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主导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牺牲工人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明确各司局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建立,在各级政府工程管理部门下设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条各级政府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一条市政工程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禁区和施工区域,并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四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工程材料和设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第一节基本规定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卫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的规范、标准,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
总包单位和分包队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5、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项目经埋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项目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8、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施工用电、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要求,方可使用。
9、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0、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季节性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和报告,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并对地下管线和工程进行人工刨验,严禁在未探明地下管线和工程准确位置的盲目施工。
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3、施工单位必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防控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包括道路建设、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对于有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应当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联合协作,共同推进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所有参与市政工程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六条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足够的防护措施、施工作业许可制度等。
第七条对于市政工程施工涉及的特殊风险区域,应当进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限制区域,并告知施工人员遵守。
第九条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三章设计安全管理第十条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对于市政工程设计中的重要节点,设计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工法。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设计图纸应当详细标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四章监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监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市政工程监理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市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市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市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二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一、总则为加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营阶段,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安全生产责任的分工1. 单位领导层安全生产责任单位领导层对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方针和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项目负责人是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和落实,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应对市政工程施工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单位是市政工程施工的监督责任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设计单位应根据市政工程的特点,在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工程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下属人员的安全作业。
7.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劳务分包单位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劳动者安全生产责任劳动者是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应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作业,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要求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单位应根据市政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将其作为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制度文件、安全操作规范等。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众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市政工程指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隧道、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是市政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营。
第五条市政工程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市政工程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二章设计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市政工程进行安全规划和设计。
第八条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可行性。
第九条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密切配合,对市政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和确认。
第十条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
第十四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组织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安全检测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理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第十七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得到落实。
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制度

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市政工程特点制定,旨在规范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2. 所有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组织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生产措施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
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事故处理1.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3. 事故后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检查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2. 鼓励和支持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奖惩机制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修订并公布实施。
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安全技能培训与应急救援演练、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有效使用负责。
企业及所属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第三条企业及所属单位应依据现场实际,合理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二节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支出;4、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7、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支出;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三节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和实施第五条企业及所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与使用计划。
第六条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使用、批准、监督。
企业应根据下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编制安全生产投入使用计划,按上年度实际完成施工产值的总额,计提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由财务部门负责;使用由工程技术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提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实施过程的监督。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Ⅱ标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二OO四年五月编制市政工程Ⅱ标生活区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生活区的治安秩序,确保生活区的安全,节约水、电、环境卫生等,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条款,希广大员工予以执行。
一、住宿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清扫,床铺和行李物品及工具要存放有序、洁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在宿舍周围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乱扔果皮、剩饭、废纸等杂物,不准乱倒污水和垃圾。
三、在宿舍内不准酗酒闹事,大吵大闹影响他人休息,自觉使用文明语言,搞好友爱协助。
四、在宿舍内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随意乱扔烟头,防止造成火灾。
五、在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和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
六、宿舍内不准乱接电源,严禁用电缆线接线,严禁用大灯泡、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
七、未经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批准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男女不得混住。
八、违反规定二、三、四、七条规定者罚款20~50元。
违反规定五、六条者,初次违反者将禁用电器、物品没收,再次违反者,除没收禁用物品,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造成一定影响后果者,要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九、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执行,对违反者积极举报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市政工程Ⅱ标项目部市政工程Ⅱ标工地消防规定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条例和消防实施细则。
严格执行深圳市关于施工防火安全有关规定。
二、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地的防火领导工作”,月、季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队,同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性能、补救火灾的一般常识,提高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常对现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安全教育。
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消火栓设有明显标志,消火栓附近严禁堆放施工杂物,定期进行检查,工地、三类临时消火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用水。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3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一、工程项目单位场地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公司总经理(或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单位场地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单位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项目经理要负责建立项目单位场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项目单位的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违章指令,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五)项目单位要对场地内的生产设备、工具、用品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
(六)项目单位必须定期对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七)项目单位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九)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项目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施工队长担任本工程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施工队长要负责建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施工队长要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施工队长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施工队长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水平。
(六)施工队长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七)施工队长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施工队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令,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工程建设参与者和公众的安全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测、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
第六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传递安全信息,共同协商解决安全问题。
第七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下级单位报告重大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市政工程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程的持续安全运行。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四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环保、高效进行,特制订本责任制,以规范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领导负责原则。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属于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部门协作原则。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必须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信息公开原则。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共同监督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三、责任分工1. 项目总负责人责任。
(1)全面负责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机构,明确各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开展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对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 施工单位责任。
(1)按照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施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配备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监理单位责任。
(1)按照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市政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建设、桥梁建设、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等。
第三条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提高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中。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二)组织开展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制定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四)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五)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九条建设单位是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是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三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责任与权力第四条市政工程项目的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条市政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商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市政工程项目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风险评估、安全预控、事故报告和安全培训等基本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市政工程项目的业主要组织专家对工程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在施工前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控措施。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评估结果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对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商应建立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督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四条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2. 施工现场的整治和管理;3. 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4. 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5. 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和维护;6. 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4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市政工程的安全施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及相关单位。
三、安全责任1. 项目负责人是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3. 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4.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管理: 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禁止吸烟、乱堆物、乱开车等不安全行为。
2. 安全培训: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设备: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机具: 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和机械设备,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5. 施工环境: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
6. 临时工程: 对于需要设置临时工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协商,确保临时工程的安全可靠。
7. 突发事件: 对于突发事件,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安全监督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市政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指导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安全监督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安全教育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2.安全培训制度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3.劳动用品发放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1)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8)对从业人员每月发放营养保健品或岗位津贴,盛夏季节发放降温费。
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保证体系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公司总经理第一条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第一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市政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市政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政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政处是本市负责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市政工程安全稳定、顺利进行。
第三条市政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使每个员工都能够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市政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上,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第五条市政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市政工程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市政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于市政处内部所有市政工程项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市政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领导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评估、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市政处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市政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市政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第十条市政处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第十一条市政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市政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机制,定期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市政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灾害类型、处置流程、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确保市政工程项目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市政处在进行市政工程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实际施工中。
市政工程生产规章制度模板

市政工程生产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生产活动,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进度和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政工程生产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涉及市政工程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市政工程生产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工程生产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违法违规。
第五条市政工程生产活动必须保证工人安全和劳动权益,不得违反劳动法规。
第六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施工队伍,保证施工质量。
第七条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市政工程生产活动。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八条市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市政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期计划。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强技术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考核。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和有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运行良好,保证施工进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及时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做好安全记录。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质量管理规定,坚持“质量是生命”的理念。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篇)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包括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这些责任主体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设备和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和指导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3.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要求,设计合理、安全的工程方案,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
此外,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包括了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要求责任主体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管理。
对于未按照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同时,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也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的重要制度,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市政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总则为了明确企业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工作做到真正有人管,层层有人专职。
全面加强企业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情隐患,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目的。
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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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四条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总经理第一条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第一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项目经理第一条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
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一条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长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组长第一条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第一条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
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六条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项目部安全员第一条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第一条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程部第一条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
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
第五条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财务部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办公室第一条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第三条做好冬季取暖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第四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五条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六条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七条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三、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几个施工单位联合施工实行总分包制度时,总包单位要统一领导和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其责任:第一条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发包工程;第二条对分包的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第三条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第四条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产;第五条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