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 成因及对策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酒驾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酒驾问题的整改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深入了解酒驾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本文将从酒驾问题的危害性及成因、防控手段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酒驾整改工作提供参考。
1. 酒驾问题的危害性酒驾不仅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还会对社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首先,酒驾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严重的破坏。
其次,酒驾会引起财产损失的增加,修车费、保险索赔等都会增加社会负担。
此外,酒驾还会引发道路冲突,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酒驾问题的危害性,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
2. 酒驾问题的成因酒驾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个人心理、社会环境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首先,在个人心理方面,一些人对酒精的安全性和酒驾危害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其次,在社会环境方面,酒席文化的普遍存在使得酒驾现象比较常见。
此外,酒驾的整改对于各个环节的配合也存在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全面分析酒驾问题的成因,以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
3. 酒驾问题的防控手段为了有效解决酒驾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手段。
首先,加强对酒驾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酒驾问题的认识。
通过宣讲、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酒驾的危害性,唤起公众的道德责任和自律意识。
其次,完善酒驾防控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
应该加大罚款数额和吊销驾驶证的力度,使得酒驾者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此外,提高监测手段和技术手段的能力,加大对酒驾的检测力度。
通过酒精检测仪等设备的使用,提高酒驾的检测准确率和时效性。
通过这些防控手段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降低酒驾发生的概率。
4. 酒驾问题的整改措施为了全面整改酒驾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立法工作,完善酒驾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酒驾的惩罚力度。
酒类行业中的酒驾问题及整改措施
酒类行业中的酒驾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酒类消费在城市和乡村都得到了广泛普及。
然而,由于不负责任的饮酒行为,酒驾问题在饮酒文化盛行的国家中变得尤为突出。
本文将探讨在中国酒类行业中对于酒驾问题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一、现状分析1.1 酒驾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因为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数据显示,在中国每年因为饮酒过量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高达数万人之多。
1.2 造成原因分析(1)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有关刑法、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罪处罚力度已经加大,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局限性,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教育宣传不足:对于风险意识淡化、替代心理产生等问题,需要加大酒驾危害宣传教育的力度。
(3)酒店、餐厅管理松懈:有一些酒店、餐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了对顾客的有效监管和提醒。
二、整改措施2.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与执行(1)提高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交通法规、刑法相关条例,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惩罚力度。
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标准要更为明确,并加大处罚威慑力度。
(2)系统化建立新机制: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强化警务人员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合作。
同时借助科技手段提高查处效率。
2.2 积极宣传教育(1)加大对酒驾危害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社会活动等途径全面展示因饮酒驾车所引发的意外事故和负面后果,增强公众对于饮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
(2)加强对驾驶员的酒驾风险教育:开展针对各年龄段驾驶员的酒后驾车危害性教育,普及安全出行的常识和技巧。
(3)鼓励媒体参与:鼓励媒体赞助、支持和参与相关短片、广告等公益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形成拒绝醉驾的正能量。
2.3 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1)建立责任制度:对于高风险行业如大型仓储物流、酒店等,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监管。
(2)强化消费者提醒:在就餐或购买过程中提供合理的服务,向消费者解释过量饮用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协助为返家提供代步方式。
关于酒后驾驶调研报告
关于酒后驾驶调研报告
标题:酒后驾驶调研报告
摘要:
酒后驾驶是一种危险行为,不仅对驾驶者本人安全构成威胁,也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潜在风险。
本调研报告旨在分析酒后驾驶的现状、原因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关问题的建议。
一、引言
介绍酒后驾驶的定义和背景。
解释为什么酒后驾驶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并阐明调研的目标和方法。
二、调研结果分析
1. 酒后驾驶的普遍性:通过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酒后驾驶的普及程度。
2. 酒后驾驶的危害:总结酒后驾驶对驾驶者、乘客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潜在危害。
包括事故发生率的比较,事故伤亡情况的统计等。
3. 酒后驾驶的原因:分析酒后驾驶行为的主要原因,包括酒量、个人态度和社会文化等因素。
4. 社会对酒后驾驶的认知:调查社会公众对酒后驾驶的认知水平和态度,了解他们对于相关法律的看法。
三、解决方案与建议
1.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通过提高处罚力度和改进检测技术等措施,增加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威慑力。
2. 提供更多的替代交通选择:推广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共享单车等替代交通方式,减少酒后驾驶的动机。
3. 教育和宣传工作:通过教育活动和宣传广告,提高公众对酒后驾驶危害的认识,培养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
