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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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炭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煤矿企业的采煤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科学管理、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四条各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负责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第六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特点,制定合理的采煤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对采煤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采煤作业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应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采煤作业,确保采煤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应设有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测和管理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采煤过程中应加强对煤矿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采煤生产技术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炭开采方案和规程,并指导采煤工作面的操作。

第十二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对矿井的通风、排水等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采煤作业环境的安全和适宜。

第十三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采煤工艺的技术研究和改进,提高采煤效率和工艺水平。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对采煤生产中的事故和故障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五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采煤技术和设备。

第四章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七条对于在采煤生产技术管理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可给予奖励和嘉奖。

2024年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采煤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采煤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程、规范、条例、标准、规定执行。

2、采煤生产技术地测、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监、调度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加强合作,严禁推诿扯皮。

3、为做好采煤生产技术工作,必备的图纸资料及要求:⑴、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及井上下对照图(1:5000)。

须及时标注采掘工作面推进情况,并与现场实际相符;注明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巷、主要硐室和采区内的主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

井田技术边界、保安煤柱和边界线,并注明批准文号。

⑵、煤层综合柱状图及有关剖面图。

图纸均折叠为标准图纸,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图纸填绘必须与实际相符。

4、严格采煤方法选择审批制度,采煤方法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程、规定,采用特殊方法开采时,必须经公司审查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5、采煤工艺的选择原则:⑴、坚持以机械化开采为主,炮采为辅;⑵、坚持工艺与客观条件、技术装备相匹配;⑶、坚持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减轻职工劳动强度;⑷、坚持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6、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在采面初次放顶、收尾期间及过断层、过老巷、顶板破碎、坡度变大等情况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重新审批和宣贯,杜绝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现象。

7、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____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道回风巷道,另一个通道进风巷道。

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等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的巷道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小于20m。

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8m,单体支柱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6m。

采煤技术规定

采煤技术规定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2011-2-6采煤技术管理规定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规定第1条矿压观测与顶底板分类1、新采区、新煤层投产的工作面必须进行“三量”观测,并提出矿压观测报告。

2、所有正规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预报。

工作面结束后,必须提出监测分析报告,各矿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各矿必须按照[MT554-1996]、[MT553-1996]标准进行顶、底板分类,并提出顶、底板分类报告。

第2条顶板控制设计1、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根据矿压观测资料、顶(底)板分类结果和顶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进行顶板控制设计,确定合理的工作面支护参数,为编制作业规程提供技术依据。

2、控顶距垮落法和缓沉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正常推进中最大控顶距不得超过4.8m,上、下缺口处的最大控顶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高档普采工作面一般采用“见四回一”的支回方式,对于稳定、非常稳定顶板的工作面可采用“见五回一”,条件具备的工作面可采用“见三回一”。

穿推采煤法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不得超过7.2m。

特殊条件下的控顶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支护密度和支护强度:垮落法、缓沉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支护密度要满足以下要求:①已经进行矿压观测和顶、底板分类的,可以根据矿压显现情况和顶、底板的分类结果确定合理的支护密度。

②新上综采支架,应根据矿压显现情况和顶、底板分类结果,进行架型选择并确定合理的支护强度、工作阻力、初撑力等技术参数,支架选型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总工程师批准。

③同一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在地质条件复杂不等长布置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4、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等情况确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用反程序开采时,应根据岩层应力及层间距的变化,编制专门的开采设计,确保上层煤不发生结构破坏,其开采设计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

2024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024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024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采煤行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工作场所的安全,同时推动采煤技术的创新与进步,2024年,我国制定了新的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管理规定进行阐述。

一、安全措施的加强为了有效应对采煤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和事故,新的管理规定提出了一系列安全措施的加强。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确保矿井内的空气流通;加强瓦斯的监测和抽采,防止瓦斯爆炸;加强井下水文地质调查,防止水灾事故;加强火灾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等。

二、技术设备的更新升级新的管理规定要求采煤企业必须对现有的采煤技术设备进行全面更新升级。

包括但不限于:提高采煤机械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工操作;引进先进的无人机、机器人等技术设备,进行巡检和作业;增加对采煤工人的个人防护装备投入,确保其人身安全;推广应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提高培训效果等。

三、安全培训与管理新的管理规定强调对采煤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采煤作业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要求和应对措施。

此外,规定还要求采煤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采煤作业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采煤作业。

