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职业卫生防治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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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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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矿业有限公司发布

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对公司可能产生的职业卫生和防治进行确认,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提出预防和防护措施及日常的管理要求。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XXXX各厂、室、处、工程公司(队)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

《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2002年5月28日。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9.1

4 术语

4.1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可分为职业病与职业性多发病。

——根据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眼病等10类115种。与职业性多发病不同,职业病的病因是单一的因素——不良工作条件。

4.2职业性多发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将职业性多发病定义如下:凡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地构成该病病因之一的非特异性疾病均属于职业性多发病(也称工作有关疾病、职业性相关疾病)。如疲劳、矿工中的消化性溃疡、建筑工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如腰背痛)、各种职业性综合症、某些妇女病以及已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等。这些病症与多种非职业性因素有关,职业性有害因素不是唯一的直接的病因,但能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症。通过改善工作条件,所患疾病可得以控制或缓解。

5 职责

5.1安全处职业健康监测科负责公司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5.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包括职业卫生设施配置、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6 工作程序

6.1总要求

6.1.1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制。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6.1.2公司(包括各外包工程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6.2公司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岗位。

6.2.1矽肺(岗位:选厂的破碎岗位;汽车道路运输;井下凿岩、爆破、装矿及溜井放矿等岗位);

6.2.2氰化物中毒(岗位:氰化钠的添加和贫液、喷淋岗位;环保处理岗位等);

6.2.3中暑(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作业);

6.2.4噪声聋(岗位:铲、装、破碎、井下凿岩等岗位)。

6.3前期预防

旨在规范员工入职体检,从源头上规避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并能结合医院指导性意见,合理安排员工岗位。

6.3.1入职体检:每位职工入职前都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应能明确指出如:肺结核、肝功能以及是否具职业病症状;体检医院根据体检结果及员工身体素质情况,提出员工所从事岗位及注意事项的指导性意见。

6.3.2入职安排:招聘员工时,应明确告知员工所从事岗位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人力资源处在做员工岗位安排时,应结合XXXX实际需求及医院指导性意见,合理安排员工岗位;对医院提出明确指导性意见的员工,人力资源处应将此意见告知用人部门,以便用人部门做合理安排。

6.3.3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

6.3.3.1有与职业病危害相应的设施;

6.3.3.2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6.3.4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3.5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在可行性论证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在项目投产时职业病防护措施应该到位。

6.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6.4.1各部门根据各岗位工作环境以及工作条件,提出相应的必备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以及劳动保护设施、用品更换期限,并报送公司安全管理处及人力资源处;

6.4.2公司安全处与人力资源处共同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劳动防护措施运行情况与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员工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罚款50元,并列入安全考核。

6.4.3、各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健康防治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布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在可能发生危害的操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应当载明可能导致职业健康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制作预防职业健康宣传册和宣传单,做到职业健康危害人人皆知。

6.4.4在氰化钠的使用场所应备急救用品(包括药箱、药品)、冲洗设备。

6.5劳动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6.5.1矽肺预防措施:所有进入产尘作业区域的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所有的凿岩设备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或采取其他可靠的除尘措施。发现矽肺病患者或可疑矽肺病人员必须及时将其调换岗位。

6.5.2氰化物中毒预防措施:堆放氰化物的仓库必须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接触氰化物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乳胶手套和防毒口罩,上堆场敲喷头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和雨衣雨裤及水鞋等劳动防护用品,预防氰化物从皮肤吸收进入体内,所有接触氰化物的操作者在作业后必须用肥皂洗干净可能接触到氰化物的部位,在氰化钠的使用场所应备有急救药品、冲洗设备。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氰化物中毒的急救方法。

6.5.3中暑预防措施:露天作业人员必须做好防晒保护,尽量避免阳光直晒,同时由本单位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急救药品。

6.5.4放射性疾病预防措施:放射性装置应尽可能地安装在离操作人员较远的位置并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尽可能不要在放射性装置附近逗留,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放射性设备维修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任何人不得将放射源拆开,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检查表。放射性装置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放射性伤害检查。

6.5.5噪声聋预防措施:在高噪声作业场所作业的人员应佩戴耳塞,尽量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中,公司应每年对作业环境进行噪声测定,对噪声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设备,应尽量设置隔音措施。

6.6职业健康体检及档案管理

6.6.1XXXX组织特殊岗位员工做专项体检;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安全处根据体检结果,向人力资源处提出员工妥善安排建议(如:轮岗、治疗、休息等各类建议)。

6.6.1.1特殊岗位职业健康体检安全处负责安排针对从事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岗位,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地点在上杭县卫生防疫站,时间在每年月份。包括:

I类:长期接触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如:氰化、洗涤、制样岗位等;

II类:接触粉尘等岗位,如:钻工、爆破工、现场管理、机车司机、放矿、制样、钻探工、排土场值勤点、皮带工、振动筛、圆锥、分级机、粗碎、颚破给矿、旋回、加石灰、养路工、井下现场管理、地质取样等;

6.6.1.2常规职业健康体检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健康体检,每两年一次,地点在上杭县级医院,时间在当年月份;体检项目参照集团公司标准,当年已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参加健康体检的项目不得与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项目重叠。

6.6.1.3 体检项目:内科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常规心电图、肺功能、胸部后前位X片高仟伏、肝脾B超及其它规定的项目。

6.6.2人力资源处负责新员工入职体检和接触粉尘、毒物和有害因素人员离岗、离职时的体检;地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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