4. 酒店、酒吧及其他娱乐场所的责任:加强对酒店、酒吧等场所对顾客的酒后驾驶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四、结论
总结酒后驾驶调研报告的主要发现,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注:该报告仅为模板,实际调研报告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编写。
酒驾成因及预防对策
酒驾成因及预防对策酒驾作为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行车安全,也对驾驶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了解酒驾成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对策,对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1. 酒驾成因酒驾的成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1 酒后判断力下降饮酒后,酒精成分会进入人体大脑,影响判断力、反应能力和注意力。
酒后驾驶者容易出现错误判断,对交通信号和行人行为的反应迟钝,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1.2 自我感觉良好在饮酒后,酒精会给人一种放松和快感的感觉,使驾驶者误以为自己还能正常行驶。
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错觉会导致酒驾的发生。
1.3 社会文化和心理因素饮酒在一些社交场合被视为正常行为,并被认为是表达人际关系的一种方式。
一些人可能出于社会压力或情绪问题而选择饮酒,并因此酒后驾驶。
1.4 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一些人对于酒驾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缺乏敬畏之心。
这种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的情况下,更容易选择酒后驾驶。
2. 预防对策为了减少酒驾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对策。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2.1 提高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酒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者对酒驾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的认知。
例如,通过媒体广告、交通安全教育课程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酒驾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2 社会共识建设加强社会共识建设,强调酒驾的不道德性和社会危害。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酒驾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使酒驾成为一种不被接受的行为。
2.3 酒驾检测和处罚力度加大加大对酒驾的检测力度,通过现场呼气测试、抽血等方式对涉嫌酒驾的驾驶者进行检测。
同时,对酒驾者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等,以此来遏制酒驾的发生。
2.4 加强酒驾宣传教育加强酒驾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酒驾的危害,提醒人们要理性饮酒,酒后不开车。
同时,针对饮酒人群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避免酒后驾驶的发生。
浅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及综合治理5篇
浅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及综合治理5篇第一篇:浅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及综合治理浅析酒后驾车的综合治理【摘要】随着酒后驾车发生的一幕幕惨剧,酒后驾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治理酒后驾车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章从酒后驾车的原因,借鉴一些治理酒后驾车的成功经验,为酒后驾车的综合治理提出对策。
【关键词】酒后驾车;原因;综合治理.近年来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马路杀手”。
酒后驾车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很大的伤害,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对于人们的出行安全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都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2011年3月5日南昌市庐山中大道发生一起两死四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确认肇事司机廖为明系为酒后驾驶。
2011年5月9日高晓松因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3倍。
尽管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中频频重拳出击,但是由于酒后驾车是个社会顽疾,其反复性高,效果却不是特别满意。
仅靠专项行动彻底解决酒后驾车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如何有效治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成为当前我们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酒后驾车的原因分析(1)立法层面有瑕疵。
虽然在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一条作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但从刚通过的法规上看,此规定还存在着许多争议。
如醉酒驾车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何为“情节恶劣”“恶劣”到什么程度?另外,修正案中“追逐竞驶”这种表述将来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定?这些都给我们留有想象的空间。
由此可见,当司法机关审判时,其依据的法律法规显然没有发挥其能量。
(2)行政执行力度相对过轻。
酒后驾车的治理需要交警人员进行现场监查和处罚,而且监查的程序等都较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复杂。
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者:曹仕旺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有力遏制醉驾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2012年2月,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均为醉酒驾驶案件)27件27人,已经提起公诉25件25人,已判决25件25人。
从当前的情况看,醉酒驾驶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现对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分析如下:一、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从犯罪嫌疑人身份来看,均为男性,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有19人占总人数的%;少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
(二)从案发时间来看,多发生于夜晚和节假日期间。
其中发生在夜晚15人,占总人数的%;发生在节假日9人占总人数的%;只有3件是发生在白天,占总人数的%。
(三)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机动车类型来看,绝大部分是摩托车,有26人占总人数的%;驾驶小车的1人,占总人数的%。
(四)从犯罪嫌疑人案发年龄来看,绝大多数都处于中青年阶段,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为岁(五)从犯罪嫌疑人学历来看,醉酒驾驶者的学历普遍较低,最高学历为高中文化,小学文化占总人数的%。
(六)从采取的强制措施来看,绝大部分采取取保候审。
其中,被决定逮捕的2人,占总人数的%;被取保候审的25人,占总人数的%。
