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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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程结算质量,保障国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结算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

第三条工程结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工程结算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结算工作由本单位工程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如下:(一)制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支付等工作;(三)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工作的合规性;(四)对工程结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五)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五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工程结算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程序第六条工程结算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结算申请: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工程结算管理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结算审核: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2. 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 结算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三)结算审批: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1. 结算金额是否合理;2. 结算依据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 结算金额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

(四)结算支付: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在审批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结算款项。

第四章工程结算资料管理第七条工程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三)工程结算申请、审核、审批等相关文件;(四)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准确、真实;(二)分类、编号、归档;(三)保密、安全、方便查阅。

工程结算 制度

工程结算 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一、总则本工程结算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与成本控制相匹配,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结算制度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二、结算依据工程结算应基于以下文件和资料:1.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3. 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4. 现场签证单、工程洽商记录;5. 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6. 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等。

三、结算程序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编制初步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审核;2. 甲方在收到初步结算报告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3. 双方就初步结算报告中的争议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最终结算报告;4. 最终结算报告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款项支付的依据。

四、结算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工程结算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公开透明原则:结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保证结算的公正性;3. 合同约定原则:结算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任何变更都应有相应的书面依据;4. 法律法规原则:结算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五、结算责任1. 乙方负责提供准确、完整的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 甲方负责及时审核结算资料,提出合理的审核意见;3. 双方应共同维护结算秩序,对于违反结算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工程结算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工程结算_制度

工程结算_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结算行为,确保工程结算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包括工程预结算、工程进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理、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结算部门,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结算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工程结算过程中,各方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

二、工程预结算第七条工程预结算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完成,预结算金额应当作为合同价款的基础。

第八条工程预结算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等资料编制,并应当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工程预结算审批通过后,应当向甲方出示预结算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

三、工程进度结算第十一条工程进度结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编制,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第十二条工程进度结算金额应当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工程进度结算审批通过后,应当向甲方出示进度结算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

四、工程竣工结算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结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设计变更等编制,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应当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并应当扣除已支付的进度款。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结算审批通过后,应当向甲方出示竣工结算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

工程结算制度和验收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和验收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和验收制度一、工程结算制度1.结算原则(1)合同约定原则:工程结算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遵循合同履行的原则。

(2)合理及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法基础上进行,确保结算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实绩实测原则:工程结算应以实际工作量、工程量为依据进行,避免虚报、夸大。

2.结算程序(1)开展结算:结算前需要在工程结算制度下进行预结算、中期结算和尾款结算等程序,对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确认。

(2)审核验收:经过结算单位的审核验收后,形成结算报告,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合同双方签字确认。

(3)支付结算款:根据结算报告确定的结算金额,支付相应的款项,并办理结算手续。

3.结算内容(1)劳务费用:包括工程人员报酬、劳务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

(2)材料费用:包括用料消耗、质量检测费、贮存费等。

(3)施工费用:包括施工场地搭建费、施工设备使用费、施工管理费等。

(4)其他费用:包括各项附加费用、税费等。

4.结算标准(1)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用料数量等,便于核算和结算。

(2)财务报表:包括预算表、实际支出表、结算清单等,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准确。

(3)验收记录: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验收记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结算责任(1)建设单位: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工程结算的公正、合理。

(2)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保障工程质量和完成进度。

(3)结算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结算,确保结算过程的合规合法。

二、验收制度1.验收标准(1)合同约定标准:验收过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国家标准及规范标准: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技术验收标准:验收应根据工程项目所属行业的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技术规范。

2.验收程序(1)验收前准备:确定验收程序和标准,准备验收所需的资料和设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工程结算制度是指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数量、成本等进行核算,并确定工程造价的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来确定工程造价。

下面将从工程结算的内容、原则和步骤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工程结算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价格审查和核定、工期、质量和安全等考核、分包工程结算等。

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量进行明细的计算,包括工程项目的材料、人工、设备等消耗量,通过清单编制可以保证工程的计划和设计的合理性。

施工价格审查和核定是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审查,确保施工价格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工期、质量和安全等考核主要是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达到相关要求。

