时,原告吴_________到________县_______旅社住宿,工作人员让其出示证件,吴_______不听,并与工作人员争吵后强行住入该旅社。

旅社餐厅工作人员见状,即打110报警,巡警金______让吴出示证件,吴________不肯,两人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

为此,我局以吴_______扰乱公共秩序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为由,于2021年5月3日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吴____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行政二审代理词

2024年行政二审代理词

行政二审代理词敬爱的法官、尊敬的出席人员:我代表当事人,就本案向庭审出席人员做出以下申述:一、案件概述本案是一起行政二审案件,原审法院裁定作出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经过当事人的不服申诉,现在向贵庭提起了行政二审。

二、抗辩理由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代表当事人向庭审出席人员提出以下抗辩理由:1. 对原判处罚的申诉当事人对原判处罚不服,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事实不清:原判的事实认定不准确,对当事人存在误判。

•法律适用不当:原判对法律的适用存在错误,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应当从轻或免除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并不符合被处罚的情况,应当给予从轻或免除处罚。

2. 对原判裁定的追加诉讼当事人认为对于原判的处罚决定,存在可追加的诉讼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听证程序不当:原判的处罚依据存在听证程序不当的情况,当事人的证据未被采纳、辩护意见未被充分听取。

•量刑不当:对于当事人的处罚,法院的量刑存在重的不适当和轻的不足够的情况,结果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严重伤害。

三、请求判决基于以上理由,我代表当事人在此向庭审出席人员提出以下请求:•撤销原判的处罚决定。

•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符合法律的处罚决定。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陈述与证据为支持上述抗辩理由和请求判决,我代表当事人在此提供如下陈述和证据:1. 陈述•陈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行为;•陈述当事人的抗辩理由;•陈述本案的要点和重点。

2. 证据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本案的抗辩理由和请求判决,主要有以下几类:•证人证言:提供目击本案的人的证言;•物证:提供与本案有关的实物证据;•书证:提供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法律规定等书证,以证明当事人的抗辩理由和请求判决是合理、正确的。

五、结论以上便是我代表当事人的主张和请求判决,我相信庭审出席人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公正、正义的判决。

在这里,我代表当事人感谢庭审出席人员的耐心听取。

行政案件代理词范文(实用3篇)

行政案件代理词范文(实用3篇)

行政案件代理词范文(实用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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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

刘某某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

刘某某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刘某某的诉讼代理人,现依据本案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参考:一、原告刘某某是适格的原告庭审中我们举出的证据有:1、本代理人依法调取的1992年10月19日阜阳县颍南镇人民政府向阜阳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报告”,该文件列出了原告刘万全的糖果厂是征地单位之一;2、依法调取的阜阳县颍南镇人民政府的“征地档案资料”表明:颍南镇人民政府征地的“报告”,经阜阳县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11月28日,层报阜阳县人民政府、安徽省阜阳地区行政公署土地管理局、安徽省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其中被依法批准的“用地平面图”中,清楚地显示有原告刘万全的糖果厂;3、由原告申请,贵院依法调取的原告刘万全及本案第三人韩某某的1994年阜阳市人民法院阜民初字第1429号“诉讼卷宗”资料中,阜民初字第1429号“民事调解书”显示:原告刘万全用自己建在颍南镇的糖果厂房11间等财产,折价84800元偿还本案第三人韩新民;4、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州清字(1996)61号文件”表明:原告刘万全的糖果厂属于欠缴征地款的催收对象之一;5、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字第709010—1号”房产档案显示:原告刘万全曾于1998年将建在糖果厂中的11厂房过户给本案第三人韩新民;6、案外人李华山、戎泽伟的房产档案表明:原告刘万全曾于1994年、1995年将建在糖果厂中的其他房屋过户给两案外人的事实;7、本案第三人韩某某的土地档案及房产档案均表明:涉案土地就在原告刘万的糖果厂之中。

据此,本代理人认为,这些大量证据足以证明:原告刘万全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合格的原告。