(七)从判决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其中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23人,占总人数的%;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还有2人未判决。
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基本成因一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喝酒敬酒成了一种热情好客的习俗。
随着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机动车辆在逐年增加,而朋友聚会、家庭宴会、节日庆祝时又免不了喝酒,导致酒后驾驶甚至酒醉驾驶。
浅谈酒后驾车的原因与防范对策(共5则范文)
浅谈酒后驾车的原因与防范对策(共5则范文)第一篇:浅谈酒后驾车的原因与防范对策(共)浅谈酒后驾车的原因与防范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普通百姓家庭,二轮摩托车普及千家万户。
然而,酒后驾车现象越来越多,酒后驾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酒后驾车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酒后驾乘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繁多,害人害己。
虽然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对酒后驾车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可酒后驾车就是阴霾不散,屡禁不止,有些驾驶人明知故犯,存在“酒醉三分醒”不碍事的错误心态,但往往由此酿成无数的交通惨案和家庭悲剧。
为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车采取许多防范措施,但是酒后驾车不但不能杜绝,而且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一、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原因1.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其历史可上溯几千年。
酒,自古以来被誉为玉液琼浆,它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举杯共饮”更是一种象征欢聚、交流和友谊,“葡萄美酒夜光杯”的美妙诗句传诵千古而不衰。
中国人自古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无论是婚丧嫁娶、亲友团聚都离不开酒;同事集会、同学会、战友会、同乡会等聚会离不开酒;公务接待、上下级来往、单位会议餐宴等离不开酒;商场生意交往离不开酒;互相之间应酬离不开酒;夏天江边乘凉也离不酒;甚至于伤心烦愁时也得借酒浇愁也离不酒,千杯万杯不醉的酒国英雄大有人在,先干为敬,敬酒必喝,宾主双方喝的尽兴方能表达各自诚意。
有车族面对这荡漾而热情的酒杯总是难以拒绝的原因。
2.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过低及制约方法有限也是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有些人明知酒后驾车属于交通违法,且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可为何仍有那么多人铤而走险拿自己和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开玩笑呢?归纳起来有那么几点的心理:首先是,侥幸心理使不法者以身试法,相当一些驾驶人自认车技好,喝点酒对行车安全无妨,甚至会开得比平时好,只要车速不快,小心点,不会有什么关系的;有的人自认为自己海量,喝那么一点酒,比没喝时还清醒。
危险驾驶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建议
危险驾驶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建议【摘要】酒驾入刑以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对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从快惩处了一批醉酒驾车犯罪分子,取得显著成效。
本文试图通过对某地区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入手,分析研判出其特点、形成原因并提出预防、减少该类案件发生的有效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危险驾驶;酒驾;对策近年来,酒后驾驶行为多发、高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后果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公安机关统计,2008年,全国共发生7518起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案件,死亡3060人;2009年1月至8月,共发生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
①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就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公布了两起酒醉驾车的犯罪典型案例。
②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自此,酒后驾驶行为纳入《刑法》。
新法规实施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应用好用足刑法武器,依法惩处危险驾驶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止危险驾驶行为上升势头,切实维护了公共安全。
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特点以某地区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为基点,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颇具普遍性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总量较大。
该地区醉酒驾车犯罪案件惩处力度较大。
2011年,该地区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收案总量的近四成,且均为醉酒驾车类案件。
二是涉案车辆主要是摩托车。
醉酒驾驶摩托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占该类案件总量的近九成,绝大多数案件均系在行驶途中被查获。
查获案件中,驾驶无证或无牌摩托车的较多。
三是涉案对象多为农民、无业人员。
涉案农民、无业人员占涉案人员的近八成以上,且98%以上为男性,普遍文化程度较低。
二、危险驾驶犯罪多发的成因就2011年某地区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的特点,不难看出,酒驾犯罪较为多发,而追逐竞驶行为基本没有。
酒驾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怎么写
醉驾: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引言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驾驶者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降低酒驾行为的发生率,保障交通安全,必须深入研究酒驾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本文将从酒驾的原因分析入手,探讨酒驾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关的整改措施。
一、酒驾的原因分析酒驾行为的背后存在着一系列的原因。
从广义上讲,酒驾的原因可以分为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
1. 个体因素a. 酒精依赖与缺乏自控能力一部分驾驶人员可能存在酒精依赖问题,他们无法做到在酒精的诱惑面前保持冷静,并容易受到酒精的控制。
同时,一些司机可能缺乏自控能力,无法抵御酒精对决策的影响,从而选择酒驾。
b. 忽视酒驾的严重后果部分驾驶人员可能对酒驾的后果产生了轻视,他们对自己可能面临的处罚和风险缺乏充分的认识,因此在面对酒驾选择时,容易忽视风险。
2. 社会因素a. 广告宣传不到位一方面,部分地区对酒驾的宣传和警示不够,使得驾驶人员对酒驾的危害有所忽视;另一方面,一些广告存在着“酒驾是正常行为”的误导,进一步降低了人们对酒驾的警惕性。
b. 酒驾认知不足许多人对于酒驾不了解或认知不足,他们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饮酒后驾驶对于自己和他人的危害。
