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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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

发表时间:2010-05-25T09:58:06.687Z 来源:《赤子》2010年第2期供稿作者:窦婉莹李跃

[导读] 政府监管部门应认识到电子支付是朝阳产业,是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

窦婉莹李跃(哈尔滨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摘要:电子支付日益发展,浅谈我国电子支付现状。

关键词:电子支付;现状;网上银行

电子支付在中国的发展开始于1998年招商银行推出网上银行业务,随后各大银行的网上缴费、移动银行业务和网上交易等逐渐发展起来。银行在初期完全主导着电子支付,大型企业用户与银行之间建立支付接口是最主要的支付模式。但银行在处理中小型商户的业务方面显得不足,于是非银行类的企业开始介入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北京首信、上海环讯、网银在线等诸多具有较强银行接口技术的服务商,在银行基础支付层提供的统一平台和接口的基础上,提供网上支付通道,并通过与银行的二次结算获得分成。这类支付网关型模式是目前国内最成熟的。而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支付网关型模式同样表现出不足,一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合作过程中缺乏谈判筹码,二是不能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于是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在谋求更完善的电子支付服务方式。

2001年以后的电子支付交易额以超过100%的速度增长,2005年达到近200亿元。但是市场的高速增长掩盖不了电子支付行业存在的问题。电子支付服务企业目前正在用“免接入费”、“免交易手续费”等非常规的竞争手段抢夺市场,这表明中国的电子支付行业发展还非常不成熟。除了政策风险、安全隐患、诚信缺失等制约电子支付的瓶颈外,对应用需求研究不足也是一个关键制约因素。

在刚刚闭幕的2010“两会”上,IT通信领域,物联网、三网融合受到广泛关注。而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几年来一直都是热点问题,据了解,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提交的《规范和发展电子支付业》,今年的315晚会现场也曝光了消费者对网购行业货不符实、虚假广告等问题的投诉。在3G和电子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我认为这个问题刻不容缓。

政府监管部门应认识到电子支付是朝阳产业,是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从货币发展史来看,货币先后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以及现代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等四个阶段。货币每一次革命性的演变,其方向都是使得货币职能更加方便、高效、安全。特别是近十多年来,电子货币以其便捷、安全、高效等优点,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进入人们生产、生活等诸多领域。易观国际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蓝皮书》显示,2009年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接近6000亿元。像快钱这样独立第三方支付及清结算企业,交易量已经突破1000亿元。所以,政府在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金支持等相关政策方面,应开启“绿灯”,鼓励其发展。

网络支付、电话支付、POS机刷卡等新型支付渠道的应用很普遍了,第三方支付“领头羊”快钱、支付宝、财付通也已经进入了手机支付领域。工信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我国手机支付用户突破1,920万户,实现交易6268.5万笔,支付金额共170亿元。但是,这些新兴的企业,却依然像当年通信业的SP企业依靠电信运营商生存一样,要为四大银行“打工”。快钱CEO关国光曾经向笔者讲述当初进入这个领域其实就是靠自己和银行逐个“谈判”,再加上关本人是“海归派”,主要进入的是类似航空、保险等传统行业的支付,所以,“一不小心就做到了1000亿元人民币”。据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的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这些企业大多集中在上海、广东、北京等金融业发达的城市。而笔者担心的是,日益壮大的电子支付企业团队如何更良性而有序地发展?政府是不是该尽快建立行业规范,鼓励行业创新、支持电子支付向传统行业发展?这样,不仅能够鼓励行业公平竞争,促进电子支付行业更加有序化发展,还有利于更为广大的中小企业转型向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发展。

特别是随着我国3G牌照的发放,3G时代正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电子支付会以更方便快捷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例如用一种叫RFID-SIM(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缩写,即射频识别,俗称电子标签。)的卡让手机实现非接触式消费、门禁、考勤等应用。这种方式既不用消费者换一款定制手机,也免去了贴卡容易丢失的麻烦。也就是说,以后一张手机卡,就可以把信用卡的功能集成在里面。

未来手机会变成随身的POS机和ATM,除了取现金,其他所有的功能你都能很方便的在手机上完成。你既可以用手机转账,也可以在超市、商场等消费场所像刷信用卡一样,在POS机上轻轻挥一下,就能够完成付款的过程。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手机刷卡”,也就是“移动支付”或者“手机钱包”。

但在电子支付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种种便捷的好处的同时,我们还是不能忽视电子支付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还是回到代表贺强的提案“信息安全问题对电子支付服务带来不利影响,如盗卡、网络钓鱼、诈骗、涉黄涉毒网站等现象层出不穷,影响了电子支付产业环境。”这不能成为支付企业是罪魁祸首一说的罪状,造成这种现象的背后,是诚信体系外的缺失和监管的空白。正面的例子很多,比如快钱这样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成功实现了在互联网平台上跨行转账、信用卡还款、公共事业缴费、手机充值、帐务查询以及线下POS机刷卡支付等,并且不局限于低于5000元的小额支付,截至目前,并没有发生不安全事故。因为,只要有了统一的游戏规则,企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清清楚楚。所以,高效、安全、诚信的电子支付体系,必须有良好的外围市场环境,而政府在监管和营造市场环境中应发挥作用。放眼世界,美国、韩国、日本电子支付较为普遍,并没有因为安全问题而限制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和应用,所以,我们除了要建立诚信体系外,对新兴电子商务行业的立法,刻不容缓。

我国的电子支付业起步较晚,既是劣势,同时也有助于借鉴先行者的经验,少走弯路。目前,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各国的具体举措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也说明当电子支付发展到一定程度,国家和政府进行权威规范和管控是大势所趋。但立法监管具体落实到我国还是要结合国情,人大代表徐龙指出,中国电子商务立法明显滞后,目前没有统一系统的电子商务法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已制定的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也存在效力层级不高、体系不清、内容不全等突出问题。

在徐龙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内容应包括立法宗旨、电子商务概念、基本原则、交易主体、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及认证、电子支付、信用保障、交易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税收、行业自律、争端解决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快立法不等于下重拳监管,如何把握尺度,把消费者利益作为重要立足点,在完善相关交易行为条件和售后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应该成为重中之重。

相信随着社会对电子支付的重视程度和电子支付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不断完善,电子支付会更好更安全的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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