因此,本案被告代理人以原阜阳县颍南镇人民政府是征地用地的主体,本案原告刘万全不是征地用地的主体,因而否定本案原告不是合法的土地使用者的观点,不仅混淆了名义征地人和实际土地使用人的概念,而且无视原告刘万全是实际土地使用者的大量证据,该观点明显错误;本案第三人的代理人以本案原告刘万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就否认其有合法使用权的观点,不仅与上述原告方举证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符,也因没有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优秀范文五篇)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优秀范文五篇)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行政诉讼被告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我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受单位的委托 , 出席今天的法庭 , 参与今天的诉讼。

通过参与刚才的法庭调查,我完全同意代理律师的意见,我认为起诉人的起诉理由不能成立 , 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此本人根据事实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发表以下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起诉人的行为属依法应取得许可的行为,但拒绝申请,违法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年”和“项目建设突破年”的部署,我委继续实施城市建设“百项工程”,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执法力量的严重不足,再加上各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正如美国哈佛大学约翰西格尔琼森所说:“如果我们都按自己的想法判别问题,那么违法者将数不胜数”。

可以说当前就是这样,所以违法抢建也成为了当前比较突出的矛盾。

为了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好,变得更加适宜居住,全社会都应该遵守法律。

那么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答辩人向法庭提交的诸多证据充分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起诉人未办理合法行政审批手续修建的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这里属于城市规划区,未办手续建房是无可质疑的事实。

而常识 1是建房必须要行政许可。

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原告人也懂,说明多年的普法已经产生了相当的效果,所以起诉人才有村委会同意及房屋年久失修、拆旧建新的说法,但这样的观点显然属无本无源之缠讼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建设”。

所以起诉人的观点不应成立。

行政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行政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
二、行政诉讼代理此的格式
【格式】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写明具体的代理意见)。

综上所述,……(对上述代理意见进行概括)。

根据_法第_条第_款的规定,请求法庭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或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xxx(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三、行政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法律为尺度,作出公正的裁判。

行政诉讼第三人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第三人[第三人姓名/名称]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案件的基本事实。

咱们得捋一捋这个事儿到底是咋回事儿。

第三人[第三人姓名/名称]在整个事件当中啊,那可真是被卷进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漩涡里。

原本呢,第三人在[具体业务或活动]中,一直都是按照规定和习惯来办事儿的。

比如说,在[阐述与案件相关的第三人行为细节]这个环节,第三人这么做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可不是随心所欲瞎搞的。

但是呢,被告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像一颗石子儿扔进了平静的湖水,打乱了第三人的正常节奏。

这个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上就存在着偏差。

就好比您看一幅画,看错了颜色还非说这画就是这个色儿,那能行吗?被告把[错误认定的事实内容]当成了事实依据,可实际上真正的情况是[阐述正确的事实情况],这两者之间差得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二、被告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1. 程序违法。

这被告啊,就像个没头的苍蝇似的,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完全不顾及程序正义。

咱们都知道,程序就像是比赛的规则,你不按照规则来,那比赛结果能算数吗?在这个案子里,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没有依法进行[列举被告未履行的法定程序,如听证、告知权利等]。

这就好比一场足球比赛,裁判没吹哨就判定一方进球有效了,这对另一方多不公平啊。

第三人本来有权利在这些程序当中进行陈述、申辩的,可被告这么一搞,直接剥夺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 实体错误。

再说说这实体上的问题。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就像是在黑暗中摸瞎一样。

[指出被告适用法律错误的具体条款或者对事实认定错误与法律规定不符之处]。

这法律可不是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的。

被告这么一错,就导致这个行政行为从根儿上就站不住脚。

三、第三人与本案的利害关系。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

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词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法庭、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云南XX 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曾XX的委托,并指派普XX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本案,现根据本案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以供法庭在裁决本案时予以参考:一、代理人认为,经过庭审中的举证和质证,下列案件事实经过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以认定:1999年3月8日原告与XX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约定:XX县土地管理局以协议出让方式将位于XX 县龙泉经济园区18米街北的面积为1183.27平方米的宗地出让给原告作为塑料厂综合用地项目使用。