这种缺乏酒驾的认知也成为酒驾行为高发的原因之一。
二、酒驾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酒驾问题,我们可以从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出发,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来减少酒驾的发生。
1. 个体层面a. 宣传教育通过加强酒驾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员对酒驾危害的认知度,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途径,广泛普及相关知识。
b. 个体自控能力培养通过开展酒驾自控能力培训,提升驾驶人员的自控能力和决策能力,使其能够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
2. 社会层面a. 加强执法力度对于酒驾违法行为,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惩酒驾者,对其进行罚款、吊销驾照等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及对策分析
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及对策分析酒后驾车是指醉酒者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下面将从危害原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降低驾驶能力:酒精类物质会直接影响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工作,从而降低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注意力。
醉酒者经常出现疲劳、困意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 减弱身体协调能力:酒精会干扰身体的神经系统,影响肌肉的控制和协调能力。
醉酒者的身体机能下降,可能出现行动迟缓、行走不稳和平衡感下降等情况,驾驶时很难正确操作方向盘、刹车和油门等控制装置。
3. 影响判断和决策能力:酒精会显著影响大脑皮层,降低酒后驾驶者的判断和决策能力。
醉酒者往往过于自信,容易做出冒险行驶、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针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1. 强化法律法规: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酒后驾驶的意识和禁忌。
对于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要依法严惩,加大对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2. 增加交通执法力度:通过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定期组织酒驾检查,对怀疑酒后驾驶的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酒后驾驶者及时进行处罚,并吊销或暂扣驾驶证,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行为。
3.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对酒后驾驶的宣传教育,传播酒后驾驶的危害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严惩,提高公众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媒体广告、公益宣传、教育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强调个人行为的重要性,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酒驾观念。
4. 提供便利的代替交通方式:为了减少酒后驾车的发生,政府和社会可以提供更多的代替交通方式,例如提供免费或廉价的出租车服务,建设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方便市民出行。
酒后驾车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我们要从法律法规和交通执法力度、公众意识引导和宣传教育、提供代替交通方式等多个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研究》范文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醉酒型危险驾驶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仅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也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其完善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一)犯罪行为频发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频发,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这主要源于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对酒后驾车的危害认识不足,以及部分地区执法力度不够严格等因素。
(二)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存在法律空白和漏洞。
例如,对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的认定标准、处罚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执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社会监管不力社会监管在预防和打击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社会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
三、完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路径(一)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首先,应完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明确罪行构成要件,为执法机关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使驾驶员望而却步。
此外,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和漏洞,为打击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提高驾驶员法律意识加强驾驶员的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向驾驶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
(三)强化社会监管力度加强社会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可以通过加强交通执法、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科技监管等方式,提高社会监管的效率和力度。
同时,应加强对酒驾行为的曝光和惩治,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驾驶员不敢酒后驾车。
浅析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浅析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原因,危害及对策
王 建 民 夏 廷 高 (江 苏 省 淮安 市 公 安 局 楚 州 分 局 交 巡 警 大 队 二 中 队 223001)
今 年 以来 ,互 联 网上 连 续 曝 光 酒 后 驾 车 酿 成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事 件 ,已 引起 各 级 政 府 领 导 的 高 度 重 视 。各 地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也 相继 采取 多 种措 旋 、开 展 一 系 列 酒 后 驾 车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严 厉 打 击 酒 后 驾 驶 违 法 行 为 , 但 酒 后 驾 车 酿 成 的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仍 时 有 发 生 。笔 者 结 合 自 己 日常 交 通 管 理 实 际 ,浅 析 酒 后 驾 车 屡 禁 不 止 的 原 因 、危 害 及 对 策 。