四、事故应急处置新的管理规定要求采煤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规定了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应急处置方法,并要求采煤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事故。

五、监督与考核新的管理规定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对采煤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

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视情况暂停或撤销其采煤许可证。

总之,2024年的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旨在加强采煤行业的安全管理,推动采煤技术的创新与进步。

通过加强安全措施、更新升级技术设备、加强安全培训与管理、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加强监督与考核,可以有效提高采煤行业的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采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涉及采煤的煤矿,包含井下采煤和露天采煤。

第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是本规定的责任主体,并应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采煤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并组织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看法,并及时组织落实。

第三章采煤安全技术管理第七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和完善采煤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采煤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采煤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包含采煤区域的通风、瓦斯抽放和防尘等工作。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并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九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确保采煤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组织进行安全探矿、矿井地质及瓦斯等相关隐患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章员工安全培训和管理第十一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并组织员工的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十二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并执行员工安全教育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评估,及时矫正不合格的行为。

第十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四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第十五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本领。

第十六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1—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二条采煤生产务必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禁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

正规采煤方法是指: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向回风巷道、一个通向进风巷道,实现全负压或全正压通风方式的开采方法。

要保证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在高瓦斯煤层、突出煤层、自燃发火倾向严重煤层中,禁止留设落后出口,禁止巷道与采面形成台阶开采。

第三条矿井采煤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装备或者在采工作面变更采煤工艺时,务必经集团本单位论证,具体论证事宜由生产管理处承担。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工作面设计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设计,务必由矿总工程师承担,在施工前一个月安排审批。

—2—第五条工作面设计务必依据批准的采区设计与地质说明书进行。

设计应综合分析煤层厚度、顶底板岩性、地质水文情况及邻近采掘情况等,科学选择开采工艺与巷道布置方式,确定合适的通风、运输、运料、供排水、供电等系统与设备安装回撤路线。

第六条要依据地质条件,以安全高效为原则,确定工作面主要参数。

工作面采长设计,要科学合理。

在高瓦斯矿井或高瓦斯采区,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以及本煤层瓦斯抽放的效果,综采工作面采长不宜超过180 m,超过200m时务必根据规定报集团本单位审批,并有治理瓦斯与防突的工程(专项)措施。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两巷位置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如需,避开应力集中区。

综采工作面风巷或机巷设计断面,应考虑布置设备车辆如需,不得小于12m2。

高档、炮采工作面机巷、风巷设计断面不得小于8m2。

中厚偏薄煤层(煤厚1、3~2、0m)采煤工作面,两巷净高度不得低于2、0m。

工作面两巷支护设计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材料,禁止采用木支护。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本(2篇)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本(2篇)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煤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采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采煤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采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采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采煤作业安全。

第五条采煤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掌握采煤作业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采煤作业应依法取得采煤许可证,并定期进行采煤作业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与采煤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采煤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采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规范采煤作业区域和非作业区域。

第十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采煤作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二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采煤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采煤作业安全负总责。

第十四条采煤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备并拥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

第十五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目标和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九条采煤作业人员应接受采煤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采煤作业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采煤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定期培训。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采煤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正规循环作业,实现安全高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采煤生产必须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禁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

正规采煤方法是指: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安全出口、一个通向回风巷道、一个通向进风巷道,实现全负压或全正压通风方式的开采方法。

要保证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在高瓦斯煤层、突出煤层、自燃发火倾向严重煤层中,严禁留设落后出口,严禁巷道与采面形成台阶开采。

第三条矿井采煤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装备或者在采工作面变更采煤工艺时,必须经集团公司论证,具体论证事宜由生产管理处负责。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工作面设计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在施工前一个月组织审批。

第五条工作面设计必须依据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地质说明书进行。

设计应综合分析煤层厚度、顶底板岩性、地质水文情况及邻近采掘情况等,科学选择开采工艺和巷道布置方式,确定合适的通风、运输、运料、供排水、供电等系统和设备安装回撤路线。

第六条要依据地质条件,以安全高效为原则,确定工作面主要参数。

工作面采长设计,要科学合理。

在高瓦斯矿井或高瓦斯采区,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以及本煤层瓦斯抽放的效果,综采工作面采长不宜超过180 m,超过200m时必须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有治理瓦斯和防突的工程(专项)措施。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两巷位置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避开应力集中区。