分包工程结算是对分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结算进行核对,确保分包工程的结算准确无误。

其次,工程结算的原则包括准确性、合理性、公正性和便于审计等。

准确性是指工程结算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和费用进行核算,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合理性是指工程结算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是指工程结算应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便于审计是指工程结算应便于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结算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结算结果的真实和合法性。

最后,工程结算的步骤主要包括决策程序、计量程序、计价程序、记账程序和核对程序等。

决策程序是指在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确定工程结算的内容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结算政策和制度。

计量程序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量进行清点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

计价程序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价格标准,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量的费用。

记账程序是指将计价程序的结果进行登记和记录,形成相应的会计凭证。

核对程序是指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制度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造价合理的重要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制度一、结算原则工程合同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算工作应以合同约定为基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结算条件1. 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应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申报。

2. 工程质量: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通过甲方或第三方的质量验收。

3. 进度要求: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如有延误,需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4. 相关资料: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三、结算流程1.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初步结算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实和质量的复核。

3. 双方对结算内容有异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4. 确认无误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四、结算方式1. 按进度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

2. 完工一次性结算: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结算所有款项。

3. 分期付款:根据合同约定,按月或按季支付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1. 逾期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质量问题: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 进度延误: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应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1.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于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2. 本结算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结算完毕。

七、法律适用本工程合同结算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如有疑问,由专业法律人士解释。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规定最新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规定最新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规定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结算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结算制度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量、工程造价和结算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四条工程结算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信、合理的原则,确保结算结果准确、公正、合理。

第五条工程结算应当尽快完成,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失。

第六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工程结算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第七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工程结算人员勤勉工作、勇于创新。

第八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惩罚机制,对违反工程结算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程结算时限规定第九条工程结算应当按照项目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结算期限,具体时限由工程结算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第十条各方应当在结算期限内完成各项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工作按时进行。

第十一条若因项目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算,应当提前向工程结算管理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审核结算资料,提出合理意见,确保结算过程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在结算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并向相关方提交结算结果。

第三章工程结算管理第十四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结算档案,记录工程结算全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结算中的矛盾和纠纷。

第十六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工程结算人员进行绩效评定。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程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工程结算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工程结算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工程结算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工程结算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结算工作进展情况。

工程结算工作制度

工程结算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工程结算行为,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结算的范围和内容1. 工程结算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维修、保养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2. 工程结算内容:包括工程预结算、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等。

三、工程结算的组织管理1. 工程结算的组织:公司成立工程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2. 工程结算的部门职责:(1)财务部门:负责工程结算的财务核算、资金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

(2)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变更、签证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结算的造价咨询、审核和控制工作。

四、工程结算的程序和流程1. 工程预结算:(1)项目立项后,造价管理部门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结算。

(2)工程预结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为工程合同价款的基础。

2. 工程进度款结算:(1)施工过程中,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月度或季度编制工程进度款结算报告。

(2)工程进度款结算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负责支付。

(1)工程竣工后,施工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和实际完成情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2)造价管理部门对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变更、签证等事项,应及时办理。

(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负责支付。

五、工程结算的审核和控制1. 工程结算的审核:(1)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财务部门对工程结算报告进行财务审核,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工程结算的控制:(1)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动态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结算中的问题。

(2)财务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财务控制,确保工程结算不超过预算。

六、工程结算的资料归档和保密1. 工程结算的资料归档:(1)工程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包括合同、图纸、变更签证、结算报告等,由工程部门负责归档。

工程结算的制度及流程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制度及流程是什么

工程结算的制度及流程是什么一、工程结算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工程结算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对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公正、合理地计算和清算。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各方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结算结果公正合理。

2.依据合同原则工程结算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对工程结算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具体规定。

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结算的合法有效。

3.实事求是原则工程结算应当以实际情况为依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计算和清算。

在结算过程中,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对待证据,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可靠。

4.合理经济原则工程结算应当注重合理经济,即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双方应当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实现双赢的目标。

5.及时性原则工程结算应当及时进行,避免拖延和耽误。

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结算,确保结算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工程结算的程序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结算申请书,并提交给业主单位。