法 过 程 中来 自各 个 方 面 的 干扰 ,甚 至 来 自于 某些 领 导 的 干 扰 等 等 。三 是 法 制 缺 失 。在 有 些 头 脑 中 ,甚 至有 些 官 员 的 头 脑 中 ,交 通 安 全 法 制 意 识 相 对 单 薄 ,不 能 把 交 通 法 和 刑 事 法 律 平 等 的对 待 。认 为 交 通 法 弹 性 大 ,刚 性 差 ,即 使 违 反 了 也 无 大 碍 ,打过 招 呼 就 了事 。 有 的 地 方 甚 至 以 牺 牲 法 律 为 代 价 ,作 为 招商 引资 的优 惠 条 件 。这 样 法 制 环 境 ,造 就 一 些 特 权 公 民 ,使 法 律 的 公 信 力 受 到 了严 重 损 害 ,背 离 了 法 律 面 前人 人 平等 的法 制 原 则 。
(四 )法 制 因 素 。 主 要 表现 在 以 下三 个方 面 :一是 立 法 偏 轻 。 目前 ,我 国 的 对 酒 驾 的 处 罚 只 有 暂 扣 驾 驶 证 , 拘 留层 面 。对 酒 驾 的 震 慑 力 不 够 。二 是 执 法 偏 弱 。执 勤 民警 在 查 纠 酒 驾 时 ,往 往 面 临酒 驾 人 员 不 合 作 ,甚 至 公 然 拒 绝 ,暴 力 对 抗 。而 道 路 执 勤 民 警 往 往 只 有 一 人 或 者 两 名 ,对 酒 后 不 能形 成 有 效 震 慑 ,对 酒 后 耍 洒 疯 的 人 往 往 不 能 有 效 制 止 。 只有 组 织 大兵 团联 合 作 战 ,才 能对 酒 驾 形 成 压 倒 性 的优 势 。 而经 常 性 的组 织 兵 团作 战 ,又 会 牵 制 太 多 警 力 ,影 响 其 他 正 常 交 通 管 理 工 作 ,加 之 管 理 存 在 盲 区 ,在 一 些边 远 乡镇 ,管 理 还 没 覆 盖 ,还 有 在 执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 问题的背景酒驾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每年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与酒驾有关,导致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双重损失。
酒驾不仅危害了个人的生命安全,也破坏了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定。
2. 酒驾存在的问题酒驾有以下一些主要问题:2.1 道德意识缺失:酒驾行为背后反映了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即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漠不关心。
这种缺乏道德意识的行为对社会秩序和文明度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2.2 交通事故增多: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不清醒和反应迟钝的状态下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2.3 职责追究困难:酒驾在许多案例中往往伴随着驾驶人逃逸的行为,这给法律追究带来了困难。
一些酒后驾驶者也往往很难被有效地检测出来,这给现场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3. 酒驾整改措施为了解决酒驾问题,社会各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3.1 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在立法上加大了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增加了对酒驾犯罪的处罚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威慑作用。
还通过加大对酒驾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和执法效率,提高了酒驾被查处的概率。
3.2 社会宣传教育:社会各界积极宣传反对酒驾、拒绝酒驾的理念,提升大众对酒驾的认识和警惕性。
组织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提高对酒驾危害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的抵制酒驾的氛围。
3.3 科技手段的应用: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一些科技手段被应用到酒驾治理中。
个人饮酒检测仪的普及,可以通过检测驾驶者的呼气中酒精浓度,提高酒驾被发现的概率。
通过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可以实现对驾驶行为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酒驾行为。
4. 个人对酒驾问题的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道路使用者,每个人都应该对酒驾问题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零容忍态度。
酒驾行为不仅危害自己,也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
个人应该增强道德意识,坚决守法不酒驾,并积极参与到酒驾整治的行动中。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研究》范文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车辆拥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峻性愈发显现。
其中,醉酒型危险驾驶行为给公共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针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及完善路径,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现实问题1. 法律意识淡薄许多驾驶人对于醉酒驾驶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将法律视作空文。
这反映出公众在交通安全法规方面的法律意识亟待提高。
2. 执法难度大醉酒驾驶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执法机关在查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取证难、执法成本高等问题。
3. 处罚力度不足当前,针对醉酒驾驶的处罚措施主要以罚款、吊销驾照等为主,但这些措施往往难以对驾驶人形成足够的威慑力,部分驾驶人仍会铤而走险。
4. 法律漏洞现行法律在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认定、量刑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如对醉驾后引发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够明确等。
三、完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路径1.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公众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大执法力度执法机关应加大查处力度,采用高科技手段如智能监控设备等,提高取证效率和执法效果。
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醉酒驾驶行为。
3. 完善法律制度(1)明确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应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醉酒驾驶认定标准,以便于司法实践中的操作和执行。
(2)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醉酒驾驶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如增加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措施,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3)完善事故责任认定:针对醉驾后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应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和赔偿机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终身禁驾制度:对于多次醉驾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应建立终身禁驾制度,以示惩戒。