综采工作面风巷或机巷设计断面,应考虑布置设备车辆需要,不得小于12m2。

高档、炮采工作面机巷、风巷设计断面不得小于8m2。

中厚偏薄煤层(煤厚1.3~2.0m)采煤工作面,两巷净高度不得低于2.0m。

工作面两巷支护设计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材料,禁止采用木支护。

第八条工作面切眼设计应选择在顶板完整、煤层稳定、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位置。

综采工作面切眼应优先采用锚网锚索联合支护方式。

第九条缓倾斜和急倾斜煤层在设计准备工作面时,合理伪斜布置,利于初采和采面上、下端头管理。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采煤技术,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高效运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矿山管理部门。

二、术语和定义2.1 采煤技术采煤技术是指在煤矿中采取的各种技术和方法,包括开采方法、采掘工艺、支护方式等。

2.2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指对矿山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

三、采煤技术管理责任3.1 矿长或矿山管理负责人应对采煤技术管理负责,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度。

3.2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采煤技术管理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四、采煤技术管理流程4.1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矿山采煤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煤层情况、巷道条件、设备设施等。

4.2 根据采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采煤计划和方案,并落实相关的技术措施。

4.3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4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和调整采煤技术管理方案,以保证矿山采煤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五、技术培训和交流5.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技术培训体系,对采煤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5.2 采煤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5.3 矿山应加强与其他矿山或相关行业的技术交流,共同解决采煤技术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

六、安全防护措施6.1 采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2 采煤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6.3 采煤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其安全可靠使用。

七、技术改进和创新7.1 矿山应积极推动采煤技术的改进和创新,提高采煤效率和质量。

7.2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研究和试验,探索新的采煤方法和工艺。

7.3 矿山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共同开展采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采煤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 2、每一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三台以上经集团公司认可的安全高效退
锚机(进、回风巷各一台,一台备用),并要作好检修维护工作,确 保退锚器的正常使用。损坏的退锚机必须及时更换。对锚杆的卸压可 采用套管扳手或风动扳手,进风巷还可使用螺母破切器对锚杆进行卸 压,回风巷严禁使用螺母破切器。
• 3、各矿(公司)应对退锚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退锚操作人员应 熟悉退锚器结构,掌握操作要领后方可上岗操作。
• 2、刮板输送机断链时,必须在机头(尾)处接链位置接链。处理断 链过程中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
• 11、加强对回采工作面顺槽巷道的维护管理,专人负责监测两巷道锚 杆、锚索及棚梁的支护状况,发现支护失效或巷道变形严重,要及时 采取补强措施、处理更换或扩巷整修。
• 1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因巷道超高采用罗架木构顶时,必须制定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罗架木必须构严背实,并要构满顶板,保证棚梁 受力均衡。罗架木之间要有构木,构木必须相互咬接,单体液压支柱 必须支在罗架木叠加处,防止出现倒棚或顶板冒落。
• 7、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冒顶区域附近可暂不放煤。15#煤采煤工作 面采空侧巷道端头三角煤破碎区域,要提前采取注胶等加固顶板措施, 预防冒顶事故发生。
• 8、采煤工作面沿采长方向坡度增大时(大采高支架以10°为标准, 普通支架以15°为标准),必须采取合理调坡、调整回进风推进度和 降低采高等措施,冒顶区域及坡度较大时必须坚持带压擦顶移架,并 采取有效的防倒架措施,确保支架有效接顶和防止支架歪架、倒架。 工作面处理倒架、歪架、死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防止内错尾巷风流短路
• 1、采煤过程中,在内错尾巷下方区域,严格控制采高。正常情况下, 内错尾巷及其前后各5架范围内采高不得超过2.4m;当煤层厚度小于 5m时,内错尾巷附近采高要控制在2.2m以内(以不影响机组通过为 原则)。

煤矿采掘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煤矿采掘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煤矿采掘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煤矿采掘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原则是:(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__-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__-2010等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

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提前编制、审批并贯彻规程、措施,不得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

采煤规程以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单位工程分别编制。

单头连续施工两条巷道(最多不超过两条),可以编制一份作业规程。

采区轨道上山绞车房、变电所、充电房等专用硐室要单独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巷道附属性硐室和长度小于6米的探巷可以包含在该巷道掘进作业规程中。

所有修护和零星工程都要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程如果地质条件、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同一工程仅更换施工队施工时,施工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同意,使用这一工程有效的掘进施工作业规程及相关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不允许未经批准借用规程、措施。