原告依约交纳费用及办理各项手续后于1999年4月19日取得XX县人民政府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易国用99字第40号),该证载明土地用途为塑料厂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89.0平方米。

后2004年5月27日,XX县国土资源局在换发新证时,在未经原告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将该地块变更登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XX国用2004第变274号),在发证后的第二天又对土地使用证书进行了审验。

此后,原告于2005年和2011年两次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被告都未提出任何异议,直到2019年5月25日才书面通知原告提申请,并让原告在其准备好的书面更正申请上签字后,在未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未解决是否补交或退回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无视XX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4月9日作出的会议纪要已经明确同意该宗地块变更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的事实,擅自于2019年5月27日将原告的土地用途更正登记为工业用地。

二、代理人认为,本案被告于2019年5月27日将原告的土地用途更正登记为工业用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无论从实体处理上还是程序上都是一个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其理由是:1、原告1999年3月8日与XX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宗土地手续完全合法,该合同上明确约定该土地的用途综合用地,这是确定该宗土地用途的基点。

行政诉讼中原告代理词格式范文

行政诉讼中原告代理词格式范文

行政诉讼中原告代理词格式范文# 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1. 事件的起因。

咱们说,这事儿啊,就像平静的湖水里突然扔进去一块大石头。

我的当事人原本好好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呢。

[详细描述原告正常的生活、生产或经营状态]。

可是,被告[行政机关名称]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的驳回等]就这么横空出世,一下子打破了这种平静。

2. 事情的经过。

被告在做出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啊,就像是在没有看清楚路的情况下就乱跑。

他们的依据和程序存在着不少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方。

比如说,[列举被告行政行为在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告知、听证等],这就好比是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就宣布比赛结果,这怎么能行呢?再说说依据,被告声称依据[具体法规条款或相关规定]对原告作出处理,可实际上呢,他们是断章取义。

就好像是从一篇文章里随便挑出几个字,就当成了整句话的意思,这完全是对法律法规的误解和滥用啊。

3. 对原告造成的影响。

这个影响可就大了去了,就像一场暴风雨把小树苗连根拔起一样。

我的当事人现在是[具体描述原告因为被告行政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生活困扰、名誉损害等]。

本来有着美好的规划,现在全被打乱了,每天都愁眉苦脸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就好比一个人正兴高采烈地在马路上走着,突然被人拉到了一个黑胡同里,找不到出口,多无助啊。

二、被告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分析。

1. 程序违法。

2. 实体违法。

被告在实体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他们对事实的认定就像雾里看花,模模糊糊的。

[指出被告对事实认定的错误之处,如证据不足却认定原告存在违法行为等]。

而且,他们适用法律也是错误百出。

比如说,[详细说明被告适用法律错误的地方,如对法规条款的错误解读、本应适用A条款却适用了B条款等]。

这就好比是医生给病人开错了药,不仅治不好病,还可能让病人的病情更严重呢。

三、关于本案的证据。

1. 原告的证据。

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

行政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本人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担任其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经过对本案的审查和调查,本人认为原告本次事故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 条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被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告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是错误的。

具体代理意见如下:一、原告与本案被告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原告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可以证明原告被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到被告处从事邮储营业岗位工作,因此,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

二、原告受伤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原告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且经认定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第 6 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原告受伤事件属于交通事故。

三、原告受伤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已经认可了原告是骑助力车上班,在骑车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对方的过错比例赔偿。

因此,在本案中,原告对于其受伤事实负有次要责任,被告对于原告的受伤负有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本次事故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被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告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是错误的,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被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并判决被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原告黄清泉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诉讼代理词(精选10篇)

诉讼代理词(精选10篇)

诉讼代理词(精选10篇)诉讼代理词篇1审判长、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我依法接受被告__________市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应祥述事实经过与理由,此略。

)被告诉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诉讼代理词篇2尊敬的审判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__________诉被告__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1.原告________某与被告____________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由于家庭背景的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也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各自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志向等方面也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

随着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推移,夫妻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终于导致原告________在结婚后的_______年_____月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2.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两年有余。