办理醉驾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办理醉驾#件存在的同龜啟辦玦遗试文丨曹品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已成常态化,两年多来累计查获涉案人员152人,,笔者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基层执法办案经 验,现就办理醉驾案中遇到的难题、应 对措施与大家分享、探讨。
一、 醉驾案件的特点醉驾行为主要集中在男性且以中年 人居多;案发时间不固定,夜晚22时至 次日凌晨4时醉酒驾车的发案率极高,午间也有一部分;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比例较大二、醉驾案件办理存在的难点及问题调查取证的难点一是单方事故中醉驾证据收集难度较大,仅有一方当事 人,且大部分事故发生在深夜,目击证 人较少,需要大量开展寻找目击证人、调取沿途监控录像、说服教育当事人等工作。
二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被送到医院治疗,无法或拒绝配合血液提取,导致取证难。
三是双方事故中,另一方当事人借故逃离现场或找人“顶 包”,以致判定当事人是否酒驾的难度较大。
案件办理的难点,,目前交通事故案 件都是由事故处理民警来办理,但警力 不足导致办案人员在处理大量一般交通事故的同时,还要处理流程更加复杂、繁琐的醉驾案件,工作强度大,案 件无法做到快侦快破,结案率偏低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一些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然遵循着传统办案模式,过度依赖嫌疑人的口供,不能科学、全面地收集证据。
在接到报案后,不注重对案发现场的勘查,使一些物证遗漏或因环境等因素缺失同时,由于办案人员的疏忽、责任心和证据意识不强等原因,民警未能及时提取关键的证据材料,提取血样后未及时送检,造成关键证据的证明力丧失,导致一些案件定罪证据不充分。
三、办理经验及建议及时锁定关键证据.在办理醉驾案件过程中,物证因为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往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要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血液样本,这一物证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要扣留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机动车;最后,要采集完整的录音录像,有效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
浅探当前危险驾驶案高发的特点、原因及解决对策
浅探当前危险驾驶案高发的特点、原因及解决对策一、当前危险驾驶案高发的特点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汽车已逐渐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工具,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但汽车驾驶手法的不合理、道路交通标准管理不规范等各种因素,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危机。
危险驾驶一词源于英语Dangerous Driving,它是指驾驶员以危险的方式驾驶,威胁到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并带来对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伤害。
当前,危险驾驶的案件越来越多,危害重大,给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不小的威胁。
而且,危险驾驶犯罪的本质上,其个人行为已经脱离了正常范畴,其被告人对法律没有一点尊重和敬畏之心,成为违法的元凶。
这些案件也逐渐积累起来,形成一定的社会问题。
当前危险驾驶案的高发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多发且危害大近年来,在我国各地接连发生了许多危险驾驶的重大事故,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恐慌。
而这些事故的严重性都表现在其危害的范围和程度上,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暴露了许多驾驶员的驾驶技能不佳或是对法律法规的意识存在缺失等现象,其危害性也是越来越大。
2. 行为形式与手段多样危险驾驶的手段和形式多样,并且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司机可以通过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方式来展示自己个性和技能,带有一定的挑衅性,这些状况异常的行驶方式危害极大,不仅会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道德问题。
3. 驾驶员年龄和驾龄不断降低部分驾驶员年少轻狂,缺少道路交通文明素质,自以为是、鲁莽冒进,加之对车辆的操作技能欠缺,甚至恐怖、惊险的驾驶动作,导致意外频发。
另外一部分驾驶员由于驾龄久了,也会麻痹大意,经常不服从交警指挥,随意闯红灯等行为,危害性不小。
4. 交通管理不规范当下的交通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某些路段的交通监管比较松散,交通标线不清晰,导致不少“老司机”觉得道路上的规矩、信号灯、交通标记全部都是“摆设”,或者会抱有侥幸心理,擅自闯禁停区域、逆行、违法停车等,从而引发危险驾驶恶劣行为。
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及对策分析
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及对策分析一、酒后驾车的危害原因1. 酒精对驾驶技能的影响酒精会影响人的身体神经系统和感知系统,降低驾驶者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注意力,使驾驶者在道路上无法有效地认识和应对突发情况,从而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2. 酒后驾车容易导致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容易造成车辆的失控和碰撞,严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据统计,酒后驾车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影响了公共交通秩序和安全。
3. 酒后驾车导致道路交通堵塞饮酒后驾车的人容易出现视线模糊和判断错误,从而在道路上频繁变道或者超速行驶,导致道路交通拥堵,影响了其他道路用户的正常行驶。
4. 酒后驾车对社会秩序的影响酒后驾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道德规范,损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和社会治安问题。
二、酒后驾车的对策分析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力度宣传和教育酒后驾车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摒弃酒后驾车的不良行为。
2. 严格执法和加大打击力度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加以严惩,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执法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罚和追究。
3. 推广科技手段监测酒后驾车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如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和监控摄像头等,加强对酒后驾车的监测和检测,提高抓捕和打击的效率,阻止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
4. 增加酒驾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对酒后驾车行为给予一定的刑事和民事处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5.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引导广大驾驶人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和道德观念,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的不良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有力合力。