第二条必须建立健全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

由总工程师组织,全面做好采掘作业规程从编制执行到工程完工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即“地质说明书”、“现场勘查”、“编制”、“审批”、“贯彻”、“考试”、“实施”、“复审”、“总结”、“归档”,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作业规程的管理制度化。

第三条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由施工单位(施工区队)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2023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023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023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____年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采煤行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采煤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采煤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涉及采煤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三条安全技术管理原则安全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技术管理主体责任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采煤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第五条采煤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采煤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逐步完善。

第六条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编制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人员素质与培训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安全设备和技术装备的管理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和技术装备的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装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采煤作业安全措施第九条采煤作业前的安全准备采煤作业开始前,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到位。

第十条构筑支护和防治地质灾害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合理选择支护措施,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地质灾害措施,确保矿井稳定和工作面的安全。

第十一条通风和瓦斯管理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通风系统,确保矿井空气流通,并采取瓦斯监测和管理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火灾和爆炸防护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组织进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采煤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三篇)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三篇)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煤矿采煤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

第五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采煤技术管理第六条煤矿应当根据矿情和煤质特点,制定适宜的采煤工艺流程,确保煤矿生产效率和煤质。

第七条煤矿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采煤技术,提高采煤效率、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采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完善采煤技术资料。

第九条煤矿应当加强采煤设备、工具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加强采煤区域的通风、瓦斯、防火防爆等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章采煤工艺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当选择适宜的开采顺序和方法,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采煤布局、瓦斯抽采、支护等工艺规划设计。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加强采煤工艺和采煤设备的协调配套管理,确保工艺流程的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加强对采煤工艺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提高采煤效率和采煤质量。

第四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测和预警。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加强瓦斯检测、抽采和利用。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确保矿井空气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加强火灾防治技术管理,建立健全灭火装备与人员培训机制。

第五章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技术人员培训机制,加强技术人员知识和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加强对外培训和交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采煤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采煤生产管理,保障采煤生产的安全和高效,本规定制定。

二、技术管理1.采煤生产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采煤面应按国家标准和规定施工,合理配置作业面和工作面,保证作业面和工作面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采煤面的支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支护要牢固,防止支护失稳、漏煤和车间事故。

4.煤矿内部的排水、通风等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安全、高效地排放瓦斯等有害气体,保证采煤面和工作面的安全通风和煤炭产出。

5.在采煤生产中,应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采煤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三、生产安全1.采煤生产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

2.生产过程中,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

3.应定期进行矿井安全检查,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及时消除隐患。

4.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确保生产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四、环境保护1.采煤生产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和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在采煤生产中,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产生和排放,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并切实采取措施,对环境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和修复。

五、职业健康管理1.采煤生产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加强对矿工职业健康防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风险,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

3.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提高矿工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和防护意识,避免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

六、违规处罚1.对任何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制止,并对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2.对故意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和纠正,并同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作,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管理部门。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采煤是指通过开采煤矿,获取煤炭资源的一种经济活动。

然而,采煤行业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如煤矿透水、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

这些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为了保障采煤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加强采煤安全技术的管理。

本文将对采煤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煤矿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采煤过程中,爆炸和窒息是两种常见的灾害类型。

而煤矿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是有效预防这些灾害的重要手段。

首先,应对煤矿通风系统进行合理布局。

合理的通风系统布局能够有效分散煤尘和瓦斯,降低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的风险。

此外,通风系统的建设还应考虑到煤矿工作面的开采方式、敷设瓦斯抽放管道和煤尘防治设施等因素。

其次,要加强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

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对于保证采煤作业场所的气体浓度和温度在安全范围内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煤矿应制定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确保通风系统按照规定运行。

另外,还应加强通风系统的检修与维护。

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修与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系统中的故障和问题,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瓦斯抽放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瓦斯是采煤过程中常见的一种危险气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

因此,瓦斯抽放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对于矿井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选择适当的瓦斯抽放技术。

根据矿井具体的地质条件和瓦斯涌出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抽放技术。

常见的瓦斯抽放技术有集中排放、局部抽放和无害化利用等,选择适当的技术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瓦斯积聚和爆炸的风险。

其次,要加强瓦斯抽放设施的管理。

瓦斯抽放设施的管理涉及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等方面。

瓦斯抽放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效率高的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另外,还要加强瓦斯浓度的监测与预警。