结算申请书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工程合同价款等内容。

2.结算审核业主单位收到结算申请书后,应当委托相关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结算审核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量、工程价款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可靠。

3.结算支付经过审核合格后,业主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结算支付应当及时进行,避免耽误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4.结算备案工程结算完成后,双方应当共同对结算结果进行备案。

结算备案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结算工作的有效实施。

5.争议解决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根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三、工程结算的内容工程结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实际发生费用、工程变更、工程质量验收等内容。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

工程结算制度时限
一、结算准备阶段
1. 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5-10个工作日)向发包方提交初步结算报告,包括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证明材料及初步计算的结算金额。

2. 发包方收到初步结算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二、结算审核阶段
1. 发包方对初步结算报告有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5-10个工作日)提出具体异议内容,并与承包方协商解决。

2.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核,该过程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结算确认阶段
1. 双方或第三方审核机构确认结算金额无误后,应签订结算协议书,明确最终结算金额及支付时间。

2. 结算协议书签订后,发包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通常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结算款项。

四、逾期处理阶段
1. 如果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利息。

2. 对于长期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可依法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中断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结算时限。

2. 对于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结算。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一、结算原则工程结算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

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变更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作为依据。

二、结算条件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相关文件。

2. 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业主或第三方的质量验收。

3. 双方应共同确认最终的工程量,并签署工程量确认书。

三、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业主审核。

2. 业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异议或确认。

3. 双方就审核结果进行协商,解决存在的争议。

4. 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工程结算协议书。

5. 根据结算协议,业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四、结算内容1. 工程量计算: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2. 材料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材料费用。

3. 人工费用: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和行业标准计算人工费用。

4. 机械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和租赁或折旧费用计算。

5. 管理费用: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成本和利润等。

6. 其他费用:如设计变更、索赔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五、结算争议处理1.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或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若仲裁无法解决,最终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六、结算监督为了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设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

该机构可以是行业协会、专业审计公司或其他权威机构。

七、结语工程结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标准化的结算流程和明确的结算原则,可以有效避免结算过程中的纠纷,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工程结算的制度

工程结算的制度

工程结算的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2. 工程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公司设立专门的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结算的组织、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结算准备
1.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好完整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条款等资料。

2. 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工程量的计量、记录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3.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材料使用、机械作业和人工投入等进行盘点,为结算提供依据。

三、结算程序
1. 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量的实测实量,编制初步结算报告。

2. 初步结算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给公司的结算管理部门。

3. 结算管理部门应对初步结算报告进行复核,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核。

4. 经过审核无误的结算报告,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款项的支付。

四、争议处理
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其他结算工作应正常进行。

五、监督与责任
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结算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2. 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结算数据或干预结算工作。

3. 违反结算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结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个人。

施工工程结算财务制度(3篇)

施工工程结算财务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为规范施工工程结算行为,提高施工工程结算效率,保障各方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施工工程结算程序,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 提高施工工程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3. 保障施工方、业主方及监理方等各方利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4. 促进施工企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三、制度内容1. 结算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算过程中,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准确;(2)合法、合规原则:结算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3)及时、高效原则:结算工作应做到及时、高效,缩短结算周期。

2. 结算程序(1)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方根据施工图纸、合同约定等编制工程量清单,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2)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进度,施工方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后支付;(3)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处理:发生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情况,施工方应及时提出,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后进行处理;(4)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施工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业主方、监理方审核确认后进行结算。

3. 结算依据(1)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质量、工期、价格等;(2)施工图纸: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图纸、变更通知等;(3)工程量清单: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4)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经审核确认的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

4. 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根据工程进度,按月进行结算;(2)分段结算:根据工程进度,按阶段进行结算;(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5. 结算费用构成(1)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2)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等;(3)利润:根据合同约定,从结算费用中提取的利润。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流程、职责分工等;2. 业主方、监理方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结算工作的监督,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3. 各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施工工程结算效率。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6篇】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6篇】

某工程结算管理制度【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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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制度有哪些种类

