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
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扫除文盲
【发布部门】驻马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5
【实施日期】2008.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08年9月5日
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指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第三条本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规划优先、合理布局、保障资金、配套建设的原则,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市、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公布实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