通过瓦斯浓度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煤尘防治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煤矿采煤过程中,煤尘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一、前言采煤作为煤矿生产的核心环节,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与发展。

为了规范和管理采煤生产技术,保证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高效,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矿山生产是危险性行业,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必须以人为本。

所有采煤生产技术都必须以确保人身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安全为前提。

2. 高效生产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煤生产技术要追求效益最大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 环保原则采煤生产技术要注重环境保护,减少矿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尽量降低矿石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

三、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1. 采煤方法选择根据不同的矿井条件和采煤目标,合理选择采煤方法。

要评估采煤方法对矿井安全、矿石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影响,选择对矿山最有利的采煤方法。

2. 采煤设备的选择与维护选择适合矿井条件的采煤设备,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 通风系统管理通风系统是保证矿井安全的关键环节。

要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的清洗、检修,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矿井内空气的流通。

4. 瓦斯抽采管理对于瓦斯含量较高的矿井,要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

定期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瓦斯抽采的效果和安全性。

5. 煤与瓦斯的防治煤矿是瓦斯爆炸的高风险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对矿井内的煤尘和瓦斯进行定期清除和抽采,确保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安全。

6. 合理矿石储量管理矿石储量是矿山生产的关键。

要对矿石储量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矿山的可持续发展和生产的连续性。

7. 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要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的编制。

对矿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监测与评估对采煤生产技术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立数据分析和评估的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四、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采煤生产技术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监督与检查的机制。

2024年采煤技术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采煤技术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采煤技术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矿山安全法》及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淮北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煤矿企业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二节管理机构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是矿井实现安全高效的基础,各矿必须高度重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四条矿总工程师应对矿长负责,主管矿技术工作,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专业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六条矿井按要求配备采煤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监督、指导,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矿技术业务部门是矿井技术管理主管单位,负责全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节管理制度第八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程、规范、条例、标准、规定等执行。

第九条矿井技术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分析例会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图纸资料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使用和保管制度等,明确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十条采煤生产技术与地测、设计、掘进、调度、安监、机电、通风、运输、生产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或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矿井技术业务部门每年度、季度、月度必须编制采煤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业务部门对外提供资料、报表等,必须由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并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章基础资料管理第十三条为做好采煤生产技术工作,矿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备的图纸资料及要求:1:5000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须注明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巷、主要峒室和采区内的重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

某煤矿综采技术管理制度(5篇)

某煤矿综采技术管理制度(5篇)

某煤矿综采技术管理制度1、科、队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技术管理同现场实际相结合。

编制作业规程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详细、完善、具体、能够有效指导安全生产。

2、工作面投产以前,技术员根据采面地质说明书及采面现场实际情况认真编写采面作业规程,并严格按“十个环节”进行管理。

作业规程必须在试采前____天下发到各部门,否则对技术员罚款____元/次。

3、专项措施编制前,科、队技术员及队长必须先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处理办法,然后队技术员编写,科主管技术员把关后,再会审,专项安全措施必须在施工前____天下发到各部门,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措施。

4、技术员必须根据地质月预报及采面现场实际情况、巷道失修情况,按科分管技术员安排,认真制订工作面遇老空、老巷、过地质构造带及其它特殊情况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扩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采面生产及巷修安全,无措施施工(含没有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对队长罚款____元/次,对技术员罚款____元/次。

已制订措施贯彻不到位、发放不及时、漏项、出现文字图表错误、用语不规范、影响施工罚技术员____元/次.项。

5、作业规程、专项措施必须认真贯彻,并有贯彻记录和贯彻签名,凡不不参加学习严禁下井,每发现不学习措施下井,每次对技术员罚____元,下井职工按违章论处,班组长违犯规定对责任人,加倍处罚。

6、建立技术工作自觉联系制度,保证采煤工作面出现特殊问题和特殊扩修巷道能够及时制订专项措施,否则罚款____元/次。

7、作业规程和专项措施,必须严格按矿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制订及会签,技术员要签名,队长要签署意见并参加会签,会签以前技术员必须首先作好施工平面图、剖面图,影响会签按交给任务完不成执行罚款。

8、作业规程及措施,每月职工会必须贯彻学习,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____元/次。

9、技术员必须认真搞好地质预报、回采总结等技术管理,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否则罚款____元/次。

2024年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

2024年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

2024年放顶煤开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放顶煤开采活动,保障煤矿生产和矿工安全,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业煤矿开采活动。