工程结算的制度有哪些种类

工程结算的制度有哪些种类
一、总价合同结算制度
总价合同结算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之初,双方约定一个总价合同,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承包商承担。

在工程完成之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总价合同结算制度适用于工程量相对固定,整体造价易于预测的工程项目。

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制度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之初,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单位价格,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这种制度适用于工程量容易变化、难以准确预测的工程项目,可以避免工程量超出预期造成的额外费用。

三、成本加成合同结算制度
成本加成合同结算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之初,双方约定一个基础成本,然后按照实际的工程量和工程主要部件等因素进行成本加成,最终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这种制度适用于工程难度和风险较大的项目,可以保证承包商的合理利润,并鼓励其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四、实物结算制度
实物结算制度是指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不考虑工程造价的预算。

这种制度适用于工程量较大、难以具体预估的项目,可以避免因预算不足或超支导致的结算纠纷。

五、工程量清单结算制度
工程量清单结算制度是指根据事先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按照清单中的单价和数量进行结算。

这种制度适用于工程量相对稳定、可以事先确定的项目,可以明确工程量和价格的分解,避免结算纠纷。

总之,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工程特点对结算制度的要求各有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制度,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结算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工程结算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结算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工程结算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审批工程结算报告。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核第六条工程结算编制应依据以下资料:(一)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四)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资料;(五)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及采购合同;(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及验收报告;(七)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

第七条工程结算编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和整理工程结算编制依据;(二)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三)计算工程量,确定综合单价;(四)汇总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第八条工程结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工程合同价款;(三)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费用;(四)工程结算价款;(五)工程结算依据及计算过程;(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工程结算编制完成后,应由工程结算管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二)综合单价的合理性;(三)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费用的合规性;(四)工程结算价款的正确性;(五)工程结算依据的合法性。

第十条工程结算审核发现问题的,应要求编制人员及时整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合格后,工程结算报告方可报批。

第三章工程结算审批与支付第十一条工程结算报告报批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工程结算报告;(二)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过程的相关资料;(三)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四)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

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制度

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制度

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结算(决算)工作,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结算(决算)定义及范围1. 工程结算: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系统、完整的计算和核对,以确定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数额的过程。

工程结算主要包括工程预结算、工程进度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

2. 工程决算:指工程项目竣工后,对整个工程建设投资进行最终核算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决算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决算。

三、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投资数额的准确性。

2. 完整性原则:工程结算(决算)应包括工程项目所有的投资支出,确保投资数额的完整性。

3. 合法性原则: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投资核算的合法性。

4. 准确性原则:工程结算(决算)应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投资情况,确保投资数额的准确性。

四、工程结算(决算)组织机构及职责1. 工程结算(决算)组织机构:设立工程结算(决算)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结算(决算)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工程结算(决算)报告,对工程结算(决算)结果进行备案。

(2)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结算(决算)工作,解决工程结算(决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结算(决算)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

五、工程结算(决算)工作流程1. 工程预结算:(1)项目立项后,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预结算。

(2)工程预结算编制完成后,提交给领导小组审批。

(3)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工程预结算生效。

2. 工程进度款结算:(1)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工程进度款结算报告。

(2)工程进度款结算报告提交给领导小组审批。

(3)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

工程结算的工作制度有哪些

工程结算的工作制度有哪些

工程结算的工作制度有哪些一、工程结算的基本概念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和施工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评定,最终确定实际成本支出的过程。

工程结算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合理经营和运作,并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二、工程结算的主要内容1. 工程计量与清单核算:工程结算工作的第一步是对工程量进行计量,并与合同清单进行核对。

计量包括材料、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量,清单核算则是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

2. 劳务人工和机械设备费用结算:工程结算还要考虑劳务人工和机械设备的实际费用支出。

这包括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等,旨在确保工程成本的全面覆盖。

3. 材料和设备采购费用结算:材料和设备采购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工程结算中要综合考虑这些费用的支出情况。

包括材料的供应商及价格核实,设备的购买和维护成本等。

4. 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变更和索赔情况,这些都需要结算部门及时处理。

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调整等导致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情况,索赔则是指承包商对于工程过程中遇到的不可抗力事件提出的费用要求。