6. 提升个人自律和责任意识作为驾驶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制饮酒后驾车的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社会交通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者:仕旺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有力遏制醉驾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2012年2月,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均为醉酒驾驶案件)27件27人,已经提起公诉25件25人,已判决25件25人。
从当前的情况看,醉酒驾驶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现对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分析如下:一、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从犯罪嫌疑人身份来看,均为男性,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有19人占总人数的70.4%;少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
(二)从案发时间来看,多发生于夜晚和节假日期间。
其中发生在夜晚15人,占总人数的55.6%;发生在节假日9人占总人数的33.3%;只有3件是发生在白天,占总人数的11.1%。
(三)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机动车类型来看,绝大部分是摩托车,有26人占总人数的96.3%;驾驶小车的1人,占总人数的3.7%。
(四)从犯罪嫌疑人案发年龄来看,绝大多数都处于中青年阶段,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为29.6岁(五)从犯罪嫌疑人学历来看,醉酒驾驶者的学历普遍较低,最高学历为高中文化,小学文化占总人数的46.5%。
(六)从采取的强制措施来看,绝大部分采取取保候审。
其中,被决定逮捕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被取保候审的25人,占总人数的92.6%。
(七)从判决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其中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23人,占总人数的85.2%;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还有2人未判决。
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基本成因一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喝酒敬酒成了一种热情好客的习俗。
随着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机动车辆在逐年增加,而朋友聚会、家庭宴会、节日庆祝时又免不了喝酒,导致酒后驾驶甚至酒醉驾驶。
醉酒驾驶的总结范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汽车的普及,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醉酒驾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本文将对醉酒驾驶现象进行总结,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醉酒驾驶现象的严重性近年来,醉酒驾驶事故频发,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占总事故数量的比例逐年上升。
醉酒驾驶不仅威胁到驾驶者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醉酒驾驶的成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虽然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量刑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这使得部分驾驶者对醉驾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心存侥幸。
2. 社会风气影响:在一些地区,酒文化盛行,人们聚餐饮酒时往往忽略酒后驾车的危害。
此外,部分领导干部以身试法,为醉酒驾驶提供了不良示范。
3. 宣传教育不到位:当前,我国在醉酒驾驶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仍显不足,部分驾驶者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安全意识。
4. 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对醉酒驾驶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部分驾驶者对法律制裁心存侥幸。
三、对策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醉酒驾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量刑标准,加大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醉酒驾驶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
3.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对醉酒驾驶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4.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醉酒驾驶的防治工作,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5. 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科技手段,如酒精测试仪、车载酒精检测系统等,加强对驾驶者的实时监控,预防醉酒驾驶事故的发生。
总之,醉酒驾驶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醉酒驾驶现象的发生,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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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醉驾”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作者:曹仕旺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有力遏制醉驾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2012
年2月,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均为醉酒驾驶案件)27件27人,已经提起公诉25件25人,已判决25件25人。
从当前的情况看,醉酒驾驶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现对该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分析如下:一、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从犯罪嫌疑人身份来看,均为男性,绝大部分是当地农民,有19人占总人数的70.4%;少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经营者。
(二)从案发时间来看,多发生于夜晚和节假日期间。
其中发生在夜晚15人,占总人数的55.6%;发生在节假日9人占总人数的33.3%;只有3件是发生在白天,占总人数的11.1%。
(三)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机动车类型来看,绝大部分是摩托车,有26人占总人数的96.3%;驾驶小车的1人,占总人数的3.7%。
(四)从犯罪嫌疑人案发年龄来看,绝大多数都处于中青年阶段,年龄最大的55岁,年龄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为29.6岁(五)从犯罪嫌疑人学历来看,醉酒驾驶者的学历普遍较低,最高学历为高中文化,小学文化占总
人数的46.5%。
(六)从采取的强制措施来看,绝大部分采取取保候审。
其中,被决定逮捕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被取保候审的25人,占总人数的92.6%。
(七)从判决结果来看,绝大部分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其中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23人,占总人数的85.2%;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7.4%;还有2人未判决。