第三条放顶煤开采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申请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始可进行放顶煤开采。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第六条放顶煤开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放顶煤开采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设计工作,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

第八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进行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工作面和井下通风条件,防止发生瓦斯爆炸、顶板坍塌等事故。

第九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培训矿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放顶煤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三章放顶煤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作面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保证采矿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作强度,确保矿工的休息和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放顶煤开采中,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放顶煤开采后的环境保护第十五条放顶煤开采后,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六条放顶煤开采后,煤矿企业应当清理和处理好矿坑废弃物和废水,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放顶煤开采后,煤矿企业应当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和改善受损的生态系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煤矿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的事故,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4篇)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4篇)

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标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三条放顶煤开采指的是煤矿井下采动的顶煤。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置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五条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放顶煤开采的规划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制定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生产措施;(三)监督检查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四)开展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培训;(五)研究和推广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技术方法。

第三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放顶煤采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保障安全生产。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选择适当的煤矿放顶煤开采方法和采用安全技术设备。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煤矿放顶煤采区应当进行科学的勘探和测量,准确掌握地质信息,制定科学可行的开采方案。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矿放顶煤采区的地质条件和采矿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技术装备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放顶煤开采设备和机械设备,保障矿工的安全操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定期维护保养的放顶煤开采设备和机械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放顶煤开采设备和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救援装备和安全器材,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矿工安全救援。

第五章安全技术培训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放顶煤采矿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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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技术管理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采煤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矿山安全法》及上级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淮北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煤矿企业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二节管理机构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系统性,是矿井实现安全高效的基础,各矿必须高度重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第四条矿总工程师应对矿长负责,主管矿技术工作,按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专业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六条矿井按要求配备采煤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监督、指导,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 2 页共 2 页第七条矿技术业务部门是矿井技术管理主管单位,负责全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节管理制度第八条采煤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程、规范、条例、标准、规定等执行。

第九条矿井技术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分析例会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图纸资料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使用和保管制度等,明确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十条采煤生产技术与地测、设计、掘进、调度、安监、机电、通风、运输、生产等部门应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有业务联系时,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或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矿井技术业务部门每年度、季度、月度必须编制采煤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业务部门对外提供资料、报表等,必须由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并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章基础资料管理第十三条为做好采煤生产技术工作,矿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备的图纸资料及要求:1:5000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井上下对照图:须注明井下主要开第 2 页共 2 页采水平的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石门、主要上下山、总回风巷、主要峒室和采区内的重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编号。

井田技术边界,保安煤柱的围护带和边界线,并注明批文号。

1:2000采区采掘工程平面图(含煤层底板等高线):须及时标注采掘工作面推进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标注各掘进队伍活动情况;凡是准备工作面的,都要在图纸上填绘设计工作面巷道系统;未施工的巷道用虚线表示,已施工的用实线表示,并标注施工队伍名称、月末施工位置。

回采工作面要标注投产、收作日期,月收尺线及预计收作线。

1:1000采煤工作面平面图:要求用不同颜色标注通风、出煤、运料等系统及避灾路线,各种巷道交岔点层位正确清晰。

通风系统要标注相应的通风设施;有水害威胁的要加注排水系统,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采煤队名称、投产日期、收作日期及预计收作线填绘清楚;各工作面主要巷道名称要标注清楚;主要机械设备要用图例标注;即将投产的工作面,要提前15天上报该面平面图。

煤层综合柱状图及有关剖面图。

所有图纸均要求折叠成19cm×27cm标准图纸,且图标栏在外,原则上每年年初更新一次,各种图纸填绘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

第十四条技术业务部门要实现技术资料管理档案化,做到一面一档案,一面一总结。

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图纸;工作面设计及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等专项设计及批复;隐蔽工程记录;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地质预报;复查记录;初第 2 页共 2 页放及收作卡片;回采大事记,技术总结报告等。

第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及时编制“技术总结报告”,在工作面收作后一个月内提交,经采煤副总审核签字后,交技术管理部门归档。

技术总结报告主要内容:㈠工作面基本概况。

㈡巷道布置方式、支护设计的适应性分析。

㈢采煤方法选择的优缺点分析。

㈣矿压显现与顶板管理。

㈤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㈥安全专项(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及实施效果。