5. 工程支付和结算报告的编制:最后,工程结算部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结算报告,并完成工程的最终支付工作。

结算报告包括工程结算表、费用明细清单、支付申请等,是工程结算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三、工程结算的工作制度1. 工程结算部门的设置:企业应当建立工程结算部门,负责工程结算的具体执行工作。

该部门一般由财务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确保结算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2. 结算流程和责任制度:工程结算的流程应当明确,包括计量和核算、费用结算、报告编制及审核等各个环节。

责任制度要求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结算工作的有效推进。

3. 结算准则和标准: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结算准则和标准,明确工程结算的原则和规范。

这包括对工程量计算、费用核算、质量评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结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的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结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工程结算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结算管理职责如下:(一)工程部负责工程结算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定结算管理制度、组织结算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工程结算的具体操作,包括编制结算报告、核对工程量、审核费用等。

(三)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款的回收。

(四)审计部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工程结算流程第五条工程结算流程如下:(一)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同时完善了签字后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资料准备齐全后,承包人可以申请办理竣工结算。

(二)承包人填写办理竣工结算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送交发包人工程部。

(三)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办理竣工结算,交分管领导同意批复后,交由合同预算部办理结算。

(四)承包人需同时准备一式两份工程结算书及竣工资料交予合同预算部(一份交造价咨询事物所审核),初审后三方(承包人、合同预算部、造价咨询事物所)进行核对。

(五)将三方核对后的结算送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终审,并以国家财政有关审计部门审核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六)财务部根据终审金额进行支付。

第四章工程结算资料管理第六条工程结算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二)工程设计文件;(三)工程变更通知;(四)工程签证单;(五)工程量清单;(六)工程结算报告;(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工程结算资料应由合同预算部统一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工程结算审计第八条工程结算审计由审计部负责,审计内容包括:(一)结算依据的合规性;(二)工程量的准确性;(三)费用的合理性;(四)结算程序的合规性。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结算工作,保证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包括工程预结算、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变更结算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结算机构,负责工程结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预结算第五条工程预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信息等资料,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进行预测和计算的活动。

第六条工程预结算分为初步预结算和最终预结算。

初步预结算应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完成,最终预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完成。

第七条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或者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完成。

第八条工程预结算编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工程造价构成,保证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完成后,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合理预测工程项目的成本和收益。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结算第十一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是指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结算的活动。

第十二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和付款比例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的计量和结算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或者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完成后,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进度款结算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防止超付和欠付工程款。

第四章工程竣工结算第十六条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进行最终结算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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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职责
第五条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第七条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

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

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第九条工程结算审查内容
成本管理部对结算所需资料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

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7.竣工图纸。

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

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第十条工程结算的审查要点
1.审查结算书编制说明是否完整、详细,其内容应包括:图纸名称、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未含项目等。

2.审查编制结算书的各种原始资料是否正确有效,以及其它办理结算手续的相关资料是否完备。

3.结算工程量的审查,要求审查人员逐项审查工程量计算书,发现差错立即与对方核对认可签字。

4.结算的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准,竣工图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但结算时可以参考。

5.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表达不清之处,结算工程师应到工地现场实地测算。

6.严格按合同单价逐一对照审核结算单价和计算方法。

7.单价审查
(1)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2)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8.总价审查
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结算总价。

由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结算书并与施工单位核对,并参照合同进行甲供材、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费用的计算和扣除。

9.审查工程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条件。

如合同规定“唯有设计变更才能调整工程价款”,则凡不是设计变更的调整均不能计价。

10.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包括工期索赔要求和费用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反索赔工作:
(1)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分析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如未按规定提供设计文件、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下达错误指令、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索赔范围和索赔条件。

(2)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基础,寻找对方是否有在法律上不能立足的漏洞。

(3)索赔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4)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

(5)索赔的书面证据是否是有效文件。

(6)通过合同状态分析,进行索赔责任的界定,剔除对方应当负责任的索赔额。

第十一条本制度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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