原告________为摆脱不幸婚姻的巨大重负,于_____年_____月底带着孩子离开了被告,在原告自已开的专卖店里,白天经营,晚上和孩子打地铺。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行政诉讼代理词范文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现就本案向法庭提出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由原告方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方请求撤销被告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方赔偿损失。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方是否有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被告方是否有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而被告方作出的该行政处罚决定,却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也没有依据法律规定作出。

因此,被告方无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该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被撤销。

三、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方作出的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明确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也没有对违法事实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因此,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错误,应当被撤销。

四、请求法庭判决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中被告方无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且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被撤销。

因此,本案中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应当被支持,被告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人意见
本案中,被告方作出的该行政处罚决定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原告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因此,本案中被告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以上就是本案的代理词,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本案,做出正确的判决。

谢谢!。

行政诉讼中原告代理词格式范文

行政诉讼中原告代理词格式范文

行政诉讼中原告代理词格式范文# 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行政诉讼。

经过详细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以及参与庭审等活动,我现在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咱们得先捋一捋这事儿是怎么个情况。

原告[原告姓名]一直以来都是本本分分的公民(或者是合法经营的主体,如果是企业等),在[具体事情发生的地点或者领域]按照规定办事。

可是呢,被告[被告行政机关名称]却做出了一个让我们觉得特别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比如说(这里举一个能体现核心矛盾的例子),原告在[具体事件相关的行为]方面,都是严格遵循了之前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指导意见的。

就像我们都知道,在马路上开车得按照交通规则来,红灯停绿灯行一样,原告也是这么做的。

但是被告却突然像一个乱指挥交通的“糊涂交警”(这只是个比喻哈,为了让大家更明白),说原告违反了规定,然后就做出了[被告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罚款、吊销执照等]这个行政行为。

这可把原告给整懵了,原告就像一个无辜被冤枉的小孩,站在那不知所措。

二、被告行政行为存在的违法之处。

# (一)事实认定不清。

被告在做出行政行为的时候,那简直就是“闭着眼睛瞎判断”。

他们没有好好地去调查事情的真相,就像是在雾里看花一样,模模糊糊的。

比如说,他们认定原告[列举被告认定的原告错误行为],但是实际上呢,真实的情况是[阐述真实情况,与被告认定的情况形成对比]。

这就好比他们看到一个人穿着黑衣服,就认定他是小偷,可人家那是工作服啊,刚下班从工厂出来。

这不是乱弹琴嘛!# (二)程序严重违法。

这被告在处理这个事情的程序上,就像是一个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在玩游戏,完全不按照规则来。

按照咱们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做出[被告做出的行政行为类型]这样的行政行为之前,得有一系列的程序要走的。

比如说要先进行调查取证,得给原告一个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吧。

可是被告呢,就像开着一辆没有刹车的车,直接就冲到终点做出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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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词
2011-9-19 10:06:06
代理词
(原告段兴荣等19人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泰安市规划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接受本案被告泰安市规划局的委托,泰安市规划局工作人员王宜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彬担任本案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泰安市工艺美术楼不存在原告所称的违反规划建设问题
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建设的泰安市工艺美术楼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财源大街以南,南关大街以西,为市重点工程财源大街改造回迀工程。

2008年4月8日,该项目建设方案经市政府项目管委会2008年第2次会议批准。

建设方案审批以后,2008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按规定进行了现场公示。

现场公示无异议后,被告按程序于2009年8月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于2110年底基本竣工。

2010年12月15日,被告收到段兴荣(申请书中署名张克芳、黄宾山、王保忠、段兴荣等19户居民)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要求依法查处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未按规划的要求开发建设泰安市工艺美术楼的违法行为,责令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对违法建设的楼房进行拆除。

收到“申请书”后,被告立即组织对泰安市工艺美术楼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项目不存在原告“申请书”中所称的违反规划建设问题。