第十六条其它必备资料:采煤工作面月度地质预报,矿压记录及分析图表总结等。

第十七条矿技术业务部门每月初向公司上报报表及有关交换图纸。

上报报表主要有:矿井生产动态月度分析总结表、采煤队工作月报、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生产接替表、采煤机械化工作面情况表等。

交换图纸主要有:1:5000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采区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采煤工作面平面图等。

报表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第 2 页共 2 页㈠矿井生产动态月度分析总结表。

其内容包括:矿井当月原煤计划、完成情况、累计计划、累计完成、机械化情况;本月内各面支护方式、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对应措施;下月生产情况预计;各回采线接替情况等。

㈡采煤队工作月报。

上报矿井回采产量、掘进煤量和其它煤量。

㈢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生产接替表。

初放表内要填写本月初放结束工作面以及下月预计初放工作面情况;生产接替表中各种累计产量均从本年度开始累计;凡是本年度出现的工作面以及各工作面产量都要在该表中体现;接替工作面要与生产工作面保持对应,并填清接替时间、剩余工程量等。

㈣采煤机械化工作面情况表。

工作面初期参数按该面最初的参数填写,当月情况按要求填报,并与采煤队工作月报相一致;累计情况从本年度开始累计。

第三章采煤生产技术管理一般规定第十八条采煤方法的选择。

严格采煤方法选择审批制度,采煤方法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程、规定,采用特殊方法开采时,必须经集团(股份)公司审查批准。

第十九条采煤工艺的选择原则:㈠坚持以机械化开采为主,炮采开采为辅。

㈡坚持工艺与客观条件、技术装备相匹配。

第 2 页共 2 页㈢坚持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减轻职工劳动强度。

㈣坚持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第二十条“三下”采煤。

井田内铁路、水体、建筑物下的可采煤炭资源,都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设计,经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后,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按设计及有关批复实施。

第二十一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须编制专门的工作面设计,并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

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采煤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生产过程中回收切眼里侧或工作面两侧煤柱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腰巷等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单体支柱工作面超前支护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第 2 页共 2 页1.6m。

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第二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其中: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铰接顶梁和坑木各不少于20根)。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分段集中使用。

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第二十五条矿山压力测定。

矿井必须掌握各开采煤层矿压显现规律,对新投产矿区、矿井的首采煤层,应开展矿压显现规律研究工作,对首次采用薄煤层、大采高、沿空留巷、充填开采、注浆减沉等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矿压观测设计,为设备选型和顶板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六条采煤生产过程中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出现地质构造等,采区技术人员要及时向矿技术业务部门汇报处理。

第四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第二十七条采煤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法规。

每一采煤工第 2 页共 2 页作面投产前必须有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二十八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原则: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工作面单产水平。

第二十九条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采煤技术管理规定》、《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大纲》、《采煤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等要求。

第三十条作业规程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全面,文字练达,术语规范,通俗易懂,图表齐全、清晰、准确。

第一节作业规程的编制第三十一条作业规程编制前1个月,相关部门提供以下技术资料:㈠矿地质部门根据钻孔资料及巷道施工实际情况,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工程平面图、巷道平剖面图及地质素描、工作面综合柱状图等。

㈡矿技术部门提供采煤工作面设计、本煤层相邻工作面或相邻采区的矿压观测等相关资料。

㈢巷道施工单位提供巷道隐蔽工程记录。

应包括盲巷,废巷及漏冒顶的位置、范围、处理方法及结果等,并附图说明。

第 2 页共 2 页㈣机电部门提供机电设备选型及供电设计。

㈤通风部门提供“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测设计等。

第三十二条技术业务部门提前20天向采煤区队下达有总工程师签发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采煤区队技术员在工作面施工前10天(特殊情况例外)将作业规程编制完毕。

规程编制期间,技术员必须深入现场,熟悉掌握实际情况,征求区队意见,依据有关规定、技术资料认真编制,严禁抄袭。

经区队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技术业务部门审批。

第三十四条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应遵守下列规定:㈠《煤矿安全规程》中明确要求在采煤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㈡《煤矿安全规程》、《采煤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采煤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采煤作业规程中标明出处,但在贯彻采煤作业规程时,必须同时贯彻其相关条文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五条以下情况需编制或补充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㈠单体支柱工作面的装面、初放、收作,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等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㈡含水层下、承压水上或提高开采上限开采时,按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股份)公司批复意见编制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第 2 页共 2 页㈢因条件发生变化,改变采煤工艺、支护方式的,必须及时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㈣高瓦斯、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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