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危险品仓库报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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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

2009-10-29 来源:作者:

危险品仓储设施(仓库)建设程序

一、项目核准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04第20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第19号令)

《危险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第2007第74号)

(二) 项目核准行政主管部门:辖区发改委或经贸委

(三) 项目核准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发改委)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选址意见书》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影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5、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查意见书

6、根据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交通、电力、水利部门意见等)

(四) 项目核准程序:

l、申请:建设单位向核准机关(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2、受理: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

知书》。

3、审查:文件资料审查评估、专家评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决定:核准机关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核准》或《项目核准文件》。

二、注: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项目核准前,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

址意见书》(规划法36、37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3、持土地使用有关证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项目勘察与设计: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

《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二) 项目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建委

(三)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依据要求: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项目批准文件(核准许可、立项许可)

3、城市规划许可证明

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文件

(四) 项目勘察设计程序:

1、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

2、勘察与设计方案评标,并确定承包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3、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方案、勘察报告、施工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

4、通过《危险化学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颁发意见书)

5、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查,最后做出决定。出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

四、施工前项目审查

(一) 依据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2007年第74号)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9第25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号)

(二) 项目审查部门:所在区域安监局、建委、发改委、消防局、规划局、环保局等。

(三) 须提供的审查文件:

1、《危险晶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含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4、《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与《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消防安全资料

8、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的资质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登记证》

10、其他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情况

(四) 项目审查程序

1、建设单位向各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电话

2、主管部门受理后对捉供文件进行审查

3、实地审查

4、做出审查决定,出具审查意见

五、项目施工

(一)依据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2003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主席令1999九届人大第2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令2001.7.4修订施工:

(二)行政主管部门:建委

(三)项目施工许可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应文件

1、用地批准手续

2、规划许可证

3、施工单位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书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施工图与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勘察设计单位相应等级资质证明及合同书

7、工程监理单位相应的等级资质证明及合同书

8、资金落实证明

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设计制定安全规程技术规范:施工单位防火安全措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

10、施工中标通知书

11、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认证书;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四)项目施工程序:

1、工程发包与承包(招标与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单位组织活动,主管部门监督

2、确立监理单位

3、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

4、主管部门受理后对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5、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决定,核发《施工许可证》

六、项目验收

(一) 依据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1998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22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6第8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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