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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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府办字[2015]62号

【发布部门】宜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5〕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7日

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厅

字〔2015〕74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20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总体要求,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下同)、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等“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2015年度,市县两级完成本级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具备网上展示、咨询、查询功能;市本级(有条件的县级)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本级政务服务网,具备网上申报、受理、办理等功能。2016年底前,县级政府全面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县级政务服务网。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标准,分级建设。严格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统一页面设置和版面风格。市、县(市、区)分别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

(二)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承载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的应用,横向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纵向联通省市县三级,实现上下联动。

(三)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合、利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有资源,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设了县级电子政务平台的县(市、区),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

南》和《江西政务服务网集成对接规范》进行升级改造,不再另行建设。

(四)全面部署,同步推进。开展行政权力、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再造,建设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厅,同步开展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确保政务服务网建设整体推进。

(五)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个人和法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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