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基本成因一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喝酒敬酒成了一种热情好客的习俗。
随着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机动车辆在逐年增加,而朋友聚会、家庭宴会、节日庆祝时又免不了喝酒,导致酒后驾驶甚至酒醉驾驶。
二是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
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明确“醉驾入刑”后,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后果,仍然心存侥幸心理,往往案发才后悔莫及。
三是群众对醉酒驾驶的认识存在误区。
有的机动车驾驶员错误地认为自己在开车时没有喝醉,不是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只是意外。
有的认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肇事的才是犯罪,没有造成交通肇事的不是犯罪。
四是刑事制裁的威慑力不够。
由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危险驾驶罪在拘役六个月以下幅度内处刑,在量刑上相对较轻,这种过于宽松的处罚,无法对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
醉酒驾驶犯罪的防范对策(一)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酒醉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自觉抵制酒醉驾驶违法行为。
一是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思想教育,尤其是做好驾校培训工作。
要充分利用驾校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培养驾驶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律性。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酒驾入刑”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增强警示教育。
通报典型案例,集中宣传酒醉驾驶危害性;公开审判一些醉酒驾驶案件,以警示机动车驾驶员,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澄清认识误区。
针对部分群众对醉酒驾驶的认识存在误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明确醉酒后驾驶即构成犯罪,明确认定醉酒标准以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10O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而非以个人酒量为依据,澄清错误认识,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及禁止作用,有效防止醉酒驾驶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一是加大日常检查力度。
执法部门应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坚持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消除醉驾者的侥幸心理。
二是针对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查处相结合的
方式,坚持做到逢车必查,不留工作死角。
三是针对酒后驾
车高发的重点时段,尤其是加大夜间检查密度、强度,消除检查漏洞,形成打击醉酒驾驶的震慑力。
四是根据醉酒驾驶发生的特点和动向,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措施,采取推行异地用警,经常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等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巩固整治成效。
通过以上措施,将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由过去单纯依靠集中统一行动整治,向日常的常态化管理模式过渡,建立高密度、高强度、不间断打击的工作新机制,在社会上营造严惩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氛围,从而从根本上遏制酒醉驾驶违法行为。
(三)齐抓共管,形成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合力治理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坚持的执法工作和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
一是加强执法部门的联动。
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增强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合力,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威慑作用。
二是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作为重要事项抓紧抓好。
三是积极倡导酒后代驾。
依托出租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酒后代驾”新兴行业,为酒后禁驾、酒醉禁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四是建立奖励举报制度。
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酒醉驾驶违法行为,落实奖励举报制度和为举报人民保
密制度,营造强大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醉酒驾驶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法律监督,完善惩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对醉酒驾驶起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醉酒驾驶现象仍然存在,不容乐观。
这主要是在量刑上处罚相对较轻,判处缓刑的多,实刑的少。
检察机关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针对醉酒人的犯罪情节和职业性质,建议法院酌情予以减轻、从轻或从重、加重处罚,如对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醉酒驾车导致犯罪的应该从重处罚,而对于在校生初犯醉酒驾车犯罪的则可酌情从轻处罚,以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
同时,为了全方位打击醉酒驾驶行为,建议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醉酒驾驶造成严重后果,涉及其他罪的,择一重罪或实行数罪并罚;如对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统一追究刑事责任,仅在实际的量刑当中根据其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另外对醉酒驾驶的司机提供车辆、提供酒水的人以及车上的乘客可以考虑增设醉酒驾驶相关罪名,或者作为共犯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结语《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为打击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也存在量刑相对较轻,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当然治理醉酒驾驶行为,不能单纯依靠《刑法》来遏制,这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和措施,更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提高对醉酒驾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进而
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我们的道路交通呈现安全、文明、健康驾驶的良好氛围!
【作者简介】
曹仕旺,单位为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