1、该项目按照规划的位置、面积进行建设。

根据实地测量结果,比照规划许可审批方案,该项目四至位置、退让距离、建筑面积等均符合规划要求。

该项目主楼退财源街道路中心线实际距离25.1米,规划要求距离25.1米,实际距离与规划要求距离相符。

该项目楼顶南侧挑檐根据原规划设计建设。

因此,不存在“申请书”所称“该楼施工建设未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划和公示的位置、面积进行建设,距财源大街红线向南远了三米,并在楼顶有向南伸出沿子近2米,使该楼距居民楼近了三米,而不是原设计的距离”的问题。

2、该项目没有挤占消防通道。

经测量,该项目西侧与新建宿舍楼南北实际间距为4.8米,规划间距为4.8米,没有变更建设位置,该间距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规定,不存在“申请书”所称“居民楼西侧有一个唯一的出口,因该楼建设违反规划,向南占压三米,挤占唯一的消防通道,”的情况。

3、该项目雨水的排放采取了有组织排水措施。

该项目主楼南侧楼顶建设了雨水槽,南侧楼体建有雨水排放管,楼顶雨水通过雨水槽收集经雨水排放管排入城市下水道,以防止和减少主楼滴水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该项目主楼东侧没有建设“门头房”。

被告至今没有发现该项目主楼东侧建设“申请
书”所称的“加盖了一排门头房”。

二、被告依法履行了调查处理、告知答复的规划管理法定职责
2010年12月15日,被告收到“申请书”后,12月24日,泰安市地理信息中心对泰安市工艺美术综合楼现状坐标值进行测量;12月27日,根据信息中心实测结果与审定方案进行核实,建设情况基本符合审批要求; 12月31日,提出“关于洼子街居民反映工艺美术楼项目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2011年1月7日即在收到申请书的第23天,由工作人员将“处理意见”主要内容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代表段兴荣。

由此应当认定,被告对段兴荣等居民反映的情况认真对待,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调查处理、告知答复的规划管理法定职责,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不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作出的“该建筑不存在擅自变更建设位置的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已电话告知答复申请人代表。

被告电话告知答复的形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违法行为,不存在置之不理的情况,
三、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查处”从字面上应理解为,检查、调查、查勘及处置、办理、处理、处罚,即“查处”不仅指调查和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适应违法行为等基本原则,应当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前述表明,被告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不给予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调查处理、告知答复的规划管理法定职责,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的规定,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四、起诉人朱秀珍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应依法驳回起诉
起诉人朱秀珍不是“申请书”中的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无原告诉讼资格,根据“解释”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和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的规定,应依法驳回起诉。

五、原告要求查处该项目主楼“东侧增建一层门头房一排”违章建筑与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应依法驳回起诉
如上所述,该项目主楼东侧没有建设门头房。

该项目东侧的建设行为与原告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原告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应依法驳回起诉。

六、“行政诉状”的“请求事项”与“申请书”的“申请事项”不一致,原告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行政诉状”中的“请求事项”为:“1、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依法履行查处泰安市工艺美术楼违法建设的法定职责,”申请人段兴荣等18人“申请书”中的“申请事项”为:“1、请求依法查处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未按规划的要求开发建设泰安市工艺美术楼的违法行为,2、依法责令泰山区财源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对违法建设的楼房进行拆除。


由上可以看出,“请求事项”与“申请事项”有以下点不同:
一是违法行为种类不同。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两类违法行为。

被告认为,“请求事项”中“1、…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所称的违法建设应指两类违法行为,而“申请事项”中“1、…依法查处…未按规划的要求开发建设…违法行为,”所称的违法行为则仅指“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二是行政处罚种类不同。

“请求事项”中“1、…查处…违法建设”,从字面上应理解为包括《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可并处罚款”行政处罚种类,而“申请事项”中“2、…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则仅指“限期拆除”行政处罚。

由于“请求事项”与“申请事项”所表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种类存在差异,不符合“解释”第二十七条“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的规定,不能认定原告已经承担了相应的举证责任,相反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被告认为,泰安市工艺美术楼不存在原告所称的违反规划建设问题,被告依法履行了调查处理、告知答复的规划管理法定职责,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原告朱秀珍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原告的起诉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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